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24 09:30:3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范文(通用17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范文(通用17篇)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篇1

  一、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油库、木料场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禁烟禁火等各种文字、符号的警告标志。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备相应的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经常进行防火巡查,并填写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工作记录。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篇2

  一、重点防火部位要结合工作特点等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二、重点防火部位公司要层层签订防火安全保证书或责任书,确定各部位的安全防火责任人,切实落实重点防火部位安全责任制。

  三、针对重点部位的工作情况,保卫部门要经常进行重点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知识。

  四、建立重点防火部位防火档案,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健全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训练、演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能迅速扑灭初起火灾。

  六、按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有效。

  七、加强昼夜值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排查、整改、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并做好记录。

  八、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疏散人员、贵重物品,保护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九、保卫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篇3

  一、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变配电室、动力站、电梯机房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禁烟禁火等各种文字、符号的警告标志。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备相应的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填写《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巡查工作记录》;各食堂操作间在早、中、晚开餐结束后应进行收尾工作检查,并记录备案。

  七、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规定

  1、防火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3、定期对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维护、清扫,确保正常供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清扫、检查时,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擦拭配电柜及电器设备。同时必须挂停电标识牌,任何人不得随意合闸。

  5、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发生事故。

  6、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供电局的规定。

  7、安装的电器设备应采取防雨、防雷等安全措施。电器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8、移动的电器设备,应做好接地或安装自动断电装置,并设专人管理。

  9、配电箱或电器设备内,严禁存放工具或杂物。

  10、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1、消防器材要设专人管理,要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严禁挪用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火灾报警程序、本岗位散程序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现火险要及时报警和扑救。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篇4

  校园重点部位防火要求如下;

  一、校内防火总体要求

  1、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2、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3、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用电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

  4、严格校内用火管理。

  5、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教室、食堂、配电室、图书馆、档案室、实验室及仓库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6、对于寄宿的学生,要加强教育管理,尤其要加强宿舍防火安全。

  二、教室和实验室防火要求

  1、上课、上自习教室的安全出口保持畅通;课堂上用于实验的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控制用量,实验后应及时清除,不得在课堂内存放。

  2、化学实验室两个安全疏散门能随时打开;有健全严格的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化学危险物品应专柜保管;遇热易蒸发的物品,不应放在太阳照射到的地方;实验台上不能摆放与本次实验无关的化学物品;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的电热仪器。

  3、实验室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随用随领,不应积存。

  4、实验进程中实验指导教师要看守学生实验,对于危险性大的操作,应备有湿抹布、石棉布等作灭火准备。

  5、实验室用电量不能超过负荷,不得临时乱拉电线,要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做好灭火准备。

  三、图书室和档案室防火要求

  1、两个书架之间的通道宽度应大于0.8m。主干线通道大于1~1.2m,贴墙通道可为0.5~0.6m。书库的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

  2、图书库、档案库内采用距离可燃物50m以上的吸顶白炽灯泡照明,灯座应位于走道上方;采用荧光灯时,为严防整流器过热起火,不能把灯架直接固定在可燃构件上;严禁在库房内使用各种家用电器、设置配电盘;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严禁在书库、档案库、阅览室及目录检索室等处吸烟。

  4、图书室、档案室应安装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也可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四、宿舍防火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学生一般或很少接受过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意识薄弱,存在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通过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掌握防火和逃生常识方法,并规范其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2、加强管理。楼管室应制订并严格执行防火规章制度,落实各种防火规定和学校行政措施。

  3、安装限电器,解决用电隐患。

  4、配备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备足够的报警和灭火器材,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持完好。另外,宿舍的楼梯、楼道、楼门禁止堆放杂物,保持畅通,以利于人员疏散。

  五、仓库防火要求

  1、仓库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留出主通道1~1.5m,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50cm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灯限60W以下,白炽灯不得用可燃物做灯罩,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种物品要标明性质、名称。

  3、仓库中电源开关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学期对电线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可能引起起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现象时,必须及时维修、更新。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夹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后值班人员要巡视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堆积时间较长(一年)的物品,要进行翻仓、清仓,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

  六、食堂防火要求

  1、使用液化气炉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前先检查输气瓶是否漏气;发现漏气禁止使用,并送液化气站进行维修。

  2、使用柴油炉前先开风门,然后点火种等气;下班要关牢阀门,熄灭火种。3、餐厅使用时,大门不得上锁,以保持畅通。

  4、定期清洗厨房抽油烟机及管罩。清洗厨房时不得将水喷到电插座、电开关及马达等处,防止电器短路引起火灾。

  5、热油开炸时,注意控制火力、油温,防止油锅起火。

  6、消毒间开水器及消毒柜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及时排除故障,防止漏电、烫伤或失火。

  校园重点部位更加需要重视防火的安全性,因为这些都是校园的重点区域,做好防火的措施,同时还需要对校园火灾知识详细的了解,对如何预防校园火灾更需要多加的关注。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篇5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三、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统一管理分片包干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四、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可燃及易燃危险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五、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

  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六、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七、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

  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3、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报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八、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2、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3、初起火灾的补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4、逃生方法及路线。

  九、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

  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可燃物及易燃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2、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3、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

  4、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十、施工单位应依据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施工单位应做好并保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和资料:包括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制度、方案、预案;消防组织机构、负责人、义务消防队;消防设施、器材等维修验收记录;电气焊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施工现场消防检查记录。

  十一、施工人员要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的操作。遇到火情,不要慌张,立刻拨打大厦消防中心电话(xx),报告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就近使用消火栓箱内灭火器实施扑救。发生火灾时,严禁乘坐电梯,有就近的消防通道迅速撤离大厦。

  十二、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存入内业档案中。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区与非施工区应设置围档隔开,不得遗撒、阻塞、占用公区走道及消防通道入口,保持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

  十四、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十五、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十六、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数量不少于2根,管径不得小于100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十七、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周围及焊渣能够掉落到地方的易燃、可燃物进行彻底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

  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十九、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施工期间如使用临时电源,必须凭相关许可手续,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配备合格的临时用电设施,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施工现场严禁私搭、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灯具。

  二十、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二十一、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二十二、施工现场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二十三、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时施工单位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施工现场搭建的办公、宿舍等房屋应当使用不燃材料做填充的彩钢板。

  二十四、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消[2011]65号),使用符合要求的外保温材料,在外保温施工前将材料送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二十五、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禁止在大厦外围及大厦内部任何位置吸烟。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置宿舍。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二十六、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2处的安全门;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二十七、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篇6

  重点部位为单位的重点防火对象,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厨房、客房等为单位的重点部位。为加强对单位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

  一、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到位、任务明确。

  (二)建立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各部门负责人、兼职消防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要按责任制要求真抓实管,把防火安全工作作为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与日常工作同计划、同建设、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措施、操作流程,搞好宣传教育。

  (一)根据不同部位,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和每月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

  (三)结合安全生产月、119宣传日等重大活动认真抓好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防火基础知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三、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一)严格重点部位管理,在重点部位进行施工操作必须经过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研究同意,未经同意严格擅自进行作业。

  (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严禁盲目蛮干;

  (三)在重点部位设置提示牌及相关警示标识,提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严格控制非工作人员进入重点部位;确需进入的要经过相关负责人的同意。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篇7

  一、木工间(库)防火制度:

  1、木工间(库)严禁吸烟;

  2、木工间(库)严禁明火作业;

  3、每天班前班后做好安全检查和落手清工作;

  4、电源装置及开关保险应符合要求,下班后切断电源;

  5、木工间应配备酸碱及二氧化碳灭火机。平时要加强保养;

  6、工作人员必须学习消防知识,提高灭火本领。

  二、油漆间(库)防火制度:

  1、油漆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内;

  2、非油漆工未经允许不准入内;

  3、各种油类溶剂油应分类堆放;

  4、挥发性强的溶剂油应密封存放;

  5、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6、室内必须安装防爆灯。下班后电源切断;

  7、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持道路畅通;

  8、工作人员必须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本领。

  三、食堂炉灶防火制度:

  1、灶后燃料不得存放过多,并与炉门保持一定距离;

  2、开油锅或熬油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灶头,应注意油温防止起火;

  3、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妥善处理炉渣,防止死灰复燃;

  4、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注意维修保养。

  四、机修组防火制度:

  1、油回丝应统一放置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定期进行处理;

  2、用油类进行清洗作业时,不准吸烟,不准同时进行明火作业;

  3、清洗作业后的废油不得倒入下水道。应统一妥善处理;

  4、清洗机电设备时一定要切断电源;

  5、清洗汽车严禁使用汽油,并必须拆除电瓶桩头。焊接时时拆下油箱;

  6、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要加强维修保养;

  7、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五、电工(配电)间防火制度:

  1、严格按照线路规定安装电线,防止发生相间短路或对地短路;

  2、按具体环境选用导线,不使用陈旧老化或裸导线;

  3、安装线路时,应符合规定要求的间距。导线穿过楼板或墙壁时,应用铁管、瓷管或硬质塑料管保护。以防绝缘受破坏发生事故;

  4、线路上应按规定安装断路线或熔断器,不准用超规定的熔丝或铜、铁丝代替;

  5、经常监视线路运行情况。发现超负荷时,应从线路中切除过多的用电设备,或将导线的截面积调大;

  6、导线接头应采用可靠措施并经常检查,以防接触不良电阻增大发生火灾;

  7、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要加强维修保养。

  六、油库防火制度:

  1、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库;

  2、油库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3、油库必须有良好的通风隔热条件,高温季节上午10点至下午5点不得发放油类;

  4、库内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

  5、电器开关及保险装置不准安装在库内;

  6、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道路畅通;

  7、每天下班前应全面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氧气、乙炔钢瓶(库)防火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钢瓶要明确专人管理,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2、氧气、乙炔钢瓶不准混放和同车装运;

  3、库房应采用耐火材料建筑,露天存放气瓶应有遮阳设施;

  4、瓶库内严禁烟火,周围不得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动用明火;

  5、乙炔、氧气瓶应直立存放,放轩整齐;

  6、乙炔瓶要直立使用,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冲击碰撞;

  7、作业时氧气、乙炔要安装回火装置,二瓶距离不得少于5米,与明火不得少于10米,下班后两瓶必须妥善保管;

  8、作业时必须要有人监护,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注意保养。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篇8

  一、公司对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队长具体组织实施。

  二、重点季节公司领导小组应对全公司消防实施检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公司应加强义务消防队建设,组织必要的消防演练,发生火灾能及时扑救。

  五、公司应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公司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消防违法违章案件,保护火灾现场,配合火灾调查。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篇9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办公室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办公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企管部负责人,负责办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办公室的电器设备较多,如电脑、打印机、扫描仪、饮水机等,其插座要使用优质插座,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四、使用便携式插座供电时,需注意其最大载荷,切忌插用电器过多,以免造成插座、插头啮合不良、插座过载印发的发热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顺手的某些墙体插座,闲置其他墙体插座,造成该插座电线加速老化,甚至因电流过载导致;插座、插头损坏要及时更换。

  六、不私接、乱接电气线路,使用质量可靠的接线板;不在普通线路上使用超过负荷的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便携式电器一般体积较小,散热性差,容易产生自燃事故,使用时应远离桌面、台布等可燃物体,并随时注意其工作温度。

  八、将智能电器的电源管理设成省电模式,不用时自动“休眠”降低功耗避免产生火灾隐患。

  九、不要让电器长时间待机,否则容易造成电器损坏或诱发火灾。

  十、电暖器、饮水机、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不能长时间不间断使用,应间断使用或调到较小功耗使用。

  十一、电脑显示器和机箱散发热量比较高,应该保持良好的散热通风环境,电脑周围应保持10-20厘米的空间。

  十二、雷雨天要及时关闭电脑等办公用品的电源。

  十三、下班必须关闭电器开关,确保办公室内电气设施电源全部断开。

  十四、不得在办公室燃烧废纸、文件、资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办公室禁止吸烟,吸烟区不得乱扔烟头,烟头应扔进防火烟灰桶,以免引起火灾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十八、禁止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状况务必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篇11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状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状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状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状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状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门店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二条贯彻落实

  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门店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门店安全

  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负责防火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安全办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负责门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门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门店的防火安全。

  四、负责建立和修订门店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六、负责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管理机关对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七、参与门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八、负责门店出租房屋、出租场地的《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九、负责对新到门店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定期对门店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补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知识。

  十二、负责《临时动火证》的审批和检查工作。

  十三、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全办及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篇13

  1、生产区:储存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在生产区、储存区内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特殊情况时需经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护送加以严格管理方可入内。

  2、生产区、储存区严禁小孩入内、严禁吸烟,严格控制火源。

  3、进行电焊机等明火作业时,需经主管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作好防火准备,方可使用。

  4、严格门卫登记制度,对进出货物要坚持查看、登记。

  5、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装置火星滤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6、生产区、储存区进行隐患自查,发现隐患作好隐患登记,并拟出整改方案及时处理。

  7、禁止点无罩灯和蜡烛,油类灯照明,储存区严禁安装固定电线或存放其它货物。

  8、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加强消防演习,提高认识和灭火作战技能。

  9、对无视防火规定,造成事故损失的,除追究损失外,还要进行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交执法部门处理。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篇14

  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2、危险作业如动火、登高、进入密闭场地等须事先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4、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行相关作业,不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品,不准接触有毒有腐蚀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6、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7、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9、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2、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13、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放置货物;

  14、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

  15、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16、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

  17、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18、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力而为,野蛮作业;在使用搬动工具时,应小心操作,不准运行过快,遇转弯及进出口时,应鸣号示警。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篇15

  一、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务必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保卫处负责对各单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状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用心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资料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状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篇16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企业各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企业各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各公司及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总部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公司防火责任人由各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公司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厂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产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火灾防护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生产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灶、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10、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14、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5、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篇17

  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防火宣传,管理和维护本单位所属的灭火器材,检查火险隐患和组织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

  2、加强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的遵守消防法规的自学性,明确“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班会课广泛宣传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识。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发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5、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教师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拨火警电话、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学生疏散,每位老师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学生的疏散线路。使每个教师都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校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6、每条安全通道装上标志牌,每人每个部室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7、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8、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师把检查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为值日重点工作之一。

  9、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丢入垃圾桶,严禁在校内烧废纸杂物。

  10、各场所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利于降温、防爆。

  11、每学期做好两次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做到及时维修、及时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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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