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06 09:43:1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外包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外包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外包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外包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三、负责部门

  综合部、生产部、保卫科。

  四、管理规定

  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5、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6、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按合同规定,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7、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8、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9、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10、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11、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12、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13、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4、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15、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分管生产的副总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16、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分管生产的副总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17、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生产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18、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19、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发生意外。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20、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21、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22、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

  23、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24、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25、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26、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外包管理制度2

  为了提高集团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降低简单劳动比例,规范业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服务质量,避免公司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包项目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规划与审批,项目的招标由采购部负责,运营、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由业务外包部门负责。

  二外包项目的范围。非本公司核心业务,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任何不提供高级发展机会的活动与业务,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业务都可采取外包的`方式。

  三、外包项目的申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企业发展的情况,需要将部分业务外包时,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外包工作内容,填写《外包项目申请表》,经审查合格后进行公开招标或定向仪标。

  四、外包价格的核定。已确定的外包项目由业务外包部

外包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够安全有序生产,保证工人人身安全,促使油罐车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油罐车司机除遵守《某某某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外,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油罐车司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B证及B证以上驾驶证,危险品行业从业资格证,健康证明;

  第四条、车辆领用、归还制度:

  1、车辆领用按照规定时间到公司车库办理车辆领用手续,并检查辆,确保车况良好;

  2、车辆归还下班后及时将车辆归还车库,验车签名;

  3、车辆领用及归还由车库管理处负责;

  第五条、岗位职责:

  1、负责油品的配送工作,认真查验装载情况,服从调度指挥,按时完成任务;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负责车辆、灭火器材及各种证件的`使用和保管,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保持车辆、发动机整洁卫生,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负责行车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6、搞好团结协作,互帮互学,热爱集体;

  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8、禁止吸烟、携带火种,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

  9、生产区内请减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在等候装车时,按规定停在安全线外,不得抢道,司机不得离开现场;

  10、严禁私自卸油买油;

  “以上制度如有违反,一经查明,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

外包管理制度4

  为加强机物料、原材料和成品的出入库管理,降低库存,完善和规范物资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入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入库物资,保管员必须根据五金机物料、原材料或产成品的相应的特征,索要相应的送货清单(或采购订单)、检验报告单等相应的票据,针对剧毒品应所要剧毒品运输证;并妥善保存。

  第二条、五金机物料,要根据送货单清点物资的数量、规格或型号等项目,该称重的物资要收集相应的过磅票据,一并保存。该检测的物资,要按采购的物资标准进行验收。要做到数量规格或型号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如发现物资数量、单据不齐全。质量残次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特种设备和设备零部件、专业仪表、电器等元器件,要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随设备、材料配带的各种图纸、说明书、合格证等相关资料,整理登记后,交设备部保管。精密、易碎及贵重物资,要轻拿轻放,妥善保存,严禁挤压、碰撞、倒置。

  第三条、各类原材料,一律根据T6系统的订单办理入库。原材料进入厂区后,按过磅、检验、办理手续、卸货、入库、再过磅等相应的流程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办理入库手续,让步接收的原料,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程序进行。需要检验的原料,检验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不允许卸货入库。不需要检验的原料,应向供应商索要相应的检验报告单据,以供备查。易燃、易爆、易腐蚀、易互相污染的物资要单独隔离或单独存放,氧化性物质和还原性强的物质,要依据安全部门的要求单独存放。外观相近,容易混淆的物资要单独存放,以防混淆。同时标识要清楚、直观。危险化学品设置专库存放,并由安全部门加以监控。

  第四条、成品的验收,一定要凭借成品检验报告单,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根据成品的种类、牌号、规格、数量,指定入于相应的仓库和位置,堆码整齐、标志清楚。做好防雨防潮的准备工作,并及时填写电子报表和手工台帐。

  第五条、入库装卸,有专门的人员进行作业,仓库管理员对其负有指导责任,并做好相应的作业记录,月底统一结算。危险化学品和成品滤饼的装卸,由车间内部统一安排,装卸费单独结算。

  第六条、退库按相应的财务要求,做入库或对冲处理。

  2、出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种物资的出库,原则上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储新”的原则,做到不易保管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

  第二条、物资出库时,严格执行两级把关的原则:领料员和保管员应认真核对领料单上的时间、名称、型号或规格、数量是否与实物相一致,审核人是否签字,审核人必须是公司认定的相应的部门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料。

  第三条、禁止没有领料单发料的行为。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应的主管领导电话通知仓库管理员先行发料,但是领料人员必须现场填写领料单,事后由相应的主管补签单手续。

  第四条、剧毒物品实行“双人保管”“双人双发”“双人领用”“双本账” “双把锁(匙)”。

  第五条、外协施工单位的领用料,要独立建帐。

  第六条、物资出库后,保管员工认真做好记录,并在财务软件中及时登记入帐,并每月结账前向财务部门提供出入库报告

  第七条、本着专物专用、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除少数专用物资外,其余材料禁止一性次领用、一次性出库。

  第八条、成品出库发货必须有销售内勤开据的发货单,经公司相应的领导签字后,由仓库管理员安排外包工包装、发货。仓库管理员及时做好外包工的包装工作量的记录,便于月底统一结算。

  3、盘存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类物资应建立两本账,手工台帐和电子台帐各一本,日报和月报。

  第二条、物资出库要坚持一盘点、二核对、三领用、四做帐的原则,及时对每天的领用物资进行动态性盘点,做到日清日结,保持帐物相符。

  第三条、五金机物料、库内原材料和各类成品,品种和数量较多的,要建立分批盘点的计划,每月由仓库管理员自行进行盘点,并做好记录。库存物资如有缺失、损坏、盘盈、盘亏等现象,保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等行为。报废的设备或其它物资必须要设备部、生产部和财务部联合签发相应的程序,才能消帐处理。第四条、原料罐区内的原料,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液位、每天盘点的原则,防止原料泄漏、溢料、出库误差等种种现象。液体原料的领用,以仓库液位显示为准,车间收到的液体原料,如果与仓库发出的液体原料有误差,应由生产部牵头,组织相应车间和设备部,联合调查、核准,逐步统一相应的计量。

  第五条、财务部,每年年中和年末,必须组织一次全面的仓库盘点工作。第六条、管理员应于每月21日前(年末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与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资出入库的核查工作,同时将当月票据整理后,统一送交财务部门处理,以保障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物资保存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的仓库库房要定员管理,落实到人。仓库要经常开窗通风、并确保室内清洁卫生。下班前检查仓库的门窗,确保关闭,防止偷盗。发现有偷盗迹象和嫌疑,应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给安全部门。

  第二条、库区应保持整洁,防止霉烂、变质、损坏,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晒、防鼠工作,并定期检查。各类物资要分类存放,码放合理。第三条、库内一律不准存放私人物品。

  第四条、保管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料、成品的用途、类别,分另建立明细台帐和电子表格。电子表格应备份保存,防止电脑系统出现故障。

  第五条、保管员必须按照相应的作业流程进行日常操作,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及时逐笔录入并登记入帐,做到日结日清,确保物资进出与结存数据保持一致。

  第六条、负责监督采购物资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外包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将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公司日常管理中来,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确保承包方符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由外来单位进行的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大、中、小检维修项目中一切工程施工和活动。

  3定义

  3.1外包工程项目:是指经本公司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3.2外包单位(承包方):是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3.3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指对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负有主要管理职责的部门。一般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合同项目的管理部门。

  3.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等。

  4职责

  4.1工程项目主管部门

  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资质审核和承办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过程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4.2安全环保部

  4.2.1负责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拟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4.2.2对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4.2.3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审批;

  4.2.4对外包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

  4.2.5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3工程所在部门

  负责外包工程在本部门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4外包单位

  4.4.1外包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4.4.2开工前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4.4.3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场所;

  4.4.4教育所属人员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4.5落实施工项目的各项安全措施。

  4.5财务部负责根据安全环保部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保证金的结算。

  4管理程序及要求

  4.1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4.1.1本公司对所有外包单位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资质评审。任何单位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严禁录用,更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作业。

  4.1.2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b.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

  b.施工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c.安全管理网络机构、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d.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份证及操作证原件,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e.员工安全教育记录;

  f.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g.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业绩记录;

  h.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i.工程施工计划/方案;

  j.外包单位全体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k.外包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的人员的清单及相应材料。

  4.1.3评审程序

  a.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部门对中标外包单位进行施工资质审查。

  b.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外包单位必须向安全环保部提供上述资质材料,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包单位不能获得安全资质确认,不得进入本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和施工作业。

  a.不能提供4.1.2条所述安全资质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或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的;b.在两年内在本公司施工作业期间有发生过重伤、死亡事故的记录的;

  c.新的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之前两年内曾发生过死亡及以上事故的。

  d.外包单位存在其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4.2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要求

  4.2.1外包单位通过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才能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施工协议。

  4.2.2在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单独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本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与外包单位签订。

  4.2.3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必须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协议后的2天内,外包单位应按工程施工合同总额的1%-10%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予以明确。

  4.3安全教育

  4.3.1经审查合格并签订安全协议的外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组织施工人员接受本公司安全环保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知识、事故案例教育等,并作好记录,未经教育不得进行工程施工。

  4.3.2外包单位应自觉接受本公司的安全教育。

  4.4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及要求

  4.4.1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手续,填写《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单》,经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开工。

  4.4.2外包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

  a.外包单位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b.外包单位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c.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外包单位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4.4.3外包工程施工计划/方案的编写

  4.4.3.1外包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写安全施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公司工程所在部门、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宣贯。

  4.4.3.2安全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安全目标、组织管理措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保护措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4.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a.外包工程项目中涉及危险作业时,要按照本公司《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办理高危作业安全审批手续。

  b.对设备(系统)检维修、维护时,必须办理“停电作业票”。

  c.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d.工程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源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审批表”。

  e.进行土建项目的外包工程,如对正常的生产产生影响(使人身、设备安全受到威胁,需停止某些设备运行作为必须的安全措施等),则必须办理工作票。

  上述工作票由工程所在部门协助外包单位进行办理。

  4.4.4作业过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4.4.4.1外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对所负责项目全过各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实,对工程的危险点必须进行严格控制,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现场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

  4.4.4.2工程所在部门和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的现场管理,经常到现场进行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4.4.4.3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安排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重点监督和检查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违章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外包单位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作为对外包单位的考核依据。

  4.4.4.4对于外包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根据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

  4.4.5设备启动、调试的安全管理

  4.4.5.1施工过程中需要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联系,由中央控制室操作人员或岗位员工负责操作,严禁外包单位私自启动设备。

  4.4.5.2主体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必须有施工、调试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4.4.5.3施工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熟悉管辖范围的设备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原理和操作等内容。

  4.4.6外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4.4.6.1设备设施、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生产人员的操作、巡检;

  4.4.6.2废旧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4.7竣工安全验收

外包管理制度6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保证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实现公司的安全目标。

  本标准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承包方资质审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签订、入厂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等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类外包工程或项目。

  2 术语和定义

  2.1 外包工程:是指经本公司工程管理部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2.2 施工管理部门:指负责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部门。一般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部门。

  2.3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要求等。

  3 管理职责

  3.1 工程管理部

  3.1.1 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3.1.2 负责通知防损、施工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入厂安全教育、出入厂手续、签定《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等)。

  3.1.3 负责协调公司内部与外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3.1.4 在签定合同时,应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3.1.5 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

  3.1.6 负责对其它部门提出的罚款意见在工程结算中执行。

  3.2 施工管理部门

  3.2.1 负责根据实际的外包工程项目,对承包该项目的工程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3.2.2 负责制订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或确认。

  3.2.3 负责对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审定并落实。

  3.2.4 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管理,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3.2.5 对需开工作票的.外包工程项目,负责按公司的《工作票制度》办理工作票。

  3.2.6 根据外包工程施工期间外包单位人员发生的违章现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职责履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4.1.1 在确定承包单位前,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施工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对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禁止签定合同。

  4.1.2 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查的内容:

  4.1.2.1 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2.2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4.1.2.3 审查外包单位特种工程作业的许可证。

  4.1.2.4 审查外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4.1.2.5 备有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4.1.2.6 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须设有兼职安全员。

  4.1.3 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

  4.1.3.1 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3.2 是否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4.1.4 上述部门审查中发现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问题,应及时向工程管理部报告,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向外包单位提出,并责令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外包单位应依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4.2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

  4.2.1 外包工程项目一般应在施工前依法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在外包合同中须规定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已签订,但合同还未正式签订,如工作紧迫确需立刻施工者,由工程管理部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施工管理部门。

  对于事故抢修等紧急情况,应由公司领导同意,可先施工,后签合同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在有关附件、合同签约前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管理上同借工)。

  任何情况下,必须对外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允许外包单位进行施工。

  4.2.2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工程管理部在确定承包单位后,必须将填写了相关内容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和《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其格式见附录c)交外包单位填写其相关内容。

  4.2.3 发、承包双方均应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职责。对需承包方制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应在“□ 是”栏内的“□”上打“√”。否则打“×”。

  4.2.4 承包方提出对工程施工的具体安全要求并填写在相应的栏内。

  4.2.5 施工管理部门应对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体安全要求进行审查,同时对承包方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

  ① 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② 承包方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③ 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承包方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如工作项目有增加,应相应进行补充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以上三方面由于工作变动后需补充的部分。

  4.2.6 施工管理部门将甲方的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在相应的栏内。对于复杂的和较危险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应要求承包方制订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2.7 双方经确认同意《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前五项所填内容后,由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和施工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签名,送交防损部。

  4.2.8 防损部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双方填写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内容进行最终审定,签名后送交施工管理部门执行。

  4.2.9 外包人员进厂后,防损部对《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登记情况),并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2.10 施工管理部门接到经过入厂安全教育的《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后,应在开工前组织外包人员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内容进行学习,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对安全措施、工作范围、注意事项等进行重点交待。参加学习的人员须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签名,该表由施工管理部门保存。

  4.2.11 施工管理部门在接到防损部审定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后,由施工管理部门现场负责人与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共同在工作现场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已具备施工条件时,双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最下栏上签名,其外包工程才可以进行施工。

  4.3 入厂安全教育

  4.3.1 防损部接到工程管理部的通知后应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3.2 入厂安全教育内容以《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为依据,并结合具体项目特点进行重点教育。

  4.3.3 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的人在《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上签名后,将第一页交防损人员,《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的内容自己留存,以便在工作中对照学习。

  4.3.4 防损人员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填写入厂安全教育的时间并签名。

  4.3.5 防损人员在进行入厂安全教育时,还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4.4 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4.4.1 由施工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的工程项目,确定是否需要办理工作票。对于需办理工作票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公司的《工作票制度》执行。

  4.4.2 对于长期外包设备(系统)的检修、维护,由施工管理部门负责按“外包工作票管理规定”执行。

  4.4.5 外包工程动火工作票必须由负责设备或设施检修的部门办理。

  4.5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4.5.1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一般实行二级管理,公司为一级管理,施工管理部门为二级管理。

  4.5.2 防损部应设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以查各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现象为主,对查出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并处理。

  4.5.3 施工管理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检查本部门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附件的签定情况,并指定外包项目现场负责人。对重大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负责进行审批,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监督和考核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

  4.5.4 施工管理部门的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专人为外包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管辖的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对外包单位编写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协助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习惯性违章,并建立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等。

  4.5.5 外包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对所管项目全过程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附件”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实,对工程的危险点必须进行严格地控制,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现象应及时向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和项目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

  4.5.6 施工管理部门应根据本标准要求制定有关“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等制度,以此来规范施工管理工作。

  4.5.7 对于机组大修一类的复杂的、较大的工程,由于外包项目量大,外包单位较多,施工中交叉作业多,现场环境复杂,除做好上述二级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外,防损部应根据工程各个阶段的特殊情况,适时召开由施工管理部门和各外包单位等参加的安全协调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汇报各单位前一阶段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问题;通报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问题、违章现象和处理意见;协调和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程中有关的安全要求和任务。

外包管理制度7

  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北京市企业治安责任制的规定,做好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民工包工队的治安责任状的签定。

  二、外包工队实行'三证一册一卡'制度,即;身份证、进京务工证、暂住证、民工花名册,胸卡。杜绝三证不全的人员进人施工现场,杜绝被公安、司法部门通缉的犯罪分子进入施工现场和跨省私招滥雇使用民工。

  三、进场施工的外包工队应建立、健全治安综合治理和治保会机构组织,做到组织上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维护施工现场的.治安秩序。

  四、民工宿舍实行三定制度,即。定房问,定人员、定床位,严禁非本施工现场的人员留宿。特殊情况必须报现场保卫部门批准,登记,按照规定时限、住宿。

  五、施工现场不准留宿民工家属住宿。民工家属来京务工、经商、探亲访友、治病应租住现场和生活区以外的旅馆。

  六、民工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的私人现金和贵重物品,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人员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锁好门、钥匙专人保管。

  七、民工生活区及宿舍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宿舍有专人负责严禁在宿舍进行赌博、酗酒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八、外包工队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地方政府的法规、规章及企业的管理制度。服从施工现场的行政管理,执行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

  九、做好包工队的行政管理,预防煤气中毒事故,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预防发生食物中毒,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杜绝工伤死亡事故。

  十、发扬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相互支援的协作精神,杜绝争抢材料、工具、场地问题的发生。

  十一、严禁在施工现场内乱写乱画,抓好文明施工管理。

外包管理制度8

  为规范业务、劳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各部职责

  1、业务外包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确定发起外包需求;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包人员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体合作的洽谈;负责协调外包业务中个体人员的意外险种的上缴;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

  3、财务部门:接受相关的外包合作备案,按相关协议办理外包费用核算及结算;

  4、总经理:负责审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第2条外包人员定义

  外包人员是指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第3条外包范围

  1、软件开发、测试、美工等非核心业务;

  2、集成项目实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项目。

  第4条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业:公司所有业务的人员外包无特殊情况均首选有法律主体、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并且有权要求外包公司为其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

  2、施工队:特殊情况下,需与无主体的施工团队合作时,施工队必须指配具体人员负责与我方的沟通,并且负责施工队内部的人员分工及管理。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施工队成员办理意外险。

  3、个人:因地点及应答时间等要求,可以选择与个人进行合作。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意外险。

  4、无论与何种合作主体合作,用人部门(项目经理)必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在合作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支付方式、人员更换、结算方式等内容。临时性(15天内)外包的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可由项目负责人与其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但必须将人员身份证、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做为结算依据。

  5、特殊岗位法律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员必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件原件及扫描件,无相关证件的不得雇用。

  第5条外包发起的具体流程

  1、软件外包:软件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当现有内部人员无法满足项目开发需求时,提前一个月提交由总经理签批的《项目外包申请单》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情况选择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荐至软件部门。软件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推荐名单,与人力资源共同组织对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谈、考察,并共同确认最终的合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2、集成项目外包:系统集成项目在项目立项时应根据项目类型预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项目经理需将预计的外包费用一同在项目费用预算表中列出报总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系统集成项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统集成部推荐,与人力资源部协商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3、其他临时必外包:临时性(15天内)外包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需经部门主管同意且报相关信息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执行。时间超过15天,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4、保密项目的外包:业务外包内容涉及保密事项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外包,并且根据保密的具体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与外包公司或个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第6条费用结算

  1、以工量为结算单位的,依据项目进度及相关协议支付外包费用。

  2、以出勤天数为结算单位的,在支付外包费用时,业务外包部门需提供外包人员出勤情况表作为结算的依据。

  3、为真实反应相关费用成本,与法人单位及施工队合作的业务,合作方必须为公司开具正式发票。临时的个人外包业务,确因个人无条件开具票据的,相关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与财务部门沟通解决方法,财务部门同意执行的方可办理支付,未与财务部门沟通直接办理支付的,财务部门有权予以拒绝。

  4、所有的外包费用,均需由业务外包部门填写相关付款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凭相关要求单据由财务部统一进行结算。临时雇工,需由项目经理现场现金结算的,需作好相关签收手续,签收单需由雇员本人填写,列明结算内容及实际金额。无相关签收单据的,财务部门有权拒予确认该笔费用。

  5、外包的相关费用,计入相关部门、项目费用成本中。

  第7条日常管理

  1、外包项目人员由该项目对应的公司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业务外包部门或项目经理应做好外包人员出勤情况的登记;

  3、业务外包部门需在第一时间对外包人员宣讲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员严格执行。

  4、业务外包部门对外包业务的质量、进度负第一责任,应实时对外包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要求、监督,发现外包单位或个人的工作不能较好或无法满足公司相关要求时,及时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关人员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向外包公司、施工队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更换人员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8条附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报公司管理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签批发布。

外包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各发包单位负责本单位发包的工程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管理原则

  (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应具有和施工作业相适应的资质。

  (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做好合同评审。

  (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管理协议具有与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管理协议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安全教育

  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我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第六条安全施工管理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第七条安全责任

  (1)外包单位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对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3)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4)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项目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1)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作业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

  (2)提供或租赁给承包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等,做好交接记录。

  (3)交叉施工作业时,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协调安排。

  (4)公司对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教育处罚。

  (5)涉及到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办理审批。

  第九条外包单位安全责任:

  (1)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可请项目发包单位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2)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3)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动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见,定期汇报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疑难点。

  (4)施工周期较长的单位(一个月以上),承包方要组织安全学习活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作业人员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5)工程结束后,外包单位必须通知项目发包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6)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安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外包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医院外包业务管理,规范业务外包行为,防范业务外包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借鉴业内同行经验,制定本制度。

  2.业务外包,是指单位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本单位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承包方)完成的经营行为。本制度不涉及工程项目外包。

  3.外包业务通常包括保洁、保安、物业管理等。

  二、部门

  院办公室负责外包业务总体管理工作,明确1人具体负责。纪检监察室、审计科履行外包业务遴选、管理等过程中的监督职能。相关业务的原主管部门为外包业务开展情况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包单位日常监管、工作考核等任务。具体如下:总务科负责保洁、食堂监管;保卫科负责安全保卫监管;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管。

  三、不相容岗位

  1.外包的立项与审批;

  2.外包方的选择与审批;

  3.外包的执行与验收。

  四、业务外包管理风险

  1.外包范围不合理,核心业务外包,可能导致单位失去竞争优势。

  2.外包价格确定不合理,承包方选择不当,可能导致单位遭受损失。

  3.业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单位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

  4.业务外包存在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单位相关人员涉案。

  五、外包业务项目评估和审核制度

  1.制定及审核实施方案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对外包业务的控制程度以及外部市场成熟度等标准,合理确定业务外包范围,制定外包实施方案;并根据是否对单位运营有重大影响对外包业务实施分类管理,以突出管控重点。

  单位根据年度预算以及工作,对实施方案的重要方面进行深入评估以及复核,包括承包方的选择方案、外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外包期限、外包方式、员工培训计划等,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外包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业务外包范围、方式、条件、程序和实施等内容,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同时确保方案的完整性。

  单位制定外包方案时,应听取外部专业人员对业务外包的意见,并根据其合理化建议完善实施方案。

  单位应建立完善业务外包审核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各层级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在对业务外包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和评价时,应当着重对比分析该业务项目在自营与外包情况下的风险和收益,确定外包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招标及选择承包方

  公司根据不同业务范围,组成有相应专业人员构成的承包方评估小组,并对外发布投标公告,与候选承包商建立联系,发放外包项目竞标邀请书及相关材料。

  参与竞标的候选承包商应在指定期限之内提交投标书及相关材料,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解决方案、实施计划、资源配置、报价等。单位引入竞争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方式等适当方式,择优选择承包方。

  评估小组应通过实地调研等多种方法,候选承包方的合法性、专业资质、技术实力、质量环保意识等情况,并考察候选承包方从事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界评价和口碑;同时综合考虑单位内外部因素,对业务外包的成本进行测算分析,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业务外包成本。

  调研结束后,评估小组应编制考核,提交单位领导审批。

  单位根据评估小组反馈的各种信息,从候选承包方中做出选择,并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和监督处罚制度,避免相关人员在选择承包方过程中出现受贿和舞弊行为。

  3.签订业务外包合同

  在订立外包合同前,充分考虑业务外包方案中识别出的重要风险因素,并通过合同条款予以有效规避或降低。

  在合同的内容和范围方面,明确承包方提供的服务类型、数量、成本,以及明确界定服务的环节、作业方式、作业时间、服务费用等细节。

  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方面,明确单位有权督促承包方改进服务流程和方法,承包方有责任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方式和频率,将外包实施的进度和现状告知单位,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有效沟通。

  在合同的服务和质量标准方面,应当规定外包商最低的服务水平要求以及如果未能满足标准实施的补救措施。

  在合同的保密事项方面,应具体约定对于涉及本单位机密的业务和事项,承包方有责任履行保密义务。

  在费用结算标准方面,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业务外包成本。

  在违约责任方面,制定既具原则性又体现一定灵活性的合同条款,以适应环境、技术和单位自身业务的'变化。

  4.组织实施业务外包

  在承包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应密切关注承包方的履约能力,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对承包方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考核。

  建立即时监控机制,一旦发现偏离合同目标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承包方调整改进。

  对各种意外情况做出充分预计,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制定临时替代方案,避免业务外包失败造成单位服务活动中断。

  有确凿证据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并导致业务外包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及时终止合同,并指定有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向承包方索赔。

  切实加强对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商业信息资料的管理。

  5.评价

  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外包业务定期进行总结评价,充分了解各科室对承包方服务的反馈意见,与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汇总形成总结报告,作为会计核算和付款的依据。

  6.会计核算及控制

  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外包进度办理结算业务。未到达合同约定的履约状态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六、外包业务项目评估和审核程序(附后)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正当竞争法》

  3.业界同行有关制度

外包管理制度11

  休闲会馆外包部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承包部门与会馆的全面合作,特制定以下各个部门的管理条例,条例下发后,各部门人员必须切实执行,各承包方负责人要仔细阅读并认真领悟。会馆若发现部门员工违纪,将不对个人进行处罚,而是直接针对承包负责人进行处罚。

  搓澡师管理制度

  1.违反以下条例规定者,处以罚款50-200元

  a)搓澡工形象严重影响公司整体形象

  b)不按规定的时间到岗或不走员工通道

  c)工作期间不讲普通话而引起客人明显不悦或对客人不礼貌

  d)单据书写错误下错手牌在总台造成投诉

  e)私自动用公司设施或私用公司备品

  f)故意浪费公司能源不能按要求节水节电

  g)卫生检查达不到公司要求影响客人消费

  h)工作期间看书阅报睡岗窜岗

  i)私传流言造谣衅事挑战正常管理

  j)不了解公司服务状况误导宾客消费调查属实

  2.违反下列规定者,处以罚款200-500元

  a)因承包人工作安排不当或为提高个人收入私自减少工作人员,造成服务人员短缺影响公司正常营业

  b)粗心大意下错手牌或补单诈单,造成宾客激烈投诉

  c)硬性推销或未经顾客允许私自加单破坏正常管理

  d)因搓澡手法及质量造成宾客人身伤害

  e)浪费能源屡教不改

  f)不服从洗浴部正常下达的'工作指令

  g)利用工作之便服务不下单或经核实私收宾客现金不交

  h)弄虚作假欺诈宾客或为多增加搓澡数量而私自减少服务程序

  i)工作期间酗酒、在禁烟处吸烟或因出言不逊与宾客争斗

  j)肆意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或虚报业绩诈取公司利益

外包管理制度12

  一、合作纲领

  1.1目标及范围

  为项目提供18-35周岁安保员,提供每天24小时安保服务,确保甲方项目安全、有序,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下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报警。

  1.2合作内容

  人防:

  1.车行出入口值守,运用停车场管理系统管理车辆进出有序,停放收费准确;对随车(货车)离开园区的物资进行严格的核查,防止业主私有及园区公共财物丢失;业主意见及需求的收集与上报,车辆进出口礼仪形象岗位展示。

  2.公共秩序,管理园区乱停车、乱摆放/卖、乱晾晒、乱搭建、噪音扰民、宠物扰民等不文明现象、行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公共权益,营造小区文明、和谐、有序的生活空间;服务区内消防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灭火器及消防栓检查及维护;服务区内防护栏、围栏及门窗等防爬刺装置、门禁系统等安保设备设施状态巡查;台风、暴雨、盗抢、外来人员破坏或侵入、聚众纠纷等突发情况下现场秩序维护及突发情况处理。

  物防:公共服务区域内防护栏、围栏及门窗等防爬装置的维护、保养、更新。

  技防:监控系统(主机线路及终端摄像头)、门禁(不含对讲)的维护、保养、更新。

  二、服务质量要求

  2.1人员要求

  1.年龄18至35周岁,男性身高175㎝以上;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智商正常,无纹身、无口吃、无残疾,无遗传、传染、重大疾病、精神病史及吸毒史;裸眼视力1.0以上、无色盲、无色弱、无重听;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3.初中毕业或以上文化程度,须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者资格证书。

  4.政治思想良好(无犯罪记录)、仪表端庄、工作责任心强,经过公安机关认证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保安员上岗资质证书。

  5.乙方派驻到甲方人员需经过甲方同意。向甲方提交保安员身份证复印件、十指指纹、派出所身份验证办理备案登记后方开始上岗,乙方应指定相应的岗位训练人员进行岗前与跟岗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6.乙方现场主管要求:从事安保服务工作三年以上,至少两年的现场及团队管理经验。

  7.在甲方管理区域工作的乙方安保人员需要统一着装(甲方制服)并保持规范整洁。服装需要采用甲方指定的服装款式。为保障乙方安保人员在甲方服务区域的服装质量和穿着效果,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供应商处采购服装,并可享受甲方采购战略价格。

  8.乙方须确保非当班人员在项目备勤人数占项目总人数的20%,甲方需要乙方处置突发事件时须无任何理由拒绝甲方,并全力听从甲方安排。

  2.2服务管理要求

  1.三米微笑,礼貌与业主打招呼:“XX先生/女士,您好。”

  2.服务区内高空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特种作业,作业单位在作业现场设置固定的安全监护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现场持证(指特种作业对应的上岗证或操作证)上岗,人、证相符;高空作业人员系安全带,拴安全钩,戴安全帽,穿胶鞋。

  3.根据装修户清单,每日20:00清查园区内外来人员离场情况;

  4.防止未交费车辆出场,严禁收费不提供票据;

  5.对搬运出小区的物资进行严格的核查,防止业主私有及小区公共财物丢失;

  6.每班进行停车场巡视,确保小区消防通道畅通

  7.每日对天台、地库、楼内、重点部位等位置巡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8.当接到突发事件通知时,当班人员必须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采取封锁行动。

  9.乙方需要按附件甲方场所及秩序维护相关岗位硬件配置标准配备安保设备、工具等,如发现未能按要求配置安保设备、工具或损坏未及时修复,出现短缺现象,将依据本合同附件《安保服务外包考核办法》,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3考勤管理要求

  1.乙方驻场管理人员有义务每天配合甲方提取、核对当日安保人员出勤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查明原因,双方确认后作为工时计算和结算依据。对出勤率考核依据本合同附件《安保服务外包考核办法》执行。乙方须每月5日前对上月考勤记录、《工时核算单》、临时工单进行统计汇总,并与甲方核对一致。

  2.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每日使用甲方提供的面部识别考勤机打卡,严格执行考勤,严禁迟到早退。乙方负责监督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的执行,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存在考勤作弊等情况,根据《安保服务外包考核办法》执行处罚。乙方应提前制定下月人员排班计划,并报甲方核准。各岗位人员未经甲方批准不得随意调动,对应安保人员离开工作岗位的,按照当日缺勤处理。

  3。如乙方人员由于技能不足、人员未遵守工作纪律(缺岗、擅自离岗、睡岗等)及违反作业操作制度流程等原因,造成甲方区域内发生盗抢等财产损坏或人员安全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名誉因此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责任。

  4.每天双方根据安全员出勤记录,确认当日出勤情况,并根据实际出勤情况核算工时。出勤迟到或早退不超过5分钟的,给予口头警告;出勤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及以上的`,每人次扣除乙方服务费100元;迟到或早退达到30分钟的,视为缺勤,不计入工时;每人次扣除乙方服务费500元;当天无故缺勤的,每人扣除乙方服务费500元;当天缺勤人数超过5人,扣除乙方服务费10000元;并由甲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存在考勤作弊等情况。相应的考勤工时作废

  2.4培训管理要求

  1.乙方派驻甲方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训练,培训期限为7天,培训场地由甲方提供,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试用期为3天,经甲方评估合格后,培训期人员费用予以结算,因不适应岗位或无故旷工,费用不予结算。

  2.乙方应根据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与流程、岗位操作指南、训练指引等,每周至少进行以培训、军训、会议等形式组织1次安全技能训练,至少组织1次部门级夜间查岗(检查范围包含项目所有夜间当值岗位),提升安保人员专业能力,提高业主安全满意度。

  3.乙方在执行过程中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岗位操作指引、硬件配置标准开展工作,乙方若发现甲方提供的岗位操作指引、硬件配置标准不合适时可以向甲方提议修改。但在甲方没有书面的确认前,必须执行原有指引、流程或标准。

外包管理制度13

  第一节 总则

  1、为加强单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单位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担信息技术服务且非本单位所属的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安全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称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

  第二节 外包服务范围

  5、外包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

  6、咨询服务:

  6.1根据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协助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

  6.2 对单位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情况进行

  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6.3 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备份方案和应急方案。

  6.4 其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7、运行维护服务:

  7.1 软硬件设备安装、升级服务。

  7.2硬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7.3 根据单位业务变化,提供应用系统功能性的需求解决方案及执行服务。

  7.4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

  7.5 日常业务数据问题的处理服务

  。 7.6 其它运行维护服务。

  8、技术培训: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

  第三节 外包服务安全管理

  9、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信息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信息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信息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10、 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11、建立信息建设安全保密制度,与外包服务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或合同,明确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并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12、制定信息化加工过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13、外包服务方的人员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

  14、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安全性监督与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对访问实施控制,出现问题应遵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单位的内部控制要求。

  15、对外包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状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当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直至停止外包服务。

  16、使用外包服务方设备的,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17、在重要安全区域,对外部服务方的每次访问进行风险控制;必要时应外部服务方的访问进行限制。

  第四节 附则

  18、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1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外包管理制度14

  一、进场要求

  1、营业执照。

  2、经过年审的资质证书。

  3、安全资格许可证必须是市一级及各区县劳动局颁发的。

  4、法人委托书。

  5、人员花名册及内容(姓名、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

  6、施工周期超过30天,必须办理工地出入证(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费用5元/人)

  7、进场的工机具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8、施工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动火必须到安全组办理动火手续。

  9、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现场内禁止吸烟,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系挂好安全带。

  10、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脚下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1、发生违章经教育、纠正不整改的单位,总包单位将进行罚款并责令其停工,严重者将终止合同。

  12、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门卫管理,自觉出示证件。

  二、组织管理

  1、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与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本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的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现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部施工员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部要求,否则每缺l人对分包队伍罚款500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300元/人,累计受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工程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甲方)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人 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500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时间,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300-1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次将分包队伍驱逐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部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9、 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

  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项目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500元,并勒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齐全。

  11、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2、项目部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3、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4、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

  15、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有计划并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16、任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现场管理

  1、所有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出入证件。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我项目部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由项目部根据公司规定制作。

  3、 所有分包队伍施工管理人员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

  4、分包队伍对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部拒收。

  5、施工现场内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炉灶。违者罚款300元/人。

  6、进入施工区域戴好安全帽,并符合规定,违者罚款10元/人 次。

  7、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小便50元/人 次,大便200元/人次。

  8、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违者罚款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9、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50元/人。

  10、必须保证所张贴悬挂标牌的完好,标识的颜色清晰无褪色。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

  11、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否则对分包队伍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四、施工管理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成立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明确;

  2、所有分包单位施工前报详细的分项工程总进度计划,并在施工过程中的每月24日由分包项目经理(队长)报下一个月的月进度计划,并根据实际进度情况随时调整总进度计划;

  3、所有分包单位在施工前,报相应的各种资质证明一份,(包括:厂家资历一套、安全许可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所有资历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场施工;

  4、所有材料(原材或半成品)进场后,分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向分管技术负责人书面报验,并附相应的材质证明资料原件一份(包括各种材质证明、合格证、准用证、材料检验报告、厂家试验报告、厂家评定资料等)资料验收合格后,进行进货检验,合格并作好书面签认后,方可安装或使用;

  5、进入施工现场后需做复试或见证试验的材料和工序,由分包单位取样,但必须在技术人员和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

  6、坚持“方案先行”,分包单位施工前,首先由技术负责人上报具体的施工方案给分管技术负责人,项目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7、分包工程的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分包质检员按照项目资料报验要求,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质检员验收,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并书面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8、 所有分包队人员不得直接找监理、甲方、设计报验,所有检验、试验等均由项目总包单位报验监理、甲方、设计;

  9、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设计问题,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时向分管技术负责人反映,由分管负责人与设计、甲方、监理联系,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0、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更改、洽商等,均由项目资料室按照资料管理程序,统一发给各相关分包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

  五、安全生产管理

  分包队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转交安全总监。(其他规定在分包合同中列举)

  六、质量管理

  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点控制在6%以内,依次验收成优率100%;因此各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此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且报我项目部确认,方可执行。无此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1、任何施工之前分包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并报项目部备案,否则将罚款50—100元/次。

  2、项目质量管理原则: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即:分包队伍质量控制,项目部质量员进行质量控制。分段监督就是施工操作阶段由分包队伍质量员监督,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的负责工程师进行质量监督,施工完毕后,项目部质量员把关验收。统一申报就是由项目部向监理方、甲方申报。

外包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服务项目外包过程监控提供指引,提高服务专项管理水平,保证外包后的服务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管理处对服务项目外包质量的监控管理

  3、定义

  无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频次

  品质管理部组织设备设施、环境大检查,评估服务供方服务质量

  抽查供方服务质量清洁、绿化每季度评估一次;设备设施每半年评估一次

  每季度至少一次

  管理处对设备设施、环境供方服务质量全面检查与监督每月一次

  监控人员日常检查服务供方的服务质量及成本控制情况

  定期评估服务供方服务质量

  监督服务供方消耗我方资源的控制情况清洁每日检查,绿化、设备设施每周检查。

  清洁、绿化每月,设备设施每季

  持续

  5、过程控制及方法

  5.1总则

  5.1.1建立对各类业务外包的监控管理办法,监控包括管理处和公司两个层次,即管理处依据合同、公司规定督促供方和品质部对供方进行定期总结与评估,实施与供方中高层定期沟通

  5.1.2物业公司指定品质管理部对业务外包的服务质量进行监控

  5.1.3各管理处根据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指定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人负责对某项业务外包的服务质量的监控。

  5.1.4管理处责任部门通过每日巡查、每周检查、每月、季、年评估等方式监控供方提供的服务,检查内容包括:服务质量、人员礼仪、工具材料、水电消耗(我方承担相关费用的)。对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提出整改要求,如供方未按要求整改或未执行合同条款,按合同附件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5.1.5品质管理部每季度对清洁、绿化供方进行评估,每半年对设备设施类外包方进行评估,内容包括对各项检查中集中反映的问题、供方曾经出现过的较严重的问题及改善情况、顾客的意见、各服务供方的服务质量对比、现场抽查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等。

  5.1.6对于公司要求的新的管理服务标准要求,由管理处的有关人员组织对供方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培训记录应予以保存。

  5.1.7客户日常反映的投诉、意见和建议,顾客意见调查,外部质量机构的监督检查,政府各类评比活动等也是对供方进行监控的一种方式,也应作为对供方进行月度或季度考核的参考。

  5.1.8在供方进场作业前,应向管理处提供以下资料:现场操作规程、现场作业人员架构及基本概况(包括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年龄、联系方式等)、作业人员岗位职责及分管区域、作业时间、工作进度计划等,并指定与我方直接联系人。供方所提供的资料有变动时,应及时通知我方。

  5.1.9管理处负责任人组织业务主管(办)会同品质管理部,根据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顾客的需求等制定适合于本小区的服务质量评审细则、检查标准,作为合同附件。评审细则应包含评审及考核方法。

  5.1.10除电梯服务供方提供年度计划外,其它服务供方每月28日前提交下月的定期作业计划。

  5.2监控办法

  5.2.1内部监控

  5.2.1.1对供方的监控主要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各类检查涉及人员层级及检查的深度、广度有所区别;

  5.2.1.2日检:管理处监控人员每日会同供方现场负责人对供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留一份。

  5.2.1.3周检:管理处监控人员每周会同供方现场负责人至少对其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巡查结果填写相关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保留一份。

  5.2.1.4月检:管理处经理组织专业主管、监控人员,会同供方项目负责人、现场工作人员,每月共同对其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考评。管理处根据检查结果填写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保留一份。月检结束后,要对供方进行月度评估,包含当月检查中的不合格项整改情况、服务达标情况、顾客回访情况、改进建议等内容。

  5.2.1.5季检:品质管理部会同管理处经理、专业主管、监控人员、供方项目负责人、现场工作人员,每季度共同对供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检查可采用查阅质量记录、调查客户意见、现场抽查等多种方式。品质管理部根据对供方的服务质量检查情况及管理处每月上报的供方工作评估报告,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内容应包括该季度各项检查中曾经出现过的较大问题及整改情况、业主的意见、现场抽查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对供方的进一步要求等。季度评估报告由品质管理部负责存档并按管理处进行整理,同时,交一份给管理处存档,一份给供方存档。管理处根据评估报告中汇总的问题要求供方采取纠正措施,并将供方的整改结果报告公司。品质管理部根据报告内容及对供方的现场服务再验证,并将结果汇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对未按公司要求予以整改的供方,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新的供方。

  5.2.1.6半年检:由品质管理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各管理处的设备设施、环境大检查,并全面评估。

  5.2.1.7根据各类外包业务的特点及合同约定,选择监控频次。如清洁外包日检、周检、月检、季检都需做,电梯外包则可不选择日检。

  5.2.2外部监控

  5.2.2.1客户评价:客户日常投诉;本公司组织的顾客意见调查等。

  5.2.2.2社会评查:外部质量审核机构的监督检查;优秀小区的验收检查;劳动局安检部门的检查;集团内组织的评比、检查等。

  5.2.3特殊供方监控办法

  5.2.3.1对仪器仪表检测、电气安全检测及小区垃圾外运等由政府部门直接控制的.特殊供方,不须定期评估,要保存好其提供的合格证等有效证明及资料。

  5.2.3.2对处于保修期内的设备维保供方,其对设备进行的定期保养及故障处理,须予以记录和报告,具体见《保修阶段工程质量和设备管理监控办法》。

  5.2.3.3对提供短期服务的供方,管理处经理安排相关专业主管对供方的服务过程及结果监督检查。

  5.3评审方法

  5.3.1管理处每月评审主要以日(周)检和月检记录的不合格项作为评审依据。不合格包括轻微和严重不合格。在服务合同中应确定每日、每月和每季度最高轻微及严重不合格数。

  5.3.2管理处每月5日前对清洁、绿化服务供方的服务效

  果进行总结评估,每季首月5日前对设备设施服务供方的服务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填写《工作评估报告》,交服务供方确认,并抄送公司品质管理部。评估报告作为是否扣减服务供方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

  5.3.3轻微不合格的判定以各类服务质量检查标准为依据。

  5.3.4严重不合格的判定

  5.3.4.1清洁服务

  a.在同一天的检查中,发现同一区域(指同一单元或方圆10平方米,下同)出现严重脏污或同一区域有三个或以上的保洁项目不到位。

  b.在同一天的检查中,发现三处或以上区域出现相同项目的不合格。

  c.连续三日检查中,同一区域出现两次及以上相同项目的不合格。

  d.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排除不可抗力)。

  e.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干私事。

  5.3.4.2消杀服务

  a.连续两个月实际消杀次数低于月工作计划。

  b.白天在公共区域内发现老鼠活动。

  c.一个月内出现两次及以上同类顾客投诉。

  d.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干私事。

  5.3.4.3绿化服务

  a.在同一周的检查中,发现三处以上区域出现相同项目的不合格。

  b.连续一个月的检查中,同一区域出现两次及以上相同项目的不合格。

  c.在约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排除不可抗力)。

  d.作业过程中出现因服务供方原因引起的有效顾客投诉

  e.连续三个月不剪草、草皮杂草面积超过10%或覆盖率低于90%

  f.因养护原因造成的乔灌木枯死

  5.3.4.4设备设施维护

  a.因维护不当造成质量事故。

  b.一个月内出现两次及以上因维护不当造成顾客投诉或未及时处理。

  c.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的整改项目(排除不可抗力和工程遗留问题)。

  5.3.5合同期满前的评估

  5.3.5.1不续签合同: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由管理处进行一次全面的效果评估,填写《工作评估报告》,发送品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备案。

  5.3.5.2续签合同: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管理处对该项服务进行统计和分析,按程序报批后续签合同。

  5.3.5.3如部门需重新选择服务供方,须按《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

  5.4考核方法

  5.4.1环境类考核方法详见《环境外包监控作业指导书》

  5.4.2设备设施、绿化类考核方法参照清洁类相关考核细则

  5.4.3对项目施工的监控与考核

  5.4.3.1管理处监控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所用设备工具、施工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现场标识、现场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违反合同规定等。

  5.4.3.2安全员按照安全类体系文件的规定对施工人员、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4.3.3对不按施工方案施工、不遵守管理规定、施工进度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违规施工导致顾客投诉等,应及时制止、纠正,并依据双方合同、管理责任书等进行考核和处罚。

  6、支持性文件

  tjzzwy7.4-z01-01-04 《电梯维保监控办法》

  tjzzwy7.4-z01-01-05 《环境外包监控办法》

  tjzzwy7.4-z01-01-06 《保修阶段工程质量和设备管理监控办法》

  7、质量记录表格

  tjzzwy7.4-z01-03-f1《电梯服务供方服务效果评估表》

  tjzzwy7.5.1-g01-f1《设备设施巡视记录表》

  tjzzwy7.5.1-h03-f1 《消杀(毒)工作记录表》

  tjzzwy7.5.1-h02-01-f1《绿化效果每日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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