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27 08:50:4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通用1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通用13篇)

  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篇1

  (一)职工活动场所是指厂会议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室、乒乓球室、台球室等其它具有开展活动功能的场所。

  (二)职工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三)职工活动场所使用时,必须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堵塞和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

  (四)职工活动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室内清洁干净。

  (五)职工活动场所所有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或电源。

  (六)职工活动场所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每天下班或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七)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

  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篇2

  一、开放时间:根据员工的作息时间,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08:00—22:00。

  二、适用范围:活动室对内部员工开放,禁止外来人员使用。

  三、物品领用:台球、乒乓球、象棋、跳棋、麻将均在总服务台存放,员工如需领用,请填写《娱乐用品领用登记表》,并需放置领用凭证,领用凭证包括:工作证、饭卡、身份证,三者任选其中一种均可。

  四、行为规范:请所有员工自觉维护活动室的公共卫生,请不要乱扔垃圾、杂物,不要在墙面上乱涂乱画,不要在活动室吸烟,请所有员工自觉维护活动室的公共设施设备,如是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请所有员工自觉养成节能降耗习惯,夜间使用时,控制好开灯数量,并做到人走灯熄,请用完物品后,将物品摆放到位,摆放整齐,请及时归还娱乐用品。

  五、卫生保洁:保洁人员,每天上午10:00前,将活动室内所有卫生打扫干净,做到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渍、无水渍、无杂物,物品配备齐全,保证能正常使用,活动室开放时间内做好卫生保洁维护工作,晚上22:00及时将活动室灯光、门、空调关闭。

  六、设施设备维护:定期对活动室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如出现自然破损或损坏,及时上报,及时更换,保证活动室的正常使用。

  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活动室是教职工学习知识和文化娱乐的场所,室内各项设施、文体娱乐用品等,仅限本室内活动使用,一律不得擅自带走或外借。

  第二条参加活动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不得吵闹和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第三条注意公共卫生,不准在室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和进行其它不健康等违法娱乐活动。

  第四条爱护公共财产,如有无故损坏,负责照价赔偿。活动结束后,使用者要按原位摆放器材。

  第五条活动室按规定作息时间开放和关门,在作息时间外,如无特殊情况与批准,一律不开放。

  第六条参加活动人员,应自觉遵守活动室的管理规章制度。参加活动时要保证自身安全,身体不适要停止活动,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第七条负责活动室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热情服务,注意安全,节约水电,及时关好门窗、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物品损坏。

  第八条学院其它部门使用活动室,需向院工会申请,经院工会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一、教职工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中心)是全校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强身健体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二、请自觉遵守各活动室的管理制度,听从管理人员安排,有序、文明、健康、愉快地活动。

  三、活动时,请关心照顾老、弱、病、残教职工,活动中心禁止吸烟,杜绝任何长时间占用行为。

  四、严禁在活动中心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及商业经营活动。

  五、活动中心仅供本校教职工使用;

  六、为了维护教职工的利益,保证教职工和活动中心的财产安全及正常的.活动秩序,进入时请出示本校证件。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及宠物进入活动中心,发现安全隐患,活动人员应立即告知管理人员;

  八、活动人员应按照规范科学、合理使用各类器材设备,爱护公共财产。严禁随意挪动设备,活动器材用完后要自觉放回原处;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器材损坏,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活动人员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

  九、活动人员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持场所整洁。严禁吃瓜子等带皮壳食物;严禁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涂抹乱画、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粗言陋语等不文明行为。

  十、各分工会若要在活动中心组织活动,须事先向校工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十一、学校各单位因对外交流、校际联谊、部门活动等需要借用活动中心开展活动的,须提前两天向校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二、火警、地震等紧急情况发生时,请不要拥挤,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有序安全撤离。

  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篇4

  1.多功能活动厅是全校教职工业余文艺活动场所,面向全校各单位集体开放。在不开展集体活动时,多功能活动厅作乒乓球室使用;

  2.单位、团体如在该厅内举办活动,需提前向校工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活动;学校工会系统、离退休处、教职工协会组织集体活动有使用优先权;

  3.参加乒乓球活动时,请自备乒乓球拍和乒乓球。如遇比赛等大型活动,暂停开放。

  4.不得穿带钉鞋进入多功能厅;

  5.使用者应维护室内卫生整洁,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

  6.文明使用,爱护公物,严禁私自挪动厅内各种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控制室;

  8.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开关空调、灯光等电器设备。

  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篇5

  1.培训教室是全校教职工培训、开会场所;

  2.单位、团体如需使用,需提前向校工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活动。学校工会系统和离退休处组织集体活动有使用优先权;

  3.文明使用,禁止大声喧哗;

  4.使用者应维护室内卫生整洁,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

  5.爱护室内公物,严禁私自挪动室内各种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篇6

  1.健身房面向全校教职工开放;

  2.开放时间与教职工活动中心开放时间同步;

  3.勿穿硬底鞋、高跟鞋、带钉鞋进入健身房;

  4.文明使用,禁止大声喧哗;

  5.维护室内卫生整洁,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

  6.听从管理人员安排,文明健身,不得私自移动健身器材;

  7.使用健身器材前务必先熟悉使用规程,如有疑问,请向工作人员咨询,以免使用不当造成意外伤害,凡未按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者,责任自负;

  8.爱护健身器材,如有人为损坏器材,需照价赔偿。

  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篇7

  1.书画室主要面向全校教职工开放;

  2.如需使用,请提前预约;

  3.维护室内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纸屑,禁止在室内吸烟;

  4.书画室应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

  5.请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挪动桌椅,严禁将书画用具带出室外;

  6.请勿随意私自开关室内的空调、置物柜等设施。

  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篇8

  教职工活动中心的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窗口意识、形象意识、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和团结意识。为了正常有序地开展管理工作,特制订西安邮电大学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负责教工活动中心正常运行的管理以及安全、消防、卫生保洁等工作。

  3、教职工活动中心每天至少打扫一次,做到地面无纸屑、无污垢、无积水,门窗干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卫生间每天打扫多次,做到无异味,保持墙壁瓷砖无污垢,镜子、洗手盆清洁明亮,发现水箱损坏、水道阻塞及时报修。

  5、负责活动中心各活动室的钥匙保管和开门锁门工作。

  6、负责活动中心所有设施及所有活动室的电器、灯光、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报修及使用登记工作。

  7、遇到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立即报警,及时打开应急通道,并带领人员有序撤离。

  8、完成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篇9

  进一步加强班组建设工作,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实现班组生产管理机制更加规范,增强执行力和战斗力,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升班组建设管理能力,实现安全生产和谐发展,按照班组建设创建活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班组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指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现场安全岗位制落实到位,班组无违章、无隐患、无事故,实现安全零目标。

  2、劳动竞赛效果好,保质、保量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按时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活动效果明显,并持证上岗。

  4、提高劳动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设备完好、缝补率达到100%、卫生干净整洁,无死角,质量标准化达标,定置管理到位。

  5、推行军事化管理、推行手指口述操作法和“333”安全确认制,并保证规范到位。

  二、考核标准

  1、现场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设备完好率、缝补率达不到100%、手指口述和“333”确认制不符合要求者扣5分

  2、劳动竞赛落实不到位一次扣5分。

  3、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队交办的各项任务的,一次扣5分。

  4、班中出现一般“三违“,或者隐患排查不到位,一次扣4分。重复出现者,加倍出发,取消评先资格。

  5、质量标准化,工作物品摆放整齐,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一次扣2分。

  6、不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习、开会、义务劳动等,班组每缺一次扣1冯,不持证上岗一人次扣1分。

  三、评比及奖励办法

  按照日考核和走动式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月底根据考核结果评出先进,并按班组考核奖励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当月被评为先进班组的,并对其进行奖励。

  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篇10

  一、开放时间

  1、正常上班时间:

  周一——周五 中午11:30——13:30

  晚上18:30——21:30

  周六——周日 下午15:00——17:00

  晚上18:30——21:30

  2、寒暑假期间:

  下午15:00——17:00

  晚上18:30——21:30

  3、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4、教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到本中心从事各项活动,如需在非规定时间活动的须经过院工会的批准。

  二、 教职工使用本中心的设备器材须听从服务人员的安排,在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后再行使用。

  三、 教职工在使用设备器材时须小心爱护,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如造成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 教职工在进入中心时不要穿带钉子的鞋,以免造成地板的损坏。

  五、 教职工进入活动中心后要注意保持环境卫生,要保管好自己的衣物及财产,以免造成损失,否则后果自负。

  六、 非教职工一般不允许使用本中心,如有特殊需要使用本中心须经过院工会批准。

  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请大家共同遵守。

  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包神铁路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职工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聘请的授课教师、参加培训中心集中组织的各类培训学员、教学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授课教师工作标准及其奖罚,学员的管理及其奖罚,教学管理人员工作标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教学过程及效果管理,军训管理,教室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为保证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特成立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经理

  副组长:培训中心主任、副主任、人资部分管培训主管

  成员:培训主管、相关人员

  第五条、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教学管理的指导与监督及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与考核,考核内容与标准参照《教学管理日常检查抽查表》。

  第三章、日常培训管理

  第六条、教师管理

  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教师授课情况作出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课时费发放的依据。

  1.学员对教师测评(70%)

  授课结束后,参训学员无记名对教师进行测评,由教学管理人员收集并汇总,加权平均计算出学员对教师的测评分数。

  2.日常考核(30%)

  班主任根据要求对授课教师的出勤、授课以及其他事项进行监督和记录,根据记录情况对授课教师进行考核扣分。

  第七条、教师课时费发放

  教师课时费发放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的标准规定执行,教师授课结束后,班主任需及时给教师发放课时费,提前按照培训计划作好教师授课费用报销台帐,教师领取课时费时必须亲自签名,并作为教师课时费报销凭证。

  第八条、学员考核

  1.培训成绩(100分)按考试成绩(80%)与日常考核(2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算,其中:考试成绩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日常考核成绩分为出勤及平时表现成绩(10%)和笔记成绩(10%)。

  2.理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本次培训成绩记零分;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3.日常考核由教学管理人员根据日常表现和学习笔记进行打分。

  4.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与所在单位五型企业考核挂钩。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职工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篇12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批假规定

  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三、批假权限

  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关说明:

  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

  3、相关领导必须严格、准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工论。经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本制度从XX年2月25日起执行。

  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篇13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强组织性、纪律性,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区教体局“三大机制”资料汇编》,结合我校实际,对教职工病、事假及考勤制度修订如下:

  一、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

  (1)教职工病假、事假、公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所有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履行请假销假手续。

  (2)教职工请假,所有请假都包含法定节假日。不超过1天由年级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审批,1天以上7天以内由校长在请假条上签字审批,7天以上由校长在请假条上签字,报中心学校审批。

  二、病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1)对不履行请病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教职工,按无故旷工处理。

  (2)病假在一个月以内的,每天扣0.2分,病假在一至两个月以内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3)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扣发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③工作年限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5)因公负伤或患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学校召开班子会研究决定,报中心学校审批后,工资全额计发。

  (6)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的教职工年度考核按合格人员对待。病假期间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在岗位聘用中不参加高一层级岗位的竞聘,不参加各级各类的评先、表彰和奖励活动。

  三、请事假有关待遇

  月累计未超过7天,每天扣0.2分。月累计7天及以上,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

  四、旷工、考勤待遇

  (1)旷工6天及以下的,每半天扣0.5分,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2)办公考勤:

  时间为:

  上午7:30—8:30

  10:40—12:15

  下午14:00—15:00

  16:40—18:15

  月累计未考勤次数,不在同一半天累计12次以内不扣分,同一半天未签到签走视为旷工半天,旷一节课视为旷工半天,月累计未考勤从第13次开始,每次扣0.2分。

  (3)开会考勤:凡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旷会一次扣0.2分。

  (4)当月全勤奖0.5分。

  五、学校聘用工作人员参照此制度执行。

  六、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根据国家政策法规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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