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核酸检测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25 09:12:3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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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核酸检测管理制度(通用5篇)

  现如今,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区核酸检测管理制度(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社区核酸检测管理制度(通用5篇)

  社区核酸检测管理制度1

  一、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以及《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住宿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规范经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提供住宿服务的各类宾馆、饭店(酒店)、快捷酒店、普通旅店、招待所、民宿等市场经营主体。

  二、基本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类宾馆、饭店(酒店)、快捷酒店、普通旅店、招待所、民宿等住宿业市场主体责任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做好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强化酒店安全管理日报机制。进口商品应单独存放。

  (二)实施分区分级管理。根据疫情响应级别,结合住宿业特点和各地实际情况,针对来自市(州)内、省内、跨省、境外不同区域和低、中、高不同等级风险地区的住客、访客,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审慎承办大型会议活动,要按照国家、省、市(州)各级防控疫情境外输入的要求做好防控并落实管理责任。对于承担为隔离任务的住宿企业,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机构的要求,严格落实区域划分、房间设置、医疗保障、封闭管控等各项措施。

  (三)坚持群防群控。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群防群控意识,所有企业经营者、服务人员、酒店住客、访客都必须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自觉执行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防控职责,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防控,做到不留死角。

  (四)进行科学防控。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州)卫生健康委和疾控部门的专业防控要求,在卫健、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科学防控、专业防控;制订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防控到位,处置及时,信息收集要完整和可追溯。

  三、具体防控措施

  (一)组织领导。

  1.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住宿企业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企业内的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积极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指导要求。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进入酒店的住客、访客提供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与省、市(州)、县(市、区)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建立长效联络机制。

  (二)人员管理。

  2.强化员工管理。建立员工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应加强员工网格化管理,建立每日主动报告制度,对密切接触家人、亲戚及居住小区进行摸查;外出风险地区必须提前上报,返回本地后应立即提交核酸检测报告并进行14天的自我隔离后方可返岗;员工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开展健康摸排,及时进行手部消毒;工作期间,落实好个人防护,戴好一次性防护口罩,建立员工健康建档记录。不用或减少雇佣外包小时工,如不得不雇佣,应固定人员。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要禁止进入酒店内部或立即停工:15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疫区人员;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有发热、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有其他疑似症状。

  3.做好住客访客管理。建立住客、访客管理制度。住客、访客到店需按照当地政府防疫要求,出示健康码,进行体温测量和手部消毒,提醒进入酒店的.住客、访客、餐饮用餐人员佩戴口罩,在总台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在公共区域、客房内应摆放明显的消毒等防疫措施宣传标语。对住客、访客出现发烧37.3度以上的,要有专门的应急预案,并暂时将客人安排进入指定房间隔离,按规定上报。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劝阻入内:15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疫区人员;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有发热、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有其他疑似症状。

  4.定期进行防疫培训。住宿企业要积极对一线员工开展内容丰富、务实有效的防疫培训,使员工保持防控意识。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住宿企业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健康排查,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宣传,确保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5.强化快递、维修人员出入管理。谢绝快递、外卖等人员进入,在酒店门口设置专区进行快递物品交接,做好接收登记和消毒处理。检查、维修等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在专门的区域开展相关工作。

  (三)环境设施防疫管理。

  6.落实客房区域卫生消毒工作。客房需保证每日开窗或阳台通风,每次不少于15分钟(严寒地区的冬季适当减少时间),并做好登记工作。一旦本地区发生疫情,大堂、餐厅、会议室、宴会厅等公共区域须关闭中央空调回风,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符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WS696),分不同集中通风系统,按低、中、高风险分类执行。用水器具与排水系统的连接必须通过水封阻断下水管道内的污染气体进入室内。客房及公共区域的.卫生间、淋浴间的排水系统及地漏必须有存水弯,并保持存水弯始终有水。没有存水弯的地漏必须安装防臭地漏,严防下水管道的污染气体从地漏冒出。

  每次打扫客房时对家具、家电设施、卫生间整体环境、卫浴器具、室内用品(如电话机、遥控器、吹风机和体重秤等接触性物品)等使用过氧乙酸消毒液或季铵盐消毒液进行喷洒和擦拭消毒。布草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必要时可采买密封客耗品。要严格执行杯具消毒制度,房间被褥进行高温烘干。

  7.加强公共区域和工作间的卫生消毒工作。楼外门口处铺设一定尺寸的塑胶垫,每小时喷洒一次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500mg/L)。客房楼道区域每周不少于两次喷洒过氧乙酸消毒液或季铵盐消毒液。每天不少于2次对电梯、通道、大堂、前台、公共卫生间、客用更衣室等公共区域,以及酒店出入口、门拉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公共卫生间马桶按钮、座盆、门把手等公共设施进行消毒。采取预约或限流方式开放酒店内娱乐、健身等密闭式配套设施。前厅配备有红外测温仪、免洗消毒洗手液、消毒棉片等供客人免费使用。

  8.做好疫情防控下的会议服务。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控制会场接待人数。在酒店门口处设置查验台,查验进出人员的健康码,并测量其体温。会议室门口配备免洗洗手液、消毒水、口罩。加强会议室空气流通,通风不良的可使用机械通风。会议举办前半小时至少通风一次,时长不小于半小时。按照当地防疫部门要求做好会议座位间距管理,使用中的会议室推荐每半天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建议使用移动消毒喷雾设施)。建议有条件的企业提供视频会议设备,鼓励开展线上视频会议。会议桌配备消毒湿巾和纸巾,优先提供矿泉水。会议结束后,对会场、洗手间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社区核酸检测管理制度2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号召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工作等有关要求,使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制定疫情期间防控管理措施如下:

  一、疫情防控管理小组及职责安排

  组数:

  组长:

  组员:

  二、员工排查及信息管理登记

  1.全面排查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情况,精准掌握,及时登记建立入册。

  2.本企业员工按以下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1)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通知其要遵守当地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

  (2)对的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3)本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岗上班。

  3.加强对员工日常动态排查,发现与疫情有关的问题及时追踪溯源,经由疫情防控管理小组上报至本企业辖区疫情防控及相关管理部门。

  三、严格限制规范因公出行

  1.严把工作区域入口关,尽量减少来访,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工作。

  2.进入工作区域的车辆必须停车接受检查,来访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的不得进入,必要时到医院就诊,并向疫情防控部门及时报备。

  3.乘坐、驾驶单位公车均须佩戴口罩,驾驶员必须佩戴手套,结束后洗手消毒。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

  4.单位人员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有交通车的企业,要落实防疫措施,定期对车内进行消毒,降低乘车人员密度。

  四、减少接触式办公

  1.减少纸质材料、报刊杂志传递,提倡无纸化办公。传递纸质材料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材料时全程佩戴口罩。

  2.以采取分散办公为主,确有必要开展多人一起工作的,工作时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3.工作区域内不随意走动,在工作场所尽量减少会客,确有到访或会客需要的,接待外来人员双方须佩戴口罩。

  4.每日对冷藏冷冻食品原料转运存放区域的地面、墙壁、称量工具、运输盛放容器等相关用品用具,货物转运存放区域的门把手、电梯按键、楼梯扶手等开展清洁消毒。

  5.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消毒和定期通风,每日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五、减少现场会议活动

  1.大幅减少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如有会议必要,应采取视频、语音等无接触式会议开展工作。

  2.以减少会议,不召开聚集性大会为原则。如必须召开聚集性大会的,应由会议组织者在向疫情管理小组报备并取得书面许可后,方可开展会议;并应尽量控制参加人数和时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3.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前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洗手消毒,参会人员须自带水杯。

  4.参会人员保持适当间隔。

  5.会议开始前要对会场进行清洁消毒,同时注意开窗通风。

  6.会议结束后对会场的会议桌椅,话筒,资料柜等用品进行消毒。

  六、实行分餐制

  1.员工应自带餐具,分时段取餐,分散用餐,避免扎堆就餐。

  2.餐前须洗手消毒,排队、取餐时全程佩戴口罩,并相互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3.在工作区域设置清洗餐具处,配备洗手液、清洁剂。

  4.单位食堂须保持空气畅通,后厨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餐厅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

  6.食用肉类和蛋类须充分煮熟,避免生食。处理生食和熟食的餐具用品严格分开、严禁混用。

  7.坚持健康安全的饮食习惯,建议清淡适口。

  七、后勤服务要跟上

  1.落实食品采购安全措施,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食材禁止落地,及时把食材进行分类储藏。

  2.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手套避免接触动物或直接用手接触肉禽类生鲜材料,采购进口冷藏冷冻畜禽肉类的查验留存《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3.后勤采购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安全距离。

  4.承担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工作的员工,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及手套,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工作结束后及时洗手消毒。

  八、注意日常防护

  1.全体员工应积极学习疫情防护知识,强化科学防范意识,提升防范防护能力。

  2.行政部门应安排保洁人员做好工作区域防护工作,定期对餐厅、食堂、会议室以及门厅、楼道、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特别注重对门把手、键盘、鼠标等关键部位进行消毒。

  3.建议员工多走楼梯少坐电梯,乘坐电梯须佩戴口罩。注重对电梯特别是按键进行消毒。电梯间配备一次性纸巾或消毒液,提侣用纸巾接触按键。

  4.全体员工应注重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勤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

  5.全体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毛巾遮住口鼻,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6.全体员工应增强家庭防控意识,防范和杜绝各类家庭聚集性活动和各类群体性活动。

  7.全体员工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适当适度运动,增强体质和免疫力。

  8.全体员工应正确佩戴口罩,废弃口罩放入指定垃圾桶内,并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九、及时科学就医

  1.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须及时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治,并向部门负责人或疫情防控管理小组相关负责人报告病情和就医信息。

  2.部门负责人或疫情防控小组相关负责人安排员工就医前应提前通知医院,呼叫救护车或使用专用车辆运送病员,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工作。

  3.曾与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有过共同生活或工作经历的员工,一旦出现相关症状,立即就医并向部门负责人或疫情防控管理小组相关负责人上报。

  4.患病员工就医全程须佩戴口罩,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观察。

  5.就医时须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告知医务人员近期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进行详尽登记。

  社区核酸检测管理制度3

  为做好应对突发新冠疫情专业技术人才储备,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能力,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人员准入标准,全力推动核酸采样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采样点人员资质准入制度

  (一)标本采集人员原则上应为取得医师、护士、检验初级以上技术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标本采集人员应经过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生物安全和院感防控培训,掌握相应的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知识,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二、技术规程准则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鼻咽拭子)采集操作流程

  1.物品准备

  病毒采集试剂盒、试管架、密封袋、专用安全密封箱、手电筒、无菌棉签、检验单及条形码、手消毒液、含氯消毒液、医疗垃圾桶、标本信息登记表。

  2.采集流程

  (1)核对检验单及被采集人员信息。

  (2)在采样管上粘贴检验条形码。

  (3)采样前进行手卫生。

  (4)评估鼻腔情况,询问被采集人员既往有无鼻部手术、鼻中隔偏曲等,清洁鼻腔。

  (5)用拭子棒测量被采集人员鼻尖到耳垂距离,并用手指做标记。

  (6)打开无菌拭子采样管包装,取出无菌采样拭子。

  (7)将棉拭子以垂直鼻子(面部)方向插入鼻道内,拭子顶端到达鼻咽腔后壁。

  (8)将棉拭子在鼻内停留10~15秒,轻轻旋转棉拭子2~3圈,以拭取分泌物。

  (9)将采样拭子垂直向下推入无菌采样管底部,采样拭子头完全浸泡在保存液中,折断无菌拭子杆(低于管口)弃于医疗垃圾桶内,旋紧管盖。必要时,可取另一根采样拭子以同样的方法采集另一侧鼻孔。

  (10)再次核对标本信息及被采集人员信息。

  (11)将标本竖立放入密封袋中密封暂存。

  (12)进行手卫生。

  (13)将装有标本的密封袋直立放入专用密封转运箱内,锁扣。

  (14)对专用密封转运箱外层进行擦拭消毒。

  (15)进行手卫生,更换外层乳胶手套。

  3.注意事项

  (1)采集环境尽量通风,操作者应站在上风口,位于患者一侧,不要直接面对患者。

  (2)若使用2个无菌拭子采样管,需分别粘贴检验条形码,以免混淆或丢失。

  (3)采集样本时,采样部位要深入到鼻咽腔后壁。不可用力过猛,以免发生外伤出血。

  (4)采集过程中,采样管应保持无菌。拭子不得触及无菌拭子采样管管口及其他部位,避免标本被污染而影响检验结果。

  社区核酸检测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规范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保障检测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疫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指辖区内局部或全部人群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量超过辖区内单体医疗卫生机构日常最大检测能力,需调动辖区内更多或辖区外检测力量,共同完成的核酸检测工作。

  第三条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包括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实验室(含医学检验实验室,下同)和疾控机构实验室。

  第四条根据交通条件、人口及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分布等因素,对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及县域内开展大规模检测的实验室进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疾控机构;

  (二)医疗机构实验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按照规定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并参加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临床检验中心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实验室室间质评,且最近两次质评结果合格;

  (四)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实验室条件;

  (五)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信誉良好;

  (六)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检测时效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承担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5000管的能力。

  承担县域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1000管的能力。县域内的最大检测能力不足时,可委托其他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对不具备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统筹分派检测任务。

  第七条按照《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建设的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城市检测基地,应当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

  第八条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度前往支援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受援地应当为实验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场地、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等条件,保障检测及时顺利安全开展。

  第九条拟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可靠。主要包括实验室场地、人员、仪器设备、检测能力、室内质控记录、室间质评结果等。

  第十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同时,在“全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平台”中予以标识,供辖区内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参考使用。

  第十一条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可通过临时增加人员、设备等快速提高检测能力。拟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并标明有效期。

  第十二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制订工作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强化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随时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根据自身检测能力接收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避免样本数量明显超出检验能力导致的样本积压、样本失效、检测结果反馈迟缓等问题。

  第十四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是按照规定接受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人员上岗证》的'卫生技术人员。签发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还应当同时具备相应资质。

  第十五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第十六条各地决定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后,应当根据交通条件、检测能力等,从通过审核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遴选相关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检测量、完成时限、检测费用等,并约定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接到检测任务后,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立即激活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短时间内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样本送达后即刻开展检测。

  第十八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批次检测时,随机进行弱阳性和阴性室内质控,并定期参加国家或省级组织的室间质评。

  第十九条鼓励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在每个分区的核心工作区域安装摄像设备,安装位置能清楚记录检测的关键流程、关键部位和操作,实时录制加样、抽取、扩增和报告等关键环节全过程。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

  第二十条在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期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派驻质量监督员,对实验室室内质控等工作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出现问题时,派驻的.质量监督员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允许其承担检测任务,废止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明文件:

  (一)实验室条件发生明显变化,不符合大规模检测实验室规定条件时;

  (二)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检测不规范,可能影响检测质量的;

  (三)擅自将样本转包给其他实验室的;

  (四)样本积压超过样本保存有效期的;

  (五)在检测过程中未开展室内质控,未参加室间质评的;

  (六)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擅自进行混采、混检的;

  (七)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的。

  (八)未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核酸检测任务的。

  第二十二条室间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暂停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业务。

  第二十三条使用未经专业培训、无核酸检测培训证明的人员从事核酸检验工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

  第二十四条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处罚。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医师,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罚。

  第二十五条出现其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第二十六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未按照规定从具备条件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确定检测单位的,各地应当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区核酸检测管理制度5

  1、目的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采样管理要求。

  2.1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

  2.3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

  2.4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

  3、留样管理要求。

  3.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3.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3.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200ml;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3.过程控制分析样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情况保留24小时。

  3.5.外购原材料、样品保留四个月。

  3.6.成品样品:保留四个月。

  3.7.样品过保存期后,根据其质量变坏程度观察,并做出清理。如留样期满产品质量已变质,应作报废处理。

  4、留样间管理要求。

  4.1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4.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4.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4保持留样间卫生清洁,样品室由化验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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