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布置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16 08:46:3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作业布置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作业布置管理制度(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作业布置管理制度(通用6篇)

  作业布置管理制度1

  1基本要求

  1.1破土作业系指在炼化企业生产厂区、油田企业油气集输站(天然气净化站、油库、液化气充装站、爆炸物品库)和销售企业油库(加油加气站)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

  1.2破土作业须办理“中国石化破土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1.3破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2管理部门职责

  2.1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电力、电信、生产、机动、公安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2.2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现场负责人和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有关部门和工程总图管理负责人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破土作业危害识别

  3.1.1破土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

  3.2破土作业安全措施

  3.2.1破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破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3.2.2破土开挖前,施工单位应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工作,严防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破土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要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措施。

  3.2.3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3.2.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下列情形,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3.2.4.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

  3.2.4.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

  3.2.4.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

  3.2.4.4需要进行爆破的。

  3.2.5在道路上(含居民区)及危险区域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夜间应设警示灯。在地下通道施工或进行顶管作业影响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动影响地下施工安全时,应设围拦、警示牌、警示灯。

  3.2.6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建设单位,待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3.2.7在雨期和解冻期进行土方工程作业时,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并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施工。

  3.2.8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要做到:

  3.2.8.1立即停止作业。

  3.2.8.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3.2.8.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

  3.2.8.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值勤。

  3.2.8.5通知设计、工程建设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

  3.2.9使用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3.3许可证管理

  3.3.1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由建设单位留存,第二联交施工单位,第三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

  3.3.2一个施工点、施工周期应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3.3.3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4附件中国石化破土作业许可证

  作业布置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各级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已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 各部门在危险作业前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规范作业,防止事故。教育应做好书面记录。

  第七条 针对在作业中发生的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第二章 危险作业种类和身体条件

  第八条 危险作业种类

  1. 高空作业。

  2. 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危险的作业。

  3. 进入天棚内作业。

  4. 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

  5. 带电作业。

  6. 禁火区动火作业。

  7. 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

  第九条 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

  1. 作业人员应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工身体健康。

  2. 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严重关节炎、深度近视眼病及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3. 工作人员饮酒后,精神不振时禁止危险作业。

  第三章 危险作业申请审批

  第十条 在危险作业前,由从事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先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见附表A或附表B)一试二份,明确填写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日期、确定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人员与身体健康状况、现场监护人和指挥人、制定“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试二份,作业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一条 由外来工程施工队来公司到部门从事危险作业,由外来工程施工队负责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先报所在部门审批,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安全员现场检查后提出意见,签名后,再由工程施工队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试三份,外来工程施工队一份、所在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二条 如果因工作需要,确实将一般作业改为危险作业的,也应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申请审批手续,现场应定人负责,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报告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和公司安委会领导。

  第四章 安全检查与管理

  第十三条 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公司级负责监查,监查后应有书面记录。对在监查中发现的危险隐患或违章行为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时限期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的每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消除隐患,控制事故。当收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后,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签名,并组织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在限定时期内整改完毕,同时将整改情况填写在《整改通知单》第三联,并将第三联及时反馈给安全或消防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消防专职管理员。

  第十五条 各部门对公司级负有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职责的专管人员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与条例、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等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六条 在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时,被检部门主要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查人员应将此情况记录下来,向安全部门、消防部门领导或公司安委会领导报告。

  第五章 处 理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一的,应将存在问题部门列入月度安全消防考核中。具体以下:

  1. 从事危险作业,部门在作业前未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

  2. 作业前,部门未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 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未满18周岁的;

  4. 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身患禁止疾病或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

  5. 作业中,作业人员未按“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内容执行的;

  6. 作业现场监护人以任何理由离开了监护点的;

  7. 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等;

  8. 危险作业现场未划出禁区,禁区未挂“安全消防警示标识”牌等;

  9. 夜间作业或在设备容器内、下水道内作业现场没有充足的照明;

  10. 在电焊、气割场地上,易燃易爆物品未移至安全地带。

  11. 有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

  12. 作业后,未及时清理工具、用具、材料等;未及时清除铁角、火种、废物废料等;未及时拆除临时用电源线等。

  第十八条 对造成重大安全、工伤、消防事故的,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1. 高空作业:是指距离地面2米及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高空作业级别划分:

  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5-15米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2. 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等危险的作业:是指进入糊化锅、糖化锅、过滤槽、煮沸锅、汁沉淀槽、啤酒发酵罐、洗瓶机、杀菌机、立仓、锅炉炉膛内作业的。

  3. 进入房顶天棚内作业:是指在老糖化、包装一部房顶内作业。

  4. 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是指通至大寨河的二个下水主干道。

  5. 禁火区动火作业:是指消防重点部位:煤气柴油库、化工库、洒精库。

  6. 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是指煤气瓶、乙炔瓶、氧气瓶、氨瓶、0.1Mpa以上的压力容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作业布置管理制度3

  作业是检测教师教与学生学习效果的中介,是师生之间交流的工具,是教师常规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质量管理,规范对学生作业的管理,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科组和年级组统筹,科学控制作业总量,严格落实“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随堂作业在校内完成”的要求;

  2、要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确保作业难度符合学生实际,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

  3、将作业设计纳入校本教研工作内容,指导教师从作业设计理念、作业内容的类型、作业批改与反馈、作业书写与数量等维度引导教师开展作业实践探索,力求系统设计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覆盖德智体美劳各学科全面育人的基础性作业;

  4、鼓励教师根据学生学习的不同程度分层次布置作业,布置弹性作业、注重设计个性化作业,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以适应不同学习需要的作业形式;

  5、坚决克服机械的、无效的作业,杜绝重复性的、惩罚性的作业,加强作业批改、反馈、讲解、答疑等工作。

  6、严禁教师在微信群、QQ群内布置作业,严禁教师使用教学APP软件布置家庭作业。

  作业布置管理制度4

  (一)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

  (二)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尾矿库工、安全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符合本制度基本定义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工作认真负责,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经安监部门进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和实践经验。

  3、矿对特殊工种人员要建立档案、登记、培训、考试、考核相关内容,并由矿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特殊工种人员定期进行复审。

  4、复审内容:

  (1)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2)进行体格检查。

  5、对特殊工种的奖惩:

  (1)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复审不合格者要没收特殊工种资格证,不得继续独立作业,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工作认真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技术知识,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复审合格,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特殊工种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作业布置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危险作业时,其事先做妥一切安全处理、防护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已达到零事故的目标。

  第二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第四条、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第五条、危险作业审批

  (一)、在进行项目部危险作业前,应由执行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由项目部批准,特别危险的作业须由公司安监部审批;

  (二)、对于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报项目部审批;特别危险的`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经理审批。

  第六条、危险作业的实施

  (一)、作业前,项目部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的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二)、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四)、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危险作业单位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惊醒监督检查。

  (五)、对于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六)、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第七条、本项目部危险作业范围

  (一)、高空作业(高度在2米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二)、起重作业;

  (三)、爆破作业;

  (四)、电气焊作业;

  (五)、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毒品等物质的作业;

  (六)、潜水作业;

  (七)、电工作业。

  第八条、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

  1、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3、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4、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5、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二)起重作业: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指挥证进行作业,并认真执行其中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一下“十不吊”的原则: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地下埋设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三)爆破危险作业

  1、实施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

  (1)、有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2)、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作业;

  (3)、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

  (4)、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5)、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2、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3、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

  4、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监督员或专门负责人和爆破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员处领料,剩余爆破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随便存放在别处;

  5、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6、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

  作业布置管理制度6

  一、作业编写

  1、制定计划

  每学期初,备课组全体教师应该开展作业专题研究活动,在集体备课时对校本作业的编排进行具体研究,备课组长分配好组内教师的编写任务,确定学期内作业范围、作业要求等基本内容,每位老师必须提前一周将下周要用的校本作业编写完成。两人一组合作,便于撰稿及审核。以上一届校本作业为范本,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届学生实际学情作精准修改,鼓励题目原创,定稿后存档,供下一届借鉴改进。

  2、明确题量

  (1)语文、数学、科学、英语每一课时一份校本作业,每一章(单元)一份综合性练习,提倡语文以布置拓展视野、提升素养的课外阅读作业为主。

  (2)每一课时版面为16K正反一面,其中英语学科为8k一面,上下左右各空出2cm,字体为五号宋体,行间距不得低于16磅,标题写在页眉上,并编号,在标题旁边注明撰稿人和审核人。综合性练习8K双面,每两周一份。

  (3)语文、数学、科学、英语、初三社会每一课时的习题量为:七、八年级中等生完成作业合计时间不超过20分钟,九年级中等生数学、科学不超过25分钟,语文、英语、社会不超过20分钟。双休日作业以日常两次校本作业的量编写。七、八年级社会、思品平时不布置回家作业,双休日可以适当布置(不超过25分钟)。

  3.各班主任要协调好本班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各任课老师要服从班主任的协调。

  4.注意作业形式的多样化,可根据学科特点及学生年龄心理特点,布置一些动手操作、社会实践等较为开放性的作业。寒暑假全校布置以培养动手能力为主的创新创意作业,积极争取国家级的创造发明专利。

  5.严禁教师将书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减少机械性的抄写作业。

  6、作业公示。每个老师布置的作业必须在校网中公示,实际作业与公示必须保持一致,严禁弄虚作假。

  7、不允许使用除了与教材配套的练习之外的教辅资料,禁止集体购买或暗示学生购买各种样式的教辅资料。

  二、作业批改

  1、教师应该及时批改作业,鼓励个性化批改,可在批改中书面表扬、批评或指出存在的问题。批改时,要根据学生对作业的态度(如:是否做完、是否认真等)和准确度进行多维度评价,注意培养和保护学生作业的积极性。

  2.对学生作业中错误,教师应要求学生及时订正并对学生订正的情况进行检查,禁止把作业批改等任务转交给家长或学生。

  3、建议教师对学困生面批作业,通过面批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学生对作业进行有效订正。

  三、作业检查

  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学校教学处对教师校本撰稿、作业布置、批改、反馈等方面组织检查并进行评比,根据校本作业质量划定A、B、C三个等级,与教师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每学期不定期开展有关作业情况的问卷调查,作业调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作业量是否适当;

  2、作业内容是否太难或太易(即是否依据课程标准、教材和大纲要求);

  3、作业题型是否体现多样性,是否布置了分层作业;

  4、作业格式是否规范,基础知识、巩固练习、能力拓展内容比例是否合理;

  5、作业批改是否及时、认真;

  6、有无布置惩罚性作业;

  7、是否允许学生以自己思考问题的研究痕迹代替作业;

  8、有否违规购买教辅资料,

  9、有否抄袭现象,如何处理。

  10、有否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或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

  对作业调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学校将以通报形式提出严肃批评,以教学事故按《实验中学绩效考核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将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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