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5 21:27:4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5篇)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会计行为,加强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小企业。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系

  第三条小企业财务负责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在公司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职责。

  第四条小企业财务负责人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财务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2、组织参与制定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成本计划、信贷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并监督贯彻执行。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各项资金的核定工作,参与生产经营管理预测、决策和业绩评价。

  4、参与拟定或审核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

  5、负责向公司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报告财务状况和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报告。

  6、负责编制每月资金收支计划。负责各项资金的调度审核事项,并负责审核各项资金支付手续。

  7、负责各项税收的申报审核。

  8、组织财务会计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负责财务会计人员的考核。

  第三章财务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现金、银行日记账的核算。

  2、负责主管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明细的核算。

  3、负责销售业务往来结算及明细核算。

  4、负责销售发票的`购买、保管、发票的收、发结存的计算管理。

  5、负责销售发票的审核。

  6、负责销项税额和税金及附加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7、负责销售成本的结转及财务处理。

  8、负责营业费用的管理及核算。

  9、负责利润的计算和结转事项。

  10、负责应交税金的计算、申报、缴纳等事项。

  11、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并报财务副总审批。

  12、会计档案的管理。

  13、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及利润完成情况分析报告。

  第六条出纳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如下

  (1)根据会计审核无误的付款凭证办理现金的支付。

  (2)所有支出凭证必须经经办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董事长审批、会计人员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姓名与印章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先查询确认无误后方能支付。

  (3)支付款项必须由领款人在凭证上签字盖章。

  (4)现金出纳工作不得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因故需要离开岗位时;须由财务部经理指派他人代管,但要办理交接手续。

  (5)各种专用章、有价证券、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随意交给他人。财务专

  用章与法人预留签章需分开保管。

  (6)预付、暂付款项,要根据合同和核准文件,由经办人填审批表,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方可支付款项。

  (7)对现金及有价证券收、付、保管要尽职尽责,如因疏忽职守而使公司蒙受损失时,要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各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

  财务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可按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进行安排工作,但出纳岗位必须是专职,不能兼任会计档案、稽核及其他会计岗位的工作。

  第四章负责

  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起草,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批之日起实行。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

  一、 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 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 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 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 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 应尽快解决。

  8 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 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 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 内部牵制:

  1、 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 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 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3

  摘要: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其不仅是能反映出企业成本、盈利的具体情况,还能为企业的各项投资活动、生产经营活动提供重要的数据信息,其重要程度可谓是企业的命脉所在。但这些财务管理手段、方法等所有的活动,都离不开财务制度的规范、监督作用,本文我们将从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的重要性、必须性入手,对企业如何进行内部财务制度设计进行探讨研究,以期有效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企业;财务制度;设计研究;财务管理;标注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越发激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都在进行内部建设,以提高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然而完善的财务制度是企业开展一切市场活动、管理活动的基本前提。财务制度是财务管理的基础和标准,是确保企业财务管理能有效实施和执行的基础,本文,我们将就如何进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研究进行探讨。

  一、关于企业内部财务制度

  (一)含义

  谓财务制度,是指企业为了更好地实施经营管理活动,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财会制度订立的对财务工作行为、工作方法起规范、指导作用的规章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在企业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优化管理”、“管制约束”和“激励引导”作用。

  (二)特征

  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主要有5方面的特征:(1)明确了企业内部财务主体的范围,对财务管理等级、企业内部各部门与财务部之间的关系、以及企业合作经营、采购等各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进行了明确;(2)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财务工作内容,确定岗位,并且明确了财务内部管不同管理者的岗位职责;(3)明确了企业内部财务战略及政策、要求,确定了具体管理内容、方法、流程;(4)确定了财务管理与内部其他责任部门、相关单位、分公司子公司等单位之间的关系;(5)对企业未来的财务规划和环境变化带来的经营方式的分析判定。

  (三)主要内容

  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并非是某一个制度,而是一个财务系统,其包含内容非常多:有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资本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财务人员行为管理制度,还有:财务计算制度、财务计划制度、财务控制制度、财务考评制度、财务监查制度等等,总的来说财务制度的制定,应从三个阶段入手考虑:(1)管理职能;(2)管理对象;(3)管理阶段。

  二、进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的必要性和最终目标

  (一)进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的必要性

  企业通过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使企业财务工作的内容、要求变得规范化、文件化,这样一来,能促使企业内部财务工作、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标准,从管理角度来看,企业也只有设计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才能更好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内部财务制度设计的目标

  企业内部财务制度设计的目标主要在于能规范企业内部各种财务活动,做到规范化管理,使整个企业的`财务工作能支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总的来说,进行企业内部财务制度设计主要目的有几方面:(1)更好的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2)实现企业标准化管理,有效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3)规范财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行为,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三、企业内部财务制度设计的原则

  (一)权、责、利三者结合的原则

  企业财务关系会涉及企业生产经一个的方方面面,因此要做好财务管理,首先是要找到权、则、利三者的均衡结合。首先,要对权力进行划分,其次有权利就要有需要承担的责任,要将企业中各部门的责任进行划分;再次,做好责任与利益的结合,要在财务责任中将物质利益充分地体现出来,使投资者、经营者、企业生产服务者都能在对自身物质利益的追求的激励下,充分调动积极性,有效提高生产。

  (二)稳定性与连续性相结合原则

  制度是死的,但企业是活的,任何制度不可能一直不变,而是需要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的,但对于管理来说,任何发文都不能变化频率太高,否则会出现“朝令夕改”的不良影响。因此,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也是一样,我们要随着企业经营情况对财务制度进行调整,但根本还是要做到求稳和连续,对于正确的要始终坚持下去,对于已经跟不上企业发展脚步的,则要及时调整。

  (三)坚持与企业实际和管理需求结合的原则

  制度的制定是与企业实际生产需求相关的,是来源于企业本身的管理需求的,企业之间的生产方式、管理方式、规模情况、产品情况都是不同的,其财务活动也会存在差异,因此,我们在制定财务制度时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需求和生产经营的特点进行充分考虑,真正找到能符合自身企业财务管理需求的管理制度。

  (四)效益最大化原则

  企业要生存管理,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就必须要考虑到利益最大化的问题,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也是一样的,要确保其能实施,并且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因此,我们在进行制度设计时,首先要简单清晰,有可操作性,要先寻求到设计、运行成本、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要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且符合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科学的制定财务制度,以最低的设计成本来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以实现利益最大化。

  (五)要与财务规定、规律相结合

  一方面,任何制度都必须是站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来的,财务制度也是一样,其内容原则必须与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法律一致的,财务制度也一样,首先是必须不能与国家法律相悖,必须要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另一方面,任何事物存在都是有自己的客观规律的,因此,财务制度设计时我们也必须尊重财务管理的系统性和规律性。

  四、企业内部财务制度设计

  (一)设计流程

  进行财务制度设计,一般需要几个阶段:(1)准备阶段,这一阶段主要要对财务工作内容、人员情况、需求等相关业务活动信息进行资料收集,并对制度设计人员及其工作内容、时间安排进行明确;(2)草案拟定,这一阶段则是将第一阶段收集的信息进行梳理,参考各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草案拟定;(3)修订发文,这一阶段主要在于征集各部门意见,在探讨后修改定稿;(4)试运行阶段,永远没有完美的制度,制度必然会有瑕疵和漏洞的,因此,在发文后是需要试运行半年到一年,在试运行期间进行具体问题的分析;(5)定稿发文,在试运行结束后,若无运行成本、经济效益的问题,则发文进行贯彻归档。

  (二)设计方法

  不同的制度设计方法也是不同的,总之应考虑到企业实际的人、财、物、信息等各个方面,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进行制度设计。一般而言,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常用的方法有三种:(1)比较分析法(又称文献法),即把其他公司、地区、阶段的不同的财务制度收集进行比较,这样能吸取别人的成功经验,从中取长补短的寻找对自己有利的地方,这种方法的实用性非常强。(2)系统分析法,即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提高企业效益为目标,将其他的围绕着这一中心和目标的所有财务、资产相关的工作活动归纳到一起进行综合考虑分析,在保证企业利益的同时,平衡国家、财务部员工、企业内各部门几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实现“共赢”为目标来进行制度设计,以保证制度的协调性、稳定性和正确性。(3)实地调查法,则是制度设计人员通过访谈、提问、找专家、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实地调查、取样,实地调查法用得比较多的是在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和第四阶段(试运行阶段),需要注意的是,实地调查的方法很多,不同方法适用不同的人员,但在这过程中的批评性意见和建设性意见是要引起重视度关键。

  五、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不仅规范着财务人员的行为,还激励着内部员工的工作激情,并且还为企业的投资、发展活动提供可参考的指导性建议。这就需要我们在进行相关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时从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自身情况、员工的心理状态等三方面进行考虑,最后运用科学的方法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需求的制度,以帮助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使得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获得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阿梅.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研究[J].科技与企业,20xx(9).

  [2]王增齐.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研究[J].商场现代化,20xx(20).

  [3]韦仁开.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J].合作经济与科技,20xx(15).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门是财务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分为六大类,包括会计档案管理、年度报告及审计资料管理、资金档案管理、预算档案管理、日常往来文件、决议档案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其中每部分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类。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的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

  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它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附表、附注和文字说明,其它财务报告。

  4.其它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余额调节表、其它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四条每月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专人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档案依据分类,分别保存,凭证按月整理保存,次年初将本年账簿存档。

  第五条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档案柜由专人负责分类整理,档案柜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六条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按公司借阅审批流程,经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凭证上涂画,不得拆封、抽换会计档案。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设置会计档案查阅登记清册,及时登记查阅人或者复制人的姓名、部门、日期、查阅内容、归还日期等。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类。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条对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的会计档案名称、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集团总裁、财务总监在会计档案销毁册上签署意见。

  3.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销毁会计档案,财务总监与董事长办公室人员共同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公司总裁。

  第十二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独立抽出立卷,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为止。

  第十三条计算机电子财务文档,原则上应当打印出书面会计档案进行保存,同时刻录成光盘进行备份保管。

  第十四条公司分立,会计档案由分立后的一方统一保管,另一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有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移交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法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公司合并,原单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第十六条公司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财务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三章年度会计报告及审计资料管理

  第十八条年度资料包括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这些报表及资料应依据时间、类别分别由专人保管。

  第十九条年终报告、审计、验资报告应长期保存,分别装订,注明名称、日期等。如公司内部单位或股东等需要查阅或复制,

  第二十条年度报告及审计资料原则上不予外借。需经公司借阅审批流程批准,资料保管人需记录发放或借出时间、姓名、部门、数量等,并由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四章资金类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资金类档案包括资金日报、资金周报、资金计划,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资金台账、融资台账、员工薪酬信息等方面。

  第二十二条资金类档案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分类保管。

  第二十三条融资台账信息记录须完整,因融资业务而签定的合同及协议必须将原件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资金类档案的管理应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第五章预算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预算档案包含月度、季度、年度预算与年度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等,涉及收入、成本、费用及资本性支出等方面。

  第二十六条预算档案按年度分类保管。年度预算应永久保存。

  第六章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决议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分为内部往来财务文件及外部财务文件两大类。其中内部往来财务文件包括各子公司、各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发放的文件,包括“内部请示报告”、“内部通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外部文件包括公司同外单位之间的所有国、、内外往来文件。

  第二十八条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应依据内容进行分类保存,如内部规章制度,审计往来文件等等;外部往来财务文件应依据往来单位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九条公司内部往来财务文件或外部财务文件亦需依据时间顺序存档,以年度为限,以前年度档案需另行存放。

  第七章合同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依据集团合同管理规定建立合同台账,进行合同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按合同性质进行分类保存,编制合同清单,每季度清理一次,如有遗失、毁损,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可在财务部门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借出查阅,须按公司借阅审批流程,经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以影印件借出。

  第三十三条合同文档须指派专人负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经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5

  一、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存在问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思想较为落后

  中小企业管理中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统一,这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尤其是一些个体或者私营的中小企业中,企业中存在着十分严重的集权现象,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不够规范和明了,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存在着越权的行为,对财务的监控不够严格,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不高等一些问题,这些都与财务管理思想的落后有着重要的关系。

  (二)中小企业很难进行融资

  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最大的一个难题就是很那找到合适的担保,融资较为困难。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第一,中小企业在融资时存在的风险要比大型企业大,融资需要较高的成本,其负债率十分高,这对企业的信用等级产生着很大的影响;第二,目前我国的一些相关政策,对于国有大型企业照顾较多,享受的优惠也较多,这就使得中小型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很难进行借助相关的优惠政策进行融资;第三,目前的我国中小型企业中,以个体和私营企业为主,而银行对大型国有企业较为重视,对这些小的私人企业没有太大的兴趣,在为其服务时积极性不高,影响着中小企业的融资;最后,在我国,为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服务的部门和机构相对较少,使得中小企业在融资时很难获取有效的帮助和担保,造成融资的困难。

  (三)中小企业的投资能力不强

  在企业中,投资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理财手段,在我国的中小型企业中,其投资能力还不强,在投资时较为随意和盲目,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首先中小企业在投资时资金不足,银行的贷款利率有很高,这在无形中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困难,使得其不敢轻易去投资;其次,中小企业在投资的过程中,重注较多的是短时间内的利益。我国中小企业本身的资金实力不强,主要是通过向银行贷款来维持企业的发展,这就使得进行投资时的风险增大,更加追求投资的短期收益;最后,中小企业在投资时不够谨慎,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很难找准市场发展的方向,对一些高风险的行业进行投资,以求获得高收益,这给财务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进入二十一世纪,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这就需要对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改变,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以往传统的"家长制"的财务管理方式,对企业内部制度的平衡造成了危害,使得财务管理制度不能与企业组织结构、管理经营理念等形成有效的统一,制约着企业的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在资产结构、成本管理、负债率控制和现金流向管理方面都要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要根据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面临的实际情况对其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使得其与企业活动的其它方面达到有效的统一,协调发展,使得企业能够健康的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更新管理观念和模式,提高员工素质,做好对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

  虽然财会工作的对象是企业的资金,工作的内容是对资金的使用、筹集、投放和分配等等,但是这些活动都受到相关人员的支配。要全面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使其熟练地掌握先关知识,这样才能确保企业能获得较好的效益。但是在如今的我国中小型企业中,企业员工的`素质普遍不高,相关财务人员的素质达不到标准,普遍采用家族式的管理,没有对财务管理制度给予足够的重视,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不够清晰。要想使这个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要加强对在岗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同时还要加强对企业全体员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文化水平和管理素质,为企业的发展献言献策,这样才能够有效的改变企业原有的管理观念和模式,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

  1、明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企业中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进行有效的监管。在企业内部要落实和执行好职务分离制度和授权批准制度。在具体的财务活动中,以业务的实际情况为基础,规划授权批准的程序和范围,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企业员工的行为进行约束,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授权就不能开展有关的业务;在对经济业务进行处理时,要严格执行职务分离制度,将业务涉及到的所有职责进行划分,不能将其分配给同一个人,让有关人员之间进行有效的相互监督和检查,避免在工作中出现错误和违规行为;在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中,对每个人和每个部门的权利和职责进行明确的划分,相互之间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从整体上使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内部的资金管理体制。资金是一个企业的命脉,是企业进行财务活动的基础和前提。但是资金的多少不决定着一个企业的成败,一个成功的企业定是能够对企业现有资金进行科学的配置,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为了使企业的资金使用率得到提高,要做好以下几点:首先,对资金的有效需求量进行准确的核定,在对事前和事中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控制时可以依靠资金预算编制,从而确保资金的正常使用;其次,做好对资金使用的分析,对资金的流入和流出进行有效的控制,做好对资金的管理,明确相关责任人的具体责任,使企业的高层掌握资金使用的决策权;最后,强化对资金审批制度的管理,要根据资金的具体情况,有步骤的确定有关的审批人,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

  (三)对本企业多出的理财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有效的理财策略,最大程度上的避免风险

  企业的正常发展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实施受理财环境的影响很大。企业的任何财务活动都是在特定的财务环境中开展的,财务环境对企业财务活动有一定的制约作用,理财环境的改变会导致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出现变化,影响着财务活动的有效进行。目前对财务活动产生较大影响的理财环境主要有经济、金融和法律环境等。企业在经营和投资时所用的资金大部分来自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所以,金融环境对企业的财务活动的影响最为显著。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上三个环境的变化,会对企业的资金运转、投资和筹资产生直接的影响。这就要求财务人员,要对经济、金融、法律方面的知识有充分的了解,从整体上把握三者的发展趋势。由于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这就要求财务人员更要做好对理财环境的研究,在环境变化中做好企业的财务工作,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使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严肃财务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财务管理。

  3、责任人:

  总经理、财务部经理。

  4、正文:

  4.1总则

  4.1.1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的有关财经纪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4.1.2本制度包括董事会、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财务部门工作职责、会计核算原则、资金管理、结算账款管理、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营业收入及营业外收支管理、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公布、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及附则。

  4.2董事会财务管理职责

  4.2.1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控制投资规模和方向,审核公司重大资产处理。

  4.2.2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2.3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可行性研发项目。

  4.2.4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财务事项。

  4.3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

  4.3.1遵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税收、金融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组织好生产经营,力争股东资产保值增值。

  4.3.2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对公司保存和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担负责任。

  4.3.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督促财务部门配合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4.3.4总经理对公司财务预算全面负责,审核财务预算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预算,年度终了向董事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决算情况对预算执行单位进行考核。

  4.4财务部门工作职责

  4.4.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财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4.4.2编制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并实施财务控制。

  4.4.2.1财务预算按年度编制,包括业务预算(采购、销售、生产、期间费用等)、资本预算(固定资产投资、权益性资本投资、债券投资等)和筹资预算。

  4.4.2.2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负责作出财务决算,上报总经理。

  4.4.2.3财务部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查、报告、监督执行等具体工作,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实施财务控制。各职能部门及各业务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4.4.3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4.4.4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严格审查每笔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对不符合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要坚持原则,拒绝支付;

  4.4.5财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和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对取得的原始凭证,要认真审核,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记载有关账簿;

  4.4.6财务人员要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4.4.7财务经理应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加强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准确掌握公司资金分布及资金需求动态,搞好资金平衡调度,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4.8按月及时、准确、真实地编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向外报送财务报表;

  4.4.9做好每月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分析工作,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为公司决策提供财务依据。

  4.5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4.5.1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5.2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按应收款项的3‰计提,如需计提特别坏账,应由董事会审批决定。

  4.5.3存货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

  4.5.4公司的对外投资控股权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控股权在20%以上(含20%)的,采用权益法核算。股权在50%以上或根据重要性原则对具有实际控股权的要合并报表。

  4.6资金的管理

  4.6.1现金的管理

  4.6.1.1公司出纳与会计的职责必须分开,不能由一人兼任;

  4.6.1.2公司的一切现金收支必须归集到财务部门核算和管理,各项支出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现金收入后及时送存银行,严禁坐支现金和白条抵库;

  4.6.1.3公司库存现金一般不得超过5000元,现金出纳员要确保库存现金每日账实相符;

  4.6.1.4每次提取备用金1万元以内(含1万元)须由财务经理批准;超过1万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银行存款的管理

  4.6.2.1遵循国家关于银行结算的有关规章制度;

  4.6.2.2新增银行账户必须事前由财务部经理提出申请,由主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开设;

  4.6.2.3公司设立的银行账户只限于基本帐户和一般帐户,专用帐户用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资金结算及资金调拨;

  4.6.2.4正常业务支出的支票领用,都必须有经核准的发票或其他必要的凭证,支票上必须有金额且与应付凭证金额一致,所有已经签发的支票,应于当日及时记入银行存款日记账中,并定期与应付款或其他总分类账借方进行核对,每次支票领用金额1万元以内(含1万元)须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批准;超过1万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5开户银行间资金调拨需由经办人填制支票领用审批单,详细说明资金调拨的理由,经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批准;1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和调拨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6财务部对所有银行支出凭据应认真审核有关内容,严格执行经办人、审批人“双签字”制度,做到单证齐全、手续完备;

  4.6.2.7公司的.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一律由财务部统一向银行购买、统一保管、统一发放,发放时必须做好完整的领用、注销记录;对领用期限超过十天以上的,应及时查明原因,督促经办人员及时注销。作废银行支票必须注明“作废”字样单独保管;

  4.6.2.8银行票据一般不得背书转让,如有特殊需要,背书必须由专人进行登记,由财务经理提出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6.2.9财务部必须加强银行未达账项的管理;银行调节表应于月度终了后十日内编出,并积极予以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4.6.3银行贷款及融资的管理

  4.6.3.1银行贷款卡必须由财务经理保管,如需办理贷款、还款手续,经办人应要求银行逐笔登记、注销,财务经理及时检查并与银行进行核对;

  4.6.3.2银行贷款按公司规定的筹资权限实行逐笔审批制度,所有贷款由财务经理提出申请,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并逐月报董事会备案;

  4.6.3.3所有对外融资一律由董事会批准;

  4.6.3.4无特殊情况,公司一般不得对外担保,如确需,公司必须要充分了解对方单位的资信,经济效益及偿债能力等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

  4.7结算账款的管理

  4.7.1认真审核结算单据,检查结算手续是否完备、真实,单据是否齐全。对于未认真核实而造成的多付或重付款项,应立即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7.2财务部应对有关业务单位的往来结算账款定期进行核对和清理工作,所有往来户由财务部与业务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并编制“往来账户调整表”;财务部每年不定期与终端客户直接核对至少一次。

  4.7.3发生采购时,由经办人员提出采购申请,由主管副总签字审核批准:采购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报总经理批准。

  4.7.4公司确认发生坏账时,必须由经办人员提出书面申请,认真查找原因,分清责任,经财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发生1万元以上的坏账损失时,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

  4.8固定资产及其它资产管理

  4.8.1500元以上的资产称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取得按原始价值计价。

  4.8.2固定资产折旧原则上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为其原值的3%。

  4.8.3固定资产的购置均须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8.4固定资产的处理包括购置、出售、报废、毁坏损失等(均为1万元以上)须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4.8.5固定资产应设置明细账核算,定期与行政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卡账和实物进行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

  4.8.6无形资产以历史成本或评估价值入账,并按收益期等额摊销计入成本;不能确定收益期的按5年摊销。

  4.9成本、费用的管理

  4.9.1财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合理计提有关费用。

  4.9.2发生的所有费用必须先由财务经理签署意见(单笔5000元以上的费用需报备主管副总),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行政文件规定的费用报销标准进行审核,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报销。

  4.9.3差旅费报销:按公司制定的《市场人员费用报销办法》执行。

  4.9.4财务部必须按收入与成本、费用相匹配的原则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如实反映本期损益。

  4.9.5研发费用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严格按预算执行。

  4.10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支的管理

  4.10.1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4.10.2公司应当合理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账,并及时结转相应的成本。发生销售退回、销售折让与折扣,应及时对有关销售科目予以调整。

  4.10.3营业外收入是指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及变卖收益、罚款收入、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及变卖损失,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因遭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非正常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款),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4.11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管理

  4.11.1公司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等项目构成。

  4.11.2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弥补不足的,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4.11.3公司纳税所得税以利润总额为基数。

  4.11.4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4.11.4.1弥补前五年的亏损;

  4.11.4.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4.11.4.3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

  4.11.4.4提取任意公积金,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4.11.4.5支付股东股利。

  4.11.5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经董事会批准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时,以转增后留存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少于注册资本25%为限。

  4.11.6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分配方案应经董事会批准。

  4.12财务报告的编制

  4.12.1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4.12.2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4.12.3年度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同时提供下一会计年度的预测报告。

  4.12.4财务报告的公布

  4.12.4.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在编制完成后15日内送交各股东。

  4.12.4.2公司于每月结束后15日内向董事会提交月结束财务报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向董事会提交季度财务报告、季度经营总结分析报告。该类财务文件包括库存清单、应收帐款、固定资产、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明细表等事项。

  4.13财务电算化管理

  4.13.1财务部电脑操作人员应按相应的权限操作会计软件,并定期与软件供应商联系,做好软件的系统维护工作。对于数据资料,在核对相符后,每日、每月要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4.13.2财务部门应严格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伪税控设备,实行发票和IC卡分人管理。开票工作必须由持证人员负责,其它人员严禁使用。

  4.13.3年度终了,由财务经理统一保管备份数据。

  4.14财务档案管理

  4.14.1公司必须保证财务档案的存放空间及安全可靠,财务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财务部应指定专人保管财务档案,建立健全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非本部门人员查阅档案,必须要征得总经理同意,档案保管人必须要做好登记工作。

  4.14.2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4.15财务数据、资料、方针均属公司重大机密,未经授权,各级人员不得对外公布,亦不得在公司内外传播。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7

  第一条总目标:

  加强管理,研究创新,扩大营业额,控制成本,创造利润。

  第二条各部门目标:

  1.贸易部:

  (1)充分消化现有产能。

  (2)利用现有市场,购销相关产品,扩大营业额。

  (3)销售费用的.控制(运输费用、报关费用、保险费用等)。

  (4)呆品处理。

  (5)外销成长率x%,年度外销金额x元。

  2.内销部:

  (1)估计内销产品销售数量,协调生产管理中心建立适当库存量。

  (2)建立内销销售网,扩大现有客户的采购规格及数量。

  (3)呆品处理。

  (4)内销成长率x%,年度内销金额x元。

  3.供应部:

  (1)建立机物料abc分类,实施重点控制。

  (2)建立各主要原物料安全库存量、经济采购量。选择优良供应厂商,商订长期采购合同;加强比价功能,降低采购价格。

  (3)降低平均库存量:a料x天,x磅。b料x天,x磅。机物料降低x%,x元。

  4.总务部人事科:

  (1)建立员工进用升迁、薪资考核奖惩的人事制度。

  (2)精简人事,控制管理费用。

  5.事业关系室:

  (1)建立人、物出入厂管理规则。

  (2)加强警卫勤务训练。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其资产全部归供销社社员所有,受法律保护,各级理事会依法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保护社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县联社对县直各企业、基层供销社实行主任、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主要经济指标实行逐年核定、分项考核、年终审计兑现。

  各企业应根据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内部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职责分明,奖惩严明。

  第三条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以及各项方针政策,决不允许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第二章资产经营管理

  第四条县联社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替社员监督管理好社有资产。

  基层供销社主任作为企业法人代表,直接对农民的合作社负责,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保证其经营管理的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接受县联社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社属企业的社有资产经营主体是县联社,县联社行使对社属企业管人、管事、管资产的权利,各企业的经理在县联社的授权下经营社有资产,要对社有资产合法权益负责。

  第六条各基层供销社、县直各单位对社有资产的承包、租赁、经营实行分层审批制。

  所有承包租赁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暗箱操作,造成社有资产流失。

  1—3年期(含三年)的资产承包、租赁合同由本级社务委员会决定并经职代会通过。

  4—5年(含五年)的资产承包、租赁合同,由县联社主任办公会议审批并备案;超过5年期以上的承包租赁合同,须由本单位提出方案和书面合同,由县联社常务会议审批并备案。

  第七条各基层供销社,县直各单位必须做好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设,健全资产登记手续,建立产权变更审批程序,加强资产增减变动、毁损报废处理的核算和管理。

  报废的固定资产及库存商品价值在10000元以上的必须由县联社审批在当期损益中核算。

  建立并登记产权变动和资产管理台帐,及时地记录和反映所有产权资产增减的品种、数量、结构和价值等全面的资料,同时要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经营管理者既有激励机制,又有约束机制。

  第八条企业为了盘活资产,凡涉及土地变更,资产处置等,必须按规定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值作为处置资产的价格依据,不得随意估价或低价出售。

  并将评估情况及时报告县联社。

  第九条为确保社有资产的安全,各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社有资产为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或抵押。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条对于企业的自身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新增固定资产。

  要对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认真预算,积极筹措资金,企业在征得发改、城建、规划、等部门的同意后,在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必须报县联社审批后,方可进行项目建设招投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和帐务处理,严格管理好资产。

  第十一条企业购买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报县联社审批,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第十二条企业现占用的土地属国家划拨的土地,拍卖、出让应按国家土地政策执行,企业不得向其它个人转借或抵押土地使用证。

  企业出售或转让经营设施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由县联社审批,同时要及时收回资金,进行帐务处理,按财务制度办理有关手续。

  变卖收入要在县联社的监督下有计划的使用,决不能胡支乱花。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维修,一次性投资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报县联社审批,在当期损益中核算,年终考核可视利润,不准挂帐。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社有资产收益归本级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社有资产收益包括承包利费收入和租赁收入等。

  第十五条社有资产收益主要用于上缴社有资产使用费及干部职工的各种劳动保险费等钢性开支。

  一般不得用于发本单位行政人员的工资。

  各企业行政人员要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本着“以收定支”的原则,收多少,支多少,不能坐吃皇粮,更不能将发不了的工资预提挂帐。

  要积极开展业务创收,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农资商品经营及农副产品的收购属集体经营收入,企业必须按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正确核算,严禁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

  第十七条经县联社批准出租或拍卖的固定资产收入,原则上留给企业,用于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按规定办理有关财务手续,并在县联社监督下合理开支。

  第五章费用管理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外来原始凭证,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如“白条”现象等,会计人员不准入帐。

  对各项费用支出,必须严格把关,手续齐全。

  无经办人签名和单位领导审批的费用开支,不准报销,对于数额较大的开支项目。

  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下帐报销。

  第十九条企业的业务招待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要同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带来的经济效益挂钩,不搞铺张浪费,损公肥私,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对已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进行帐务处理,要遵守企务公开制度,按月向职工大会公布,实行民主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企业的通迅费用,包括主任(经理)的手机费,固定电话费,原则上据实列支,但要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而视,亏损企业不得报销通讯费。

  第二十一条县直企业的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执行按月由县联社审核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六章项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争取的所有项目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截留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否则带来的后果由单位一把手负责。

  第七章经营责任

  第二十三条基层供销社的主任、公司经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全面负责,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社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企业的财务人员要在主任(经理)领导下具体搞好财务管理工作,企业的全休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并监督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经营的农资商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杜绝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否则被质检、工商、农业部门查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单位负责人承担。

  各单位为购进商品,储存化肥及其它业务,需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收到借款后记入短期借款户下,月利率不得超过8‰。

  外单位及个人向企业投入的资本金,记入实收资本户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只可分得红利,不得计付利息。

  如果计付利息只能作为借款,记入短期借款户下,不能作为资本金。

  第二十五条在财务管理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财经法规规定,并视情节轻重,县联社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经济责任或予以必要的行政处罚,年终考核将实行一票否决,并不得提拔职务、对于问题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1、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和决策失误,玩忽职守,致使企业遭受较大损失的。(一次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

  2、财务人员违反《会计法》规定,集体经营收入不帐,私设“小金库”,给企业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3、编造篡改会计数据,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该支不支,使企业经济包袱不断增加,严重影响企业发展后劲的。

  4、借故业务招待大吃大喝,请客送礼、胡支乱花、浪费集体资财的。

  5、不执行县社财务制度,不经审批,擅自修建,搞土地变更,使社有资产流失的。

  6、放松管理,使企业连续发生亏损的。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主任(经理)要认真遵守,并自觉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县联社的各项管理制度,县联社审计科对各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制度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主任(经理),除赔偿损失外,要给予免职、撤职或开除,触犯法律法规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财务人员不能执行财务制度的要免去会计或出纳职务,造成损失要给予赔偿,违犯法律法规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从二Oxx年元月一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及时向县联社财统科反映。

  第三十条各企业根据本制度制定企业内部管理实施细则。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9

  一、目前我国海外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金问题

  (一)海外企业的资金筹集往往不能及时到位。这主要由一下几方面的原因引起,首先是由于海外分公司的财务预算不到位,对市场情况的变化,如汇率变动等估计不足。其次,海外公司上报母公司的资金计划精确度不高,缺乏可信度,资金计划书往往不能成为每次汇款的依据。最后,由于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汇款程序较为复杂和繁琐,而我们对这方面的经验又比较缺失。

  (二)资金的筹集来源较为单一。目前我国海外企业的筹资渠道除了企业内部资金或母公司拨款外,更多的依赖于国内或国外银行借款。这种方式过于单一。实际上,从信托公司或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筹集资金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或者还可以像国家申请专项资金借款或国家财政拨款。

  2.投资问题

  一方面,由于受到国家金融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限制和影响,目前我国集团在进出口银行的贷款规模也受到了一定的制约。此外,由于目前我国在海外的开发投资项目还比较单一,在国内银行外汇贷款的规模也比较小。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有经验的海外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企业对汇率风险的防范意识不够,不懂得用多种汇率货币来规避风险。

  3.税务问题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企业对海外税务管理的重视和关注程度远远不够,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海外税务筹划体系。母公司往往要求海外办事处和分支机构建立国内账务系统,编制内部财务报表,而不考虑建立一套真正有效并与环境相适应的外账体系和税务体系,更谈不上建立有效的税务筹划制度。

  二、海外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优化措施

  结合我国海外投资的实际情况,我国企业海外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优化主要需从融资管理、投资管理、运营管理、税务管理等方面入手。海外融资管理方面和国内企业的融资方式少,融资困难不同,我国企业在海外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着更为广泛和多样的融资方式。这有利于海外企业原始资本的积累。但与此同时,海外企业财务管理也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因此,海外企业需严格衡量好融资渠道与潜在风险的关系,趋利避害,以最有利的条件为企业融资,构建最佳的资本结构。融资方式的选择。虽然相比于国内,我国海外企业融资的渠道与方式更加多种多样,但由于其投资项目所在国多为发展中国家,金融机构体制还不健全,金融市场发展缓慢,缺乏有效的资本市场。因此,我国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除了依靠国内总公司的资金支持外,还可以通过所在国的国际化银行或实力较为雄厚的国际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以满足企业发展的资本需求。此外,还可以采取混合融资的'方式,由于目前我国“走出去”的海外投资企业多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由此便可充分利用我国的财政优惠政策,向本国和投资项目所在国以及当地的金融机构申请组合信贷进行融资。融资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首先,海外子公司应该根据投资项目的进展状况制定合理的资金预算计划,对各个阶段的资金需求量做出科学、准确的预算,尽量缩小误差。因为只有保证较为准确的预算资金需求量,才能保证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链的衔接安全,同时能较好的控制预定的资金成本。此外,要有高度的战略管理眼光,要以实现企业的最大价值为基础和根本,在此基础上建立最优的资本结构。同时要充分考虑企业承受经营风险的能力及海外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所在国的具体环境。再次,由于目前我国海外企业开展的项目仍停留在基础建设方面,工程周期长,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因此,只有详细规划每个阶段所需的资金,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展。最后,在确定了各阶段资金的需求量和基本的资金结构后,企业应科学合理的选择融资渠道,处理好融资资金和自有资金的比率。我国海外子公司的融资经验还比较欠缺,融资方面也还存在较多困难,但我国金融机构对进行海外投资的企业集团给予巨大的协议信贷支持,因此海外子公司除了依靠自身的资金积累,还可由集团总公司向国内银行申请贷款,以满足海外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

  1.海外投资管理方面

  (一)直接斥资在海外创建新的企业,相当于在海外成立独立的子公司,与在国内成立子公司的方法和形式是一致的,就我国海外投资的基本情况来看,这是目前我国在海外投资最主要的形式。从好的方面而言,它可以使总公司对海外子公司掌有绝对的控制权,还可以利用各国之间的税务差异,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但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国家对某些行业比较重视,禁止外资企业独立经营,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外资企业的发展。

  (二)与投资项目所在国企业合营。由于部分国家对某些行业禁止外资独立经营,这就要求海外投资企业不得不选择合营这一投资模式,当然,合资也有其一定的优势。首先,当地企业对所在国家的法规政策,政府关系都较为熟悉,与其合作能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降低经营风险,以便于快速打开当地市场。其次,合营可以使我国外资企业进入到投资项目所在国禁止或限制外资进入的领域,从而拓宽发展领域。此外,合资企业往往能享受到政府的财政政策的优惠。当然,合营在很大程度上会加大因文化和管理理念差异造成的管理难度。

  (三)跨国并购。近年来,跨国并购的例子并不少见,联想收购IMB,吉利收购沃尔沃等,跨国并购主要就是利用资本优势,直接收购所在国的现行产业。其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直接利用现行产业实现生产,获取效益。但其也不得不面对管理理念差异的问题。

  2.资金管理方面

  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不仅能使资金的利用率达最大化,还能有效的防范外汇风险。企业资金管理应从固有资产和流动资金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企业要保证有足够的资金储备以防范经营风险,另一方面要保证固有资产和流动资产之间的动态平衡,以最大化的获取利益。在此基础上,应加强对流动资产和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在投资过程中要重点关注所在国的商业信誉,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3.海外税收管理方面

  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的不断推广,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规模越来越大,海外税收管理也越来越成为海外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统筹企业税收管理可以节省资金,增加利润。许多海外国家通常会为吸引外资而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就有纳税减免这方面的内容。此外,还可以借鉴国际税收策略和方法,如设立避税子公司或采用转移定价法等来减少税务,增加公司利益。总之,海外投资企业应因地制宜,因时而异的调整、优化财政管理措施,以便最大化地发挥企业效用,增加企业竞争力。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0

  一、什么是财务风险

  近几年来,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践工作者都在探讨如何规避企业财务风险的问题,然而,对于什么是“财务风险”却没有统一的明确的界定。主要存在如下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财务风险是企业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因而造成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企业财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的某一方面和某个环节的问题,都可能促使这种风险转变为损失,导致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降低。第二种观点认为,财务风险是企业用货币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的不确定性。这种观点认为的财务风险与负债经营相关,财务风险是因偿还到期债务而引起的(即偿还到期的本金加利息),没有债务,企业经营的资本金靠投资人投入,则不存在财务风险。

  以上两种观点有其相同之处,即对风险的描述是一致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两种观点对“财务”的理解不同,两种观点所表述的财务风险的内涵和外延不同,第一种观点从财务本质角度出发来界定财务风险,第二种观点理解的财务是从财务的中心出发来界定财务风险。笔者比较赞成前一种观点,即符合人们对财务概念的理解,又便于人们站在更宽广的角度来研究财务风险,即企业财务风险是企业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因而造成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

  二、企业财务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资本结构不合理

  资本结构是指企业长期资本构成及其比例关系。资本结构的不合理将使企业财务负担沉重,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导致财务风险的产生。由于很多企业自身资本有限,市场竞争激烈,要在严酷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实现快速发展,很多企业不得不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问题。从企业负债结构来看,长期负债较少,短期负债过多,企业对银行的依赖较大。企业过分依赖银行,当出现支付危机时,一方面使自己失去信用而加大其财务风险,另一方面又因逾期借款而使融资成本加大。可见,企业资本结构存在比较大的问题。

  (二)投资缺乏科学性

  企业投资包括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在对外投资上,很多企业投资决策者对投资风险的认识不足,盲目投资,导致企业投资损失巨大,从而财务风险不断。企业对内投资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决策过程中,很多企业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缺乏周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加之决策所依据的经济信息不全面、不真实以及决策者决策能力低下等原因,使得投资决策失误频繁发生,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投资无法按期收回,这也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财务风险。

  (三)资金回收策略不当

  现代社会企业间广泛存在着商业信用。一些企业为了增加销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大量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产品。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这可以增加企业利润,但相当多的企业在信用销售过程中对客户的信用等级了解不够,盲目赊销,造成大量应收账款失控,相当比例的应收账款长期无法收回,直至成为坏账。资产长期被债务人和存货占用,使得企业缺少足够的流动资金进行再投资或归还到期债务,严重影响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安全性。

  (四)收益分配政策不规范

  股利分配政策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分配方法的选择会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状况的`判断和企业的声誉,从而影响企业资金的来源,也可能影响企业潜在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如果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缺乏控制制度,不结合企业的实现情况,不进行科学的分配决策,必将影响企业的财务结构,从而形成间接的财务风险。与国际上广泛采用的股利政策相比,我国企业较少分配现金股利,代之以配股或送红股的分配方法,这一方面有意无意间助长了证券市场上的投机气氛,另一方面无助于投资者形成正确的投资理念。不仅如此,我国企业股利政策的制定也往往无章可循,股利分配方案常常朝令夕改,令投资者无所适从。

  三、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措施

  (一)提高财务决策水平,建立财务预警系统

  1。建立短期财务预警系统,编制现金流量预算。建立短期财务风险预警系统,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任务是编制现金流量预算,而该预算的编制主要是通过现金流量分析来完成。通过现金流量分析,可以将企业动态的现金流动情况全面地反映出来。当企业经营性应收项目或存货大幅度减少时,则表明企业货款回笼情况较好,产品积压少,企业具有较强的经营能力;相反,当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小于净利润时,则应引起投资者的高度警惕,这种情况下,由于应收款项及存货的大幅度上升,将使企业经营能力下降,同时也易形成潜在损失。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及存货项目中的任何一项失衡,均会引起企业危机,可将这三个项目作为短期财务风险的警源。为能准确编制现金流量预算,企业应该将各具体目标加以汇总,并将预期未来收益、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及投资计划等,以数量化形式加以表达,建立企业全面预算,预测未来现金收支的状况,以周、月、季、半年及一年为期,建立滚动式现金流量预算。

  2。建立长期财务预警系统,构建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从根本上讲,企业发生财务风险是由于举债等导致的,对企业而言,在建立短期财务预警系统的同时,还要建立长期财务预警系统。从综合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即获利能力、偿债能力、经济效率、发展潜力等方面入手防范财务风险。从资产获利能力考察,监测的指标有:总资产报酬率(息税前利润资产平均总额),表示每元资本的获利水平,反映企业运用资产的获利能力;成本费用利润率(营业利润成本费用总额),反映每耗费一元所得利润水平越高,企业获利能力越强。从偿债能力考察,监测的指标有: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该指标反映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该比率越高,偿债能力就越强;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一般为40%~60%,在投资报酬率大于借款利率时,借款越多,利越多,同时财务风险也越大。从经济效率考察,监测的指标有:反映资产运营指标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产销平衡率。从发展潜力考察,监测的指标有:总资产净现率=(经营活动所产生现金净流量+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现金+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平均总资产;销售净现率(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销售收入净额);股东权益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股东权益)。

  (三)加强企业财务风险控制

  面对财务风险通常采取回避风险、控制风险、接受风险和分散风险策略。控制风险是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核心。加强企业财务风险控制,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筹资风险控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筹资活动是一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起点,管理措施失当会使筹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由此产生筹资风险。企业筹集资金渠道有两大类:一是所有者投资,如增资扩股,税后利润分配的再投资;二是借入资金。对于借入资金而言,企业在取得财务杠杆利益时,实行负债经营而借入资金,从而给企业带来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和收益不确定性。筹资风险产生的具体原因有几方面:由于利率波动而导致企业筹资成本加大的风险,或筹集了高于平利息水平的资金,此外,还有资金组织和调度风险,经营风险,外汇风险。因此,必须严格控制负债经营规模。

  2。投资风险控制。企业通过筹资活动取得资金后,进行投资的类型有三种:一是投资生产项目上,二是投资证券市场,三是投资商贸活动。然而,投资项目并不都能产生预期收益,从而引起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的不确定性。如出现投资项目不能按期投产,无法取得收益,或虽投产不能盈利,反而出现亏损,导致企业整体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下降,虽没有出现亏损,但盈利水平很低,利润率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或利润率虽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率,但低于企业目前的资金利润率水平。在进行投资风险决策时,其重要原则是既要敢于进行风险投资,以获取超额利润,又要克服盲目乐观和冒险主义,尽可能避免或降低投资风险。在决策中要追求的是一种收益性、风险性、稳健性的最佳组合,或在收益和风险中间,让稳健性原则起一种平衡器的作用。

  3。资金回收风险控制。财务活动的重要环节是资金回收。应收账款是造成资金回收风险的重要方面,应收账款加速现金流出。它虽然使企业产生利润,但并未使企业的现金增加,反而还会使企业运用有限的流动资金垫付未实现的利税开支,加速现金流出。因此,对于应收账款管理应在以下几方面强化:一是建立稳定的信用政策;二是确定客户的资信等级,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三是确定合理的应收账款比例;四是建立销售责任制。

  4。收益分配风险控制。收益分配是企业财务循环的最后一个环节。收益分配包括留存收益和分配股息两方面。留存收益是扩大投资规模来源,分配股息是股东财产扩大的要求,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矛盾。企业如果扩展速度快,销售与生产规模的高速发展,需要添置大量资产,税后利润大部分留用。但如果利润率很高,而股息分配低于相当水平,就可能影响企业股票价值,由此形成了企业收益分配上的风险。因此,必须注意两者之间的平衡,加强财务风险监测。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要完全消除风险及其影响是不现实的。所以,企业在确定财务风险控制目标时不能一味追求低风险甚至零风险,而应本着成本效益原则把财务风险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因此,要加强企业财务风险防范,如何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化解财务风险,以实现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企业财务管理是组织资金运动,处理同有关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它主要是利用资金、成本、收入等价值指标,组织企业中价值的形成、实现和分配,并处理在这种价值运动中的经济关系的一项管理工作,是

  企业管理

  的重要组织部分。

  第二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成本管理、收入和盈利管理及特殊事项的财务管理等。

  第二章:流动资金管理

  第三条

  流动资金管理,必须坚持计划管理,贯彻“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在保持计划内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有。

  第四条

  流动资金的范围:

  1、存货资金的范围,包括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三大部分。

  (1)储备资金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外购的铸件、锻件等)辅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五金、电器、外购、配套件、工具、刀具、磨料、仪器仪表、各种备件,劳动防护用品等。

  (2)生产资金范围:包括在制品,半成品及外协费。

  (3)成品资金范围:包括各种产成品。

  2、非定额流动资金范围:包括结算资金,货币资金。

  第五条

  流动资金管理分工:

  流动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和分级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归口到处,定额到库。

  (1)财务处归口管理:主管全厂流动资金,归口管理非定额资金。

  (2)供应处归口管理: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小五金,配套件等。

  (3)工具处归口管理:工具,刀具,刃具,磨料,仪器,仪表及自制工具等。

  (4)设备处归口管理:设备维修备品、备件及电器等。

  (5)总务处归口管理:办公用品,绘图仪器,

  劳动保护

  用品等。

  (6)生产处归口管理:毛坯,铸件,锻件,在制品及自制件成品,标准件。

  (7)经营计划处归口管理:各项产成品。

  第六条

  储备资金管理职责:

  1、各分管单位根据生产任务,物资消耗定额和物资供应情况,制定各类物资的储备定额,并根据生产需要与库存情况,按年、季、月度编制采购计划。

  2、各分管单位负责控制流动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指标完成。

  3、认真贯彻物资管理制度,严格各物资的收支、领、退、内部转移等手续,加强计划性,防止新的物资积压。

  4、各类物资分管单位对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制定订货合同,合同要有明确的进货品种,规格,交货期及结算方式,合同付本交财务处。

  5、库房必须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及时将入库单交采购人员报帐,对不合格要求的物品拒绝入库。

  6、库房保管人员必须按旬考核库存资金余额,掌握资金动态,坚持旬报制度。

  7、按期进行物资盘点工作,填报盘点报表。及时处理盈亏,保证账物一致。

  第七条

  生产资金管理

  1、计划调度处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投入产品计划,组织均衡生产,确定各种产品的生产周期,加速生产资金周转,控制生产资金保证资金指标的完成。

  2、制定期量标准,保证外购铸、锻件,毛坯件,在制品,半成品的合理储备定额。

  3、严格贯彻执行在制品管理制度,增强在制品,半成品的配套性。半年进行一次在制品、半成品的盘点工作,并填报盘点报表,保证帐物一致,账账一致。

  第八条

  成品资金管理

  1、营销总公司负责签订和管理产品供货合同,所签定合同付本交财务科,以便掌握销售动态和资金回笼情况。做好资金回笼,保证产品

  销售计划

  和资金指标的完成。

  2、计划调度处必须贯彻以销定产原则,按销售合同制定产品生产计划,按年、季、月编制商品生产计划。

  3、营销总公司定各种产成品库存定额,负责及时处理积压产品。

  4、营销总公司按月进行产成品盘点工作,及时处理拒付事项,保证账物、账账一致。

  第九条

  非定额流动资金管理

  1、财务处负责及时督促各物资管理部门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2、上必须贯彻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条

  流动资金的计划管理:

  1、流动资金计划与定额,管理是资金管理的基础,财务处根据生产情况及资金压缩指标,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定额的制订与修改工作。资金指标归口到处,定额到库,经主管厂长批准后执行。

  2、财务收支平衡会议制度是企业加强资金管理的有效办法,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在核定定额的基础上,按年、季、月编制销售计划,采购计划及积压物资处理计划等物料,送财务处汇总平衡编制年、季、月财务收支计划,供货计划由主管厂长主持召开资金平衡会议,分配资金指标,并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的原则:

  1、坚持以销定产,收支必须平衡。

  2、积极组织合理调度资金,保证生产正常的资金供应。

  3、坚持节约,反对浪费,杜绝超储积压,发挥资金的效能。

  4、确保税利的及时上交。

  第十二条

  财务收支计划内容:

  1、收支计划,产品销售计划,外协收支计划,材料调拨计划,积压物资处理计划及其他收入计划。

  2、支出计划,采购计划,生产外协计划,工资计划及其它费用性开支计划。

  3、财政上交计划:税金,利润。

  4、信贷计划。

  第十三条

  各分管单位根据本单位资金管理分工于每月25日前提出各有关计划,交财务处汇总平衡,每月6日前开资金平衡会。

  第十四条

  资金平衡会内容:

  1、财务处汇报上月资金指标及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及本月财务收支计划草案。

  2、检查各资金归口单位计划执行情况。

  3、共同研究,主管厂长批准收支计划下达资金指标。

  第十五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厂长下达的资金指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计划的严肃性,防止超定额占用积压,在超储期间或超计划用款,财务处有权限制或停止资金使用。

  第十六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管理的物资必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要求定期盘点,填报盈亏表。对盘点中发现亏损报废要由有关部门组织鉴定,分清责任,查明原因,由厂长批准,财务处统一处理,各单位不得擅自销账。

  第十七条

  建立流动资金的检查,分析制度。

  第十八条

  为加强资金的计划管理,财务处应掌握产品销售合同及主要材料订货合同。

  第三章:成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产成品是反映企业产品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所发生的各种消耗的总和,是检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工作质量的综合指标,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沧海消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任务。

  第二十条

  目标成本:

  目标成本是目标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根据市场预测,技术经济情报及企业总体目标,制定成本目标,并进行目标分解,从而使总体目标具体化,对各项工作形成责任制度。

  第二十一条

  目标成本的计算:

  目标成本=市场可能接受的价格-税金-最大利润

  第二十二条

  根据市场预测、决策制订的目标成本,做为各责任中心工作的依据和成本支出的最高限额,按企业目标成本核算的各产品,各加工阶段及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指标,即各产品各加工阶段及各部门的目标成本。

  第二十三条

  研制新产品必须从设计开始,按目标成本进行分解。计算每个产品、零件的成本限额分配给设计人员,从原材料选用,工艺,工时等均在定额内制定。

  第二十四条

  为综合评价产品的技术经济效果,在研制新产品或新老产品改进时,以总工程师为首,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组成价值分析小组,开展降低活动,共同研究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二十五条

  成本计划是企业、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成本计划的编制,必须根据先进的技术定额,并在周密地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基础上产生,保持与其它有关计划之间的平衡衔接。

  第二十六条

  成本计划的基本内容:

  1、生产费用综合预算;

  2、单位产品成本计算;

  3、可比产品成本降低计划;

  4、全部商品成本计划;

  5、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预算;

  6、部门成本计划(责任成本计划)。

  第二十七条

  编制成本计划的依据:

  1、上级下达的计划、成本指标及企业的成本目标;

  2、计划期内生产,劳动工资计划,物资供应计划和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3、研究所提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消耗定额;

  4、设备处提供的电、气、水消耗定额;

  5、工具处提供的工具消耗定额;

  6、劳资处提供的产品工时定额;

  7、供应处提供的辅助材料、燃料、油料、消耗定额;

  8、财务处的费用计划;

  9、本企业历史先进水平,同行业以及报告期成本资料;

  10计划期内厂内计划价格。

  第二十八条

  成本计划分年、季、月度编制,由厂车间(部门)两级负责,车间成本计划由车间核算员负责编制,厂成本计划由财务处负责编制。

  第二十九条

  编制成本计划的工作程序:

  1、收集、积累、整理、分析有关定额和历史资料,研究、选择,确定其可行性,做为编制成本的依据。

  2、根据上级下达的成本指标,市场预测,企业计划期内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产品成本和生产费用预算的测算,平衡。

  3、在编制企业成本计划的同时,运用量-本-利分析方式以及降低成本的措施,同其他经济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将成本指标进行分解,交厂长及计划处。

  4、经营计划处根据成本计划及实施措施,再次进行全面综合平衡,在确保目标的基础上,汇编企业成本计划,报厂训审批,执行。

  5、为了便于检查、考核、分析,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成本编制和实际成本计算方法口径必须一致。

  第三十条

  成本计划编制原则:

  1、成本计划要保证实现企业最佳经营目标;

  2、明确成本责任,编制部门责任成本,各部门要保证目标的实现,要制定自己的行动计划;

  3、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企业的经济活动都受预算的控制,企业各方面的管理部门都是执行预算管理的环节;

  4、经综合平衡后下达的各部门指标,即责任成本,是各部门行动的标准,并据以控制,考核和奖惩。

  第三十一条

  成本控制的分类:

  成本控制分为前期控制(事前控制)、反馈控制(过程控制)、防护性控制(制度控制)三种,也是三个信息的控制。

  第三十二条

  成本控制的对象:

  1、以产品形成过程为成本控制对象,即对产品形成全过程进行控制,凡是发生耗费,影响成本的地方,都按不同的特点进行有效的控制。

  2、以部门为成本控制对象,控制各部门的费用和损失。

  3、以产品的成本控制对象,按每一产品料、工、费、定额与实际相比,进行控制。

  第三十三条

  各成本控制对象具体内容:

  1、对原辅材料消耗的控制,企业各种定额。建立限额发料,废物回收及损失赔偿制度。

  2、对劳动消耗的控制,定员、定额,合理安排劳力,控制工资资金。

  3、各项费用开支的控制,按费用计划指标,费用开支范围进行控制。

  4、对废品损失的控制:以工作质量、工程质量保证产品质量,严格质量检查制度。

  第三十四条

  成本控制方法:

  根据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定的人对所分管的一定的工作完全负责”,实行成本分级控制责任制和成本归口控制责任制。各级单位及全厂每个职工均负成本责任,以成本归口单位为中心,形成控制成本的责任中心。

  1、成本分级控制责任制:分厂级、部门(车间)、班组三级进行成本控制。

  2、企业的成本计划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3、各级成本控制要保证成本计划的实现。

  4、进行成本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检查、分析工作。

  5、根据经济责任制的要求进行考核,评比,奖惩。

  第三十五条

  成本归口控制责任制:

  根据各单位、部门职业职责范围及各项经济指标,,由各单位对本部门所发生的成本、费用计划、指标进行控制,并保证成本费用计划指标的完成。

  第三十六条

  成本核算的任务:

  1、正确反映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损失,正确反映原材料,燃料动力,车间经费,销售费用等各项消耗定额及费用预算执行情况。

  2、计算和提供产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的实际成本。

  3、反映和控制在制品动态,为生产资金管理提供资料。

  4、为产品订价,目标成本,成本控制提供决策资料。

  5、提供编制计划,综合平衡,决策分析以及降低成本所需要的资料。

  6、提供衡量企业各部门工作效率和考核工作成绩的成本核算资料。

  第三十七条

  成本核算的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费用开支标准和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不属于成本范围的开支不准挤入成本。

  2、加强各种物资的管理,认真贯彻各种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调拨、保管、报废、定额清查制度,严格实行定额发料制度。

  3、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各种定额,统一全厂的原始凭证,计划价格目录及各项管理制度等基础工作。

  4、正确、及时、完整按月核算产品成本,不得以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不得估算成本。

  第三十八条

  成本项目:根据上级规定,成本项目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燃料动力,工资及工资附加费,车间经费,停工损失,废品损失,企业管理费和专用费用。

  第三十九条

  成本计算:

  1、机加工,热处理,装配等的费用分配按工时费用比例进行分配。

  2、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理,福利设施,新产品,外协等成本计算采用定单法。

  3、工厂成本采用平等结转分步法。

  4、产成品与半成品、在制品之间的成本分配采用定额比例法。

  第四十条

  完工产品的成本结转必须以完整手续的产品入库单为依据。

  第四十一条

  成本计划的资料来源:

  1、各种定额由归口科室负责提供。

  2、各种统计资料:

  ——车间统计员每月21日向车间核算员提供工时统计表,产品(包括劳务)工时统计表。

  ——质管拉科负责提供各产品、废品、损失(包括料废、工废)统计报表。

  ——设备科每月1日向财务科提供电耗统计表。

  ——车间核算员每月3日向财务科提供“车间成本核算表”。

  3、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对所提供的报表、计算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查、签名。

  第四十二条

  部门的成本:

  1、我厂实行厂、部门(分厂)二级核算,分厂一般高专职核算员,有财务科统一指导下开展成本核算工作。

  2、车间成本核算:

  各车间将本车间发生的生产费用,包括其他车间转入的劳务费及财务科分配的车间经费按成本对象和成本项目归集分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当期成本。

  3、专用费用由财务科按产品入库量、专用费用的比例统一分配。

  第四十三条

  为正确及时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财务科定期组织各车间(科室)编制年、季、月度成本报表。

  第四十四条

  成本分析是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的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成本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制定措施,挖掘、降低成本的措施,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十五条

  成本分析的内容:

  1、生产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

  2、单位产品成本,总成本及可比产品成本的分析;

  3、影响产品成本升降的因素分析;

  4、部门责任成本的完成情况分析;

  5、各成本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

  第四十六条

  成本分析会议制:

  1、企业按年、季进行定期厂级成本分析,厂级成本分析在厂长领导下,以财务科为主,会同计划、生产、供应、检查、技术、工艺等有关部门和车间共同进行,并编写分析报告。

  2、分厂按每月进行成本分析,在分厂厂长领导下,以分厂核算员为主,会同分厂有关人员,编写分厂损益表。

  第四十七条

  新老产品设计目标成本分析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根据设计方案,召开价值分析小组会议,并填写专题分析报告。

  第四十八条

  各级分析会议应由各级领导主持,做到有分析数值,有建议,有责任,有措施并付诸实施。

  第四章:财产物资定期盘点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为了保护社会主义财产的安全完整,加强企业管理,使经济核算资料准确可靠并能合理而节约地使用资金,特建立全厂财产物资定期盘头计量计价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

  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是企业主要劳动资料,为保证其安全完整以及;固定资产核算的正确性,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以促使固定资产的账面反映资料与实际存在情况相等。

  2、固定资产一般每年终前清查一次,但平时在管理和使用中也应该经常进行局部和重点的清查核对,此项工作由设备处(设备)总务处(房屋及建筑物)财务处三部门负责,设备处、总务处及时准确地报出盈亏报表,并认真总结查明原因,财务处进行平衡汇总,按批准权限上报。

  第五十一条

  流动资产管理:

  1、材料:企业的材料各类繁多,规格不一,收发频繁,在日常收发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计量和计算上的差错和管理,为了如实反映和监督材料物资的实有数额,及时掌握各种材料的储存和保管情况,以达到账物相符,对材料必须定期进行盘点。

  “材料”的盘点每一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重点清查或局部定期清查,对贵重物资还要加强经常性的抽查。此项工作由物资归口管理处室和财务处负责,采用点数、过磅、量尺、计算等方法清点材料的实物数量,按统一规定的日期报出盈亏报表,并认真总结。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财务统一平衡汇总,按批准权限进行上报。

  2、在制品、半成品

  (1)在制品、半成品系各车间所占用的生产资金,为合理使用这项资金,加速周转,做到账物相符,定为每年进行一次盘点。

  (2)各车间的在制品、半成品的计算单位,计价一律由财务部门按零件工序制定出统一的在制品、半成品价格。

  (3)各车间的在制品、半成品必须依照制令,分别进行全面彻底的盘点,在盘点时必须做到“先清理、后盘点”防止弄错制令重盘和漏盘。

  (4)分清半成品、在制品,将已经加工完成最后一道工序的半成品及时入库,送交关成品库,使车间在盘点时不留半成品。

  (5)分清在制品、毛坯件,在盘点报表上必须把在产品及毛坯件分别填列,不能混淆,在制品要注明工序。

  (6)全厂的在制品、半成品的盘点一定要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

  (7)对于尚未用完的材料一律要办理“假退料”手续。

  (8)全厂的在制品、半成品盘点完成后填列报表,认真进行总结,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9)此项工作各车间、处室分头进行,调度处统一负责,将各部门在制品、半成品盈亏报表平衡汇总后报财务处计价计算,确定出生产资金盈亏数,会同有关部门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按批准权限统一上报。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较长,单位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为了规范工业工厂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用、保全资产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

  财务制度

  》及工厂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工厂的固定资产种类较多、规格不一,为加强管理,便于

  组织管理

  和会计核算,有必要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

  第五十四条

  1、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经营用固定资产。

  (1)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工厂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

  (2)非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食堂、幼儿园、浴室、卫生所等使用的房屋、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等。

  2、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分类,可以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1)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下在使用中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由于季节性经营或大修理等原因,暂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仍属于工厂使用中的固定资产,工厂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也属于使用中的固定资产。

  (2)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是指已完工或已购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以及因进行改建、扩建等原因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如工厂购建的尚待安装的固定资产、经营任务变更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等。

  (3)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是指工厂多余或不适用,需用调配处理的各种固定资产。

  第五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范围、标准和计价:

  1、工厂固定资产范围、标准主要是指企业生产条件、生产手段中具有一定价值、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生产资料。除房屋建筑外其价值一般掌握在2000元以上。非生产经营用房屋、建筑物使用一年以上;非生产经经营设备、器具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使用期两年以上属固定资产。

  2、工厂固定资产的计价有原始成本计价方法,重置完全价值计价方法,按净什计价方法:

  (1)原始成本计价方法:工厂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2)重置完全价值计价方法:当时的生技术条件下,重新购建同样的固定资产所需用的全部支出。

  (3)按净值计价方法:是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折旧后的净额。

  第五十六条

  固定资产资产价值以历史确定、即以取胜得时实际成本计价。一般其价值包括:买价、包装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缴纳的有关税费、安装调试成本、为购置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外汇差价等。自营建造的固定资产其价值按制造成本、税金费用等计价。

  第五十七条

  投资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有权评估机构评估确认或者投资各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的价款计价。捐赠的固定资产按账单所列金额或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第五十八条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相同或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并按新旧程度估计累计折旧。

  第五十九条

  因扩充、更换、翻新和技术改造而增加价值的固定资产,按照相馆所发生的有关支出(扣除有关收入)增加固定资产原价。

  第六十条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合同规定的价格,加由工厂负担的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作为原价。合同规定的价格中包含租赁、手续费的,应收手续费以成年人中扣除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第六十一条

  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的溢余或损失按净值计价。

  第六十二条

  工厂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折差额,在固定资产尚末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末办理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应当计入期损益。

  第六十三条

  工厂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交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耕地占地用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六十四条

  已投入使用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先按估计价值记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第六十五条

  固定资产价值一经确定入帐除改建扩建、局部改装外未经有权机构评估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调整其帐面价值。

  第六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核算;固定资产是工业企业生产所需的最基本的生产手段和生产资料,是工厂生产经营的物质资产,必须对其进行完整和细致的核算。应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卡片进行明细会计和业务核算。明细核算类别分为:生产经营用机器设备;生产经营用房屋建筑物;出租机器设备;末使用房屋建筑队物;不需用机器设备;超龄使用房屋建筑物等作为固定资产明细核算的分类进行管理和核算。

  第六十七条

  投资人投入的固定资产的核算:评估确认价值小于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按评估确认价值反映投资人投资的增加,按帐面原价大于评估确认的价值的差额作为已提累计折旧。即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和“累计折旧”科目。评估确认的价值等于或大于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接受固定资产的原价,同时反映投资人的增加,既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痪本”科目。

  第六十八条

  购入固定资产的核算:工厂对不需用安装的固定资产和需用安装的固定资产,均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购入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安装完成交付验收使用时,按实际成本作为固定资产的原价转帐,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如购入的是已使用的固定资产,则应按售出单位的固定资产净值,其差额作为已提累计折旧。如实际支付的价款大于售出单位的固定资产帐面原价的,则应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购入固定资产原价。

  第六十九条

  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的核算;工厂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种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固定资产完成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第七十条

  盘盈固定资产的核算;工厂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报经批准处理前均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核算,既按盘盈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工厂盘盈的固定资产报经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既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七十一条

  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的核算;工厂的固定资产因不适用或不需用,工厂可以出售转让,工厂的固定资产因报废或提前报废,均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其借方反映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发生的清理费用,贷方反映清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承担的损失等。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发生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发生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七十二条

  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的核算;工厂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工厂不再计提折旧,而应由接受投资单位计提折旧。发生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借记“长期投资”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第七十三条

  盘亏固定资产的核算;工厂发生盘亏固定资产应按其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报经批准转销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第七十四条

  累计折旧的核算;

  1、计提折旧的范围:工厂在用的固定资产(包括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等)均计提折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调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大修理停用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土地)等。

  2、计算折旧的方法和折旧年限;折旧方法:根据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结合本厂具体情况,我厂选择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提取折旧。折旧年限:金属切削设备、锻压设备、铸造设备、专业生产用设备均选用10年;其他机器设备选用8年;起重运输设备选用6年;动能发生设备、其他动力设备均选用11年;工业炉窑选用7年;电器设备选用5年;生产用房选用30年;非生产用房选用35年。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3、计算净残值的方法;根据《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为简化计算折旧,工厂全部固定资产净残值率均选择3%。

  4、工厂在具体计提折旧时,应以月初可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帐面原价为依据,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5.提取折旧的核算;工厂按以上办法正确计算折旧后,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第七十五条

  固定资产修理的核算;工厂的固定资产按发生的费用大小,划分为修理费用,为了均衡大修理费用负担实行待摊的办法,实际发生修理费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期傩销修理费时,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年终结平。

  第七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财务处是工厂固定资产综合管理和核算部门设备处和生活服务公司是固定资产具体业务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日常业务管理,它包括;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精度等级、转移调动、调拨转让、使用部门变更、设备的维护与修理、清查盘点、清理报废以及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移交使用、房产土建项目参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使用保养等,保证固定资产完全好状态。

  第七十六条

  为了经济有效投入固定资产应核定现有固定资产生产能力,企业根据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计划预测和计算出固定资产需用量、在现存条件与能力和需要条件和能力之间进行平衡、并根据远期和近期市场分析预测来决策固定资产投入或调出计划。

  第七十七条

  根据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准备计划进行询价等准备工作、并根据询价编制固定资产计划经过综合平衡后实施订货签约,凡已付贷款均应尽快组织到贷拆检、验收、安装、调试、移交投产,尽快发挥投资效用和效益。

  第七十八条

  根据经批准的房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并委托有权设计机构进行完整的建设方案设计、根据设计方案编制工程瞀报财务部门审核或备案查存。按程序办理施工手续。工程施工要保证施工质量和周期,土建工程验收完工总体验收或分阶段验收、以保证工程和固定资产质量。

  第七十九条

  财务处须参与研究、分析、论证、方案选择、合同签约的决策活动、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投资决策方案的实施。

  第八十条

  对多余闲置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单独进行管理和核算,积极进行有偿转让,出租以发挥其两个价值的作用。

  第八十一条

  定期(一般为一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工厂固定资产的盘点方法采用实地盘存法,对固定资产帐实况、完好状况、改造拆除情况等进行核实、对发现的盘盈、盘亏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处理,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经报批先列作待处理财产损益。对已拆除的房产设施固定资产补办拆除报废手续。

  第八十二条

  对毁损、盘亏、和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业务管理部门办理毁损、盘亏、报废清单向主管领导报告,并组织由总工程师为领导的鉴定工作、鉴定工作参加部门应有:设备处、生产部门、检计处、研究所、使用部门,参加部门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对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厂长审批。

  第八十三条

  对多余、闲置、报废的固定资产的转让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作价,报分管厂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长让。

  第八十四条

  固定资产购建完成移交时必须具有在建工程完整移交书面手续;它凶手有关建设资料、购价或造价、移交单位、接受使用单位及总工程师、总机械师签章等,方可做为正式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第八十五条

  固定资产报停、清理、使用单位变更由业务管理部门发出通知、财务部门办理内部转帐。

  第八十六条

  对出租的固定资产应纳入会计报表资产额并单独建帐建卡管理和核算。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建卡管理不纳入会计报表资产额核算反映。

  第八十七条

  五万元以下的生产技术上的关键设备、仪器购置仍纳入计划按固定资产审批和管理,并与利润承受能力相联系由财务部门严格掌握列入生产成本开支。该类设备投产后其会计处理按规定区别于资本性支出的固定资产、其折旧一次提完摊入制造费用。

  第六章:存货的管理制度

  第八十八条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存货的采购,收发及保管,确保存货的帐实相符与安全完整,正确计算产品的存货成本和销售成本,加速存货周转,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办法。存货是工业企业数额最大的流动资产,它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储备的供销售或制造产品的一切商品和物资。

  第八十九条

  工业企业的存货是指:各种材料,包括直接用于制造产品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自制、外购的零部件;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各种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以及在产品和产成品。

  第九十条

  存货的所有权确定原则为:凡在存货盘存日期内,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全部存货,不论其存放地点在何处均视为企业的存货,凡物权已经转移的物品,即使物品仍在企业,均不应包括在存货之内。

  第九十一条

  存货的计价原则,各种存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入帐:

  1、购进的存货计价,应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自筹外汇调进外汇差、进口物资支付的进口关税、大宗物资的市内运输费等。

  2、自制存货(自制材料、自制半成品)按制造过程中实际支出成本计价。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按实际耗用原材料本身价值,加支付的委托费用、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金等作为实际成本。

  4、盘盈的存货,按照捐赠的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入帐。

  5、按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同类实物的国内或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而确定的价值入帐。(如有发票报销的单所列金额等,按实际计价)。

  6、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如联营单位投入的物品。按照有权评估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计价。

  7、按照计划成本或内部结算价格进行存货核算的企业,在按计划成本入帐的同时,还应核算存货的实际成本。计算存货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

  第九十二条

  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发出存货时的.计价方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后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

  1、先进先出法:是以先收入的存货先发出为假定前提的,采用此种方法在发出存货时应按库存物品中最先收入的那种物品的单价计价。

  2、后进后出法:此法与先进先出法相反,是假定后收入的存货先发出,采用这种方法是按库存存货中最后收入的那批存货的单价计价。

  3、加权平均法:此法是以月初结存存货金额加全月收入存货平均单价。

  4、移动加权平均法:是以原结存存货金额与本批收入存货的金额之和,除以原结存存货数量与本批收入存货的数量之和,作为发出存货的平均单价。每当收入存货单价变动一次,就要计算出一次加权平均单价。

  5、个别计价法:是在每次发出或领用存货时,查明其入库时的实际成本作为该项存货领用或者发出时的实际成本。

  第九十三条

  工厂的存货计价方法,原材料等储备资金按计划成本计价;在产品和产成品按个别计价法计价,该计价方法经确定就不得随意改变。

  第九十四条

  材料的分类工业企业的材料大致可分为六类:1、原料及主要材料;2、外购半成品;3、辅助材料;4、燃料;5、修理用备件;6、包装物。

  第九十五条

  为便于材料的管理和核算,工厂应编制材料目录按各种材料的类别、名称、规格、计量单位编定号码。

  第九十六条

  材料的收入核算:

  1、材料的收入系指外购材料的采购入库、自制材料入库、车间余料和废料的退库,委托外单位加工制成材料的入库存以及由其他仓库调拨材料入库等

  2、材料的收入必须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合格后,由生产供应处、生产外协处填制“材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随同发票交财务处入帐;如果发票暂时未到,也必须将“材料入库单”交财务处入帐。

  3、自制材料,回收车间的废料,应及时办理交库手续,交库时应填制“材料入库单”。

  4、车间的边角余料退回仓库,应填制退料单,对于车间已领用,但下月仍须继续耗用的材料,为真实核算当月的成本可采取“假退料”的办法填制本月份的退料单,待下月再填制“领料单”。

  第九十七条

  材料的发出核算:

  1、材料的发出主要是指车间领用,管理部门领用,委托外部加工材料的发出以及材料的销售等。

  2、企业的车间因生产需要领用的各种材料或者管理部门领用各种材料应根据生产指令号和计划(预算)及定额,由经办部门填制“材料单”要分别填明材料类别、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用途,经领料单位负责人或用料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发料。

  3、企业委托加工的材料应填制“委托外部加工材料领料单”;委外加工要签订委外加工合同或协议书,明确加工材料的熟练、改革、技术要求、加工费用及交货期。

  4、企业内部各仓库调剂缺材料时,应填制“材料内部调拨单”,仓库凭此单发料。

  第九十八条

  材料的明细核算:

  1、企业要建立材料明细帐进行材料明细核算。材料明细帐是以材料品种、规格来设置材料收、发、存情况的帐簿,一般有以下两情况:

  (1)材料卡片:库房管理人员应根据收、发料凭证逐笔序时登记,反映材料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数量情况。

  (2)材料明细帐,是既登记材料收、发、存数量,又登记收发存金额的帐簿。根据材料收、发凭证逐日逐笔登记,财务部门的材料核算员根据材料收、发凭证负责登记,财务处的材料核算员要定期到仓库进行稽核。

  2、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材料收、发凭证必须按计划单价核算,核算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差异,必须通过“材料成本差”科目反映。

  在材料成本差异明细核算中,差异率的计算公式为: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

  (1)本月材料差异=*100%

  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

  (2)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100%

  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

  工厂采用计划成本计价,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如有变动,必须在年度终止前提出变更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执行。

  第九十九条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低值易耗品的分类管理为便于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各酸,必须按其用途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分类归口管理:

  1、一般工具,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通用工具。如:刀、量具、归口在工具处的工具库房管理。

  2、专用工具,指为制造某种特定产品所使用的专用工具、如专用模夹具,归口在工具处的工具库房管理。

  3、管理用具,指在管理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家具用具,如办公桌、椅、柜及工位器具,归口在工具处的劳保库房管理。

  4、劳动保护用品,指为保证生产安全而发给职工的劳保用品,如工作服、鞋及其他防护用品,归口在工具处的劳保库房管理。

  第一00条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与摊销方法:

  1、一次摊销法:指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按其价值一次全部计入成本(费用)的一种摊销方法。

  2、分期摊销法:根据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期限或服务工作量来摊销低值易耗品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要计算出每月应分的数额。

  3、五五摊销法: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摊销其价值的50%,报废时再摊销其余的50%一种方法。

  上述方法,工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一次摊销法,确定后年度内不得变更。若有变动,必须在年度终止前提出变更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执行。

  第一0一条

  包装物的核算;包装物的核算范围。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企业产品,并随同产品出售,出租或出借的各种包装容器,可分为: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周围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3、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4、出租或出售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第一0二条

  包装物核算的内容:

  1、包装物购入,自制及加工回收业务的核算,可比照出来核算方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生产过程中用于保证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可直接计入生产成本。

  3、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可列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

  4、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可作为产品销售费用处理。

  5、出租包装物主要是以收取租金或押金为条件,当收取租金时应作“其他业务收入”处理,而收取押金时应作“其他应付款”处理,当退回押金时,则作相反科目。

  6、用于企业生产周转性包装物的摊销办法,可采用同低值易耗品摊销的办法相同,进行分摊费用。

  第一0三条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核算,在产品是处在生产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项产品,在产品应根据“生产成本”帐户月末余额计列。

  第一0四条

  过程在计算产品成本时,应将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分配办法是根据过程各车间发生的实动工时进行分配。

  第一0五条

  自制半成品是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经检验合格送半成品库,但尚未早完成为商品产品,仍需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车间领用自制半成品继续加工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也应办理自制半成品利用手续,同时必须设置“委托外部加工半成品”的明细帐。

  第一0六条

  自制半成品应根据“自制半成品”的明细帐期末余额计列自制半成品成本的计算可以残缺实际成本综合结转,也可以采取实际成本分项结转。

  第一0七条

  产成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具体包括:

  1、用本企业原材料制造的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

  2、接受其他单位来料加工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带修品;

  3、可以对外降价出售的不合格产品;

  4、用来对外出售的自制半成品等。

  第一0八条

  为了加强产成品管理,保证入库产成品质量合格,数量正确,对产成品的收发,必须有合格的凭证为依据并严格执行成品入库制度。

  第一0九条

  产成品的总分类核算:这个反映和监督库存产成品的增减和结存情况,财务处应设置“产成品”总帐科目,进行产成品收、发、存的总分类核算。当完工产品入库时,应根据“产成品入库单”、经营处完工产品明细单,记入产成品帐户的借方,出售或领用产成品时,记入产成品帐户的贷方,借方余额,表示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

  第一一0条

  应按产品种类、规格以及存放地点,设置产成品的明细帐进行产成品的明细帐进行产成品明细分类核算,明细分类核算方法与材料核算相同。

  第一一一条

  发出产成品的单位成本,采用个别计价法计算,工厂采用这种方法不得随意更改。

  第一一二条

  存货日常管理,应对戳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财务处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查,以确保帐物相符,其清查对象主要是对各种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半成品进行盘点,以确定实际数量,对盘,毁损,盈亏,积压等情况应及时清查并及时处理。

  第一一三条

  工厂要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以尽可能减少资金投入和占用,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企业生产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产品,创造更多的收入利润。

  第一一四条

  加强存货的管理,要在厂长同意领导下,实行归口分级负责制,充分发挥各专业管理部门管理职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一一五条

  加强储备基金的管理与控制,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合理储备的前提下,控制材料采购支出,确定合理的储备和最佳的采购批量,对库存实行ABC重点控制法,同时要规定的储备资金定额,做到定额下库,有专人负责,定期对物资清查排队,对超储积压物资及时调剂处理。

  第一一六条

  加强生产资金的管理与控制,做到合理组织生产,缩短生产周期,按计划投料,合理配套,加速生产过程资金周转,同时,要加强毛坯半成品管理。

  第一一七条

  加强产成品资金管理,产成品资金归口经营销售处负责及时按合同要求组织发运,尽量缩短存库时间,同时财务处要求及时办理货款结算,尽快使资金回笼。

  第七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一一八条

  货币资金管理必须贯彻国家各项经济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各项借款、报销、审批、复核手续。堵塞漏洞。保证货币资金的运用何周转。

  第一一九条

  现金管理:

  1、使用现金的范围。

  (1)支付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2)支付差旅费。

  (3)按银行规定,在壹佰圆以下的零星开支。

  2、为保证现金的合理使用,财务处应根据本厂的业务,现金、收支流量,拟定库存现金限额,严防超额库存。

  3、凡在外地订购的物资,均往银行办理委托付款或汇款支付。不得支付现金,不得从邮局汇款。

  4、严格禁止以我厂名义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存现金,禁止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我厂提取现金。

  第一二0条

  支票管理:

  1、凡属市内壹佰圆的贷款。劳务结算都必须采用汇款或委托付款的方式。

  2、银行转帐支票及汇款凭证,由财务处统一管理监发,领用转达帐支票,必须登记支票号码,领用人签字,在签发支票时,必须写清收款单位,名称,日期,用途,金额或限额,不得巧立名目逃避银行监督。

  3、财务处签发银行支票时,必须有足够的供应资金,保证支付,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借本单位支票让单位或个人使用。

  4、支票有效期规定为十天,自签发的次日起计到期日。

  5、凡签发的转帐支票,汇款,财务处应及时进行清理,督促支票领用人,汇款人办理报销手续。

  6、支票领用人所有负责用的支票,应妥善保管,及时报销,如发现支票遗失,责任者应立即向单位领导,主管厂长,保卫处,财务处汇报,向银行持失,凡因支票遗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者自行负责。

  第一二一条

  有关货币收支的其他规定:

  1、借款(请款)审批权限与审批手续。

  (1)备用金:

  ——备用金是指车间核算员,因工作需要开支的周围金,所领用备用金额根据工作需要而确定。

  ——备用金使用人必须办理借款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查,主管厂长批准。财务人员审核后,由出纳付款。

  ——备用金不支付给个人保管,采取以部门为单位,集中管理专人负责并设立明细帐。

  ——由于工作变动,领用人必须将备用金及时归还财务处。

  ——备用金保管人必须保证资金完整,不得挪用,不得转让互助金使用缺少,遗失不得以私人名义存入银行,违者追究责任。

  (2)临时借款:

  ——无备用金的单位,由于工作需要用于壹佰以下资金开支可办理临时借款。

  ——凡属费用性支出,如市内差旅费,加工费,维修费用等由业务分管处室领导批准。

  ——临时借款一般应当日办理报销手续,不得拖欠,最长不得拖欠三日为

  ——严肃财经纪律,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如预付工资,医疗费,私人借支,用途不清,审批手续不全等一律不预借款。

  (3)出差借款:

  ——出差请款必须从严从紧掌握,出差费用指定由厂长审批,出差请款必须由出差人填写请款单,注明请款人名,地点,事由,预计天数,交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交厂长批准。

  ——市内不得发生出租车费用,严格旅馆费,控制标准。

  ——出差回宁后七天内办理报销手续,一次结算不得拖欠,如无正当理由,过期不报销,不交款,(包括其他借款),财务处有权从工资中扣清。

  第一二二条

  报销手续:

  1、一切报销都要填写报销单,根据支款用途分别办理入库,验收批准手续,报销单必须填写清楚,大小写金额直符,经办人,验收人,比准人必须签名,原始单据必须齐全,手续必须完整。

  2、材料采购由各物资分管部门批准。

  3、费用开支及其它支出,根据各处室,职责范围,各项费用在核准内开支。

  4、凡属个人领款,包括工资,奖金,夜餐费,加班费,交通费均由各单位造册,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发放,收款人必须签名,签名后的领款单交财务处做付款凭据。

  5、单位之间的结算,必须坚持等价交换的原则,不得无偿调拨和赠送,不得以物易物,未经许可不准涂销。

  6、凡正式设置会计,出纳开在银行开户的核算单位,一切收支款项,由要单位负责办理,但必须按时向财务处报帐,并接受财务处的检查和指导。

  7、凡未经批准的单位,一律不办理收支业务,任何单位不得私设“小金库”,任何人不得将公款以私人名义存储蓄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违反财经纪律,挪用公款。

  8、属于社会集团购买力物资,必须严加控制,未经上级批准,财务处不得承付。

  9、各级领导都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制度办事,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如制止无效,财会人员有权越级反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一二三条

  关于银行对帐的工作的管理规定:

  银行出纳会计必须按时登录银行日记帐,不得漏登少登,混淆帐号,每月应按银行对单,核对每笔业务,并据此做出银行调节表。

  第八章:关于重新调整差旅费补贴标准的有关通知

  第一二四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努力开拓市场,搞好经营生产。鉴于目前的物价因素,原订差旅费的标准已不适应,为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厂部研究决定,重新调整差旅费补贴的有关规定。

  第一二五条

  差旅费补贴实行包干:

  1、差旅费补贴实行包干的内容:

  (1)伙食补助费

  (2)旅馆费

  (3)市内交通费

  2、差旅费包干费用的核发:

  (1)本厂员工出差必须填写“请款单支出凭证”,同时标明出差事由、路线、人数、目的地及出差时间,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分管厂长批准后,财务处预支。

  (2)差旅费的预支按地区和职务包干金额、天数、往返的车、船费核发。

  (3)出差人员回宁后五天内,凭车船票和旅馆费发票(不作报销,只作核发出差天数)核发包干金额。

  3、补贴包干费标准:

  (1)特区:深圳、珠海、海南。

  中层干部包干金额:85元/天(其中:伙食补贴20元/天、旅馆费60元/天、交通费5元/天)。

  一般人员包干金额:75元/天(其中:伙食补贴20元/天、旅馆费50元/天、交通费5元/天)。

  (2)其它地区:

  中层干部包干金额:60元/天(其中:伙食补贴12元/天、旅馆费45元/天、交通费3元/天)。

  一般人员包干金额:50元/天(其中:伙食补贴12元/天、旅馆费35元/天、交通费3元/天)。

  1、实行差旅费包干的范围:

  (1)厂级领导不实行包干、旅馆费及交通费按实报销,伙食补贴按第3条①、②项的标准执行。

  (2)除厂级领导以外的全厂员工实行包干。

  第一二六条

  到外地集中培训、学习、伙食补贴按8元/天、旅馆费按第3条①、②项标准原则上不得超标。

  第一二七条

  本厂员工到外地疗养,伙食补贴按8元/天。

  第一二八条

  市内参加学习、培训、伙食补贴按5元/天(必须持有住宿发票)。

  第一二九条

  到两县(溧水县、高淳县)出差人员不实行包干,伙食补贴按12元/天标准,按顿报销,旅馆费按第3条②标准,不得超标。

  第一三0条

  在本市(含江宁、江浦、六合县)出差,因特殊原因无法回厂就餐,按误餐费2元/天报销。

  第一三一条

  到外地出差(不包含高淳、溧水县)当天返回的,加发一天伙食补贴。

  第一三二条

  参加会议(包括签定、订货等)不实行包干,伙食补贴、旅馆费按第3条①、②项的标准,原则上不得超标。

  第一三三条

  上述第3条第11条中的伙食补贴标准均含工作餐券的金额,报销时必须将餐券贴在报销凭证后面,方可核发差旅费。

  第一三四条

  出差人员乘坐火车、船、飞机的标准

  1、飞机: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飞机、特殊情况必须事先经厂长批准,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

  2、火车: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一律按硬座购票,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晚上八时到次日晨七时之间)或连续乘车超过十二小时,可购硬卧铺票。

  3、轮船:出差人员乘轮船一律控制在三等舱位以下(含三等舱)。

  4、汽车:出差人员均可乘坐空调软座长途客车、高速客车。

  5、出差人员原则上是不准乘坐出租汽车(不含厂领导)。

  2、凡在本市办事及采购等均不得乘坐中巴车,否则财务有权拒报

  第一三五条

  途中夜间乘车、船补助标准:

  1、夜间(晚上八时到次日晨七时)乘坐挂有卧铺车厢,连续六小时以上未购硬卧票者,发给本人实际乘车硬席票价的60%(不含空调费);乘坐特快的按票价的50%发给。

  2、夜间乘坐不挂卧铺的火车、长途汽车、轮船最底一级舱位(统舱),超过六小时以上的,每人每夜按第一条3款规定的标准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12元/天)。

  第一三六条

  其他情况说明:

  1、出差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厂长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自理,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包干费。

  2、出差人员严禁用公款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如有违反除费用自理外,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3、临时被借调到外系统和非本单位员工,一律不得在本厂报销。

  4、出差人员回宁后及时报销,否则财务有权从个人收入中扣回。

  5、高级职称人员

  出差补贴标准

  参照中层干部级。

  6、本规定从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起执行,原X公司财(95)018号文同时作废。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出纳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 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 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 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龋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 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 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 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经 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 务经理批准。

  第七章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 附则

  (一)财务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四)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补充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

  附则一、财务部门负责人

  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第一条在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推行现代化管理方式,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贯彻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保证国家、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并加强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实现。确保按期组织税利上缴,完成上 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组织制订储备、生产、成品资金定额,严格费用开支,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搜集、整理、积累历年各项原始资料,指导车间经济核算工 作,促进工厂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第五条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动,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等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数据准确,处理及时。

  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搜集整理价格资料,负责制订公司厂内内劳务、产成品、半成品、物资等的计划价格,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车间对材料、半 成品、产成品正确计价和销售。

  第七条负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第八条负责对全公司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会签。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九条负责组织起草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第十条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第一条对公司厂内各项资金和费用的使用有检查、监督权。有权根据厂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的变化,对资金、费用的使用提出调整方案。

  第二条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

  第三条对公司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第四条有权对各仓库和工程、生产作业项目的节约和浪费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第五条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表。

  第六条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

  三、职责

  第一条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制度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造成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负责。

  第二条对公司的有关成本、利润、资金等方面的经济效益指标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计划负责。

  第三条对由于资金计划不周、管理不善、监督不严、影响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对不及时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款、在途资金等账户造成损失负责。

  第五条对国家规定的财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管理不严、出现损坏、遗失等现象负责。

  第六条对成本资金、价格控制管理不严,经济活动分析不及时,影响公司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负责。

  第七条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未能及时对本部门方针目标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附则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第一条本处理准则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备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其备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出纳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等业务,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审批程序。

  第四条除提取备用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出纳方能支付。

  第五条凡一次支付未超过1,000元者径由公司备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以支票等银行转账支付。

  第六条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财务经 理核准。

  第七条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合法、合规的发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拒绝。

  第八条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签署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章及经手人戳记。第九条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骤办理。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

  1.采购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设备的验收单并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经理签章证明及核准,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 批准后,送交财务部门开具支票或汇票。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相关协议文件,由经办人员填具借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送交财务部门开具支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由经办人员填具付款凭证,经有关部门主管签章证明及公司核准,送交财务部门开具付款。

  (二)会计凭证的核准:

  1.会计应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各项经济内容,对不能确定的事项报财务经理审核。

  2.会计审核传票时,应先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收法律及公司规定的手续。

  3.传票经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会计转出纳办理支付工作。

  第十条有关货物运费及外汇结售汇款、发样,及各项费用等支出款,应填具“借款单”或“支款凭证”,附发票、许可证影印件,送交会计部门以“预付”或 “暂付”方式制票转出纳办理支付。前述款项可由经办人员直接向出纳签收,但必须于支付后7日内向会计办理冲转

  手续。

  第十一条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25日集中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财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三)薪金工资的付款:

  1.工资:全体员工工资均于每月20日前转账支付。

  2.过节费和补贴:过节费在节日前一周内,补贴在月底支付。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经办部门另行签呈财务经理转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以支付。

  第十二条 出纳支付款项若有扣缴事项时,应将代扣款项于次月10日前填具有关机构规定的报缴书向公库缴纳,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传票后,凡有扣缴税款及 免扣缴应申报事项者,出纳应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有关机构规定的凭单向稽征机关申报,并将正、副本交各纳税义务人。

  第十三条薪金工资的支付,应由行政部根据考勤表会同财务部编制“工资表”,于付款期限前一周内送交出纳。

  第十四条业务部门于收到货款后,应将其中所收货款如数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并据以编制传票。销售部门收到汇款通知时,也要及时送交 出纳,以便及早落实回款来源。

  第十五条为便于办理薪资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起见,公司员工应于每年度开始一个月内,及新进人员报到时,填报“薪资所得受领人申报表”,由出纳收执, 作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依据,出纳应就每一员工给付薪工资及扣缴情况填载于“各类收入所得扣缴资料登记表”上,作为日后扣缴申报之用。

  第十六条凡依法应扣缴的所得税款及依法应贴用印花税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漏贴或短扣、短报、短贴等情事以致遭受处罚者,以及劳工 保险费的滞缴事项,其滞纳金及罚金应由经办人员及其直属部门负责人赔偿。

  附则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第一条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因公司业务需要新增会计科目时,须报批准。

  第三条凭证统一采用记帐凭证,在实行会计电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软件打印记帐凭证。

  第四条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如下: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

  (三)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

  (四)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五)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六)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制成科目汇总表,然后再根据科目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 生额,填写在科目凭证汇总表

  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五条记帐规则:

  (一)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用记帐员写的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 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二)登记帐簿时用钢笔或碳素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三)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四)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五)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六)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 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笔帐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号。

  (七)记帐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八)记帐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 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 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 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 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九)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十)各帐户在一张帐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

  (十一)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帐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 “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 生笔数不多的帐户,也可不结总。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十二)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帐和明细帐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帐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帐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 表,后补记帐簿。

  (十三)年度更换新帐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帐各该帐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 容,在旧帐的最后一行数

  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帐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第六条结帐、对帐:

  (一)结帐是结算各种帐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结帐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帐簿。

  2.本期内所有的转帐业务,应编成记帐凭证记入有关帐簿,以调整帐簿记录。如待摊、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予以摊销提龋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帐簿,具体方法参见“记帐规则”的第11点。

  (二)对帐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

  1.帐证核对: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 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帐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帐帐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

  2.帐帐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会 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帐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

  3.帐实核对分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 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附则四、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 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劝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 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财务经理批准,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 款。

  (二)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通知行政部在当月工 资中扣回。

  (六)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和财务经 理签字。

  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一)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公司标准规定执行。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 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二)公司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火车硬卧铺票。

  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卧中铺票价的50%发给。

  3.公司人员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

  4.公司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5.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三日以外的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公司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 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的,按相关职位标准的50%计发。

  (三)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算头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补助。

  (四)出差市内短途交通费

  按附表中相应人均标准,凭票据据实报销。

  (五)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六)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七)因特殊情况出差需乘坐飞机,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部门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

  (八)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 方能报销。

  (九)出差人员不得以电话费、传真费名义冲减超标准住宿费,电话费和传真费必须在住宿发票和账务清单中单列。

  (十)出差期间发生的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负,不能报销。

  (十一)出差期间的宴请费用不在差旅费中报销,单独列在业务招待费中审批报销。

  (十二)同性别两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间双人间,按一个人(职务较高者)住宿标准计算。 (十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超过两天,如有特殊情况未住饭店(如住朋友、亲戚家),可以给予每人标准规定的未住宿补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间,一般不对外宴请和对外赠送礼品,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公司领导。 (十五)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由部门经理填写招待费审批单,报总经理批准。

  (二)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 后由总经理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三)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2000元的招待费用,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签字报销。

  第五条 福利费、医药费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后,职工本人医药费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工伤及重大疾病医药费开支公司以保险形式解决,不再另外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

  (二)公司统一提取的工会经费和福利、奖励基金,由财务部统一集中管理,有关开支规定另行制定。

  (三)其他福利性开支,100元以下由财务部经理批准,超过100元的开支一律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财务经理审核后,然后送总经理批 准报销。

  (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5000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 加班费的规定

  1.本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国庆节、劳动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2.5×300%)×加班天数

  3.法定假日以外平时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2.5×200%)×加班天数

  4.员工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由部门经理报公司领导批准。加班只限于工程抢修,节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但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超 过48小时报总经理批准。属工作职责要求,当日或当月没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计加班费。

  5.员工加班后,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的登记手续。6.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过工作时间不计加班费。

  7.加班费经行政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八条 特殊津贴及补贴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 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

  第十一条 公司差旅费开支标准

  住宿费: 元/人,餐费: 元/人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资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业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非工业系统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七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外商资本金为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第八条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的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因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十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二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

  第十三条 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货款、应付票据、应付内部单位借款、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应付短期债券、预提费用等。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作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中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发行的长期债券按照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十五条 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三章 流动资产

  第十六条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应收票据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经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二十条 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协作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二十一条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存货的企业,对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 企业领用或者发出在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二十三条 企业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摊销。

  第二十四条 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品、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式计价。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中小企业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计价: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出包工程,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5

  一节总则

  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只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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