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7 08:18:5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14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单位车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14篇)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1

  一、原则与适用范围

  1、为切实加强我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俭财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三辆车。

  二、公车使用管理

  1、公车使用要根据工作缓急由各部门提前申请用车,尽量多件事情一次性出车办完,避免一件小事出车数次情景发生,如发现有故意违反本规定者,此行为将直接纳入到当事人的绩效考核中。

  2、用车人在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将车辆及钥匙交还公司车辆管理人员,并填写由公司制定的《车辆管理情景表》,做到所有车辆出车情景清晰明了。凡不及时填写《车辆管理情景表》者,每次罚款100元。

  3、公车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所,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所有用车人都不得私自将公车开回家,事情办完之后,用车人要及时将车辆送回公司,否则按公车私用处理,并处罚款200元。

  4、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景,在满足公司用车无障碍的前提下,外借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外借时间在一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5、到外地出差需要用车时,需公司领导同意并由公司管理人员核对里程表,回到后用车人要及时将里程表数报给公司车辆管理人员,途中加油数和区域路(桥)费等填写在《出差报销单》上,并由公司领导核实签字报销。凡不按规定办理者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6、用车人要树立节俭用油的观念,实行车辆刷卡加油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记录好所加油数及加油卡内余额数,归还车辆时如实填写《车辆管理情景表》。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擅自给外单位的车辆加油,违反者,一经发现处所加油数十倍以上罚款。

  7、用车人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8、用车人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职责。

  9、用车人应做好公车日常保养,坚持车辆清洁卫生。

  10、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拨打110报警,并与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及汽车租凭公司取得联系,已确定事故职责方及保险事宜。未经批准,驾驶公车外出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未经批准,将公车借给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借车人承担。

  11、公务车辆发生损坏或被盗,用车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单位报告。凡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停放或公车私用期间发生损坏或被盗,当事人负责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

  三、维修管理

  1、用车人对所经常使用的车辆实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需要维修、装饰时,首先应由用车人向公司提出申请,经鉴定确认后,再由用车人将车辆维修、装饰申请交由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入指定维修厂维修、装饰;不许擅自送修车辆,否则,费用自行承担。

  3、机动车辆进厂修理时做好交接手续;出厂时要进行验收,合格后该车驾驶员在维修材料单上签字,并将维修材料单带回一份,以便结帐时核查。

  4、车辆进厂维修期间,用车人要跟车监修,并对车辆的维修质量负责,确保车辆维修后到达相应的技术标准;因维修配件质量问题所发生的再修费用,用车人不与认可签字,由修理厂承担;因用车人管理使用不当所发生的二次修理费用,由其本人自负。

  5、车辆在维修、保养期间,需要更换总成部件或费用较高部件时,要经过有关技术审核鉴定,并报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更换;车辆需进行大修时,要经过有关审核,并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修理。

  四、用车人员要求

  各用车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本事;树立安全、快捷、高效、节俭意识;不开英雄车、赌气车、故障车,不酒后驾车;确保车况处于良好状态,节俭车辆维修费用。若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使用与管理

  3.权责

  管理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4.资料

  4.1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别克)、(长安之星)、(奥拓)、(皮卡)。上述车辆由管理部总务负责管理。

  4.2出车作业流程

  用车人员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各部门经理、厂长签核→总务组填写“出车单”→司机凭单出车→办事→回厂。

  4.3出车审批

  4.3.1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后,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2本地区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3本地区以外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由管理部派车。

  4.4用车管理

  4.4.1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状况除外)。

  4.4.2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管理部主管签发的“出车单”出车(特殊状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4.4.3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回到,回到后及时通报管理部,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4.4.4管理部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就应服从。

  4.4.5有驾驶执照的经理厂长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回到完后应及时还。

  4.4.6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状况由管理部作适当及时调整。(4)

  4.5车辆保养

  4.5.1驾驶员应及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特殊状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妥善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4.5.2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厂内车棚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职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4.5.3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4.6车辆相关费用报销、行车线路及违章4.6.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由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费报销作业办法》规定进行作业。

  4.6.2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填写“请购单”经总务审核,并报管理部核准后,必要时须经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修车或添置各类用品,并录入“维修保养记录表”(附件六),事后开票附请购单经管理部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务必立即打电话报告主管后,再进行维修。回厂后务必迅速补上相关手续。

  4.6.3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6.4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状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职责,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给予记过处分。

  4.6.5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职责,除职责人务必承担肇事职责并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对于驾驶人员将给予记过处分。

  4.7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违章及事故处理规定

  4.7.1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规定

  4.7.1.1下列人员如单独驾车务必经总经理批准:

  已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xx公里的人员。

  4.7.1.2下列人员自行驾车务必由总经理批准,用时务必在驾车时由公司驾驶员陪同:

  新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xx公里的人员。

  4.7.1.3已领取驾驶驾驶证且能够无需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名单,由总经理核准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1.4本条(4.7.1)规定的人员的用车按4.2,4.3,4.4:用车管理规定执行。

  4.7.2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驾车时违章及事故处理。

  4.7.2.1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的违章(即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停车等)按本办法4.6.5条规定处理。

  4.7.2.2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擦、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按本办法4.6.4条规定处理。

  4.7.2.3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按本办法4.6.6条规定处理。

  4.7.3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未经批准自行驾车,含随公司驾驶员出车途中要求公司驾驶员让其自行驾车后,如发生违章、小事故及交通事故的,由自行驾车人员承担一切职责,经驾驶员同意的,驾驶员承担部分职责。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驾乘人员安全,完善车辆使用、维修及车辆日常管理,现提出以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岗位职责制

  1、驾驶员认真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驶,礼貌行车;除特殊情况以外,若出现罚款自行承担。

  2、自觉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服从局领导及办公室的管理和调度,认真完成出车任务和其他交办的任务,做好出车日记。

  3、驾驶员做好所驾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运行正常,不开带病车。

  4、安全驾驶车辆。驾驶员是行车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为确保驾乘人员及车辆的`安全,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若有违章责任,其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5、定期对所驾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和年检;按时办理车辆保险,不能发生脱保现象,严格控制车辆安全风险。

  6、在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听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车辆管理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在保证局领导用车的情况下,保证局内职工工作用车。

  2、驾驶人员不得自行主张用车,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3、各科室因工作用车,早上上班时给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按事由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如需派往绵竹以外,必须经局长同意,方可出车。

  4、驾驶人员出车完毕,应将车辆停放在单位,不得随意停放。非特殊情况,不得将车辆开回居住地停放。

  三、车辆维护、油料使用

  1、车辆维修或需要保养时,由驾驶人员根据车况书面提出维修申请,载明维修的项目,并预报维修价格交分管领导初审后报局长审批同意,方可到指定厂家维修,不得先修后报。修后由驾驶员认定所修情况和价格并签字,交由机关出纳当即单次结帐,不发生累计结帐。

  2、车辆的加油量应和出车里程相符;原则上实行时报时销,使用机打发票报销。车辆在外地加油时,需乘车人员在发票上签字认可。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企业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权责单位

  本企业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车管理

  第4条企业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5条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7条企业公务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车队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车队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签字再由车队主管签字,确定驾驶员。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营运。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路单》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路单》。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企业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办理。

  第13条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车队长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14条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车队长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15条企业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维修费在____元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行政管理部经理审核;____元及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费用报销

  第17条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18条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19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20条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

  第21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和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公司用于送货之货车。

  3、职责:

  3.1司机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凭《用车申请书》出车。

  3.2用车部门负责填写《用车申请书》并经部门部长签名后交总经理或行政部部长审批。

  4、车辆管理:

  4.1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4.2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4.3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用车申请书》,经部门部长签字后交行政部部长审批后交司机。

  4.4用车应设《用车记录薄》记录出差地点、时间、用车人等,并应要求用车人在记录薄上签名,每月30日前上交财会统计结算。

  4.5公司用车送货物原则(以本公司铝壳箱为标准)低于2件的不出车。

  4.6如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书》,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该用车时间内所有责任由用车人负责(包括事后得知该时段发生的电子违章记录罚款。

  4.7车辆出车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内,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否则追究司机责任。

  4.8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行驶证、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4.9营销人员用车各项费用自理,包括油费、路费、违章罚款,司机出差补贴等。

  4、司机管理:

  5.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5.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5.3司机应清楚了解车辆的保养时间和各季度的审核工作,如因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5.4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5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在办公室内应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传真文件、复印等)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6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6

  为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减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总经理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各部门公务用车需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并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派车。各部门的专车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

  2、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非公司人员用车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4、车辆主要用于公司货物运送和人员接待等重要公务活动,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派用。公司员工个人用车或兄弟单位和个人借车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5、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6、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季度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

  二、车辆维修

  1、所有车辆必须保持整洁,洗车实行定点。每辆车每周使用洗车卡清洗车辆一次。日常车辆清洁由司机负责。

  2、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车辆修理一般在定点修理厂进行。

  4、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必须附有清单,换件的必须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5、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维修金额过大的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审批。

  6、车辆不得超标准进行内部装饰。车辆设施购置应填写报告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车辆油耗

  1、车辆油耗按以下标准执行:年平均L/100km

  2、车辆用油统一购买,凭票(卡)加油。车辆加油必须是油票(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3、驾驶员必须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驾驶员每月1号将车辆上月行驶里程数填报给办公室备查,办公室分管人员必须每月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票(卡)、油、里程应基本相符。

  四、奖惩

  1、下列情况下发生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1)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

  (2)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者;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或不按指定地点停车造成车内贵重物品和现金等被盗。

  2、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销。

  3、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

  4、意外事故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受损有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5、不经审批的维修、购置、整容装饰和换胎、补胎以及超审批范围的各类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6、在任职期间认真工作,无违纪违规行为,能积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表现出色,安全行车一年者,由公司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奖励。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7

  1.本标准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 要求

  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 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 费用报销

  3.5.1 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3.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3.13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3.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5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6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3.17 在销售部领导下,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3.18 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销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19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3.20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3.21 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3.22 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3.23 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24 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3.25 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3.2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3.27 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3.28 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3.29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30 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8

  为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减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车辆使用

  一、车辆公司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董事长、总经理及各位副总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特殊状况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二、车辆务必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非专业驾驶员驾车。本单位和外单位驾驶员之间不得私自交换车辆驾驶。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三、干部职工工作用车按下列程序办理:在市区内由办公室安排;出市境的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安排;出州境的董事长批准。

  四、用车号),原则上由专人驾驶。主要用于通勤、调研、视察等重要公务活动,其它状况原则上不予动用。若因特殊状况需要用车的,市内或市外州境内务必经董事长批准。

  五、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职责自负。

  驾驶员职责

  六、驾驶员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政治理论、交通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学习;

  (二)自觉遵守派车制度,强化安全意识,不得违反乘车范围私自出车;

  (三)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

  (四)驾驶员要经常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五)办公室务必加强对车队的管理,坚持并督促执行派车制度,切实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半年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要切实做好车辆维修费用结算工作,掌握车况,检查车辆停放状况,切实履行车队管理职责。

  车辆维修

  七、所有车辆务必持续整洁,洗车实行定点。

  八、凡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等务必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车辆修理在确定的几家修理厂进行。修车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将应修理的事项和所需经费分项载明,由办公室签署审核意见,最后按相关负责人签署的审批意见到有关厂家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有需要超出报告及审批范围的维修,务必再次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并按程序得到审批后方可连续维修。

  (二)修理过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参与,办公室及分管负责人要加强对维修状况的检查和督办,最大限度缩短修理时间,降低修理成本。

  (三)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维修的各类事项,一律在本地进行。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务必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务必附有清单,换件的务必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务必在票据上签字。

  (四)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

  维修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办公室分管人员审批;金额在20xx元以下的由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审批;20xx元至5000元的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研究决定;金额在10000元以董事长审批。

  (五)车辆不得超标准进行内部装饰。车辆设施购置应填写报告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车辆油耗

  九、车辆油耗按以下标准执行:

  黑年平均L/100km

  十、办公室统一给车辆充卡加油,发票由各驾驶员及办公室分管人员共同签字。车辆加油务必是油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十一、驾驶员务必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务必及时报告。办公室分管人员务必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卡、油、里程对应。

  有关奖惩

  十二、违反本管理制度或车辆管理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经交警部门仲裁认定:负全部职责的',按理赔职责比例赔偿损失的5%;负主要职责的,赔偿损失的3%;负次要职责的,赔偿损失的1%。

  (二)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修。

  (三)酒后出车造成的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一切职责。

  (四)驾驶员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失,由驾驶员本人赔偿损失总额的50%,并作待岗处理。

  (五)驾驶员擅自出车造成的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超出职责限额的部分,无论驾驶员有无过错均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六)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规驾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赔偿后,余下部分由驾驶员负责。

  (七)不经审批的维修、购置、整容装饰和换胎、补胎以及超审批范围的各类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9

  为使机关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公务车辆,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机关所使用的公务车辆,行政办公室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障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二、 车辆使用管理

  (一)用车人员原则上应提前1~2天通知办公室分管派车工作人员做好派车准备。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出差时,两人(含两人)以下的原则上不派车。

  (二)用车人员需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里的时间、地点等信息送至行政办公室,用车结束后用车人员及驾驶员共同完善《派车单》并签字确认。

  (三)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派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出车。

  (四)申请用车的部门或个人在办理业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单位,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单位,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向行政办公室备案方可延时返回单位。

  (五)公务车辆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单位,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单位的,应提前向行政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六)公务车辆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三、车辆用油管理

  公务车实行定点加油,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设备物资科、资产财务科辅助配合监控管理。行政办公室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四、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一)工作职责

  1.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制。

  2.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能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二)工作流程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①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②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③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或更换。

  ④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⑤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⑥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⑦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⑧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定期保养

  ①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②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③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核实后,报车辆管理人员方能进行车辆保养。

  ④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未经平准先办理,否则费用自理。

  ⑤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⑥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⑦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原则上在普洱市区发生的故障必须到指定的维修厂维修,出差(超出普洱市区)过程中发生的故障首先口头向行政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行政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⑧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一) 车辆停车或超速罚款

  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按照相应交通规则安全行车,出现违规停车、超速罚款时,驾驶员自行承担罚款费用。

  (二)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

  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安全生产管理科并报行政办公室备案,根据......

  六、费用报销流程

  驾驶员出差费用及车辆维修、加油等费用支出单据报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核认可后,送设备物资科签字认可备案,方能送资产财务科进行报账处理。

  附表一:《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

  附表二:《车辆派遣登记表》

  附表三:《车辆出车登记表》

  附表四:《车辆用油统计表》

  附表五:《车辆维修申请单》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切实加强对公司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确保安全”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下列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所有车辆。

  第三条 权责部门

  本制度所指的车辆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四条 车辆有关证照及车辆钥匙,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条 所有车辆保险统一由财务部办理,根据地方统保政策,考察选择最优保险公司。

  第六条 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做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未有停车标记的路边停放,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第七条 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专人专车是指谁申请谁驾驶,如长途出差,申请人需在申请出车前说明中途轮换驾驶的`具体人员;驾龄未满1年(专指高速驾驶),有不良驾驶纪录的,服用国家交通法规规定的禁驾药物的不在申请人范围。)

  第八条 车辆加油管理。加油油卡统一由财务部续费充值;特殊情况下,如需现金加油,需要经财务部主管领导授权同意,且开据加油凭证,统一向财务部报销,如驾驶员私自加油,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加油费用。

  第九条 每车应设置《用车登记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主管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用车权利。

  第十条 本公司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第三章 用车管理

  第十一条 用车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驾照。

  第十二条 公司车辆不得借给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第十四条 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用车登记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十五条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

  第十六条 对无法安排的用车,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十七条 用车人员须严守交通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由于员工加班较晚(晚上9点以后)且经公司领导特许者例外。

  第十九条 用车人员返回时,应及时填写《用车登记表》,并及时上交车辆钥匙等相关物件。

  第四章 车辆保养

  第二十条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第二十一条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部安排人员办理。

  第二十二条 用车人员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交车前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二十三条 车辆需维修时,事先应征得行政部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定点(一般默认为4S店)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维修原则: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维修部)。

  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维修点,其费用不得报销。

  第五章 费用与报销

  第二十五条 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用车人员汇总报销,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第二十六条 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第二十七条 用车人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用车人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11

  为加强本办机动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等统一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和办公室人秘科进行管理,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负责安排调度。

  2、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驾驶人妥善保管。涉及车辆的养路费、年审、保险等事务由司机掌握办理时间,报人秘科或分管车辆调度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司机负责具体办理,人秘科协助办理。

  3、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所有车辆停放在侧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4、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外单位向我办借车的,须经主任批准。

  5、对所有车辆分别进行加油登记,由人秘科负责登记,每月由人秘科将各台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进行审核公布。

  6、逢节假日,一般情况下轮流安排一辆值班车。其他车辆一律归库停放。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值班领导与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第二条、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正职后副职,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需要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人秘科负责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分管领导批准或人秘科通知,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分管领导或人秘科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办公室各工作人员遇如以下情况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人秘科提出申请,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第三条、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2、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3、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4、车辆在公务途中遇有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立即向交警、保险部门报案,同时还应向办公室报告。

  第四条、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3、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断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人秘科报告,由人秘科向分管领导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修理时由人秘科派人一起前往,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验收。一次性修理费在100元(含)以内的由人秘科长决定;100元以上至200元(含)的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决定;200元以上的由主任审批。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同意后报主任批准后,由司机和随车人员会同前往修理,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送分管车辆调度领导审批后,方准报销。

  4、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5、修车时间由人秘科向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报告后,由分管领导安排好修理时间。

  6、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12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保证车辆安全,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国土资源工作服务,确保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管理的原则

  车辆管理的原则是:归口管理、专人负责;保证公务、统一调度;统筹兼顾、重点保障;高效低耗、安全行驶;责任到人,奖优罚劣。

  二、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实行归口管理,市局机关的所有车辆,统一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管理。

  (二)车辆的派遣、维修、油料供应、车辆审验、车辆保险、车辆档案管理、办理证、照以及驾驶员的审验等具体事宜,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负责安排办理。

  (三)车辆管理工作要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种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度。除值班车辆外,下班后,机关车辆应进入车库,没有车库的车辆按指定泊位依次停放整齐。

  三、车辆使用派遣

  (一)机关车辆管理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领导下,由车队调度和派遣。

  (二)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未经车队派遣,车辆不得随意外出。

  (三)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不作固定,实行统一调配使用。重点保证重大事项公务用车。其它用车,视情况统筹安排。

  (四)城区车辆使用原则上按业务归口相对固定,统一调配,以便协调使用。

  (五)各科室城区以外用车,须提前一天填写用车审批单(紧急情况除外),送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由车队视情况统一安排调度,同方向,同目地的`车辆能合并的应合并使用。

  (六)严格控制车辆外借和司机混开车辆,外单位用车经局长同意后,车队指派该车司机出车。个人私事用车,原则不做安排,特殊情况(干部及其家属危、重、急病)报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领导批准,由车队负责派车。科室外地出差原则上不带车,确需带车的,需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七)节假日、非工作时间用车,一般不予安排。特殊情况需用车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应于放假前将用车审批单送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由车队统一安排。

  (八)出城执行公务车辆应于当天返回,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留。

  (九)大客车原则上只接送局职工上下班使用,如有它用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十)本局车辆一律不准参加中、省、市纪律监察部门及局机关禁止的各项活动。

  四、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一)凡需维修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程序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由车队组织技术会诊,并由修理厂方提出维修方案和费用预算,车管人员拿出修车意见,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同意报请局长批准后,凭《渭南市国土资源局车辆修理申请单》到定点维修厂维修,修理厂凭修车单定期到机关结算维修费用。

  (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按规定,应定期安排驾驶员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到市局协议厂家维修,未经批准,未按维修程序擅自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指定以外的厂家进行维修的费用,市局不予报销。

  (三)出差在外车辆出现故障时,须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驾驶员要经常对车辆的易损部件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后应及时报告,严禁带故障出车。

  (四)机关公务用车统一实行单车登记制度,对机关所有车辆要建立车辆行驶、耗油、违章、事故、维修档案,按时间顺序详细登记车辆的具体情况。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应定期对车辆行驶里程、耗油量及维修费用、违章等情况进行公布、评比。

  五、车辆保险和审验

  (一)车辆在使用期内须连续购买车辆保险,不得中断,驾驶员要在保险到期前一个月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报告。由车管人员提出保险计划,按《政府集中采购办法》的规定定期到确定的保险单位投保。

  (二)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向车队、交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交通事故。事故处理完结后要从实填写《车辆肇事登记单》。

  (三)车辆的年审及驾驶执照审验,由驾驶员根据交管部门的规定,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下进行。审验费用由单位负担。

  六、车辆定点加油

  机关车辆在市区内统一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凭车队加油单加油。市区外出车,因特殊情况需途中加油的,由驾驶员向车队电话汇报后方可加油,回局后先登记后报销,油料的购置,由车队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购油计划,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同意并报主管局长批准后,按《政府采购办法》进行采购。

  七、车辆驾驶

  (一)局机关所有车辆由专业驾驶员驾驶,专人专车,严禁车辆混开,严禁无照和违规驾车。

  (二)临时驾驶员的使用,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办公室共同商定,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通过目测、体检、试驾、交通规则和机械常识测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前应与用工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合同。

  八、驾驶员的管理

  (一)机关车队负责机关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驾驶员必须热受本职工作,精通业务,受护车辆,文明驾驶,安全行车,要热情周到,文明礼仪,经常保持车辆整洁,自觉维护国土形象。

  (三)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不准超速行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疲劳驾车、不准带病出车。主动接受车管和交通部门的管理。

  (四)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观念。不得擅自出车,不得无故误车,不得随意变更行车路线,不得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或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

  (五)临时驾驶员实行骋用制管理,每年考核一次,根据实际情况,考核合格后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九、驾驶员差费,过桥过路费及劳动保护

  (一)驾驶员差费按派车单报销,大客车驾驶员每月补助叁佰伍拾圆(包括洗车费),省内高速路实行“三秦通”交费卡,省外和一、二级公路实行现金交费,按月及时报销。

  (二)驾驶员每人每月配发手套一双,肥皂一块,毛巾一条。

  十、责任与奖惩

  (一)车辆发生肇事,驾驶员要设法保护现场,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车队,不得擅自处理和逃离现场。

  (二)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违章罚款,由责任人自行负担。

  (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根据责任划分,主要责任者,取消驾驶员安全奖及年终当选先进的资格。情节严重者要追究个人责任(包括追究经济责任),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凡私自出车、出借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丢失的一切责任、损失、费用等由驾驶员个人负责,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酒后驾车肇事,除由驾驶员赔偿经济损失外,一律收回车辆,属在编人员,停止驾驶半年到一年,临时人员,予以辞退。

  (五)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给予安全奖励。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13

  1.0目的:为了公司车辆管理的正常化,提高公司使用辆的及时性、合理性及规范化,降低公司用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公司所有车辆使用管理

  3.0职责:

  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管及调度公司现所有车辆的管理权,合理的、有效的及规范化的调度公司行政车辆及采购及模具专用车辆,降低公司用车费用,对公司车辆的年检、保险以及相关证件的保存做统一安排和归口管理,车辆的维修、保养、规划、管理及调度.

  各部门主管:负责部门人员用车的申请审批。

  4.0车辆使用:

  4.1个人因公申请使用车辆的,经部门经理批准,报办公室主任安排车辆。

  4.2各部门、车间要求派车的,原则上须提前半天申请,以便办公室主任统一调度,对非急性事物,办公室主任须本着有序、节约的管理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4.3所有车辆使用完毕或下班后,统一停放公司指定停车位,原则上不允许公车私用或将公司车辆开回家等现象。

  4.4车辆钥匙统一放置总经理办公室,用车完毕后,将钥匙交办公室主任,并在车辆使用情况上登记相关信息。

  5.0车辆管理:

  5.1出车前检查:

  5.1.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合乎要求。

  5.1.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5.1.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不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5.1.4方向机、转向器、传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是否紧固、有效。

  5.1.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搭线是否牢固清洁。

  5.1.6按照车辆的技术规程启动车辆,并察听声音是否正常。

  5.1.7车辆发动后,各种仪表、指示灯工作必须正常(如发现有故障,应马上熄车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5.1.8自检本车确认技术性能良好,方可出车。

  5.2出车时注意事项:

  5.2.1不得交给他人驾驶,不得进行公司任务以外的活动。

  5.2.2严守交通规则,严格控制车速,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5.2.3行驶中,发现车辆异常,应立即停车检修,并及时与办公室主任联系汇报情况。

  5.2.4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公司委派的任务。

  5.3下班收车管理:

  5.3.1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清洁烟灰盒,检查车内是否有熄灭烟头,及车上有无他人遗留物品,防止易燃易爆物品在车内),然后把车辆开回公司指定位置。

  5.3.2熄灯、入档、拉紧手制动器,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标准,轮胎螺丝是否松动。

  5.3.3补充好车辆的机油、燃油、冷却水和电池水。

  5.3.4详细填写好《用车情况表》,并对车辆当天异常情况作书面记录,同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5.3.5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

  6.0车辆保养与维修

  6.1所有车辆的维修与保养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6.2根据车辆状况,定期做保养与申请维修,如因保养不及时所导致车辆出现问题,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10%。

  6.3车辆需要维修的,提前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呈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到公司定点进行维修。更换部件需带回公司,由仓管员核实后存放在指定位置。未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不可私自进行维修,特殊情况(车辆坏在路上)可先电话通知办公室主任,得到同意后方可安排维修。如问题较小并费用在200元以下,由最近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开好收据,如超出200元以上修理费的.,打电话到定点维修厂,由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

  6.4及时检查水与油的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如因无水或无油造成车辆维修,由责任人负10%。

  6.5如发现在车辆维修及保养上有造假情况的,对当事人处罚20-200元/次。

  7.0责任担当:

  7.1发生交通事故,属全责的,事故金额超过500元并在1000元以内的,驾驶员处罚200元;超过1000元的,驾驶员处罚300元;

  7.2发生交通事故,属主责的,事故金额超过1000元并在20xx元以内的,驾驶员处罚200元;超过20xx元的,驾驶员处罚300元;

  7.3发生交通事故,属次责或无责任的,不在考核范围。

  7.4办公室主任每月对各车辆使用状况进行调查,对违章记录进行通报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7.5因乱停车、无证、未系安全带造成的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办公室主任当月提报财务进行相关扣款;因超速、闯经灯造成的违章罚款,当事人扣分,公司负责罚款部分(注:一个年度内累计罚款超过600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7.6一经发现多报或在加油费用上虚报的,处违规金额5倍以上处罚;每次加油未及时、如实填写《洗车、加油记录表》的扣20元/次;

  7.7无派车单或发货、外加工、模具维修等手续不全出车的,当值保安处罚50元/次;驾驶员处30元/次;

  7.8车辆使用过程中,将车辆交由他人行使或学习的,一经发现,处罚当事驾驶员20-200元/次;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什么责任或无责)所产生各项费用由当值驾驶员个人承担,(包含保险公司已赔付金额)视事故情节严重,对当值驾驶员处300-800元/次,

  7.9发生其他失职责任,造成车辆损坏或维修的,视情节轻重,处20-200元/次处罚。

  8.0相关费用报销:

  8.1正常的停车费、路桥费、洗车费、燃油费,每天上交至办公室主任做汇总,并在单据背后注明具体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在月底进行报销。

  8.2燃油补助费,公车私用的,按出差次数补助,武义市区范围按30元/次,永康市区范围内50元/次。(其他未标注的,视距离远近,最高补助次数100元/次)

  9.0相关表单

  9.1《洗车、加油记录表》

  9.2《使用情况表》

  9.3《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14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七、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八、其它

  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

  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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