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6 08:37:1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交接班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交接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交接班管理制度

交接班管理制度1

  1、接班班组提前15分钟在门口集合,由班长点名并带队去接班。下班人员下班后随队带回。

  2、各岗位对服务区检查完毕之后,认为没有问题方可登记,登记本上要记录当天确切的交接时间。

  3、接班人员确有特殊事情,不能准时接班的,必须提前30分钟请示,另派人接班。

  4、接班人员若无正当理由,既不请示又不准时接班的,按缺勤进行处理。

  5、交班人员要等接班人员对管区巡视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交接,但接班人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能超过10分钟。

  6、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把本班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状况,以及可能出现的非常情况需在下班值班过程中继续观察,特别留意或处理的问题,上级的`指示,待办事项及各类物品如实登记清楚,向接班人员交待,同时也须督促接班人员接收清楚并签名。一旦签名,责任有下班承担。

  7、所有事情交接清楚之后,交接后必须分别在登记本上记录清楚真实的上下班时间并签名,然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下班休息。

  8、接班人员若在接班验收时发现问题,必须报告接班人员领班处理,并在接班记录本上记录清楚,责任由交班人员承担。如果报告处理后不接班,以无故和借故不上班论处(按旷工处理)。

  9、接班人员自己验收完毕并已签名接班,而且交班人员已离开岗位之后,无论发生发现任何问题,责任一律由当班人员承担。

  10、接班人员因故没有及时接班,交班员不得下班并且擅离岗位。同时及时报告领班处理。

  11、若接班人员没签名接班,交班人员已下班离开岗位,其间发生的任何问题责任由两班共同承担,没有发生问题,则按私自离岗处理。

  12、交班人员若发现接班员无故不签名接班或拖延接班时间,交班员可以提出抗议,并报告班长,班长报队长,对接班人员按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交接班管理制度2

  一、接班人须提前15分钟接班,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场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开;

  二、交班人员应将本班情况及遗留工作做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员如实反映;

  三、接班人员应了解上班整体运行情况;

  四、交班人员应明确回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同接班人员一起核查整个工作环境;

  五、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有关工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交接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或不加以改善,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并报部门领导处理;

  六、在处理设备及附属设备事故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班人员应监守岗位,继续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指挥接班人员配合工作,在此情况下交接班,应经部门主管同意;

  七、交接工作一旦完成,接班人员则负责本岗位的安全运行。

交接班管理制度3

  1)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进行交接班前工作检查,如接班人未到,当班人员应坚守岗位。

  2)交班:第一交设备,即设备运行状况及发现的问题,并作清洁与保养;第二交使用工具;第三交场地,交班前需进行清洗工作:第四交值班记录本。

  3)接班:必须接交接班簿上的记录,查看当天公告牌是否有特别任务及安排,核对设备状况,必要时进行空车试运转。对由于不清楚,隐患未查出而造成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如发现交班者未按交班要求交班,接班者有权拒绝接班,并报告班组或部门领导处理。

  4)接班人员接班时必须检查以下工作:

  5)查看上一班运行记录是否真实可靠,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运行情况介绍,交接设备运行记录表。

  6)查看上一班巡检记录表,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巡检情况介绍,交接系统设备巡检记录表。

  7)检查所辖设备之运行情况是否良好,是否与运行记录、巡检记录相符,如有不符,应记入备注栏,并应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员签字。

  8)检查仪表及公用工具是否有缺、损,是否清洁,并按原位整齐摆放,如有问题应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员进行整理,如有丢失,应记入交接班记录备注栏,并由上一班人员签字。

  9)查看交接班记录中是否有上级领班及工程师发布之特别任务或安排,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10)在下列情况时不得交班:

  a)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应通知上级领班或工程师,须在上级安排之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b)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原因造成精神状态不良时,应通知上级领班或工程师,须在上级安排之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c)所辖设备有故障,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时,交班人员须加班与接班人员共同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交接班,此时,接班人员必须协助交班人员排除故障。

  d)交接班人员对所辖值班范围之清洁卫生未做清理时,接班人员应要求交班人员做好清洁工作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e)当发生事故正在处理时,禁止交接班,接班人员应配合当班人员工作,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11)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双方认可后,共同在记录上签字。

  12)值班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13)值班人员随时对设备、管线进行巡视检修,提高设备完好率。每班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范围巡检所辖设备,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隐患。

  14)值班人员每天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巡视检查表及相关表格。

  15)当工作需要离开岗位时,须向主管人员请示并告知去向,完毕后立即回到休息室,值班人员用餐时,必须轮换进行,在早、午、晚和夜餐时间所有运行机房应有人值班。

  16)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聊天,不得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内不得喝酒、打牌、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

  17)须按计划及工程师之安排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如有较大故障,值班人员无力处理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班或工程师。

  18)当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时(如火灾等),要冷静处理,即使向主管和保安部汇报。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争取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9)值班人员须做好本岗的环境卫生,清洁地面、窗台、门窗、设备表面等所有产生积尘之处,随时保持值班范围内之清洁卫生。

  20)值班xxx大厦内严禁吸烟。

交接班管理制度4

  为了防止由于与检工迟到、早退、使分工地区无人检查、监管的状态,为了便于瓦检工交接清楚现场情况和责任,保障瓦斯检查工作的顺利衔接,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检工交接班管理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矿瓦检工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交接班,如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将依据本矿《瓦斯检查工交接班管理制度》给予处罚,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接班地点:

  瓦斯检查工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掘进工作面在掘进工作面局扇附近10米内,回采工作面在工作面风巷入口处,瓦斯检查工未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的处以50元罚款,连续三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进行此制度的学习教育。

  (二)交接班时间:

  瓦斯检查工交接班时间为:夜班0:30,早班8:30,中班16:30,前后相差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等到接瓦检工到交接地点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许离开。

  瓦斯检查工未按规定时间交接的(特殊情况除外)或接班人未到指定交接地点擅自离开的'处以50元罚款并批语教育,连续3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接受本制度学习教育。

  (三)交接班内容:

  交接班时,交班人要交待清以下内容:

  1、交清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及生产情况是否有异常,若有异常是如何处理的,是否处理完毕,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

  2、交清分工区域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通风、防尘、防火、局部通风以及瓦斯监测等有关设备和装置的状态,是否需要维修、增设或撤除。

  3、交清分工区域内原来和新发生的各种隐患,当班情况如何,如何处理的和如何继续自理。

  4、交清有关领导对某项工作指示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5、其它应交接的工作内容。

  瓦斯检查工如违反第3条关于交接班内容的规定,不报、漏报、假报交接班内容予以50元罚款,连续3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四)交接班原始记录的填写:

  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必须在瓦斯检查原始记录上签字,并填写有关注意事项,不得漏填、假填或他人代填。

  瓦斯检查员如未在检查原始记录上签字或漏填、假填、他人代填的予以50元罚款,连续3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五)交接班记录的填写:

  交接班记录应标明交接班地点、时间、交班人、接班人、存在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同时将交接情况填入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管理制度5

  1、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交班者相应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未经上级主管批准不得私自换班、替班。

  2、交班者应将设备运行情况及故障火警处理情况、资料工具数目、领导指示、待办事宜等,准确记录在值班簿上,并向接班人加以说明交代。

  3、接班者与交班者应共同查看各种设备有无损坏及运行情况,交换对火警处理意见,弄清领导指示和未尽事宜的续办内容,点清交接物品。

  4、当交接班遇有紧急情况发生时,或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能进行交接班,可在交班人员主持下,接班人员协助下完成工作。待事件处理得出结论,或上级主管作出决定后,交接班方可进行。涉及设备失灵,处警失误等情况,必须当即报告有关领导裁定责任。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应坚守岗位。如接班人因故无法到岗工作,交班人应报告主管领导给予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6、交班人交班前必须清扫室内卫生,接班人如发现交班人无故未清扫室内卫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扫完毕。

  7、禁止交班给有病、情绪不正常或醉酒的接班人员,并立即将此情况报告上级主管。

  8、交接班双方须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值班记录簿》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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