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管理制度1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年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习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他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和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工作。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的,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签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设备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为加强配电设备运行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公司配电设备常设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配电设备。
3本规定适用于柘城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管辖的配电设备标志管理。
二、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配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即:名称和编号。
2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志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本规定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设备标志代替,但须符合运行要求。并在设备投运一个月后,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防腐防锈。
7配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局有关规定执行。
8建设于交通道路上的杆塔(含混凝土基础)应设置防止碰撞的标志,标志的规定按交通标志管理规定执行,即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设置高度1.5米。
9在居民区设置于交通道口处的拉线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高度1.5米。
10跨越道路的线路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满足规程要求,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
11在城市同塔(杆)架设的输、配电线路均设色标和杆号两种标志。
12城市、居民区线路杆塔和配电架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13夜间需要醒目的.配电设备应采用萤光标志。
14配电设备安全措施及标志由公司供电所负责管理维护。
三、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
1设备外部颜色应做到整齐统一,无剥落锈蚀现象.
2设备安装检修时,必须同时按本规定要求涂漆。
3必须加强对检修人员的防腐、涂漆的培训,严格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锈漆,两遍银粉。
4采购油漆时,必须按生产部门提供的厂家和漆种采购,否则不准使用。
四、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
1杆号
(1)颜色:白漆打底,黑漆喷字。
(2)字体:采用黑体字。
(3)10kv电杆,离地面3m米处,面向道路侧。
(4)附设有变压器的电杆喷在高压主杆上。
(5)同杆架设双回线路应按线路布置设双重编号。
2警告牌
(l)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止步,高压危险”悬挂于配变围栏及箱式变、配电室门上。
(3)“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悬挂于杆架变及低于2.5米爬梯处。
3其它标志牌
(1)其它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加工式样按省公司规定。
(3)安装位置根据条例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
设备管理制度3
第1条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防止重用轻管或只用不管。大、中型机械设备要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设备不宜定人的,实行机组(班组)负责制。主要机械设备的机长要由公司(处、厂)任免,不能轻易调动。
第2条机长、机组长要由责任心强,有管理能力,技术水平较高的同志担任,并做到:
1.积极组织本机组人员开展红旗设备竞赛,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充分发挥机械设备效能,努力完成各项定额指标。
2.认真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努力钻研技术,并指导全机组人员的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4.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反腐。保证机械设备的附属装置、随机工具经常整洁、完好、齐全。
5.负责及时准确地填写机械设备履历书和有关的统计报表。
第3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做到:
1.积极参加红旗设备竞赛,努力达到红旗设备标准。
2.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准确及时地填写运转记录。
3.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保养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机械正常运转、确保安全生产。对违反操作规程的错误指挥,有权拒绝,并应及时报有关人员研究处理。
第4条新工人(或新调换工种的工人)须经技术培训,懂得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掌握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在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中,要广泛实行凭操作证操作的制度。
第5条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特殊情况下需超负荷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计算资料,采取有效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6条多班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坚持现场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并给操作人员一定的机械设备保养时间。
第7条新机械设备在投产前,要按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文件认真进行验收和试运转。新型机械设备在试运转和使用前,必须将有关技术资料、性能和注意事项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经过必要的训练,待操作人员掌握操作技术后,方能使用。
经过大、中修、改造或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机械设备的试验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新机械或经大修后的机械,在走合期内应按规定减载、限速和保养。
第8条要认真对待机械设备事故。对机械设备事故,要根据“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领导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预防事故的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有关操作人员、有关领导、有关管理人员等)要作适当处理,对事故隐瞒不报者,要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理。
对重大事故,由公司(处、厂)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上级审批;一般事故由公司(处、厂)处理,报主管上级备案。
第9条机械设备用的燃料、润滑油料、必须按规定选用,根据季节及时更换。各种油料要保持清洁,使用前需经过沉淀过滤,机械设备上的滤清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机械设备进入冬季施工,必须采取防冻、防滑措施,严格按照冬季施工规定进行。
第10条机械设备进行改装和技术改造,必须符合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实施方案要经过“三结合”小组讨论研究,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不准乱拆、乱改。要按机械设备的管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车辆改装应经监理部门审批。
第11条机械设备的保养和修理,必须贯彻“养修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应做到定期保养、计划修理。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不得妨碍机械正常保养、修理工作的进行。要努力完善对机械设备的检验测试手段,注意积累资料,使检验内容和保修周期有科学根据,防止盲目检修。
第12条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建立健全定期、走合、停用、封存、换季等保养制度,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第13条机械修理应当坚持集中修理的原则。
第14条机械设备的修理单位,必须坚持“以修理为主”的方向,努力完成维修和配件生产任务,不得任意改变方向。
第15条机械设备修理单位,必须面向施工,树立为生产服务和质量第一的思想。要设立质量检验机构、配备质量检验人员、健全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检验制度。严格执行机械设备修理技术规范、努力提高修理质量,质量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出厂。对修理的机械和生产的配件,要实行包修包换制度。
第16条对进口设备和新型设备要注意拟定适当的保养、修理周期,制定适当的保、修规范、标准,及时掌握技术性能、构造原理和修理技术。根据规定的修理周期,事先做好配件和修理技术准备工作,做到按时修理。
第17条凡要求大修的机械设备,除特殊原因外,均应在尚可运行的状态下送修。送修单位不得拆换原机机件,并有可靠的运转,修理和保养记录。
第18条加强配件供应管理。要购管结合、管用结合,防止乱采多购。做到库存适量、供应及时。购管人员要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了解配件技术性能和供应渠道,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19条要贯彻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红旗设备竞赛,搞好基层管理和基础资料,练好基本功,不断提高机械设备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1.公司设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和维修,工程副总经理分管该项工作。
2.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修,损坏、报废等情况都必须有详细记录。
3.机电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坚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牌管理。
5.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并保持动作灵敏可靠)。
6.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维护好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机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7.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法操作。
8.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确保在用设备台台完好。
1、检修前准备
1.1、生产部在设备检修前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1.2、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检修任务的同时,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1.4、检修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5、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检修安全规定
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3、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在潮湿场所,安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险的零部件时,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5、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连络。
2.6、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再次进行检修时,重新进行检查。
2.7、较大型设备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和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安全带,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3、检修竣工验收
3.1、检修竣工后,生产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电源。
3.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3.4、生产车间自己检修的,生产部负责任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3.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人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检修记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1、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公司《施工设备管理控制程序》及其它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做好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使用、保养维修和进退场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的状态,以满足持续施工生产过程能力的需要,确保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按计划组织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所需机械设备可从公司调配(内部租赁)或从租赁市场租赁也可自购,外部租赁或自购机械设备必须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备案,纳入公司机械设备统一管理。
3、项目经理部购置或租赁的起重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购置或租赁:
(1)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
(2)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3)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3、项目经理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建立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管理。
4、项目经理部应采取技术、经济、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做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用养结合,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搞好班组核算,加强考核和激励。
6、场机械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编制大中型机械安装拆卸方案,并按规定报批。
(2)大中型机械安装、拆卸、验收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各种机械设备均有操作规程。
(4)塔吊司机、指挥、施工电梯司机应持特种作业证书上岗
(5)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存放,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清洁机械污水不随地流淌。机械标记,验收合格证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6)塔吊、人货梯周边封闭,机械设备基础(座)牢固,塔吊、人货梯基础方案应按规定报批。
7、分包方除大包工程外原则上不得自带设备进场。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同意自带设备施工时,项目部机械管理员应对分包方自带设备的种类、数量及状况进行核实把关。代表项目部与自带设备单位签订自带设备安全使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8、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必须立即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项目经理和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涉及人身安全或有扩大事故损失的情况应及时抢救;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实际,制定本办法。
1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1.1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1.2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1.3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2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
2.1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2.2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2.3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
2.4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2.5机具外露的传动装置(轴、齿轮及皮带等)、转动部分及牙口,必须装设保护装置,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
2.6机具各种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刹车)、限位、安全阀、闭锁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2.7固定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并设立安全操作规程标牌。移动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平稳。
2.8电动机具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绝缘必须可靠。所有电动机具的电源线,应使用橡皮电缆或动力电缆,电动机具使用时其电源侧(指电源箱内)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触电保安器)装置。
2.9电动、风动机具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和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它不稳固的地方使用电动、风动机具。
2.10电动机械设备工作前应先空转1—2分钟,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2.11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以手触摸其转动和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或进行润滑等工作。
2.12机械设备除规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3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检验
3.1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检验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条款,同时参照公司《常用机具报废标准》和《常用机具定期试验规定》执行。
3.2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周期为一个月,其试验周期为一年。
3.3起重工器具的机械设备性能试验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抽查的比例为该规格起重工具数量的30%,在30%数量里试验有不合格的,应全数试验。对小于10件的应全数试验。
3.4试验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试验方式为过载静负荷试验。
3.5试验前应对被试品外观检查,对已到报废标准的不再进行试验,直接作报废处理。
3.6所有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均应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格式参照附件四执行。
为保证特种机械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更好的为施工生产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经理部特种机械的特殊性能和用途,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法使用范围,各种类塔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施工垂直提升设备、轮胎起重机。
2、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检验、报废与管理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程、标准和常州市的有关要求。
3、项目部应加强对特种机械设备的管理领导,安质部负责监察监督工作。
4、对新购进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验收,按生产厂提供的技术资料核对。随机附件资料产品合格证必须完整无缺,验收人员必须签字。
5、特种机械必须设有各类制动器,超负荷限制器,防倾覆行程限位和缓冲器,防碰撞和防爆炸装置,各种指示仪表,声光信号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6、特种机械的电器设备和电器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器技术条件的规定,并附有检验合格的证明资料。
7、使用特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检。
8、操作特种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该类型的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严格注视各种指示标志,发现异常和异响立即关机,消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开机。
设备管理制度4
物业工程部新增、改装及报废设备管理制度
凡部门需新增设备,均应由部门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房产工程部按电力供应、建筑物承载允许值,安全及环保等要求核实后,报请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工程部应提供产品信息和核查新增设备的产品,与使用部门共同制定安装要求,并视工程大小,决定由工程部或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新增设备验收后,验收资料及技术文件,由工程部存档,工具由使用部门保管。
1)物业设备需改装、移装时,对一般容易改装、移装的设备,由使用班组提出申请,报请部门经理批准后,由工程部安排计划进行。当改装工程较大,技术复杂性和价格较高或需对原建筑结构做较大面积破损的,一定要由部门经理报请项目经理批准,并由工程部提出方案后再进行施工。设备改装的资料及审批文件,应由工程部存档,隐蔽工程设施的改装、移装的资料除存档外,还应对相应竣工图纸作有关说明备案。凡任意改装、移装设备或拆除建筑物结构者,应追究责任。
2)设备的更新和报废应同时办理。
3)设备的报废原则为:
a)政府指定的淘汰产品
b)已超过使用期限,损坏严重;或是虽能运转,但是有严重隐患,而修理成本昂贵的设备。
c)因为事故损坏,而修理费用接近或超过原价值的设备
d)无法修复的'设备
4)设备的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工程部进行技术鉴定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价值较大的设备,应经项目经理批准。
设备管理制度5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备设施。、
3 职责
3.1 操作人员
1)培训后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操作运行。
2)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维护保养工作。
4)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3.2 维修人员
1)定时定点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3 车间领导、设备管理人员
1)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总结操作和维修工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3.4 生技部为公司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施申购审核、台帐、特种设备、检维修审核、拆除与报废管理;参与新改扩工程验收;检查、监督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3.5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办公室负责保安监视设备设施管理。
4 主要内容
4.1 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
a、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生技部同意执行。
b、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c、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d、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e、特种设备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操作人员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
4.2 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
1)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
a.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b.二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工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
c.三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设备管理制度6
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医院所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药剂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医院采购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从具备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计划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到了库房后,库房人员应及时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须将计划单上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按要求领走,不得无故拒领,避免因失效过期造成损失。
5、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6、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活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部门,不得自行做退、换货处理。
7、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卖给无回收证件的单位或个人。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8、未经批准不得在临床试用任何产品。
9、医院在行政查房时应对各科室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和仓储进行监督检查。如查实科室或医务人员私自采购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将按医院规定进行处罚,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将由当事人或科室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仪器设备验收、入库、调试制度
1、仪器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因以合同为依据。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验收完毕。
2、5000至1万元/件(台、套)设备的验收,由采购员、设备档案管理员、保管员(必要时需有维修技术人员与使用科室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名,由仓库保管员入库保管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3、1万至1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的验收,由设备科负责人、维修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共同签字入库。必要时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方能签名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4、10万元/件(台、套)以上和进口设备,必需经过商检(进口设备),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由设备科负责人、使用科室负责人及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其中5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由主管院长主持验收]。
5、所有医疗设备和医疗用品,必需由保管员填写领用出库单,交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签名后凭出库单到仓库领用。
6、调试中发现问题,主办人员应与厂商联系,及时解决。
设备管理制度7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维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工程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
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工程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工程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__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工程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设备管理制度8
1.目的
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作出规定,为了确保对检测设备的测量精度和适用性满足使用要求,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与本公司检测设备的控制(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酸度计、旋光仪等)
3.职责
2.1质管科负责检测设备的归口管理。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2.3使用部门负责新购进的检测设备的贮存和保养。
4.内容
3.1使用部门应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安全卫生要求选用配备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使用的检测设备,质管科应做好周期送检工作,加强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保存好各种检定、校准记录。
3.2检测设备的购置
3.2.1根据生产工艺配备要求、产品质量测量要求和安全卫生监测要求,使用部门提出购置检测设备的计划。
3.2.2购置计划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使用部门负责购买。
3.3检测设备的'验收
3.3.1质管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购置的装置进行验收。所购装置应具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以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3.2验收不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购置部门负责退换。
3.3.3验收过程应包括对检测设备的检定或确认,在用的检测设备应由质管科送法定得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出具合格证书。对检定部门无法检定的,应制定企业的自校准方法,对装置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认可报告,贴上准用证使用。
3.3.4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质管科纳入统一管理,建立《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并在装置上作好标识标记,应注明该装置的检定或校准状态、本公司编号检定或校准时间等。
3.4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4.1质管科应制定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
3.4.2重要的检测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和保管,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和使用。
3.4.3检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作好停用标识,并对已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3.5检测设备的管理
3.5.1质管科负责检测设备的使用并作好记录,编制《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并注明装置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周期、使用地点等。
3.5.2质管科负责编定《校验记录表》,并按计划将检测装置送法定计量部门或授权部门进行检定。保存好各种资料和记录,包括检定的合格证明、出厂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和记录应长期保存,直至该装置报废为止。
3.5.3对准确度不符合要求或有故障的监测装置,经检定维修后仍不合格的,应报废处,并作好标识,防止误用。
3.5.4应确保检测设备在校准及使用时有适宜的环境条件。
设备管理制度9
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管好设备和基础工作,必需仔细做好。
1、有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要有平安技术档案,并应逐台分离建档(一机一档),平安技术档案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实、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使用证、注册注册记下表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情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平安附件、平安庇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设备重大修理修、改造的有关技术文件;
(7)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平安技术档案必需齐、干净、规格化,准时收拾填写。
4、公司档案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供给公司图纸、技术资料。
5、设备迁移或报废,其档案均随设备调拨,设备报废后,首先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然后档案由公司档案保管员封存。
设备管理制度10
一、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输配电等特种设备的规章制度,各种设备运行记录齐全、数据准确。
二、蒸汽锅炉,分汽包,空气压缩机的风包,油水分离器,以及氧气,乙炔瓶属于压力容器。
三、新购特种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新安装的特种设备有设计,安装报告,及验收手续等,否则不准安装和使用。
四、特殊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没有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五、蒸汽锅炉使用,管理和维修,必须按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认真执行。
六、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七、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运行时,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的应立即停止运行。
八、使用锅炉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司炉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九、压力容器安全保护装置,操作工必须每班检查一次,专职维修工,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分管技术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按规定的时间联系有关单位对安全装置进行检验,对运行锅炉进行检验。
十、承接检修锅炉的单位必须具备劳动部门考核合格的电焊人员和管工人员,工作时应按照有关焊工工艺和管工工艺进行施工。
检修锅炉的同时,附属设备和水处理设备、电器、仪表应同时修理检验。
检修后的锅炉,必须保证使用相应的一周,并有完整的检修记录、材料、证明交使用单位存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内。
十一、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
十二、水质化验项目及次数应参照以下要求执行:
1、原水水质,(包括硬度、ph值、氧根、溶解氧)每月至少化验一次,有条件应做全分析。
2、经过凝聚、沉淀、过滤的水每日至少化验一次,根据化验结果调整凝聚剂、澄清剂的投放量,清水的ph值应大于或等于7。
3、用离子交换器处理的软水介质(硬度、碱度、氧根、ph值、溶解值)至少每班化验一次,离子交换器中的交换剂接近失效前,应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4、炉水水质每班至少化验一次,炉水的溶解固形物和相对碱度应定期核验。
5、每次化验的时间、项目、数据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应详细填写水质化验报告表。
6、锅炉排污是控制水质的`一个重要环节,故锅炉运行中的排污量和方法必须在化验员对水质分析的指导下具体实施。
十三、氧气、乙炔瓶由供应科统一负责充气、发放。定期检验和妥善保管,各使用单位不得私自充气。
十四、井下从事焊割作业,必须书写完整的动火报告,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方可操作,操作时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氧气瓶上下井时必须分装捆绑牢固,其提升速度不得超过3m/s。
十五、氧气瓶应装有防震梅胶圈和安全帽,搬运时将安全帽拧紧不得扔掉不用,氧气瓶应防止阳光直接暴晒和靠近高温热源,冬季如遇瓶阀或减压器冻结时,严禁使用火焰加热和使用铁器猛击。
十六、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装有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压力表必须定期核验,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0%,定期到劳动部门校验。
十七、使用油润滑的空气压缩机应装设断油保护或断油信号。
十八、单缸空气压缩机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190℃,双缸不得超过160℃。对各段排气温度应装设保护装置,在超过时能自动切断电源,压缩油闪点不得低于2/5℃,严禁采用其它油脂作压缩机油。
十九、空气压缩机风包在井下应设在空气流畅的地方,固定压缩机和气包应分别设置在两个硐室内,风包内的温度保证在120℃以下。
二十、起重设备的超重能力应大于载荷的重量,不得超负荷使用,载荷与起重设备轴线一至,起重用的钢丝绳头,不得用其它物体代替,重物起吊后严禁作业人员至于重物下方。
二十一、高压配电装置及电力变压器应在雷雨季节和冬季高峰负荷到来之前,结合预防性试验进行定期检查,其间隙至少半年一次。
二十二、低压配电装置及低压电器的定期检查,应在雷雨季节和冬季降到高峰到来以前进行,事故或掉闸后应立即进行维修检查,其间隔每年不少于两次。
设备管理制度11
选矿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应实行责任制,要明确各级人员、各个岗位对设备维护的责任。
一般可分为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对重点设备进行日常点检和群众性评比检查等。
(1〕选矿设奋的日常维护
要求操纵人员在每班生产中必须做到。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加油,班中要严格按操纵规程使用设备,尤其要注意设备运转时发生的声音、振动、温升、油压、异味等信号,以及限位、安全装置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下班前对设备进行当真打扫擦拭,并将设备状况记录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维护是设备维护的基础,是预防故障或变乱发生的'积极措施,应当严格制度化。
有些设备可以执行周末维护,主要工作内容与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范围及程度高于日常维护。周末维护一般规定在周末下班前进行,主要目标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整容和防腐。
(2〕选矿设备的定期维护
目的是减少设备磨损、消除变乱隐患,延长使用寿命。维护工作以操纵工人为主,由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进行。定期维护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对设备易保养部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拆卸和检查,彻底清洗设备外表和内部,疏通油、水、气路,清洗和更换密封零件和过滤元件。检查和调整各共同部分的间隙,紧固各部位的连接或相关零件,由维修电工按要求对电气部分进行维护保养。
定期维护完成后,应对调整、修理、更换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记录,尤须将未解决的问题记录清楚。关于维护周期,一般为工作500小时进行一次。维护周期及每次维护时间还应根据设备结构、生产条件、维护水同等不同情况合理地确定,并经常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加以调整。可将定期维护内容归纳为‘四要”、‘六无’以便于记忆。四要。部件清洗要解体,传动部位要灵活,共同间隙调整好,安全装置要稳妥。
六无:紧固部件无松动,各部清洗无死角。导轨滑道无油垢,油路畅通无漏跑,冷却系统不漏水,遗留问题记录好。
设备管理制度12
1、井下设备报废权限归企业管理办公室,其他单位均无此权限。
2、凡需要报废的生产设备,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由企业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鉴定认可后填写设备报废单;或者企业管理办公室根据厂发展要求,经主管厂长批准后,通知使用单位,办理设备报废手续。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计财部、使用部门、企业管理办公室各存一份。
3、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3.1设备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主体结构陈旧主要部件已
磨损破坏,精度低劣,已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无修理价值或不能调出者。
3.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因建筑物改建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毁者。
3.3因事故或意外安全等原因,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者。
3.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路失效,耗能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者。
3.5自制非标准设备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而无法修复、改装和调出利用者。
3.6公司发展规范需要变更者。
设备管理制度13
1机电设备更新的标准:
1.1设备的事故率显然提升,已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1.2设备的已经落后,效率低下,耗能高、材料消耗很大,市场上已经没有配件供给。
2机电设备的更新方案:各使用单位按照设备的使用运行状况,提前一
年提出设备更新方案,经厂部讨论同意后,上报公司职能部门。
3设备选购到位后,进入安装程序。
4通用设备的安装原则上由本公司自己组织安装,如:胶带机、刮板机等。特别设备由专业施工队伍或厂家负责安装。
5安装前由施工单位编制具体的.《施工平安技术措施》,经相关部门汇审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6安装前要作好充分的预备工作。如:工具、材料等。
7正式施工前,要仔细组织各级施工人员学习《施工平安技术措施》;施工时要严格贯彻落实《施工平安技术措施》。
设备管理制度14
一、备品备件的计划管理
1、备件需用计划应分类编制一般分为:
⑴、维护需要的备件,即易耗、常换件。
⑵、大、中修需用的备件,即非常换件。
⑶、事故性需用的.备件,即主要结构件。
⑷、进口备件,即引进设备专用备件。
2、全年备品备件需用量,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定额计算结果,经四查(查厂库存、车间库存、厂外订货、机修加工计划)以后确定的实际需用量进行编制,四查由设备管理员负责。
3、每年备品备件需用计划编制时间应由设备管理部门在11月底布置下达,各生产工段部门应在12月10日前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在12月20日汇总审核上报主管生产领导审批。
4、属大、中修、事故性备件,必须分别单独编制计划,不能混淆。
5、月度只安排补充急需的关键备件,定项、定量、定时供应。
6、备品备件计划,应将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厂家名称、设备名称等填写齐全,准确无误,满足订货要求。
二、事故备件的处理
设备发生事故所需的备件,必须按特殊情况处理,要千方百计迅速解决,尽快恢复生产。
三、对外订货管理
1、严格按年度需用和临时急需的月计划开展订货工作,不重订、不漏订、不错订。
2、严格按照备品备件规格及性能要求,择优选厂,比价比质比服务订货。
3、订货合同规定的备品备件名称、型号规格、材质、数量、单价、交货期、质量标准、到站、结算方式等栏目必须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4、非标准件的加工由维修单位委托加工。
5、备件到厂后经检验发现质量问题,订货员必须负责及时联系处理,不得影响生产需要和造成经济损失。
四、备件、部件的修复再生
设备检修更换下来的备件,尺寸不符合要求、机械性能并没有变化的备件,应采取堆焊、喷镀等修复方法,使其再生,这是节约备件、降低费用的有效途径。对于修复利用有贡献维修人员应按照“奖励条例”执行。
五、备件的报废
1、腐蚀严重或超限使用,又不能修复的备件。
2、技术落后的备件。
六、本制度由生产厂检查,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监督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15
1、矿井上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10kv及其以下的电气安装工程,按《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方法》举行验收。
2、新安装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需由矿机电主管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具体讨论说明书内容,并制订出操作规程。在使用初期,主管工程技术员要常常检查其运行状况。
3、新设备安装必需有安装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根据平安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举行安装,对隐蔽工程应有工程记录。
4、施工单位对新设备,或经大修后的设备举行验收,凡未经检修好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5、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机电动力科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按施工图与安装质量验收标准举行验收。
6、在设备试运转验收中,普通设备空运转24小时,带负荷运转24小时无故障,无异样才算合格,特别设备按相关标准验收,如发生故障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举行处理,合格后方能移交。
7、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按相关规定要求举行调实验收。
【设备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设备的管理制度04-29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0-30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09-23
设备巡检管理制度08-25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08-20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07-10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05-07
应急设备的管理制度07-16
生产设备的管理制度10-14
设备管理制度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