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时间:2022-07-21 08:57:4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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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精选6篇)

  设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1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现特种设备的综合管理,明确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3、部门及人员相关

  3.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部门有安全环保部、生产部、工艺设备部、电自仪部、行政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

  3.2工艺设备部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为岗位培训教育部门,行政管理部为特种设备档案安全管理部门,电自仪部、财务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辅助部门。

  3.3与特种设备相关之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事宜。

  4、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主要职责

  4.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4.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4.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4.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4.1.7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2工艺设备部及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2.1贯彻执行上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法规,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4.2.2负责特种设备日常管理、更新方面的技术工作,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并办理相关汇报事宜。

  4.2.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台账,并及时更新。

  4.2.4起草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上报批准并贯彻落实。

  4.2.5制定特种设备操作、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

  4.2.6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等特种设备及附件的定期检查检验工作。

  4.2.7编制特种设备大修方案及材料计划。

  4.2.8检查特种设备操作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2.9配合行政管理部建立和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2.10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取证和换证工作。

  4.2.11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2.12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和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

  4.2.13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4.2.14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4.2.15按规范协助采购部订购特种设备、配合安装单位安装特种设备、按特种设备规范验收特种设备。

  4.2.16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4.2.17协同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2.18参加特种设

  设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2

  1、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压力管道管理与监察规定》,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及其附属的安全阀、压力表、安全保护装置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

  3、责任部门与准备工作

  3.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xx部门负责。

  3.2每年年初由xx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报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批准,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落实。

  3.3应提前一个月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预约检验时间,确保特种设备在下次检验日期到期之前检验完毕。

  3.4特种设备检验前,由xx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5特种设备检验时,xx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3.6特种设备检验后,由xx部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

  3.7对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应停止使用并按照检验不合格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报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8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9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3.10检验报告应该及时交由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归纳存档,由xx部门负责电梯、起重机械检验合格标签的更换。

  4、检验周期

  4.1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4.2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二年。

  4.3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4.4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4.5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测温仪表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校验,一般每6个月校验一次。

  4.6压力管道:在运行条件下进行在线检验,每年一次。在停产条件下进行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经全面检验的管道一般应进行压力试验。经重大改造、使用条件变更、停用2年以上需重新投用的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

  设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3

  1、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工作,做好对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运行状况清查及对制订隐患问题的对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特种设备有关的部门间沟通管理。

  3、人员范围

  3.1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

  3.2会议由xx部门组织,每季度举办一次,其它部门协同参加。

  4、主要内容

  4.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组织学习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文件。

  4.2通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4.4总结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4.5布置下阶段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4.6交流其它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4.7审定公司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4.8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定期作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汇报。

  4.9研究、协调和解决特种设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4.10对已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如果没有可以采用外公司典型案例予以说明。

  4.11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4.12针对季节性安全工作重点或特点,开展讨论并做好记录。

  4.13开会之前,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解决的问题应一一列出。

  4.14会议上决定的事情,各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必须认真执行,按时完成。

  4.15会议内容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做好会议纪要,并分发给相关责任部门。

  4.16每次会议纪要及相关会议资料须归纳存档。

  设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x(以下简称“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以及各级设备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素质,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以取得公司良好的投资效益。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检修等方面的职责。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属及控股风电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第一节组织机构

  第四条由公司总经理、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部、风电场场长、风机检修班组、电气检修班组和运行班组组成的全公司设备管理机构共同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第五条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一)公司领导中有1名副总经理主管设备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部检修中心负责公司设备管理工作。

  (三)检修中心电气检修班组和风机检修班组,分别设置检修班长、风机维护员和电气各专业1-2名检修专责人员,在安全生产部检修中心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

  (四)运行班组负责公司设备的运行工作。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生产分管领导职责

  对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在任职期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条例,设备管理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纳入目标责任制中,协调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

  第七条安全生产部检修主任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全面组织领导设备管理工作。

  (二)协助生产分管领导做好设备管理工作,并对班组做好技术指导。

  (三)审核公司设备管理各项规定,制订对检修班组和风机检修班组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审核主要生产设备大、中修计划,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对重大设备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风电场设备的正确使用与维护、设备检修工作负责,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检修专责职责

  (一)负责公司的设备管理,编写、修订公司设备管理标准、业务流程及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二)组织制定备件标准,审核设备备品备件需求计划和报废设备的更新计划。

  (三)组织审定设备的检修方案,负责公司设备的检修工作安排。

  (四)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的维护、检修规程。

  (五)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

  (六)审核外协维修单位预决算,确定预决算费用,控制设备维修费用。

  (七)组织技改、新建、扩建工程设备的计划、选型、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

  (八)负责建立公司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并进行专业化管理。

  第九条风电场场长职责

  (一)对本风场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运行负第一责任。

  (二)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设备管理规定。

  (三)对风场设备的正确维护、设备检修工作负责,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四)监督年度、月份设备检修计划及主要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情况。

  (五)提出本风场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的依据,合理使用备品配件。

  (六)经常组织本风场的设备检查,对设备缺陷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七)组织风场有关设备方面的技术培训,加强安全教育,保证安全生产。

  第十条检修班长职责

  (一)领导检修班认真组织设备检修,提高检修效率,确保检修质量,并组织好日常维护工作。

  (二)督促设备专责人巡视检查设备的同时亲自进行巡检设备。听取专责人汇报巡检情况。

  (三)组织编制落实年度大修、月检修、临时停机检修、两措、技术监督和备品备件计划等,保证检修计划的完成,主持分部验收,补充修改备品图纸,了解备品库存情况,提出补充计划。

  (四)加强技术管理,督促做好各种记录的整理工作并建立技术台帐。

  (五)组织、培训指导检修人员正确检修维护设备,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危害设备的行为提出批评及处理意见。班长对本班管辖设备的检修质量,设备健康水平和技术资料的完整负责。

  (六)参加设备的评级会议,并提出所管辖设备的升级措施建议。

  (七)负责组织大修技术方案、设备改造方案的制定及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提出本公司备品备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的依据。合理使用备品备件。

  (八)定期组织本公司的设备检查,对设备缺陷和隐患应督促并及时复查是否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九)组织有关设备方面的技术业务学习,加强安全技术教育,抓好档案技术资料的积累和设备事故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检修班组检修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设备技术规程,做好设备的正常使用、精心维护和设备检修等工作。

  (二)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并动态更新、完善。

  (三)设备专责人是该设备大修、小修、临修事故检修消缺的检修负责人,对检修工期质量负直接责任。应按设备检修规程,做好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等工作。

  (四)设备专责人负责制定检修、维护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重大项目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负责现场安全,并整理原始资料、记录、材料消耗记录,检修后进行自检,填写设备技术台帐。

  (五)编写检修规程、检修作业指导书等工作。

  (六)按照设备管理有关制度,进行检修计划的制定、检修施工过程的控制、修后评价、备品备件计划的上报工作。

  (七)对所负责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消缺。

  (八)负责设备的异动管理。设备异动时进行设备异动申请,并保证设备异动过程安全和按期投入。

  (九)负责保护设备定值管理。定期核对、整定保护定值,保护定值需变更时负责保护定值变更的各项程序。

  (十)负责设备技术监督管理。检查设备安全运行,负责定期调试校验的监督工作。

  (十一)设备管理责任人对风电场安全评价、安全月活动、风电场达标评级、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有配合协助的职责。

  (十二)按照设备评级管理制度,检修人员参加设备评级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备品备件、材料等计划工作,保证备件充足。

  (十四)负责设备技术档案、技术资料图纸、台帐的管理工作。

  (十五)定期参加技术学习,提高检修技术水平。

  (十六)检修人员只有在办理完工作票后才能对设备进行消缺维护(事故处理例外)。

  第十二条风电场运行值班员职责

  (一)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各参数是否正常。所有运行中的设备的管理,由运行人员负责。

  (二)按照设备运行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消除,消除不了的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和上报。保证装置的投入率等经济指标。

  (三)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

  (四)及时上报各项报表,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五)配合定期的设备评级自查工作。

  (六)参与风电场安全评价、安全月活动、风电场达标评级、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七)定期修编设备运行规程,并提出能提高设备运行性能的措施。

  (八)开展科技攻关,注重应用新技术,优化运行工况,节能挖潜、降耗增效。

  (九)贯彻执行各级管理部门有关设备运行、操作的安全规定。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三条生产设备按照电气设备、风电机组设备及升压站内公用设备进行划分。

  (一)电气设备按照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通讯及自动化专业进行设备划分,分别由电气一次检修专责、电气二次检修专责和电气通讯自动化检修专责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电气检修班长作为电气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电气检修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风机检修班长是风机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风机检修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是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风机检修班组负责管理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及升压站内公共系统设备。

  (三)各级检修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中所列的工作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对所属班组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岗位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第十四条电气一次检修专责负责风电场变电站内所有一次设备、风电场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

  (一)风电场变电站内所有一次设备,包括:

  1.110/220kv线路开关、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2.110/220kv母线及附件。

  3.110/220kv母线pt及pt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4.110/220kv线路侧电流互感器及附件。

  5.110/220kv主变高压侧电流互感器。

  6.110/220kv主变高压侧开关、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7.升压站内避雷器及附件。

  8.升压站架空导引线路及附件。

  9.110/220kv主变本体及有载调压装置、压力释放阀、瓦斯继电器、温度监测装置、中性点接地系统、中性点放电间隙、主变套管ct、主变低压侧避雷器等附件。

  10.升压站内绝缘子、套管及支撑瓷瓶及附件。

  (二)风电场35kv系统的所有一次设备,包括:

  1.配电室内35kv母线及附件。

  2.主变进线开关、隔离手车、风机进线开关、站用变开关、接地变开关、无功补偿开关、分段开关及各接地刀闸等柜内所有一次设备及附件。

  3.35kv线路各支路ct、过电压保护器及附件。

  4.主变低压侧电流互感器及附件。

  5.35kv母线pt及消谐装置等附件。

  6.35kv风机进线开关至风机箱变的集电线路。

  7.接地变、接地电阻柜内所有一次设备。

  8.站用变柜内所有一次设备。

  9.动态无功补偿开关、电容器组、电容器支路开关、ct、电抗器及放电线圈、svg支路连接变压器及集装箱内一次设备、svg支路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支路ct。

  (三)风电场10kv站备变系统一次设备及附件。

  (四)风机箱变的定期检修、试验和重大设备缺陷处理。

  (五)风电场内接地系统,包括:

  1.升压站内接地设备。

  2.35kv配电室接地设备。

  3.0.4kv配电室接地设备。

  4.集控室内接地设备。

  第十五条电气二次检修专责负责风电场变电站内继电保护及安稳装置的维护、定期校验,包括:

  (一)110/220kv线路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

  (二)110/220kv母线微机保护系统。

  (三)主变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

  (四)35kv母差保护及二次回路。

  (五)35kv风机线保护及二次回路。

  (六)动态无功补偿开关柜保护、svg支路变压器保护、集装箱控制器保护及电容器组保护及二次回路。

  (七)站用变系统保护测控及二次回路。

  (八)35kv电压互感器测量装置。

  (九)接地变保护、接地变开关保护及二次回路。

  (十)故障录波装置。

  (十一)直流系统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空气开关的定值校核。

  (十二)安稳a、b装置。

  (十三)电能量采集系统。

  (十四)各测量表计及二次回路。

  (十五)小电流接地系统。

  (十六)排油注氮控制系统。

  (十七)偏磁式消弧消谐控制装置。

  (十八)保护定值的定期校核。

  (十九)ct的定期全项目试验。

  第十六条电气通讯自动化检修专责负责风电场站内远动通讯及自动化系统,包括:

  (一)集控室内测控装置。

  (二)pmu装置。

  (三)站内gps时钟全站统一对时及时钟检测装置。

  (四)通讯机房内所有设备(不含电视)、通讯机房蓄电池。

  (五)五防主机与升压站监控系统的通信。

  (六)调度数据网、纵向加密装置。

  (七)升压站后台监控系统及调度电话。

  (八)各保护、测控装置与远动主机的通讯。

  (九)升压站内与网调、区调等的数据传输通道。

  (十)故障信息子站的维护。

  (十一)avc子站。

  第十七条(一)风机检修班组负责风电机组设备。

  风电机组设备包括:

  1.风机机舱、塔筒内所有设备。

  2.风机塔筒至风机箱变低压侧电缆。

  3.风机监控信号至集控室监控系统的通讯。

  4.风机箱变的日常检查维护。

  5.风机agc、avc控制系统的维护。

  6.35kv架空集电线路的日常巡检。

  7.风功率预测系统维护。

  8.0.4kv配电室(站用变、站备变外)的电气设备维护。

  (二)风电场统一管理风电场内公用系统设备,包括:

  1.照明系统、事故照明系统及动力电源系统。

  2.生活用水及消防水系统。

  3.电暖温控系统。

  4.火灾报警系统。

  5.路灯、电视及太阳能加热系统。

  6.厨房电气设施维护。

  7.升压站内消防器材。

  8.工作办公电脑及电话。

  第十八条各班组职责分工

  1.检修班组负责设备缺陷处理及设备的检修及定期巡检,运行班组负责所有电气设备、风机及公用系统的日常巡视,运行操作及运行维护。

  2.运行班组负责设备日常巡视、定期切换、定期测绝缘等运行规程中规定的定期工作。

  3.运行班组负责设备停送电申请及停送电操作,并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保证无误操作防止误操作损坏设备。

  4.运行班组负责设备运行,运行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应加强巡视,发现设备缺陷,处理不了的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并及时上报值长。在检修人员赶至现场以前,运行人员应尽量处理缩小设备缺陷的影响范围,检修人员处理设备缺陷时运行人员需配合检修人员处缺工作。

  5.运行人员在检修工作开始前负责办理检修人员的工作票,并落实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办理工作票终结。

  6.设备运行过程中由运行班组负责,有设备检修、调试工作时,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已经全部落实完成,从工作票上注明的允许工作开始时间开始,工作票中所列进行工作的设备归检修人员负责,所有本设备的操作可由检修人员完成,直至检修工作票终结。若工作过程中需改变运行设备运行方式或改变安全措施,则必须由运行人员确认后由运行人员完成,完成后重新办理手续并将设备移交检修人员。检修工作中需要其它设备进行停送电、开关改变状态、位置等配合工作时,必须由运行人员进行操作。检修工作完毕试运无误、工作票终结后,设备移交运行人员,设备管理权限归回运行人员。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起草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设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5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巡回点检的管理组织及工作内容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工艺线上的生产设备管理;

  二、管理组织

  1、根据本公司设备巡回点检的实际需要,建立以岗位人员为基础,工段技术人员为关键,设备管理部门巡回点检为督促检查的三级管理网络。

  2、生产设备由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工段应建立健全定人定机制度。岗位操作人员坚持不离设备,设备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灵,把本岗位的设备维护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人员及时排除。

  3、工段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掌握好本工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工人对设备的点检及维护情况,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生产工艺线上的在线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不定期对主机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以便掌握全线设备的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工段,班组的设备巡回点检工作,以达到生产设备安全、高效运转。并做好巡回点检记录及问题处理记载,巡回记录要保存齐全。

  三、点检的工作内容

  1、设备管理部门

  ⑴由设备主管组织,各工段设备段长或技术人员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月一次,对生产主机设备定期点检。

  ⑶点检内容:

  a、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b、检查日常点检和巡回点检记录。

  c、检查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

  d、对异常情况的设备组织监测和提出解决措施。

  2、工段级点检:

  ⑴由工段设备段长主持,技术人员班组长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周一次。

  ⑶点检内容:

  a、按点检标准书规定的项目进行,监督并复核岗位与维修班组的日常点检记录。

  b、检查主要设备和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损坏和磨损情况应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修理部位,更换零件,修理的种类和时间,以此安排维修计划。

  c、检修设备测试、维护情况和设备环境卫生。

  ⑷检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对重要的设备定期用检查工具和仪器进行检查、测定,做好记录,便于准确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

  3、班组岗位点检:

  ⑴岗位点检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⑵点检周期: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岗位点检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负责点检分管范围的全部设备。

  ⑶点检内容:

  a、设备运行中的异音、震动。

  b、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压、油位、冷却水等)。

  c、运转件是否移位、窜位等。

  d、目测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e、设备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f、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g、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h、检查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

  i、变电站及各电气控制等专业电气设备按设备规定内容进行。

  ⑷点检方法:

  运用眼看、手摸、耳听、鼻嗅等方法,结合设备的仪表和信号标志。

  四、考核

  1、结合工段经济考核责任制,纳入工段考核。

  2、对点检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不该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事故大小酌情处理。

  设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6

  一、“三好”、“四会”的解释。

  (l)管好、用好、维修好。

  (2)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二、使用设备的“五项纪律”解释。

  (1)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

  (3)遵守设备交接班制度。

  (4)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5)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三、维护设备的“四项要求”解释。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白,线路、管道安全完整。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丝杠、齿条、齿轮等处无油垢、无碰伤,各部分不漏水、不漏油、切屑、垃圾清扫干净。

  (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毡、油线、油标清洁.油路畅通。

  (4)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和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精心维护,安全无事故。

  通过对设备的有效使用、维护和管理,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产品生产和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要求。

  适用于对公司设备的更新、移装、使用、维修、保养、报废、封存等的管理要求。

  3.1公司生产用设备统一由设备部管理。其工作内容包括对设备规划、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3.2各分厂、车间、工段等使用单位负责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4.1.1凡价值在2000元以上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设备,均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统一由设备部管理。自制的设备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一年以上者,经生产验证合格,图纸资料齐全,也应列入固定资产。凡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设备,属低值易耗品,应由使用部门建帐管理和维修。

  4.1.2财务部同设备部每年年终核实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4.1.3设备部对所属固定资产的设备进行综合管理,要逐台编号,建立《设备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4.2设备的更新:公司内正常的设备更新工作于每年8月由各分厂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更新计划表》,设备部汇总后报公司审批,在购置前,设备部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对新购设备进行厂家、性能和价格等供方评价,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购买手续并执行采购控制程。

  4.3.1新设备进厂后,由设备部会同相关人员共同开箱验收,与项目清单核实,填写《设备开箱记录表》如有损缺予以记录并与供方及时联系解决,设备部保存相关技术资料。设备的安装调试由设备部负责,使用部门配合。

  4.3.2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生产工艺验证合格后,由设备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表》。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档案移交档案室。

  4.3.3自制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自制设备、装置、工装申请审批表》设备部负责审核实施。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在制造完工后,设备部会同技术部、使用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自制设备验收表》。

  4.4.1外借设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设备部应保持外借设备记录。

  4.4.2设备的调拨:调拨设备须经总经理审批后,填写《设备调拨通知单》。

  4.5.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分厂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报设备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封存。

  4.5.2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断汽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防护罩。设备封存期间,要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使其达到良好的状态。

  4.5.3使用部门要求将封存设备启用时,应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设备部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4.6.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4.6.1.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4.6.1.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者。

  4.6.1.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者。

  4.6.1.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者。

  4.6.1.5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者。

  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公司总经理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4.7.1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包括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经现场考核符合要求后方可上岗。

  4.7.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和定期维护,并对其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直接责任。

  4.7.3操作工人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掌握设备的使用要求、熟悉“五定”和“三级保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叉车司机等需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由国家相关部门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

  4.7.4所有操作工人必须遵守设备的“三大规程”,合理润滑,合理使用设备,运转生产中一般不允许精机粗用,大机小用。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规范使用。搞好“三级保养”做到“三好四会”,,严禁设备运行变速,不准在轨道上放工具、零件、坯料等物品,更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装置及零部件,动力供应中断时应立即关闭设备的各种开关,将工作机构返回起点装置,手柄、手把返回正常位置。

  4.7.5操作者严格遵循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尤其不得私自解除设备安全装置进行操作,违反规定者,后果自负。(给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需承担相应责任)

  4.8.1设备的“三级保养”包括:设备的日常、一、二级保养。

  a)设备的日常维护:班前班后操作工根据本机组的《设备润滑纪录表》内的养护项目认真检查擦拭设备各个部位和加油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润滑、安全,班中如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及时填写《设备/设施报修单》由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b)设备的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人员为辅,对设备出现的故障无法准确判断其部位填写《设备/设施报修单》后由维修人员协助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规定的部位,疏通油路管道,更换和清洗油线、油毡、滤油器、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位。

  c)设备的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为辅,对设备反复出现的故障及影响设备稳定运行的部件填写《设备/设施报修单》后由维修人员解体检查维修,更换修复磨损零件,润滑系统清洗换油,电气系统检查修理,使设备技术状况全面达到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

  d)设备维修部门采用机组报修的方式为各工段提供维修服务,根据报修单每完成一项维修服务,工时由被修部门计时给出,验收由被修机组观察维修效果填写《设备/设施报修单》内相关项目验收。

  e)维修部门的现场维修人员对报修设备每次的维修工作应填写到《设备维修记录表》中。

  f)设备使用工段应配合设备部做好重点设备的基本精度检测和调整工作。

  4.8.2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供电、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和测量仪表进行法定检测。

  操作工认真作好《设备润滑保养纪录表》内的各项内容,各工段对本工段的设备做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即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各机组根据设备部的要求应做好设备的定期润滑换油工作,并填写《SCA-呼和浩特设备润滑油换油记录表》同时做好废油回收工作,做到分类油质分类回收。

  4.9.1每年九月至十月各分厂应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设备普查。设备部根据设备普查情况和使用说明书等维修需求制定《设备中、大维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列入公司综合维修计划。

  4.9.2设备大修由设备部组织实施。设备大修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设备大修完工后,经使用部门确认,填写《设备中、大修理验收表》。

  4.10.1一般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500—10000元,精大稀重点设备在1000—30000元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厂供电中断10—30分钟为一般事故。

  4.10.2重大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10000元以上,精大稀重点设备在30000元以上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厂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者为重大事故。

  4.10.3特大事故:修复费用达50万元以上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厂停电二天以上,车间停电一周以上者为特大事故。

  4.10.4车间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通知设备部,经鉴定后再进行处理。车间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认真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设备部和人事行政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原始记录,签署处理意见。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经济价值大小给予赔偿和一次性处罚。(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11.1备件必须根据备件储备原则,由设备部制订储备定额。备件采购对供货厂家进行供方调查。大型备件设备部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厂家的性能、价格等评审。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购买手续并执行采购控制程序。

  4.11.2设备部应积极做好进口设备备件的国产化、本地化。对进口设备可在本地加工的易损件在维修过程作好测绘工作。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台帐。

  4.11.3机组如需备件,应填写《备件申请单》;报设备部批准采购。特殊情况公司总经理审批。由设备部办理。

  4.11.4外购大型备件应根据合同技术要求验收入库后,再发放使用,并严格执行入库、出库手续。由于生产急用,到货后直接发给使用者,采购员应将领料单和报销单一起补办入库、出库手续。

  4.11.5备件保管工作要达到科学保管分类、分区、分机型,摆放整齐,标志明显,规范化。加强防锈、防腐措施。备件不磕不碰、不锈、不变质。每年终核对帐物相符,库容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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