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29 14:40:0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疫情期间人员外出管理制度(精选7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疫情期间人员外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疫情期间人员外出管理制度(精选7篇)

  疫情期间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篇1

  根据全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现制定如下疫情防控期间村(社区)出入管理制度。

  一、出村(社区)管理

  各村(社区)疫情监测点值班值守人员按以下流程查验登记:

  1.查看是否佩戴口罩,对未戴口罩者禁止外出。

  2.查看是否持本人身份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持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证件不全者禁止外出。

  3.疫情监测点工作人员对出村(社区)群众测量体温,戴防护手套登记外出群众信息,认真填写《朝邑镇各村(社区)进出入登记表》(主要包括姓名、手机号、村组、外出具体时间、外出事由等),每村每天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人数最多控制在5至8人。

  二、入村(社区)管理

  各村(社区)疫情监测点值班值守人员按以下流程查验登记:

  1.查看是否佩戴口罩,对未戴口罩者提醒并禁止进入。

  2.查看是否持本人身份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持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

  3.疫情监测点工作人员对进村(社区)群众测量体温,戴防护手套登记信息,认真填写《朝邑镇各村(社区)进出入登记表》(主要包括姓名、手机号、村组、返回具体时间等)。

  三、注意事项

  1.除救护车、消防车、垃圾清运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大荔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行证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不得进出。

  2.非本村(社区)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3.对垃圾清运车、持有大荔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行证的车辆在出入村(社区)时须进行登记并消杀。

  4.每村每天仅限5至8人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外出1小时30分钟未归者,由值班值守人员主动电话联系督促返回)。

  5.每个村(社区)只留一个紧急通道,其余路口全部封堵。

  6.全体镇村干部、党员要带头执行村(社区)出入管理制度,为广大群众做好表率。

  疫情期间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篇2

  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对人员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人员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学校要求在校学生上学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定在学校周边范围,最远至县城,且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申请并沟通,再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生或班主任老师填写详实的外出登记表报备,同时班主任指定当日本班学生管理员在考勤表做登记。通知家长亲自来校接学生,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将学生亲自送到门岗处交于学生家长。

  三、学生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陪同家长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时返校并向班主任销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报备表上注明该生返校情况,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按流程向学校报告。

  疫情期间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报备制度,请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严格执行教职工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一)教职工外出审批严格按照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二)因公、因私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省市的教职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同时向教导处报备。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严格履行学生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一)学生在校期间外出由班主任审批,填写“漳州市南坑中心小学学生请假条”,学生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家长来到,与班主任确认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二)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的省市的学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审批流程为班主任——教导主任——学校分管领导。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审批,出漳州市的活动需开发区分局审批。

  外出注意事项

  (一)、外出师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外出师生应保持通信联络通畅,不得擅自变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线。需要变更的,需按照审批流程报告。

  (三)、外出漳州市以外省市的师生无论上班时间、周末时间、节假日时间都需要履行审批报备程序。

  (四)、有发热、干咳、无力症状的不允许外出,及时到医院就诊。

  疫情期间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篇4

  当前防控疫情正处于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出入校园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测温进校,保持一米间隔。

  二、师生出校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学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教师本人填写《教师请假条》,由年级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签字批准,交门卫人员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离校。

  学生填写《接学生签证单》,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字并注明离校事由、通知家长,学生持签证单在保卫科等候,家长在签证单上签字后方可接学生离开。

  保卫人员在每天下午学生放学后,在签证单上签字后交疫情防控办公室。

  2.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平安离校。

  三、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来访人员本人出示健康码、身份证,测量体温后填写登记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经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佩戴口罩,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严禁滞留。

  四、除运送垃圾和学校物品的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疫情期间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篇5

  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1月8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就加强人员外出管控、配合做好防控措施、认真落实校园管控、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提升个人防护意识等七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明确、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但是,学院在近期的疫情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人员未遵守外出管控相关规定、私自出省等情况。这给学院疫情防控带来诸多不确定性,给师生员工的安全健康带来极大风险。学院防控办现就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控相关工作再次重申如下:

  一、总体要求。

  所有人员要继续强化“非必要、不远行”的意识,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区域和疫情发生地区;所有师生、校内工作人员、业务单位人员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非必要不出省。如确有要事需要出省,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机构发出的风险提示。

  二、人员外出审批报备。

  所有师生、校内工作人员、业务单位人员确有需要外出,请严格办理外出审批手续。

  1、因特殊原因确须出省的教职员工(含教职工、借调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各相关业务单位在校内工作的所有人员),请提前填写《疫情期间教职员工跨省外出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蒋广庭副院长审批同意后,由部门疫情防控联络员统一报学院防控办孙朝晖老师备案。(在出行日当天或之前未报备的,视同于未办理审批手续)

  2、所有学生外出离开长沙地区,必须按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掌握离开长沙地区的学生行动轨迹。因特殊原因确须出省的学生,请提前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跨省外出审批表》、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经樊正斌副院长审批同意后,由二级学院统一报学生工作处张舟老师备案。(在出行日当天或之前未报备的,视同于未办理审批手续)

  三、人员返校管控。

  要坚决把好校门前,严格落实入校人员戴口罩、检测体温、查“双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凡近14天有外省旅居史人员返校,还须持48小时内长沙地区核酸检测证明。所有返校人员如遇“两码”异常,有相关轨迹交叉、时空交集等异常情况应主动报告并暂缓返校。

  四、加强行程核查。

  各部门疫情联络员、各班级辅导员每周查验一次所辖人员行程码,以免出现遗漏的情况。

  五、强化责任追究。

  请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学院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如发现不遵守规定、漏报、瞒报、拒不配合等情况,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如引发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相关表格请见OA)。

  疫情期间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篇6

  为规范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或因私事外出的管理,根据郑州大学和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防控办要求,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范围

  1.上级交代或偶发事件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3.学校指定出席的会议或参加的培训。

  二、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1.教职工于工作时间内外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配合工作。

  2.教务处负责工作时间外出的审核申请、登记与批准,并履行请假手续,填写《教职工请假单》一式两份(教务处、学校办公室各一份),由教务处通报其他处室。半天由教务处主任批准,半天以上至三天(含三天)由分管教务的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教职工离开学校和返回学校(不含五市一县)必须由校长批准。

  3.学校办公室负责工作时间外出人员的登记、监督、控制,进行学校教职工外出的规范化管理。

  三、教职工工作时间外出应遵守内容

  1.教职工工作时间外出前必须呈请部门主管核准后,到教务处按《教职工请假单》规定逐项填写,经批准主管签名后,方得工作时间外出。教职工工作时间外出回来必须及时到教务处填写返回时间。

  2.第二天早晨上班直接外出去往办事地点,无法到学校打卡者,需在前一天下午17:00点前到学校办公室办好外出办事手续,填写《教职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

  3.外出教职工需严格按照外出办事登记表办理公事,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它地点,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办理私事,违者将按其外出时间以旷工论处,不足半日者均以半日计,半日以上,以全日计。

  4.工作时间外出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填写《教职工请假单》或《教职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的,经查外出系办公务,且经主管证实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即予书面警告。

  5.外出办事的教职工在外要注意学校形象,严禁以学校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情。要注意个人安全及财产安全,携公款外出人员须保证学校钱款安全。如有意外, 若为个人疏忽大意造成,将由个人承担责任。

  6.外出办事发生的费用,教职工需向相关单位索要发票单据,以便回来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7.出席会议的教职工,返回学校后需提交会议资料、会议联系人等证明;参加外部专业培训人员,培训完毕提供参加培训资料等。

  8.工作时间公务外出或私自离校,未按规定办理外出审批手续,没有到教务处填写《教职工请假单》备案的,如果在擅自外出期间遭遇意外事故或交通事故,由违规教职工个人自行承担责任(含医疗费和误工工资等各项经济损失)。

  9.凡是未经学校部门主管领导和分管校长、校长批准签名的工作时间私自公务外出或私事离校,不得作为工作时间发生事故进行工伤事故申报和享受工伤相关待遇。

  疫情期间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篇7

  为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为做好春节期间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就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干部外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必要、不外出,一律不出境、尽量不出市,尽可能在本地过年。

  二、坚决禁止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三、本地干部离开鹰潭市范围内,履行外出报备程序,向信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或党政办公室备案。

  四、经报备外出的干部职工,外出期间必须严格自身防护,并及时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

  五、必须按要求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外出报备规定,因瞒报、漏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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