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学生宿舍管理
第一条 凡住校学生必须由生活辅导老师进行造册登记,统一安排床位。
第二条 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遵守宿舍纪律,服从辅导老师以及各宿舍室长的管理安排。
第三条 凡住宿学生在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条 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要求找学生时须由管理员传达或陪同。
第五条 住校生必须遵守宿舍请假制度。
第六条 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确需调换,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第七条 上课铃响,由管理员清查宿舍人员,确保上课期间宿舍无人,禁止学生课间回宿舍,上课时间留在宿舍的须有请假条。
第八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楼前内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禁止在宿舍内打牌,或搞其它影响休息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九条 住宿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第十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 节约水电,室内严禁乱扔,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第十二条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第十三条 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须经人同意才能带出宿舍,个人件行李带出宿舍必须经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带出。
第二章 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防火安全须知
1、学生宿舍内、走廊的电路,不准擅自移动,更换或私拉电线,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外的照明。
2、不准在学生宿舍和走廊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等烧水,做饭;不准携带未熟食品进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准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热垫、电烙铁和其他功率电器。
4、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蚀性物品。
5、宿舍不准点蜡烛、抽烟、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6、非火警不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凡违纪以上规定,对当事者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第三章 宿舍防盗制度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应做好如下防盗措施: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丢失后要立即报告学校,情节严重的应向机关报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防止钥匙失控,每个宿舍只能由舍长或舍长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钥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钥匙。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销好门。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
5、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
6、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7、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探张望,要加以询问,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3、学校住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住宿生的安全管理,确保住宿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黄梅五中在校生的日常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和安排,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维护公寓成员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在夜间就寝时间内,个人不得擅自进出,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喧哗,不做影响别人休息的事。
三、不准在寝室使用电器,严禁将火种带入公寓,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玩耍。
四、公寓门钥锁由生活老师保管,按时开关,钥锁不得乱传,未经允许个人不得私自配钥锁。
五、不得破坏公共设施,污染墙壁。
六、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应由室长报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住宿。
七、学生应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物品和蜡烛读书。
八、定期检查学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间通道安装红外线监控器,消防通道全天开通,保持安全出口的通畅。
九、 住宿学生每期入住前,学习消防安全法,组织一次开展防火演习,遇紧急情况按预定方案紧急疏散。
十、 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严禁攀楼顶、到室外,严禁使用充电应急灯。
十一、加强自我防盗教育,个人物品注意保管,离开宿舍关好门窗。
十二、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充电加热的电器。
十三、外出必须向宿舍老师请假,不得在外留宿。
十四、学生生病需要在寝室内休息,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晚上遇到应急情况或生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告。
十五、严禁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
十六、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应自觉锁好门,关好窗,关好电源。
十七、严禁在寝室内起哄,打架斗殴。
十八、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九、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网。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培养学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确保学生宿舍安全,特制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发生。
2、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科室,并要机智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不准将外人留在本宿舍内过夜。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负责安全检查,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钥匙不得乱借乱丢。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的快,点燃蜡烛,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以及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照价赔偿并严加处理。
二、对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
9、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遵守值班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11、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时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12、认真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楼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楼道内不得堆放杂物,注意清查宿舍内的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
13、午休和晚自习结束后,要不断巡视,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政教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14、宿舍管理员每天在熄灯后对住宿生检查两遍人数,对未在宿舍住宿又未请假的学生及时联系班主任或通知学生家长。对夜不归宿的学生给予纪律处分,对检查不仔细、不认真的宿舍管理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5、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告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修处理。
16、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给予适当照顾,严重疾病及时送医并通知家长,对闹情绪的学生要予以劝导,严重的要通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并加强看护。
17、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8、熟悉宿舍安全预案,掌握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3
为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责任心,保障全体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进货提货
1.落实定点进货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堂食品供货单位必须具有合法资质,证件齐全。食堂进货必须落实定点采购、进货制度,严格索取供货商的有效许可证、索取供应商品的检验检疫证,或者相关的检验报告单。要查看供货商证件是否有效,是否齐全,所供物品是否在营业许可范围之内,所留的复印件是否加盖单位红章等。
2.落实验货制度。食堂进货时必须保证两人在场验货、看秤,要查看有没霉烂、变质情况,特别是冷冻食品尤其注意,发现问题食品要坚决退回,要严防地沟油、问题猪肉、问题蔬菜等进入学校食堂。
3.落实双人双锁制度。食堂面库、菜库及其它仓库必须上两把锁。锁钥匙由不同人员保管,一把钥匙由保管员保存,一把由伙管室保存。需要提取相关货物要提前申请,由保管员及伙管室人员开锁。物品拿完后立即上锁。
二、卫生要求
(一)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入厕。
(五)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吐痰、漱口、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干完本职工作后要及时清理卫生,垃圾立即清理,地面清刷干净、工具清洗消毒并放于指定位置。
(七)当日工作结束,各工作区要注意关灯、关门、放好防鼠板与防鼠网。
三、面食要求
1.馒头制作要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要求,定期称量馒头斤数。
2.、面粉、馒头盘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3.蒸完馒头后,所有剩面粉要立即存入面库,馒头机、和面机等擦拭干净。
4.卫生工具、手套、工作服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扔乱放。
四、菜食要求
(一)存放关:
1.存放食品要分门别类,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2.食品存放必须做到离墙离地在10cm以上,并且要摆放整齐;
3.库存物品要常检查,及时查看保质期,所有物品要在保质期内使用完毕,若发现有变质、霉变的食品和原料要马上清除。
(二)加工关:
1.蔬菜要择净洗净,去腐烂杂质、泥土。每种蔬菜至少要清洗或冲洗三遍。一般蔬菜(如白菜、菠菜等)切后要在盆中用淡盐水浸泡1个小时以上并用清水再冲洗一遍,以尽大可能地去除药物残留。对有残留农药的蔬菜,如青椒、菜花、芹菜等,在下锅前必须先用开水烫一下,以清除残留农药。
2.切菜要做到大小均匀,适合学生入口为宜。
3.冻肉、冻鱼、冻鸡要泡透、完全化冻后,再查看是否变质,要煮熟、炸透。
4.操作过程中若有食品掉在地上,要清洗干净再放入容器,不能利用的要及时清除,不得留存。
5.切好的蔬菜或原料要用盆盛好并要存放在菜架上,不得直接放在地上。
6.学生菜桶必须单只拿取,不得叠放,防止交叉污染。
7.饭菜做好存放时要做到生熟容器分开,存放在专用菜架上,并采取必要的防蝇、防尘措施。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条
所有网络设备(包括光纤、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均归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
所有学校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进行处罚措施。
第三条
各部门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
学校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
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的DHCP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静态网络配置。
第六条
任何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不得安装配置DHCP服务。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七条
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学校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教职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教工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
第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二条
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学校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发布的瑞星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3.定期或及时更新用更新后的新版本的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毒。
第十三条
学校的'互联网连接只允许教职工为了工作、学习和工余的休闲使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企业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学校有权撤消违法犯纪者互联网的使用。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内容: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遵守所有使用互联网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能利用邮件服务作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制作、查阅和传播宣扬反动、淫秽、封建迷信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
5.不得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等信息资料。
6.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国家安全的资料。
7.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第十四条
各部门人员每日上班及时打开计算机,进入学校办公系统、浏览相关文件信息、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如有自己业务相关的工作信息,要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回馈有关责任人员。
第十五条
充分利用办公系统的优势信息处理平台,浏览的相关情况由办公系统后台数据库自动生成详细记录,以便领导检查相关登陆信息提供记录参考。
第十六条
各部门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保密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
严禁外来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和文件进行拷贝或抄写以免泄漏学校机密,对学校办公系统或其它学校内部平台帐号不得相互知晓,每个人必须保证自己帐号的唯一登陆性负责,否则由此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5
为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公安厅[20xx]11号依法治校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公寓管理条例要求,特制定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服从管理、做文明学生。
二、后勤服务中心有权对学生公寓用电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章用电的应以《国家电力管理法规》为依据进行纠正和处罚。
三、学生宿舍内的电灯、电棒、开头、插座、电表及门窗、玻璃,每学年暑假入学前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检查维修合格后,交给各学院新生入住。学期中间如属自然损坏,由后勤服务中心派人维修,如属人为故意损坏,谁损坏谁赔偿。
四、公寓用电,根据学院作息时间表,由后勤服务中心按时送电、停电。
五、学生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如发现私拉乱接者,第一次要给予批评教育,没收乱接的电线和用电器;第二次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并报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六、寝室内的`用电器功率最大不能超过300W,如因私自用大功率的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造成保险丝触断、线路短路、断路,造成停电、空气开关、电度表、线路烧毁的,除责令照价赔偿外,并按照《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相应条款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因违犯用电规定造成触电、引发火灾,发生人身、财产等不良后果的,除根据国家电力管理法规处罚外,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八、公寓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学生应及时通知公寓管理人员,由公寓科管理人员报修电工及时维修,非电工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6
1、学校出入口设专职保安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校们设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学校门坚共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装置,其中重点部位有内部自动报警设施,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学校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学校人员进入本学校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 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xx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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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在校师生的安全,合理用水、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应配备兼职的水电工(朱秀瑜、王振波)并落实责任,对校园内出现的水电隐患要及时维修、处理。
二、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正确用水、用电,节约水电,及时开关教室内电灯、饮水机,放学后,及时切断教室电源。
三、除电灯、饮水机开关外,教室、办公室及其它校园内一切公共场所有电器设备的地方,绝对禁止学生开启。
四、学校电器设备必须设有安全保护措施,万一发生漏电事故时,必须确保师生生命的安全不受威胁。
五、学生饮用水应通过正规的厂家渠道供应,确保学生饮用水的'安全,应与供水厂家签订责任书。
六、严禁住校学生在寝室使用“热得快”、蜡烛,安装床上灯,安装使用交流电的录音机等自备的电器。遇到电路故障,发生断电情况,学生要报告老师请电工修理,不要自作主张进行线路维修。
七、打扫卫生要注意安全和保护电器,切忌用湿布去抹电线和日光灯管、电扇上的灰尘,如果有必要进行彻底清扫,也要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八、空中架有电缆、电线,不要在下面放风筝和进行球类活动,不要高抛物体。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全员参与、依法管理、文明服务、保证畅通、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乘人员、行人等,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来校的校外单位及校外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责任主体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负责校园交通设施和停车场(位)等规划建设,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研究决定交通安全有关重大事项。
第五条保卫处是负责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统筹做好贯彻落实。
(二)组织开展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
(三)监督指导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四)处理校园交通违章行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园交通安全事故。
(五)审核、发放机动车电子通道出入卡。
(六)开展学校交通安全方面对外协调联系。
(七)开展对进入校园车辆和人员的交通服务活动。
(八)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整改校园交通安全隐患。
(九)负责校园交通设施安装、场地建设及维护。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第六条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聘任人员及有关外来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对与本单位有关、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外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提醒,配合保卫处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学生工作等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第七条进入校园人员有自觉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义务。学校师生及相关人员对违反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都有权劝阻、举报。
第三章校园道路管理
第八条禁止在校园道路上随意停车、堆放物品、占道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封闭、占用校园道路或有其他妨碍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未经校园基本建设处和保卫处批准不得占路施工或道路破土施工。经批准的,施工单位须在施工路段的明显位置设立告示牌和安全标志,必要时应当设立隔断和指派安全员现场疏导行人和车辆。
第十条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或损坏交通设施和警示标识。
第十一条已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道路,遵循“行人和非机动车优先通行”的原则。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安排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需要,保卫处可实行道路临时交通管制、更改道路交通方案。
第四章机动车通行管理
第十三条机动车进出校门经道闸门禁管理系统验证、拍照后出入,一车一杆。机动车驶入校园,须减速慢行,服从管理。
第十四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须按照规定限时、限速行驶,人员密集区域及狭窄道路应慢速、谨慎驾驶,严禁逆向、随意变道、压线、越线超车等行为。
第十五条出租车等无关社会车辆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经许可同意,方能进入校园。获准进入校园的工程施工及货运车辆,应从指定校门进出,按照要求的速度、路线安全行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第十六条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车(包括大功率燃油、燃气助力车)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确需三轮摩托车进入校园的,须相关单位出具证明、保卫处审批,方可进入校园并按照规定时间、线路等要求行驶。
第十七条校园道路机动车限速3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禁止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第十八条校园道路禁止学驾机动车或无证驾车、飙车、试刹车等违法或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十九条向校外运输物品的车辆,必须持有物品所属单位证明,经门卫登记、准许后,方可驶离校园。
第二十条装载危险化学品(含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辆及超大、超重货物运输车辆,须由相关单位提前申请、制定方案,经保卫处核准后严格按方案规定时间、路线等要求在校园通行。
第五章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非机动车、行人在校园内通行,应自觉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出入校园,应主动配合完成查验有效证件、登记信息。对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执勤人员有权拒绝进入校园。
第二十二条非机动车骑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园内行走,必须由监护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带领或看管。
第二十三条非机动车和行人严禁在校园内有以下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行为:
(一)在道路上溜旱冰、滑轮板等;
(二)在车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等;
(三)追车、抛物击车、边骑车边打手机或骑快车、相互追逐、急转猛拐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四)在校园道路上逆向行驶、违章带人或双手脱把骑车;
(五)未经批准占用道路举办活动,或者举办活动占用道路;
(六)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第二十四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服从学校车辆停放管理,在划定的停车位及停车场有序停放,或者按照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停放,不得妨碍道路交通。禁止在消防通道停泊车辆,禁止在校园人行道、教学核心区、楼寓出入口、车辆和人员密集区通道以及有明确禁停标志的道路和区域停泊车辆。
第二十五条建筑物使用或管理单位负责本建筑物门前及周边范围车辆停放管理,保卫处定期指导、督查车辆停放管理情况。
第二十六条学校大型活动和重要工作,由保卫处根据需要划定临时停车地点,指挥停放管理、实施交通管制。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主办的相关活动的外来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由主办单位负责。需要保卫处协助的,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保卫处。
第七章交通事故处置
第二十八条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骑乘)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好事故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进行救助,拨打110报警,同时向保卫处值班电话xxxxxx报告。因抢救受伤人员而变动现场的,应标明原始位置。
第二十九条接到校内交通事故报警,保卫处应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秩序,并按规定程序妥善处置。
(一)交通事故中有受伤人员的,在急救车未到达之前通知校医院派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抢救。
(二)对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涉外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三)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可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协商处理,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如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应迅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处理。
第八章监督处理
第三十条学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累计记分管理,记分周期为自然年。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保卫处根据记分,按照本规定给予当事人和单位相应的教育、处理或由保卫处提请学校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当事人和单位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一条车辆违反本规定通行、停放的,保卫处可实施强制牵引、拖离、锁车、曝光、校内通报等处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擅自封闭、占用校园道路的,保卫处责令当事人或当事单位立即纠正,并有权将有关车辆、物品进行牵引、搬离现场,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肇事者承担。如不配合,情节严重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三条占路施工或道路破土施工未报校园基本建设处、保卫处批准,未在明显位置设立告示牌和安全标志,未指派安全员现场进行交通疏导,保卫处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如不配合,情节严重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四条在禁止区域停泊车辆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保卫处有权实施强制牵引、拖离、锁车等措施,并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五条建筑物的使用或管理单位未尽到本建筑物门前范围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责任的;主办单位组织相关活动或对外出租活动场所未尽车辆管理责任的,每发生一起,记相关单位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
第三十六条不配合道路临时交通管制的单位、车辆、人员,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七条无相关手续强闯校门、故意停车堵门的车辆禁止进入校园,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造成设施设备毁坏的,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构成治安事件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限时、限速规定;车辆在校园道路上有逆向、随意变道、压线、越线超车等行为;机动车没有主动文明礼让非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交通标识,有不安全、不文明驾驶机动车、骑驾非机动车行为;经同意进入校园的三轮车,未按照规定时间、线路等要求行驶,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情节较重,经教育不听者,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九条在校园道路上学驾机动车或有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飙车、试刹车等行为,一经发现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记9分。
第四十条在校园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时速达到35-40公里的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时速达到41-45公里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时速达46-59公里以的,一次记6分;时速达60(含)以上的,一次记9分。
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交通违规校内定期通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交通违规记分超过3分的校内人员、车辆及其所在处级单位予以公开通报。交通违规超过3分的社会车辆,列入“黑名单”,限制进入校园。
第四十二条自第一次记分开始,一年内交通违规记分达到9分的校内人员,由保卫处报请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四十三条保卫处按照自然年对各单位交通违规行为进行统计汇总,单位及单位师生员工、相关人员交通违规记分每达到3分,在学校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安全工作考核中扣除1分,直到扣完为止。交通违规记分未达到3分的不扣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0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确立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副校长为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
2、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5、在校学生学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6、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7、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的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8、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9、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10、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同学管理,进一步做好同学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同学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同学的晨检工作,并准时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依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同学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同学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告家长通知书等方式,准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
3、上课期间同学出勤状况,由该节课任课老师负责,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4、班主任要严格学校规定的同学考勤制度,督促并仔细检查相关班干部填写班级日志和相关状况统计,班干部若发觉有同学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状况,在照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应准时向班主任报告,或班主任发觉上述状况时,班主任要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假如联系不上,或事态严峻,必需向政教处报告。
5、如同学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临时联系不上,可实行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6、如同学24小时无故不到校,各班应马上上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关心联系。
二、同学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大事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准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依据现有条件和力量准时实行措施抢救受损害同学,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四周医院救治,并准时与同学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快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留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大事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缘由、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大事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大事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缘由、处理状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需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需精确 ;事故缘由要依据学校所把握的信息公布;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气进行救助,学校根据“先掌握,后处置,救人第一,削减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学校领导要向区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6、刑事大事由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准时处理。照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状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晰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同学及家庭隐私的,必需依法予以爱护。做好损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三、同学身体信息通报
1、班主任在平常的工作中,假如发觉同学身体和心理消失特别状况等相关同学安全的信息,在准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的同时,必需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别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特别的同学,如发觉要准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要做好这些同学的安全信息记录和相关调查,并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当保管同学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特别心理状况的同学,一些不适合这些同学参与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赐予适当关注和照看,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与,依法爱护同学的个人隐私。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了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保障学生正常权益,更好为学生提供服务,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规使用电器,学生宿舍内实施智能控电管理,单个用电器功率不得超过800W,每个学生宿舍实际设计最大用电总功率1200W,若某宿舍总功率超过1200W,系统立即自动断电,恢复正常功率后,系统将在两分钟内自动恢复该宿舍的供电。累计超功率15次后,系统不再自动恢复,需到用电管理员处说明情况,经调查没有发现违规后手动恢复。
2、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或网线、乱装灯、乱装插座和配电设施线路上乱挂物品等破坏公共设施行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造成事故的并追加责任。
3、寝室内供电时间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执行:每天上午6:30至晚上23:30时供电。
4、学校将为每个学生每月无偿提供5度电。每间寝室每年按10个月供电、供电度数按所住学生数×5度,提供正常生活学习用电保障。
5、学生应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合理用电,对超额使用部分按国家用电收费标准收取,学校会在每月25日后告知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
6、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收取时间为次月的.5日以前,逾期不缴纳超额用电费用的,系统将作自动断电处理。
7、20xx年4月7日起实行计量收费。
8、交费地点:后勤集团二楼,
交费时间: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9、本制度由后勤处水电科、学生处宿管科负责解释。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3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十二、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4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尽到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科学教师负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教室、各办公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条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第二条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标志遮拦、覆盖。
第三条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第四条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第五条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种灭火器是预防扑灭火灾的专用工具,必须处于完整良好的状态,方可达到迅速有效的扑灭初期火灾,必须经常检查、保养、维修。的性能、用途及保养使用方法。位防火负责人统一上报保卫处。
第二条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必须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动,并能掌握各种灭火器材
第三条对所管理的灭火器材的规格、数量、有效期限及时清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本单
第四条对无火情火灾动用或无故损坏消防器材者,按消防管理条例处理。
第五条对配备的灭火器材,无故损坏,原因不明者,一律由本单位出资如数购买。
第六条对各种灭火器材要加强管理,保持清洁。注意防冻,防暴晒,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便取之处。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5
一、防踩踏安全管理
1.制定《学校预防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2.在教学楼东西两侧楼梯,指定不同年级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的位置。
3.合理安排班级教室,将班额大、年龄小的学生及班级安排在底楼或低楼层教室。
4.实行错开时间及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制度。
5.学生上放学、间操、上下课、集会等集中上下楼梯时,班主任带队,每个楼层转角处有值周老师值班。
6.学生到功能室上课,必须排队,做到不推拥,不喧哗,不怪叫。
7.明确楼层值周老师的职责,学生离开教学楼或进班级后,值周老师才能离开。
8.实行学校领导防踩踏值班(带班)制度。
二、防踩踏硬件设施
1.教学楼楼道有能正常工作的照明设备。
2.在楼梯台阶上画中间标识线及行进方向指示标志。
3.楼梯口转弯处张贴“礼让右行,注意安全”,“下楼慢行,请勿拥挤”等警示语。
4.教学楼道和楼梯墙壁装置应急灯、标明逃生方向安全出口指示灯。
三、防踩踏安全教育
1.定期对学生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
2.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不能追逐、打闹、拥挤,防止踩踏挤压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3.培养学生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行走的习惯。
4.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值班老师应及时制止。对学生在上、下楼梯时故意打闹、堵塞楼道通行的不良现象给予制止、批评教育。
5.学生上下楼梯时若被推倒或滑到,后面的同学必须立即停步倒地学生应设法靠近墙壁,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同时尽量露出口鼻,保持呼吸通畅。
四、防踩踏安全检查
1.学校负责人要每天检查老师防踩踏值班到位情况。
2.定期检查、及时修理损坏的楼梯通道照明设施。
3.定期检查楼梯通道,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请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做进一步检查,必要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
紧急疏散演练班级顺序安排
中学部教学楼班级疏散顺序安排:
第一序列是教学楼一楼36班、35班、34班、33班,从乒乓球台到篮球场集合。
第二序列是教学楼二楼32班、31班,从西边楼梯下接33班。
第三序列是教学楼三楼30班、29班,从西边楼梯下接31班。
第四序列是教学楼三楼27班、28班,从东边楼梯下,走教学楼主干道到篮球场集合。
第五序列是教学楼四楼26班、25班、24班,从东边楼梯接28班。
第六序列是教学楼五楼21班、22班、23班,从东边楼梯接24班。
(五个楼层同时进行,一个班接一个班;专业教室上课的学生走就近出口。)
综合楼班级疏散顺序安排:
第一序列是教学楼西边45、44、43、39班,从西边楼梯下到篮球场。
第二序列是教学楼东边40、41、42、37、38班,从东边楼梯下到篮球场。
四、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
1、全体师生应严肃认真、密切配合、高度重视此次演练。
2、听到学校发出的警报声(急促的哨音)后,全校师生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不得收拾任何物品。
3、疏散集合地点:学生在后操场集中,按课间操所站的班级位置,面向教学楼。
4、疏散撤离过程中教师要特别嘱咐学生注意安全,特别是在楼道、楼梯上,做到非常快速又井然有序,不慌不乱。从始至终以两纵队到达指定区域。
5、班主任做好前期辅导工作,讲清演练的目的、要达到的'效果,引起学生的重视。特别强调撤离演练快速行进中的安全,严禁学生起哄、怪叫、推搡、拖拉不积极等不严肃的行为。
6、各班最好先单独自行演练、准备,从中发现问题、积累经验,为参与学校演练的成功做准备。
7、各位老师特别是班主任要认真理解此方案,弄清意图、职责,认真组织学生。
8、演练过程中绝对服从现场指挥。现场指挥应根据现场情况、人流密度、对疏散路线作选择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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