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09 09:30:4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资料管理制度(精选2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资料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料管理制度(精选25篇)

  资料管理制度 篇1

  一、使用和保管

  1、教室内的设施由各班主任负责保管,合理安排使用。

  2、录音机由使用教师负责保管,协调其他教师教学使用。

  3、使用器材的教师在器材保管人的协调下,正常使用各种设备,并及时归还给保管人。

  二、发放办法和交接手续

  1、每学期开学时,各负责保管器材人员到学校保管处领取所需教学器材及其它器材。

  2、每学期期末由使用各种器材的保管人将器材交回学校保管处或专用保管库由总务处组织进行清点,核实使用保管情况后,造册登记、入档。

  三、责任追究

  1、各类器材必须专人保管,协调使用,不得随意外借他人使用。

  2、用后及时处置,即上锁或入库或拿回办公室,不得随意将器材放在公共场所而失去看护,如果丢失,有使用人赔偿。

  3、凡属正常使用损坏的,学校负责修理或更换;由于管理不善而人为损坏者,使用人员要负经济责任,由责任人负担修理的一切费用。

  资料管理制度 篇2

  文件资料的归档应做到分类保存、编目清晰、标识明确、装订整齐。资料的填写应做到字迹工整、签字齐全、规范,内容正确。

  1、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1)对外发文应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发,做好收发文记录,接收人签字。

  2)文件包括公司外发文件、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两部分。

  3)外发文件的具体要求

  公司外发文件在发放记录上注明原件存放处,办公司室统一标识发放文件编号。

  4)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的具体要求

  (1)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在收发、传阅记录上签字,注明原件存放处。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外部单位对公司的发文,由办公室统一接收,并及时上报公司经理,由公司经理签署意见。

  (3)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外部单位对项目部的发文,由项目部接收,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上报公司。

  (4)项目发放施工队的文件规定:

  发放施工队的文件、通知(不含技术交底),均在项目备案,同时由发放责任人保存原件和发放记录。

  2、竣工资料

  1)项目经理部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2)竣工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它应交资料。

  3)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形成规律收集,采用表格方式分类组卷。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应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

  (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顺序,进行分类组卷。

  (4)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4)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由分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时,检查验证手续必须完备。

  3、文件、资料保密规定

  1)公司全体员工要树立爱护公司资料,保守公司秘密的观念。

  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拷备或复印资料,转借他人使用酌情给予处罚。

  3)归档的公司文件未经公司经理同意不得外借;

  资料管理制度 篇3

  图书资料是我校教学、科研以及管理工作的重要资源。为加强图书资料的采购、验收和保管等工作,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图书馆是学校的图书资料管理中心,负责对本馆图书资料的采购、验收、编目加工、流通借阅、保管以及各院系图书资料的验收工作。

  二、各院系的图书资料室在业务方面属学校图书馆的二级管理机构,负责本院系图书资料的采购、编目加工、保管、借阅等工作,业务上受图书馆的监督和指导。

  三、图书资料的订阅应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和资金状况有计划的进行。

  四、各院系应紧密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的需要进行图书资料的订阅。所订书目应由院系主管教学、科研的领导审批确定。为防止重复订购,减少积压浪费,订购前还与图书馆协调。

  五、图书资料的采购,根据其经费的来源渠道,实行分级采购:图书馆负责本馆图书资料的采购,各院系资料室负责本单位专业建设经费、科研经费、研究生经费和其他经费的图书资料采购。

  六、图书馆和各院系所购图书资料,一律归口图书馆采编部办理验收。采编部根据购书发票和图书资料实物进行清点验收并开具图书资料验收目录清单(一式三联),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所购图书资料费用方能到财务处办理报帐手续。

  七、各院系资料室应根据图书馆验收清单办理图书资料调拨手续,并做好本资料室图书资料入库登记工作。为确保图书资料管理到位,各院系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验收与调拨手续。

  八、图书馆和各院系资料室要确保图书资料的完整,每年应对图书资料进行清理,对破损、丢失的图书资料要在查明原因、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未经学校资产管理处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变卖图书资料。

  九、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十、以前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资料管理制度 篇4

  公司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的管理,本着勤俭节约、合理安排、有效使用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的统一管理工作,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计划及请示,获得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专业用品与图书资料由提出部门自行购置,交公司办公室管理。

  2、办公设备管理范围: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等文件处理设备;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录音、录像、照相器材及附属设备;办公桌椅及其它办公设备。

  3、办公用品管理范围:各种纸、笔、本、文件夹等文具用品;签约仪式、大型会议及特殊活动需用的物品。

  4、公司图书、资料管理范围:与公司发展有关的各类书籍、专业书籍、报刊文献集重要信函、请示材料批件和图纸资料等。

  5、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办公室按计划定期购办。办公设备与图书资料的购置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办公室统一协调,提出拟办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获准后方可购置。

  6、办公室为各部门设立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领用台帐,由部门设专人负责领取并保管,领取时办理登记手续。

  7、公司图书资料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保管,各部门人员需借阅时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部分业务书籍及图纸资料可由业务部门派专人自行登记保管。

  8、公司每位员工领用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要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维护。

  9、凡员工调出或离开公司时,须将其所领用的价值较高的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订书机、u盘等交回公司办公室。不得将该物品带走或私自转交他人保管或使用。

  10、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资料管理制度 篇5

  一、做好图书登录工作。馆藏图书应全部进行财产登记包括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

  二、做好图书分类工作。图书分类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版)期刊分类表》。

  三、做好书刊著录:图书著录应采用《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期刊著录应使用《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进行著录。

  四、健全目录卡片。中学设书名、分类两种卡片目录,小学设书名卡片目录。

  五、做好图书借出工作:学校图书馆应建立健全科学的借出制度,向师生开放全部馆藏书刊;借还图书时要查看缺损情况,分清责任,并登记在册,借书人损坏、丢失图书应视后果严重程度以图书现价标准的1—5倍酌情赔偿。

  六、做好图书阅览工作:学校图书馆(室)应建立健全科学的阅览制度,向师生提供阅览场所和书刊,个人书刊不允许带入阅览室,损坏室内设备及图书者要按不低于现价的标准赔偿。

  七、图书资料要定期清点,每学期至少清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报废报损情况。

  八、藏书结构要科学合理。该下架的书刊要及时下架。下架书刊和报废设备应经学校教务处同意并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九、做好图书资料的保管工作,需要整理、修补、合订的要及时处理。

  资料管理制度 篇6

  为了加强新时期科技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在保管、利用、复制、销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特规定如下:

  1、档案员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制度规定,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2、案卷在保管、借阅、利用过程中做到层层负责,有条不紊,熟练无误,不失密,不泄密。

  3、经常检查档案库房内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采取补救措施。

  4、档案员每天上下班,都要检查库房内的门、窗、箱、柜的安全情况。

  5、档案库房除档案员、档案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准进入。档案员出差或休假时,由档案室负责人派专人代管,工作调动时,要将全部档案交接清楚,记录备案。

  6、严格执行借阅档案的审批手续,凡借阅档案者,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注销手续,对借阅案卷不许翻阅无关材料,不许拆卷、抽页、涂改、折叠、转借,并近期返还,如需抄写时须经档案员同意,如必须带出复制、拍照或查阅机密档案时,需经有领导批准,外单位借阅时,需持介绍信,经档案室负责人批准,才能查阅。

  7、借出的文件、材料、资料等要定期收回,不准长期存放在外,每季末清点一次。

  8、过期的档案销毁时,要登记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批后,指定专人监销。

  9、档案工作人员与私人谈话和通信时不准涉及档案机密材料,不准随身携带档案。

  资料管理制度 篇7

  1、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重视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在每一项基建、生产、科研技术工作告一段落之后,应归档的科技资料必须归档,没有完整、准确的科技资料归档不算完成任务。

  2、为了保证案卷的质量和有利于查阅,归档工作要由各单位的经办者承办,因为他们熟悉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内在联系和保存价值,他们担负起归档工作才能更有利。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做到齐全、完整、准确,按保管期限要求组成保管单位(卷、册)交档案室验收归档。

  4、科技档案归档的时间。各单位在施工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在单位工程竣工、整体工程竣工后,新装机组投产后两个月内归档,科研技术方面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取得成果一个月内归档。

  5、归档的文字材料必须字迹清晰,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否则档案人员不予验收。

  6、文件材料归档时,应由归档单位编制移交目录,按目录要点归档,双方在归档单上签章。

  资料管理制度 篇8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6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

  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设备文件,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

  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

  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

  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3.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4.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其它

  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

  5.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

  (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

  (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

  6.档案、资料、图书借阅制度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料为水利建设发展服务的效益,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6.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6.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6.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6.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6.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档案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6.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档案室,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档案室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档案室。

  7.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7.1设计变更制度

  7.1.1应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本制度执行。

  7.1.2各现场专业工程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工程质量关,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在工程开工前,仔细研究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解决,对工程图纸不齐全的部分,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图纸。

  7.1.3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是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与公司总工及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7.1.4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完设计变更通知单。

  7.1.5设计院以邮寄、传真等方式的设计变更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签收并报送工程部备确认案后,技术负责人转发专业工程师组织实施。

  7.1.6各专业工程师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当天分发到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并监督实施。

  7.1.7设计变更的内容完成后三天内由分管的专业工程师填写执行结果,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

  7.1.8经审核的执行结果备案登记,作为今后结算的依据。

  7.2签证管理制度

  7.2.1签证涉及到投资、工期等工程内容。为了做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工前须熟悉合同书、招投标文件,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现场签证。

  7.2.2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证,严禁事后补签。

  7.2.3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报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复核后,共同签字并盖章,签证有效。

  7.2.4一次性签定金额在10万元以内,或工期延误在5天以内,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超出上述金额(或天数),项目经理需上报公司工程部经理,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证。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7.2.5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工程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签证,必要时可进行招标确定

  7.2.6已审核同意的签证,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执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阅读不仔细等原因造成的返工不予认可,因此延误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7.2.7凡涉及到施工单位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8.工程竣工图编制管理规定

  8.1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

  8.1.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内增补必要的说明。

  8.1.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8.2编制竣工图的分工

  8.2.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8.2.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负责汇总整理。

  8.2.3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竣工图的编制、检验和交接等问题。

  8.2.4建设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助各设计、施工单位检验各自负责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发现有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改和补齐。

  8.3竣工图编制的套数大中型项目、重要公用工程和其它特殊性项目的竣工图至少应编制三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二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一般小型项目至少编制二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一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作为维护、改造、扩建的依据。项目竣工图套数应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规定。

  8.4竣工图编制费用

  竣工图编制费用以第二条的分工及第三条规定的套数为基准,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筹建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后需要复制的,复制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资料管理制度 篇9

  1、技术图书资料、报刊杂志的购置、保管,统一由业务室负责。

  2、因工作需要的技术图书资料、报刊杂志由各室申请,业务室制定购置计划,站长批准后订购,入库登记、编号、办理借阅(用)。

  3、参加外单位学习班(培训、研讨班)所购图书、资料,返回须一律交业务室验收后方可报销。

  4、外出人员购买所需专业图书技术资料,回站要交业务室登记、存档、签字后方可报销。

  5、技术图书杂志资料的借阅:

  6、科技书籍一次借阅不得超过3册,借期1个月,期刊借期二周。期满未还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丢失处理。

  7、工具书(含手册、字典、标准汇编等),独份资料只供查阅,特殊情况由站长批准。

  8、各种图书、资料一般不外借。

  9、借出图书资料丢失,按稀缺程度以原价的1—5倍赔偿。丢失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交款,逾期未交者,通知财务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10、人员调离本站必须交还所借全部资料、书刊,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资料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加强对教材和资料的管理,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和课业负担,保证资料的充分利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征订原则:

  教材由教科处按国家规定统一征订

  教辅资料一、二年级至多订一种,三年级至多订两种。

  二、征订程序

  1、征订资料由备课组长提出,经备课组三人以上教师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后,填好征订资料申请表,申请表上要有三人以上的教师签名(不足三人备课组由任课教师签名)。

  2、将征订资料申请表和资料样本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审查、批准。

  3、由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会同教务处人员共同与书商当面议价,价格议定后并签名生效。

  4、报主管校长审批。

  5、征订单征订的资料也按上述程序进行。

  6、将征订资料申请表或征订单交总务处,由总务处负责办理付款事宜。

  7、凡未经上述程序征订的资料,总务处概不付款,教师不得擅自从学生中收取费用。

  三、奖惩办法

  1、对于在资料的使用过程中,学生公认的较好的资料,学校根据议价的递减辐度给予教研组每课组适当奖励。奖励具体办法是:

  书本的标价X与成交价Y的差的三分之一,即1/3(X—Y)一半到教研组,一半到备课组。

  2、提倡自编高质量的资料。对自编的资料,学校给予稿酬。自编测试卷篇幅以高考卷的篇幅为标准,答案评析,不论何种题型每题都应附有解答过程。学校视其质量,给予适当奖励。

  3、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和编写资料的需要,学校每年为备课组教师提供两种或三种资料,由备课组统一购置,其总价值在伍拾圆内。

  4、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属罚款之列:

  ①私自向学生推销资料者:

  ②未经批准购回资料发给学生者;

  ③私自向学生收费购置资料者;

  ④私自占有和集体私分资料回扣者;

  按涉及金额的1.5倍罚款,所罚金额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资料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为了让员工有效利用图书和资料,防止资源流失,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修试所现存图书和资料。

  3、术语及定义

  指修试所内归档的技术资料和各类期刊、杂志、报纸等供多人浏览和使用的信息资源和基础资源。

  4、职责

  (1)图书管理员

  a负责将新图书、资料入库分类、登记、建档。

  b记录及管理图书借出、归还情况,并填写《图书资料借阅登记表》。

  c定期检查书籍的借用情况,提醒借用者归还书籍或资料。

  (2)借用者(修试所全体员工)

  a维护书籍的完好、整洁性。

  b遵守图书借用、归还制度。

  (3)单位负责人

  审批《图书购买申请单》。

  (4)相关财务报账人员

  对所需报销的书籍发票进行确认并办理转账手续。

  5、工作内容

  5.1图书及资料的购买、订阅

  (1)技术、规范类等相关书籍:以班组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书籍购买申请单》交技术专责审核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再上报分公司相关部门(生技、安监、党办等)统一购买。

  (2)单位自行购买书籍:以班组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书籍购买申请单》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交书籍采购负责人购买,图书管理员凭批准的《书籍购买申请单》核查后办理入库手续。

  (3)自行购买的书籍入库后采购人凭确认入库的书籍发票,根据公司报销管理办法办理报销手续。

  5.2图书馆管理

  (1)图书及资料由图书管理员统一放置、管理。

  (2)新闻时事类报纸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处理;专业类图书及资料必须分类、登记、建档,并且及时维护图书资料清单。

  (3)有新书或新资料入库时,图书管理员以电话或在公开栏的形式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可以借用。

  (4)图书管理员必须使所有员工能够及时方便地查阅、获知图书及资料信息。

  (5)图书管理员定期检查和记录书籍的借用情况,提醒将到期书籍的借用者,并通知归还时间及书籍名称。

  5.3借用和归还

  (1)除软件和电子文件外的图书及资料必须进行借用和归还管理;

  (2)员工需要借用或归还图书或资料者,到图书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即可办理。

  (3)每人每次最多可借用图书五册(特殊情况除外),最长借期1个月。

  (4)借用期满后应归还,或者办理续借登记,续借不得超过2次。

  (5)未办理续借且过期不还者,则不可借用其它图书和资料。

  (6)借用者必须爱护图书及资料,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相关办法处理。

  6.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资料管理制度 篇12

  1、资料员定期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归档、存档工作。

  2、负责向员工及时提供各类资料的查询。

  3、负责做好各类资料的借阅管理。

  4、做好各类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霉工作。

  5、对来文和本园文书资料进行综合分类,以利文件统计、阅办、保管、查找和保密。

  6、文件及时办理,需转送有关部门,人员办理,做到不积压、不误事、不错漏、不遗失、不泄密。

  7、对转送办的文件要跟踪督促,及时催办,已办的文件及时回收。

  8、做好四个平时,平时分类、平时鉴定、平时整理、收回后的文件按平时拟好的标题分类存放。

  9、年终将全部文件清理归档,对跨年未办毕的文件争取在下年三月底前清退以便交卷归档。

  资料管理制度 篇13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长分管、校长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导处、总务处、教研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校长办公室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学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等由教导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总务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事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9、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0、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1、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

  资料管理制度 篇14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有助于保存住宅小区(大厦)的历史资料,维护管理的连续性和规范化,便于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更新和与业主的沟通、联系。

  (一)管理内容:

  1、工程档案:从接管开始的所有工程技术、维修、改造资料、各种竣工图及各类设施设备资料等;

  2、业主档案:所有业主购、租房合同(复印件),业主基本情况登记表、装修申请表等;

  3、财务档案:逐年形成的财务收支报表、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报表等;

  4、文件档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公司文件等;

  5、管理资料:绿化资料、日常巡查(清洁、维修、保安)记录、值班记录,车辆管理记录、监控记录、荣誉资料等。

  (二)管理措施:

  1、制定档案制度,并严格执行;

  2、专人管理(由负责内勤的管理员担任),专室专柜,编目造册,存放有序并且尊重业主隐私,保守秘密;

  3、科学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确保档案完好率达100%;

  4、逐步实现智能化管理,计时可靠的掌握相关信息,提高管理水平。

  资料管理制度 篇15

  1、电子软件资料室是学校教育教学资源保藏的重要场所。学校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须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2、学校软件资料室的所有资料和设备,须定位存放、分类编号、逐一登记入账,做到账据齐全、账物相符。每学期末,学校组织一次软件和资料的账、物核查。

  3、教学软件、资料和技术文档须及时整理归档。及时办理软件和资料报废审批手续。报废须由管理员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2名以上技术人员鉴定、签字,并由学校领导审批签字。

  4、建立“软件资料出借登记簿”,教师使用软件和资料,须办理出借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软件资料进出需严格检验,损坏要赔偿。重要文档、软件和技术资料仅限于在软件资料室内借阅,不得携出室外。

  5、电子资料室须备有必要的硬件设备、维修保养工具和有关工具软件。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时维护;重要文档和软件须有备份。

  6、违反操作规程或因责任原因人为造成资料及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7、管理人员变动,须办理移交手续,由学校组织人员,严格账物核查、交接工作。

  资料管理制度 篇16

  一、做好图书登录工作:图书应全部进行财产登记包括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

  二、做好图书分类工作:图书分类使用。

  三、做好书刊着录:图书着录应采用《普通图书着录规则》,期刊着录应使用《连续出版物着录规则》进行着录。

  四、健全目录卡片。

  五、做好图书借出工作:应建立健全科学的借出制度,向村民开放全部书刊;借还图书时要查看缺损情况,分清责任,并登记在册,借书人损坏、丢失图书应视后果严重程度以图书现价标准的1—5倍酌情赔偿。

  六、做好图书阅览工作:图书室应建立健全科学的阅览制度,向村民提供阅览场所和书刊,个人书刊不允许带入阅览室,损坏室内设备及图书者要按不低于现价的标准赔偿。

  七、图书资料要定期清点,每年至少清点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报废报损情况。

  八、藏书结构要科学合理。该下架的书刊要及时下架。下架书刊和报废设备应经村委会同意并报镇文化服务中心批准。

  九、做好图书资料的保管工作,需要整理、修补、合订的要及时处理。

  资料管理制度 篇17

  档案资料是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各项职能的具体反映,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是公路工程建设监理的职能和工作内容;是制止公路工程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施工程序、质量按规范的要求实施,进度、造价按计划、合同实行。

  1、对施工单位日常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

  2、对表格填写中的问题给予解答。如表格中有产生歧义及疑问的地方,应及时向业主或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请示,并将答复及时反馈施工单位。

  3、完成监理独立抽检资料和独立评定资料以及对所辖合同段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督导、汇总和移交。

  4、为实现公路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目标,驻地监理办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须使用建设单位统一印制的抽检检查表格及指令性表格。

  5、从建设项目开工之日起,驻地监理办安排专人收集、分类整理存档的文件、重要会议记录、变更设计文件、综合管理类的往来文件、独立筹建资料及工程监理过程中采集的照片、底片、音像、图片、磁盘、光盘等非纸张载体资料,力求做到资料整理与施工进度同步。在对建设项目的形成、积累的资料分阶段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中,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驻地监理办应按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移交前综合管理类文件、、重要会议记录、变更设计文件及非纸张载体资料按年度、按合同段、按问题、按保管期限进行整理;独立抽检资料按合同段、以每公里为单元或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以方向进行整理。

  6、驻地监理办设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本建设项目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并配备必要的档案设备。

  7、驻地监理办必须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对管理处、总监办、驻地监理办、承包人、地方政府、设计单位之间的有关质量、进度、费用及其它的一切往来函件和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

  资料管理制度 篇18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的生产(工作)服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莞厚街海清污水处理厂档案室内外各种资料、档案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为公司档案管理的牵头部门。

  3.2除设备、财务等专门档案由各相关部门管理,其余档案由资料档案室集中管理。

  4、工作程序

  4.1凡是能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4.1.1建厂时原始设计资料,各种招投标文件,各种普查、调查形成的文字材料。其它需要存档的文字材料。

  4.1.2各部门如生产、行政、设施维修、合同、技术、保卫、设备、固定资产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类原始材料。

  4.1.3部门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总结、报告及需要归档的其它文件。

  4.1.4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

  4.2档案的收集、鉴定与整理

  4.2.1档案管理部门除了通过正常渠道外,应经常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收集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应主动配合,定期检查应存档资料,主动向管理部门资料室移交,在外开会等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向行政部作收文登记,个人确需的,经批准可以复印留用。

  4.2.2档案管理部门在收到有关归档资料后,应根据其内容,对其价值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存档。每年六月底前,各档案管理部门应完成上年归档资料的清理和归档工作。无归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资料,经过技术人员鉴定和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定期销毁。凡应存档文件,应按内容进行分类、组卷、装订、编号上架,并编制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利用。

  4.3档案管理人员要求

  档案管理是一项保密性较强的工作,从事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应热爱档案事业,不务名利,遵纪守法、严守秘密;工作作风严谨、一丝不苟。业务上应努力学习,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知识面,掌握一定的档案管理专门业务知识,熟悉公司所管档案的特定业务的基本特点和规律,能够处理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4.4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4.4.1努力学习、宣传和执行《档案法》,遵守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4.4.2认真按照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和编制检查等工作。质量符合档案管理标准要求。

  4.4.3耐心细致地做好其它档案人员的档案立卷指导检查,为合法查阅利用档案者提供方便条件。

  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档案编研工作,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

  4.4.4档案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保密法》,确保党和国家及本单位涉密工作的安全。

  加强对档案材料利用管理,凡属重大技改、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经济数字、人事材料等档案,不得向外泄密。

  4.4.5严禁非档案室人员进入档案室。本室人员进出时必须关锁好文柜、门窗,检查安全防盗设施,以防意外。

  4.4.6严禁将档案机密材料带入公共娱乐场所、探亲访友;严禁丢失或泄密。如发生失泄密事件,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4.4.7如有违反《档案法》和《保密法》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追究相应责任。

  4.5档案查阅制度

  4.5.1档案的查阅。外单位凭证件,经领导批准,在指定的阅览室和规定的范围查阅。本单位员工查阅或复印按《档案查阅制度》办理。

  4.5.2凡属本厂管理人员,原则上均可查阅与本职工作范围有关的档案。

  4.5.3如需查阅非本职工作或非本部门范围档案和重要档案时,须报副总经理同意后才能查阅。

  4.5.4查阅档案时,须填写登记簿,不得将档案带出室外查阅。如需抄录或复印,必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5.5查阅者必须保护档案原貌,不得进行任何勾划、涂改、拆损,对确需拆卷的档案,必须副总经理批准,由档案人员办理。

  4.5.6严守档案秘密,不得将档案内容传与他人,否则发生后果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理。

  4.6档案保管制度

  4.6.1档案室是本厂机要重地,非本室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4.6.2每年组卷完成的档案,必须收集齐全,按时入库(柜)并作移交登记。

  4.6.3库房应安装调温调湿设备,保持室内温度、湿度相对稳定(一般温度14℃-24℃;湿度45%-60%)。

  4.6.4库房门窗应有防盗、防尘设施,并防止老鼠入侵,并设置窗帘、窗板等遮阳措施。

  4.6.5档案柜、架应按规定整齐排列,并与墙壁保持适当距离。

  4.6.6对所藏档案要定期检查,掌握保管情况,定期打扫,清理柜架,确保档案保存完好无缺。

  4.7档案室防火安全制度

  4.7.1人事档案、文书档案室、技术资料室、财务档案室都是重点防火部位。

  4.7.2档案室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油液、爆炸物品和有腐蚀性的物品。

  4.7.3档案室不准吸烟、动火、不准使用电炉,照明灯不得超过60瓦,下班或人不在时作到人走电断、灯灭。

  4.7.4管理人员翻阅、装订档案时不得吸烟。

  4.7.5闲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4.7.6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资料管理制度 篇19

  1、技术负责人负责收集汽车维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具备所承修车型相关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确保文件完整并及时更新,以上资料交由资料管理员保管。

  2、资料管理员对所有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定期对资料进行盘点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3、借用资料时,资料管理员应认真、完整地填写资料借用登记表。

  4、借用人对资料必须爱护,保证资料的完好、整洁。对于使用中出现的损坏现象,应主动向管理员说明,并酌情赔偿。

  5、如资料遗失,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期购回此书或及时复印此书,资料管理员对借用人进行遗失登记,当再次出现遗失情况,限制其使用权,并上报领导。

  6、为保证资料内容清晰完整,翻阅资料时双手一定要洁净,凡出现资料破损,粘上油腻、不清洁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制其使用权。

  资料管理制度 篇20

  1、单位工程施工完毕后,l5日内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将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等竣工相应手续上报监理及建设单位,进行竣工初验收。

  2、工程竣工后15日内,各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将本项目的竣工技术内业及竣工图等相应资料进行整理装钉成册,交公司审核后归档保存。

  3、竣工图上必须标明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联系通知单与图纸不符的内容,并盖竣工章、签字手续齐全。

  4、所有技术内业必须编制总目录,并要求每项资料必须编分目录,然后整理成2cm左右厚,采用蓝色或红色封皮。

  5、技术人员应当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四方竣工验收材料、环境检测等相关手续。

  6、技术人员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准备工作。

  7、竣工核验时,应提前同质量监督站及设计部门沟通,办理报验手续。

  8、竣工验收前,技术人员必须做好竣工预验及相关工程资料。

  资料管理制度 篇21

  一、各类技术资料必须装订成册,由工程部内勤保管并编制详细目录。

  二、资料室要有两套完整的竣工验收后的图纸和设备技术资料,其中一套存档作备用,另一套分发给工程部各主管工程师作管理之用。

  三、档案室的备用图纸,如设备的规范、标准等,如要借用,必须填写资料借用单,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但必须限期归还。

  四、工程部重要设备的运行记录,每月必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如有破损应责成班组重新抄写,保存期三年,记录时须使用篮、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五、工程部班组值班记录,须每月归档保存,保存期三年,记录时须使用篮、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六、《报修工作单》每月装订成册,归档保存,保存三年。

  七、每一台设备都必须建立设备台账卡,详细记录设备的生产厂家,各种性能、技术参数、安装位置、调试验收记录,每次维修维护记录,每次设备事故记录等,台帐记录时须使用篮、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八、设备及系统技改图纸、二次装修图纸资料等均需装订成册,编制目录。

  资料管理制度 篇22

  1、根据施工进度,资料员及时收集整理两套齐全完整的技术资料。商务签证由技术员负责、施工员配合,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志)由技术员或施工员。日常巡检或月检发现资料不全或记录不及时的,罚责任人200元/次。

  2、工程竣工时,技术资料必须同时整理完整,并于公司初验前3个工作日报施工技术科审查,施技科2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连同资料一起交还项目部,限期补办完整,逾期罚责任人200元。

  3、由甲方提供或外包分部分项工程的资料,项目部在施工中须随时搜集,并要加强协调与管理,工程完成时,有关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必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否则,项目部承担一切费用。影响工程验收的,罚款1000、--3000、元。

  4、竣工资料送往质监站前必须经公司施技科批准并填写《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呈批表》。

  5、工程因故停工(包括工程完工未经质量监督站初验)超过一个月的,资料员必须自停工之日始35日内将现有资料整理完整报公司施技科存放,由资料员与施技科资料核查人现场核查签证,签证单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工程复工时再将资料取回,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工程竣工后,自质量监督站初验始20日内将原始施工技术资料及图纸一套报公司施技科,由施技科资料核查人与资料员现场核查,不完整的限期完成。资料完整的现场进行签证,签证单一式三份,由资料员与施技科资料核查人各持一份,资料内放置一份,施技科资料核查人3个工作日内将其送往公司档案室存档。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资料员罚款50~100元,对分公司(项目部)、技术经理(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不按时对其存档,对施技科资料核查人罚款100元。

  7、工程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如非因施工单位原因,工程不能正常验收的,自实际竣工)之日起7日内将该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报公司施技科一份,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分公司(项目部)技术经理(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公司施技科资料核查人接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现场签证,签证单一式二份,交接人双方各持1份,施技科资料核查人2个工作日内将该报告送往公司档案室存档,不按时存档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8、工程备案后,自备案之日起7日内将该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报公司施技科一份,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分公司(项目部)技术经理(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对资料员罚款50元。

  9、在公司月底检查或上级质量检查中,质量控制资料必须齐全完整,检查得分率须达到92%以上,凡得分率达不到92%的,限期补全,否则罚责任人50元。

  10、安全科负责安全资料的检查指导及收集归档工作。

  资料管理制度 篇23

  一、设备资料及技术档案,由专人负责造册管理。有关人员如需借阅参考,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二、《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投标文件(采购资料)、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医疗设备验收记录表》等原始资料,原则上不予借用,可当场查阅,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应经设备科长审批或请示院领导批示,档案员无权自行决定。有关借阅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如有损失影响工作,须追究当事者责任。

  三、档案员负责院内设备管理动态记录,每月定期进行医疗设备台账核对、万元以上在用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检查和评价。针对异常运行的仪器设备,及时向科长回报并提供分析意见。

  四、新到设备开箱时,应当通知设备科管理干事与设备工程组人员一起现场验收,收集资料,协助安装与培训,及时造册归档。

  五、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按规定建立单机档案,内容包括:《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投标文件(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申报招标的主要文件、中标通知书等资料)、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医疗设备验收记录表》等原始资料、《医疗设备维修申请表》及多媒体资料等。

  六、仪器设备的计量文件、资料及设备档案的管理,按设备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因工作需要需复印设备资料,由档案员统一按医院规定的复印手续办理。

  资料管理制度 篇24

  1.0目的

  收集及保存设备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为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以提高设备管理质量。

  2.0适用范围

  所属各种设备的相关资料。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工程主管。

  3.2相关专业主管人员收集设备运行资料与设备随机技术资料,由部门统一存档。

  4.0内容

  4.1所有设备均应收录在《设备台帐-设备基本情况表》中,详细记录设备的产地,型号,编号,主要参数,电机及控制柜的资料,出厂日期,安装地点,使用日期等,如有可能,还应记录设备资料(说明书,安装施工图等)的档案编号。

  4.2重要的a类设备(发电机,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消防及生活水泵,空调主机、冷却塔,电梯,锅炉等)及b类设备(风柜、风机、区域配电柜、污水泵等),应建立设备台帐,在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后,均应填写设备维修记录表,并在设备台帐上作好相关记录。

  4.3报废设备的资料应及时从台帐及设备资料表中删除,或替换为更新设备的资料。

  4.4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应制定相应表格,将检查内容及标准明确在表格中,每次作业完后应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并统一存档,作为制定设备维修计划及设备评估的依据。

  4.5相关主管人员应经常查阅设备维修记录,对故障频繁的设备或同类设备出现的相同故障,应作出故障分析,并采取预防措施,以降低维修成本。

  4.6a、b类设备每台应贴基本资料卡一张,对设备进行标示。资料卡上应记录设备名称、编号、受电/水路径或控制部位等;当设备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资料卡的内容应及时更新。

  4.7为了保证以最快的速度恢复供电,低压配电室每一个开关设置一个状态卡,状态卡一面写送电字样,另一面写上停电字样,并固定在明显的位置,每次操作开关后,必须使状态卡的显示与开关的实际状态保持一致,值班人员每班须检查开关的实际状态与状态卡指示的状态是否一至,如有不一至的情况发生,应查清原因。

  资料管理制度 篇25

  1、目的

  规范图纸资料的接收、登记、借阅、分发、转交、回收的全过程管理,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图纸资料完整、有效。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施工处接收受控版本的图纸资料的管理。

  3、职责

  资料员负责图纸资料的接收、登记、分发、借阅及回收,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施工单位负责对所接受图纸资料的保管、使用、并对丢失图纸资料负有加倍赔偿的责任。

  4、程序

  4.1资料员负责所有图纸资料的接收、发放、借阅、回收、管理工作。

  4.2资料员根据项目分工及施工单位将图纸资料进行发放。

  4.3质检员、预算员、技术员、施工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分别到资料室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4.4图纸资料一人领取一份,不得代领代签或一人多份。

  4.5图纸使用者须保持图纸的整洁、完整,专工资料员按期检查图纸资料的使用情况,并对损坏、丢失者提出索回或赔偿额。

  4.6图纸资料的移交须经资料检查核对后进行,由资料员提出丢失、损坏赔偿意见。

  4.7施工单位变换或撤出,资料员应收回原施工单位图纸资料并转交新施工单位。

  4.8施工处主任、专工有权对用图个人及施工单位的图纸进行调拨,使图纸资料在工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9经专工同意,有关部门或人员可向资料室借阅图纸资料。

  4.10根据发放到施工处图纸的受控序号,施工处分配顺序: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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