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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租赁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赁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
为加强企业内部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相关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台账和档案
(1)、建立设备、设施台账
(2)、设备部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3)、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5)、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机械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机械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1)、企业对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设备结构、性能教育和培训,使作业人员掌握维护、保养等知识。
(2)、操作人员对自己的使用的设备班前进行点检、润滑。
(3)、重要设备由车间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班前点检和润滑并做好记录。
(4)、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发现机械设备存在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上报设备部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修。
3、机械设备设施管理
(1)、售后部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2)、售后部和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操作人员点检情况进行检查。
(3)、进行机械设备检修时,对相关机械设备进行断电,确认其运转彻底停止,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并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警示标志,设专人进行监护。
(4)、机械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全部撤离相关机械设备,方可取牌合闸,进行试运转。
(5)、机械设备传动部位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危险部位应设置挡(盖)板、护栏及安全警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较大的机械设备作业场所,如需进入,经售后部或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入。
(7)、对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或专用的机械设备,专人操作,不具备作业条件的人员严禁动用。
4、设备设施购置
(1)企业购置新设备设施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先进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
(2)新设备设施试运行后,由售后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产使用。
租赁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了增强对公司机器设备的管理,做好机器设备的维护颐养工作,确保公司机器设备完好和正常运用,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机器设备的操作工、部门管理及设备科
三、内容
1、公司一切的机器设备均由设备科依据生产工作需求按规则程序申报、配置。
2、公司所配置的一切机器由该运用部门主管担任,应严厉落实“谁运用,谁担任”的方针;对重要机器设备进行《重要设备颐养检查卡》管理工作(挂在该机器设备上方)
3、机器设备操作工的职责:
3.1、操作工不得违规操作、带毛病操作和随意让别人操作。
3.2、操作工应做到“四会、三无”,即:会运用、会检查、会日常清洁维护颐养、会扫除普通毛病,无灰尘、无锈蚀、无破损。
3.3、操作工发现本人无法处置的毛病立刻向上级管理反映,由上级管理谐和处理。
3.4、下班后及时关闭电气源,将机器设备的外表灰尘、遗胶、
污垢擦拭洁净,关键部位应加光滑油。
3.5、操作工下班要拾掇好本人担任机器设备的随机工具和模具,不得随意乱放,丧失按价赔偿。
3.6、对违章操作机器设备的带来的结果担任
4、管理的职责
4.1、实在做好“整理”、“整理”,把性能不契合规范的作隔离保管,待维修调试前方可运用。
4.2、坚持流水线的上下、中间清洁,严禁有人在流水线(皮带、台架)、机器设备上乱涂乱写,不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留意维护温控表。
4.3、 辅佐设备科做好所管辖机器设备、随机工具、模具等的注销工作;全责做好操作工机器设备的`交接检查工作,做好操作工离任、年终设备工具交接检查工作。(《重要设备颐养检查卡》A面)
4.4、 监视操作工做好机器设备日常护理和工具摆放工作。
4.5、 就设备的颐养、异常、维修积极与设备科担任人联络。
4.6、 部门主管对此项工作有义务进行落实、检查、调整。
5、设备科主管的职责
5.1、担任完善公司机器设备运用档案,对公司机器设备能否
合理合理运用进行监视。(《机器设备运用档案表》)
5.2、及时对不契合生产请求的机器设备进行维修,对曾经报废机器设备向公司副总或总经理提出申请。
5.3、配合公司行政部对公司机器设备的卫生检查及生产平安检查,对违章操作机器设备的人员有权益进行处分或上报
5.4、做好公司设备机器的维修记载,对机器设备的损坏缘由做判别处置意见,并上报公司副总。
5.5、完善公司《重要设备颐养检查卡》,依照规则时间完成机器设备的颐养工作,并做好记载。
5.6、对节约机器设备投入本钱提出意见,节约合理运用零配件。做好新进机器设备的调试和跟踪效劳工作。
6、行政部的职责
6.1、辅佐设备科完成公司机器设备档案的入录、及其他工作
6.2、每月对公司机器设备状态检查一次,并做出相应措施
6.3、做好本条例的奖罚工作
四、奖励与处分
1、发现上述职责部门或个人违章一次按情节结果罚款20-50元,由直接上级行使处分权,若给公司带来宏大损失另行处置。
2、机器设备检查个人得“差”第一次正告纠正,第二次扣款5元,累次加倍。
3、机器设备检查个人得“良好”达10次,奖励50元
4、此检查记载将作为公司优秀员工参考根据
五、此制度自签发日后执行,行政部担任解释。
租赁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机械设备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具体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应遵循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企业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机械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装备、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不断改善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施工任务的完成。
企业应根据机械设备的使用分散、流动、露天作业、工况差、磨损快等特点,健全设备管理机构、完善设备管理体系,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
第四条企业的机械设备属国家所有。企业领导应认真管好、用好、维修好机械设备,维护和发展企业生产潜力,并在任期职责目标内,列入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
第二章各级组织的职责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的建设主管部门(包括各级企业管理部门)应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机械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规程、定额等;
2、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设备管理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指导企业合理装备;
3、组织地区或部门的专业化协作。发展机械租赁业务,组织专业维修、检测网点和配件供应社会化工作;
4、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机械设备管理经验交流和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为企业的机械设备管理带给信息服务;
5、组织协调并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施工机械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机械设备的拆装、检修,建立必要的资质审查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或指定单位负责审批。
第六条企业经理(厂长)在设备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政府和主管部门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规定,负责审定企业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对企业技术装备资产价值、技术状况和设备生产潜力负直接职责;
3、对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经营管理目标、工作要求,并督促实施。
4、负责设备资产经营决策,管好、用好企业设备更新改造资金;
5、协调好施工生产与设备维修的关系,防止拼设备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6、组织机务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爱机活动。
第三章前期管理
第七条企业要建立机械设备前期管理工作职责制度。从装备规划、选型、购置、点检、安装、调试和验收投产都要有人负责,严格办理登记和交换手续。
主要机械设备购置前,务必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讲究设备投资效益。
大型机械设备和进口机械设备的购置,由各地区、各部门的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防止盲目购置、重复设置。
新型机械设备到货前,应事先做好机务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使用前应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进口设备及其技术资料到货后,要认真清点、验收、登记,并及早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八条企业自制标准机械设备时,应事先提出报告和设计图纸,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制造。自制的机械设备经试用、检测,证明其质量、性能合格后,方可纳入企业固定资产。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保养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操作、使用、保养规程和管理制度。主要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职责制。所有机械设备都要有人负责。多班作业时,务必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条企业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季节变化时要执行换季保养。新机械和经过大修理的机械,在使用初期要执行走合期保养。
大型机械设备要实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作出技术记录,总结磨损规律。
企业要重视燃料、润滑油料等的正确管理和机械设备的合理用油工作。
第十一条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持续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失修、失保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二条实行机械设备经济承包职责的,务必把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运行、消耗费用等列入承包资料,与生产任务完成状况一起考核,对因拼投备、违章作业、失修、失保造成机况严重劣化,费用超支者,应按承包合同进行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务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有关主管部门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每年复查一次,无操作证者,不得上机操作或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锅炉、动力、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和测试工作。
第五章检修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按需修理的检修制度(简称定检维修制)。各类机械设备的检查周期、检查资料,由企业主管部门自行制定。企业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工作。按照机械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施工生产,编制机械设备的修理计划,并纳入企业的年(季)度生产计划,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修理单位要完善机械设备修理工艺,建立、健全修理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机械修理技术标准,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工期、降低修理成本。要面向施工,服务到现场。
机械设备送修时,双方应签订修理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承担外单位修理任务的企业,务必具备修理资质。送修单位一般不得将机械设备委托给无修理资质的企业去修理。
企业要做好配件的合理贮备和管理工作。
第六章改造、更新、报废
第十七条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制定机械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大型机械设备的改造、更新,务必经过技术、经济论证。
第十八条机械设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当报废;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到达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改造价值的。
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属于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的。
机械设备报废时,应事先组织技术鉴定,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设备报废时未提足折旧的,应予补提。已到达报废条件的机械设备,应及时报废。
淘汰的机械设备不得向外租赁或转让。
第七章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新的以及经过大修理、改造和重新使用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企业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制度。设置机械设备安全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监督,并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机械设备和操作者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工作条件危及机械或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现场指挥人员和机械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重视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对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拆卸、运输、轨道铺设等都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塔式起重机的拆装、运输,应由拆装专业班组负责进行。
第二十三条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的非正常性损坏者属机械设备事故。
机械设备事故分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5000元者。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者。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者。
租赁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4
1.目的作用
1.1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机械设备,使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到达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公司资产部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机械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机械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要强化职责意识,使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2.2各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3.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3.1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带给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3.2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使用、包维护、包检修)、机长负责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定职责,凭证上岗操作。
3.3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各种设备操作者(司机),务必经过培训,到达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能上岗。
3.4、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的检查;班中注意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班后清扫、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5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此刻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务必做到合理规划,预防性计划检修,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到达效率的最大化。
4.设备维护的要点
4.1操作工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4.1.1单机、通用设备实行操作工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2多人使用、操作的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倒班、换班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
4.1.3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部门设备主管指定专人维护保养负责制。
4.1.4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职责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4.2维护保养职责者有下列职责
4.2.1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开车前15分钟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润滑部位的润滑状态、油质、油量是否贴合要求。然后空负荷试车,注意检查设备运转、油标油位、润滑及泄漏状况、各部温度、声响振动、仪表压力、指示信号是否正常;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告检修人员,立即处理,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4.2.2正确地按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持续油路畅通。
4.2.3操作工(司机)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持续设备清洁,无油垢、无脏物。
4.3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4.4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4.4.1包修的职责人,应按要求制定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4.4.2包机的个人应根据单位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状况详细填写记录,交公司资产部存档备查。
4.4.3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的设备部(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公司资产部备案,及时预防设备事故或排除设备故障。
5.设备的分类分级维护保养
5.1工程机械、运输车辆,按一、二、三级维护保养职责制。
5.1.1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配合,工程机械每月做一次一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2000公里进行一级保养,每次保养务必按保养的要求进行。设备运转六百小时,要进行一次一级保养。
5.1.2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工程机械每季做一次二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7000公里,进行二级保养,每次保养务必按保养的要求进行。工程机械每年进行三级保养;运输车辆每行走45000-50000公里、进行三级保养,按运输车辆保养资料及要求进行。设备运转叁千小时要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5.2专用、通用、矿山及其他设备执行大、中、小修维修管理制度,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设备的大、中、小修的年、季、月的检修计划。报公司资产部审批。
5.2.1月计划在每月20日前提出;季度检修计划在上季末20日提出;大修检修计划在每年10月底之前提出。
5.2.2根据检修的资料,准备好更换的材料、零部件。
5.3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必须要执行维护、保养、检修规程,严格执行维护、保养、检修的质量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养、检修计划。真正做到管好、用好、修好、维护好机械设备。
5.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要有专(兼)职设备员,落实设备点检制度,按类别确定好每一台设备的必检部位,职责到人,并报公司资产部备案。
5.5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设备员将分管的每一台设备,编写生产工人日常维护检查表和专业维修工人巡回检查表(包括设备名称、必检部位名称、每点检查资料、检查标准、检查时间、检查总的编号)及检查记录或图表。
6.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1设备维护规程是设备维护工作惟一遵循的准则,是企业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公司所有设备操作工(司机)、维修工人、生产、维护管理及指挥人员都务必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护规程,根据生产发展、工艺改善及设备装置水平的不断提高,应相应修订和完善。
6.1.1每种设备都应有维护规程。
6.2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如下资料
6.2.1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6.2.2简要的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便于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
6.2.3润滑控制点管理图表,明确设备的润滑点及选用油脂牌号。
6.2.4当班操作人员检查维护部位,维护人员巡回检查的周期、检查点,每点检查的标准。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6.2.5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6.2.6设备易损件更换周期和报废标准。
6.2.7明确设备和设备区域的礼貌卫生要求。
6.3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3.1在用设备尚无设备维护规程,应逐台限期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编写。
6.3.2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分公司设备组反映,设备组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7.设备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
7.1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是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因此,各级领导、操作、维修人员务必认真学习,贯彻与执行。
7.2维护规程务必深人贯彻到操作、维修人员,并做到人手一册。
7.3操作工人和专职维修工人,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并严格按维护规程执行。
7.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设备组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维护规程执行状况,发现不按规程执行,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严肃处理。
8.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8.1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使用期间的物质运动(包括从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记载,为设备管理带给各个不同时期的原始根据。因此,公司所属各单位都应贯彻执行,逐台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8.2凡在用的设备都务必建立技术档案
8.2.1按公司制定的“设备技术档案”逐项记载。
8.2.2务必要有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
8.2.3务必要有润滑五定图表。
8.2.4务必要有点检表(包括点检资料、点检标准、点检时间、点检人员及处理结果)。
8.2.5设备档案的资料要随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详细记载(包括问题出现的时间、部位、损坏程度、原因、处理结果、职责者等)。
8.2.6档案记载的资料、文字要整齐清晰(用钢笔填写)。
8.3凡在用的主要设备、应建立备件、易损件图册。
8.4新设备到货后,务必把随机带来的全部数据(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复制两份,原件归资产部,复制件一份交分公司设备组,一份交设备使用部门。
8.5设备大、中修,务必将检修状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改善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归档。
租赁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5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提高企业技术装备和施工机械化水平,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和预防施工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施工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安装、拆卸、检修、改造、使用和报废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规定。公司系统非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务院国发[1987]68号文《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
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92令《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建设部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70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381号文《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3总则
3、1企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以科学管理方法进行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费用核算;适时更新改造,到达使设备技术状态好、安全运转、使用寿命长、消耗低、利用率和生产效率高的目的。
3、2上海电建公司下属各单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置设备管理部门和岗位,配备安全、技术、资料信息、资产管理等岗位,以适应管理职能的要求,负责企业设备管理的工作。
3、3各级设备管理机构的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总人数的50%以上。
3、4本制度所指的施工机械设备是指企业构成固定资产的起重机械、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维修和测试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耐用期限超过一年;
2)单机原值超过2000元人民币;
3)能独立发挥功能作用。
4基础管理
4、1凡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务必从所购或调入之日起,按行业规定的编号规则,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档。且每年年终要组织对设备进行清查,发现帐物不相符时要查明原因,追查职责,报上级批准后,会同财务部门办理盘亏(盘盈)手续。
4、2企业应制订本企业的起重机械原始记录、检查表、统计报表、机械和相关人员台账、机械合同等标准资料格式,并对相关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存档。建立企业施工机械总台账和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4、3设备管理部门应会同企业有关部门编制企业技术装备规划,并负责编制和参与审定机械设备购置计划,负责企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资质认证工作。
4、4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或参与编制重要调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的选型、购置、大修、改造、报废、租赁等方面的安全及技术经济论证方案,组织对重要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的技术检测和鉴定工作;办理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手续和报废注销手续。
4、5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为施工项目部配置、租赁起重机械等设备,并组织运输、试验、验收,确认满足施工要求。
4、6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对新型或进口设备的相关技术、先进管理经验及方法的引进消化和推广工作。
4、7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和设备使用单位下达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组织评价、考核和奖罚。
4、8自制非标设备或对原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应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设计或改造方案,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自制或改造后的设备,要检验合格,进行工业性试用,实际作业达500小时以上再组织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正式投用。涉及国家已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4、9上海电建公司下属各单位向外转让设备,应根据其价值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上海电建公司根据需要,在公司内部调配设备时,调出单位应保证调出设备完好,不许拆换原机零部件,并将原机附件、备件、工具及资料档案等一起移交。
4、10设备报废应事先进行经济分析和严格的技术鉴定,属于下列状况之一者,可予报废:
1)设备磨损严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虽经大修但不能到达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到达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报废条件,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或污染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合算的;
4)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
5)非标准专用设备,因任务变更,本企业不适用,其他企业也不适用的。
4、11设备报废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进行技术、财务审定,企业领导签章,根据设备价值按规定上报审批。
设备一经报废,严禁继续使用,也不得转让或出租。
5施工企业本部机械安全管理
5、1施工企业经理是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第一职责人;企业应明确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起重机械的全过程安全管理。
5、2施工企业本部的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施工生产中的起重机械和一般机械、工器具、检测设备进行归口管理;是起重机械专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5、3、施工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5、3、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起重机械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并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5、3、2负责建立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机械岗位职责制和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目标或安全指标;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下达的安全指标的完成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组织评价、考核和奖罚。
5、3、3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本企业所用施工机械和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审定起重机械安拆、大修改造作业方案,参与编制或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机械配置和大型吊装方案。
5、3、4负责组织企业层面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维修、运输、试验等过程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安全控制措施的编制,并对作业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和指导。
5、3、5负责组织编制企业起重机械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审查和指导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和演练。
5、3、6按有关规定负责单纯机械事故和机械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机械事故并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3、7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状况和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或专项检查、评价和考核,并指导、跟踪、督查缺陷整改状况。
5、3、8配合组织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取证;建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
5、3、9参与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审查,重点审查分包单位自带起重机械的数量与安全状况,以及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职责方面的条款。
5、3、10负责组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竞赛评比表彰,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5、4公司系统施工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制度:
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
2)租用与分包工程自带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3)起重机械维修制度;
4)起重机械安装维修队伍管理制度;
5)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查与执行制度;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与考核制度;
7)起重机械检验仪器、工器具管理制度;
8)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9)对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制度;
10)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租赁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6
机械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范围: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类、预防、管理、报告、鉴定、处理等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事故管理工作。二、管理内容:2.1、设备事故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各...
一、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类、预防、管理、报告、鉴定、处理等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内容:
2.1、设备事故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各类机械、设务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机械、设备或设备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使施工生产突然中断者,均为设备事故。
2.2、高备事故分业表(按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事故分类 一次事故经济损失金额(元)
小型事故 ≤1000
一般事故 ≥1000≤20000
大型事故 ≥20000≤100000
重大事故 ≥100000≤300000
特大事故 ≥300000以上
三、设备事故与防范管理:
3.1、设备事故管理必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3.2、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任”的原则,公司各级领导,设备管理部门,物质管理部门及公司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做到对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防止机械、设备事故发生。
3.3、加强公司全体员工对机械、设备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查设备隐患活动,并加强全休员工的技术培训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平,增强全体员工预防机械、设备事故的预防能力和排除能力。
3.4、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5、设备事故的分级管理:
3.5.1、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3.5.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管理。
3.5.3、设备事故与鉴定:
3.5.3.1、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各类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公司物质管理部门上报,发生重大和特大事故必须在30分钟之内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设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根据调查分析情况以书在面的'方式向公司设备管理领导汇报。
3.5.3.2、设备事故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发生设备事故的主要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当事人、发生的经过、事故的性质、责任者、损失金额、处理意见、整改意见、预防措施。事故报告书必须有参加事故鉴定人员和责任者及设备事故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3.5.3.3、设备事故的调查、鉴定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进行组织调查、鉴定。
3.3.5.4、参加资产保险的设备,事故单位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查看事故现场,确定损失情况和设备损失经济价值。
3.4、事故的处理:
3.4.1、设备的责任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大型设备事故及大型以下的设备责任事故根据事故情节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重大及特大设备责任事故,根据设备事故情节对责任者给予记过,降级,留厂查看,开除厂籍,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情节恶劣者追究刑事责任等。
3.4.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领导责任:
3.4.2.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和操作规程健立不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2、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教育,安排无证人员操作,或打或操作者未经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3、设备超负荷运转,超期使用,对存在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4、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操作设备,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5设备发和故隐瞒不上报者。
四、设备事故直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设备事故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设备修复的各种费用,修理期间的设备提取折旧费用等。
4.1、能够就地修复的按实际修理费用和设备提取折旧费用计算。
4.2、需要进厂大修的按以下公式计算:
4.3、设备运转已超过大修周期而发生设备事故,按大修期间直接发生的各种材料、配件费用计算。
4.4、由于设备事故造成设备报废,按设备实际净值计算。
租赁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全面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针对存在的缺陷、故障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出现事故,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缺陷、故障的界定、分类、登记及处理等管理。
第二章 设备缺陷管理
第三条设备缺陷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其零部件损伤或超过质量指标范围,引起设备性能下降的状况。
第四条
设备缺陷分类:
(一)一般缺陷:不影响产品质量、不危及安全生产,能及时消除或设备仍可正常运行但不会造成装置波动和引发各类事故,不需采取特殊监护措施的设备缺陷。
(二)重大缺陷是:影响产品质量、危及安全生产,但因生产需要而必须带病运行,有可能造成装置停工或引发各类事故,必须采取特殊监护措施的设备缺陷。
第五条设备缺陷实施分级、动态和闭环管理,各车间应建立所属设备一般缺陷台帐,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重大设备缺陷台帐,每月更新,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发现一般设备缺陷后,操作人员应逐级汇报班长、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由车间组织消缺,完工后及时填写消缺记录。对暂不能消缺的应上报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并填写设备一般缺陷台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第七条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汇报车间和本单位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同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对重大缺陷进行分析,制定缺陷监护方案、消缺计划和措施,落实责任人。
第八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设备缺陷的管理,要监督一般缺陷的整改情况,避免一般缺陷因整改不及时造成缺陷的扩大。对于重大缺陷,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并做好重大缺陷的特殊监护措施。
第三章 设备故障管理
第九条设备故障是指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件。
第十条设备故障分类:
(一)一般故障: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2000元而小于4000元。
(二)严重故障: 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4000元而小于6000元。
(三)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6000元,按照《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设备故障损失的.计算以直接经济损失为准。其中设备故障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一)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
(二)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
第十二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有专人(可兼职)负责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设备发生故障后,当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长、车间主任报告,车间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设备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故障进行分析处理。对于设备严重故障及关键设备出现的故障,要立即电话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
第十四条不论故障大小,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每月都要将对设备故障进行统计,填写设备故障月报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第十五条设备故障实施分级管理,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建立A、B类设备故障台帐和设备故障报告,各车间建立所有设备故障台帐,其中A类设备故障及造成公司级非计划停车的设备故障分析一般应由公司设备管理部组织,由各单位填写故障报告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设备故障发生、分析、处理情况要及时存入设备档案,为了解设备历史状况、制订检修、更新及改造计划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积极开发应用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技术,将其用于设备日常管理之中,及时发现故障征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保证设备安稳运行。
第四章 设备事故管理
第十七条设备事故管理引用公司《事故管理规定》。
租赁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8
建筑业的机械设备是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是实现机械化施工的重要物质保证,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需要,加速建筑工业化的进程,实现建筑业的高速度、高效益,因此,必须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
机械设备的管理,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改革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规章制度,坚持为生产服务,为科研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方向。建立一支专业管理和兼职管理相结合的设备管理队伍,实行管、用、修相结合,专业修理并举的方针,不断改善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为促进公司的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提供良好的装备条件。根据上述原则和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机构设备
公司设立机械设备科,负责全公司的机构设备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所属单位机械管理的日常工作,机管员实行业务上接受基层和机械设备科的双重领导。
二、设备管理
1、公司对设备实行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的原则,大型吊装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基工机械集中委托机械设备科管理,由机械设备科统一调度。
2、企业所有设备,统一由机械设备科进行编号,机械设备科和基层同时立帐,主要设备要建立设备档案,设备调动时随机调动,报废时,档案同时送批。设备的备件图册和设备历次修理记录,事故报告由机械设备科归档,说明书安装图册由基层设备员保管。
3、基层机管员必须做到申报各种材料零配件,计划填报各种有关的统计报表,每年四季度做出次年新设备购置,大修计划送机械设备科审批,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更改,需再次提出申请,经机械设备科批准后方可实施。
4、报废设备申请,必须在当年三季度报出,由公司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报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废。经批准报废后的设备残值按财务有关规定处理。
5、各种设备所提取的二项费用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大修理开支,不得移给他用。
6、技改费、设备折旧费,公司和基层按“四·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的资金用于购置大型设备,技术引进。
7、对设备进行改装、革新,必须坚持先进科学、实用经济的原则,一般的改装技术革新由机械设备科审批,重大的项目由主管经理批准,改装和技术革新项目,必须连续运行六个月经鉴定确认可行后才以验收。否则,其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支付。
8、开展群众性的机械管理活动,每年进行两次设备检查评比工作,交流经验,年终进行一次红旗设备、操作能手评优活动。
9、对新购置的小型设备一个月内必须投入使用,中型设备二个月内投入使用。
10、设备闲置六个月以上的,可申请报停,但设备报停以前必须完好,启用时必须履行启用报告,停用期间不得提取二项费用(折旧费、大修理费)。
11、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对外租用,并参照机电设备台班费收取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设备在同意租用后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赁期中造成损坏由租赁者负责修理和赔偿。
三、机械设备的使用
1、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建立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大中型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机组(班)负责制。
2、所有机操人员必须持证操作,熟练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3、新设备或经过大修,改装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转并进行走合,走合期内按规定减载限速,并挂“走合期”标志以示区别。
4、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特殊情况需经机管员同意并取得可靠数据后作业,大型设备必须征得机械设备科的认可。
5、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或性能降低及停产均为设备事故,事故大小的划分:
一般事故:损失价值20-200元内,停产三天以上;
大事故:损失价值200-2000元以内停产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损失价值2000元以上,停产一个月以上。凡是发生事故必须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报机械设备科备案。事故处理应做到三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过处理或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及损失大小应分别进行教育、处分、经济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对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员应予表扬和奖励。
四、设备的保修保养修理
1、设备的保养、修理,实行专业修理与操作人员日常维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保养维修,推行“十字作业法”做到定期保养及时修理。
2、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小修由操作人员和机修工人共同完成。
3、设备大中修由机修厂完成,修理计划由基层和机械设备科共同编制,公司下达生产计划执行。
4、设备的修理应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各道工序应有专职检验员检验,总体验收必须有主修技术人员会同送修单位代表经试车合格后,共同签署意见方能出厂,中大型设备机械设备科参加试车验收。
5、凡由机修厂承担修理的设备实行“三包”(包修、包费用、包保用期),经大中修出厂的设备应有六个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内损坏或出现严重故障时按如下办法办法。
(1)修方责任造成,由机修厂无偿限期修复。
(2)由于操作不慎,保养不好,而造成的损坏送修单位负责。
(3)设备修理出厂后,修理单位填写设备修理记录表,交送修单位或机械设备科存档。
租赁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项目部对外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业。
第二章管理
第二条、项目部机料部是项目主管生产机械设备的职能部门,在项目经理和分管副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项目部机料部管理机械设备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决定、意见,结合自身实情,制定相应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设帐立卡,建档立案;负责设备进出库清理与验收,运行中资料发放与收集;编写大修理报告和修理项目审核及资料整理。
3、实施、协助、参与公司生产工程管理部组织的设备对外租赁,对内承包工作。
第四条、经核定划拨给项目部的在用、库存机械设备及配件属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所有权属集团公司,项目部有使用权,但不得自行调出、转让、出售、报废、报损。
经集团公司批准的设备调动、调剂,其上缴折旧费,由新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机械设备档案是科学使用设备的依据。它主要有:随机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履历书。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应认真填写设备档案,并如期向公司提供所需资料。
第六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设备,属本规定所称谓的机械设备范畴。一般不同时具备上列两个条件的,视为易耗品,特殊情况下,单位价值低于标准,但更换频繁,易于损坏的,可不列入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折旧费提取标准依照其形成时间、类别确定。一九九六年合并以前购置的,年综合折旧率5%;合并以后添置的,一般控制在年8-13%以内,运输机动车辆年折旧率为15%。
第七条、机械设备因操作正确,精心保养,使设备性能完好,延长修理间隔时间,节省修理经费,对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八条、凡经保养和维修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中小修由项目部管理部门验收,凡合格的,项目部机料程部出示报销修理费证明文件;否则,其返工费,不予报销。因修理损坏零部件,视情况由当事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第三章租赁、出租和处置
第九条、租赁的设备确实为项目部目前所必需,且项目部暂时无力购置或从成本上考虑目前不宜购置的`设备。
第十条、欲租赁设备的项目部填写《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报集团公司生产工程管理部批准后,项目部根据公司批准的《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应积极联
系设备租赁商,并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第十一条、在设备到达项目部前,我方人员必需对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并在租赁合同中注明该设备当前的实际状况。以避免在归还设备时的纠纷。
第十二条、租赁合同中应含有以下内容:
1、租赁物名称、数量及相关配套设施、质量技术及当前的状况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3、租赁物的用途或性质
4、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5、租赁物交付期限、时间、地点及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
7、租赁物损坏后赔偿方式
8、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出租集团公司的机械设备,必须事先向生产工程管理部申报,经分管经理审核,获得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十四条、如未经允许出租机械设备,造成机械设备损坏的,当事人需按相同机械设备的现行市场价赔偿,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第十五条、机械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
1、燃没消耗高于原出厂标准20%,又条件通过技术改造降低没耗的;
2、设备严重损坏,技术上无条件修复,或虽可修复,但一次修理费超过设备原值50%
3、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型号老旧,且无配件供来源的;
4、技术性能低劣,不堪使用或不能保证安全的;
5、由于工程基项目停建或施工工艺变更,无法使用的专用机械设备。
未经批准报废之前,应妥善保管,不得将零部件,辅机等应加以利用,并折价入帐,作变价收入处理;报废部变现资金上交公司,作残值入帐。
使用限期未满,而又不宜使用的设备,经批准后可以处理,其差额部分由使用单位用发展基金补充。
第四章使用
第十六条、我方项目部必需为设备提供场地、电源及适宜的工作环境,以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每月应坚持填写《设施管理卡》。
第十八条、投入生产的机械设备,应按其使用说明书要求和工程建设设计要求布置与安排,并采取防护、保卫措施。
第十九条、机械设备的上岗人员需有相应的操作证,非持证人员和不熟悉设备性能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条、上岗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多班轮班作业,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一条、爱护机械设备,按设备出厂说明要求经常进行检查、检修,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第二十二条、机械设备使用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应按机械设备出厂说明书规定选用,若无规定油种,可按性能接近的代用品牌号选用。
加注的油料,在加注前应经过沉淀、过滤,不同品种的油料不得随便渗混,牌号不清或者再生油料未经鉴定,不得使用。第二十三条、严禁带病、超负荷和危及安全的运转,新工人及调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测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十四条、机械设备由于使用、维修、保管不当和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其本身非正常性损害、人身伤亡、财物损坏均为机械事故。
1、机械事故按下列规定划分等级一般事故: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内。大事故:直接损失费在1000-10000元。
重大事故:直接损失费在10000元以上或者造成人身重大伤亡。
2、处理职责范围划分:
一般事故,由项目部处理。赔偿原则按集团公司行政管理执行。处理结果报公司生产工程部备案。
大事故或者重大事故,由公司生产工程部调查并写出报告,总经理审批。
交通事故:由交警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事故一旦发生,应及时逐级上报,认真调查,公正处理。凡责任人的行为造成的事故,应当依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除经济赔偿外,有的应给予纪律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如有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查实后,从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如与国家有关法规抵触时,按国家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机料部对本规定有解释权。
租赁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对外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业。
第二章管理
第二条、物资设备部是主管生产机械设备的职能部门,在公司主管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决定、意见,结合自身实情,制定相应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案;负责设备进出库清理与验收,运行中资料发放与收集;编写大修理报告和修理项目审核及资料整理。
3、实施、协助、参与公司生产工程管理组织的设备对外租赁,对内承包工作。
第四条、自有设备经核定划拨给项目部的在用、库存机械设备及配件属公司固定资产,所有权属公司,项目部有使用权,但不得自行调出、转让、出售、报废、报损。
经公司批准的设备调动、调剂,其上缴折旧费,由新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机械设备档案是科学使用设备的依据。它主要有:随机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履历书。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应认真填写设备档案,并如期向公司提供所需资料。
第六条、自有设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设备,属本规定所称谓的机械设备范畴。一般不同时具备上列两个条件的,视为易耗品,特殊情况下,单位价值低于标准,但更换频繁,易于损坏的,可不列入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折旧费提取标准依照其形成时间、类别确定。折旧比例新设备一般控制在年8-13%以内,运输机动车辆年折旧率为15%。
第七条、机械设备因操作正确,精心保养,使设备性能完好,延长修理间隔时间,节省修理经费,对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八条、凡经保养和维修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中小修由项目部管理部门验收,凡合格的,项目部出示报销修理费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报销。
第三章租赁、出租和处置
第九条、租赁的'设备确实为公司、项目部目前所必需,且项目部暂时无力购置或从成本上考虑目前不宜购置的设备。
第十条、欲租赁设备的项目部填写《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报公司生产工程管理部门批准后,根据公司批准的《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应有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积极联系设备租赁商,并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第十一条、在设备到达项目部前,我方人员必需对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有一个全面的认知,并在租赁合同中注明该设备当前的实际状况。以避免在归还设备时的纠纷。
第十二条、租赁合同中应含有以下内容:
1、租赁物名称、数量及相关配套设施、质量技术及当前的技术状况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根据施工项目需要协商确定时间。超过部分无效)
3、租赁物的用途或性质
4、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5、租赁物交付期限、时间、地点及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
7、租赁物损坏后赔偿方式
8、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出租公司的机械设备,必须事先向生产工程管理部申报,经分管经理审核,获得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十四条、如未经允许出租机械设备,造成机械设备损坏的,当事人需按相同机械设备的现行市场价赔偿,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第十五条、机械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
1、设备严重损坏,技术上无条件修复,或虽可修复,但一次修理费超过设备原值50%
2、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型号老旧,且无配件供来源的;
3、技术性能低劣,不堪使用或不能保证安全的;
4、由于工程项目停建或施工工艺变更,无法使用的专用机械设备。
未经批准报废之前,应妥善保管,不得将零部件,辅机等应加以利用,并折价入帐,作变价收入处理;报废部变现资金上交公司,作残值入帐。
使用限期未满,而又不宜使用的设备,经批准后可以处理,其差额部分由使用单位用发展基金补充。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如与国家有关法规抵触时,按国家法规执行。
租赁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行为,加强机械设备租赁及其计量管理工作,明确各环节中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机械租赁可控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械设备租赁遵循先内后外的原则,以内部调配为主、市场租赁为辅,防止盲目租用增大成本或造成本公司机械的闲置。
第三条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和开工后分阶段将工程需用机械设备使用计划,以文字形式报公司设备管理部进行内部调配,上报的内容包括:机械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等。
第二章 机械设备的租入管理
第四条各项目部在租用外部设备时,按照规定填写《机械租赁审批表》报请公司审核,项目部外租机械(大型机械)单台使用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对租赁的机械应及时签订租赁合同,并上报公司审核加盖审核章。
第五条租入机械尽量实行工程任务包干形式使用,如果工程量不饱和可采用台班计量或月租方式,并限定最低工作时间,尽量降低超时单价的补偿,防止设备窝工浪费。
第六条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天将租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油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填写《设备工作单》。
第七条对租入的设备要加强计量签认管理。计量签认原则上由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部门使用工程结算单格式,按工程结算程序逐月进行结算,由合约商务部进行计价。
第八条计量签认的'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日期、工作内容、起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台时及驾驶人员和使用人员签字等。
第九条对租入设备的油料添加需有出租方授权人员的签认。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部门需每月结合计量签认汇总租入设备的油料消耗,如发现油料超耗应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项目设备部门要建立完善《设备租赁台帐》,对项目外租设备坚持每月经济分析,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力争使外租设备做到经济、合理、高效。
第三章 租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租入机械设备的使用、调度由生产经理或现场调度统一安排,特殊情况下若需要使用施工设备,需告知项目经理。
第十二条使用机械设备单位每天要对设备的使用情况按规定及时予以签认。
第十三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及时把签认的《设备工作单》交到项目部物资设备部,以便于汇总统计及时填写《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
第十四条填写《设备使用情况汇总分析表》是为了每月对租入的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作出统计分析,以便掌握每台租入机械的适用性(是否存在以大代小)、机况、油耗、出勤率、工作态度等作出评价,提供机械成本支出分析依据,并以此作出是否续租。
第十五条《设备使用情况统汇分析表》由设备工程师汇总填写,每月月底呈报物资设备部长、主管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及公司设备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租赁设备管理不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报项目部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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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规则是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对于员工薪资、奖金、津贴等事项制定。第二条薪资给付原则薪资在给付原则上,应与公司委派的工作成正比。因此,非规定的休假及非公司委派的勤务,不支付薪资。
二、薪资的分类、给付第三条薪资的分类薪资包括两大部分:
(一)基准内薪资
(二)基准外薪资
1.提早上班、加班津贴; 2.深夜津贴;
3.假日加班津贴;
4.轮班制勤务津贴;
5.休假日勤务津贴;
6.警务津贴(比例分); 7.值班津贴;
8.通宵津贴;
9.调驻津贴;
10.交通津贴;
11.春节加班津贴;
12.临时传呼津贴。第四条缺勤扣除基本额员工缺勤时,依基准内薪资×1176×缺勤时数,为缺勤扣除基本额。 第五条本薪本薪金给付原则,包括下列四项:
(一)本薪依员工的职务及执行能力决定。
(二)本薪包括基本薪资及年资两种。
(三)新进员工的薪资计算方式,依表-1“初任基准薪资表”的标准给付。
(四)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依表-2“员工年龄最低薪资表”的标准给付。
第六条职等津贴
经公司试用期满的员工,由人事科评定员工的职等,依表-3“职等津贴表”的标准给付。
第七条扶养津贴公司对于须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扶养眷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依表-4“亲属津贴给付额表”的标准办理。
第八条住宅津贴住宅津贴乃为贴补员工因无自用住宅,而须租赁房屋时,依表-5“住宅津贴补助表”的标准办理。
第九条调整津贴员工因调职居住公司宿舍时,可中止住宅津贴,另依表-6“调整津贴补助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轮班勤务津贴实行轮班制的勤务人员,依表-7“轮班勤务津贴(定额分)表”的规定办理。第十一条警务津贴凡任职警务勤务人员,依表-8“警务津贴(定率分)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福利津贴员工的福利津贴,依表-9“福利津贴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基准外薪资基准外薪资给付标准,依表-10,表-11,表-12,表-13的各项规定办理。第十四条薪资计算期间及支薪日
(一)每月薪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16日到本月份15日止,为本月的`勤务及薪资计算期间,并于该月25日支薪。
(二)遇发薪日为假日时,则提早一日支付。若发薪日遇连续假日时,则于休假后第一天上班时支付;但不可延至27日以后支付。第十五条尾数计算薪资计算时,有未满一元的尾数产生时,以一元计算。
第十六条支薪方法
(一)薪资发放时,一律以现金直接支员工薪金。
(二)员工死亡时,或因事无法直接交付员工时,可通知家属携带相关证件,委任代领。第十七条禁止抵消、冻结员工事先借支时,不得以薪资相抵,也不得以此作为债权担保,而予以冻结。第十八条紧急时的支薪下列情况发生时,经员工的请求,可不依照第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其已工作日数的薪资。
(一)本人或扶养的眷属因生产、生病或灾害时。
(二)本人或扶养的眷属结婚或葬礼时。
(三)本人离职时。
三、扣除、不支薪等
第十九条下列规定,可自薪资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薪资所得税及其他法令规定须代扣的事项。
(二)劳保费、团体意外保险费。
(三)福利金。
(四)工会协定的会费。
第二十条假日、请假的薪资
(一)员工缺勤时,每缺勤1天,扣除1天的缺勤薪资。
(二)每一计薪期间,因私人事由请假时,缺勤日数超过16天以上者,以基本薪资的80%×出勤日数,作为该月的出勤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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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二、3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带。
三、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五、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弄机电设备。
六、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大臂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2、装拆人员进入安装现场、登高作业必须穿软底防滑电工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工作服。
3、严禁安拆人员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如酒后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开除(违反一次罚1000元)。
5、塔吊安装、拆卸、附墙作业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域,作业人员必须听从带班指挥,带班必须了解作业内容,操作程序及相关工种的配合要求,绝不允许无指挥作业或多头指挥作业,多人数的'群体配合作业要设巡视员。
6、塔吊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各电气开关、导线、安全装置、机械传动,受力部分等应确保安全可靠。
7、塔吊在检修时,检修人必须挂牌警示停用,严禁任何人擅自合闸使用。
8、安拆塔吊作业及起重设备的使用,均须符合规定工况环境要求,严禁在超风力及雨、雪等恶劣条件下进行作业。
9、塔机顶或降节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步骤操作。
10、塔机安装完毕后,应认真检查各部紧固良好与各限位保险装置齐全完好。
11、本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外出做安拆工作,如有发现扣三天工资。
希望本公司员工以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罚款50元一次,带班罚款100元一次,累计三次以上本公司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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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规范租赁经营,提高出租的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完好率和质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安全责任规定。
2、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械及配件,应当具备生产(制度)许可证,产品合格。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租。
4、出租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书,签订协议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
5、禁止国家明令淘汰的、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出租。
6、出租工作由物业管理科管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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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做为本公司大型机具,其租赁执行下列制度。
一、塔吊原则上需保证本公司项目部租用,如已满足内部使用后方可对外租赁,租赁除正常交费外还需签定租赁合同。
二、塔吊租赁原则上由公司生产副总统一安排,以便根据生产情况统筹安排。
三、塔吊租赁需遵守的规则
1、租赁方法
项目部承接新项目时,需提前15天向公司生产副总提出申请,以便生产副总能够根据项目规模调派其相应规格、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塔吊。
2、项目部承接项目后,公司只要有未出租的塔吊,项目部不准外租。
3、租赁时间的计算
自项目开工、塔吊安装试运行内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以项目部提交报停申请经生产副总核实后签字之日止。
4、租赁费用的计算
租赁费用以公司规定的价格以日计算。
5、租赁所包括的费用
(1)塔吊使用期间的租赁费。
(2)塔吊接转发生的拆卸费、运往新栋号的运输费。
(3)新栋号塔吊的安装费。
(4)没有接转栋号拆除后运往大库的运费。或新栋号使用塔吊自大库运往新栋号的运费。
6、维修配件及费用的承担
(1)塔吊公司每年应对其进行正常的维修和保养,项目部在新项目使用前需对其运转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转入正常使用,租赁费用开始计算。
(2)塔吊在开始使用后,如发生故障,大型机件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指正常磨损、非塔司人为造成的损坏和维修费用,如项目部使用期间塔司违章作业和人为所造成的损坏不包括在内,界限200元以上,包括200元)小型配件的更换(指199.99元以下的,包括199.99元)由项目部自行更换,公司不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注:公司所承担的费用机械部门负责人必须经过调查,确实属正常磨损和非人为造成方可更换。
(3)钢丝绳属正常消耗附件,更换钢丝绳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四、塔吊租赁其它规则
1、项目部租赁塔吊期间需进行正常的维修及保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2001标准的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db13(j)45-2003标准的有关规定。
2、使(租)用塔吊严格按国家、省及地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禁止违章作业,如违反有关规程造成机械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和相关责任,一切经济损失均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3、项目部使租用塔吊所发生的费用(指租赁费,不包括安拆费、运费,安拆费和运费由项目部用现金自行支付)由转入公司项目工程款中扣回。外部租赁采取交押金和预付费的办法,租用期满后一次结清租赁费送交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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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与核算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施工项目所需租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由公司统一招标后由分管领导确认批准后方可使用,并签定长期租用合同。
第三条:公司施工项目所需大型机械来源为:从社会设备租赁单位租用。
第四条: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对大型起重设备和特种设备,租赁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设备安装资质、安全使用许可证、设备安全技术定期检验证明、机械机种在本地区注册备案资料、机械操作人员作业证明及地区注册资料,符合要求方可租用。
第五条:机械设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操作证明,才能上岗,其他机械操作人员也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六条:公司各项施工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将本项目所租用的机械设备擅自转租。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租赁原则
第八条:按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用施工方案,选择所选机械设备的型号和数量。所需租用的机械设备一律实行项目统一管理和独立核算。
第九条:从外部租用的设备实行招租。由三家货以上设备租赁单位参与竟标。由公司管理人员全面考评供方情况、设备状况、服务能力和价格等择优确定供方。
第十条: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低,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产品。
第三章项目租赁流程
第十一条:各项管理人员(专职)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向设备租赁单位下达施工任务通知书(附件1)。施工现场验收单。施工任务通知书中需注明设备租赁方具体工作任务、机械大小型号,现场联系人电话。施工现场验收单由设备租赁单位保留,施工时由机械操作人员带至施工现场,工作完成后由施工班长用项目管理人员(专职)签字核准工作量。施工现场验收单由设备租赁单位留取复印件后原件上交项目管理人员(专职)保存、核算。
第四章租赁机械及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设备租赁单位必须服从公司调配管理,计划内工作项目管理人需提前联系设备租赁单位,如遇抢修等紧急情况设备租赁单位需尽量根据项目管理人要求时间到达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规”规定。公司管理需整理出设备操作人员相应的安规条例拱设备操作人员学习方可上岗操作。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设备操作人员违章行为可对其进行经济考核,考核金额在租赁费结算金额中扣除。
第十四条:设备租赁单位如有故障应及时更换,保证施工进度。
第五单租赁费的结算
第十五条:机械设备租赁单位设备租赁价格按照标价价格执行。
第十六条:设备租赁结算由项目管理人员按季度编制结算单报公司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财务部统一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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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本公司和分公司各部门租赁建筑材料设备适用本。
2、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的建筑机械、钢管、模板、加工机械及焊接设备、垂直运输机械、水平运输机械等均属于建材公司的租赁范围。
3、建材公司对设备机械拥有租赁权,产材属公司所有,项目部门、分公司等对建筑材料设备具备有偿使用权,对主要设备对外租赁须经主管经理审批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出租。
4、所有费用按国家规定的折旧费、维修费、大修费等内容考虑,设备的利用率及管理费用开支等按一定的.综合费率比。
5、各建筑项目在开工前(或需用前)15天提出设备需用计划,报建材公司准备,并签定租赁合同,否则建材公司不得供租(特殊情况除外)。
6、建筑周转设备材料租赁期间,设备由各租用单位自行管理和保养,建材公司负责监督、巡查。若发生遗失,或违章使用,据情节轻重按设备原值或净值进行罚款或赔偿。回收退库后的设备由建材租赁公司统一管理。
7、建材租赁公司基地负责现场设备的经常危险和退库后的正常保养,并向各租赁单位提供完好的设备,周到服务。实行供应、保养、维修一条龙服务。
8、各租用单位和建材租赁公司应督促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维护保养及检查制度。
9、租用单位应尽量保持设备完整,损坏了的设备可交回原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新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租赁建筑周转设备材料后,有权使用设备,但未经建材租赁公司同意,不可外租给第三者单位或个人,如有违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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