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12 10:33:4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验质量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保证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车间一工程的质量,实现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中的总目标,特制定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对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范围外的业主委托项目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术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和《设备管理规则》、《铁路消防管理办法》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3总则

  1工程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级人员都必须重视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施工质量水平。

  2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不达标准不交验、不交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

  4为搞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论处.

  5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职检查和自检、复检相结合。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应善于帮助教育施工人员提高质量意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质量部门参与资格审查,且必须在合同中载明质量保证条款.在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以控制其施工质量。

  7项目处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和指导性意见,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

  8项目处应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员工充分理解企业的质量方针并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以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3.9项目处应组织施工人员,分层次、分专业的轮训学习、考试。重点是有关的规程规范、验评标准、

  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制度和反事故措施。

  对分包单位的关键工种和特殊工种,项目处要负责验证,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有计划地开展质量大检查活动,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并以经济手段控制违规违纪现象。

  11本项目建立三级质检网络(三级质检网络另出文规定).质检部门定期召开网络业务会议。

  项目处每季开展一次质量活动。活动内容是:检查质量意识、学习规程规范、验评标准、分析质量动态、攻克质量薄弱环节。

  4质量责任制

  1项目处建立质量责任制,使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对质量管理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另出规定)。

  2本项目建立三级质检网络(三级质检网络另出文规定)

  3项目处设专职的质量检验机构,归口负责本项目处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专业工地及分包单位设专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兼职质量检查员。

  4各级专职质检员,负责复检和验收签证,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质量信息。

  班(组)兼职质检员由班(组)长兼任,其职责为督促本班(组)施工人员贯彻工艺(操作)规程和做好自检记录。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加强产品出厂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提高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2内容

  2.1化验室负责产品检验工作,独立行使检验职权,对产品逐批逐次进行检验,严把质量关,禁止不合格产品或产品不经检验出厂。

  2.2化验人员依据GB/T27588、GB2757标准,进行产品出厂质量检险。检验项目为感官、标签、净含量、酒精度、总酸、总酯、总糖、干浸出物、甲醇,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

  2.3出厂检验时,同一班次、同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规定为一个生产批,对每批产品严格按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开据合格检验报告方可出厂。

  2.4出厂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准出厂,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2.5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如有上述现象则按不合格拒绝出厂。

  3相关文件及记录

  《标准汇编》《销售档案》《出厂检验记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厂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产品质量检验规章制度

  本制度在本厂范围内实施,品保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规定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能源计量管理等规定。

  第二章:质量检验制度

  第三条

  品保部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负责各种仪器,量具校验及管理。

  4、负责客户之抱怨,分析处理。

  5、负责统计技术之运用及各类检验报告整理。

  6、员工品质教育之规划与训练。

  7、各种检验标准之制定。

  8、各进料制程品保,检验之执行及分析记录。

  第四条

  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

  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备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第六条

  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协助分厂,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分厂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七条

  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

  第八条

  做好计量理化探伤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量具维修工作,保证方法准确。

  第九条

  参加新产品试制鉴定工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核,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

  第十条

  积极配合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国家有关检验(质量)文件的学习。

  第十一条

  原材料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供应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具有合格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供应处应向供货向单位索赔,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外协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代用,应由供应处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二条

  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随《产品工序检验流程卡》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交品保部办手续处理。检验前,检验员须先做到了解产品,了解工序,确定责任区内的检验量,灵活检验方式。

  2、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完工检”,操作者“自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检验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及检验记录本上签字或盖首检章,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结果的零件负责。巡检时必须同时检查作业员是否按工艺要求作业。

  (3)、完工检:工序终结,零件去尽毛刺、铁屑、油污后进行。检验时应作好检验记录,主要零件的关键尺寸按检测记录要求进行。一般零件(或一般项目)抽检不少于10%,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样复查,若仍不合格则退回生产车间自检处理,重新交验;否则,检验员可以拒检。

  (4)、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我检验,起到自我监督的作用。对不合格的.产品要随即做好标识,分别隔离。交检验员复验后处理。

  3、凡跨部门加工的工序(零件)须凭加工部门检验人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否则,下道工序可以拒检。

  第十三条

  发现生产过程违反工艺规程,检验员应及时劝阻,若该行为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劝阻无效,检验组长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厂领导,厂长或总工及品保部门。

  第十四条

  在生产过程中,对按规定应做而没有做好“自检”的产品(零件),检查员可以拒检。

  第十五条

  全厂各生产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零件不能转下道工序;

  1目的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投入使用,确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

  2适用范围确保

  适用于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成品出厂检验。

  4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了解产品特性,熟悉标准、规程等检验依据,掌握检验技术和相关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检验规程

  技术部组织制定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和成品检验规程,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给生产部和检验人员。

  6进货检验或验证

  6.1采购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仓库管理员作好待检标识,填写申检单交检验人员。

  6.2检验人员按进货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填写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出具进货检验或验证报告。

  6.3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资,由市场部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在不影响产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作降价处理,若协商不成的,由市场部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6.4市场部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或验证结果对辅料、包装材料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6.5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紧急放行。紧急放行时必须留下样品进行检验,并对已放行的物资做好标识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由生产部门负责及时追回或更换。

  6.6对随货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检验员须查验报告的符合性。对在供方检验合格的产品,仓库管理员依据技术部检验员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直接入库。

  6.7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由技术部归档保管。

  7过程检验

  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半成品,依据过程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合格的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不合格的由操作者及时返工或报废。

  8出厂检验

  产品加工完毕,生产车间或仓库填写申检单交技术部;技术部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准予入库、出厂,不合格产品进行报废。

  9检验人员责任心不强,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由此而给厂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并视情况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3

  一、检验科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检验科必须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加强分析前的质量控制,确保标本质量,制订并严格执行标本送检与接收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按要求妥善保管。

  四、制订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及维护规程,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如实记录室内质量控制各项数据,定期分析小结。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参加全国和/或浙江省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量水平。

  六、重视分析后的质量控制,实验室有专人负责检验结果的审核和检验报告的签发,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

  七、加强检验科的信息控制与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各种质量和技术记录。

  八、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保证检验科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九、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建立人员技术档案,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制订技术质量管理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4

  第一条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所有物资、产品(包括来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检验;对不合格品有权下令禁用,并提出处理措施;

  负责质量检验记录生成、整理、归档;

  负责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负责产品入库前质量检验及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工作;

  负责核定并执行来料及最终检验等检验规范及制度制定;

  协助做好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质量检验员工作内容

  1、参与维护、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组织和管理内部质量审核工作;

  2、对物资、产品、设备质量的管理及监督;

  3、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对公司送检的来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严格符合标准,

  生成检验记录并存档;

  5、协助做好来料、外协件质量不良原因的分析、报告;

  6、监控产品生产质量实施情况(流程执行、质量文件、产品保护);

  7、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生产动态,对不合格产品即时加以制止,提

  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监督实施;

  参加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跟踪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和保管、检修;

  10、对质量检验方面文件的存档和档案整理;

  11、在质量检验监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协助上级主管完成其它质量管理体系工作;

  第三条质量检验员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原则,铁面无私,对违反工艺流程的人和事敢于指出,不留情面;

  2、须公正廉洁,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检验纪录;

  3、严格按检验流程实施工作,做到四次检验流程(来料、半成品、成品、出厂)均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和规范进行,做好检验纪录;

  4、严格控制不合格品进入生产线,杜绝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并对检验纪录资料进行保存,严禁姑息错漏;

  5、熟知生产工艺规程和质量控制要求,严格督促各岗位生产操作按工艺要求操作,及时制止违章操作行为确保产品质量;

  6、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

  7、要热情服务,尊重客户,耐心解答、处理客户提出的问题,主动与客户沟通;

  8、凡涉及产品质量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公司,严禁隐瞒、欺骗公司。

  第四条质量检验员奖罚条例

  1、完成工作任务并提高产品质量或节约公司资源,做出显著贡献的,给予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2、在产品质量事故预防或抢救有功的,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对公司产品质量提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用收效显著能为公司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检验员能及时发现其他部门问题及时汇报,防止产品产生严重质量问题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5、工作中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事为公司着想,予以一次性奖励;

  6、因检验员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将产品检验而影响到生产进度和出货的.,公司最低将以通报批评的方式处理;

  7、车间所生产出的产品如果不符合生产工艺技术要求,质检员不得检验通过,如有违反者按次进行处罚;

  8、因检验员自身原因出现了错检、漏检导致产品质量投诉或大批返工、返修的,公司将予以一次性处罚;

  9、对检验员发现其他部门存在质量或隐患损害到公司利益的,而检验员隐瞒不报的,公司将最低予以通报批评的方式处理;

  10、因对来料或产品检验不到位,致使不合格物品进入公司内部、最终流向客户的,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处以部分或全额赔偿处罚。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5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1.2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经贸委颁发《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20xx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规程》(20xx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20xx年)

  3 管理机构与职贯

  3.1 设备检修,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小组",其成员根据不同设备,由一至三级检验收人员组成。

  3.2 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机构的检验与验收工作。

  3.3 设备质量检验三级机构:一级检验小组:由班 (组)长、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现场值班人员组成;二级检验小组:由车间正、副主任、技术专责人及一级验收人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程师、设备大修理监理人员、厂技术专责人、车间正、副主任、班 (组)长组成。

  3.4 厂部、车间、班组三级验收小组负责范围:一级(班组):辅助设备、工艺简单的工序、大坝中简单的异常处理之后;二级(车间):重要辅助设备、工艺较复杂的工序、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三级(厂部)主要设备大小修,重要设备技术改造,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

  3.5 三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二、一级;二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一级,一级检验小组自觉服从三、二级领导管理;二级检验服从三级领导管理。

  3.6 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的原则。

  3.7 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目标

  4.1.1 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真做好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正常、稳定运行;

  4.1.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质量第一和检修工艺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理理念。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验的基础上,把好“质量第一关”;

  4.1.3 鼓励各班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上等级,上水平。

  4.2 管理要求

  4.2.1 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工艺确保检修(调试)质量,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修查,并做到:不符合规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

  4.2.2 设备检验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现场劳动、主动帮助设备检修人员解决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

  4.2.3 设备大修前,其修试、检验、检查的仪器仪表 (如:热工、长度、水平、电磁、力学、化学、声学等计量器具)必须送检或自检合格;

  4.2.4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应充分发挥各专业技师、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以进一步提高检修质量。

  4.3 管理条件

  4.3.1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必须对“仪器仪表”、“热工校验”、“计量器具”、重要测试工具检定合格,以便检验值真实有效;

  4.3.2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设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程,主要负责人应有二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4.3.3 加快科技进步应用步伐,抓好八大技术监督和可靠性管理,促进设备检修质量上等级。

  4.4 管理方法

  4.4.1 设备检修质量贯彻“谁修谁负责”、“谁专责谁先检验”的原则;

  4.4.2 无论大小修、技改项目均由工作负责人首先依据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再交上级检查验收。

  4.5 管理程序

  4.5.1 设备质量验收实行静动态验收的`分级制度;

  4.5.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依据厂的各类技术标准和规定,设备更新改造依据技术标准基础上参照制造厂家《检验标准》或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4.5.3 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大修,主要设备更新改造的整体验收。厂部将成立质量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其专责部门在验收前应提交:

  4.5.3.1 竣工报告;

  4.5.3.2 大修项目执行完成情况;

  4.5.3.3 主要缺陷消除情况;

  4.5.3.4 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5.3.5 技术革新实际应用情况;

  4.5.3.6 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4.5.3.7 主要技术数据记录;

  4.5.3.8 大修后试验与试运行准备情况。

  4.5.4 设备提交检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向质量验收入预备详细的汇报检修概况、调试记录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7

  1.目的

  对原料、辅料、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验,为生产出合格优质的产品提供保证。

  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以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外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辅料的入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

  3.职责

  质管科是对产品特性实施监视和测量主要职能部门。

  4.程序

  4.1质管科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进货验证

  4.2.1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必要时,由化验室采样进行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检验。

  4.2.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产品的过程检验由各工序的品管员负责,按照工艺标准对其检验和监控将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交付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另行堆放。

  a)检验合格。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在购进物资上加“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4.3半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3.1过程检验

  对设置检测点的工序,在做好自检自分后将产品放在待检区,检验员依据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对合格品,在《半成品检验记录》上盖检验员签字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2互检

  下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互检,确认合格后方能继续生产,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4.1操作者对完工后的成品进行自查,并整齐堆放在待检区,作好标记,附挂上待检标识。

  4.4.2检验员按产品《检验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中,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4.4.3成品进行包装后经抽检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按检验员出具的《包装生产流程卡》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4所有成品出厂前须由品管部对其进行感官、理化、微生物项目的检测。产品的成品检验(出厂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成品检验员必须对产品过程检验和控制全面了解,确定无误再进行成品检验。

  4.5产品的检验记录

  4.5.1品管部应认真建立并保存好产品的检验记录,包括各种检测报告,这些记录应表明是否通过测量和控制,达到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所有记录应有授权检验人员的签字确认。

  4.5.2品管部是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的专职机构,对原材料进厂,产品生产的过程检验以及产品入库、出厂全过程的质量检验负责,确实做到不合格原材料不进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4.5.3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有按不合格拒绝出厂。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4.5.4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6

  一、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iso17025)》要求,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制订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实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各专业实验室要制订质控制度,开展室内质控,做到日有操作记录,月有小结、分析,年有总结。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

  四、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或维修后的仪器须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五、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七、做好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八、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九、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7

  1-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气瓶安装质量最终检验管理制度

  1、气瓶的安装部位不允许采用导致降低强度和刚度的安装方法,应保证车辆在空载和满载状态下载荷分布符合GB7258的规定,安装气瓶(充满压缩天然气)后,车辆最大总质量的增加应不超过5%。

  2、气瓶必须被安全地固定在车辆上。安装气瓶的方法不应减弱车架结构强度,必要时,应采取加强措施,应确保有四个固定点连接在车辆结构件上,其间距确保气瓶的稳定,不受擦碰。

  3、安装气瓶的固定支架应具有阻止气瓶旋转移动的能力,以防滑脱、旋转和振动松动。固定支架的安装应便于拆装工作。

  4、气瓶的安装应牢固,气瓶与固定支架之间应垫厚度不小于2mm的橡胶垫或弹性无水止动气垫,扭紧力矩符合设计要求。

  5、气瓶安装紧固后,在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向上应能承受8倍于充满额定工作压力的天然气的气瓶重力的静力,且气瓶的固定座最大移位不许超过13mm。

  6、多个气瓶安装时应布置合理,排列整齐,气瓶与排气管地距离在75-200mm之间时,应设置固定可靠的隔热装置。

  7、检查加气口的安装位置防护情况及距车辆外轮廓边缘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2-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8、检查高压柔性管路的固定卡、弯曲半径、距离温热源的距离,固定卡间距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9、检查气压显示装置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10、检查截止的安装位置是否合适。

  11、检查减压调节器、喷射器安装位置及减振是否符合要求。

  12、检查电器线路安装是否符合QC/T2900G的要求。

  13、核查气瓶强度检验、气密检验、抽真空记录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14、核查安装后外观检查记录、检漏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15、核查安装标识粘贴是否正确。

  16、核对监督检验机构监检证书是否发放。

  17、核对使用登记代码是否打印、永久钢印是否正确。

  18、安装合格文件内容是否齐全。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8

  1.上班前应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备,如有折断、脱落等故障严禁使用。

  2.开工前检查鼓风机、炉内管道、循环水、电器设备及上煤机、链条炉等是否正常、良好,方能开工。

  3.炉前工作人员,观察炉内情况时必须戴防护眼镜或面罩,并保持一定距离。注意炉内火焰喷出伤人。

  4.司炉工,应在瓶坯冲拔前2~3小时装炉升温,待炉膛温度1430℃,方可出料。

  5.进料操作人员,应将料块排列整齐,如有弯曲,应停止送料,立即排除。

  6.进料人员,使用进出料小车时,应注意自身与周围人员安全。

  7.出料人员听从司炉工的`信号,作好出料前的准备工作。启开炉门时,应注意炉口的火焰喷出伤人,出料时应注意料块掉下伤人。要安全迅速,准确地把料出在送料小车上。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9

  第一条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xx、《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建质[20xx]192号)、《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xx]1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令)、《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鲁建发[20xx]2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20xx年1月1日以后我市区域内报建项目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尚未竣工的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是指由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根据建筑节能检测标准对本规定所要求的检测项目及检测内容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四条烟台市建设局委托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指导及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节能检测的备案工作,具体负责市中心区(莱山区、芝罘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应按照合理规划、配置检测资源的原则,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节能检测资格初审工作。

  第五条开展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应具备省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取得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证明,方可在备案证明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国家颁发节能专项检测资质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应由建设单位委托,见证取样送检。

  第七条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监理、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按本规定要求,制定建筑节能检测计划,填写《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复验计划表》(附件),并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审查,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八条检测机构应在资质认定和业务许可范围内,严格按建筑节能检测标准开展相关的节能检测。

  第九条检测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检测样品留样制度,非破坏性检测且可重复检验的试样,应在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3天;破坏性检测试样,应在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2天。留置试样应有准确标识。

  第十条检测机构应建立不合格项目上报制度并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帐,每月上报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在24小时内报告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应加强对节能检测资料的抽查,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应包含节能质量检测的内容,凡节能检测达不到规范及本规定要求的,不得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二条建筑节能质量检测复验批次及检测内容

  一、墙体节能工程

  (一)材料复验批次及频次

  1、同一厂家的同一种类产品(指材质或材料品种)划为一个复验批次,不同厂家、不同种类的产品应分别复验。

  2、材料复验频次应符合下列要求: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及其以下时不少于3次;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超过20000m2时不少于6次。

  (二)现场抽检的批次及频次

  1、采用钻芯法检测外墙节能构造时,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抽取3处。

  2、现场检测基层与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或无网现浇系统粘结强度时,每个单位工程至少取1组;同一建设单位同一施工单位施工、使用同一个厂家的同一种类产品在同一类型基层应用的胶粘剂或界面砂浆,每3个单位工程至少取1组,不足3个工程仍取1组;别墅工程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10个工程。

  3、现场检测系统抗冲击性能、后置锚固件锚固力时可按本条第2款规定的要求执行。

  4、保温板与基层粘结强度的现场粘结强度拉拔检测

  (1)单位工程不少于1组,七层及以上建筑,按每增加三层不少于1组,不足三层仍取1组,别墅可按墙面面积每1000m2不少于1组。

  (2)外墙贴面砖的工程,单位工程按墙面面积每1000m2不少于1组,不足1000m2仍取1组。面砖粘结力试验按JGJ100执行。

  (三)检测内容

  1、实验室检测项目

  (1)保温材料的密度、尺寸稳定性、导热系数、压缩强度或拉伸强度

  (2)保温浆料的干密度、导热系数和压缩强度

  (3)粘结剂、抹面材料等拉伸粘结强度

  (4)玻纤网的力学性能、耐碱性能

  2、现场检测项目

  (1)基层与胶粘剂的拉伸粘结强度

  (2)无网现浇系统粘结强度

  (3)系统抗冲击性能

  (4)后置锚固件锚固力

  (5)保温板材及喷涂硬泡聚氨酯与基层的粘结强度

  (6)钻芯法检测外墙节能构造

  二、幕墙节能工程

  (一)幕墙用材料、构件等的复验

  1、复验批次及频次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种材料及构件复验不少于1组

  2、检测内容

  (1)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

  (2)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3)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二)单位工程的幕墙面积大于3000m2或大于建筑外墙面积的50%时,应对每一种面积超过1000m2的幕墙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安装制作一个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

  三、门窗节能工程

  (一)实验室外窗复验

  1、复验批次及频次

  (1)单位工程的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复验不少于3樘。

  (2)成片开发的小区,按同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划分,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每3个工程可作为一个复验批次,抽检不少于3樘,不足3个工程按3个工程计;别墅工程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10个工程。

  2、检测内容

  气密性、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二)建筑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

  同一工程同一厂家生产同一品种、类型、开启方式的外窗划为一个复验批次,抽样数量可在合同中约定,但不应少于3樘;合同没有约定的,按不少于3樘抽样。

  四、屋面保温工程

  (一)复验批次及频次

  1、单位工程的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保温隔热材料,屋面面积每1000m2复验不少于一次,不足1000m2按1000m2计。

  2、成片开发的小区工程,按同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划分,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保温体系的屋面面积可以累计,复验频次按单位工程屋面面积规定的要求执行。

  (二)检测内容

  保温隔热材料: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

  五、地面节能工程

  (一)复验批次及频次

  1、单位工程的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保温隔热材料,地面面积每6000m2且不超过十个楼层抽检不少于一次,不足6000m2和不超过十个楼层也抽检一次。

  2、成片开发的小区工程,按同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划分,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保温体系的建筑工程地面面积可以累计,复验频次按单位工程地面面积规定的要求执行。

  (二)检测内容

  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

  六、采暖节能工程

  (一)复验批次及频次

  1、单位工程的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散热器不少于2组,同一厂家同材质的保温材料不少于2次。

  2、成片开发的小区工程,按同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划分,每3个单位工程划为一个复验批,复验频次同单位工程,不足3个工程仍作为一个复验批;别墅工程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10个工程。

  (二)检测内容

  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七、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一)复验批次及频次

  1、单位工程的同厂家生产的相同材料、截面导体和相同芯数电线电缆为一复验批,复验总批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2、成片开发的小区工程,按同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划分,每3个单位工程划为一个复验批,复验频次同单位工程,不足3个工程仍作为一个复验批;别墅工程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10个工程。

  (二)检测内容

  电线电缆的导体电阻值

  八、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应按《规范》有关规定进行。

  九、其它末尽要求应遵守有关保温节能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由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10

  1、本厂执行厂设专检,车间设互检,修理班组设自检”三检制度”。全面负责对进维修过程的检验工作,各检验人员必须在相应的检验单上签字;

  2、对检验不合格和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得维修出厂;

  3、检验人员对于质量检验的部分经过检验后,确定检验结果,同时对于检验经果负责;

  4、“自检”不合格的车辆应及时返工修复,对于延误的时间和维修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承担责任;

  5、“互检”不合格的车辆及时通知厂办和有关技术人员,并让其做出裁决,明确责任,对责任人追究其在误工期和增加维修费用等而造成的.经济和声誉的损失;

  6、“专检”人员检验出的不合格车辆应及时返修和追加项目,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对于明显维修缺陷,检验未能检验出来,同时直接出厂的应追究有关检验人员的责任;

  8、对于隐性缺陷和有关电子元件的缺陷,在检验过程中未能发现出故障的,视情节减少相应检验员的责任;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11

  1.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首位,普及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

  2.建立健全科组二级管理组织,并配有兼职人员负责管理。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定期向上级书面报告。

  3.各专业实验室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失控情况应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报告。

  4.各专业实验室应必须参加临检中心规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成绩。

  5.加强人员培训及仪器、试剂管理,建立仪器档案。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12

  1.目的

  对原料。辅料。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验,为生产出合格优质的产品提供保证。

  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以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外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辅料的入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

  3.职责

  质管科是对产品特性实施监视和测量主要职能部门。

  4.程序

  4.1质管科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进货验证

  4.2.1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必要时,由化验室采样进行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检验。

  4.2.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产品的过程检验由各工序的品管员负责,按照工艺标准对其检验和监控将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交付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另行堆放。

  a)检验合格。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在购进物资上加“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4.3半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3.1过程检验

  对设置检测点的工序,在做好自检自分后将产品放在待检区,检验员依据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对合格品,在《半成品检验记录》上盖检验员签字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2互检

  下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互检,确认合格后方能继续生产,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4.1操作者对完工后的成品进行自查,并整齐堆放在待检区,作好标记,附挂上待检标识。

  4.4.2检验员按产品《检验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中,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4.4.3成品进行包装后经抽检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按检验员出具的《包装生产流程卡》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4所有成品出厂前须由品管部对其进行感官。理化。微生物项目的检测。产品的成品检验(出厂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成品检验员必须对产品过程检验和控制全面了解,确定无误再进行成品检验。

  4.5产品的检验记录

  4.5.1品管部应认真建立并保存好产品的检验记录,包括各种检测报告,这些记录应表明是否通过测量和控制,达到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所有记录应有授权检验人员的签字确认。

  4.5.2品管部是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的专职机构,对原材料进厂,产品生产的过程检验以及产品入库。出厂全过程的质量检验负责,确实做到不合格原材料不进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4.5.3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有按不合格拒绝出厂。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4.5.4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4.5.5专门的品管员对每一道工序进行跟班检验,生产工人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专职检验人员严把质量关。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5.2《检验规范》

  6.质量记录

  《原料检验记录》

  《半成品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原始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13

  一、三检制:

  所谓三检制就是实行操作者的自检、工人之间的互检和专职检验人员的专检相结合的一种检验制度。

  1.自检:

  自检就是生产者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按照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技术标准自行进行检验,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判断。这种检验充分体现了生产工人必须对自己生产产品的质量负责。通过自我检验,使生产者了解自己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上存在的问题,并开动脑筋,寻找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而采取改进的措施,这也是工人参与质量管理的重要形式.

  2.互检:

  互检就是生产工人相互之间进行检验。互检主要有: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流转过来的产品进行检验;小组质量员或班组长对本小组工人加工出来的产品进行抽检等。这种检验不仅有利于保证加工质量,防止疏忽大意而造成成批地出现废品,而已有利于搞好班组团结,加强工人之间良好的群体关系。

  3.专检:

  专检就是由专业检验人员、精密检测量仪进行的最终检验。专业检验是互检和自检不能取代的。

  二、签名制:

  签名制是一种重要的技术责任制,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入库和出厂,每完成一道工序,改变产品的一种状态,包括进行检验和交接、存放和运输,责任者都应该在相关记录文件上签名,以示负责。特别是在成品出厂检验单上,检验员必须签名或加盖印章。操作者签名表示按规定要求完成了这套工序,检验者签名,表示该工序达到了规定的质量标准,签名后的记录文件应妥为保存,以便以后参考。

  三、追溯制:

  在生产过程中,每完成一个工序或一项工作,都要记录其检验结果及存在问题,记录操作者及检验者的姓名、时间、地点及情况分析,在适当的产品部位做出相应的质量状态标志。这些记录与带标志的产品同步流转。产品标志和留名制都是可追溯性的依据,在必要时,都可搞清责任者的姓名、时间和地点。职责分明,查处有据,可以大大加强员工的责任感,这也是是企业进行质量改进的'重要依据。

  四、质量统计和分析

  质量统计:质量的统计和分析是质量报告和信息反馈的基础,也是进行质量考核的依据。质量检验部门负责质量检验结果及数据的统计、汇总,并按期向厂部和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质量月报、季报和年报。质量检验部门还要提供其它各种质量情况的统计资料,质量统计资料一定要数据准确,分类整理,按规定项目和格式填写。

  五、不合格品管理

  不合格品管理不只是质量检验也是整个质量管理工作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为了区别不合格品和废品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不合格品(或称不良品),其中包括废品、返修品和回用品三类。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14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

  1.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工艺工装设计时,以及试制试验新产品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和规定;

  2.在检验产品质量时,应对其安全性能做出技术鉴定;

  3.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厂规、标准等的制订;

  4.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信息和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5.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分析调查,从技术方面提出意见或作出合理化分析,帮助确定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15

  一、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ISO 17025)》的要求,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制订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实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各专业实验室要制订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做到日有操作记录,月有小结、分析,年有总结。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为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捡、报告。

  四、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进或维修后的仪器须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五、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七、做好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八、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九、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 查。

  急诊检验制度与范围

  一、急诊检验制度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工作。

  (2)急诊检验单由医生填写。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或检验人员采集。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时送检验科。

  (3)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

  (4)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患者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二、急诊检验范围

  (1)急诊患者。

  (2)门诊危重患者。

  (3)急诊观察室患者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重症患者或病情突变者。

  三、急诊检验的基本项目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DIC诊断项目、疟原虫检查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尿沉渣镜检、尿糖、尿酮体、

  尿隐血、尿胆原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大便常规检验: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和定量、氯化物定量、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葡萄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血气分析,心肌标志物测定,氨基转移酶,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6)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其他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检验仪器管理制度

  一、检验仪器应由专人负责,并制定操作规程。仪器与仪器资料不能分离,应妥为保存,以便查询。

  二、检验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操作。自动分析仪器运行参数的设置应规定权限,不得随意或私自更改。

  三、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乱动、乱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护、修理记录。

  四、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进修、实习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任意操作。指导教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六、做好仪器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才可接待。

  七、选购仪器应由医院领导、科主任及专业人员经多方考察后,按正常渠道进货,并组织验收,培训人员,建立仪器档案,登记入账。

  八、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九、科主任要经常了解、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检查试剂管理制度

  一、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二、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账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三、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名。发票须经科主任或顺位规定签字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四、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访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五、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暴品要远离水源、火源,存放于安全的沙堆内;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六、确需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置量及配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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