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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1
一、设计项目管理
设计项目管理系统是勘察设计企业整个管理系统的核心系统,也是信息化的重点内容。项目管理子系统依据ISO9000质量管理规范、国际通用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PMBOK)”、勘察设计行业十五信息化规划等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设计开发,为企业建立项目及设计流程管理的“设计和管理一体化”的集成应用项目管理系统。它将企业严格的、规范的管理程序和制度流程化重构后计算机化网络化,并与综合办公、知识管理、图形子系统和实施ISO9000管理子系统紧密结合起来。以下是项目管理模块的主要功能模块:
项目信息管理
项目信息管理,主要是指项目台帐管理,是对设计院承接的项目的信息进行集中管理的地方。它是对项目进行的基本信息维护、项目配置、人员任命、产值分配的入口。
项目立项管理
主要实现项目信息的等级、立项、审批、台账功能。系统提供了对项目立项单的填写、审批、下达分发功能。
项目策划管理
主要完成设计阶段的全过程的策划,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任命、项目工作任务分解、项目人力资源安排、项目总体进度计划、项目总体质量计划、互提资料计划、项目任务计划以及里程碑(关键控制点)计划等。
在整个项目策划的各个环节,系统采用模板化、自动化的思路,最大限度的减少项目经理、室主任和主设人的工作量。大大提高使用人员的速度和用户感受,提高系统的易用性。
设计过程管理
设计过程管理是整个设计企业的业务核心,是整个信息化建设中最关键也是最困难的模块。主要实现设计、校对、审核、审定以及出图归档的全过程管理。
ISO质量管理
实时ISO管理系统与项目管理完全融合,解决设计院长期存在的项目管理与质量管理两张皮现象,并将质量管理提升到一个全新的管理层次,随设计流程形成的质量记录,始终是真实的并会自动保存下来,避免了没有或遗失质量记录需要后补的问题。
项目执行跟踪与监控管理
本功能主要为公司领导、项目经理、主设人等提供一个实时的监控体系。通过项目监控管理,相关人员实时的了解项目的进度、质量、和费用。同时通过预警机制(即时通讯BQQ、手机短信等)对项目延迟、收费延迟等进行提醒报警。各级领导通过控制有效的预防、控制、减少风险。最大限度保证项目保质、保量、准时的交付给业主,同时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项目费用管理
主要实现项目费用预算管理、项目费用控制管理。通过系统实现项目费用的划分、收支、使用记录的`管理。为项目相关部门提供稳健的项目费用保障制度。
项目查询统计
各级领导通过此模块,可以方便的了解项目的进度、质量、费用、人员、以及成果等方面的实时信息,可以及时的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同时对于分析结果系统将以各种各样报表、图形的形式展现在领导面前。
二、监理项目管理
监理管理软件主要功能介绍
1、本软件以五大控制为主线,强调提高监理工作效率。
2、强大的资料管理功能,使您轻松实现资料归档管理。
3、成熟的项目管理系统与监理管理软件完美结合,实现智能化项目管理。
4、提供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编辑功能,方便您的工作。
5、监理月报高速、智能生成。
6、简捷方便的监理例会记录功能、制作会议纪要方便简单。
7、提供监理管理工作流程图,规范贯彻ISO监理管理工作。
质量控制:
提供质量预控库、辅助监理工程师完成质量控制。
审批报表审查简单快捷。
进度控制:成熟的项目管理系统,为您实现进度智能控制。
造价控制:
监理软件提供工程款项支出明细表,并能通过实际与计划支付情况形成图形直观反映偏差。
提供造价审核功能,帮您完成预算审计工作。
并能根据所报表格自动形成月支付统计表。
能够对施工单位的月工程进度款、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和工程款支付进行审批。
合同管理:
监理管理软件提供合同备案管理功能。
监理管理软件为您提供各种监理相关法法律、法规,方便您参阅。
监理管理软件提供合同预警设置,便您查阅合同到期及履行情况
资料管理:
监理管理软件结合现行的施工资料管理软件,快速简单得完成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监理管理软件自动、智能生成监理月报。
提供监理工作程序图,规范监理工作。
提供监理日常工作所需功能,简化工作。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中铁建安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密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部位的监管,保护公司核心秘密和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办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设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 保密范围
第三条 公司秘密是指:设计过程涉密(国家或企业要求)图纸及文件;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
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承诺书或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图纸和文件,如勘察报告、测量成果、咨询报告、各阶段设计文件及图纸、可研报告、造价咨询、管理诀窍、经营战略规划、客户名单、公司管理制度、招投标中的投标报价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中的秘密事项。
6.承担国家有关要求的秘密事项。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五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和安全)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以及国家要求不得外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招投标资料。
2.公司经营指导及底线单价。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七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核心技术涉及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2.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综合办公室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等电子媒介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5.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第八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领导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2.经营企划方案。
3.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纪律检查、总工办等部门所调查的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公司大事记。
5.设计图纸、各类技术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条 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政主管领导任组长、班子副职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公司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各部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部室可根据本部室业务情况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十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副总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二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在与合作单位的工作交往中,需要对方对我公司的有关情况保密时,要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司机要对公司领导在车内的谈话应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应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加强保密教育,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全员保密学习,提高保密意识。
第五章 保密环节控制
第十七条 涉密文件打印
1.文件送打印前,应由原稿提供部门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审查是否涉密,文件如有涉密内容,应在发文单上记录涉及人员姓名,同时确定保密级别,需要发放的涉密文件应有文件编号、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纸质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的电子文档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十八条 涉密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件印制部门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所属各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工作建立一套统一的产品设计标准体系打造公司高端产品品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全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属各项目须严格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设计部负责公司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的指导、服务及监督工作。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为适应公司房地产业务快速发展需要公司设立规划设计院所属各项目公司设置工程技术部或规划设计部。
第五条 公司规划设计院通过产品研发、设计执行、技术支持、协调服务、系统建设来协同各项目公司设计管理部门开展规划设计及相关各项工作。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一)制定公司规划设计管理相关制度编制规划设计管理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表单、合同范本、任务书范本等。
(二)对公司所属项目公司上报的各类文件、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核、备案。
(三)负责公司所属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阶段的组织实施工 作。
(四)负责实施针对公司开发项目的建筑设计标准化研发工作。
(五)对较大程度地影响项目基本指标、使用功能、外观效果、建设成本、施工周期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
(六)参与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处理方案的确定。
(七)对公司所属开发项目阶段性设计成果进行备案、评估.
(八)进行相关材料、设备、工艺选型的研究及论证参与大型物资招标技术评审工作。
(九)组织公司及项目公司设计管理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考察等工作。
第六条 公司所属项目公司成立工程技术部或规划设计部,具体组织并落实所在公司项目的设计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一)配合并全程参与公司规划设计院开展的项目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工作。
(二)负责组织并落实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之后全部设计工作。
(三)制定并上报所属项目设计工作计划和相关产品技术要求。
(四)监督并落实后续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质量、设计进度、成本控制等方面内容。
(五)参与审核各阶段建筑设计成果。
(六)配合前期开发部门做好各项报批工作。
(七)为相关部门做好工程招标和设备招标等工作提供完备的技术支持。
(八)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与设计变更处理。
(九)编写适合所在地、所在项目的设计管理相关细则并实施。
(十)对各阶段性设计成果和设计变更进行存档。
第三章 设计单位选择管理
第七条 设计单位的选择基本分为招标邀标和定向委托两种方式。原则上方案类采用招标邀标方式施工图类采用定向委托方式若存在特殊情况需报公司审批。
第八条 设计单位选择入围原则如下:
(一)入围设计单位应不少于三家。
(二)规模较大或在所属地区甚至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项目的控规研究、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应选择国际一流、知名度高的设计机构。
(三)大型公建类项目或以公建类为主的综合类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应选择具有国际品牌知名度的设计机构或国内一流的.设计机构。
(四)住宅类为主的大中型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应选择国内一流的设计机构若因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或报批需要必要时也可考虑具有国际品牌知名度的设计机构。
(五)小型住宅类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或小型单项工程设计应选择项目所在地一流的设计机构。
第九条 招标邀标是指在标底价格确定的情况下通过设计方案比选最终确定中选设计单位的方式。定向委托是指在评判设计单位综合实力确定入围设计单位后根据入围设计单位设计报价及服务内容等情况确定中选设计单位的方式。
(一)招标邀标方式的要求:
1.规划设计主办部门应将入围设计单位选择原则及方式、拟选择设计单位资料包括设计单位资质、企业规模、相关设计业绩、设计团队人员简历报公司审批。 2.规划设计主办部门依据公司审批的入围设计单位结果开展招标邀标工作组织设计方案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公司审批最终确定中选设计单位。
(二)定向委托方式的要求:
1.规划设计主办部门应将拟入围设计单位选择原则及方式、拟入围设计单位简介及评价报公司审批。
2.依据公司审批结果规划设计主办部门分别与入围设计单位进行对等谈判形成谈判记录并要求入围设计单位提供正式服务建议书包括设计单位资质、企业规模、相关设计业绩、设计团队人员简历、分阶段设计报价、设计计划等内容。
3.规划设计主办部门将拟定设计单位正式服务建议书、谈判记录主要合同条款报公司审批。
第十条 对于市政工程和特种行业专项设计本着项目公司主导的原则参考行业规则确定设计单位将结果报公司规划设计院审核备案。
第四章 设计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设计管理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前期阶段、概念规划、设计咨询、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二次设计、设计变更以及景观、室内、机电等专项设计工作。
(一)项目前期阶段由公司规划设计院组织进行。项目前提规划条件的取得、可行性研究、项目调研、市场定位、产品定位、设计咨询等工作。
(二)概念规划设计阶段由公司规划设计院组织进行。根据项目前提规划条件以及市场、产品定位而进行的初步规划设计重点在于落实项目的地块分析总体布局基本指标产品类型、风格、档次等。设计成果报公司及董事会工程技术委员会审批。
(三)方案设计阶段由公司规划设计院组织进行。在概念规划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具体的方案设计过程重点在于落实项目的总平面规划、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日照间距、交通组织、单体平立剖设计、附属用房设置、各专业系统说明、制定工程估算同时考虑结构选型、景观设计、设备选型等内容并最终通过公司及董事会工程技术委员会审批。
(四)扩初设计阶段由项目公司组织进行。在方案设计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各专业配合落实过程重点在于确定各项设计技术指标、结构选型、各设备专业系统布置、主要材料设备选型、制定工程概算、同步进行各项专业设计等并将最终成果上报公司规划设计院审核后公司审批。
(五)施工图设计阶段由项目公司组织进行。在扩初设计基础上对项目进行最终指导施工的详细设计过程制定工程预算并最终完成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和各项工程与材料设备招投标工作通过设计交底为项目工程建设提供所需全部条件。项目公司组织进行施工图审核公司规划设计院参与审核工作。
(六)专项设计政府限定各专业部门进行的设计内容例如供电、燃气、热力、电信、有线电视等。
(七)二次设计须由专门单位或厂家在建筑施工图基础上进一步完成的设计内容例如弱电、装修、钢结构、幕墙、门窗、电梯、雨蓬、栏杆等。项目公司负责组织进行评审邀请公司规划设计院参加。
(八)设计变更是施工过程中对原设计存在的错漏以及欠合理、欠经济的部分进行修正以保证设计的合理性、经济性。设计变更管理由项目公司负责。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公司规划设计院审核公司审批。
第十二条 景观设计在建筑方案设计结束后开始后续设计过程参照建筑设计过程执行且兼顾市政各专项设计所提供的条件合理安排设计进度。
第十三条 室内设计应在建筑方案设计结束后开始在建筑施工图开始前结束。设计过程管理按建筑设计过程执行。
第十四条 设计前期阶段 规划设计主办部门配合投资管理部门完成可行性研究、项目调研、设计咨询、产品定位等内容的相关设计工作。
第十五条 概念规划设计管理
1. 概念规划设计是指在获得土地初期投资开发部门出具市场定位报告后规划设计部门会同设计单位结合政府要求的土地性质、容积率、控高等规划条件及市场定位报告综合各方因素设计出的整体概念性方案为方案深化阶段提供基础。
2. 公司规划设计院负责编制《概念规划方案设计任务书》负责对设计单位的沟通与监控负责制定设计计划负责取得各设计成果并审核负责讨论并组织方案汇报会形成成果上报公司负责公司审批意见的执行负责向设计单位传达公司评审意见。
3. 工作程序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4
一、档案库房实行专人管理,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
二、档案进出库房必须坚持登记、检查、归位、销号工作。每年检查、清理一次库房内的'档案,做到收物相符。
三、随时检查档案的安全情况,做到“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鼠、防霉变”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四、管理人员要坚持适时开窗、通风、除湿、调节等措施,保证库房内适宜的温湿度。
五、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烤火、放置食品、杂物。
六、下班前应检查门窗、电灯是否关闭。
七、经常搞好库房卫生,保持清洁。柜架档案应排列整齐。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5
为促进中心各服务窗口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中心各窗口办理事项过程中的有关材料以及体现受理、调查、批复、决定、送达等过程的资料、表格等。
二、归档要求。服务主体、内容合法,实施程序规范,办理时限符合规定,申请、受理、审批、决定、送达回证等资料齐全。
三、归档时间。各类申请事项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将相关资料归档。
四、督导检查。主管领导负责各服务窗口审批服务档案的.监督、检查。每月至少对各窗口档案归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重点窗口档案不定期进行抽查。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为确保员工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私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促进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职期间的档案资料,包括招聘、入职、培训、晋升、薪酬、员工关系等方面。
三、制度制定程序
1、本制度的制定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经公司领导同意后颁布实施;
2、制定本制度前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充分考虑符合中国法律要求;
3、本制度的`修订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业务需要及时评估并提出修订意见,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执行。
四、制度内容
1、员工档案的设置和管理
(1)员工档案包含个人信息、合同协议、考勤记录、绩效考核、培训证书、奖惩记录、离职资料等各种资料。
(2)人力资源部负责整理和归档员工档案,需在入职后一个月内建立员工档案。
(3)员工档案应当按照员工姓名、工号、入职时间等方式进行归档,存放于人力资源部内的安全地方,并采取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
2、员工档案信息的使用和保密
(1)员工档案资料只能在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指定的人员使用,未经授权不得随意借阅、查看和复制。
(2)员工档案不得随意出借或转移,如有必要,应提前征得本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3)员工档案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应当妥善保密,除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或经本人授权同意的情况外,不得泄露。
3、员工档案的保存期限及销毁
(1)员工离职或合同到期后,应当保存员工档案六个月以上,以备查阅。
(2)员工档案的保存期限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需求进行制定,且不得少于五年。
(3)员工档案根据涉密性和保密等级的高低进行分类,定期进行清理整理和销毁,销毁应当有凭有据,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五、责任主体及执行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档案的建立、整理、归档,确保员工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2、所有管理人员有义务及时更新员工档案中的各种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3、对于档案存放地点和防盗、防火、防水等安全措施的保障,人力资源部门应当进行后续跟进,确保制度的实施。
4、对于泄露个人隐私问题,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处理,并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责任追究
如发现未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操作、管理失职等情形时,应当按照公司制度的规定和工作流程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旨在引起同事的警示和反思,从而建立全员责任意识和规范化的办公环境。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7
第一条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或档案柜对档案进行存放、保管,并指派专人负责,做到“专人专柜”的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保守档案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以保证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条档案室配备档案柜或密集架,档案上架排列应科学合理,便于查找。在排列上架时,应按照类别和保管单位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的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第三条对照片、光盘、U盘等特殊载体的档案须配置密封盒和专门的案卷盒,按编号盒存放在防磁柜。
第四条档案室要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潮、防有害气体、防尘、防虫等“八防”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在接收同级别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企业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后续托管业务能顺利开展。
第六条确定接收的移交档案要办理托管协议,做好编目工作,并及时入库并及时完成档案汇总统计、登记电子档工作。
第七条各类外借档案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在归还时要核对是否有遗漏或损害,及时放回原处。
第八条定期对库房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8
第一条为保证各类档案完整性、规范性、安全性,结合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和xx市档案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档案工作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依据本制度履行管理职责,人员名单报总部政务处备案。
归档范围实行确认制,即档案部门首先根据办事处的权责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起草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经与各部门讨论修改,并呈办事处领导审核确认后,形成《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档案部门以确认通过的归档范围作为各部门档案收集是否齐全的依据。《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详见附件。
(一)归档文件材料必须为原件,一般一式一份(套),因故无原件的可将具有凭证作用的复制件归档。
(二)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即按照归档范围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全部归档。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即每件文件材料的正文与附件、正文与定稿、请示件与批复件、转发件与被转发件、荣誉档案与说明荣誉档案的通报等文字材料、纸质件与电子件完整。
(四)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即归档文件材料内容真实,签署和用印符合文书工作规范,纸质件与电子件内容相符。
(五)归档文件的载体材料和书写材料须符合耐久性要求,如有装订应使用不易生锈的装订材料。
(六)归档文件材料应事先经由各归档部门进行初步整理,依次编订件号和页号,并填写《档案移交清册》。
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和目录后归档;声像档案归档前,应由归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载体清洁、耐久和内容真实、可读,归档的数码照片要求是精度在300万像素以上的JPEG或TIFF格式文件,音频材料为WAV或MP3的格式文件,视频材料为MPEG或MPEG-2的格式文件,并附相关文字说明。
档案由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归档时间实行定期归档与随时归档相结合的原则:
(一)党群工作、经营管理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应在第二年一季度向档案部门移交。
(二)科研开发、项目建设文件应在项目鉴定、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由向档案部门移交。
(三)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载体形式的文件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或与相应内容的纸质载体归档时间一致。
(四)办事处取得的各类证照由本单位证照部门负责保管、统计和利用。
(五)部分专业档案(如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审计档案)由相应部门单独负责归档管理,一般随时归档。
档案部门对接收的文件进行检查,将不符合要求的文件退回原部门重新整理。符合要求的文件,交接双方在《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字,该表一式两份,归档部门和档案部门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一)以“件”为单位整理,一般每份文件材料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
(二)以“案卷”为单位整理,在按件整理的基础上,综合管理类档案按职能进行组卷;科研开发、项目建设档案按课题或项目分专业、分阶段进行组卷;设备仪器类以单台(套)设备仪器组卷,随机文件较多时可按照部件、组件分别组卷。
(一)凡是反映办事处主要战略发展、经营管理、行政管理和基本历史面貌的,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办事处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保管期限为30年。
(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办事处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保管期限为10年。
根据文件内容,档案的密级一般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普通,其中涉及中国华信利益的商业秘密档案划分为核心商密、普通商密。
当年办完的文件应当年立卷;跨年度的请示、批复,来函、复函应一并归入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归入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归入会议开幕年立卷;跨年度的条约、条例、规章、制度等归入公布或批准年立卷。
(一)归档文件一般按类目体系及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带文号的公文、纪要、简报等文件材料按文号排列;成套性文件材料集中排列,如会议材料、统计报表、大事记等;单份文件排列顺序为: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正本在前,定稿在后;转发件在前,被转发件在后;
(二)归档文件如需装订,需注意装订材料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装订方式应能较好地维护文件的原始面貌,装订时,将件内的各页按一定方式对齐,采用左上角装订的,应将左、上侧对齐;采用左侧装订的,应将左、下侧对齐。
编写页号以独立案卷为单位,每卷单独编号,单面文件材料编在页面右上角,双面文件材料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编在左上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上角,编写页号从“1”开始;案卷封面、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1、办事处档案按照总部规定一级类目分为以下几大类:
党群工作类[01]、行政管理类[02]、经营管理类[03]、生产技术管理类[04]、产品管理类[05]、基建类[06]、设备仪器类[07]、会计档案类[08]、人事档案类[09]、特殊载体类[10];
2、二级类目编号方式与《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中的二级类目序号一致,如“1、2”、“1、3”等。
机构代码具有唯一性,一个代码对应一家公司,由总部办公厅统一编制。机构代码不随公司更名而改变,如办事处注销,其代码也不再重复使用;
保管期限以英文大写字母进行标示,即A:永久;B:30年;C:10年;
类目号包括各级类目,一级类目以外的各级类目编制、档号中体现几级类目,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件号(流水号)为文件排列顺序号。档案号中件号是单件归档文件在分类方案最低一级类目内的排列顺序号,用4位阿拉伯数字标识,不足4位的,前面用“0”补足,如“0026”。件号原来为3位,现在统一为4位。
根据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xx),修订编制格式,具体调整为下列样式:
1、归档文件经过整理编号后,应在每份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
2、归档章设置机构代码、年度、保管期限、机构或问题(即类目号)、件号、页号等必备项,规格一般为长45mm、宽16mm,分为均匀的六格。归档章在使用中,外框颜色一律使用红色,归档章内容,颜色一律使用黑色。样式如下:
文书档案盒背脊填写方式与归档章填写方式保持一致,起止件号填写档案盒内起始与终止的件号,各单位可参照执行。
(一)根据盒内文件排列顺序依次编制《归档文件目录》,一式两份(一份随卷,一份单独存放备查)。
(二)填写《盒内备考表》,简要说明盒内文件的件数、页数,以及整理、保管和利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文件缺损、字迹褪色、借出、销毁等,每次说明的内容经办人要签名并注明日期。
(三)依次将《归档文件目录》、归档文件、《盒内备考表》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与盒脊的相关信息。
(四)档案存放应依据档案载体选择档案柜架,普通档案装盒上架的排列方式为应自上而下、从左往右;底图不宜折叠;磁性载体应选择防磁装具;重要档案应异地备份。
对已到和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工作人员编制《档案鉴定清册》,并向公司有关领导提出鉴定申请。鉴定工作的内容主要有:
成立专门的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档案工作人员、归档部门负责人、档案部门负责人和办事处相关领导组成,负责指导、监督档案保存价值鉴定工作及对档案的存毁作出决定。
(二)全面分析文件各方面特征,把握被鉴定文件、材料与其他文件、材料的联系。
(三)要研究办事处长期发展的需求,用发展的观点去预测被鉴定文件、材料的价值。
(一)经过鉴定小组鉴定后,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方可进行销毁。
(二)档案的销毁、修改保管期限或密级均要在《案卷备考表》中注明,对需销毁的档案要下架存放1—2年,确无异议的,可实行销毁。
(三)需销毁的.档案送指定的造纸工厂销毁或在固定的安全场所销毁,特种载体的可以采用物理删除、格式化或焚烧的方式处理,销毁现场应配备两名以上监销人。
(四)待档案完全销毁后,必须在《档案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的字样和销毁日期,并由监销人签名后,方可离开现场。
(一)档案利用是指查阅、复制、抄录和借阅公司档案室所保管的档案。
(二)原则上只供办事处内部的在职员工利用,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本办事处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借阅。
(一)借阅档案需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审批单存根由档案部门保管,借阅单在档案归还后由借阅人保管,作为已归还档案的凭证。
(二)借阅本部门普通档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借阅其他部门经办的普通档案,须经档案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借阅机密档案需经办事处相关领导签字同意;绝密档案需办事处总经理签字同意。
(三)手续齐全后,借阅人将《档案借阅审批单》交由档案工作人员,再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后方可借出。
原则上借阅的档案应在当日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在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时预计归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
(一)积极配合各单位借阅档案,主动告知借阅注意事项;
(三)档案出借时,必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该表也可作为统计档案利用率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办事处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十四条借阅、查阅涉密档案,应严格履行领导审批、本人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利用涉密档案者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将档案带走或转借他人,禁止携带档案外出。
第二十六条涉密档案一般不得复印、摘抄,如确属正常工作需要,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第二十七条档案收回后要及时入柜加锁,不得在外存放。
第二十八条保密期限已满的档案,要及时解密,积极提供利用。
第三十条档案工作人员发现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损失。
第三十一条档案统计就是指运用一系列专门的统计技术与方法,对档案工作领域中的种种现象、状态、趋势等进行量的描述与分析研究,为企业工作决策提供坚实可靠地数据支持。
第三十二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账,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库藏情况、年度入出库情况、档案利用情况、档案专兼职人员情况、档案设施设备情况、档案销毁情况等。
第三十三条档案统计工作应保持连续性,坚持可量化原则、科学化原则、真实性原则。
第三十四条统计对象应选择足以反映企业档案工作整体状况的基本方面和关键性因素。
第三十五条具体统计项目的设置、统计方法的使用应力求统计对象有精确具体的描述。
第三十六条根据办事处档案工作量、工作周期、机构状况适当控制统计工作的规模、类型及频率。
第三十七条档案库房只限于档案部门人员进出,其他人员如需进库房须经档案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档案部门人员陪同。
第三十八条库房大门及各档案室、资料室门,存放重要材料的橱、柜等应随时落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存放在规定地点,不得携带出库。
第三十九条控制库房温湿度,对温湿度的变化情况,每天早晚各一次进行统计,以便掌握库房温湿度的变化规律,将库房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保持在45%-60%的范围之内。
第四十条新接收入库的资料经消毒、除尘后方能入库,严防将蛀虫霉菌带入。
第四十一条对库房调温、吸湿、通风、警报、防火等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养,每年霉雨季到来之前要做一次大检查。
第四十二条库内严禁明火装置和使用电炉,严禁将易燃、易爆、挥发性、腐蚀性物品带入库房,每天下班前应关好库房门窗,切断库房电源。
第四十三条库房内不得存放与档案、资料无关的其他物件;除尘与防尘相结合,坚持每月小扫一次,每季大扫一次,经常检查加添预防虫害的药品,保持库房的整洁。
第四十四条每年对库房案卷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采取必要措施。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任何调整、变更需要经综合部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各类文件、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档案保管和使用安全,提高利用效率,更好的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自公司成立,在建司、经营、管理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用、备查价值的各类资质证照,文书、公文、公函,合同、图纸,影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基本原则及管理范围
第四条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集中统一管理公司系统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各项工作的利用。
第五条根据公司现阶段管理特点制定本制度,管理范围暂不包括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和资金类档案,须由公司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制定三类专项档案的具体管理办法,公司行政人事部具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六条管理模式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系统档案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采取总经理直管模式,即公司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业务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均由公司总经理直线管理。
第七条管理范围。主要分为综合类档案和技术类档案两种。
一、综合类档案主要包括:行政文书、管理监察、经营管理、营销策划、计划管理、行政广告和销售合同、资产、声像、实物等档案;
二、技术类档案主要包括:各工程项目的开发报建、招投标和预决算档案,以及工程管理性材料、工程项目合同、施工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和竣工技术文件等档案。
第八条重要档案基本管理要求
合同造价部、招投标采购部、总工室、工程部和营销策划部等专业性很强的部门必须设置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并设专职人员保管,其它部门根据管理需要设兼职档案管理员。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公司系统全宗编号原则和档案分类体系;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监督落实同步归档制度,指导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做好安全防范、修复和保护工作;
五、推行公司系统档案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
第四章档案的归档、立卷和移交
第十条档案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
一、对于公司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向公司行政人事部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拒绝移交;
二、必须严格按照归档时间进行归档。如无正当理由延迟归档者,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失职问责。
第十一条归档要求
一、归档专业技术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原则上一律为原件,凡有原件的文件,不能以复印件归档。传真纸不能直接归档,要尽量追加原件,必要时存复印件并加盖红章注明原件存放处;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对照归档范围完整、准确、系统收集,工程技术类档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三)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四)声像类、实物类档案要清晰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按归档要求提供拍摄内容、时间、背景、作者等信息。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归档的,应主动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安排专人妥善保存,待使用完毕后立即归档;
(二)原则上,档案取得后未存档之前,部门人员不得先行使用,否则,如因此项原因导致的档案遗失、损坏等,一律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失职问责严肃处理;
(三)新成立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和印章印模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上述内容的原件存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十二条档案立卷
一、立卷原则
综合档案按性质、类别、年限、重要程度和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技术档案立竣工工程卷,在建工程资料要整理成册;
二、立卷时间:综合档案立卷时间为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技术档案在该项目开发报建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始立卷,该工程项目完工后45天内完成组卷工作;
三、各部门专兼职资料管理员应注重日常收集和整理,按照归档范围督促部门人员及时归档,并做好档案预立卷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移交
一、档案对外移交要求:按照政府规定办理档案对外移交时,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凡政府部门批复的文件及附图,在政府有关部门需回收时,公司行政人事部须留存复印件备查。
二、公司内部移交要求:
(一)行政人事部接收档案时,应根据移交目录,与移交人共同逐页清点,双方在每一页都要签名确认。对重要、机密类的案卷,更需要仔细核对,经查验无误方可办理签收手续。(档案移交登记表格式见附表一)
(二)全部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移交部门和行政人事部经理均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部门印章,档案移交工作视为完成,移交中的所有记录均须存档。
三、对调出、离职等人员,在办理调离手续前,必须清还档案。没有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四、电子档案管理(略)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
第十四条档案借阅基本程序
仅在档案室查阅一般数据和信息,办理普通登记手续即可,查阅重要密级资料,须按借阅管理权限呈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且必须在档案室当场查阅后归还,不得私自带出复印。(档案查询审批表见附表二)
第十五条档案借阅事项规定
一、借阅档案必须按时归还,并及时办理清户手续。逾期无法归还应提前办理延期使用手续;(档案借阅审批表见附表三)
二、借阅档案最长应在7个工作日内归还,一次性借阅时间超过10天以上,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借阅者必须保证原样归还所借的档案资料,而且完整无损,不得拆散、抽换、圈点、划线、涂改或作其它任何标记;
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所借档案,做到不丢失不泄密;
五、涉及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开展具有查处办案性质的工作,档案、资料借阅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各档案室即可办理;
六、新入职和未转正的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借阅档案原件。如因工作需要,须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
七、节假日前和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及时归还档案;
八、借阅的档案,一旦发生损坏、丢失或失密,应立即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备,按公司规定失职问责处理;
九、密级档案材料和已立卷的文件,原则上不借出,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借出;
十、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盖有该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写明借阅内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相关部门人员带领方可借阅;
十一、实物档案一般不外借,声像档案只能以复制件提供利用。
第十六条档案资料借阅规定
一、公司绝密类的档案一律不得复制;
二、复印完毕须注明用途,根据情况加盖“再复印无效”印章。
第十七条档案密级确定与管理
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类。(密级事项划分表见附表四)。密级档案保管要求如下:
一、未经具备相应管理权限的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查阅机密档案资料,只能在阅览室内查阅;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必须由专人负责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各部门负责保密;
四、须在设备完好的保险装置中保存密级档案,且档案室内门、柜应做到随开随锁;
五、档案室的档案材料要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失密、窃密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网络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档案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与开放利用:
(一)涉及公司商业机密;
(二)涉及公司专利或技术秘密;
(三)涉及公司员工个人隐私;
(四)档案形成部门规定限制使用。
第十八条档案统计
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在每年年终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档案的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务必确保提供的数据准确,符合客观实际,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和伪造。(档案材料归档数量统计表格式见附表五)
第六章档案的保管和鉴定
第十九条档案室设置及管理规定
一、公司应设置独立的档案室,并保证档案室安全。档案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许进入档案室。档案管理员离开档案室要随时关好门窗,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室应按照“十防”进行管理,即防光、防水、防火、防尘、防虫、防有害气体、防高温、防潮、防霉、防盗,尽可能全面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并定期检查、通风;
三、档案室内严禁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严禁吸烟,严防火灾;
四、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盘查,对档案室设施、案卷数量和案卷排列、损坏情况等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条档案鉴定与销毁流程
档案一经立卷、归档,未经鉴定,未报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鉴定工作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组织,行政人事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鉴定小组。
一、档案鉴定要求
(一)经鉴定小组鉴定后仍无法确定其保存价值时,应继续保存至次年再进行鉴定;
(二)技术档案鉴定时,需附工程技术部门的专业意见;
(三)鉴定小组不能单纯地从保管期限、年代或名称判别其价值,要从公司利用的角度综合衡量后提出存、毁意见。
二、档案销毁规定
(一)经批准销毁的档案,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妥善安排,不得作其它用途或当作废纸出售;
(二)销毁档案须有至少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应认真复核所销毁档案。销毁完毕须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三)档案室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工作。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的鉴定工作申请、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应立卷归档、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按其价值确定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和短期等,公司各类档案具体保管期限见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第七章奖惩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半年一次对公司和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做出成绩和贡献,或者进步非常突出的部门或个人,整理相关材料上报公司总经理,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罚则
一、工作不负责任,未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导致档案管理工作混乱,根据实地检查情况,对于档案管理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和经济处分。
(一)档案保管期限内,档案严重缺失,或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档案材料损坏、遗失等;
(二)未根据公司统一制度规定制定档案管理细则,导致工作流程不清晰,关键环节工作失控等;
(三)未按规定严格执行归档、借阅、移交、销毁等各项工作流程规定,未经批准,档案管理人员擅自外借档案材料等;
(四)未按照公司统一全宗编号规定编排目录,立卷归档不及时,且目录与内容严重不符等;
(五)未组织专兼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导致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偏低,各项检查严重不达标等;
(六)专兼职管理员态度不端正,工作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管理本部门的档案资料,经检查管理混乱等。
二、因管理或使用不当,违反公司档案保密规定,造成档案(保密)信息外泄;或者未经允许,私自将档案材料抄录、复制与转借他人等情况,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10
一、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遵循保密工作制度,不准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和谈论涉及国家和单位秘密事项的档案文件内容。
二、划分密级的档案资料单独组建保管单位,严格管理,控制使用,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提供利用。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档案降密、解密工作。
四、销毁保密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批准手续,防止销毁过程中出现失泄密现象。
五、档案库房为单位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档案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进入。确需进入,需经批准和严格登记,并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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