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24 09:21:4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1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1篇)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2、档案室内不得存放与档案工作无关的物品,并始终保持室内整洁。

  3、按照防火、防尘、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樟脑精,配置气体灭火机,适时进行库房密闭通风等措施。

  4、档案装具统一,存放排列整齐,箱(柜)统一编号并标明所存档案类别及年代。

  5、定期清点核实存档案,级差档案褪变,破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2、负责对各部门档案立卷的业务指导,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归档工作。

  3、按照“六防”要求,做好库房管理和档案保管工作,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各类档案的完整安全。

  4、按规定作好档案的利用接待工作,并根据利用者要求做到热情接待,详细提供。

  5、加强组织纪律,严守档案秘密,严禁档案信息私自外传。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有效地保存制度,特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必须建立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领导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和部分档案的鉴定。

  二、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正确划分需要保密档案的密级。

  三、对档案的全面鉴定每五年进行一次,对部分档案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通过鉴定的档案,必须写出鉴定报告,注明鉴定意见和日期,并由鉴定领导小组负责签名。

  四、通过鉴定的档案,力求达到保定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符合标准,对在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整改;对已超过保管期或失去价值的档案,必须慎重处理,严格掌握,还有一定价值的档案可暂封存,待观察后再行销毁。

  五、对确定销毁的档案,应先造好清册,提交销毁报告,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送档案主管机关备案,在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六、要档案的保管过程中,要切实做好档案销毁后的善后工作。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自觉维护党和国家机密,严防档案失踪、泄密事件发生。

  2、珍贵档案和有密级档案须领导批准后,限于在阅览室内查阅。

  3、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摘抄、复制和对外泄漏档案内容。

  4、档案人员要做到知密不泄,不与无关人员谈论档案机密。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为摸清家底,核实数据,从数据中反映档案的成效,特制订《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的范围包括收集管理归档入库的档案、移交的档案、鉴定销毁的档案和查阅利用的各类档案。

  二、档案统计的基础是做好登记。必须对入库、移交的档案进行分类和总量登记;鉴定销毁的档案必须进行造册和数量登记;查阅和利用档案必须进行总量和定向分析数量的统计。

  三、凡入库的档案每年归档后及时分类统计;凡移交的档案,在移交时及时统计;凡鉴定销毁的档案,在登记造册、审批核销后一次性统计;凡查阅利用档案按月、按查阅人次、利用各类案卷的数量统计,并作好统计后的查阅利用档案分析。

  四、档案统计必须简明清楚、记载完整、数字正确。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利用有关档案。

  2、利用档案原则上只准查阅,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阅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周。

  3、外单位需利用本单位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说明利用目的,并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借阅。

  4、利用者必须绝对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抽页、涂改、圈划、转借。查阅时不得吸烟、喝茶。

  5、利用档案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向档案员反馈利用效果信息。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日常管理、信用借贷等活动中形成的映本企业、客户、合作者信誉状况,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市和区(县)档案馆,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四条企业信用档案是企业档案和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将信用档案纳入档案全宗、国有资产管理和信用制度建设范围,依法实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企业档案部门负责本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并对所属机构、下属(控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实行监督、指导。

  第七条企业应将本企业各部门形成的信用文件材料按规定纳入归档范围(归档范围见附件一),并确定保管期限和密级,实行归档保存。客户服务、技术服务等部门形成的映客户信用和企业售后服务等情况的材料,可根据需要,延长在所在部门的存放期限,但须办理归档手续,编报档案目录。

  第八条映本企业、客户、合作者信用状况的电子数据,应按国家有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规定进行归档。重要的电子信用文件(含数据)应打印成纸质文本保存。归档的电子信用数据及其元数据应拷贝至耐久性好的载体上,脱机保存。

  第九条企业档案部门应定期收集企业所属部门、下属(控股)企业形成的信用档案目录、重要信用档案信息,加强对本企业系统信用档案的监管。

  第十条归档信用文件材料的整理应遵循企业档案分类原则,保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

  第十一条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市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内的企业应于每年6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形成的重要信用档案信息按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数据格式报送市档案馆(信息报送范围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区(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区(县)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内的企业应于每年6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形成的重要信用档案信息按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数据格式报送区(县)档案馆(信息报送范围见附件二)。

  第十三条鼓励其他企业向其工商注册地的市或区(县)档案馆报送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第十四条企业应将信用档案管理纳入企业档案信息化和企业信息系统建设,采用先进技术,提高信用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企业档案部门应汇编文件级信用档案目录、重要信用档案全文,及时开发信用档案资源,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第十六条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因国家或公共利益需要利用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应当提供。

  第十七条市和区(县)档案馆应主动做好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收集工作,开辟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服务窗口,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八条企业。档案馆提供利用和公布信用档案,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在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中有违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组织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上海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值日值班制度,坚持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开关是否关闭。对所保管的案卷,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在档案室抽烟、吐痰。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核查和消毒处理后才能进库上架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档案室内外温湿度记录,做好温湿度的调节工作(标准温度为摄氏14—24℃,相对湿度为45%—60%)。

  五、档案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坏了要及时报告或维修,保证各项设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坚持做到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提供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学生学籍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档案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学习、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3、负责制订档案工作的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档案工作规范。

  4、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安全。

  5、根据所保管的档案资料情况和工作需要,编写适用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主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6、负责做好档案的口常查、阅、借工作,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7、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保管、移交、销毁等工作。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为了进一步搞好财务室、图书室、档案室、库房安全工作,增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提高防事故能力,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更好的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按照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尽职尽责,搞好管理工作,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二、牢固各室门窗,财务室要购置保险柜,资金、帐目要进保险柜,不准随意在抽屉存放现金,每天留够当日所需现金,其余全部存入银行,财务室要有人值班,防止失盗。

  三、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帐目、图书、档案要进柜,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

  四、管理员要经常查房屋、门、窗、电线,做好防火、图书、档案、财产不受破坏和损失。总务处每月要进行安全检查记录,确保安全。

  五、严格履行借用手续,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严防破坏和丢失。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保证村民委员会工作连续性,依法维护村级经济及全体村民的权益,特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移交制度。

  一、移交时间: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移交。

  二、移交的内容为: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包括基建档案、设备档案)、婚姻档案、特殊门类载体档案(包括照片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

  三、移交工作由镇人民政府主持。

  四、档案移交手续

  1.各门类档案移交时,均需填制一式两份案卷目录和移交登记簿,双方签定后各保留一份。

  2.移交的各门类档案,必须符合标准。

  3.移交时,必须连同档案检索工具(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一并移交。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由村党组织、镇党委政府给予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加以改正。

  五、对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档案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档案保管制度

  1、村级要有档案室和档案柜,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

  2、档案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鼠、防虫、防光、防霉等工作。

  3、对形成的档案要分类、编号、排列入柜。

  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室内严禁吸烟,不许堆放杂物。

  5、档案室应由专人管理,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

  6、档案收进和借出要及时登记,账目要与实物档案相符。

  7、档案人员变更,要严格交接手续。

  档案保密制度

  1、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和擅自抽取档案、资料。

  2、凡是在本村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会议记录、干部考察材料均属保密范围。

  3、凡查阅属于保密的文件或涉及个人的文件材料,须经村分管领导批准。

  4、查阅利用者不得在翻阅与自己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

  5、查阅利用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摘抄档案。

  6、查阅涉及有关个人内容的档案材料,严禁传播扩散。

  7、查阅利用者必须自觉保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岗位纪律。

  2、钻研档案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3、保障本村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4、按规定时间,收集、整理和管理档案,做到分类准确、装订整齐、书写规范、编号准确。

  5、及时上架排列,编制检索工具。

  6、做好保卫、保密和“八防”工作,杜绝档案资料丢失、损坏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7、档案人员因调整工作岗位,应办理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单。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村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判定档案的存毁。

  2、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可以进行销毁。

  3、档案鉴定工作应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和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销毁。

  4、档案鉴定小组成员应根据本村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审查、鉴定,销毁。

  5、销毁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形成鉴定报告,编制销毁清册,并报村委会领导批准,方能销毁。

  6、销毁时注意保密,指定专人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利用制度

  1、查档前必须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

  2、档案一般不能借出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档案室,需经村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

  3、凡查阅村党组(支部)、村委会的会议记录,必须经村党组(支部)书记、村主任批准。

  4、查阅利用档案时,不许加减字,改变文件内容,更不得拆卷、抽页、涂画、撕扯。

  5、本村档案室一般不对外提供利用。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利用人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说明查阅目的、内容、经村委会主任或分管领导同意、批准,方能提供利用。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一、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二、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地点阅览,阅览完毕立即归还。

  三、库房内严禁吸烟、点火、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害有毒物品。

  四、经常检查档案资料的保存情况,如发现损坏、霉变、虫蛀,立即采取治理修复措施。

  五、离开档案库房时,必须检查好门、窗,加强防范措施,妥善保管库房钥匙。

  六、库房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燥。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一、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率,组卷时必须做到材料齐全、字迹清晰,装订结实、整齐、规范、排列有序。

  二、对属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发现有破损、褪变现象,做到反复修复,保证档案的完好性。

  三、严格执行档案借阅、保密等制度,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损缺,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四、为了便于查找和利用,做好档案分门别类、系统存放、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五、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档案的防潮、放火、防尘、防蛀工作。

  六、档案入室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一、负责本校各类档案的收集、积累、整理、分析、保管、利用,为学校工作,提供有关信息,当好参谋。

  二、按有关规定修订立卷类目及保管期限,供各科室立卷时参考,以利于有计划、有条理进行平时归卷工作。

  三、档案室管理人员,要主动协助、督促各科室内勤人员完成归卷工作。

  四、按国家的档案法及有关上级规定,严格把好组卷关,案卷达到标准化、规划化。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一、档案室是开发利用档案资料信息的窗口,储存档案史料的要地,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二、经常检查室内、箱内的防火、防潮用品,切实做好“七防”工作。

  三、档案管理人员对室内实行天天小扫除、一周大扫除制度,保持室内的整洁和档案的质量。

  四、档案管理人员下班时,必须把放案卷的箱柜上锁。做到离室随手关门、关闭电源、锁好房门。

  五、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杜绝明火入室,确保档案室的安全。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一、凡查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阅后直接面还保管人员。

  二、外单位借阅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并办理登记手续,在档案室查阅,不得借出室外。

  三、非相关单位人员不得查阅有关单位档案。

  四、查阅档案资料时,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划线、圈注、涂改、污损、拆页和拆卷。

  五、摘抄的材料须用公文稿纸,不得摘在个人笔记本内。

  六、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借出室外,如特殊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但时间不得超过一星期。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一、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批准同意,由本室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二、库房内的档案要进行系统排列存放,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东西。

  三、做好库房内“六防”(防盗、防火、防尘、防阳光、防潮、防鼠虫蛀)工作,平时要勤检查、勤打扫、保持档案室卫生整洁、安全。

  四、案卷查阅完毕要及时归还原处,出借案卷要经过批准,并办理好借阅登记手续。

  五、对档案室所藏档案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六、档案室钥匙做到专人负责保管不准随意给他人使用,若发现遗失应予全部调换。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2、档案室内不得存放与档案工作无关的物品,并始终保持室内整洁。

  3、按照防火、防尘、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樟脑精,配置气体灭火机,适时进行库房密闭通风等措施。

  4、档案装具统一,存放排列整齐,箱(柜)统一编号并标明所存档案类别及年代。

  5、定期清点核实存档案,级差档案褪变,破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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