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1
学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保障教育公平:通过标准化的流程,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2.提升教学质量:通过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3.规范学生行为:通过奖惩制度,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品质。
4.维护学校秩序: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减少因管理混乱引发的问题。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2
中学学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维护教育公平: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在相同的标准下接受教育,防止教育资源的不合理分配。
2.保障教学秩序: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减少因学籍问题引发的纠纷,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3.培养自律意识:通过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和责任感。
4. 提供决策依据:为学校管理层提供学生学业、行为等多方面的数据,以便于制定教育策略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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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小学生的学籍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新生入学
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但不得小于六周岁。
学生入学后设立“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生名册”、“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小学生体格检查表”、“小学生体育合格登记表”(适用四年级以上)、“小学生手册”、“嘉兴市小学生德育手册”等档案材料。
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借读:
1、学生转学,需经校长审批,由中心学校发给学生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九年制义务教育登记卡、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等档案材料)。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学期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时数超过上课总课时三分之一,跟班有困难者。因病或体弱长期休养,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生证明,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须办理续休手续。
3、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要求复学者经有关单位证明,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
4、对小学在籍生,除因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处理退学。
5、借读:
凡属义务教育对象的.借读生,必须持“义务教育登记卡”、“转学证明”、“成绩手册”等材料到借读学校取得学籍。
借读生必须按规定交纳借读费,借读费一般一次交清,否则不得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三、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一律实行不留级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根据现行《浙江省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新生入学后及时做好“学籍卡”、“中学生总名册”、“学生手册”、“跟踪调查表”、“健康卡”、“学生证”等建档造册工作。每学期末做好“学籍卡”、“学生手册”等的记载填写工作,每学期开学时重新造好“中学生总名册”。
2、按规定办理转学、休学、复学、病假等手续。转入或病复学生一律凭教导处编班通知,及时收好学生有关档案。
3、学生如确因身体等特殊原因需要休学,须凭区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经学校教导处同意后办理好休学手续。复学时必须凭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来校复学。
4、班主任每学年末为每一位学生填写好《学年成绩、评语登记表》,按规定及时送教导处验收。
5、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考核,须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缓考。凡擅自缺考或考核、考核作弊者,该生该学科成绩作零分处理,并给予教育或纪律处分。
xx小学教导处
xx年xx月xx日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4
中学学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维护教育公平:通过规范流程,防止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分配,确保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学习机会。
2.提升管理效率:制度化管理能提高学校处理学籍事务的'效率,减轻教务人员的工作负担。
3.保障学生权益:明确的规则能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减少因误解或不公造成的纠纷。
4.促进教学发展:稳定的学生流动管理有利于教师制定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5
总则:为了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保证金洲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金洲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草案)》。有关小学生入学、转学、休学、退学、毕业等事项的'处理,暂依本办法执行。
入学:
第一条: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以就近入学为原则,不搞入学考试。
第二条:凡符合入小学一年级条件的儿童,必须按当年招生规定时间,持本村常住或暂住户口簿到学校报名,然后凭录取通知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注册时,家长需填写《小学生学籍表》其中的家庭情况。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凭学生家长或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如开学后第一周内不按期到校注册也不办理延期注册者,应凭学生家长或有关证明,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后,以第五天的学生人数为准,向学校汇报人数情况。每学期开学十五天内,学校教导处应整理好《学籍册》、《学龄前儿童名册》、《学龄儿童名册》、《流动生名册》、《毕业生名册》等,由学校存档。
转学:
第一条:凡外地迁入本学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持本村“常住或暂住户口册”和转学证明向学校联系,经入学考试分班。
第二条:本校学生因住家迁移或学生父母工作调动需要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持户口迁移证明,自行向转入学校联系。
第三条:凡要求转出学校的学生,需要有关说明转学理由的证明,经学校研究批准,才能发给转学证书。并且要求在开学前十天或学期结束前十天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办理转出学校手续时,教导处要在该生《学籍表》转学一栏写清楚转出学校日期和去向,转学生的《学籍表》由原校存档,并由原校复印一份《学籍表》交学生转入的学校。
休学:
第一条: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坚持学习的,有医院或家长的证明,经学校批准,发给休学证明书,并在该生《学籍表》休学一栏注明休学日期及原因。
第二条:学生休学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编班就读,并在该生《学籍表》复学一栏注明复学日期和编入就读班级。
退学:学生因年纪大或学习不好及其他原因不上学的,教师及时家访,做家长和学生的思想工作,经反复做工作无效,作自动退学,视为非正常流动,学校不保留学籍,并在其《学籍表》退学一栏注明退学日期和原因。该生《学籍表》由学校存档。
毕业:小学生读满小学年限,符合毕业资格,由学校编制毕业学生名册,报镇科教办审批,发给《毕业证书》。若小学学习期满,未取得毕业资格者,由学校发给《肆业证书》。
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如教育部有统一规定学籍管理办法时,此法自行废止,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6
一、新生入校分班和转入(复学)学生分班
1、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分班按照:①各班人数均等;②面试成绩均等;③性别搭配均等的原则由教导处和年级组长共同将学生分成若干班,由班主任分别抽签决定本班学生。
2、初中新生按照:①各班人数均等;②小学学业成绩均等;③性别搭配均等的原则由教导处和年级组长共同将学生分成若干班,由班主任抽签决定本班学生。
3、对于中途转入(复学)学生,当分班初各班人数相等时,按照班号顺序由教导处依次安排到各班;当分班初各班人数不等时,由教导处先安排到人数少的`班,再按照班号顺序由教导处依次安排到各班。
4、对于休学后复学的原本校学生,若不发生留级,则回原班就读;若发生留级,则按转入学生办理。
二、平时管理
1、每年9月15日、3月15日前由教务员按照要求上报学生学籍资料,同时完成电子学籍注册、变动。
2、每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清点、检查一次学籍(含学生交费情况),对各班人数进行清点,期中考试前后再清点检查一次。
3、随时登记符合手续的转、退、休、复的学生,掌握学生准确人数和类别。
4、每学期初、末检查在册学生档案完善情况。督促检查班主任填写档案。
三、转学
1、不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排转入、旁听、借读的学生。
2、凡要求转入我校的学生,须先提出申请,通过文化考试和体检,经学校同意接收后按规定办理转学或借读手续。
3、转入学生应服从学校安排,不得自行选班。
4、学生转出需办转学手续。
5、学生转入证明材料由教导处负责收集。转出学生的证明材料由各班主任在学生转出当期末前负责收集交教导处,否则按流失处理。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正常上课,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休息治疗三个月以上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班主任签署意见,报学校同意、教务处签章,并经市教育局教育科批准后可办理休学手续。不足三个月者办理请假手续。
2、初三年级学生只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休学手续。
3、学生休学时间为一年,到时仍不能坚持正常上课者,按退学处理。休学时间未到期要求复学者,按借读生办法处理,直到休学期满。
4、学生复学需持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能够坚持正常上课的证明,由本人提出复学申请,家长签署意见报学校批准后,到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
5、凡因患传染性疾病休学或请假治疗的学生,复学时需到指定医院复查,确认无传染可能后可按第5条执行。
6、复学学生不得选班,按照第一条规定由学校指定班级。
四、毕业
1、学生在校学习期满,经德、智、体等全面考核且成绩合格(或补考合格)的准予毕业。小学毕业证由学校签发,初中毕业证由教育局签发。
2、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发给结业证。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7
一、入学
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
(1)审核入学资格。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按照张店区基教科提供的名单,严查各类证件,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新学期开始,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应材料,配合学校注册学籍。
2、新生入学后,一年级班主任在一个月内填写“学籍卡片”,并编制花名册,由我校建立学籍档案。
3、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转学、借读
1、凡从外地随家长迁入我辖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我校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3、转进、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装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三级甲等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办理相应休学手续。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校长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针对学生辍学的原因,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四、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包括的内容
1、学生花名册;
2、转学登记册;
3、转入、转出学生花名册。
(二)档案管理的规定
1、档案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应严肃对待,不得草率马虎,凡有关学生档案登记的各种表格一律按统一规定填写,做到整齐准确,统一规范。
2、凡转入学生必须向学校索取转学证;凡转出学生要开出转学证,并分别登记归档。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
1、新生入学,学校张贴招生通告,徐汇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入学条件,学校根据招生办下达的名单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学生分班花名册,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上海市小学学生学籍卡》,并由学校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卡由教务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6、班主任根据要求填写好学生电子档案网上信息(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更新。
二、转学
1、徐汇区招生考试中心全权负责我校的转学工作。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由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经徐汇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查后发给转学通知单,学校凭转学通知单,接收办理转入手续。学生转出由学校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区教育部门备案。
2、每个学年度开学后要做好学籍变动表、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学校存档、一份上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休学、复学、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学生出境、出国;
(3)其他一些特殊原因。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三级甲等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学校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
四、重读与跳级
1、义务教育不实行留级制度,学生因身体原因,病假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校务会讨论批准方可重读。
2、个别学生智力超常,各科成绩优秀,确有条件跳级学习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任课教师研究提出,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审批,允许跳级。跳级生一般在学年度开始时到新的班级学习。
五、毕业
学校学制为五年,具有学籍的学生,学习期满后,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9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对于学校日常管理、教育资源配置以及学生权益保护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
1.保障教育公平:通过规范化的`学籍管理,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避免资源的不公平分配。
2.维护教学秩序:明确学生流动的规则,防止随意变动影响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保护学生权益:确保学生在升学、评优、资助等方面享有平等机会,防止因管理不当导致的权益受损。
4.提升教育管理水平:通过制度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提升教育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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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学
1、重生入学,采纳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工夫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管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新生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理。
二、转学与借读
1、学生因家长更改事情地区、家庭搬迁(户籍普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求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按规定管理有关转学手续。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经区教育行政监管部门审核,条例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学校建立学籍时,必须注明是借读,并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
3、借读生中途借读的,借读生的学籍由原校保存,研究成绩由借读学校依照有关管理规定查核评定;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须出具借度证明将研究成绩、在校施展阐发、借度年限等情况转给原学校登记入册;毕业时由原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属从始起年级开始借读的,学籍和研究成绩由借读学校管理与查核,毕业时由借读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4、毕业年级准绳上不管理转学、借读手续;小学借读生毕业后,须回户口所在地升入初中。
三、休学、复学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研究者;
2)患病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研究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前提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元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存。学生休学期满,应定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准绳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研究。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逝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小我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研究。
4、流失
凡未经批准中途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学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流失,各校应严格控流制度坚持月报制度,设立学籍跟踪调查表,准确记录每个学生的学籍变动情况,杜绝中间环节学生流失。
若有学生流失,班主任应实时向校长报告,并进里手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并应立即向上级教育部分报告。针对学生辍学的原因,区学校结合当地政府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纳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五、留级与跳级
1、义务教育准绳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2、个别学生智力超常,各科成绩优秀,确有前提跳级研究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任课教师研究提出,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审批,答应跳级。跳级生一般在学年度开始时到新的班级研究。
六、毕业
对受完国度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查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区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证书,并由学校加盖“毕业”字样章,对符合初中毕业标准前提的,由学校发给经XXX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完成证收,并加盖“市会考合格”章和“XXX初等学籍公用”字样钢印。
1、各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文化课考试一般在期中、期末进行,由学校同意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不得组织一命题的期中和期末考试。
2、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度做出凸起的进献,或在某一方面获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赐与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3、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者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发给奖状的由教导主任审核、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呼的,需经校务会议或全体教师会议审查通过,由校长予以公布。
七、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研究纪律、殴打同学、聚众半欧、严重损失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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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籍管理工作教导主任全面负责,由学籍管理员和各班主任老师具体负责。
二、每学年初根据学校办学规模确定班额、轨制和班容量,做好编班工作,编班要规范合理。
三、学年初由班主任教师负责填写本班的学生定员花名册,内容要齐全并装订成册。
四、严格转学程序和手续,转入和转出必须由校长审批,由家长办理相关手续,学籍管理员进行登记注册,以书面形式告之班主任,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五、学生原则上不得留级,特殊情况者经学校研究后确定。
六、严格杜绝学生辍学,不管什么原因都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七、学籍档案资料要专人负责,保证齐全、规范、有序存放。
八、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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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时以通告形式将开学通告张贴到街上及学校附近的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入班学生都无条件地要定案,定案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接任的班主任老师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该班学生花名册,上交学校教务处。
4、学生的学籍卡内容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卡中的填写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一并转出。
2、转入学生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医疗单位的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注意:期中考试后不再办理休学证明。
四、留级: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13
学籍管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教育公平:通过统一的管理标准,防止因人为因素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2.保护学生权益:清晰的规章制度能保障学生在学业上的.合法权益,避免被侵犯。
3.维护教学秩序:严格的学籍管理有助于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
4.促进学生发展:通过记录和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为个性化教育提供依据。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14
学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保障公平性:通过规范化的.流程,保证每个学生在学业上的机会平等。
2.促进教学:通过设定清晰的目标和评价标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推动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3.维护秩序:规定学籍变动和奖惩规则,有助于维持校园秩序,防止混乱。
4.保护权益: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为解决纠纷提供依据,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15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编班
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编班。
(1)审核入学资格。凡属我场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由校领导把关,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户口本和接种证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新学期开始,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注册。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延期注册。
2、新生入学后,教导处在一个月内填写“学籍卡片”“学号”,并编制花名册,报送教育局,建立学籍档案。
3、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转学、借读
1、凡从外地随家长迁入我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校长批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非本场来我校就读,经教导处考核合格,可插入合适年级并办理外地借读手续。
3、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后将学生“学籍卡片”学号到教育局消除。
4、转进、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装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休学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按学生实际程度编班。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4、学生休学期间申请提前复学者,经校领导批准,按其具体情况编班。
四、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包括的内容
1、学生花名册;
2、体检表;
3、体育达标成绩;
4、学生成绩册;
5、毕业生登记册;
6、转学登记册;
7、优秀学生证明材料;
8、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
9、适龄学生花名册;
10、学龄前儿童花名册;
11、转入、转出学生花名册;
(二)、档案管理的规定
1、除健康卡由校医负责管理外,其它有关材料一律由教导处管理。
2、档案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应严肃对待,不得草率马虎,凡有关学生档案登记的各种表格一律按统一规定填写,做到整齐准确,统一规范。
3、凡转入学生必须向学校索取转学证;凡转出学生要开出转学证,并分别登记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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