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演出服装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23 08:33:1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演出服装管理制度(精选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演出服装管理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演出服装管理制度(精选5篇)

  学校演出服装管理制度1

  一、演出服装主要供学校的各种演出、彩排、汇课等活动使用。

  二、演出服装由艺术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三、各系在上述活动中需使用服装时,须由相关教师(学生前来不予受理)提前填写《演出服装使用申请单》并预留押金,经艺术服务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用。

  四、服装使用期间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须及时修补,如有丢失,须按服装原价的双倍赔偿。

  五、服装借用之后,须按规定日期交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使用,须由借用教师到艺术服务中心办理续借手续。

  六、对于校外人员及本院师生属于个人行为使用服装,实行有偿租赁制。使用者须提前填写演出服装使用申请单并预付押金,经艺术服务中心负责人及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租用。

  七、校外人员及本院师生个人有偿使用服装,按学校教学、公务演出使用服装的管理规定执行。

  八、校外人员及本校师生个人使用服装,以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和教学为前提,如与学校的教学、公务演出使用服装相冲突时,要优先保证学校教学、公务演出。

  九、服装有偿使用标准为:每件(套)XX元/天。

  十、租用服装押金按XX收取。

  十一、本规定解释权归艺术服务中心。

  十二、本规定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学校演出服装管理制度2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艺术团演出服装的管理,更好地提高服装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共财物,方便我校各分院租借使用服装,特制定此规定。

  一、租借原则

  1.所有使用校团委服装的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有序开展;

  2.演出服装的租借和归还,必须严格遵循校团委规定要求,履行各项手续,借用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

  3.演出服装只限于我校各分院有演出任务时使用,不借为排练使用,不单独对学生使用;

  4.一号演出服装及礼仪服装仅限于艺术团学校安排演出使用,并履行租借手续;晚礼服仅用于晚会主持租借;苗侗服及州庆服用于各分院有演出任务时租借使用;

  5.校外各单位租借服装,办理租借手续并需缴纳费用,用于服装的管理维护和清洁保养。

  二、借用须知

  1.各分院和各学生组织团体如需借用,须认真填写“凯里学院艺术团服装租借申请表”,请各单位在校团委网页“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2.申请表必须经借用单位负责人、分院团总支书记或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校团委指导学生组织申请,交由各指导老师审核签字盖章;

  3.借用单位负责人要对服装借用期间的管理负全权责任,丢失及损坏照价赔偿;

  4.如需推迟归还,必须在归还期内,向校团委办理延期归还手续,否则将影响该单位今后的服装借用;

  5.申请简要流程:

  (1)填写申请表;

  (2)租借单位负责人审批;

  (3)校团委艺术团指导老师审批;

  (4)校团委艺术团分管领导审批;

  (5)服装保管室登记;

  (6)租借领取服装;

  (7)在租借期限内归还到保管室。

  6.服装租借办理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16:30—17:30。逢节假日和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三、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四、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凯里学院委员会所有。

  学校演出服装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对本院演出服装的管理,便于学校及院部开展演出活动,经研究决定,将演出服装借还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服装主要提供给本院的`各种演出、竞赛等活动使用,原则上不外借,办理服装借还的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下午上班时间。

  2、借用服装的班级或个人须事先向院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借用单位名称以及经办人姓名、所借服装的种类、数量、用途、使用时间等内容。申请须由借用经办人签名并写上联系电话号码,交给院部主管书记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3、办理服装借用须交纳服装押金。借用过程中服装如有损坏须及时修补,如有丢失,须按照服装原价的双倍赔偿。

  4、借用者领取服装后要爱护服装、妥善保管。服装使用完,需清洗干净后再归还院部,如没有清洗或没有洗干净的,将从押金中扣除清洗费用,如有严重污染的可拒收并按丢失处理。

  5、服装借用之后,须按规定日期归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使用,须由借用者到院部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将予以扣除押金及纪律处分。

  学校演出服装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学校演出服装的管理,提高学校演出服装的使用效率,为全校师生提供更加完善的服装借用服务,充分发挥演出服装的使用价值,特此制定大学生艺术团服装借用管理制度。

  一、借用原则:

  1、所有借用大学生艺术团服装的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

  2、本着“与学校大型演出不冲突”的原则,服装的借还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外借、领用以及归还手续。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天。

  3、所有服装及物品只对本校师生免费借用,校外借用需缴纳租金,具体金额参照大学生艺术团演出服装租借收费标准。

  二、借用须知:

  1、各学院以及各学生团体如需借用服装等,须下载并填写《大学生艺术团服装借用申请表》一份,经借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交到大学生艺术团服装室处报批并备案。

  2、申请借用服装时,须按规定交纳押金。借用普通衣服5件以下为100元,5件以上按比例加收(礼服适当加收)。所有服装必须在借用期限内全部归还,如需续借,须提前到秘书处进行申请。若逾期未能归还,按每件10元/天收取罚款,并没收全部押金;情节严重者,剥夺该单位借用服装资格一学期。

  3、借用单位须对所借服装全权负责,确保与借用之前数量无出入、无损坏、无污渍。若有损坏或污渍,借用单位需及时修理;若借用服装丢失,借用单位须按照服装原价进行赔偿或自行购买替代归还。

  4、借用单位归还所借服装时,确定归还的服装符合借用规定后,方予以返还押金。

  5、借用单位须严格按照《大学生艺术团服装借用申请表》所填写的借用原由使用所借服装,若经发现与填写内容不符或转借他人使用,大学生艺术团有权立刻终止外借服装并进行相应的罚款,此后不予向该单位借出服装。

  6、办理地点:唐岛湾三楼317;办理时间:每周二、四、六20:30——22:00(节假日除外),其他时间不予办理;负责人:李霞;联系电话:132568XXXXX

  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大学生艺术团所有。

  学校演出服装管理制度5

  随着学校各项工作的深入发展,由单位赞助和学校集资为学校制作的各类演出服装和道具等均按下列办法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1、学校设有专人登记造册保养管理,定期晾晒,使服装保存完好。

  2、兄弟院校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因演出任务需要租借服装者,按下列原则给予租借。即我校制作的服装使用期在5年以内者,每件(套)每天收取租金15元;使用期超过5年者每件(套)每天收取租金10元。

  3、凡租借服装的单位或个人,均需交押金,押金按下列原则计算:即租借服装的总数乘以每件(套)成本价为押金数,服装用完后还回时,扣除租借费用剩余部分退还租借单位或个人。

  4、租借服装单位或个人,在服装使用期间如有损坏或丢失,按照原成本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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