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6 22:50:5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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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销售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销售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调动营销系统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营销业绩的不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虑营销体系的特殊性,营销系统的薪酬体系有别于公司其他人员的薪酬体系,以增加对优秀营销人员的吸引力。

  第三条:营销系统薪酬体系适用的员工对象包括:

  从事终端业务工作的推广代表;

  管理终端业务工作的推广专员;

  管理销售渠道的销售代表;

  管理销售渠道的销售主管;

  销售分公司经理、销售部经理;

  销售总监助理;

  市场支持、销售支持等人员。

  第二章:推广代表和推广专员

  第一条:推广代表指在“协助经销商销售”营销模式中,从事店铺、超市等零售机构货品管理和推广的人员。

  第二条:推广专员指在“协助经销商销售”营销模式中,管理推广代表的员工。

  第三条:推广人员的基本工作内容为常规性的,通过程序化的方式进行管理,以减少这部分人的高流动性给组织带来的危害。

  第四条:推广人员的薪酬结构:月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福利保险

  第五条:基本工资为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要求,按月支付。

  1、推广代表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初级推广代表: 元

  中级推广代表: 元

  高级推广代表: 元

  2、推广专员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初级推广专员: 元

  中级推广专员: 元

  高级推广专员: 元

  第六条:考核工资主要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本人月基本工资。具体考核内容包括:推广活动开展、终端包装陈列、POP布置、信息与报表、培训与沟通、规章制度遵守等。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停发考核工资。60分以上者,按相应百分比支付考核工资。

  第七条:推广人员的奖金采取半年支付的方式,根据历次考核的情况确定:

  六次考核中累计三次或连续两次月考核成绩低于50分者,免奖金;

  六次考核累计分数在300~360分以内者,支付本人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金;

  六次考核累计分数在361~420分以内者,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金;

  六次考核累计分数在421~480分以内者,支付本人两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金;

  六次考核累计分数在480以上者,支付本人三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金。

  第八条:推广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保险。

  第三章:销售代表和销售主管

  第一条:销售代表和销售主管的薪酬结构为:

  月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销售提成+单项奖+福利保险

  第二条:基本工资为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要求,按月支付。

  1、销售代表的基本工资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初级代表: 元

  中级代表: 元

  高级代表: 元

  2、销售主管的基本工资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初级主管: 元

  中级主管: 元

  高级主管: 元

  第三条:考核工资采取与销售、回款指标挂钩的方式进行,销售回款指标按季度分配并分解到月,销售完成率和回款率按月考核,考核工资按月支付,年终统算,多退少补。各季度挂钩的标准不同,每季度调整一次。第一季度销售人员考核工资挂钩标准为见附表(表中数字为个人基本工资的`倍数)。

  第四条:销售提成采取区别性方式确定。区分的原则为:

  计划指标内不超过去年销售实际达成数额部分的提成比率<计划指标内超过去年销售实际达成数额而又没能超过计划指标的部分的提成比率<计划外增长部分的提成比率

  第五条:为了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在确定计划指标时,应尽量充分考虑各地区任务的平衡和公司对不同地区的资源支持。

  第六条:销售提成比例确定原则:按职位奖金预算及所承担的区域目标进行测算,具体提成比例参见《_____年度销售提成计划》。

  第七条:销售提成的分配方式为:按应提取总额的100%,每季度支付一次。

  第八条:公司根据需要,对销售代表和销售主管设立若干单项奖,如销售状元奖、优秀代表奖、新客户开发奖、费用节约奖等。

  第九条:销售代表和销售主管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保险。

  销售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

  第2条、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第3条、本制度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工作人员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工作人员。

  第4条、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

  第二章、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第6条、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月薪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第7条、月薪制适用于普通工作人员。普通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采取月薪制,根据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按月考核发放。

  第8条、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员,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

  第9条、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0条、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三章、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

  第11条、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工作人员的工资级别。

  第12条、工作人员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普通工作人员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第13条、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工作人员业绩工资根据季度指标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第14条、工作人员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工作人员加入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条、工作人员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第16条、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工作人员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四章、绩效工资制工资级别

  第17条、工作人员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普通工作人员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第18条、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人员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综合得分决定工作人员岗位晋级或降级。

  第19条、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普通工作人员层。

  第20条、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第21条、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第22条、普通工作人员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第23条、工作人员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试用期薪酬

  第24条、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第25条、工作人员入职后按月领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

  第26条、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27条、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工作人员单独约定。

  第六章、薪酬组织与发放

  第28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主席。

  第29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具体工作人员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0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1条、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2条、工作人员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5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5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各部门必须在次月25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33条、工作人员的超额任务奖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七章、附则

  第34条、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内部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第35条、本规定是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36条、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讨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37条、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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