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9 21:45:18 诗琳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精选21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宿舍用电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精选21篇)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规范宿舍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工宿舍。

  三、规定:

  1、宿舍住宿职工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供电设施。

  2、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职工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负连带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住宿职工应该做到“人走灯关”,白天禁止亮灯以节约用电,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住宿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将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2

  由于冬季天气寒冷,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宿舍用电安全,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同时提倡职工节约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明确各宿舍安全用电负责人,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凡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第二条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各种用电设备、电器元件、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规范和电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对宿舍供电线路,插座已更换完毕,以后再有插座烧坏自己购买更换。

  第六条宿舍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小太阳、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一旦发现坚决没收。第一次给予告,第二次发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第七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八条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安排电工进行更换或维修。

  第九条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槽和供电电缆。

  第十条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十一条所有宿舍成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和提醒。

  第十二条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职工相互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将予以处罚。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3

  为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在宿舍内以任何理由使用酒精炉、煤油灯、电炉、应急灯等炊具或大功率电器;

  二、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乱装电灯、乱安插座等行为;

  三、在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更换灯头及改装宿舍内线路等行为;

  四、禁止以任何理由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一切违禁电器和其他违禁物品,发现一次当场没收;

  五、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宿舍用电,合理利用电力资源,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员工宿舍用电。

  2、公司在职员工。

  三、用电管理措施

  1、管理人员宿舍用电配额(普通照明用电)

  秋、冬季(11月~4月):25度/人/月;春、夏季(5月~10月):20度/人/月。

  2、员工宿舍用电配额(普通照明用电)

  秋、冬季(11月~4月):20度/人/月;春、夏季(5月~10月):15度/人/月。

  3、公司提倡员工节约用电,各宿舍超额部份用电均按0.8元/度进行收费。

  4、工程科负责每月3日前对各宿舍用电进行抄表,根据用电标准,于每月5日将上月正常用电、超额用电度数制表后上报管理部。

  5、管理部根据用电标准进行核算,于每月20日将各宿舍员工上月用电扣费情况造表后上报财务部。

  6、财务部根据管理部上报的报表,负责在员工个人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7、员工离开宿舍时应做到三关“关水、关电、关门”,如发现现场无人且不关电灯、风扇、空调的,按规定进行处罚,查出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无法查出责任人时由住宿成员共同承担。

  8、严禁篡改线路,故意破坏电表,若人为损坏电表的,造成电表无法正常读数的由住宿人员按当月员工最高用电数进行分担。

  9、严禁在宿舍使用800瓦以上的大功率电器或人不在场时继续使用电器(电炉、电热棒等)。因违规用电或私自牵拉电线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10、因用电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财产、人身安全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11、员工中途离职的,电费按员工上月宿舍用电情况进行扣除。

  四、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归xx服装有限公司管理部。

  2、本规定经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5

  为规范职工宿舍的管理,合理化使用电器,从而进一步节能降耗、消除安全隐患,公司特制订本规定。

  一、安全管理

  1、公司设立用电标准,负责各宿舍安全用电管理,每月检查各宿舍用电是否符合规范,对不符合用电规范的行为要及时纠正。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

  2、各宿舍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选,必须先向有关领导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

  3、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否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管理要求

  1、各用电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办法,对违反管理办法的、造成责任事故者,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公司将定期检查电路使用情况和不定期巡查宿舍用电情况。

  3、非休息时间或宿舍无人的情况下,宿舍内所有电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三、处罚制度

  1、如有私接电源者,公司将严肃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损坏电路设备照价赔偿,并处以100元罚款。

  3、非休息时间,宿舍有电器处于开机状态时,该宿舍每人扣除50元,罚款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以上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希望宿舍员工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用电,养成离开宿舍随手关闭用电设备电源的好习惯,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不必要的浪费。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规范办公室及宿舍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工办公公共区域及宿舍。

  三、职责

  3.1 安物办负责监督办公区域和宿舍的安全用电情况。

  3.2 人事总务课负责落实办公区域和宿舍的用电安全。

  3.3 维修系负责用电设备及线路的布置安全。

  3.4 办公室的电器使用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加强责任管理

  四、定义

  安全用电是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使用和维修电工设备。

  五、内容

  1、 办公室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

  1.1. 办公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由人事总务课负责;办公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生产中心-维修系统一办理。未经生产中心-维修系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生产中心-维修系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1.2. 办公室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生产中心-维修系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生产中心-维修系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必须经安物办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1.3. 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1.4.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5. 各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物办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6.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 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 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1.7.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 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 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 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1.8.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生产中心-维修系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1.9.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生产中心-维修系检查、修理,确认 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0. 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生产中心-维修系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 1~2 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11.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办公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2、 职工宿舍区域安全用电管理:

  2.1. 职工宿舍区域安全用电管理由人事总务课负责;宿舍住宿职工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供电设施。

  2.2. 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等。

  2.3. 禁止使用电热毯、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电锅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依据《员工奖惩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4. 住宿职工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人事总务课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负连带责任。

  2.5. 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人事总务课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2.6. 住宿职工应该做到“人走灯关”,白天禁止亮灯以节约用电,违者按规定处以罚款。

  六、本管理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7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住宿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住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宿舍发生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有关维修部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第三条严禁在宿舍内、走廊和卫生间等宿舍区内私自拉接电源。

  第四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热棒、电炉和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杯、电水壶等电热器具。违章用电设备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予以收存保管,5日内由违者本人写出检讨,领回物品并妥善处置,不得再次在宿舍内使用;超时未领回的物品将按无主物处理。

  第五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违章用电设备将予以收缴销毁,对初犯者给予通报批评,对屡犯者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第七条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违反者承担修复费用,并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第八条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事故者,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若同一宿舍在一学期内三次违反本规定,而无人承认使用或拥有上述禁用电热器具的,取消该宿舍集体及所有成员个人该学年的校内一切评先资格。

  第十一条凡违反本规定应受校纪处分者,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提出意见,相关部门会签后,按照有关学校规定发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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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规范宿舍用电管理,确保宿舍用电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宿舍。

  三、规定

  1、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的供电设施;

  2、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灯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宿舍员工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负连带责任;

  5、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自行负责;

  6、住宿员工应该做到“人走灯关”,注意节约用电;

  7、住宿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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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为大家营造安全、舒适、温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安装智能水控、电控系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每生每月供电5度、供水2.5吨,额定水、电用完后电自动停止,学生可通过一卡通查询、缴纳。

  二、住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

  三、宿舍发生用电故障时,必须及时通知总务处、公寓管理员,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四、宿舍使用恶性负载大功率电器将自动断电。断电后,学生应及时通过智慧校园后勤管理系统填写《宿舍恢复供电申请表》,通过公寓管理员、辅导员、总务处老师审核后方可恢复供电。

  五、严禁在宿舍存放和使用电热毯、电夹板、电水壶、电磁炉、电热杯、电热取暖器、电吹风、热的快、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以及“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电器、不合格电器、劣质电器和其他自制的用电设备。违者,所用电器一律代管或销毁,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六、宿舍用电设备必须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七、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做到人离电断。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八、严禁私自从其他宿舍接电,违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九、严禁私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违者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并承担修复费用。

  十、违规用电者,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将发放《宿舍违规用电通知单》,逾期仍不整改的,将对该宿舍停止供电。

  十一、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记过及以上处分,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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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线槽和供电电缆。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不合格、劣质和自制电器设备。

  3、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性较大的电器设备。

  4、严禁在宿舍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器具和设备。

  5、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6、严禁在冰箱、空调等用电设备周围堆放纸皮、书籍等易燃物品。

  7、严禁在电源线或空调、电暖气等用电设备上晾晒、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员工离开宿舍前,必须切断室内所有灯光、空调、冰箱等用电设备的电源,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9、员工在宿舍内使用电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关闭电源,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处处理,严禁私自维修。

  10、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罚则

  1、违反上述第1、2、3款规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资格。

  2、违反其他规定者,根据情节或事件严重程度处100——1000元罚款。

  3、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或承担修复费用,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或事故都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公司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总裁办值班电话:,珠海市公安消防报警电话119。

  2、总裁办应当定期对员工宿舍的用电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员工用电安全行为宣教及管束,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1、自觉保持寝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不得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内聚餐、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及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他员工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2、保护好寝室设施、器具设备及门窗棚壁的完好,包括电视机、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损坏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若责任不清或知情不举,住寝员工集体赔偿。贵重物品自行带好,注意防盗贼。寝室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寝室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3、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寝室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20:00前离开,由寝室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罚50—100元。

  4、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寝室良好的卫生环境。

  5、寝室卫生须轮流负责打扫,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废纸、果皮和脏物,不准在寝室墙壁乱写乱花,不准用脚在墙壁上乱踢乱踩,不准向共同通道或楼梯乱扔垃圾,保持寝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6、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7、寝室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寝室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寝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预处理。

  8、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寝资格直至辞退。

  9、每天由寝室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2次以上罚款10—20元。

  10、住寝员工每天看电视及娱乐时间不得超过晚上22;30分,所有人在23:00必须关灯就寝,任何人不得影响其他人作息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00前返回寝室,在外发生意外,一律由本人自行负责,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1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节约用水,用电,最后离开房间的人要检查关掉所有水、电源。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意外。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10—20元。

  13、员工离职应于离职日当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不得误拿公司或别人财物。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11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合理用电及空调管理,确保员工宿舍用电及员工人身安全,同时更好的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现将员工宿舍用电及空调使用作以下规定:

  1.公司每月每个宿舍提供底电300度(本公司在职住宿员工),超过部分按公司用电价进行平摊(由宿舍所住人员共同承担),当月用电不超标不补不扣,以每月电表读数为准。

  2.每个宿舍各安装一块电表,每月xx日由办公室、生产部、各宿舍员工联合进行读表、登记,各宿舍用电量报财务部,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3.宿舍不得私自乱拉电源,否则罚款xxx元。

  4.空调使用实行“宿舍负责制”,本宿舍人员人人有责任爱护空调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电源开关,避免人为损坏;每发现一次将对个人进行罚款xxx元。

  5.在使用空调期间,要将宿舍的门窗关闭,以确保空调的使用效果,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人员离开房间应及时关闭空调和电源,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6.空调开放使用期间,宿舍空调摇控器由各宿舍自行保管,自行负责空调的开启和关闭,在空调停用季节,摇控器交给办公室统一保管。

  7.公司将不定期检查空调的.使用情况,若发现有违规使用或损坏现象,造成空调及摇控器损坏的,产生经济损失的将有损坏人进行赔偿,找不到损坏人时,将有本宿舍人员共同承担。

  8.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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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用电管理由总务处负总责,学校电管员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要和各有关处室签订用电安全责任书。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3、总务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4、教导处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安装更换电表的教师和家属,罚款200元。教师或家属不得私自乱拉乱扯,不得偷电,违者罚款200元。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教研组、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各部门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7、教师用电耗材,自电表入户的耗材由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新分配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学校组织维护检修。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13

  一、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或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四、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五、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

  六、职工宿舍照明必须采用36v低压照明,不许使用220V的电压用来照明,低压照明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统一管理。

  七、职工宿舍内不许安装插座,如手机、对讲机充电到办公室进行充电。

  八、宿舍内不许私拉乱接。

  九、宿舍内的照明灯具必须达到2.m的高度。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14

  一、职工宿舍及办公室空调安装、调整、维修由项目部统一负责。

  各使用部门发现空调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综合部反应,由综合部统一安排维修。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室内、外机,避免人为损坏,发生安全事故。

  二、宿舍及办公室空调均有专设电源插座,不得插接其他电器或扯临时电源;不准在空调器上悬挂物品。

  空调温度调控应适度。

  为保证制冷效果,空调运行时,应关闭门窗。

  人离开宿舍和办公室时,空调要及时关闭,以延长空调使用寿命和节约用电。

  空调的开启与关闭要使用遥控器,严禁手动开、关机。

  各寝室要妥善保管好遥控器。

  如长时间不使用空调设备,要取出遥控器电池,同时将空调电源插头拔出。

  三、空调设备使用期间,使用空调的宿舍及办公室人员对空调负有保管维护的责任。

  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则由使用的.宿舍及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修理。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15

  1、宿舍内设施由学院统一配备和管理,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每个寝室建卡登记,由本人验收后签字。毕业或其他原因退宿时要按登记卡进行验收,齐全无损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2、学生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关闭水电开关。设施有损坏而找不到责任人者,由本寝室成员共同负责赔偿。

  3、宿舍内安放的家具设施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和拆卸。

  4、学生公寓如有维修项目,请及时到本栋管理员值班室登记,物业公司须及时安排专人修缮。家具设施属自然损坏予以免费维修,人为损坏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如发现维修不及时及其他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

  5、要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改装和破坏水电设施。

  6、爱护公物,注意节约。随手关灯、关水龙头,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好习惯。发现因设备故障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应及时报修,防止浪费。违者重罚,同时由学院相关部门处理。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16

  一、目的

  规范宿舍用电管理,确保宿舍用电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生宿舍。

  三、规定

  1、宿舍住宿学生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的'供电设施;

  2、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灯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宿舍学生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负连带责任;

  5、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自行负责;

  6、住宿学生应该做到“人走灯关”,注意节约用电;

  7、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17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18

  一、目的:

  规范宿舍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工宿舍。

  三、规定:

  1、宿舍住宿职工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供电设施。

  2、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职工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负连带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住宿职工应该做到“人走灯关”,白天禁止亮灯以节约用电,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住宿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将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19

  为了引导同学们正确用电、安全用电,防止事故的发生,维护同学们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校园,维护我系安全稳定,现参照《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作出如下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者为违反规定:

  1、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热杯、电壶、电磁炉、电炉、电炒锅、电热锅、电饭锅、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2、使用劣质插电板。

  3、乱牵乱挂电线。

  4、使用酒精。

  5、其他违规行为。

  二、对违反规定者作如下处理:

  1、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肇事者本人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2、违规者是正式党员的,给予纪律处分;预备党员的,延缓转正;是积极分子的,不予发展;是主要学生干部(如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班委)的'就地免职;是普通学生的不得成为发展对象。

  3、违规者不得参加学院各项奖学金的评定。

  三、对学生干部要求:

  1、寝室长是负责人,有义务维护本寝室的安全,有权利制止违规行为。

  2、党员、干部是带头人,起到带头作用做好榜样,有义务有权利制止违规的学生。

  3、党员、干部(含寝室长)有义务向辅导员或系部汇报有安全隐患的情况。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20

  为加强学生公寓内电器及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切身利益,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开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各分院成立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到人,定期巡查,对宿舍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积极处理,作好逐级上报工作。

  二、公寓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磁炉、小太阳、电火锅、电暖器、洗衣机、电熨斗、电热毯、热得快等电器。

  三、学生确因生活需要使用的电器,在本宿舍同学全部同意的情况下,可向辅导员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供经正规渠道购买的.发票(严禁使用伪、假、劣产品),经分院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获批使用的电器申请表需张贴于寝室门后备查。

  四、各种获批使用的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拔下插头,不得长时间处于通电待机状态。接线板不得放置于被褥等易燃物上,如有违反则取消使用资格。

  五、经查有违规使用未经批准的电器的,首次发现给予校级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发现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六、学生党员及学生干部应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给予监督和阻止。学生党员、干部所在宿舍发现有违规存放及使用电器的,取消该宿舍内所有成员的评优评奖资格,撤销学生干部职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七、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21

  为强化学校安全的管理,预防各类校园事故的发生,避免学校安全工作出现管理漏洞,明确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按照教育局有关要求,学校特制定各岗位及科室安全管理职责。

  1、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在校期间秩序的`监督和管理;培养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并对学生开展文明守纪方面的教育活动。

  2、指导班主任依法执教,不得出现体罚和变性体罚学生或将学生擅自撵出班级的情况发生。

  2、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教育和做好转化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间的矛盾,避免矛盾升级。

  3、在组织学生劳动或开展活动时,首先要对学生进行遵守活动(劳动)纪律和注意安全方面的教育,并认真做好全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在活动(劳动)中的安全。

  4、课间、午间及放学时用广播教育和监督学生不要在操场打闹、打仗或进入警戒线内,大雨雷电天气用广播组织学生进入教室防止雷击,维护良好的校园操场秩序。

  5、中午12.30分开始用广播组织学生进教室上自习,要求除了清扫操场的师生,其他人员不得在操场逗留,监督操场秩序;放学时,用广播督促学生尽快离校,要求任何人不得在楼内和操场逗留,监督操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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