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7 11:15:1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5篇(必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5篇(必备)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

  一、 食品添加剂的采购

  1. 各分公司及采购部采购食品添加剂前必须向生产品控部进行申请备案,经备案批准后才可实施采购。

  2. 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必须向供货商及经销商索取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和进货票据,留存备查。

  3. 产品标签上应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没有使用范围、使用剂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和使用。

  4. 严禁采购、存放、使用亚硝酸盐。

  二、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1 入库检验

  1) 每次进货时库管应按照《原辅料验收标准》实施检验,并应注意所进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标识上应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检验合格后填写进货检验记录,不合格者退回。

  2) 添加剂感官应具有添加剂本身应有的颜色、形状等。

  3) 要求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做到证书齐全,标注规范,帐物相符。

  4) 添加剂应密封,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光照、受热,禁止与有毒物品混合存放。

  2 称量使用

  1) 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中允许使用的品种和在标准的范围内使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进行使用。

  2) 使用人员每次称量添加剂时,应注意添加剂的.包装标示,保质期限、严格按照标识规定的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进行使用,称完之后应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

  3) 使用时应严格按照配方称量,严防多称或混入其他杂物,称量完后应放在专用容器内,并标示清楚,以防误用。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储存,称完之后应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2

  1、购买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是符合国家使用安全标准要求的。

  2、制售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计量标准>进行使用,不得超过国家其规定使用限量范围。

  3、人工合成色素觅菜红及胭脂红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制计量使用。不得超过0、05克/公斤,柠檬黄及酸性靛蓝的用量不得超过0、1克/公斤。

  4、用于饮料、各式糕点食用香精的使用量不得超过限量0、2%。

  5、亚峭酸盐的使用,最大用量为每千克不得超过0、15克。(中毒量为0、3一0、5克,致死量为3克)

  6、国家允许使用的防腐剂、杭氧化剂、着色剂、酸味剂、凝固剂、疏松剂、品质改良剂等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使用限量使用,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标准。

  7、因制品工艺制作要求的需要,应尽可能地从植物中提取所需色素。

  8、禁止采购添加剂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量标准的食品、原料。

  9、严禁使用超过有效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或受潮、霉变及其他感观异常发生色变的。

  10、严禁使用医疗、工业、化工等非食用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制作。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3

  制度是为了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机制,预防食品添加剂中毒等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添加剂卫生安全和食堂食品添加剂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状况,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一、学校建立食品添加剂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添加剂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添加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添加剂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学校食堂实行承包(托管)经营等形式的,应当选择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添加剂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并与其签订合同。如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学校应当予以更换。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指定专职采购、验收人员。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原料。

  (3)采购食品添加剂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添加剂。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添加剂,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添加剂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添加剂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添加剂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添加剂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安全卫生,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9)食堂应当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学生的饮用水由学校卫生教师负责管理。

  (2)提供给学生的饮用水和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3)由总务处负责,卫生室监督,每学期定期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做好工作记录。

  (4)要求学生每天带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5)各室饮水机日常安全检查由各室老师负责,发现问题必须即刻向总务部门汇报,教室中禁止使用饮水机加热功能。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4

  食品添加剂经营过程从食品添加剂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添加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一、食品添加剂经营卫生管理要求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添加剂经营卫生要求。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添加剂安全进行承诺。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添加剂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经营卫生管理。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添加剂安全培训。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添加剂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二、采购应建立食品添加剂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添加剂验收标准等内容。应设立食品添加剂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添加剂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采购实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应具有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QS 标志。

  三、运输应建立食品添加剂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添加剂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添加剂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添加剂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添加剂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添加剂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散装的食品添加剂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冷藏食品添加剂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添加剂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添加剂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四、销售应建立食品添加剂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添加剂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应有与经营食品添加剂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应有与经营食品添加剂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食品添加剂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添加剂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添加剂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与食品添加剂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销售冷藏、冷冻食品添加剂应按食品添加剂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当按照食品添加剂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添加剂。销售的食品添加剂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上架销售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销售预包装食品添加剂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应建立食品添加剂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基本情况。

  五、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添加剂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食品添加剂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添加剂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添加剂碎屑、污垢等的聚积。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添加剂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5

  一、选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并索取检验报告单或合格证,库前严格验收。

  二、使用添加剂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养分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养分价值。

  三、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哄骗消费者。

  四、使用添加剂在于削减食品消在耗,改进存储条件,简化工艺等目的',不能因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五、使用添加剂必需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标准和用量和使用范围。

  六、食品添加齐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6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严格科学的管理,既有利于工作又不照成滥用。

  一、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 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途径,采购必须到正规专卖商店购买,并索取发票和相关手续。

  三、 在加工食品中应正确掌握使用量,做到可用可不用的不用,必须用的少用,尽量做到不用。

  四、 食品添加剂应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五、 不得使用未经必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六、 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七、 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对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的事件应严肃处理。

  朝天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7

  1、厨房不允许使用学校批准以外的任何食品添加剂。

  2、食品添加剂设立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一专: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采购食品添加剂;

  二专:库房、厨房对食品添加剂设立专人保管;

  三专:库房建立专门的食品添加剂的进货台,厨房安排专门的负责人领用。

  四专:厨房建立专门的食品添加剂领用台帐;

  五专:库房、厨房设立专柜存放食品添加剂,并上锁。

  3、专柜外贴标识,标明负责人等;专柜内食品添加剂连包装存放,不得扔掉外包装。

  4、柜内配备食品添加剂计量小称、《食品添加剂登记本》、《食品添加剂管理手册》、食品添加剂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课件、人员签到、考核成绩)共四样与食品添加剂在一起存放。

  5、每次领出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登记,登记表按食药局提供的表格为准。登记记录要求存在期限为两年。

  6、添加剂使用量按学校规定的'使用量操作,不能超出该添加剂标明的最高使用量比。

  7、申购:正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按流程申购,新品要经过食堂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采购,试用合格后,供应商定价方可正常申购。

  8、采购要求:指定专人采购,购买时按照公司指定的品种购买,不规范或无中文标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购买。食品添加剂购买时需向食品添加剂供应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和国家认证检验检疫报告。食品添加剂购买要求在大型超市购买,且有购买小票,并将购买小票原件留库房保存,复印件在厨房食品添加剂柜内存放。

  9、验收:食品添加剂必须按照标准验收,需有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QS认证(国内产品)。进口食品要查看是否有中英文对照标识。还应注明“食品添加剂”及添加标准剂量,有批次质检报告。

  10、存放要求:食品添加剂不在库房存放,每次厨房申购直接拨到厨房,但库房要求建立食品添加剂“电子台帐”。

  11、保存:及时关注现存放的食品添加剂,保证在失效期前3个月使用。

  12、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严格控制用量,并有专用称计量使用。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8

  1、购买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是符合国家使用安全标准要求的。

  2、制售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计量标准>进行使用,不得超过国家其规定使用限量范围。

  3、人工合成色素觅菜红及胭脂红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制计量使用。不得超过0。05克/公斤,柠檬黄及酸性靛蓝的用量不得超过0。1克/公斤。

  4、用于饮料、各式糕点食用香精的使用量不得超过限量0。2%。

  5、亚峭酸盐的.使用,最大用量为每千克不得超过0。15克。(中毒量为0。3一0。5克,致死量为3克)

  6、国家允许使用的防腐剂、杭氧化剂、着色剂、酸味剂、凝固剂、疏松剂、品质改良剂等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使用限量使用,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标准。

  7、因制品工艺制作要求的需要,应尽可能地从植物中提取所需色素。

  8、禁止采购添加剂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量标准的食品、原料。

  9、严禁使用超过有效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或受潮、霉变及其他感观异常发生色变的。

  10、严禁使用医疗、工业、化工等非食用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制作。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由食堂库房管理员专人负责管理。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专人发放、专人入册登记制。

  3、用后及时收检,妥善保存。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9

  1、目的

  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防止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确保食品安全。

  2、范围

  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的食品添加剂(含食品加工助剂)。

  3、使用原则

  (一)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3、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4、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5、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二)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1、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2、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3、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4、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三)食品添加剂标准

  按照GB 2760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四)带入原则(不直接添加,通过配料带入)

  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带入食品中:

  1、根据GB 2760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2、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3、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

  4、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使用管理流程

  (一)采购规范:

  1、食品添加剂厂家应具备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2、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3、食品添加剂标识内容应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包含名称、型号、规格、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使用量限制、有效期等内容。

  (二)使用前准备:

  1、确认所用的食品添加剂均应为GB 2760标准以及相关增补公告中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

  2、确认食品添加剂的用量不超过GB 2760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三)实施“五专”管理

  1、专人管理。由经过被授权的、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领取、配置、使用。

  2、专柜存放。将食品添加剂放在指定区域的专柜保存(存放高风险添加剂的专柜应上锁),不得与其他原料或物资混放,存放处应加贴标识。对于需要从大包装分装使用的,应在分装的产品上加贴标识,防止误用。

  3、专本登记。设“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本”专门登记使用情况。

  4、专用计量器具。配置专门的并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每次领用食品添加剂应准确称量,并记录于《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台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工具应专管专用,保持卫生状况,不得污染。

  5、专人添加。安排专人进行配料、投料,按作业指导书操作。

  食品添加剂应按生产需要量领用,当天未使用的应退回保存,不得擅自放于专柜以外,并做好退回登记。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0

  为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学校食堂一般不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堂加工烹饪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添加剂时,严格执行如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购买必须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经学校食品添加剂安全卫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购买、使用。

  二、采购食品添加剂只能向具备国家食品添加剂安全法规定资质,且证件齐全的经营者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

  并执行严格的验收、登记制度,及时建立台帐。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数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三、严格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保管。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四、使用添加剂必须保持和改进食品添加剂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添加剂的'营养价值及卫生安全要求。

  五、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加工烹调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添加剂时,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需领取、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由两名以上炊事员在场的情况下使用。

  七、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八、禁止使用和保存过期的食品添加剂,过期的食品添加剂,交有关部门按特殊垃圾处理。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1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二、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

  三、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实行定点采购,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四、入库前,库管人员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括检查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五、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六、设立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柜”字样,盛放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精确的计量工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八、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

  九、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2

  一、液体剂原料每公斤可使用0.15克糖精,如制作馒头、发糕、油炸梁糕。

  二、使用天然食用色素柠檬黄、靛蓝、胭脂红和苏丹黄为0.1克/公斤;青梅、红瓜及青丝属水果制品,其使用量限制在5克/公斤内。

  三、对于用叶绿素做翡翠色菜肴,须在绿色汁中滴一点碱液以保持绿色的稳定,其碱的量限制在6克/公斤内。

  四、使用香料等添加剂。特别是肉豆蔻、茴香、桂皮等香料因含有黄樟素致癌作用,因此其投放量限制在0.1克/公斤内,以确保食品的绝对安全。

  五、食品中应用亚硝酸盐时,须严格按要求投放。使用量应限制在0.15克/公斤内。

  六、添加剂设置专人保管,其领用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才能领用。

  七、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业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学生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由生产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省、市、自治区的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技术委员会审查,报国家标准总局审核批准。

  二、添加剂的使用应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营养质量。

  三、不得使用添加剂掩盖视频的缺陷,如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四、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消耗,改进贮存条件,简化工艺,但不能由于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了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五、儿童食品不得使用糖精、色素、香精等添加剂。

  六、除了国家预算规定了使用量的添加剂外,其它添加剂使用量为达到目的的最小使用量。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3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扫地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志,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4

  采购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正式供货方进行质量跟踪并填写《质量跟踪报告》,对质量下降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及时反映给供应商,并限期整改,到期无改进的供应商,报副厂长批准取消其供货资格。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采购管理:

  1、首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的资质及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确定为合格供方的方可购进其食品添加剂;

  2、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产品标签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二、进货查验管理

  1、对购进的食品添加剂,生产、技术部应先审查其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索取其有关资质证明(三证一报告),填写索证记录。

  2、购进的食品添加剂验收时,质检部必须索要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和企业同产品近期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并加盖企业(或供应单位)的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3、购进的食品添加剂能自检的,质检部除索要营业执照、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或供应单位公章)、检验报告单外,还需抽样检验,合格后出具原材料检验结果报告单;不能自检的由质检部出具参考检验的检验结果报告单,凡是本厂质检部未出具检验合格的检验结果报告单的,一律不得入库、不得使用。

  三、存储和使用管理

  1、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库、专人管理,仓库依据质检部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检验结果报告单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得入库和使用。

  2、仓库内食品添加剂标识要清楚并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入库及领用情况。

  3、生产配料人员应建立食品添加剂详细的使用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超过卫生部相关公告中规定的最大限值和适用范围,不得超范围、超量使用。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5

  一、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全部食品添加剂,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调味料。

  二、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三、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供应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准时更换公示信息。

  四、选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选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根据有效期使用。严禁选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五、公示栏应根据规定悬挂,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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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制度01-14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08-03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06-05

食堂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0-07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范本09-06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