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考核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26 07:55:4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建筑考核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考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考核管理制度

建筑考核管理制度1

  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一、考评的目的和用途

  1、考评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2、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二、考评的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

  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

  三、考评的内容和分值

  1、考核的内容分以下三部分:

  (1)、重要任务:本季度内完成的重要工作,考评的工作不超过3个,由任务布置者进行考评;

  (2)、岗位工作:岗位职责中描述的工作内容,由直接上级进行考评;

  (3)、工作态度:指本职工作内的协作精神、积极态度等。由部门内部同事或被服务者进行考评。

  2、分值计算

  原则上,总分满分180分,重要任务满分90分,岗位工作、工作态度分别为45分。对于没有'重要任务'项的岗位,原则上其他两项的分数乘以200%为总分。

  四、考评的一般程序

  1、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具体执行考评程序;

  2、员工对'岗位工作'和'工作态度'部分进行自评,自评不计入总分;

  3、直接上级一般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

  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5、具体考评步骤在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

  五、保密

  1、考评结果只对考评负责人、被考评人、人事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开;

  2、考评结果及考评文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六、其他事项

  1、公司的绩效考评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

  2、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原则上在3月、6月、9月、12月下旬进行;

  3、考评负责人在第一次开展考评工作前要参加考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4、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在本制度基础上由人力资源部、考评负责人及被考评人共同制定。

建筑考核管理制度2

  1 、考核内容

  (1)德,主要是指政治品德。在政治上与保持一致,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政策水平,有较强的责任感、进取心和事业心,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谦虚谨慎,严以律己,宽厚待人,团结同事,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在工作上任劳任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领导分工,努力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正确行使职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敢于创新,勇于开拓,有敬业奉献精神。

  (3)绩,主要是指工作实绩和工作的数量、质量。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有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并有较大工作成果,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考核程序

  (1)根据分工、责任、岗位分级分年度进行考核;

  (2)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向董事会述职,由董事会评议;

  (3)部门正副经理(办公室正副主任,直属公司正副经理)向总经理办公会议述职,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评议;

  (4)项目经理按工程项目由公司部门联合下属公司职能人员在核算的基础上进行考核。

  3 、奖励

  (1)公司依照经济效益每季度向员工考核一次,年度综合考评,计算奖金或罚金。奖金发放按照贡献大小、职位高低,拉开档次(其档次每年度由总经理会议讨论确定)。

  (2)直属公司正副职经理、项目经理按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依据经济责任承包合同中奖励条款执行。

  (3)员工为企业介绍施工任务,成功的按总造价的百分比给予奖励,奖励幅度:总造价在500万元以上l000万元以下的按0.4%。进行奖励;总造价在l000万元以上20xx万元以下按0.35%。进行奖励;20xx万元以上按0.3%。进行奖励。

  (4)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规定条件另定)分为先进员工、模范员工,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4 、惩罚

  (1)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领导有权报请总经理室提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劝退或降级使用,第三次除名等处罚;

  1)工作时间不坚守岗位或不认真工作的`;

  2)工作不负责任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的;

  3)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为其他单位服务的;

  4)工作时间内做以个人赢利为目的的私事的;

  5)有其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行为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总经理有权决定辞退或停发工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处罚。

  1)不服从工作分配拒绝完成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交办的工作者;

  2)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财务信息者;

  3)泄露公司机密经营情报者;

  4)在工作中违背企业利益牟取个人私利和受贿者;

  5)工作不负责任,渎职给企业造成1万元以上经济损失者。

【建筑考核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员工考核管理制度04-02

企业考核管理制度09-14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12-11

企业考核的管理制度11-18

员工考核管理制度04-02

考核薪酬管理制度03-23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03-07

企业考核管理制度08-16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