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16 14:24:54 欧敏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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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精选19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精选19篇)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1

  根据国家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规范》的相关法规、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1、提供给师生员工食用的'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非食品加工人员)留样。

  2、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3、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防止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xx月xx日xx时),及时存放在专用留样冰箱内,冷藏条件下5℃左右,不得冷冻保存。

  5、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非留样食品,冰箱必须上锁。

  6、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7、留样食品存放、处理都必须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详细记录,不得涂改。

  8、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2

  为进一步强化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权益特制定以下陪餐制度:

  一、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进行陪餐,并制定陪餐安排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二、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陪餐记录由陪餐人员在当次陪餐后详细记录。

  三、陪餐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

  四、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节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五、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和自费制。食堂每月根据食品成本进行核算后统一收取陪餐人员的陪餐费用。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3

  一、午餐前的准备

  1、配制好抹桌子的消毒液。

  2、把消毒好的碗勺等放在就餐前准备桌上。

  3、放好已消毒好的餐巾

  4、按就餐人数在已消毒好的午点盘里,放好幼儿小勺。

  5、检查一下洗手肥皂和擦手毛巾是否放好。

  6、在餐前准备桌旁摆放两个桶或盆,以便幼儿就餐后放碗勺和擦嘴

  7、在就餐前10至15分钟内,由一名教师在卫生间按照洗手要求组织指导幼儿洗手后。必须等最后一个幼儿洗完手,放好毛巾、拖干地上的水渍。另一名教师负责幼儿纪律,在幼儿进餐前安排幼儿安静地听音乐、故事等活动。

  8、保育老师负责桌面消毒工作(按桌面消毒要求),然后在每张就餐桌上放一个装好饭勺的盘子。

  9、做好餐前准备工作后,11点钟到食堂领取饭菜,然后分发饭菜。原则上小班、托班饭菜放在一起(吃带骨头、鱼除外)。中、大班幼儿饭菜分开放,用两只碗,一只装饭,一只装菜。分饭菜时大拇指不能放到幼儿碗里,不要对着饭菜说话。

  10、饭、菜、汤一律放在桌上,不能接触地面。

  11、必须等到每位幼儿都拿到饭菜后,副班老师和保育老师方可到食堂就餐。

  二、午餐时的'管理

  1、幼儿饭菜一般是一荤、一素、一汤。荤菜、素菜同时分发给幼儿,荤素菜和饭一起吃,要求一口饭一口菜,全部吃完后才能喝汤。

  2、培养幼儿良好的就餐习惯,不挑食,安静就餐,并做到“四净”,即桌面净、碗净、衣服净。如吃到带骨头的菜,要给每张餐桌放一块搽手巾, 让幼儿擦嘴。

  3、中、大班幼儿可以 己端饭菜,但不能端汤。小班、托班幼儿饭菜汤都不能自己端,须由老师分到餐桌上。

  4、给幼儿添饭菜时,可根据幼儿的个体差异而定,但要争取让每个幼儿都添到钣菜,不要催促幼儿“快吃”,要尽量把饭菜添完,不要剩余。

  5、给幼儿添汤时,要注意安全、汤不要盛得太满,以免发生意外。

  三、午餐后的管理

  1、幼儿吃干净饭菜后,自己将餐具轻轻地放到指定的桶里,然后拿一块擦嘴巾擦干净嘴巴和小手,将擦嘴巾放在盆里待洗。

  2、然后幼儿拿茶杯用饮水机水漱口,再把茶杯放到原处。不要用自来水漱口,防止幼儿会饮下去。

  3、餐后卫生打扫由保育老师负责,但必须等最后一个幼儿吃完后再进行。桌面清理工作按照桌面消毒要求做。

  4、先吃完饭的幼儿在阅读区进行阅读活动,然后由老师组织散步。饭后不宜剧烈活动或过度兴奋。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4

  为营造有序的就餐环境,确保每位幼儿健康、安全、快乐地进餐,进一步深化和落实教育教学管理理念,特制定餐厅就餐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用餐时间

  1、幼儿用餐时间:

  早餐8:20——8:50午餐11:10——11:40晚餐16:20——16:50

  2、教师用餐时间:

  午餐:当日值班教师11:40——12:00 非值班教师12:00——12:20 晚餐:所有订餐教师18:00——18:20

  3、后勤用餐时间:

  午餐11:40——12:00 晚餐:18:00——18:20

  门卫、保安实行替换用餐,确保大门口有人值班,坚决不因就餐空岗。

  二、教师职责

  1、幼儿就餐环节中,教师应始终有序组织学生按照指定的位臵就坐,无哭闹、不洒饭、饭后桌椅面的清洁。

  2、幼儿的就餐活动应控制到教师的视线范围之内,特别关注迟到幼儿的动态,做好热情迎接及随时就餐准备。

  3、就餐中不允许学生走入过道盛舀饭菜,以防烫伤或摔倒发生意外。

  4、用餐后由当日负责整理餐具的教师同时整理桌椅,并有序归位。

  5、小、中班幼儿就餐中会有频繁的入厕现象,要求每位幼儿入厕时务必由1位教师负责跟随看护,杜绝幼儿独自离开;大班、学前班教师可根据本班孩子身体发育特点引领至卫生间统一入厕。

  6、教师应引导告知幼儿就餐时餐点切勿脱离餐具放于桌上,以防细菌沾染影响身体健康。

  7、教师盛饭时确保饭菜装入容器的2/3即可,杜绝盛饭过满或食物过分累积,欠佳优雅。

  8、教师应密切关注学生进餐状态,及时为学生提供进餐协助和服务。

  9、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由班主任在班内带领孩子做感恩活动,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10、各班饭菜必须由班级教师搬运,不允许学生运菜。

  11、餐后由各班自己将干净食物、剩菜、碗勺分别盛放在相应容器内交

  三、健医生职责

  1、保健医生需每日提示早晨迟到的幼儿家长,为了孩子的进餐健康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尽可能不迟到。

  2、细致查看饭菜质量,调查幼儿用餐情绪和对饭菜的需求情况,每周六上午汇总整理向办公室汇报。

  3、严格督察厨房人员及各班级教师在用餐期间的饮食卫生,如一次性手套的佩戴、头发的整理、学生洗手情况等。

  4、查看厨房和各班就餐前后的环境整洁状况。

  四、行政人员职责

  1、值班中层主任每日在幼儿三餐开餐期间,应全程跟随发现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快速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2、根据日常管理考核项目对照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记录,便于整改。

  3、教研室主任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关注用餐状况,将发现问题作为教学主题课内容积极实践开展,促进生活与教育的统一结合。

  4、园领导每周根据事务工作安排进行不定时跟随察看,以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五、厨房人员职责

  1、厨房人员要确保学生、教职工准时开餐。

  2、每日按时将儿童餐具送至各班级。

  3、每日开餐期间,厨房需由指定专人做好餐具的整理、饭菜的取送、剩饭菜的处理及卫生清洁工作。

  4、每日用餐结束后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要求地面明亮无油污,桌椅干净无油渍,开窗通风无异味,桌椅整齐不杂乱。

  5、教职工用餐时,厨房服务人员应确保饭菜的保温。

  6、厨房人员将各班午点提前放于固定位臵,教师用餐后随即将午点取走。此外,厨房人员应及时对应订餐表,标明教职工用餐情况,以此作为工资考核项目之一。

  7、饭菜统一加盖、加膜。

  六、其他事项

  1、请定餐教职工务必遵守用餐时间,用餐完毕将餐具及剩饭菜归放于指定位臵,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就餐习惯。

  2、教职工在餐厅就餐,谢绝带走。

  3、教职工定餐后不用餐,餐费照常支付,不得顺延至下次重复用餐。

  4、订餐负责人将订餐表在上午9:00和下午3:00前送交厨师长。

  5、中途增加订餐需经办公室批准并补写定餐通知方可加餐。

  6、厨师不得自行安排加餐,如认定私自安排,每位厨师将按每餐10元扣款。

  7、教职工在生病期间,不参加就餐管理。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5

  为了维护食堂就餐秩序,形成遵守纪律、文明就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树立示范高中形象,特对学生用餐作如下要求:

  一、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餐。

  二、未经允许不能进入厨房工作间。

  三、遵守秩序,文明礼貌,自觉排队买饭菜,不拥挤,不起哄,不敲盆喧哗。

  四、保持食堂内外清洁卫生,不许随地吐痰,倒废水、乱倒乱丢剩饭剩菜。

  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六、爱护食堂的各种设施和设备,不得人为地损毁(包括饭盆及其它餐具)。

  七、尊重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侮辱的言行。

  八、为了便食堂管理学生,用餐时须在食堂膳厅用餐,不许任何人拿餐具及饭菜到食堂以外的其他地方用餐,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指定的'剩饭桶(缸)里,且用餐后自己要自觉地把餐具洗干净后分类放到指定的地点。

  九、违反上述规定者,均给予严肃的处分。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6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接触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等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

  二、接触食品的容器应易于清洗消毒、便于检查,避免因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

  三、接触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原料加工中盛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五、所有食品容器,不宜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时应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7

  市幼儿园食品原料粗加工管理制度

  l、采购员不购买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食品原料及应在与校方有食品采购合同的定点供货方购时,蔬菜购买要新鲜,按人定量当日、当餐用完。

  2、校医验收,保证购进的原材料新鲜和数量、营养合理搭配。

  3、禽肉类、蔬菜类分池洗洁,分别放置,购进蔬菜反复用清水漂洗浸泡三十分钟,防止农药中毒和相互污染。

  4、切菜刀板晕素生熟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记。

  5、炉灶燃料用完后随时关闭。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8

  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四、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六、菜品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回收后再使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九、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9

  一、食品安全档案有专人负责,专柜保管,随时备查。

  二、档案做到分类归档保存,每件档案应有编号、目录以便于查找。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督意见书、采样记录、检验报告、处罚文书及本单位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日常检查记录、奖惩意见等及时归档。

  四、档案内容:

  档案1:行政许可:单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时提交的申请报告、申请书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凭证、受理通知书、验收报告;

  档案2:书面资料: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场所预先核准名称、平面图、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档案3:日常监督资料,包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卫生监督意见书、采样记录、检验报告、处罚文书、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复印件及各项记录;

  档案4:索证资料,即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相关产品的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索证制度

  第一条幼儿园食堂、生活服务部购置食品时,应向有关供应商索取有关证、单,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

  第二条在索取有关证件时,应注意查验证件有效期限,防止供应商提供过期、伪造、涂改、借用的证件。

  第二章食品采购制度

  第三条食品采购必须弄清供货方的名称和地址,查明供货方是否持有有效证件,不得贪便宜、图省事,随便购进“三无食品”。

  第四条不得采购冒牌、伪造、掺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或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五条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书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第六条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感官检查方法,对采购食品进行检查。

  第三章运输卫生制度

  第八条使用清洁、无毒、无害的容器盛放食品原料及食品。用大容器盛装食品,要特别注意容器的洗刷、消毒和保洁,运输时不忘加盖。

  第九条食品运输车辆必须专用,保持清洁、卫生、防尘、防蝇。生熟食品分车运输,易腐食品(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以及奶制品)应冷藏运输。

  第十条装卸食品时不得落地,不得脚踏食品及用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

  第十一条尽量缩短食品运输时间。

  第十二条运输车辆定期清洗、消毒。

  第四章贮藏卫生制度

  第十三条食品仓库设专人管理。

  第十四条食品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登记、检查感官性状是否正常,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第十五条不得存放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六条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得存放其它杂物。

  第十七条食品贮存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易腐食品须冷藏。

  第十八条仓库要经常通风,保持清洁、干燥,采取防潮、防霉、防蛀、防蝇、防鼠措施。

  第十九条库房食品要挂牌,登记内容包括品名、供货单位、数量、进货日期、保质期限。出库时必须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

  第二十条应经常检查仓库内食品是否变质、包装损坏、保质到期等,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切配卫生制度

  第二十一条配菜在专用区内进行。

  第二十二条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切配腐败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原料要新鲜,随用随配,不积压。

  第二十三条刀、砧、盘等用具必须专用,配菜结束,应对地面、台面、工作用具清洗干净、定位存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第二十四条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清洗消毒,经常检查食品质量,未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冰箱内食品不得重叠,开罐的食品应倒入盛器加盖冷藏备用。

  第六章烧煮烹调卫生制度

  第二十五条烧煮前检查卫生食品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的食品。

  第二十六条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5℃。

  第二十七条烹饪后熟制品必须盛放于专用容器内,并在相应的操作台或货架上临时放置。

  第二十八条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5℃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九条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主交叉污染;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第三十条外购熟食品须回烧后方能供应;剩饭菜不得再次供食用,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隔夜、隔餐的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第三十一条禁止供应下列食品:

  (1)毛蚶、泥蚶、魁蚶等水产品;

  (2)炝虾、醉虾、醉蟹、醉螃蜞等生食水产品;

  (3)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变质、霉变、腐败、虫蛀及有毒有害食品;

  (5)改刀菜和生拌食品;

  (6)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

  第三十二条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无油垢,调料容器定期消毒。

  第三十三条不得直接用炒菜勺尝味。

  第三十四条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罩加盖,对加工场所、工用具等进行全面的清洗。做到墙壁、顶棚无脱落、无霉斑、无油垢、排烟罩不滴油;灶台、操作台、水池、地面、水沟及沟盖等保持清洁,无蝇、无蟑螂、无老鼠。

  第七章菜肴留样制度

  第三十五条菜肴留样由专人负责。

  第三十六条留样容器必须洗净消毒,定期保洁存放。

  第三十七条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有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每种菜肴留样量为100—2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第八章食品保质期限

  第三十八条验收入库的食品应进行登记,写明进货日期,货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

  第三十九条食品存放应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掛上标牌;

  第四十条根据保质期限,掌握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第四十一条注意防鼠、防虫、防潮、防霉,通风、干燥。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11

  一、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餐饮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检查餐饮服务环节中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六、对本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七、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八、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九、协助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

  十、与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12

  1、幼儿园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2、幼儿园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食堂,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的卫生监督。

  3、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和兼职的食堂管理员,全面领导负责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4、幼儿园食堂应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已接受用餐者的`监督,形成全员参与,人人重视食品卫生安全的局面。

  5、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须取得相关部门的食品卫生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6、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学生的食谱。

  7、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8、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9、准确掌握学生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食品。

  10、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学生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11、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12、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13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14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禁止将未经清洗的蔬菜、水果带入操作间。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八、加工结束及时清洁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15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周幼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周幼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周幼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天然气、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2、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3、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及卫生许可证厂商的食品进入食堂。

  4、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5、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15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6、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7、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9、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供应制度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外购熟食卤味必须经高温充分加热后方可供应。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食品留样制度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1,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每天早上来园后需到保健老师处晨检,通过者方可上岗。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16

  一、 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 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三、 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在冷藏。

  四、 食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 剩余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合和交叉叠放。

  六、 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肉烧透后再供应。

  七、 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擦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要用消毒布擦拭。

  八、 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洗涮干净、灶上、灶下地面应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理垃圾。

  九、 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购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机罩。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17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冰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食品成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冰箱内,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疾病控制机构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18

  为规范餐幼儿园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行为,提高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水平,今后幼儿园采购严格实行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现就规范我园食堂的索证索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幼儿园食堂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是防范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措施,也是《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明确规定的'餐饮业主的法定义务和责任。餐饮经营单位作为食品卫生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及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

  二、规范建立食品索证工作制度

  幼儿园应加强对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行为的监管,应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切实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索票、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坚持每日登记台账,登记台账内容与采购食品和票证要相符,按卫生部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餐饮业经营者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各幼儿园目前已统一印制的台账用于蔬菜、肉类登记,定型包装食品必须使用卫生部统一格式的《餐饮业经营者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各幼儿园食堂所采购的食品都应从正规渠道采购,不得采购"三无"产品,不得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采购《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产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生产厂家索取相关证件或购物凭证,在食品入库前必须对所采购食品进行感官检验,保证入库食品及原料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同时必须建立台账,并妥善保存各种台帐,以便溯源备查。不得随意涂改、伪造台账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擅自销毁台账。

  幼儿园园长陪餐管理制度 篇19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是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负责人)或者由餐饮服务单位授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正式从业人员。

  二、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及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并至少配备1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上述六类以外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如无条件,可以配备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以上(含2个)餐饮服务提供者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安全管理员发生变动后,应当在10天内将新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名单向《餐饮服务许可证》原发证机关备案。

  五、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明;

  (2)具备相应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

  (3)持有效的培训合格证明,并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下列知识:

  (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2)常见的食品污染因素及其预防控制措施;

  (3)食源性疾病的预防处理原则;

  (4)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求;

  (5)餐饮服务其他相关食品安全要求。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

  (2)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岗位调整意见并督促落实;

  (3)对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进行管理;

  (4)组织制定本企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5)对场所环境卫生和餐厨废弃物处理进行管理;

  (6)所在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7)积极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信息;

  (8)其他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工作。

  八、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每年至少参加1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应当不少于40学时。

  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对12个月内连续3次被不同餐饮服务提供者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解聘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注销其食品安全管理员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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