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5 08:12:0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

  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定此制度。

  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用电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 宿舍照明不得乱拉接线,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

  1.2 仓库、食堂等场所不得擅自安装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时,必须经现场电气技术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3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室内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灯泡。

  1.4 现场使用设备(除固定设备外)在使用时必须设置三级开关箱,不得强迫电工将使用设备、器具的电源线直接接在远离设备的二级配电箱上。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合格证和资质证明不全的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6 开关箱应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1.7 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设置独立漏电开关,严禁用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包含插座)。

  1.8 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开关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倾斜放置,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5m。

  1.9 施工用电源线、设备线不得有破损,有破损处必须包扎良好,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1.10 现场使用设备及三级箱的电源线不得在钢筋或地上拖拉,电缆导线必须用木方、绝缘导管或绝缘皮保护,以防电缆、导线绝缘破坏而伤人。

  1.11各设备、线路、开关箱存在问题时或使用不方便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及相关设备维修人员处理。

  1.12 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若发现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线和开关箱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解决。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

  1.13 电箱管理规定

  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接电气设备。

  工作人员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更不准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有权向安全部门报告。

  电箱安装就位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 现场使用移动照明时,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电缆、导线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并经电气技术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况工作时,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低压照明,不得擅自乱拉接线: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违者每条罚款100元

  2 常用机具及操作人员应达到以下操作要求:

  2.1 电焊工

  2.1.1 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1.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2.1.3 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 雨、雪,风力五级(含五级)以上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2.1.5 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2.1.6 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 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2.1.8 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2.1.9焊接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2.1.10 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更换保险装置时。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2.2.1.11 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正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2.2.1.12操作时严禁将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2.2.1.13 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2.2.1.14 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2.2.1.15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2.2.1.16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2.2.1.17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2.1.18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一机一闸箱,箱内必须是漏电开关。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2.2.1.1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2.2.1.20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20)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

  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2.2 打夯机操作要求

  2.2.1 打夯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2.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2.2.3 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 s。

  2.2.4 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其电缆长度应小于50m。

  3 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要求

  3.1 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3.2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应符合 g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3.3 施工现场优先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 s的漏电开关

  3.4 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果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开关或漏电开关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3.5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侯型的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接线牢固

  3.7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总包方电气专业及安全检查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现场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问题的整改,总包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分包方及人员进行教育和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2

  1、未带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工地设定指定吸烟处,其它区域严禁吸烟。

  3、工地严禁烧火取暖,油漆等易燃物要远离火源。

  4、工地施工动工前,配电箱一定要有漏电保护装置,机具用电必须配插头、插座,否则不得动工。

  5、严禁穿拖鞋上班,严禁长发者、带手套者操作机械设备,设备用毕要切断电源。

  6、射钉枪应上好专用防护罩,操作时带好防护用具,严禁对人射击。

  7、施工现场的刀、斧、锯等工具,应放在工具箱内。

  8、严禁把东西放置在窗台、阳台上,严禁从窗口往外丢东西,以防坠物伤人。

  9、施工中采用的梯子、高凳要牢固。吊顶作业时,不得垫高使用梯子和高凳。

  10、宽度≥600mm的吊顶和重量≥2公斤的.吊灯,吊柜要用合格的膨胀镙丝加固。

  11、不得擅自改动煤气、液化气、建筑物主下水管道等。

  1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改动房屋结构。

  13、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规范操作规程。

  14、施工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随时做防火、防盗等工作。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3

  1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内容:

  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项目负责人、工长等生产指挥系统应按其职责分工确定各自的安全责任。并按其职责分工规定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办法。

  2目标管理检查内容:

  检查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等。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将目标管理的有关内容落实到项目部相关个人。

  3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并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基坑维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用电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亦称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和措施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不能流于形式。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内容:

  施工班组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不但要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交底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确保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备查。

  5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内容:

  项目部应建立并实施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每旬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检查一次,并作旬检记录;专职安全员则每日均应进行检查,并做好日检记录。

  施工生产指挥人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的安全问题,不能代替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时对不符合规定的的地方或存在的隐患问题均应一一列出清单,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6安全教育检查内容:

  项目部应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要使工人掌握'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能力。

  7班前安全活动检查内容:

  施工班组应在每天班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活动,并有记录。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代替安全活动内容。

  8 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岗位证书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范围的工种有: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起重工、司炉工、塔吊司机、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和外用电梯(人货两用)司机、信号指挥、厂内车辆驾驶。特种作业人员应登记造册,并记录证件号码、有效期限。凡无有效上岗证件的一律视为无证上岗,应立即停止其上岗作业权利。

  9安全标志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内应在每一个危险部位悬挂相应的安全标示或警示牌,以便提示职工预防危险的发生。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4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一)项目部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以及各级领导、各级职能科室、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对安全工作应负的相应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

  主要职责是:

  ——确定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机构各级的管理贵任和权利,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进行安全生产的宜传教育工作。

  ——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性评价,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资任制的落实

  (一)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并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机械设备、设施验收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二)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参加并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批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工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三)工长(施工员)对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向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四)安全员负责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五)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要主动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制定落实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分承包方的劳务队长或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做好班前教育,并履行签字手续,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到每个职工身上。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加工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 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制定本办法的主要诊所: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现场委托工程部、监理公司代表;施工单位应当固定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换。

  第六条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建立现场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甲方、监理认可,然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甲方、监理同意。

  第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和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得危及基坑安全等。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标牌的制作和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带胸卡,以表明其身份。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第十四条 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向甲方及监理履行报验程序,经驻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导流良好,随时潜建筑垃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蔻保护和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交底,每日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施工现场和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十七条 施工中要求设置封闭式遮挡,临街或路的脚手架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临近建筑物面应采取减少噪音措施。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保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和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和备用状态。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并向甲方、监理报告。

  第四章 安全施工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二条 特殊工种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要向甲方和监理报审,不合格、不称职人员监理有权清退出场。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置醍目的安全标志、警示牌,建立班前安全交底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二十四

  条 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报甲方、监理并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不清查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查出事故责任人不放过;不使有关人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脚手架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1.立杆地面要夯实,并要放置底座或垫木;

  2.脚手架要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牢固,并设防护栏和挂安全网;

  3.脚手板须铺满并固定牢固,不得不探头板;

  4.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均要有安全措施,并报甲方、监理审核,脚手架搭设完毕后,要向甲方、监理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六条 做好'三宝'、'四口'的防护工作

  1、'三宝': 安全帽: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

  安全网:脚手架、电梯进等部位按规范要求挂设安全网,并在四周挑挂平网;

  安全带: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2、'四口':楼梯口要设防护栏杆;

  预留洞口要设防护盖板;

  通道口要设防护棚;

  阳台、楼板、屋面等要设临边防护。

  第二十七条 施工用电要求:

  1、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

  2、临时线路必须采用四线五相制架空或地埋敷设,并要求简捷;

  3、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并要求刀闸器件完备无缺损;

  4、总配电箱位置要适当,分配电箱的位置宜靠近用电机器及设施,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并设开关箱,由专人负责;

  5、不准私接乱拉线路,更不准使用电炉等违反规定的电器。

  第二十八条 提升设备司机必须持证操作,要有责任感,杜绝超载运行,楼层卸料,上下人平台要设计护栏杆。电梯上下要有明确信号指示。

  第二十九条 提升设备进场前要经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并向甲方、监理报验。安装完毕,经安全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条 施工机具的安全操作必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的规定,专人持证上岗操作,并悬挂操作规程牌,电动机械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锯、钢筋机械要有防护罩。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火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质量罚则

  甲方不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所施工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公司负责按照监理程序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进行经济处罚。

  1.施工单位未按监理规程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未经批准就进行施工的,发现后立即停止施工并一次施工并一次罚款500-5000元。

  2.工程测量放线未经监理核准即进行施工的,发现后立即停止施工并罚款500-20xx元。

  3.施工队伍资质、人员资质未向监理报验及分包单位未经监理报审的。罚款100-1000元。

  4.使用的砂浆、砼、外加剂等无试验配合比即进行施工的,发现后对其施工部位进行返工,并罚款500-20xx元。

  5.使用的原材料未按规定见证取样、复试、未向监理报验即投入使用的,发现后立即停止施工,并罚款500-10000元。

  6.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未向监理报验而投入使用的,每次罚款500-20xx元。

  7.进场的材料经复试不合格,立即退场,如若投入使用对其部位进行返工,并根据材料类别和数量罚款20xx-10000元,并赔偿发包单位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8.施工中发现明显的偷工减料时,对其部位进行返工,并每次罚款5000-10000元。

  9.施工中出现质量通病或质量缺陷时,造成分项工程达

  不到合格标准,除返工外,每次罚款100-5000元。

  10.施工现场发现未按规范施工,视情况每次罚款100-1000元。

  11.隐蔽工程未经检查验收自行隐蔽的,除重新检查外,每次罚款500-5000元。

  12.分项工程未向监理报验认可,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款500-5000元。

  13.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执行本条款。

  14.施工中出现其它不规范施工和质量问题,可参考上述条款执行100-5000元罚款处理。

  第三十三条 进度罚则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条款的约定执行。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或监理提供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和网络图)。

  按月进行考核,滞后上报的月进度计划,每次罚款5000元。若滞后于季进度计划除按月进行罚款外,季度计划滞后每次罚款10000元。连续四个月均滞后于月进度计划甲方有权利解除工程合同。

  第三十四条 安全施工罚则

  1.施工组织设计未饮食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时,每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2.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操作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1000元。

  3.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不论铺板、架宽、立杆间距或大小横杆间距,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0-20xx元。

  4.未挂安全网或安全网挂设不合格时,每发现一处罚款500-1000元。

  5.不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

  6.'四口'无防护措施,::每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

  7.临时用电线路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罚款500-1000元。

  8.每台设备都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每查出一项不完好,罚款100-1000元。

  9.每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并遵守操作规程,未挂操作规程牌,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10.使用电弧焊、气割、气焊,无防火措施,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1.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炉者,除没收电器外,罚款200元。

  12.每发生一起重大事故,罚责任单位5-20万元,罚责任人1000-5000元。

  第三十五条 文明施工罚则

  1.不按总平面布置图搭建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半成品和期盼设备的,罚款1000-5000元。

  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佩戴胸卡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元。

  3.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道路畅通,排水顺利,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严禁在施工现场及建筑物内大小便,发现一处除自行清理外,小便罚款50元,大便罚款200元。

  6.消防设施不全或备用状态不良好,每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第三十六条 其它罚则

  1.有关各方必须按时参加业主或监理组织的各种会议,不得迟到和无故不参加会议。迟到每分钟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1000元。

  2.不服从甲方、监理和管理,不执行的指令、通知,罚款100-5000元。

  3.每月月底前一星期内上报下月进度计划,否则下月内工程进度款不予支付。

  4.根据施工现场处理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及严重情况等相关单位付有连带责任,予以按百分比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00七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6

  第一节 施工现场文明卫生措施

  1.在施工现场必须有七牌一图,即工程概况;工程项目负责人员名单;创施工现场标化管理;工程环保;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天数计数;防火须知等七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标牌的制作、挂置必须符合标准,现场必须指定卫生负责人,明确职责。

  2.施工现场经常保证完整、整洁。实现工地门前'三包',确保门前墙外无垃圾、无建筑材料、无污水。

  3.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作业场所要达到落手清。建筑垃圾及时归堆、外运。

  第二节 现场保卫措施

  1.建立健全现场治安、消防责任制度和组织。

  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对现场治安保卫、防火全面负责,由分管保安工作的副经理支持领导日常工作。项目部设后勤保卫科处理日常事务。

  现场建立治安保卫组,配备门卫及保安巡视人员,设置专(兼)职消防员和义务消防队。

  2.公司保卫部门定期检查督促现场保卫、消防工作,并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及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取得公安、消防部门支持与指导。

  3.各专业分包队伍进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保卫、消防工作制度。要签订消防责任书。对所有民工统一登记注册,报保卫部门及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办好有关手续。

  4.实行挂名牌制度。凡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统一的名牌。未配戴名牌者一律不准入内。外来人员必须与项目管理部取得联系,发给临时出入名牌方可进放现场。

  5.做好现场物品保管和防盗工作。对贵重材料、小型生产工具等要实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材料、设备出入现场必须有收发领用手续和出门证明。

  6.加强法制教育,进入现场之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纪守法。严禁在工地聚众赌博、偷盗公私财物;严禁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排乱下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发现上述情况时,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7.在办公和施工作业区域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范围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重点部位如:木工间、油漆间,以及危险作业区如:装饰、保温、油漆等作业区,要重点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并强挂醒目的禁烟、禁火标志。要专人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8.施工现场因生产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申领动用明火许可证。对操作中可能引起的火花,应有控制和隔离的措施。在操作结束离开现场前,要对作业面进行检查,彻底熄灭火源及熔渣,消除隐患。

  9.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严禁在易燃材料周围使用小太阳灯。

  10.电焊工需持证上岗,凡需要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的.,事先要得到工地负责人或工地管理员的批准办好'动火证',并做好动周圉的安全、防火工作,特别是油漆、化工材料、木花、木屑等易燃物,一定要清除后才能进行作业。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7

  1、施工现场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置专职安全员。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3、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的情况,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5、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6、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各分包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8、在同一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除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外,还应服从现场总负责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8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9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省(区)电力公司在安全施工管理中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办法。

  1.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1 凡参加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组均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工程业主单位确认,签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

  1.2 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3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

  1.4 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有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任务。发生争议时应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裁决。

  2. 施工人员的分类管理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电力施工企业的在册人员、乡(镇)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用的技术工人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放线的农民工)。

  2.l 专业人员(个人或集体)

  2.1.1 均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工证书。属于集体承包工程项目的,应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并在供电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2.1.2 工作前应掌握施工任务特点、工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2.2 临时工

  2.2.1 工作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2.2 每组临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带领。对有组织的临时工,应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 施工现场“十不准”

  3.1 不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2 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送电工作。

  3.3 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3.4 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3.5 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3.6 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3.7 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3.8 不准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皮卷尺、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3.9 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电、送电工作。

  3.10 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它电力器材。

  4. 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对照本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组织好安全施工。现场工作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好开工会,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详细布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指明周围带电部位,做好危险点控制措施,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由工作负责人召开收工会,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1 变电工程

  4.1.1 施工人员进入有运行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不得将金属爬梯带进运行设备区。一般基建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或短裤,女工长发应扎起盘放在帽内。

  4.1.2 主变、开关、构架等大型设备、物件的安装,应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吊车时,应支放稳妥,注意上方物体和设备,尤其注意带电设备(或导线)。起重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并事前规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号,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走动。

  4.1.3 注意保护瓷绝缘设备的瓷质不被损坏。

  4.1.4 在变电站内讲行挖掘作业时,要事前了解地下管网、线缆的埋设情况,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停电作业。土质松软时,应采取防塌方措施。

  4.1.5 架构上工作应按照高处作业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不得上下抛掷。使用工具要抓紧握牢,避免碰伤他人或设备。

  4.1.6 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时应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充油设备作业时应注意防火、防爆。

  4.1.7 参加变压器吊芯工作的人员,工作时不得随身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件。所用工器具要造册编号,易脱落的工器具应与身体用绳索连接,工作完毕按号清点工具,发现缺件时不得报完工。

  4.1.8 使用电动工、器具或移动式电工工具应事前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放置绝缘物上,接通电源后确认工作正常、外壳无漏电现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电源应从具有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中引出,箱内设备及连接导线应完好无损,质量合格。

  4.1.9 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

  4.1.10 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预防煤气中毒。

  4.2 线路工程

  4.2.1 高、低压线路工程所有线路改造工程均应办理工作。

  4.2.2 立杆工作

  4.2.2.1 挖坑、爆破、打地锚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围栏,夜间应加挂红灯;爆破时注意划定安全隔离区,装设相应围栏警示标志物并清散安全隔离区内所有人员;打地锚作业应由经验者担任,并严格遵守规程规定。

  4.2.2.2 在运行线路的杆塔旁挖坑时,应采取防倒杆措施。

  4.2.2.3 立杆前应检查杆身,确认外观合格后方可组立。

  4.2.2.4 立杆时要有专人指挥,事前规定立杆方法和命令信号,分工明确、服从指挥。立杆的工、器具应严格检查,不得随意代用。人工立杆前应开好“马道”。立杆过程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使用机械立杆时,着力点应在杆身重心以上,避免杆身在空中颠倒。

  4.2.2.5 任何人员不得在起重缆绳上方跨越,起重缆绳如有转角,其内侧不得有人停留;起重臂下方不准停留,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杆塔高度1.2倍距离以外站立,任何人员都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走动。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专人看护,避免行人或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地段。起立到位的电杆应在确认杆位无误后及时按工艺要求回土夯实,然后撤除牵引绳具。整体组立大型杆塔时,应制定施工安全细则。

  4.2.3 杆上工作

  4.2.3.1 杆上作业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要求系安全带、戴安全帽。上杆前必须检查杆身有无缺陷,并确认杆根埋上坚实牢固,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登杆工具、安全器具应在试验合格保证期内。

  4.2.3.2 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扣好扣环,并确定不会从杆顶、横担端头脱落。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器具的保护。

  4.2.3.3 使用梯子登杆(或在墙面工作)时要支放稳妥并有人扶持或绑扎牢固,梯子下端必须装有防滑橡皮套。

  4.2.3.4 杆上工作人员应防止掉落物体,上下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禁止抛掷。杆下不准无关人员逗留。屋面工作视同高处作业,不得麻痹大意、忽视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轻踩轻放,防止摔跌。

  4.2.3.5 在接近带电线路或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的新建线路上工作时,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施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4.2.3.6 登杆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2.3.7 在低压主干线路上引下接户线时,应停电施工,施工前应验电并挂接地线。

  4.2.4 敷设线路

  4.2.4.1 放线或紧线工作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每个工作小组应派有专业人员领队。

  4.2.4.2 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或接近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搭设跨越门型架、用绳索控制放线高度等,防止接触带电导体,必要时可停电作业。跨越道路、河流或其他弱电线路时,应搭设跨越门型架并派专人看守,避免伤及行人或引发事故。看守人员应以信号旗与指挥者联系。跨越房屋或穿越居民区的线路应严格要求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

  4.2.4.3 严禁在无通信联络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4.2.4.4 紧线前应确定杆根牢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严禁用拖拉机或其它车辆作紧线的动力。

  4.2.4.5 紧线前应确定导线的接头牢固,确认导线未被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物体卡住。在处理紧线障碍时,不应跨在导线上方或在转角内侧,以防跑线引起伤害。

  4.2.4.6 当采用旧导线牵引新导线方法进行换线时,应监视新旧导线连接处不被滑轮、树枝等到卡住,以免将电杆拽倒。

  4.2.5 撤线、撤杆

  4.2.5.1 在涉及停电工作或所交叉跨越的线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2.5.2 应按耐张段撤除旧线。登杆前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如叉杆或临时接线。先撤直线杆两边村导线,后撤中间相导线,以避免产生交叉扭矩。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撤旧线。与撤线无关人员应撤到倒杆距离之外。

  4.2.5.3 撤杆前应拆除构件。登杆前应检查;临时加固措施是否完好。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破坏性倒杆。

  4.2.5.4 用吊车拨杆时,应将起重绳索系牢于电杆重心以上部位,确认起重臂上方及附近无任何带电设备,起拨时密切注意吊车的稳定。

  4.2.6 装卸和运输电杆

  4.2.6.1 装运电杆时应码放整齐,不得超载。分散卸车时每次均重新绑扎牢固方可继续运输,避免电杆滚动伤人。

  4.2.6.2 卸车时应由专人指挥,不得使电杆自由滚动下滑,应有有效制动措施。

  4.2.6.3 用绳索牵引电杆上山下山时,应将电杆绑扎牢固,并应避免磨损绳索。电杆经过的路线下方向和两侧5米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

  4.2.6.4 人力扛抬电杆时,必须步调一致,同起同落,轻抬轻放。

  4.2.6.5 用人力车分散运杆时,应尽量降低重心,并应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伤人。

  4.3 配电台架工程

  4.3.1 配电台架上的工作属高处作业,应遵守本措施有关“杆上工作”的规定,并杜绝习惯性违章(如不系统安全带等)。近电作业应办理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实施安全措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

  4.3.2 配电变压器的安装(更换)应严格遵守各项工艺要求。起重前应确认承重架构、起重缆绳牢固可靠。使用吊车应严防碰触上方及附近架构或设备,保护与带电导体的安全检查距离。

  4.3.3 配电变压器底部距地面净空不得小于2.5米,其间不得安装有助于攀援的设备或架构。

  4.3.4 与小容量配电变压器配用的配电箱(柜)的箱体应可靠接地,并采取防雨防漏措施。

  4.3.5 不符合上项要求的应进行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在高低压带电部分加装绝缘护套等到措施,亦可按照落地安装的变压器处理。

  5 附则

  5.1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5.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10

  1 定位放线测量制度要点:

  定位放线测量工作必需要有书面记录,必须由业主提供原始标高及作标点,并现场交接。定位放线测量工作须施工员、质检员、测量员共同执行,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复核,并将结果交业主监理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不得进行施工。定位坐标点要长期保存,直至交工后一年保修期完成,工程完工后重要坐标点要移交业主。并配合业主进行定位验收。

  2 隐蔽验收制度要点:

  隐蔽验收工程应由施工班组及施工员先自行检查,认为合格后,方可通知质检员核检。再请业主代表、监理代表共同进行检查隐蔽。重要部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参加,隐蔽工程应真实、可靠,数据清楚的反映隐蔽工程实际,隐蔽工程内容由施工员认真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检员审签,后交建设单位及质监人员签认,方可进行隐蔽作业,隐蔽工程签认应及时办理。

  3 技术复核制度要点:

  重要部位技术复核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在技术复核工作时,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技术复核工作应由施工员组织,质检员、班组长参加,结合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进行。交接班负责人即班组长应认真填写该项工作质量及实际工程施工质量。资料员要收集归档。

  4 成品半成品登记制度要点:

  施工所需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按计划进行,进入施工现场均应由现场材料员登记验收,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注明规格、数量、进场日期等要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质检员应组织物检工作。取样员按材料品种分批将成品、半成品、复检和材料试验报告单整理归类,与施工员配合编制工程档案。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检查审核。

  5 原材料混凝土砂浆试件取样:

  原材料试件、混凝土试件、砂浆试件应由按管理制度统一安排专人配合取样员取样,取样员应负责编号、归档资料交资料员保管,混凝土砂浆试块要按照'规范'要求制做,确实保证试件所反映数据真实可靠并具有现场代表性。

  6 质量检查制度执行:

  按公司质量检查制度总工室和工程部组织有关科室每月一次,项目经理率项目部有关人员每周一次,进行职责范围内质量工作、技术工作检查。促进强化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认真复查,对于在质量工作中做出成绩的给予表扬、奖励。全司将检查情况发内部通报,以加强互相交流达到共同提高目的.。

  7 样板引路制度执行:

  每个工序分项工程或工种正式施工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工序和分项工程,都要在大面积开始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施工操作要注意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及工序的标准化操作,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艺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

  8 执行施工挂牌制度:

  施工现场执行操作挂牌制,主要工作如钢筋、混凝土、模板、砌砖、抹灰等,施工过程中要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出相应的图文记录,因现场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 贯彻技术交底制度:

  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的技术交底,施工员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操作人的技术交底,各级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并由技术负责珍审定执行。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11

  1、施工工地现场文明施工事关企业形象,每一个员工都要从我做起,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2、工地现场显著位置悬挂《施工安全守则》《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上岗者需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工艺质量和材料规范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优良,进度符合要求。

  4、上岗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条例》,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5、现场原材料必须分门别类码放整齐,专人下料,合理用材提高材料利用率。

  6、搞好现场文明卫生工作,严禁有非施工垃圾存在。每天必须清扫施工现场。

  7、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成品的保护。

  8、施工现场严禁赌博;严禁打架斗殴;严禁私拿他人财物。

  9、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要保持卫生间干净整洁。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12

  1、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责任制悬挂在办公室的醒目位置,以便于建设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其执行情况。其内容应包括: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工种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施工现场的安全组织

  a、一般工程的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1)平面布置

  1)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各种管道、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所),主要机械设备位置及工地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工程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2)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或称'公告')、安全纪律(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使进入该工地的人,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的忠告。

  3)工地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进行计算,其设置不得防碍交通和影响工地周围环境。排水沟还应经常清理疏浚,保持畅通。

  (2)道路运输

  1)工地的人行道、车行道应坚实平坦,保持畅通。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的道路连通。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叉点。频繁的交叉处,必须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设临时交通指挥(指挥人员或指挥信号)。

  2)工地通道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挖时,有关部门应事先协调,统一规划。

  (3)材料堆放

  1)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严禁靠近场地围护栅栏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且其间距在50cm以上,两关空间应予封闭,防止有人入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2)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和余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并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再分类集中堆放。

  3)油漆及其稀释剂和其他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沥青应放置干燥、通气的场所。

  (4)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5)安全标牌

  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b、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①特殊工程系指工程本身的特殊或工程所在区域的特殊性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有的是整体工程属于特殊工程施工现场,也有的仅是分部分项工程属于特殊工程施工现场。

  ②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除一般工程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根据特殊工程的性质、施工特点、要求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基本要求是:

  1)编制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2)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周围要设置围护,要有出入制度并设门卫(值班人员)。

  3)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认真做好安全日记。

  4)对于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检测和设置监护。如在容器内、地下室,特别是防水、反腐蚀涂料、油漆、爆破、吊装拆除工程和滑模施工等。

  5)施工现场应设医务室或派医务人员。

  6)要备有灭火、防爆炸等器材物资。

  c、防火

  ①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②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③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的规定:

  1)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线空线路下方,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2)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

  3)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同时门必须向外开。

  4)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5)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6)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

  7)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8)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

  d、防爆

  ①爆炸的发生都必须具备一定的备件,例如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汽或可燃性粉尘,在达到一定的浓度或压力时与空气混合,遇到火源等就会造成爆炸。

  ②建筑施工现场做好防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对于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2)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3)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4)要向操作者及其有关人员,作好安全交底。

  3、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①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应视工地的大小设置安全专(兼)职人员或安全机构。

  ②成立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③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用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④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⑤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⑥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

  ⑦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4、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①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挖土方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地桩,以防土方塌方。

  2)脚手架、吊篮、工具式脚手架等选用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3)高处作业的`上下安全通道。

  4)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

  5)对施工用的电梯、井架(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搭设要求,稳定性、安全装置等的要求和措施。

  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

  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置。

  8)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设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采取的防护措施。

  9)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

  10)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

  ②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应编制单项的安全措施。如,爆破、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各种特殊架设作业、高层脚手架、井架和拆除工程等,必须编制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

  ③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就是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种突发性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的措施。一般建筑工程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安全措施。其主要内容是:

  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地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时间工作,严格控制工作加班加点,高处作业工人的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对在容器内和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要采取措施,搞好通风和降温。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要经常洒水降温。 对高温、高处作业的工人,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作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高温和高处作业岗位。要及时供应人合乎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要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工地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和血压较高的工人身体情况的变化。及时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的急救药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的工作。

  a、防触电。电源线不得使用裸体导线和塑料线,不得沿地面敷设。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电器布置符合规定,电器元件不应破损,严禁带电明露。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使用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工地临时照明灯、标志灯,其电压不超过36v。电气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b、防雷击。高出建筑物的塔吊、井字架、龙门架、脚手架等应安装避雷装置。

  c、防坍塌。搞好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陷倾斜。坑、槽、沟两边要放足边坡,危险部位要另外加支掌,搞好排水工作,一经发现紧急情况,应马上停止土方施工。

  3)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应做好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的工作。

  a、凡参加冬季施工作业的工人,都应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

  b、烧蒸汽锅炉人员必须要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司炉证后才能独立作业。烧热水锅炉的也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c、安装的采暖炉,必须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d、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应停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e、搞好防滑措施。通道防滑条损坏的要及时修补,对斜道、通行道、爬梯等作业面上的霜冻、冰块、积雪要及时清除。

  f、加强用火申请和管理,遵守消防规定,防止火灾发生。

  g、现场脚手架、安全网,暂设电气工程、土方、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5、安全生产教育

  1)目部对新进场的工人和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2)电工、焊工、架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和各种机动车车辆司机等特殊工人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要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4)当前的安全情况和有关法规;

  5)事故的经验和教训。

  6、安全生产检查

  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

  隐患处理: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进行登记,同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按'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并要进行复查。

  7、伤亡事故的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发生重伤或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用快速方法分别报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

  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并按下列步骤进行:

  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组织调查组;

  3)现场勘查(做出笔录、现场拍照、现场绘图);

  4)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5)根据对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6)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13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14

  为了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1.职责分工

  ⒈⒈业主授权派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⒈⒉工程施工(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签证。

  ⒉ 签证工作内容

  2.1.基础开挖到满足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2.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作内容。

  2.4.甲方指挥失误造成乙方材料人工的签证。

  2.5.乙方施工失误,经甲乙双方口头或书面协调整改的,乙方出具的技术核定签证。

  2.6.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方予以确认的。

  2.7.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3.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3.1.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4.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4.1.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4.2.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甲方预算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顺延一个星期,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4.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签证单需要设计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签字盖章,乙方负责办理。

  4.4.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5.现场签证程序

  5.1.乙方应向监理单位提出签证申请,由监理通知甲方。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预算、测量签字确认。

  5.2.乙方填写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及存档以备作为结算依据。

  6.现场签证结算方式

  6.1.单位施工单位分三个阶段分别办理签证结算。即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和安装及装修部分。每个阶段在正式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由甲方组织验收签证,否则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合同规定拨付款。

  6.2.外网、景观及零星工程合同签证的,每月10日前必须将签证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由甲方组织验收签证逾期停付合同工程款。

  7.签证的效力

  7.1.工程予决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签证文件,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认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7.2.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预算、测量等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与费用由甲方承担。

  7.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8.例外处置

  8.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组织签证确认。由乙方未能在48小时提出书面文件或放弃让甲方签证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8.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9.所有现场签证、签字、认可,拨(借)工程款于意图

  总经理

  副总兼总经理助理

  财务部

  工程部经理

  预算部

  专业负责工程师

  专业负责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负责人

  10.所有程序由施工单位申请,级级审核,一级一级向上报,在没特殊情况下不可越级上报。

  11.本办法自行文直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统一解释。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15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条例和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定防火重点及部位,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指定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3、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遵守防火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照项目法施工规定,实行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做好一个施工现场多家队伍施工的协调工作。对土建、安装、装饰三方的交叉作业事先要对各方负责人进行防火交底坚决做到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关器具。安装和高级装饰人员进行工作必须携带小型灭火器。

  5、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做得好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质奖励,不重视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并且与经济利益、评职称、升职挂钩。

  6、为实行规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确消防责任人,全面实行挂牌负责制,各防火区域要悬挂醒目的禁火标志,提示大家自觉防火。

  7、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技能,熟悉灭火器性能,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保证性能良好。

  8、高层建筑必须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

  9、对于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行为的,依据消防、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功率超过200w灯具,宿舍应做到人走灯息,禁止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0、搞好消防培训,熟悉灭火方案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按计划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按时实战演练

  11、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使用规定及保养措施

  12、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标明消防器材和消防水位置及防火重点部位和目标。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0-09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1-08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03-2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06-15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04-24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0-27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04-2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04-03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