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2 14:35:1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品质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品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品质管理制度

品质管理制度1

  1、建立健全公司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杜绝质量事故,防止一般质量事故和较严重质量问题的发生。严格执行质量验收标准。分项验收合格率达98%,争创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化。

  2、积极参与争创各类优质产品,全面提升企业质量品质,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和消除产品缺陷,减少产品质量投诉。

  3、要求员工人人是质检员,在生产过程中每20分钟自检一次,出现问题及时调整,在不肯定正确的情况下请求工友和质检员检测确认后再生产,避免出现大批量的`次品。

  4、在质检员检测、核准数量后打包,填写操作员名单、生产日期、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以便入库及销售后出现质量问题直接追查到人。

  5、加工新产品要求当班质检员首检合格后,才能批量生产。操作过程中每一小时巡检一次,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岗位要求返工,并帮助其达到标准合格后才能离开此岗位。做好首检及巡检记录及当班生产统计记录。当班下班后两小时内上交到质检科科长处。

  6、成品库转运仔细,以防不必要的损失。详细登记每次发货物的规格型号、生产人及生产日期,客户反应有质量问题经调查追究到人。

  7、开展“质量月评比”、“操作能手”等活动,达到人人都是质检员”的理念,做到质量问题的处理落实到个人达到98%以上,抓安全生产和抓质量同步进行。

  8、积极改进生产工艺质量缺陷,提高质量合格率。对每个订单要和销售部或客户进行沟通,熟悉客户对产品的质量要求,领会业主意图后安排生产,对员工及质检员做好技术交底。协作完成售后服务工作,确有质量问题包换。

  9、发货时和仓库保管员同时按照订单清点数量和规格型号,查看表面和抽检产品质量无误后发货。客户投诉时,力争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调查取证,确认是我公司的问题将调查结果上报公司领导,同时给对方补发产品。

品质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中或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

  第四条农业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需要,制定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提升其检测能力。

  第六条农业部统一管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并指定机构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分析、结果上报等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鼓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风险监测

  第八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应当定期开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可以随时开展专项风险监测。

  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监测计划向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机构下达工作任务。接受任务的机构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编制工作方案,并报下达监测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监测任务分工,明确具体承担抽样、检测、结果汇总等的机构;

  (二)各机构承担的具体监测内容,包括样品种类、来源、数量、检测项目等;

  (三)样品的封装、传递及保存条件;

  (四)任务下达部门指定的抽样方法、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五)监测完成时间及结果报送日期。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布及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监测品种、监测区域、监测参数和监测频率。

  第十二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应当采取符合统计学要求的抽样方法,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第十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应当按照公布的标准方法检测。没有标准方法的可以采用非标准方法,但应当遵循先进技术手段与成熟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并经方法学研究确认和专家组认定。

  第十四条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机构应当按要求向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第十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风险监测形势会商制度,对风险监测结果进行会商分析,查找问题原因,研究监管措施。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并向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通报。

  农业部及时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监测结果。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及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风险监测工作的抽样程序、检测方法等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监测结果可以作为执法依据。

  第三章监督抽查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点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第二十条监督抽查按照抽样机构和检测机构分离的原则实施。抽样工作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执法机构负责,检测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检测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协助实施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等工作。

  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实施监督抽查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二十一条抽样人员在抽样前应当向被抽查人出示执法证件或工作证件。具有执法证件的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抽样人员应当准确、客观、完整地填写抽样单。抽样单应当加盖抽样单位印章,并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人签字或捺印;被抽查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被抽查人印章或者由其工作人员签字或捺印。

  抽样单一式四份,分别留存抽样单位、被抽查人、检测单位和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抽取的样品应当经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人签字或捺印确认后现场封样。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抽查人可以拒绝抽样:

  (一)具有执法证件的抽样人员少于两名的;

  (二)抽样人员未出示执法证件或工作证件的。

  第二十三条被抽查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样的,抽样人员应当告知拒绝抽样的后果和处理措施。被抽查人仍拒绝抽样的,抽样人员应当现场填写监督抽查拒检确认文书,由抽样人员和见证人共同签字,并及时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对被抽查农产品以不合格论处。

  第二十四条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同一批次农产品,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重复抽查。

  第二十五条检测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必要时,在不影响样品检测结果的情况下,可以对检测样品分装或者重新包装编号。

  第二十六条检测机构应当按照任务下达部门指定的方法和判定依据进行检测与判定。

  采用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的,应当遵守相关操作规范。

  检测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情况致使检测无法进行时,检测机构应当如实记录,并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七条检测机构不得将监督抽查检测任务委托其他检测机构承担。

  第二十八条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结果及时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在确认后24小时内将检测报告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抽查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抽查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抽查人。

  第二十九条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检。

  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监督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检。

  第三十条复检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原检测机构承担。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应当及时依法查处,或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查处。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三十二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监测样品由抽样单位向被抽查人购买。

  第三十三条参与监测工作的人员应当秉公守法、廉洁公正,不得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被抽查人或者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抽样、检测工作。

  第三十四条抽样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改变。

  抽样人员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查人,不得接受被抽查人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样之便牟取非法利益。

  第三十五条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检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检测机构不得利用检测结果参与有偿活动。

  第三十六条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和参与监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对监测工作方案和检测结果保密,未经任务下达部门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抽样和检测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由任务承担单位作出相应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违反监测数据保密规定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对任务承担单位的负责人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处罚。

  第三十九条检测机构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间要求上报数据结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承担检测任务的资格。

  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或者出具检测结果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品质管理制度3

  1.目的:加强公司经营药品质量事故的管理,有效预防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发生质量事故药品的管理。

  4.职责: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质量事故的分类: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

  5.2重大质量事故

  5.2.1在库药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虫蛀、鼠害、霉烂变质、污染、破损等不能再供药用,每批次药品造成3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5.2.2销货、发货出现差错或其它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5.2.3购进无批准文号、注册商标、生产批号的三无产品或假劣药品,受到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较坏影响或损失在二万元以上的。

  5.2.4药品在有效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整批退货的。

  5.2.5因发生质量问题造成整批药品报废的。

  5.3一般质量事故

  5.3.1保管不当,一次性造成损失1000~3000元的。

  5.3.2购销“三无”产品或假冒、失效、过期药品,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在二万元以下的。

  5.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5.4.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所在部门必须24小时内报总经理、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要时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5.4.2其它重大质量事故应当日内报总经理、质量管理部,三日内由质量管理部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不得超过15天)。

  5.4.3一般质量事故应三天内报质量管理部,并在一月内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报质量管理部。

  5.5出现质量事故,当事人(或所在部门)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若事故发生时,部门领导不在场,必要时,当事人可直接越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后果。

  5.6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5.6.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公司应责成质量副总经理成立专门小组或指定部门,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5.6.2质量事故的调查,其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5.6.3事故调查完毕,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5.6.4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慎重、有效地处理好质量事故。

  5.6.5质量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方法

  5.6.5.1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警告、调岗或经济处罚。

  5.6.5.2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轻者警告、调岗或经济处罚,重者将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5.6.5.3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追究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5.7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6.相关记录

  6.1《质量事故报告记录》

  6.2《质量事故分析报告》

品质管理制度4

  1、购进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进货。

  3、购进药品时,必须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4、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5、购进药品应有随货同行,并对照实物,依据随货同行填写购进记录,做到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购进中药饮片,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6、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或可疑药品,不得自行使用或作退、换货处理。对出现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的药品,有权拒收。

  7、购进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并单设专用验收记录簿。必须做到货到即验收,不得拖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并按有关规章制度与规范执行。

  8、购进需要保持冷链运输条件的疫苗等药品,应当检查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作好记录;对不符合运输条件要求的,应当拒绝接收。

  9、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和注册证号,并附有中文说明书。

  10、验收中药饮片应符合规定,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凡验收合格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签字并注明验收日期。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并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品质管理制度5

  为了让社会放心,树立德锦品牌形象,让养殖户使用安全、放心、环保、高效的饲料,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食品质量安全法》,做到依法规范经营,不经营禁用、停用、淘汰、过期、霉变以及无生产经营许可证、无饲料审查合格证、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不掺假制假,不经营添加xxxx、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苏丹红、激素类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饲料产品和可疑产品。

  二、进货时要认真对饲料产品标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对产品质量合格证进行核对,确保经营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确保饲料的购进、销售台账记录规范、真实、准确。

  四、积极配合市畜牧局及上级主管单位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

  五、定期积极主动把经营的饲料产品送到具备抽检资格的单位进行化验,做到不合格的饲料及时销毁,不出门店,不向市场流通。

品质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完善本公司品质管理制度,加强对产品品质的监督管理,提升产品品质,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以提高全员的积极性与责任性,进而有效达到全员参与品质,全员品管的目的。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益迈斯产品生产实现全过程的所有部门工作人员。

  3.职责

  3.1品保部根据检验标准、作业指导、BOM表、图纸、接线图和产品规格说明书等工艺/技术文件要求开具的品质异常处理报告和相关统计记录表格作为奖罚证据,如《进料品质异常单》、《品质异常处理单》、《产品返工通知处理单》、《绩效考核表》、《品质月报》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2生产部负责人、品保部负责人、资材部负责人和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品质奖罚处置工作,并以《奖惩单》的方式呈示管理部进行批示、审核。

  4.品质异常的定性范围与类别

  4.1违反作业指导和计量仪器、工治具等操作规范,造成批量不良。

  4.2违反检验标准而错检、漏检,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经济损失的。

  4.3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频次10PCS/次进行自检、互检而出现品质问题,造成返工、返修或者报废品产生的。

  4.4因错发、错放产品/材料/文件,对销售/生产产生影响的。

  4.5因少装、错装造成严重后果的。

  4.6生产现场物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未按规定摆放、标识,造成混乱或者错用的。

  5.奖励细则

  5.1生产员工的奖励

  5.1.1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品质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者,给予奖励10元/次。

  5.1.2发现工艺/技术文件等编写有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10-30元/次。

  5.1.3发现品管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品,避免或减少品质损失者,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10-30元/次。

  5.1.4互检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在严重品质问题,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者,给予奖励10元/次。

  5.1.5对本工序存在的品质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30-50元/次。

  5.1.6作业员在月度本职工作上未造成任何品质异常,且积极配合品管员工作者,由生产负责人和IPQC共同评选出1名人员,并推举为“质量标兵”后,给予奖励30-50元/次。

  5.2专职品管员的奖励

  5.2.1发现工艺/技术文件等编写有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给予奖励10元/次。

  5.2.2发现相关部门资料漏洞能提前预防品质隐患者,给予奖励10元/次。

  5.2.3当IPQC发现来料有批量不良时,给予奖励10元/批。

  5.2.4当QA发现成品有批量不良时,参照品保部绩效奖金制度5.3.3进行奖励。

  5.2.5当IQC月来料检验误判次数为0时,误判以来料检验标准允收水准为基准,且品质月报中IPQC月不良清单的平均来料不良率≦2%时,给予奖励50元/次。

  5.2.6当IPQC月制程巡检误判次数为0时,即产线拆箱率为0,且品质月报中FQC成品检验合格批率≧98%时,给予奖励50元/次。

  5.2.7当QA月成品检验误判次数为0时,即客户投诉次数为0,且日均抽检数量>40台时,给予奖励50元/次。

  5.3各职能人员的奖励(仓库/采购/工程/技术/测试/维修/文员等)

  5.3.1季度总结中,在本职工作上从未发生因人为失误而造成品质问题者,由各部门主管自行推举1名表现优异者,并视其职务重要度给予奖励10-50元/次。

  5.3.2对本职工作上存在的品质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30-50元/次。

  5.3.3在本职工作上有重大品质改进突出贡献者,视其改进效益,给予奖励100-300元/次。

  6..处罚细则

  6.1生产员工的处罚

  6.1.1未送首件工序产品确认,造成制程批量不合格者,给予处罚30元/次。

  6.1.2未落实自检造成批量不合格者,给予处罚20元/次。

  6.1.3未落实互检造成批量不合格流入下工序或成品者,与本工序有相关性的给予处罚10元/次。

  6.1.4未落实自检/互检造成个别产品存在致命缺陷而流入下工序者,给予处罚30-50元/次。

  6.1.5生产过程中故意隐瞒品质问题,不按流程私下处理者,给予处罚20元/次。

  6.1.6各工序操作人员违规操作仪器、工治具等,视其情节严重给予处罚10-50元/次。

  6.1.7同工序2人或以上操作时,处罚责任由成员平分或生产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分摊。

  6.1.8员工品质意识淡薄,要求其整改纠正品质问题时态度恶劣,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10-100元。

  6.2专职品管员的处罚

  6.2.1IQC参照品保部绩效奖金制度5.1.2实施处罚。

  6.2.2IPQC参照品保部绩效奖金制度5.2.2、5.2.3和5.2.4实施处罚。

  6.2.3QA参照品保部绩效奖金制度5.3.2实施处罚。

  6.2.4售后维修员参照品保部绩效奖金制度5.4.2实施处罚。

  6.3各职能人员的'处罚(仓库/采购/工程/技术/测试/维修/文员等)

  6.1在本职工作因人为因素(未落实标准、无责任感、粗心大意等)造成的不合格,处罚10-100元/次。

  7.奖罚程序

  7.1属日常作业中突发而产生的品质奖罚,由其部门于事发后48小时内将奖罚信息填写在《奖惩单》上后呈送管理部审核、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7.2属月度质量统计后而产生的品质奖罚,由其部门收集、统计相关信息,并于月初统一将奖罚信息填写在《奖惩单》上后呈送管理部审核、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7.3有关部门所有人员所产生的奖罚金额,均于当事人当月薪资中体现,并在公告栏上加以公布。

  8.执行奖罚的原则

  8.1具备充分的理由和清晰的证据。

  8.2奖罚的轻重程度应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损失相符合。

  8.3实施处罚时,应提前确认作业指导/操作规范/检验标准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人员资格等,如因人为因素(未落实标准、无责任感、粗心大意等)造成的不合格时,则执行品质处罚。

  8.4员工对品质处罚不满意时,有上诉的权利,最终结果由品质负责人及经理裁决。

  8.5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品质负责人或经理临时决定奖罚办法。

  9.表单

  《奖惩单》

  10.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管理部

品质管理制度7

  检测室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的方针、政策和办法,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抑制外界对检验检测工作的干扰,确保质检结果的公正。

  2、定期对检测室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教育,使其彻底掌握检验手段和方法,弄清检测目的和要求,提高检测效率。

  3、检测室对所有检验人员施行培训上岗制,加强检验人员技能培训,使其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检验方法。

  4、检测室人员严于律己,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按照标准操作;来访者进入实验室请穿戴工作服和鞋套,非实验室人员非请勿入。

  5、禁止在检测室内吸烟、喝酒、打牌、进餐、会客、大声喧哗、打闹嬉戏;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瓜果、皮核等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爱护实验用品,定期对仪器试剂等用品检查校正,并用标签标明,做好记录;所有用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转让、占为私有。

  7、按照规定标准规范使用实验仪器等物品,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由于人为因素造成仪器等物品损坏,按原价赔偿。

  8、检测室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按规定标准、规程进行样品抽检、验收和检验。

  9、检测室内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蚀的物品及废液处置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以免污染环境,引发事故。

  10、检测结束后,要及时清洗器皿,归放原位,严禁随拿随放、肆意堆叠。

  11、离开检测室前认真检查水电、仪器、药品等,务必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12、检测室值班人员要做好当天值日记录。

  器材管理与使用制度

  1、实验器材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2、实验器材实行专人负责制,使用前联系负责人,出现问题追究负责人。

  3、实验器材的使用务必按照规定标准规范操作,方法步骤如有更改,请示研究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使用结束后及时关掉电源,做好清洁工作,并做仪器使用记录。

  4、器材设备不经负责人同意,不得外借;定期对器材检查、维护、校正,使之处于正常状态。

  5、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使用过程出现问题,立即停用并将问题反映给器材负责人,不得私自拆动,经负责人同意填报修理申请后,报送维修部门检修。

  药品管理与使用制度

  1、药品管理按其性质分类存放、专柜保存,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药品标签、登记清楚,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校正,过期药品按照其特性做无害化处理。

  2、药品的保管、发放和回收由专人负责,严禁乱拿误用,造成事故追究负责人责任。

  3、药品定制、采购由专人管理,并建立账目,定期检查药品使用情况,以便提前做出购买计划,以免影响检测。

  4、严禁私自出借或馈送药品试剂,外单位借用时需经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

  5、药品的`使用要讲究节约,按规则使用,严禁污染药品;药品使用前,要先检查药品的保存情况及有效性,用后应盖紧封严,及时归位,做好使用登记。

  6、废液要用专门容器回收,集中销毁处理,严禁乱倒乱放,以免污染环境,造成事故。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检测室资料档案制度,所有检测数据、实验记录等纸质版资料必须归类存档,电子版资料必须备份保存,专人负责。

  2、属不宜公开的资料档案一律保密,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调阅、更改;有关部门需要查阅资料,问明用意,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供,否则,一律不予接待。

  3、检测数据要真实可靠,实验记录应规范整洁,并需要检测人员签字确认。

  4、资料档案的存放保管,注意防虫、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确保资料完好无损。

  5、清理和处理资料档案时,要按《档案法》的要求处理相关资料。

品质管理制度8

  一、监管人员岗位职责

  1、领导和指导制度。监管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检测员工作责任制。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形成全员参与联合监管机制。要加强多部门协调,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具体职责为:

  (1)负责粮油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2)负责指导科学使用农药,农作物病虫害发生的预测预报,及时提出防治方案。

  (3)督促指导相关农场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记录。开展相关的质量抽检和监管检查。

  (4)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农业、肥料使用管理、依法查处违禁农药。

  (5)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指导农民合理用肥。

  2、完善例会制度。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质量监管会议,商讨农产品质量监管存在问题及工作中好的经验,通报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研究分析国家新闻媒体或上级业务部门通报的重大涉及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不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行动。

  3、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食品问题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的意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不实、推诿扯皮,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失职的,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依法从严处理。

  二、宣传培训制度

  全年至少开展宣传活动12次,要积极通过报刊、电视、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等媒体和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科技下乡、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等活动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安全生产技能,切实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1、宣传培训主要内容

  (1)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

  (2)与人民群众和行政相对人关系密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3)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假治劣取得的成效,整顿和规范农产品现场秩序的重要部署、工作进展和典型案例。

  (4)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知识。

  (5)需要及时公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6)农产品监管工作中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

  (7)其他需要重点宣传和培训的内容。

  2、宣传培训对象

  (1)城镇居民与农牧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常识,养成科学饮食的习惯,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觉维护者。让农民了解和掌握农业生产投入品的基本安全知识,自觉抵制有害物质的投入,按标准使用农药、抗生素、激素、添加剂等物质,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农产品科学监管专业知识的培训,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积极性。

  (4)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等知识为主要内容加强宣传培训,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主要措施

  (1)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

  (2)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食品安全月”等时机,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提高群众识伪劣、防欺诈能力,自觉抵制不安全农产品。

  (3)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开设媒体,集中宣传农产品监管工作、普及

  农产品监管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常识。

  (4)对农产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农技推广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大力宣传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兽药。

  三、信息报送制度

  依照法律权限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包括检测信息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汇报形式可电话、书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或者向社会发布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在组织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生产管理和指导、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以及处置相关事故等工作中,建立要情周报、工作月报、季报等制度,每月上报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2条,报送材料要详实,要有综述、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有监测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

  四、投诉举报制度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社会监督。每村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产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和控告。监管所收到检举、揭发和控告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处理不了的请上级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给举报一个结果,以免导致不良后果。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和应急机制。要加强预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研究,开展风险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或潜在危害,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快、危害大的特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敏感性和应急处置、媒体应对、舆论引导的能力,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到现场掌握情况、分析原因。第一时间做出处置反应,包括取样封存、问询档案记录,第一时间向上级反映情况,情况要详实,包括处置情况等。努力将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

品质管理制度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食品进口前,必须向省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并保证所提供备案信息准确、真实。

  二、公司在向省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等的复印件及原件;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5、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相关材料及证明;

  三、公司在提供上述文件材料的同时,应按规定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完整一致的备案申请表。提供收货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话及承诺书等信息,并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备案信息与本公司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四、若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发生改变时,将及时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提出修改申请,由省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修改。

  第二章食品标签管理制度

  为加强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积极配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省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本公司承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符合国家规定,诚实守信,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三、本公司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时,按照报检规定提供正确完善的材料,如下:

  四、若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配合检验检疫机构销毁或者退货,由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承诺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销毁或退货。

  第三章食品安全培训

  一、培训目的:

  1、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2、通过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强化员工自身的安全责任,确保公司食品经营安全。

  二、培训对象:

  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人员,均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培训方式:

  公司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五、培训时间: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应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制定。

  2、对新录用员工及转岗员工在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加的需向公司请假,食品安全培训将纳入考勤管理,对无故缺席的按照劳动合同给予处罚、待岗和解聘的处理。同时,公司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晋级、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培训组织:

  公司食品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并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第四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健康档案制度

  第五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票证查验

  公司采购食品时,应按照《食品索证索票规定》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复印件。向供货方索取的具体票证如下:

  二、外观查验

  公司采购食品时,应对每批次食品进行外观查验,具体外观查验内容如下:

  三、查验问题处理

  1、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采购部门负责办理退货;

  2、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行销售,由品管部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进货查验执行管理:

  第六章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责任人:

  仓库管理员负责公司仓库管理工作。

  二、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三、库管员工作内容:

  1。按送货单验收公司采购货物,验收内容如下:

  2。验收问题处理:

  对于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采购部。由采购部按公司采购制度处理。

  3。验收合格后的商品入库管理:

  4。商品储存管理。

  (1)分类存放:

  (2)安全管理:

  5。商品出库管理:

  6。库存盘点管理:

  库管员每半个月要对库存商品进行全面盘点,以核对实际库存数,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七章进口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一、食品进口记录管理

  1、食品进口记录内容:各批次的进口食品需做好以下记录:

  2、食品进口记录责任人:

  二、进口食品销售记录管理

  1、进口食品销售记录内容: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

  2、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

  3、进口食品销售记录管理方法:

  进口食品销售记录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第八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一、食品退市处置预案:

  (一)当公司经营的产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销售:

  (二)处置措施:公司员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上述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二、食品召回释义

  (一)食品召回定义: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

  为保障食品安全,公司每季度组织销售部和品管部对在售食品进行一次安全调查及评估,检查所有在售食品是否有上述不合格项或潜在危害。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三)食品召回等级划分: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

  1、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2、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3、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实施

  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公司应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并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第九章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救援,公司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义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含30人)的;

  2、食品安全事故影响范围跨越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其他以食品为载体,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责任人

  公司总经理为本公司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第一责任人。

  三、食品事故报告程序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现或发生部门或个人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食监局报告;报告应采取电话、传真或其他快捷有效的方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初次报告:

  2、阶段报告:

  3、总结报告:

  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纪律:

  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对发生或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均有义务直接报告总经理,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如有隐瞒、缓报、谎报事件发生,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经济和法律责任。

品质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产地环境管理,推行产地编码

  指导建立产地编码,建立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分散种植户为补充,建立有机农产品产地编码和生产者基础信息,从源头做到农产品身份可识别、可追溯。

  二、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大力推广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规范生产过程,建立健全各种生产档案,包括生产(经营)者编号、生产(经营)者名称,种植品种、肥料施用、农药施用、添加剂使用、收获和其他田间作业记录以及产品检测等相关信息,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三、加大产地产品监测力度,建立合格产品准出制度

  加强产品监测,并建立产品合格把关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要有追溯记录。

  四、规范包装标识,建立相应的备案制度

  对公司的产品,建立规范的包装标识。包装标识须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编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产品认证情况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备案管理,确保产品流向可追踪。

  五、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信息平台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建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数据库、农产品检测数据库、以及销售流向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

  六、追溯程序的启动

  对发生问题组织以及个人,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基地和批次号,通过查阅田间管理日志、台帐、检测报告等分析原因。对于违规事实,由相关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置相关责任人,并及时进行整改修复。

品质管理制度11

  一、编制目的

  1.根据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以及加强质量控制、减少质量损失的要求。公司下发质量奖惩制度加强质量过程控制,并根据部门质量指标分解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奖罚制度申明:奖罚只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才是目的。

  3.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奖罚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惩罚为辅。

  二、适用范围

  适用各部门质量管理以及考核的各个环节。

  适用于公司各个岗位的全体人员。

  三、质量处罚要求

  1、公司典型、重大质量问题的定义和考核:

  1.1重大质量问题的定义:造成质量损失额300元以上或对公司的月度及年度质量指标影响较大的质量问题。

  1.2典型质量问题的定义:公司各部门发生的由于质量意识薄弱或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违反本部或公司相关管理流程而造成的对其他人员有教育意义的质量问题。

  1.3公司各部门典型、重大质量问题考核:

  根据对公司质量指标影响的大小,各部门出现典型、重大质量问题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500元处罚;相关责任检验处以50―200元处罚;班组长及工艺人员处10―50元处罚。另重大质量问题责任人及相关人员按8:2承担废品损失。

  2、公司内、外批次性质量问题的考核

  2.1批次性质量问题的定义:内部发生的故障数量,整批数量3件以上(不含3件)出现让步、报废或返工返修等质量问题,界定为批次性质量问题。

  2.2公司内、外批次性质量问题的考核:

  注:内部由加工者发现并上报提出的质量问题,根据问题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大小,可适当减轻处罚(按原考核额度的50%―100%执行)。

  3、其它相关质量问题考核

  3.1不合格审理单份数的考核:

  对于生产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产生的审理单(公司内、外超差代用、返工返修、报废的)按5元/份执行考核(由于技术原因,工艺设计或客户同意加工的审理单除外)。

  3.2重复性质量问题的考核:

  重复性质量问题的定义:

  对于近期(一个月内)曾经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本部通报、警示后,不进行控制或不看通报警示,造成质量问题重复出现的。2.对一年内造成质量损失较大,或该问题多次强调要求加强控制,而在实际生产加工中仍然出现问题的。

  对于出现重复性质量问题的,除按照相关制度考核承担废品损失外,另外根据质量损失情况给予责任人200―500元考核,责任检验给予100―300元考核,班组长、部门主管及相关工艺给予50元/批次考核,质量工程师给予20元/批次考核。

  3.3顾客抱怨问题考核:

  对于出现顾客抱怨的质量问题,不论情节严重,除按照相关质量制度承担所有废品损失外,均对相关责任人给予300―500元处罚,如果为重点用户产品如:重点客户、外贸、航天用户,因对刀件问题以及批次性质量问题影响公司声誉的,则对直接责任人给予500―800元处罚,造成批次性问题的,相关检验、质量工程师、工艺人员、班组长及部门主管均要承担质量管理处罚。给予50―100元处罚。

  3.4内部审核发现问题的考核:

  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公司文审及内部审核发现问题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对主要责任人处罚50―200元,对相关责任人按10―30元/项处罚。非管理问题只处罚直接责任人。

  3.5工艺纪律检查情况考核:

  3.5.1质量工程师每周工艺纪律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次/周,工艺组及检验组每周工艺纪律检查次数不得少于5次/周,不足次数的按相关绩效考核执行。

  3.5.2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把工艺纪律问题分为四大类,工艺纪律检查问题分为一般项、重要项、关键项、重大项四大项,一般项考核为10―20元/次;重要项考核为20―50元/次;关键项考核为50―300元/次;重大项直接内部下岗学习15天到1个月。违反工艺纪律造成后果的,按照2.2条款执行。工艺组或检验组工艺纪律检查中发现违反工艺纪律的.对主管该班组的班组长处以5―10元/次处罚。质量工程师检查工艺纪律发现问题的,对责任人进行双倍处罚。一个月内多次检查,没有出现过违反工艺纪律的情况,对负责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奖励50―100元。

  3.6、对刀件问题考核:

  3.6.1现场检查违反公司内部对刀件管理制度的,对相关责任人按工艺纪律问题进行考核。

  3.6.2对公司内部由后工序加工人员发现的过漏加工、错加工以及对刀件、料头等按照每件10元考核相关责任人,同等奖励发现者。

  3.6.3对交付客户后发现的过漏加工、错加工及对刀件、料头等所有不合格零件按照每件20元/件考核相关责任人,考核金额不超过300元;重点客户或客户强调控制的产品给予50元/件考核,考核金额不超过500元。多次强调不进行控制的重复性问题加倍处罚。造成客户抱怨的按3.3相关条款执行。

  3.7、原材料管理问题考核:

  3.7.1公司内部检查发现库房保管员、调度员和生产现场违反《原材料管理制度》要求的按照每项20元/项考核相关责任人。造成后果的,直接按照错混料处罚责任人200―500元/项,同时承担废品损失。

  3.7.2不按照,《原材料管理制度》要求,对发放、接收材料进行确认,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无法追溯的,根据就近发现就近处理的原则,按照相关条款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3.7.3材料库材料或牌号发错,加工者不按要求对材料进行确认,造成零件超差或报废,将对加工者、材料库人员、首件检验的检验员各进行50元/次考核;同时材料损失由材料库承担。

  3.8、工艺技术问题考核:

  3.8.1工艺编制问题考核

  注:

  1.造成零件批次性质量问题的对责任编制者进行100元/次考核,对校对进行50元/次考核。

  2.工艺文件实行谁编制谁负责的原则,对工艺文件错误的更改、工艺文件问题的完善等问题,统一由编制者负责完善。对造成质量问题的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3.8.2工艺文件

  工艺文件每丢失一份,按50元/份进行处罚,同时必须2日内写出事件经过。对造成工艺文件模糊不清、丢失少页、路线卡残缺不全的责任人,给予10―100元处罚。

  3.8.3工艺更改

  对处理工艺更改过程没有按照《工艺更改处理制度》执行的,质量部检查发现的给予20元/次考核。公司检查发现的给予50元/次考核,由于没有及时更改造成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按照1.3、2.2、3.8.1等相关条款处理。

  3.8.4工艺更改及数控程序更改监督由工艺室组长负责监督,并把检查情况报质量部统一出检查通报,检查周期为2次/周,由质量工程师检查发现问题的将根据问题影响按10―20元/项考核工艺组长。

  3.9、其他特殊情况的考核:

  3.9.1质量不诚信的诸如:私自借换原材料、质量记录不如实填写、质量问题私自处理等,对责任人直接考核200―500元,由此造成质量问题的另按照相关条款处理或内部下岗学习一个月。

  3.9.2低级错误考核:

  1.低级错误的定义:不执行或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不看图纸、错混料问题、不查看工艺、看错图纸、看错卡尺、分中错误、坐标输入错误、不用工装量具随意加工等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

  2.低级错误问题的考核:对于出现低级错误造成质量问题的,对责任人给予200―500元考核,其它相关责任人给予100―300元考核,情节严重或多次(2次及2次以上)发生低级错误问题的给予调岗、内部下岗、或提交厂办处理。

  四、质量奖励部分:

  4.1一次提交合格率=不合格批数/提交零件总批数(其中不合格批数是指:超差代用、返工返修、报废、超出试切件数量报废及补料产生审理单数)

  个人一次提交合格率完成指标≥90%的,本部每月按加工者给予计件工资5%的质量奖励。

  注:个人工时未达到公司最低标准400个工时的,不参与奖励。

  4.2预防成批和重大质量事故奖

  各部门岗位人员发现技术文件错误或其它问题的,避免重大质量事故(避免200元以上的损失)发生的’,予以一次性奖励200―500元。

  4.3质量改进奖

  对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存在质量隐患的或对生产工艺过程、工艺难点、关键工序、提出合理化建议,被正式采纳的,根据效益大小给予20―200元的奖励,对于重大的改进项目如:加工工艺或流程制度改进,经本部验证效果比较明显的最高给予200―800元奖励。

  4.4现场问题奖

  4.4.1现场工艺技术问题奖

  对指导生产现场生产加工的工艺,发现工艺方案不合理或尺寸标注、量具错误、图纸错误、原材料错误、工装错误、刀具装夹错误等,不会造成零件报废的,对提出人一次性给予10―30元/次的奖励,并对责任人同等处罚;可能会造成零件报废的,对提出人一次性给予50―100元的奖励,并对责任人同等处罚。

  4.4.2质量记录填写问题

  对零件检验记录表填写不全、填写错误等问题,根据问题造成的影响,对发现者按10―20元/次进行奖励,同等处罚责任人,检验承担监督职责,当月无质量记录填写问题的,奖励检验人员各20元。

  4.5班组质量之星奖

  每月质量工程师对班组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对评比得分最高的授予质量之星,班组长给予200元奖励,班组成员给予50元/人奖励。对评比最差的班组,组长扣发当月组长津贴,班组成员取消5%的质量奖励。

  五、各类问题的反馈与闭环:

  5.1对现场反馈工艺方面的问题,由质量工程师把问题反馈单发放到工艺组长处,工艺组长负责安排工艺员对问题进行整改,并负责填写归零验证依据。此过程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拖期一天罚款10元。

  5.2其它问题由质量工程师将反馈单转到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处,各负责人负责问题的归零整改,并按照表格填写归零验证依据。此过程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拖期1天罚款10元。

  5.3根据公司‘精益求精,造精品机械;追求卓越床一流品牌’。的质量方针,以及工序产品一次交检合格率≥90%,产品出厂合格率100%,顾客满意率90%以上的质量目标。由质量部按照此制度对各个部门及人员进行考核,以实现公司整体质量的提升。

  六、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质量部。

  6.1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作废。

  6.2所有质量奖罚制度中出现的质量奖励、处罚,由质量部出具依据,奖励以现金和工资发放的形式,罚款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6.3本制度与公司制度相违背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品质管理制度12

  为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保护产地环境,控制环境污染,使生产基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准要求。

  二、认真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按照技术规范生产,保证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技术规范。

  三、规范化采收和安全贮运,防止二次污染。

  四、加大农产品的检测检验力度,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无公害产品的.标准。

  五、做好基地和产品的认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加贴和管理。

  六、健全记录和档案,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追踪服务体系。

  七、实行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自检,逐步推行产地产品检测合格准入和准出制度。

品质管理制度13

  生产车间品质绩效管理与操作办法

  一、目的:为提升品质,降低不良率,控制不良品,确保产品之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制造部所有涉及产品品质均适应。

  三、职责:

  3.1、厂长:核准品质绩效考核办法,批准品质绩效考核结果,督导品质制度的实施。

  3.2、主管、科长:加强科组管理,确保工、模、夹、治具及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指导员工依照sop作业,对本科的品质负责,主导对本科组员工品质绩效考核,确保本制度管理的正常运作。

  3.3、师傅、代班:负责本组员工操作技能、产品检验的指导,对造成不良原因的初步分析和解决,并做好班组物料品质状况记录,对员工物料品质管控有奖惩权。

  3.4、操作员:严格按sop或样品作业,认真落实首件检验和自主检验工作,不生产不良,不接受不良,不放过不良品,做好不良品的区分、隔离工作。

  3.5、品管员:依照检验标准认真做好首件检验和制程检验。保证制程在品质控制下稳定生产,及时做好不良品的签定及标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各相关人员并协助改善,负责不良品的分类统计工作(直接工作安排由品管部负责)。

  四、内容:

  4.1、品质管理运作方法

  4.1.1、产前原材料检验

  a、在未进入生产的原材料检验均归于为产前原材料检验

  b、原材料入仓库前,由iqc进行检验,不符合产品要求,判定退回供应商,符合要求视为合格并贴合格标签,仓管或车间物料员方可收存。

  c、原材料在仓库或车间原材料区储存期间,仓管或车间物料员一定要按仓库管理的一般原则进行维护。如:三化、五防、先进先出等。

  d、物料员或操作工到仓库领取物料时,必须见物料合格标签,再经自己初步判定是否有异常,方可领取物料;原材料有异要及时向上级或发料单位反映情况。

  e、操作工在产前发现物料品质异常,不能再使用,要及时向师傅或物料员反映,以便更换合格物料。

  4.1.2、首件确认:

  a、操作工在接到每份《派工单》后,首先要做好如下准备:确定工位和设备,领取物料,领取模夹具和辅助工具等。

  b、产前由师傅调试好机器,先由师傅制作第一件产品后,与操作工讲解产品要求、注意事项,待操作工理解后可自己按图纸或样板制作第一个符合要求的产品,称其首件。

  c、待师傅口头确认首件符合要求后,操作工本人拿首件产品找现场品管员确认,品管员将按产品的标准来判定首件是否符达到品质要求。

  d、符合品质要求视为合格,品管员将贴《首件样品合格标签》并签字,不合格者,品管员讲明原因后,操作工再行制作,直到品管员确认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对未做生产样板而私自生产者给予一次警告,造成恶性品质事故者记小过处分。

  e、操作工将合格首件样品放置工位可见处,生产过程中要经常要对照首件有无差异,直至批量任务完成后,首件样品随大货出货。

  4.1.3、生产中检验:

  a、操作工在做完首件确样后,生产的前十个产品必须一一自检,可对照样品、图纸或sop表等,这样做是为了检验模夹具和设备性能的稳定性,在品质保证的前提下,也可自己寻找更方便、更快捷的操作方法。

  b、批量生产过程中,要求操作工必须做好自检,以便将问题提早发现并解决,从而降低物料浪费和返修时间的`节约,提高个人和整体的效率。

  c、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知道此道工序或产品(配件)的要求和特征,要对原材料或上工序半成品做好检验或互检,以便将不良物料挑出不再使用,确保产品品质。

  d、生产现场,师傅、代班等要不断巡检各工位的产品质量,要求每工位每小时致少要认真巡检一次。对已出现或易出现的问题向操作工讲解详细,并多次宣导加强操作工的意识,特别是新产品的上线生产。

  e、车间所有管理人员必须使用卷尺、游标卡尺、角度尺、高度尺等量具,并且要有基础识图的知识,以便在工作中更好的运用,减少生产误差。

  f、生产中,当操作工对产品存在疑问或不明白时,一定向师傅或代班询问清楚,待问题解决后再行生产。

  4.1.4、交货检验:

  a、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要将制作的合格产品统一整齐地排放于工位的左手边,小产品在不能损伤产品品质的情况下可用容器盛放。

  b、对于生产出现的不良品,要在制程过程中挑选出来,统一放置或及时维修,对于无法维修的不良要报于师傅处理。

  c、当操作工完成批次的派工任务后,应先整顿工位,清点产出产品数量,找到品管员进行出货检查。

  d、品管员若指出产品缺陷,操作工必须立即返工,待品管员再次检查,产品确认合格后,操作工到物料员处领取《流程卡》,由物料员填写内容,再由品管员签字确认。

  e、物料员收到有品管员签字确认的《流程卡》后,方可接收操作工的产品,当面清点数量,作好收货记录。

  f、操作工做完交货动作后,方可再领取下批次的生产任务《派工单》。

  4.2、不良品的管理

  4.2.1、原材料不良品的处理:

  a、每位现场生产人员都必须知道产品的要求和特征,对每个部件的材料都能辨别其品质好坏。

  b、物料员和操作工领料时,必须见有原材料或配件合格标签。

  c、使用物料时,判定不良的物料或配件应先挑出另放,不良轻微待返修后达到品质要求可再使用,不能返修物料要退还物料员处更换。

  d、严禁将不良物料直接使用在产品制造中。

  4.2.2、制程不良品的处理:

  a、首先在制作产品中,要严格按照样品、图纸或sop(工作指导书)作业,对于制作不良的判定也是按样品、图纸或sop为正式依据。

  b、制作过程中,对于已出现不良品,轻微时应及时维护,较严重的要挑出另放,待此批完成或下班前给予返修;严禁将不良品再混入合格产品而流入下工序中。

  c、对于已无法维修的不良品,要经师傅和品管判定后方可报废,物料员才可以给予补发物料;报废价值在20元以上要填写《报废申请单》,予厂长、经理批准。

  d、交货时,经品管或师傅判定产品不合格,操作工要及时返修,不记工时并处罚。

  4.2.3、半成品不良处理:

  a、由上道工序或部门制作的不良半成品或配件,要及时退还上道工序或部门返修。

  b、若本部门出现的不良品

  而本部门无法维修需得到其它部门维修者,由科长级向pmc部申请。

  c、包装或外发不良品若需退制造部门返修,必须向pmc部申请,制造部方安排返修。

  4.3、品质管理奖惩与处罚条例:相关内容详见《制造部奖励与处罚条例》《车间物料使用管理制度》。

  a、奖励

  a、车间全体生产人员对重大品质问题自行发现并协商处理解决,给予发现者记2次嘉奖。

  b、对生产流程、生产工艺、操作方法能提出合理可靠的建议并确实能提高品质和效率的给予奸议人2次以上嘉奖。

  c、发现有故意破坏产品品质行为,能挺身而出进行阻止并及时向管理人员或品管人员反映或举报,给予当事人嘉奖或小功一次。

  d、车间每月能达成质量目标,给予相关师傅、组长和代班各记2次以上嘉奖。

  b、处罚

  a、物料收发员在发料时应根据<派工单>仔细核对相关资料,对发料错误而造成批量返工者,视情节轻重处每次小过或大过处分。

  b、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应按模具定位操作,对未经车间师傅同意而私自更改模具者,视情节轻重处每次小过或大过处分。

  c、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手法不当,堆放方式不合理,而造成产品变形、异样者处每次申戒一次;对劝说不听,我行我素,使产品继续恶化者加倍处罚。

  d、返工后产品经品检复查不合格,如重复返工,累计二次以上者给予操作工和师傅或代班警告处分。

  e、操作工对不良品不予以重视,且继续恶性生产,使品质不良增加,每次记小过一次,师傅或代班警告处分。

  f、对在和平过程中采取投机取巧,偷工减料造成批量性返工或损失的,经予操作工或直接人员每次小过以上处分。

  g、各工序必须按产品的流程和品质标准生产,如拒绝执行,故意将不良品流向下工序,给予操作工或直接人员小过一次处分。

  五、总结:

  品质就是生产产品的质量,是生产过程重中之重,它是关系着客户、公司、车间、自身的利益。对于我们生产一线人员,要一致惯彻“产品质量是做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的质量理念。

  审批:审核:制定:

品质管理制度14

  文件名称:中药饮片进、存、销管理制度

  编号:017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xxx

  审阅人:xxx

  起草日期:20xx.5.1

  批准日期:20xx.5.1

  执行日期:20xx.5.1

  (1)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购进管理:

  ①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②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③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④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3)中药饮片验收管理:

  ①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②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③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④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⑤验收记录应保存三年;

  (4)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

  ①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②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霉变等措施;

  ③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

  ④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⑤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

  ⑥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⑦每天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5)中药饮片的销售管理

  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文件名称: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编号:018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xxx

  审阅人:xxx

  起草日期:20xx.5.1

  批准日期:20xx.5.1

  执行日期:20xx.5.1

  (1)为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规范全员质量培训教育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及GSP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在职员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与考核工作的管理。

  (3)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培训计划,开展企业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4)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5)质量知识培训方式以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6)企业新录入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岗位操作程序、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7)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验收人员及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从事养护、保管、销售等工作的人员,每年应接受企业的继续教育。

  (8)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管理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9)企业内部教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负责人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闭卷考试、笔记、口试及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xx)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企业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文件名称:质量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及考核制度

  编号:019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xxx

  审阅人:xxx

  起草日期:20xx.5.1

  批准日期:20xx.5.1

  执行日期:20xx.5.1

  (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保证企业在经营中创造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以达到创建本企业知名品牌的目的,做到药品高质量,员工高素质,服务创一流,企业创名牌,特制定本制度。

  (2)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的考核:

  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制订的各项质量管理等规章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书面考核。

  (3)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

  ①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的检查考核:每月对药品购进及验收的进货单,验收单进行一次清理自查,查是否正规渠道进货,所购药品注册商标、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品名、规格、说明书是否齐全;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规范、合法,每年清查一次,发现问题对相关人员予以经济处罚。

  ②药品贮存、养护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季度对仓库药品贮存养护情况进行检查,查药品分类贮存和堆垛是否按要求存放,有无混垛现象;是否按色标(区)存放药品的要求;库房温度、湿度必须每日上下午是否实时测定检查并有记录;每年考核一次,对未按标准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③对《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对驻店药师处方审核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查是否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及对顾客的用药咨询能否做到耐心细致,对未按标准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④对拆零药品和药品陈列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一次全面检查拆零药品是否按规定存放,陈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⑤对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对仓库和陈列药品的有效期药品进行一次检查,查是否做到不混垛,是否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近效期药品是否催销。对未按标准执行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人并要求当事人经济赔偿。

  ⑥对《质量事故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应反报告制度》和《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主要是查是否按规定记录、汇报,对不按时限报告或报告记录含糊、不准确的给予有关人员经济处罚。

  ⑦对质量信息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健康管理的检查考核:有无收集药品质量信息、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档案,员工是否遵守职业道德,是否做到规范服务、热情服务、站立服务,有无与与顾客争吵。每年一次检查,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有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⑧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考核:是否按规定收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所需的材料并按规定审批,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4)检查考核办法

  将根据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对评为优、良的发给核定工资,并给予奖励;对评为及格的发给核定工资;对评为不及格的扣发核定工资或奖金,表现极差的给予开除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品质管理制度15

  (一)医疗质童管理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是否建立医院、科室两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院长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定期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考核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全面医疗质量管理,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严格监管记录,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建立多部门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协调机制。

  3.考核医院建立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

  会和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等,是否定期研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问题,记录质量管理活动过程,为院长决策提供支持。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建立切实可行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2.考核医院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诊疗规范和指南,强化“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

  3.考核医院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追溯机制,按规定报告医疗不良事件,不隐瞒和漏报。

  4.考核医院管理层能够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的原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适宜方法及质量管理技术工具开展持续质量改进活动。

  5.考核医院定期进行全员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医疗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

  6.考核医院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数据库。

  (三)医疗技术管理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提供与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符合诊疗科目范围,符合医学伦理原则,技术应用保障安全、有效。

  2.考核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符合规定,建立健全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准人、分级管理、监督评价和档案管理制度。

  3.考核医院是否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对新开展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4.考核医院科研项目的医疗技术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原则,按规定审批。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签署知情同意书,保护患者安全。

  5.考核医院不应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和淘汰的技术。

  (四)住院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是否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医师、护士,按照制度、程序与病情评估结果为患者提供规范的服务。

  2.考核医院由上级医师负责评价与核准住院诊疗(药物、手术价人、康复)计划/方案的适宜性,并记人病历。

  3.考核医院应用诊疗指南、常规和临床路径指导临床诊疗工作,使诊疗流程标准化;实施单病种质量指标管理和监控临床诊疗质量。

  4.考核医院是否建立规范的院内会诊管理制度,明确会诊责任,提高会诊质量和效率。

  5.考核医院能否为出院病人提供详细的出院医嘱和康复指导意见。

  (五)手术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施行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规范,责任到每一位医师,有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

  2.考核医院实行患者病情评估与术前讨论制度,遵循诊疗规范,制定手术

  方案,依据患者病情变化和再评估结果调整诊疗方案,均应记录在病历中。3.考核医院患者手术的知情同意内容,包括手术目的、风险以及其他可能选择的治疗方案等。

  4.考核医院完成患者的手术前评估与术前各项准备后,方可不达择期手术与介人医嘱(急诊抢救手术除外)o

  5.考核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时机是否符合规范。6.考核医院手术的全过程,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在病历中。

  7.考核医院做好患者手术后治疗与护理计划工作,并记录在病历中。8.考核医院加强“二次手术”管理,是否建立“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监测、原因分析、反馈和控制体系。

  9.考核医院建立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有急诊手术管理措施。

  (六)麻醉与镇痛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实行麻醉与镇痛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规范,责任到每一位医师,有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

  2.考核医院实行患者麻醉与镇痛前病情评估制度,制定治疗计划仿案,风险评估红果记录在病历中。

  3.考核医院患者麻醉与镇痛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治疗风险、优点及其他可能的选择

  4.考核医院实施麻醉与镇痛操作的全过程必须记录于病历嘛醉单中。5.考核医院麻醉后复苏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监测、记录麻醉后病人的恢复状态。

  6.考核医院是否建立术后镇痛管理的规范与程序,能有效地执行。

  7.考核医院麻醉管理团队与镇痛工作质量和安全管理规章、岗位职责、各类麻醉术操作规程、质量指标来确保患者麻醉安全。

  8.考核医院针对术中输血适应症,开展自体血回输、提高成分输血比例、节约用血;建立麻醉科与输血科的有效沟通,输血量与输血种类科学合理,确保输血安全。

  (七)门诊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门诊布局合理,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服务环境和就诊的程序,以及保障患者能够获得门诊范围内连贯的可及的服务。

  2.考核医院依据工作量及需求,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落实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职责,提高门诊诊治能力。

  3.考核医院是否制定门诊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指标,定期对门诊诊疗质量进行评估。

  4.考核医院对每一位就诊的门诊患者均应写好诊疗记录,书写规范,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5.考核医院是否制定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理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6.考核医院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报告制度的落实。

  (八)重症医学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重症医学科布局、设备设施、专业人员设置及医院感染控制符合《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

  2.考核医院对重症监护病人人住、出科实行“危重程度评分”,定期评价收住患者的适宜性及临床诊疗质量,并能以此评价改进措施的有效性。3.考核医院医师与护士实行资格、技术能力准人管理。

  4.考核重症医学科各项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对紧急事件处理的反应性。

  5.考核医院感染监控管理对重点项目(如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导尿管所致感染、气管插管彻开置管操作后肺炎、血液灌流随析相关感染)有预防与监控方案、有质量控制指标,并能得到切实执行。

  (九)急诊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急诊科布局、设备设施、急诊专业人员设置及医院感染控制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考核医院急诊医务人员经过专业训练,能够胜任急诊工作,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主持或负责。

  3.考核医院急救设备、药品处于备用状态,急诊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急救技术。

  4.考核医院加强急诊质量全程监控与管理,落实核心制度,尤其是首诊负责制和会诊制度,急诊服务及时、安全、便捷、有效,提高急诊分诊能力,建立急诊紧急救治“绿色通道”,科室紧密协作。建立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的重点病种(创伤、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脑卒中等)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保障患者获得连贯性医疗服务。

  5.考核医院加强急诊留观患者的管理,提高需要住院治疗急诊患者的住院率,急诊留观时间平均不超过48小时。

  6.考核医院对每一位就诊的急诊患者均有完整的急诊治疗舱救记录,书写规范,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十)感染性疾病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严格执行门诊患者预检分诊制度。

  2.考核医院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医源性感染。3.考核医院是否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4.考核医院是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十一)康复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根据医嘱进行康复治疗的适应症评估。

  2.考核医院选择适宜的康复疗法。

  3.考核医院正确评估康复治疗效果。

  (十二)药事和药物使用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所有药事管理工作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建立医院药物治疗(临床药学)组织。

  2.考核医院是否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特别是特殊药品的管理。

  3.考核经合理遴选的本机构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贮备,能保障临床诊疗需要,制定有效控制药品质量的制度和措施。

  4.考核药剂科正确、安全的贮备药品;药品的调剂和制剂都要在安全、清洁的环境中进行。

  5.考核医院所有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都应有严格核对程序,并签字。

  6.考核医院在开具与执行注射剂的医嘱或处方时要注意药物配伍禁忌。7.考核临床医师、药师、护士遵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治疗指南,合理使用药品。做到使用正确的药品和剂量,正确的给药途径、方法及合理的治疗方案,并有可行的监督机制。

  8.考核医院是否建立安全输液操作规范及预防输液反应预案,提倡输液药品集中配制。

  9.考核医院是否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程序,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要在病程记录中记载。

  l0.考核医院临床药师能否为医护人员、患者提供合理用药信息及相关技术服务。

  (十三)临床检脸质童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为患者提供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临床检验服务,且所有服务项目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

  2.考核医院有实验室安全程序、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遵照实施并记录。

  3.考核医院由具备临床检验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检验质量控制活动解释检查结果。

  4.考核医院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制定严格审核制度。

  5.考核医院临床检验医师能解释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为临床医师提供合理使用实验室信息的服务。

  6.考核医院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控;对床旁检验项目按规定进行严格比对和质量控制。

  (十四)病理质童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病理科设置符合《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为患者提供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的病理诊断服务,且所有服务项目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

  2.考核医院制定并遵守医院感染控制与环境安全管理与措施、遵照实施并记录。环境保护及人员防护符合规定。

  3.考核医院由具备病理专业资质的人员制作冰冻、石蜡切片,其质量与时限符合相关规定。

  4.考核医院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并按照规定开展活动。

  5.考核医院病理医师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病理诊断报告,有严格审核制度。

  6.考核医院临床病理医师能够解释病理检查结果,为临床诊断提供支持服务。

【品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企业品质管理制度04-18

公司品质管理制度10-23

产线品质管理制度10-03

SMT车间品质管理制度11-07

品质计量管理制度(精选12篇)06-10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05-25

食品品质管理制度(精选23篇)06-21

品质部绩效激励管理制度10-24

食品质量管理制度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