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机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3 13:44:4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机构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机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机构管理制度

安全机构管理制度1

  一、为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公司总经理为副主任、企业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外聘工程队负责人、职工代表等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由此构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以文件形式下发,明确安委会成员名单,日常的具体工作由安全科负责实施。

  三、当人事调整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调整安委会成员,安委会成员的任命由安委会主任以书面形式签署下达任命书并由接受任命的人员签字。

  四、安委会主任负责组织召开安委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并以文件眄达会议纪要。

  五、公司总经理任命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公司安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任命尾矿库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应对公司安全负责人、尾矿库负责人、安全科长等人员实施书面任命。

  六、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学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标准化系统内部评审人员培训、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事故、事件调查技术培训。。

  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参加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八、采选车间设置安全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九、企业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高危行业应接有关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5、有关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

  十、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或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相关记录

  1、《任命书》

  2、《资格证书》

安全机构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确保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

  3、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

  4、内容与要求

  4.1安委会

  4.1.1公司根据自身的状况和需求,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公司安全管理委员:

  4.1.2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立应以文件形式对外公布

  4.1.3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均应书面任命。

  4.1.4委员会成员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4.1.5委员会中包括若干名员工代表、工会人员和技术人员。

  4.1.6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发展方案,布置新的工作要求,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主任签发。会议纪要包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等。

  4.2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2.1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19条规定,需要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2.2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成立应以文件形式对外公布,并且该部门应该独立设置,与生产部及其他职能部门为同级部门,专管安全。

  4.2.3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该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由公司书面任命。

  4.2.4当由于实际需要安全管理人员有变动时,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及时对任命进行更改。

  5、相关文件

  5.1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文件

  5.2安监部成立文件

  5.3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6、其他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机构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四)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1.1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

  1.2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的副总经理等高管任副主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负责分管责任,公司总经理委托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主管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委会的组成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主管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安全管理人员

  成员:生产安全处处长、行政人事处处长、设备保全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制造分厂厂长、水泥分厂厂长、销售处处长、质控处处长、供应处处长、职工代表

  1.3安委会职责:

  1.3.1审查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

  1.3.2审查公司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

  1.3.3审查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1.3.4研究和审定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1.3.5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

  1.3.6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1.3.7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1.3.8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3.9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1.3.10其他方面。

  2、公司设立生产安全处

  2.1生产安全处在是安委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管领导为公司主管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

  3生产安全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3.1监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3.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3.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3.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3.6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3.7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3.8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3.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3.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安委会

  1.1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1.2组织开展重要的安全检查和活动。

  1.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定解决方案。

  1.4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生产技术处

  2.1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2.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与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隐患;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2.4配合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学习、培训。

  2.5监督现场的作业安全,在责任范围内签发危险作业许可。

  2.6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2.7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教育。

  2.8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2.9监督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组织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年检工作。

  2.10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和复审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2.11开展职责范围内和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记录

  1、《安委会成立或调整文件》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3、《安委会会议记录》

安全机构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的任命。

  三、职责

  总经理负责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

  四、内容与要求

  (一)、安全机构的设置

  1、公司根据自身的状况和需求,设立符合下列要求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副组长、成员均应书面任命,并明确其相应职责。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包括安全部员工及各部门兼职安全员等。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发展方案,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组长签发。会议纪要包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等。

  2、、成立安全部

  1)由公司总经理确定并发文成立安全部,并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简称安全员)人员。其他部门按规定由部门负责人专兼任或挑选安全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员,应由不低于中专或等同中专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安全培训,持安全资格证上岗者。

  (二)、人员的任命

  下列职位人员必须书面任命

  1)安全员(专职)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4)应急救援队人员

  上述被任命的人员接受相关的培训,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

  (三)、权限和职责

  1、公司在成立各个安全组织机构时,就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

  2、公司在任命各位安全管理人员时,同样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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