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01 17:23:3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一.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掌握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缺陷产生原因,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消除设备隐患。

  二.发现缺陷,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缺陷类型。

  1.紧急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情况危急,须立即处理。

  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因情况紧急,必须及时处理。

  3.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须尽快处理。

  三.发现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1.严重缺陷:值班人员发现严重缺陷后,应立即报告主管和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立即组织抢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现重要缺陷后,应立即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并在主管组织下及时抢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及时向主管汇报,并在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四.严重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所有缺陷均由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簿,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尽快根除隐患,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要求生产系统各级人员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 设备缺陷等级的划分

  第二条 处于运行或备用的生产设备,如:发电、变电、供电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第三条 凡出现影响安全、经济或文明生产的异常情况,统称为设备缺陷。按发、供电设备影响安全生产的程度将设备缺陷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设备出现重大缺陷。有可能发生人身死亡、全厂对外停止供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事故等,此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第二类:设备虽有缺陷,但尚可继续运行或已影响设备出力,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停止运行。

  第三类:一般设备缺陷。设备存在轻微异常,暂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停运,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四类:设备缺陷较轻微,可延至72小时以后停运,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五类:设备带缺陷运行可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 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第四条 运行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立即报告值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针对缺陷及系统运行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设备健康状况恶化造成事故扩大。

  第五条 要求小缺陷随时处理,重大缺陷连续处理。如:电网电压大幅波动,风机全部跳闸或风机本身故障跳闸须到就地人为恢复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六条 发生第一类设备缺陷时,可根据当时设备及系统情况迅速处理,并报告值班长、风厂厂长、主管领导;当发生第二类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报告值班长和风厂厂长,值班长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防事故扩大(涉及电网缺陷要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七条 在缺陷处理时,特别是安全措施复杂或有较高危险性的作业,必须经过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保卫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 暂不能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由生产技术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技术复杂、难以满足安全条件的措施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 进行缺陷处理作业时,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十条 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时,必须全部办理工作票,严禁任何时候、任何人进行无票作业。需要进行电气操作时,还应填写操作票。

  第十一条 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消缺验收时,必须认真c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工作现场; 设备具备启运条件; 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 检修交代记录齐全,其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第十二条 设备缺陷处理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值班人员做好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并由检修人员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在设备缺陷通知单上注明缺陷消除时间及验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记中记录缺陷处理情况。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第四章 设备缺陷统计记录

  第十三条 设备缺陷通知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归属分类、发现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检修人员姓名和时间、处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要认真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值班长根据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检修人员进行缺陷处理。各风厂要对设备缺陷建立台帐,进行统计。

  第十五条 设备缺陷记录应保存完好定点存放,严禁任何人乱写、乱画,防止丢失,在进行交接班时作为一项交接内容进行交接。

  第十六条 每月5日前将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统计一次存档,同时上报缺陷月分析报告。

  第五章 设备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条 未及时发现一般性设备缺陷,每次考核50元。

  第十八条 未及时发现重要设备缺陷,造成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200-800元。

  第十九条 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主要设备损坏或未酿成重大事故,由生产技术部审核、确认,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通报嘉奖。

  第二十条 不填写或不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通知单填写时出现错误),一次对责任人给予50元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设备缺陷单由各风厂负责统计,每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报生产技术部,批准后实施考核。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应制度作废。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保证变电所设备安全运行,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二、职责:

  变电所长对所内设备缺陷的管理负责;当班值长对发现缺陷不及时、不汇报负责;值班员对未巡视出设备缺陷负责;段长、运行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各所发现缺陷、督促班段处理;工程师负责缺陷的统计分析工作。

  三、管理要求:

  1. 变电所设备缺陷分为:

  1) 危急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须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2) 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3) 一般缺陷: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2. 当值人员发现缺陷后由值长和所长到现场进行确认后记入缺陷记录中,发现危急、严重缺陷后,值班长或所长应立即汇报调度及运行主任,调度要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一般缺陷应由当值值长汇报调度。

  3. 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接班时应详细进行交待,并向所长汇报。

  4. 变电所所长每天查阅设备缺陷记录,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的缺陷应每月末统计汇报变电段,由变电段通知相关班段处理。

  5. 各班段每天在网上查阅变电所设备缺陷记录,及时组织处理所管辖缺陷,处理后当班值长将缺陷处理情况记录,然后向调度汇报消除缺陷。

  6. 每月由变电工程技术人员将设备缺陷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提供给相关班组参考。年末汇总后上报技术组。

  考核办法

  1、因巡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缺陷对责任者扣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不及时汇报缺陷对责任者扣50元。

  相关文件:

  1、变电所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2、变电所交接班制度

  3、红外线测温仪使用管理制度

  相关记录:

  1. 值班运行记录

  2. 设备缺陷记录

  3. 设备巡视监盘记录

  4. 检修试验记录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4

  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达不到一类设备条件的问题,均叫做设备缺陷。

  重在缺陷:设备缺陷严重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者;

  一般缺陷: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尚能保持安全运行者。

  2.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当班值班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当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由所长组织力量予以消除。所以无力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应指定专人及时消除,并由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3.发现设备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维修计划进行处理。

  4.设备缺陷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班时应详细进行交待。

  6.变电所所长应经常查阅设备缺陷记录薄,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安排处理。

  7.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5

  1.1、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

  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自动化系统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自动化系统的健康水平,保障自动化系统的安全运行。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自动化系统提供依据。

  2、设备缺陷的`分类

  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2.1、一般缺陷:指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2、重大缺陷:指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3、紧急缺陷:指设备缺陷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

  3、设备缺陷的处理

  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远动人员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回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自动化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4、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予24h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1个月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计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除。

  5、处理设备的原则: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6

  1.为加强设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异常),以保证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设备缺陷(异常)分类

  1)重大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主流程重要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影响生产正常进行,威胁生产安全,需立即组织检修或局部停车,系统停车抢修的。

  2) 一般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装置运行不正常,存在故障,但不很严重,短期内不至影响安全生产,可以限时处理的。

  3)微小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装置运行中存在跑冒滴漏等小缺陷,暂不影响生产,且不致发展扩大,通常所在岗位可自行处理解决的。

  3.维护检修工作的责任范围和工作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4.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

  1)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在生产岗位现场保存,作为缺陷(异常)信息反馈过程责任记录。

  2)此表由岗位班长填写。按缺陷的处理范围、程度,由检修工和各级责任人员签署意见。

  3)此表具体格式见附页。

  5.设备缺陷(异常)信息反馈程序

  1)当班岗位员工或其它人员在巡检等过程中,发现生产装置存在缺陷或异常,应向装置所属岗位的.当班班长反映,经确认后,视缺陷(异常)的分类,填写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自行消除解决或通知有关领导。

  2)中夜班及节假日,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当班班长填写后,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统筹指挥。

  3)若设备缺陷(异常)的消除在技术、材料、方案及生产系统退出等有困难,则按各自职责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由各对口专业及时配合解决。

  6.设备缺陷(异常)消除后的确认

  1)检修部门对有缺陷的设备实施检修后,应在反馈表“实际修理情况”栏填写并署名。

  2)设备所属岗位在反馈表该栏填写验收意见并署名,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入设备缺陷台账。

  3)生产部定期对硬设备缺陷(异常)信息反馈处理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对延误、推诿的责任者提出考核意见。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7

  一、一般规定

  1、各级分管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待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考察。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⑴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做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⑵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⑶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电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⑷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⑴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做出记录。

  ⑵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x班,大缺陷不过xx天。

  ⑶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上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分管领导的任务

  ⑴领导督促各班进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⑵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⑶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⑷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8

  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状态。

  2 、按照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 l )危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 2 )严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尚可,虽能继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

  ( 3 )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 l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危急缺陷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安全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采取临时措施。

  ( 2 )值班人员发现严重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安排计划处理。

  ( 3 )值班人员发现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危急和严重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发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除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楚处理日期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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