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04 11:27:5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优选]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优选]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1、安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四、内容

  1、文件资料的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施工单位相关材料等;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

  (8)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等;

  2、立卷归档

  (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立案时间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标定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档案借阅

  (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五、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并负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2

  1、员工原始档案是指员工的正式人事资料。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员工,其原始资料由本企业调入、保管。

  2、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按本企业调档要求,将本人档案调至人资行政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再指定期限内完成调档手续的,本人须向人资行政部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材料,未经批准不调档者或逾期未调档者企业有权与期解除劳动合同。

  3、原始人事档案资料的验收、补充、鉴别、归档和保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

  4、查阅原始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前必须填写《查阅员工人事档案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统一办理,其它任何部门无权查阅员工原始档案。

  (2)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所获资料,由人资行政部统一保存或使用后统一销毁。

  (3)员工存档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员工离职办理完毕各种手续后,退回本人或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原始档案调出手续。

  (4)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原始档案,原则上不予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如查阅员工原始人事的档案,按原始人事档案查阅审批程序,人资行政部协调办理。

  (5)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如有些情况需存入其原始人事档案中,需填写《员工原始人事档案补充资料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办理。

  5、员工业绩、培训档案:

  员工业绩、培训档案是自员工上岗之日起建立的档案资料,包括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各种培训及对员工评价、考核等。

  (1)人资行政部负责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日常管理。

  (2)员工培训、业绩档案实行分级管理。部门主管级以上的员工档案单由人资行政部部长或其指定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培训、业绩档由人事文员管理。

  (3)部门部长可以调阅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

  (4)员工培训、业绩档案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记入员工的人事档案。

  (5)员工离职后,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由人资行政部留存作为备查。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3

  1目的

  规范分公司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分公司的文件、资料的打印、归类、发放及登记工作,并保存分公司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3.2各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3.3分公司总经理负责上报分公司文件、对外公开文件的发放审批工作。

  3.4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已过保存期档案资料的销毁工作。

  4实施程序

  4.1归档保存的文件

  4.1.1分公司在管理服务或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工作计划、外来文件、报告、质量记录及与工作有关的图表、统计资料等。

  4.1.2在工作中形成的图纸、操作说明书等技术档案。

  4.1.3在专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档案,如:会议纪要、声像档案、工作记录等专项档案。

  4.2文件、资料归档的要求。

  4.2.1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标准。

  4.2.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齐全。

  4.2.3每类建设工程竣工必须有兼职资料档案管理员参加,对其文件材料(含有关图纸等)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进行鉴定和验收。

  4.2.4保持归档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并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号。

  4.2.5案卷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文件内容,并区分保管期限。

  4.3档案资料的保管。

  4.3.1所有档案资料均由资料管理员管理。

  4.3.2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架,在排列上架时,应按照类别和保管部门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4.3.3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时,要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情况,并在档案资料盒内的面层上注明修改情况。

  4.3.4存入胶片、照片、录像带、软盘、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和专门的卷盒,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或防火资料柜内。必要时采取复制、拷贝。

  4.3.5每年一季度,对上一年度的各种资料档案进行归档,并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和质量检查工作,做到完好、齐全。对破损或载体变质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发现档案发霉或虫害要及时消杀。

  4.3.6档案资料柜需做好防盗等设施。

  4.3.7质量记录保存期为二年。

  4.4档案资料借阅管理。

  4.4.1分公司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借阅档案的权利和义务。

  4.4.2分公司员工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4.3在借阅档案资料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4.4.3.1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

  4.4.3.2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丢失;

  4.4.3.3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不得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4.4.4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资料档案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4.4.5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4.4.6调离或辞职的人员,必须办理文档移交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4.5档案鉴定和销毁

  4.5.1档案鉴定工作由档案鉴定小组负责进行,鉴定小组由分公司总经理、各部门经理、资料档案员和有关业务管理人员组成,日常的鉴定工作由行政部资料档案员负责。

  4.5.2档案鉴定小组的任务:

  4.5.2.1负责制订档案保管期限表;

  4.5.2.2对到期档案提出存、毁意见。

  4.5.3确定保管期限原则

  4.5.3.1对有长远利用价值(如技术图纸、操作说明书等),并能反映分公司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4.5.3.2凡是在一定时间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4.5.4鉴定工作应该每年进行一次,由资料管理员在每年1月初提出。

  4.5.5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人员负责修改和补充。

  4.5.6销毁档案的程序包括:

  4.5.6.1鉴定小组应列出需销毁档案的清单和撰写销毁报告分公司总经理审批,销毁清单及报告要保存。

  4.5.6.2档案销毁时,由行政部经理进行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

  4.5.7销毁档案资料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在销毁档案过程中出现失密或对分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档案管理制度》

  5.2《保密规定》

  5.3《文件发放登记表》

  5.4《文件借阅登记表》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文件、档案管理

  本制度所称安全文件、档案是指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及企业安全生产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管理体制与职责

  3.1公司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的领导,指定一位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3.2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应具有安全生产及档案专业知识,集中统一管理本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对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档案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3.3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员职责

  (1)凡是企业生产及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与安全关联性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应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协助各职能部门、车间对收集的安全关联归档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以及保存价值进行审核。

  (4)公司办公室负责收集公司领导在企业安全管理和参加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4.档案的范围、收集与移交

  4.1安全生产档案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基础档案

  (1)企业基本情况;

  (2)厂区平面布置图;

  (3)主要管理人员登记表;

  (4)企业证照文书;

  (5)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6)职业危害申报表及申报回执单;

  (7)应急预案备案回执单;

  (8)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和危险岗位一览表;

  (10)特种设备登记表;

  (11)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附操作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

  (1)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图;

  (2)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3)关于任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决定;

  (4)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5)其他与安全组织有关的内容。

  3)安全职责

  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4)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操作规程

  6)教育培训

  (1)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卡;

  (4)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6)复转岗、“四新”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及总结;

  (8)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及总结,

  (9)其他安全培训记录。

  7)安全检查

  (1)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所发的安全检查指令书、整改通知书等各类执法文书;

  (2)企业执行各类执法文书所采取的措施及上报主管部门的报告;

  (3)安全监督执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书和记录。

  (4)安全检查及整改通知书(企业自检部分)。

  (5)车间(部门)、班组例行安全检查记录;

  (6)各专项安全检查的计划安排、检查记录;

  (7)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季度、年度安全检查记录;

  (8)各项安全检查的处理情况及整改验收记录;

  (9)各项安全检查的总结汇报材料;

  8)安全投入

  (1)全年安全投入的计划及专项安全投入计划;

  (2)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的情况记录;

  (3)安全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记录;

  (4)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投入记录;

  (5)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投入记录;

  (6)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安全文化建设的投入;

  (7)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投入。

  9)“三同时”

  (1)有关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职业卫生方面“三同时”项目的文件、资料;

  (2)“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3)“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4)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10)防护装置(含职业卫生设备、下同)

  (1)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

  (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

  (3)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型号及管理部门、状况记录;

  (4)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11)特种设备

  (1)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及维护保养记录;

  (4)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2)安全用电

  (1)变、配电室运行状况记录。

  (2)临时用电申请及拆除记录;

  (3)配电柜(箱)、控制柜(箱)等用电设施运行记录;

  (4)变配电室平面图及供电系统图。

  13)工伤保险

  (1)参加工伤保险员工的名单;

  (2)企业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或单据;

  (3)发生工伤的员工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

  (4)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凭证或单据。

  14)职业病防治

  (1)本公司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情况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情况;

  (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定期检测检验报告;

  (4)接触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员工及其身体检查情况;

  (5)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情况及其身体检查、治疗记录;

  (6)其他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文件、材料。

  15)劳动防护用品

  (1)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2)员工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

  (3)其他与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的文件、材料。

  16)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调查收集各类证据;

  (2)事故调查的相关会议记录;

  (3)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表);

  (4)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文件;

  (5)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文件、资料。

  17)消防安全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记录;

  (2)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岗位职责;

  (3)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置及应急疏散平面图;

  (4)火险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框图及实施细则;

  (5)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及其消防装备情况;

  (6)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7)消防设施、器材及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8)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测试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9)有关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10)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11)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18)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4.2收集与移交

  (1)归档材料应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记录、台帐、规章制度、原始资料、图片、图纸、技术资料等。

  (2)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反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用纸、用笔标准(不用铅笔、圆珠笔),字迹清晰。

  (4)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5)本公司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应随时归档,对基础建设、物料购置与处理、产品生产等活动中形成的与安全相关材料,可在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负责有关归档材料的审核。

  (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应对各部门送交的各类安全生产档案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一式二份)上签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续。接受电子安全生产档案时,应在相应设备、环境上检查其真实有效性,并确定其与内容相同的纸质安全生产档案的一致性,然后办理交接手续。

  (8)在资产与产权变动时,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按国家有关法规做好善后工作。其安全生产档案由接受单位或原主办单位保存。

  5.档案处理

  1)根据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安全管理档案建档,与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一致,设立以下档案类别,并根据其归档内容分别编制档案目录。

  (1)法律、法规和标准

  (2)机构和职责

  (3)风险管理;

  (4)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7)作业安全

  (8)职业健康

  (9)危险化学品管理

  (10)事故与应急

  (11)检查与自评

  2)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录像带、照片、磁盘)可按载体形式、所反映问题或形成时间进行分类编目,并分别保存,注明与相关纸质档案文件的编号。

  3)档案保存,设专用柜屉,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档案安全。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安全生产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4)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五年)、短期(一年)三种。

  5)对保管到期的安全生产档案,由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档案工作人员进行鉴定,对经过鉴定后已失去保存价值的安全生产档案,应写出鉴定报告并编制销毁清册,经鉴定人员签字后,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批。销毁安全生产档案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由两人以上监销,销毁清册长期保存。

  6)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6.档案利用

  (1)安全生产档案的借阅、复制必须经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批准。

  (2)在提供、利用、公布安全生产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应积极主动地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各类文件、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档案保管和使用安全,提高利用效率,更好的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自公司成立,在建司、经营、管理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用、备查价值的各类资质证照,文书、公文、公函,合同、图纸,影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基本原则及管理范围

  第四条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集中统一管理公司系统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各项工作的利用。

  第五条根据公司现阶段管理特点制定本制度,管理范围暂不包括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和资金类档案,须由公司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制定三类专项档案的具体管理办法,公司行政人事部具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六条管理模式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系统档案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采取总经理直管模式,即公司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业务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均由公司总经理直线管理。

  第七条管理范围。主要分为综合类档案和技术类档案两种。

  一、综合类档案主要包括:行政文书、管理监察、经营管理、营销策划、计划管理、行政广告和销售合同、资产、声像、实物等档案;

  二、技术类档案主要包括:各工程项目的开发报建、招投标和预决算档案,以及工程管理性材料、工程项目合同、施工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和竣工技术文件等档案。

  第八条重要档案基本管理要求

  合同造价部、招投标采购部、总工室、工程部和营销策划部等专业性很强的部门必须设置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并设专职人员保管,其它部门根据管理需要设兼职档案管理员。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公司系统全宗编号原则和档案分类体系;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监督落实同步归档制度,指导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做好安全防范、修复和保护工作;

  五、推行公司系统档案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

  第四章档案的归档、立卷和移交

  第十条档案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

  一、对于公司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向公司行政人事部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拒绝移交;

  二、必须严格按照归档时间进行归档。如无正当理由延迟归档者,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失职问责。

  第十一条归档要求

  一、归档专业技术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原则上一律为原件,凡有原件的文件,不能以复印件归档。传真纸不能直接归档,要尽量追加原件,必要时存复印件并加盖红章注明原件存放处;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对照归档范围完整、准确、系统收集,工程技术类档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三)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四)声像类、实物类档案要清晰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按归档要求提供拍摄内容、时间、背景、作者等信息。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归档的,应主动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安排专人妥善保存,待使用完毕后立即归档;

  (二)原则上,档案取得后未存档之前,部门人员不得先行使用,否则,如因此项原因导致的档案遗失、损坏等,一律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失职问责严肃处理;

  (三)新成立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和印章印模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上述内容的原件存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十二条档案立卷

  一、立卷原则

  综合档案按性质、类别、年限、重要程度和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技术档案立竣工工程卷,在建工程资料要整理成册;

  二、立卷时间:综合档案立卷时间为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技术档案在该项目开发报建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始立卷,该工程项目完工后45天内完成组卷工作;

  三、各部门专兼职资料管理员应注重日常收集和整理,按照归档范围督促部门人员及时归档,并做好档案预立卷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移交

  一、档案对外移交要求:按照政府规定办理档案对外移交时,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凡政府部门批复的文件及附图,在政府有关部门需回收时,公司行政人事部须留存复印件备查。

  二、公司内部移交要求:

  (一)行政人事部接收档案时,应根据移交目录,与移交人共同逐页清点,双方在每一页都要签名确认。对重要、机密类的案卷,更需要仔细核对,经查验无误方可办理签收手续。(档案移交登记表格式见附表一)

  (二)全部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移交部门和行政人事部经理均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部门印章,档案移交工作视为完成,移交中的所有记录均须存档。

  三、对调出、离职等人员,在办理调离手续前,必须清还档案。没有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四、电子档案管理(略)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

  第十四条档案借阅基本程序

  仅在档案室查阅一般数据和信息,办理普通登记手续即可,查阅重要密级资料,须按借阅管理权限呈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且必须在档案室当场查阅后归还,不得私自带出复印。(档案查询审批表见附表二)

  第十五条档案借阅事项规定

  一、借阅档案必须按时归还,并及时办理清户手续。逾期无法归还应提前办理延期使用手续;(档案借阅审批表见附表三)

  二、借阅档案最长应在7个工作日内归还,一次性借阅时间超过10天以上,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借阅者必须保证原样归还所借的档案资料,而且完整无损,不得拆散、抽换、圈点、划线、涂改或作其它任何标记;

  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所借档案,做到不丢失不泄密;

  五、涉及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开展具有查处办案性质的工作,档案、资料借阅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各档案室即可办理;

  六、新入职和未转正的.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借阅档案原件。如因工作需要,须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

  七、节假日前和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及时归还档案;

  八、借阅的档案,一旦发生损坏、丢失或失密,应立即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备,按公司规定失职问责处理;

  九、密级档案材料和已立卷的文件,原则上不借出,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借出;

  十、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盖有该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写明借阅内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相关部门人员带领方可借阅;

  十一、实物档案一般不外借,声像档案只能以复制件提供利用。

  第十六条档案资料借阅规定

  一、公司绝密类的档案一律不得复制;

  二、复印完毕须注明用途,根据情况加盖“再复印无效”印章。

  第十七条档案密级确定与管理

  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类。(密级事项划分表见附表四)。密级档案保管要求如下:

  一、未经具备相应管理权限的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查阅机密档案资料,只能在阅览室内查阅;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必须由专人负责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各部门负责保密;

  四、须在设备完好的保险装置中保存密级档案,且档案室内门、柜应做到随开随锁;

  五、档案室的档案材料要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失密、窃密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网络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档案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与开放利用:

  (一)涉及公司商业机密;

  (二)涉及公司专利或技术秘密;

  (三)涉及公司员工个人隐私;

  (四)档案形成部门规定限制使用。

  第十八条档案统计

  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在每年年终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档案的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务必确保提供的数据准确,符合客观实际,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和伪造。(档案材料归档数量统计表格式见附表五)

  第六章档案的保管和鉴定

  第十九条档案室设置及管理规定

  一、公司应设置独立的档案室,并保证档案室安全。档案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许进入档案室。档案管理员离开档案室要随时关好门窗,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室应按照“十防”进行管理,即防光、防水、防火、防尘、防虫、防有害气体、防高温、防潮、防霉、防盗,尽可能全面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并定期检查、通风;

  三、档案室内严禁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严禁吸烟,严防火灾;

  四、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盘查,对档案室设施、案卷数量和案卷排列、损坏情况等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条档案鉴定与销毁流程

  档案一经立卷、归档,未经鉴定,未报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鉴定工作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组织,行政人事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鉴定小组。

  一、档案鉴定要求

  (一)经鉴定小组鉴定后仍无法确定其保存价值时,应继续保存至次年再进行鉴定;

  (二)技术档案鉴定时,需附工程技术部门的专业意见;

  (三)鉴定小组不能单纯地从保管期限、年代或名称判别其价值,要从公司利用的角度综合衡量后提出存、毁意见。

  二、档案销毁规定

  (一)经批准销毁的档案,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妥善安排,不得作其它用途或当作废纸出售;

  (二)销毁档案须有至少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应认真复核所销毁档案。销毁完毕须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三)档案室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工作。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的鉴定工作申请、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应立卷归档、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按其价值确定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和短期等,公司各类档案具体保管期限见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第七章奖惩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半年一次对公司和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做出成绩和贡献,或者进步非常突出的部门或个人,整理相关材料上报公司总经理,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罚则

  一、工作不负责任,未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导致档案管理工作混乱,根据实地检查情况,对于档案管理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和经济处分。

  (一)档案保管期限内,档案严重缺失,或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档案材料损坏、遗失等;

  (二)未根据公司统一制度规定制定档案管理细则,导致工作流程不清晰,关键环节工作失控等;

  (三)未按规定严格执行归档、借阅、移交、销毁等各项工作流程规定,未经批准,档案管理人员擅自外借档案材料等;

  (四)未按照公司统一全宗编号规定编排目录,立卷归档不及时,且目录与内容严重不符等;

  (五)未组织专兼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导致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偏低,各项检查严重不达标等;

  (六)专兼职管理员态度不端正,工作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管理本部门的档案资料,经检查管理混乱等。

  二、因管理或使用不当,违反公司档案保密规定,造成档案(保密)信息外泄;或者未经允许,私自将档案材料抄录、复制与转借他人等情况,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档案移交登记表》

  二、《档案查询审批表》

  三、《档案借阅审批表》

  四、《公司密级事项划分表》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有效地为学校管理服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学校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位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隶属教导处领导,统一管理学校各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并负责指导其他各部门做好当年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根据档案工作实际需要,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人员负责档案的接收、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各部门设兼职档案人员,负责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并按规定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立卷、归档

  第四条各部门平时要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文件、资料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五条各类文件、资料由综合档案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第六条文件、资料立卷归档范围。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上级文件,内部资料,活动资料及簿、册、图表,出版物、照片、光碟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七条立卷的原则。遵循文件、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资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资料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立卷方法。学校档案按文书、教学(含学籍和教师业务档案)、会计、基建分类,声像档案独立编目组卷。

  1、文书档案按保管期限、年度分类,由档案管理员组卷归档。

  2、会计档案,按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会计文件材料分别排列,由财务室整理归档。

  3、学籍档案,按教学年度、届分类,按年级、班级组卷,由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4、教师业务档案,以人为单位分类、整理,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5、基建档案,按基建项目组卷,由总务处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档案室。

  6、声像档案,按载体性质、形状分类排列,由电教室人员整理、归档。

  7、学校各部门每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等年终移交综合档案室。

  第九条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凡是反映部门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长期保存为15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资料,划为短期保存。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第十条文件的组合。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部门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十一条档案盒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十二条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第十三条归档时间。

  1、阶段归:凡专项工作、基建工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任务完成后,相关部门一个月内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专项负责人审定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2、随时归:上级文件、通知,人事调动材料,在落实好文件精神或办好调动手续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3、年度归:各项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各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第十四条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各部门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学校各项活动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过程。

  2、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系统齐全、完整。

  3、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黑色笔书写或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

  4、档案盒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第十五条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以电子文档保存。

  三、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按照学校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盗。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八条档案的利用。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九条借用档案人员必须做到:

  1、调阅人员应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

  2、调阅的档案只限在档案室室查阅,借用前必须登记,用后应及时归还,归还时要进行清查、核对和注销。

  3、调阅一般档案由教导处主任批准。调阅带密级或重要的管理档案,须经校领导同意方可进行。只有在上一级党政领导机关或司法机关必须以档案原件作为证据或者学校某项工作必须的特殊情况下,经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将档案原件借出室外使用。

  4、调阅人员摘抄、复制档案时,应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第二十条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做到:

  1、接待档案利用人员要热情,认真负责,按规定提供利用。填写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2、要仔细检查归还档案,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3、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4、平时汇集,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收集、整理,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来源、时间、内容方面的联系。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以便存档和查阅。

  四、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一条建立由分管档案的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员参加的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档案鉴定、销毁。

  第二十二条制定各类档案保管期限,作为档案鉴定销毁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销毁档案程序

  1、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要拟写销毁报告并登记造册。

  2、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3、其他档案销毁应由学校鉴定领导小组签字,两人以上参加销毁,密件按规定要求销毁。

  4、销毁的文件要造册存档备查。

  五、建立档案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统一制发的“保密守则”和本单位有关保密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对涉及党和国家以及本系统、本单位的机密守口如瓶。

  第二十六条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履行借阅手续。

  第二十八条利用档案中的密件,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在调阅室内阅读,不准带走。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7

  1、局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2、一般性发文由办公室起草制发。业务性发文由具体负责该项目工作的科(股)室起草,局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登记编号后报局长或局长授权的主管副局长签发。

  3、打印的文件初稿由起草文稿的.单位进行校对后,由办公室印刷、装订、发放、存档。

  4、积极推行办公自动化,除公文和较大型综合材料、外,一般性简单材料尽可能由各科室自己承担。

  5、凡需打印的材料,须经各业务主管局长同意,明确印制数量、完成时限后,交办公室主任转签微机室工作人员办理,并做好登记。微机室工作人员不直接接收需打印各种材料。

  6、收到上级机关或交办的公文,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局长批示,按照批示意见送有关领导或责任部门办理。

  7、办公室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8、公文办理完毕后,由办公室根据《档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9、办公室对上级机关和本机关下发的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

  10、文书人员在办公室主任的具体领导下,全面负责文秘工作。业务工作同时接受政府办、档案局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11、收受文件后,一般性文件由办公室主任签批,重要文件由主管常务副局长签批,然后按签批顺序传递、承办。

  12、文件收受及传阅要及时,一般性文件两天之内必须传阅完毕,两天之后文件未传完时,文书可直接向传阅人催要。特殊急办文件,办公室必须当时送达相关领导,及时落实。

  13、日常文件处理做到收、发、传、归及时准确科学有效。

  14、严把印信使用关,发文时必须由分管局长同意,然后由局长签批后才可打印并使用公章,平时使用公章,必须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常务副局长签字后方可使用,并做好公章使用登记,介绍信使用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批。

  15、文书要严格执行借阅,保密等项规章制度。

  16、除属名信外,公务信件均由文书拆阅,重要信函,由主任或主管常务的副局长签转。

  17、一般业务性工作,各科自行建档保管,重要档案需送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要将重大活动、事件、奖励等事宜主动进档,统一管理。

  18、年末文件归类做到科学、及时、有序、各类卷分类科学,有利用价值。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有效保存和应用档案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档案信息是指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技术的、商务的、综合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批件、标书、纪要、图纸、照片图片、测绘数据、视频、签证、信函、通知、报表等,包括纸质资料、电子版资料和多媒体资料等。

  第三条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工程类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存档、应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调度员、测绘员、施工管理员、监理工程师、招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公司运行管理部门是档案信息资料的来源,负责相关资料的.绘制、记录、编辑、修改、整理、装订、审核与报送工作。

  第五条各种档案信息资料应按要求分类编码保存,要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适当的通风。具体要求参照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应在归档的同时向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

  第七条旧管网改造时,由规划建设管理部进行现场测绘,及时绘制改造后的图纸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涉及调度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的,应同步更新。

  第八条档案资料的借阅执行综合档案相关条款。

  第九条档案信息需要同时向综合管理部归档的,应按要求归档。

  第十条保存三年以上的工程类档案资料应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统一保存,需要留存备用的可留复印件。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执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办法。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9

  一、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2.5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3.1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1

  总则: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统计、销毁等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种文件、记录、档案资料的管理。

  一、文件的收集

  公司需收集文件的范围: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或使用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各种记录、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薄册、照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具体内容包括: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及上级机关颁发的要求公司执行的文件;(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2、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3、公司经济活动中与外单位的来往信件、合同、协议。((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4、会议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纪要、决定等;(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5、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算、决算及工作总结;;(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6、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批复文件(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7、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8、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包括计算机电子盘片等)、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财务部)

  9、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0、公司领导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话记录;以及公司对外交流的文件、协议、报告等;(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11、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公司直接管理的`科研、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财务部、行政部)

  12、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13、公司的历史变革、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14、公司制定的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15、公司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员工名册、报表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解雇(职)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16、公司员工档案转移的介绍信及存根;(主要收集部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17、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主要收集部门:财务部、行政部)

  18、公司重大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20、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重要文件(主要收集部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21、各项目完成后专业图文的最终版本电子版,最终定稿版硫酸图、总院图审批复稿件。(主要收集部门:晒图室)。

  二、立卷归档

  文件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1)各专业都要建立健全个专业的文件、图书等材料,由各部专业集中统一保管。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文件材料的编号类别。

  (3)文件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后归档。

  (4)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三、档案保管

  1、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胶片、照片、磁带要专柜密封保管,胶片和照片、母片和拷贝要分别存放。

  3、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平放或卷放。

  4、库藏档案要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破损变质及时修补或复制。

  四、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必须当面查点清楚,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案卷要注意爱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

  2、借出的档案要注意保密,不得将档案带入宿舍或公共场所,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3、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却因工作需要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

  4、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簿上及时注销。

  5、凡需借阅、抄录绝密级重要数据资料,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借阅、抄录、复印。

  6、底图一般不予外借。

  五、档案销毁

  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六、档案保密

  1、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档案存放要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

  2、不得传播、议论有关机密问题。

  3、档案资料不准带到公共场所。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2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设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并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

  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人力资源专员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

  四、档案管理员要对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专门建档。进行管理。

  五、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特别是档案室防火、防鼠、防湿、防盗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七、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公司档案管理员都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

  八、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3

  物业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一)意义

  (二)文件档案的类别与形式公司文件档案包括以下各类别的书面文字形式、磁卡和电脑存藏(硬盘存藏、磁盘存藏)形式。

  1.公司法律文件:公司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审计报告、企业代码、银行税务登记等2.公司董事会文件:董事会构成、股本构成、董事会决议、记要等3.公司管理制度:公司运营、行政、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文本、流程4.公司财务资料:各类总、分帐册、报表、单据、凭账、报告等

  5.公司人事薪资:人事结构、录用考核文件、薪资结构、薪资表、奖金计划及分配记录、奖惩记录、保险计划及记录《劳动合同》等6.公司经营策略规划:客户需求分析、市场分析、各种调查分析、营销策略、公关网络、实施计划等7.公司客户名册:客户名册、服务合同、协议、策略联盟协议、客户拓展、防谈名册及记录等8.公司业务文件:公司各项对外服务的内部管理制度、流程、文本及有关方法培训资料、报价体系等9.公司客户服务文件:服务过程中与客户沟通产生的往来传真、往来函、建议书、分析底稿、调查底稿、客户提供之资料等10.公司客户档案:已结案客户的.完整档案,包括客户服务资料及公司各种服务文本、方案、策划、设计成果等

  11.公司专业资料:公司搜集的各种业务文本、流程、制度、企划书、顾问服务理论、方法、同业服务成果、各类行业资料、公司由政府主管部门获取及购买的政策法规、公司各类剪报等

  12.公司图书、杂志:公司由公开发行系统购买、订购的各种图书、杂志

  13.公司日常行政文件:日常通知、备忘、报告、批复、外来文函

  14.公司宣传资料:公司对外宣传广告用之公司介绍、业务介绍、互联网主页介绍等。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4

  搞好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各项工作服务,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教育学会的档案由学会指定专人保管。除此之外的档案,如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等,由档案室统一归档保存。

  (二)凡是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均应归档。第一次归档时间为6月底7月初,第二次为12月至次年1月。

  (三)档案室保存的主要档案目录:

  1、单位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单位的重要会议记录。

  3、重点调研活动的`总结或调研报告。

  4、综合性教研活动、教改实验、课题研究的材料。

  5、各类培训方案。

  6、较重要的评选活动材料。

  7、学期、学年个人总结考核表。

  8、各类获奖资料。

  9、本单位人员情况资料。

  10、各校和全县学生学业成绩统计资料。

  11、上级指导性公文。

  12、本单位其它重要公文。

  (四)、借阅档案时,不得在案卷上涂划、删改、剪插;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须凭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或单位领导同意。案卷一般不得带出查案室。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加强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术语和定义

  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

  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

  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职责

  1、行政人事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2)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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