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19 08:41:1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条“校园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二条各班主任利用班会课,按《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条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或到专用教室上音乐、美术、语文阅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课程,应组织学生排队前往,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并请值日班干部向授课老师汇报本班学生出席情况。

  第四条学生上下楼梯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当人流较拥挤时,应在走廊尽头稍等。

  第五条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走廊楼梯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不触摸电器设备,不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第六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设施,不跳校园各处台阶。

  第七条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或相关领导,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八条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第九条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大课间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大课间活动一般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带队,加强学生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大课间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活动区域,检查活动器具安全性能。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四)大课间活动应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学生应予妥善安排。

  第十条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并上报德育处。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配合教育。

  第十一条值日领导和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视,注意观察学生的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做好记载,并将情况通知班主任。

  第十二条每一个教职工都有责任维护学校课间秩序,发现学生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教育。

  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2

  一、学校各项活动要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方案,报请教导处审批后方能组织进行。由教导处认真审核活动计划、方案,配置活动指导教师、管理人员,将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杜绝活动中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活动安全、顺利的进行。

  二、切实加强学生活动安全防范工作。活动前,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培养他们守纪律、讲秩序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集体活动的场所、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必须坚固安全,出入道口畅通,场内消防设备齐全有效。

  四、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要选择安全保障设施齐备的地方或场所,组织春游、远足这类活动,应派人先到所到地点探路、调查地形及有关情况,要保证春游、远足景点的安全。

  五、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

  六、使用交通工具,应按市公安局、市教委甬公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执行,不得使用货运车辆,不得租用个体营运车辆,租用国有或专业运输车辆,一次二辆以上的,事先必须报请当地交警部门检验。

  七、组织学生到体艺馆活动,一定要有教师带领。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到体艺馆进行活动。

  八、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在使用体育器材锻炼时,应在教师的陪同和指导下进行。教师应对器械进行认真检查,防止由于使用体育器材不当或运动负荷不适宜而造成损伤,做到防患于未然。

  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3

  1、实验课上实验教师要管理使用好仪器药品,不让学生随意取用,教育学生实验时按章操作,规范程序,严格实验。

  2、在仪器室中,对危险药品单柜分类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规范借用登记手续。

  3、体育课堂上体育教师要先检查体育器材有无破损,要教给学生正确的运动知识,自护自救技能以及处理意外事故的能力。

  4、课堂上课任教师注意工作方法,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随时注意学生的身体情况,及时发现和护理有病学生,关爱每一位学生。

  5、班主任对学生经常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让学生树立理想,克服困难,顽强拼搏,做一个文明向上的合格中学生。

  6、课外活动时间在校教师要坚决禁止学生在楼道、走廊做游戏,追逐打闹。

  7、放学、集会、做操、值班人员以及召集人,在校教师必须到达位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学生上下楼梯时拥挤、滑倒和踩踏。

  8、班主任、科任教师放学前要做好“清班”工作,实行第三节晚自习,坐班负责制。

  9、社会实践活动由具体负责教师组织实施,教育学生注意生命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杜绝外意外事故的发生。

  10、信息与技术课学生要注意防火、防触电,确保学生安全上课。

  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4

  1、认真学习安全和自我保护常识,接受安全教育。

  2、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秩序,尊重老师的劳动,迟到学生进教室时,必须报告。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3、学生在上课时,应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发问,按老师的要求认真完成各教学环节的任务;教师在课堂内应设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妥善化解处理好教学过程中的各种不和谐因素。

  4、学生在课间主要是调整身心和准备下一节课。禁止学生在课间高声喧哗,追逐打闹,攀援投掷,或发生其它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动作行为。

  5、课间学生不得在教学楼上打球、踢毽子、跳绳,严禁学生爬窗户、上护栏、踩桌凳等。

  6、上下楼梯靠右行,进出教室守秩序,严禁在进出教室,上下楼梯时推攘挤赶。

  7、学生出操集会时,必须在本班教室前列队,在体育委员带领下,在班主任监督下,成三路纵队整齐有序地进入操场或指定集会地点。

  8、严禁学生携带火柴、火机和可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玩具、凶器及其他危险品。

  9、严禁触摸电源电线。

  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5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令,做好示范、指导、防护工作。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

  4、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相互帮助的作用,保护措施要切实有效。

  5、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学生不听指挥,擅自活动造成的身体伤害事故,则应由当事人自负全部责任。

  6、体育教育管理部门对校内的体育活动器材、设备、场所,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损坏的要及时修复更新,确保学生体育活动安全。

  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6

  为确保学校举办师生大型集会教育活动中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针对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组织师生大型集会教育活动,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必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熟悉安全应急预案。

  二、师生大型集会活动前,组织部门领导要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举办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年级学生人数,安全保障措施,经批准方可实施。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在批准组织单位实施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认真考察,结合场所的.实际情况,对保障措施进行认真地审核、分析、完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禁止举办大型集会活动。

  四、大型集会活动安保措施要努力做到严密、周到、可靠、可操作。

  五、大型活动进行之前,组织部门领导要向全体参会师生讲清本次活动可能出现不安全因素,规避方法。

  六、开展校外大型活动,如,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参观、公益劳动等,组织部门必须在学生出校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与社会组织部门及有关部门沟通协商,通力合作,努力做到万无一失。

  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许随意组织师生大型集会活动。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向安全领导小组织汇报,擅自举办大型活动,取消其组织者的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7

  1、学校的任何社会实践活动必须上报校长室批准、县教育局备案才能实施。

  2、在社会实践的全过程中,师生要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的思想。领队及随队教师要从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给学生提供帮助和安全建议;学生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听从领队及随队教师的指挥,严格确保行动及请假制度。

  3、领队及随队教师应了解每个学生的活动情况,有问题及时处理;外出社会实践,确保外出行程(如食宿交通等)的一切安全保障措施,学生在乘车时应保持秩序,上下车辆时不要拥挤;当遇到意外事故应沉着冷静,及时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正当合理手段加以解决,学生要听从领队及随队教师的指挥。

  4、学生必须在实践期间,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遵守实践地的有关规定及当地风俗习惯。

  5、学生在社会实践期间不得在危险的地区(如河边,水潭边)逗留,如因实践活动需要接近危险地段(如参观化工厂),需有专业人士陪同;闲暇时,不要单独行动,不去危险地区(如悬崖),不要晚上单独外出。

  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8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为了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下课后要轻步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活动。未经许可,不得进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周围喧哗,不随意串班。

  二、值日生在预备铃之前,应主动认真地将黑板擦干净,把讲台整理好。

  三、课间休息不追赶打闹、起哄、搬动桌椅、乱写乱画。

  四、上下楼梯靠右慢行,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

  五、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不在教室、操场各处追逐打闹,狂奔乱跑,防止互撞,禁止怪声喊叫,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等设施。不要到升旗台、花栏附近玩耍,禁止学生乱扔纸屑、攀爬围墙栅栏、教室窗台和教室内桌椅。不跳校园各处台阶。

  六、老师在楼梯、操场行走,学生应有礼貌地问侯、让道,不得抢行拥挤,冲撞老师。

  七、学生在违背上述要求时,应服从值周干部和老师的劝阻及教育,严重者接受学校处理。

  八、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

  如发生上述现象者,视情节轻重扣除本班考核分。

  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9

  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只要有一名学生参加,都参照本制度执行。为了加强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的安全,增强防范意识,学校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要有完善的组织机构,要有安全保卫人员,要有必要的安全措施,要精心进行设计组织。对于小型的活动,也应参照执行。

  二、每项活动,安全工作由具体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共同承担。

  三、学生进楼出楼,由活动主办部门根据当次方案中的安全措施,指定管理人员组织师生疏散,确保人员正常疏散和安全。

  四、学生外出活动,应当有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在每一个过横道处、十字路口,都必须安排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指挥。

  五、集会及活动期间任何有任务的教职员工不得离岗、脱岗。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只要有一名学生没有撤离,任何有任务的教职员工不得撤离。

  六、学校或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安全保卫人员无论安排与否,学校的保卫干事都必须组织保卫人员,跟随活动的始终。

  七、学校只要有学生在校学习活动,保卫干事必须全程保护。

  八、假期学生返校活动,应有安全保障措施,保卫干事必须到校保卫。

  九、正常上课期间,只要学生不离校,教师不得随便离校。尤其是班主任不得随便离岗或脱岗。

  十、学校教师开会或搞活动期间,保卫人员、门卫不得离岗、脱岗,全权负责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外出活动需要乘车,必须对车的安全性能有充分的了解,必须检查驾驶人员的有关证件,了解他驾驶车辆的技术,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及超载。

  十二、任何突发事情一旦发生,任何一名教职员工都必须自觉担负起安全保卫工作责任。疏散组、抢救组、通讯组等各组成员都要无条件地担负起责任,在组长不在的时候,按顺序依次承担顺延责任人的责任,负责组织相应的工作。

  十三、做好活动前的动员工作、安全教育工作和注意事项,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十四、学校法人代表及领导班子集体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0

  1、学生在校内进行活动前,教师要事先检查活动场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并在危险处设立明显标志,教育学生对活动现场一些电闸、开关、按钮等,不随意触摸、拨弄,以免发生危险。

  2、活动中和活动结束前,学生要在教师视线范围内有序活动,防止学生碰撞、拥挤、踩踏。

  3、大型室内活动打开消防通道,注意通风透气。

  4、活动结束安放好活动器具,关好水、电、门窗。

  5、师生远足外出活动要考虑天气,学生承受能力。

  6、师生外出需用车辆时,租用交通部门认可的合格车辆和驾乘人员,按车辆额定人数乘车。

  7、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保证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动纪律,听从老师或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行动,不各行其是。

  8、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认真听取有关活动的注意事项,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允许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询问、了解清楚。

  9、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随意四处走动、游览、防止意外发生。

  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1

  1.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申报制度,学校组织的春(秋)游社会实践、夏令营、外出参观等一些大型的素质教育活动,事先必须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再向教育局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观摩电影、公益劳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各种演出等活动,组织者事先向校领导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组织者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对活动地点、交通工具、活动安全、活动管理、旅行社的服务和信誉等作严格的考察,认真安排,消除事故隐患,并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

  3.每次活动都要落实一名校级领导亲自组织带队,带队领导外出前必须召开相关带队老师会议,做好分工,提出要求,明确带队教师的职责。

  4.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增强学生遵纪守规和安全防范意识。

  5.外出活动用车须选用区教育保障中心批准的车辆。活动前带队领导须对各车牌号码进行校对,保证车况良好。

  6.学生外出活动,如遇突发情况,带队领导必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控制事态的扩展。

  7.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8.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2

  1、活动时班主任是本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2、外出活动班级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使用的各种车船要有国家交通部门通过的验收合格的证,并与其签订合同。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7、严禁班级或个人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违者严惩。

  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3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班级集体开展活动中,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学生活动安全。学生活动中,学校卫生老师也应参与安全工作。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个活动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教育局。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及时上报。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学校领导。

  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4

  1、教科室对参加的培训人员,应严格审查,非培训对象不得参加培训。

  2、校长办公室管辖的旅馆部,应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接待住客。住宿人员要证件齐全,严格登记手续,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留宿。

  3、服务员应随时掌握住宿人员进出情况,对形迹可疑的人员要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时和学校有关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

  4、参加培训、临时住宿人员的贵重物品、机密文件,服务台应提供代为保存服务。客人不得随便将以上物品自行存放在客房内,预防发生失窃案件或泄密事故。

  5、服务人员进入客房打扫应随时关窗锁门,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客房。房间内接待来访客人,晚上12时前必须离开。

  6、培训的讲师和学员名册、来客登记、每天住客情况,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检查,突击检查时工作人员应主动提供资料给予方便。

  7、培训活动内发生案件、事故,学校应主动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积极配合保卫、公安部门做好对案件、事故的调查工作。

  8、校长办公室有责任对旅(宾)馆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学校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5

  学校的重大活动主要指学生及学生家长在校内外的一切集会活动。包括春游、扫墓、运动会、校会、升旗和集体社会活动等。重大活动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不出意外,特制定本规定。

  1、凡重大活动必须是经学校行政办公会批准方能开展,严禁任何级部任何班级私自活动。

  2、重大活动须成立管理组织,有专人负总责,实行分工负责制,具体责任落实到人。活动组织者是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其它核心成员也负有相应责任,班主任是本班第一责任人。

  3、活动要把安全放在首位。组织要有序,科学合理;管理到位,严肃活泼。

  4、活动组织者要事先明确活动路线、活动场所,预先排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交通、饮食、住宿、用电等危险事故的发生。

  5、活动时间要和预定时间相统一,若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请示汇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6、各班要建立学生互助制度,在组织有序的前提下逐步培养学生的自理能力和团结精神。

  7、活动前要预先学习与活动有关的安全常识,制定应急预案。

  8、活动中要有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一旦出现安全问题,要及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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