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5 09:42:0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1

  一、医院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二、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领导批准后提取。

  三、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医院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医院应当加强对银行结束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四、医院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券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五、医院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医院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七、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支出凭单》,注明用途及金额。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八、支付个人的临时工工资等,出纳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医院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支出凭单》,并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支付现金。

  九、出纳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报销票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相关附件单上盖“附件”鲜章。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2

  为加强医院专项资金合规有效使用,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落实使用部门职能职责,完善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医院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财政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由于事业发展需要向医院提供的具有明确特定用途的资金、以及医院内部管理需要具有用途的'自有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合理规划,科学论证。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医院制度要求。

  2、统筹安排,保障重点。专项资金要统一核算,专款专用,不得互相占用,切实保障医院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3、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4、绩效评价,量效挂钩。强化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管理,落实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

  三、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部是医院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汇总编制,政策文件收集、台账分类管理,资金使用的申报与审核。对专项资金设立专账,按年度、项目、资金类别等进行核算,项目完成后及时按规定办理财务结算,严格审核经费报销凭据,专款专用。落实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的评价与分析工作。与财政等相关主管部门对接做好资料上报和检查工作。

  2、项目归口职能部门是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落实部门。负责归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各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具体编制项目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的使用、验收工作。按规定支出范围、支出用途申报专项资金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收集项目资料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工作。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

  1、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申请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使用部门等进行项目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2、申请与报批:由项目申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政府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汇报进展。

  3、划拨与审批:财务部在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负责到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完善相关划拨及使用手续。

  4、使用与管理: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需医院自有资金同步配套的,财务部负责计提配套。项目归口执行人员应全面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任务,实现工作目标;财务部设立项目资金专管员负责统计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定期报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统计报表,并定期根据财政反馈的项目资金执行进度表督促项目执行部门按序时进度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范使用资金,提供的经费报账资料应真实、有效;配合审计、财务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考评。

  5、监督:实行“谁使用,谁负责”、“钱随事走,权责一致”的管理原则,由审计处定期、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并就具体情况向院里报告。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提出整改、完善意见,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到位、合理。

  6、验收:专项资金项目要按计划推进,在达到申请报告中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同时完成项目任务,由项目申请部门提请主管部门或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会同项目承担单位等相关科室,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对项目进行专项评价及结算。

  五、综合考核与评价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对项目的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评价与考核的结果与绩效挂钩,考评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项目管理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等为依据进行,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管理方案中规定的工作任务数量和质量等完成情况;

  2、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项目的重视程度、组织协调力度、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与落实等;

  3、项目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等;

  4、项目实施的效果,包括项目实施所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项目持续影响等;对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的,一经发现,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3

  为了推动医院学科发展,加快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尽快提高我院临床诊疗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树立 “出名医、建名科、创名院”的品牌意识。建设一批达到市内先进、省内领先的医学重点专科,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设立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相关制度如下:

  一、专科定位

  院内重点专科是指已形成技术精湛,服务优良,设备完善,管理规范,人员结构合理,经医务科批准,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拟定科室。

  省(市)级重点专科是指已通过申报、审核、挂牌的省(市)重点专科。

  重点专科应具备较强的解决本学科疑难、复杂和危重病症能力;具有对本学科关键技术和方法进行吸收和创新的能力;具有研究开发临床医学适宜技术的能力,并能加以优化和推广应用;具有较强的开展省内外技术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

  资金为医院自筹资金,院内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20000元;市级重点专科专项资金30000元;省级重点专科专项资金40000元。

  三、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使用原则:

  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专项经费要确保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不得以各种名义挤占、挪用。

  (二)、适用范围:

  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由医院投入,主要是更新和添置对重点专科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性技术、人才和设备等。专项资金具体使用范围包括以下各项开支:

  1、设备、材料费。用于重点专科建设所需的实验和技术设备、材料的投资,包括购置样品、药品和小型设备,以及设备租用、折旧、运输等费用。

  2、管理费。用于重点专科建设的立项调研和论证、组织实施和检查、印制文件制度和合同等有关资料等方面的支出。对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学科带头人管理和使用。

  3、劳务费。用于聘请院外专家讲座、查房、带教等费用。

  4、会议费。用于对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进行研讨和学习交流会议的有关支出。

  5、培训费。用于重点专科建设人才梯队建设,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点专科建设规范、学习和制定相关技术规范等培训的支出。

  6、差旅费。用于制定或修订重点专科建设标准和文件制度等有关的差旅费。

  7、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报销流程,首先由科室主任签字通过,上报财务科审批,经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8、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科室人员津贴、奖金及绩效工资等,学科带头(科主任)要严格控制支出,保证资金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开支上述范围以外的其它支出。

  四、管理规定:

  重点专科实行动态管理,建设周期原则上定为3-5年。科主任要根据重点专科建设周期预算专项资金使用预算,并不断完善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建立专科建设进度评价机制。

  1、列入重点专科建设的科室要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达标计划,并于每年12月前向财务科和医务科(科教科)提交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预算。

  2、如果出现学科带头人调动工作、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条件变化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医务科(科教科),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决定专项资金是否继续使用。

  4、重点专科实行动态管理,由医务科组织每年对重点专科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科室,本年度结存的专项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对于被淘汰的科室,由财务科及时清理专项资金帐目,结余经费暂时冻结,如果下一轮入选,可结转后继续使用,如果被淘汰,则由医院收回,转存其他重点专科使用。

  5、医院不定期组织督查小组按照重点专科建设达标计划的内容和考核指标,对重点专科建设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年度考核和

  中期检查,对未按计划进度和要求实施建设的专科,将视情况采取限期整顿、通报批评或撤消建设计划,追回拨款等措施。

  五、奖惩规定:

  对违反规定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出,要追缴相关费用,并取消重点专科专项资金的资格。对于违反有关财经法纪的,按有关财经法规处理。

  六、其他:

  本办法由财务科和医务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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