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

时间:2024-11-28 13:55:4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1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和安全工作,减少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2

  为了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保护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我们严格按照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业规定制定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首先,公司的所有生产经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生产法规的规定进行。这是为了确保公司的生产工作在合法范围内进行。

  其次,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公司的生产、设备、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使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工作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第三,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制。我们将预防放在首位,以安康为本,以预防为先,通过科学管理和持续改进来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公司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领导下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牵头,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全面的`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定期向主管生产负责人汇报。主管生产负责人还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向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五,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要执行监督检查制度。各级相关领导定期、定人,按照职责分工深入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

  第六,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操作,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及时修复设备故障,确保生产安全。

  第七,生产各部门和车间要严格按照医药生产相关规定的卫生标准进行管理,对员工个人卫生、设备卫生和环境卫生进行检查。

  第八,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贮存和运输的安全防火和防爆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九,生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生产设备、电气、线路和能源供给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管理工作。

  第十,生产各部门应加强对生产员工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管理,生产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佩戴防护服、防护手套和其他相关保护用具。

  第十一,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生产各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

  第十二,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要积极加强本部门员工安全思想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第十三,生产各部门要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处理一般安全问题的能力。

  第十四,生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定期对生产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产品质量。

  通过以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执行,我们相信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将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有序进行,保护好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3

  一、总则

  为了保护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外出作业员工的绩效考核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行为直接严格挂钩,必须严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执行。

  二、高处作业人员要求

  1、相关技术人员必须掌握高空作业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操作证,并严禁高空操作人员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体不适等情况下作业。

  4、高处作业时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必须将衣袖、裤脚扎紧,需佩戴安全帽,穿软底防滑鞋,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靴(女性需将头发放进安全帽内,不得穿裙子)。2米以上登高作业,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悬挂端长度不大于1m。

  5、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人员初次上岗前,须由部门经理或小组长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作业人员需定期对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8、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须装入工具包。运送设备时须使用专用保险绳,并对保险绳定期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废;登高时手中严禁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路线上下;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严禁高处向底处抛掷材料、工具及杂物。

  9、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0、非相关技术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三、高处作业环境要求

  1、遇四级以上强风、大雨、雷电、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3、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4、在气温高于35度进行露天作业时,应给技术支持人员配备防暑降温药及饮料。

  5、高处作业点的'物件不得随便移动,施工材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统一工作服,着防滑鞋。

  2、在与司机配合过程中,要确保相互通讯顺畅,在司机启动塔机操作前,确保塔上人员均处于安全位置。当人员处于或者可能处于塔机运行的不安全位置时,严禁塔机启动。

  3、进行接线操作时,需切断电源开关,并经测试确保无电时方可操作;驾驶室内安装操作时,需按下塔吊急停开关,防止塔吊误动作。

  4、严禁私自为项目部开动塔机,并为工地吊装物品。

  5、在塔上行走过程中,需系上安全带,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情况下,在塔上行走。

  6、在进行设备安装过程中,需要塔机司机配合,不得随意开动塔机,不得随意触动塔机按钮。

  七、高处作业人员应具备救护知识和技能,以便在发生伤害或事故时能够及时采取正确的救护措施。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生产,促进施工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体制。

  第二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从事本公司承包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等活动的项目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六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建立在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一)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二)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三)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二十一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十二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报工程项目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管理者不得违章:指挥,操作者不得违章:作业。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二十五条、每月定期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六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二十七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

  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为

  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八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拆时并安排关人员进行检查。

  (三)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班组每天要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要每天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工作。

  (四)季节性及节假日后的安全检查,防止不良气候给施工带来危害和节假日后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五)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二十九条、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一)根据检查要求配备足够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二)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定保证项目的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要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

  (三)认真细致地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四)认真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评价。

  (五)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事故隐患要按“三定一落实”原则,即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整改,有关部门及时复查,直至隐患消除。

  (六)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5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5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10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15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五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6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

  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须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须认真巡视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维修(尤其是电气维修)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维修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的停送电规定。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纪律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7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预防事故发生,我们特制订了以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思想检查:检查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是否具备强烈的安全意识,是否能够坚决抵制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

  2、制度检查: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的现象;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章冒险作业的现象。

  3、纪律检查:检查员工是否遵守岗位上的劳动纪律,是否存在擅离岗位、从事与生产无关工作的情况。

  4、领导检查:检查领导是否将安全生产置于重要议事日程中;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导致事故的责任人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即安全与生产同步、管理与技术同步、预防与救护同步、教育与监督同步、法规与标准同步)。

  5、隐患检查:检查是否存在礼貌、安全生产的现象;检查每台设备是否都配备了安全装置;在建工程中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安全科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进行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各主管部门负责进行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召集相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检查和整改情况需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每个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都必须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之前登记的问题进行准确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针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并动员群众做好预防工作。检查和整改情况需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个员工都必须坚持在作业前后进行安全检查。

  B、每个班组都必须坚持在班前和班后进行安全检查。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身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必须采取“三定”措施,即确定相关项目、确定整改时限、确定具体负责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与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相结合。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8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推进,本制度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本制度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奖励规定如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

  (二)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

  (三)事故费率在1.5%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的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有以下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贡献的大小、安全工作的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处罚规定如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过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

  (二)事故率超过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

  (三)事故费率超过1.5%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将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此外,还制定了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具体包括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施工机械、施工用电、防爆、防火等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对于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中的违章违规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进行罚款,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同时,还对施工现场中的施工机械、施工用电、防爆、防火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罚款。

  总之,通过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可以更好地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身体健康,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工人的权益。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9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本制度。

  本制度的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工伤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为了实现上述考核内容,制定了以下管理目标: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和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措施,确保目标的实现。

  3、每个项目部在接受一项工程时,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具体人员,确保责任的落实。各项目部要有专人负责,有人抓,有人管,以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才能上岗。

  5、要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根据安全责任的不同层级,制定了以下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而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担任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负总责。项目经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以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加强领导,实行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考核办法包括以下几点:

  1、实行逐级考核制度,公司接受上级的考核;分公司和一级(重点工程)项目部接受公司的考核;二级及以下项目部接受分公司的考核;项目部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挂钩,将其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

  对于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并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在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搭救中有功的。

  如果公司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总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处正副处长、安全员等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与公司年终经济挂钩比例有关。

  如果各分公司、安全处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对受奖单位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处正副处长和安全员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与公司年终经济挂钩比例有关。

  制定了以下经济奖励制度:

  (一)在本年内创建省级样板工地,奖励分公司经理1000元,主管副经理800元,项目经理800元,安全员400元。

  (二)在本年内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奖励分公司经理500元,主管副经理400元,项目经理400元,专职安全员200元。

  (三)在本年度内创建市级样板工地,奖励分公司经理400元,主管副经理300元,项目经理300元,专职安全员100元。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10

  一、值班电工,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二、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内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异常情况采取措施的压力。

  三、高压配电室值班必须两人以上,而且至少有一人持高压操作证。

  四、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五、允许单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六、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安全距离。

  七、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针与避雷器。

  八、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关好。

  九、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十、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十一、高压设备和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

  十二、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十三、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之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十四、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栏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十五、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十六、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各回路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十七、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十八、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接线必须牢固可靠,不能用缠绕方法进行。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装时先接好接地端,拆时先拆导体端。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十九、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二十、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应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二十一、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二十二、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二十三、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断器。在刀闸操作手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二十四、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工作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材料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工具等。

  二十五、发生人身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二十六、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运用卤代烷型、二氧化碳、磷酸铵盐粉和1211干粉灭火器。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

  二十七、配电室门、窗应加设网栏,防止鼠雀害。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11

  场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着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总体责任。他不仅要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场长开展安全工作,还要督促其他副场长做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具体来说,场长需要做以下工作: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他要组织制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此外,他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制定生产计划、布置生产任务、检查工作进展、总结工作经验、评比生产效果的同时,场长还要同样重视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及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对于本单位无法解决的'重大隐患,场长应按规定的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 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场长要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并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他要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5. 场长要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这意味着对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没有制定防范措施的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的不放过。此外,场长还要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6. 场长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他要坚持对新工人入厂后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持证上岗。

  7. 场长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 在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场长应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9. 场长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10. 场长要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11. 场长还要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总之,作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场长需要全面负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作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他的工作涵盖了各个方面,需要细心、专注和负责任的态度来完成。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12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确保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相关经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

  首先,我们将按照公司营业收入的1.5%作为财务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并由公司财务部专项储存。这些资金将划拨至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专项资金账户,并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同时,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部提出,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其次,对于安全资金的管理,我们设立了几个专项资金。首先是安全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员工岗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以及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教育光盘等。此外,我们还将建立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其次是安全防护用品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投入,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等。我们将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用品采购,并对劳保产品的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进行严格控制。对于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用品,要及时向总经理室提出报废更换申请。对于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必须退货。

  第三是设备装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安全设备,包括行车记录设备和GPS监控设备的`投入,以及各类安全器材的投入,如大小警示牌、绳索、雨披、千斤顶、灭火器等设备。这些资金还用于安全设备和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应急车辆的维修保养和保险费的支出。

  最后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等安全监管费用的支出。

  对于这些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资金的使用,公司安全部将进行监管。他们将对安全防护用具及应急设备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安全劳保用品、应急用品和应急车辆进行检查和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情况,将立即停止使用。

  通过以上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我们将能够更好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并确保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相关经费的及时、到位使用。这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可持续发展。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13

  一、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建立了企业内部的运作规则,保障了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及访客,包括办公室、生产厂房、仓库等所有场所和设施。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定:公司领导层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要求,成立工作小组进行制定。

  2、起草:小组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并起草制度文本。

  3、研讨:制订完成后,小组内部进行研讨并邀请相关部门参加,对制度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4、审批:最终版制度提交公司领导层审批,并进行公示。

  5、执行:制定后文本分发到各部门,并与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制度名称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制度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内容

  (1)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目标,重点关注火灾、事故等高风险工作环节。

  (2)制定预防措施,明确员工应当遵循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建立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问题。(4)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1)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环保等问题负有最终责任。(2)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整改。

  (3)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对安全生产行为有责任主体。

  3、企业安全生产执行程序

  (1)企业应当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落实值班制度。(2)对于特殊岗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必要时应当组织消防和安全排查,确保安全。 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1)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严格追究责任。

  (2)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根据事故性质进行严肃处理。

  六、责任追究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根据规定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承担相关责任,并予以处罚。

  七、附则

  1、企业应当将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宣传普及工作,让员工知晓并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2、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及有关监管机构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3、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企业领导应当督促部门负责人全面贯彻执行。

  4、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定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14

  一、组织领导(10分)

  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形成了纪要。成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到了有工作机构、有办公经费、有专职监管人员。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有文字记录。在半年、年终及时向镇安监站报送工作情况总结和临时性工作材料。

  二、责任落实(10分)

  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建立其他责任人安全生产一岗双制制度,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办法、考核标准。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严格实行奖惩兑现和责任追究。

  三、隐患治理(10分)

  对辖区内或所属单位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对确认为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及时制订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原则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订挂牌监控和定岗防范措施。

  四、宣传教育(10分)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并有宣传标语、广播、专刊和相关宣传教育资料,开展安全公益广告宣传,及时报道安全生产信息。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培训,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教育。

  五、专项整治(10分)

  认真贯彻国发[20xx]2号、政发[20xx]4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化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凡本镇发现一处非法生产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对村、场单位主要领导人要给予行政处分。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评估,砖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评估率达100%。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安全条件合格率达100%。

  六、行政许可(10分)

  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加强涉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督促搞好辖区内或生产经营单位证照审批发放,严格市场准入。督促辖区内或所属单位的所有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三同时”审查、审批和验收。

  七、安全保障(10分)

  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督促辖区或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用。督促辖区或所属高危企业(砖厂、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督促辖区或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投入。

  八、事故控制(30分)

  认真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实上报事故发生情况,及时组织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没受到责任追究不放过、干部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15

  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的要求,我乡特定制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奖惩办法,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一、政府分管负责人:

  1、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县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进行实施管理。

  2、年终根据全年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得分名列前茅的由乡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各村委会:

  1、年终政府委托乡安监办对各村、居委会按照《爱民乡村、居委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50分以下(含50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集体评奖资格;对村委会负责人,责任人取消本年度的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乡范围内通报。

  2、对全年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村委会给予奖励。

  三、各企事业单位:

  1、凡发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发生重伤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并对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根据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2、年终乡政府委托乡安委会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爱民乡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85分以下(含85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并在乡内范围通报取消企业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

  3、对全乡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同时对负责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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