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10-18 11:35:1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采购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索证索票制度

  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业务部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

  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2、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GMP证书》。

  3.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5、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保健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2天内完成。

  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名称输入微机。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三、卫生管理制度

  (一)营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 、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 、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 、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 、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

  7 、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 、灭蚊蝇灯、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应专区存放,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2、调控好保健食品专区的温湿度,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3、合理使用保健食品专区,堆码整齐、牢固,无倒臵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4、保健食品专区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有效。

  5、保健食品专区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虫等检查和打扫卫生。

  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

  7、仓库内不得吸烟、进食,保健食品专区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觉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面、水产品蔬菜等要根据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要先浸泡20分钟左右时光,然后冲洗整洁。

  3、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准时清洗整洁定位存放,避开生熟混放。

  4、制作面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高设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举行。使用者根据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5、成品面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面点存放在冰箱。

  6、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准时清洗整洁,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8、加工结束后准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清洁后定位存放。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一、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带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不得在室内抽烟。

  二、(1)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

  (2)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3)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4)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做到安全卫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净。

  (5)食堂应有食堂工作人员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6)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煤气要每天小查检查,每周大检查,用后及时拧紧开关。

  (7)厨房仓库、储藏柜要及时上锁,由专人保管钥匙。

  三。所有员工要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要做到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个方便袋,一个小物品,还要加强回收菜品的存放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浪费,发现乱丢,乱扔现象的,一律重罚。

  四、严禁私拿学校所有财产,发现一次轻则扣50元,重则开除。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

  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

  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等对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要求

  生产场所必须清洁、卫生,地面硬化平整无积水;生产场所应与生活区严格区分,生产场所不得存放生活用品;生产车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设施;加工车间不得堆放杂物,原料与成品堆放应与加工车间严格区分;加工车间、库房应有防蝇、防鼠、防虫设施;物料堆放应离地离墙;生产的生熟食品及盛放器具应隔离存放,存放成品的器具应洁净卫生;定期对使用的工具、设施、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定期检查环境卫生执行情况,保存清洗、消毒和检查记录。

  二、进货查验要求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如发现存在严重影响或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做好记录并24小时内向盘县质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进销台账记录要求

  应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销售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20xx(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QS),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添加,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添加食品。

  五、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从业人员应经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才能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鞋和口罩,衣帽鞋应定期消毒,手指甲应修剪整齐,不得藏污纳垢,不得佩戴饰物。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确保企业食品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企业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配送、销售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确定制度编制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编制时间、拟定组织以及审批流程;

  2、制定草案,发布到各责任部门和人员,并接受意见和建议;

  3、制定完整打印版,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后,按规定程序予以实施。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收集整理

  1、《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卫生部健康人群膳食指南》

  5、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文件

  五、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1、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企业整个生产和销售环节目的:确保食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避免食品安全事故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加工、检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和管理措施责任主体:企业总经理、生产部门、销售部门等执行程序:设立检验检测部门,建立检验检测标准和操作规程,对食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测责任追究:对未履行相应职责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和追究责任

  2、食品采购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企业原料和生产设备的采购环节目的:确保原料和生产设备的质量和安全内容:包括原料和生产设备的来源、质量安全检验、备案存档等方面的管理措施责任主体:采购部门、验货部门等执行程序:建立供货商资质审核机制和验货验收标准,建立备案存档机制,确保原始数据的安全性责任追究:对未按规定操作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和追究责任

  3、食品生产环节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企业的生产加工环节目的:确保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质量内容:包括生产设备使用、生产过程控制、关键监测点建立等方面的管理措施责任主体:生产部门、检测部门等执行程序:建立生产设备日常检查机制、制定生产工艺流程,设立关键监测点和定期进行监测责任追究: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溯源和责任追究

  4、食品包装及销售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企业销售、配送、包装等环节目的:确保销售、配送及包装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和质量内容:包括销售和配送的环境卫生管理、物流管理、包装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措施责任主体:销售、配送、包装等部门执行程序:建立销售和配送的标准化管理和物流管理机制,建立包装标准和包装物质的清单责任追究:对销售、配送、包装环节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

  六、符合中国法律要求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七、生效日期

  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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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的食品安全、健康,保护顾客的饮食卫生权益,计划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的责任主体和监控程序,提高整体的食品安全质量。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储存和运输全球范围内销售的所有食品,确保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流程都符合食品安全法规,推进企业的可持续健康自律发展。

  制度制定程序

  1、建立制度编写小组,确定编写框架和工作计划;

  2、收集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3、制订制度草案,报经公司高层批准后在公司内进行试行;

  4、完善制度,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5、全员知晓,培训各个部门和员工,确保所有人都严格遵守。

  制度名称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范围

  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的食品进行规范管理,包括个人卫生、工艺流程、食品溯源、设备设施、食品质量等方面的管理。

  制度内容

  1、质量控制管理a.设置质量控制指标和标准,规范化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b.建立流程控制标准,严格管控生产、质控、设备维护等业务程序;c.建立严格的品控标准,制定实际可执行的检验标准,检验所有环节中的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2、个人卫生a.尊重人的安全卫生需求,要求工作人员已经淋过澡和换上干净衣服后才进入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环节;b.建立消毒、洗手等规范操作标准,按规范标准操作并加强监管;c.禁止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环节的员工吸烟、嚼口香糖等陋习。

  3、贮藏运输a.采用冷链运输,确保食品质量不变;b.禁止携带异物进入运输单元,保证食品安全;c.禁止在运输途中停留,以保证食品的质量。

  4、食品溯源a.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系统,跟踪食品的生产流程和供应链;b.建立标识记录制度,对所有食品源头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食品的可追溯;c.确保食品安全可靠,如果出现安全问题,能够通过记录找到问题源头并及时治理。

  5、责任追究a.在生产、储存、销售、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责任问题,都要进行具体责任追究;b.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责任人,一律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主体

  各环节的所有员工,以及相关部门。执行程序

  各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制度规范,管理人员实施监管。

  本制度于xx年xx月xx日制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如果后续有任何材料补充、删除相应条款,由本公司领导班子予以批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一、工作文件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文件,校长责任制文件等。

  二、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共16项)

  三、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采购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购物票据等。

  1、建立有采购进货验收台账,每购回一次食品或原料都应逐一进行验收登记,并有专人签字负责。

  2、应当查验所购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并将其复印后放入档案备查,复印件应有供货者签名或盖章。如:采购肉类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乳制品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购物票据或凭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供货商提供合法证照等资质证明材料档案。

  1、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2、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

  4、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

  5、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食物留样登记表。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25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并且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3、留样食品保留时间不少于24小时,保留期满后方可倒掉。

  4、留样冰箱一般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5、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六、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1、食堂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健康体检记录。

  2、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记录。

  七、学校食品安全每周定期检查记录表。

  检查主要内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个人卫生、食品及原料采购、食物储存或存放、食物留样、消毒、冷冻或冷藏设备运转情况等。

  八、消毒、冷冻冷藏等设施设备档案。

  如所购冰箱(或冰柜)的说明书、发票、定期检查其运转情况的记录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抓好本公司员工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教育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要做到防尘、防蝇,专柜加罩,售货时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材料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四、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并掌握从事食品工作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个性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透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潜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个性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必须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务必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务必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为保证餐饮食品卫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操作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将手洗干净,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和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加工场所吸烟和磕瓜子等。

  二、工作期间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三、操作加工时,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其原料。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四、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海产品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需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净。

  七、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凡隔夜或隔餐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使用。

  八、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执行。严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等主辅食品必须定点采购。

  二、购买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购买以下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特征异常的食物。

  2、各种没有检验证明的食品。

  3、超过保质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

  四、购买肉类食品必须索要检验证书或检验单;建立所有食品采购记账制度,注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材料的名称、时间、地点、数量和人员,并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质期、食用方法等。采购食品及其原材料。

  五、、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的要求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材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食品卫生检验证书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购买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应检查颜色、气味、味道、形状等感官特征,并要求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取得的食品卫生检验证书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一致。

  5、食品及其原料不能提供检验合格证、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学校食堂实行个人租赁经营,承租人须身体健康方可具备承租资格,但必须履行合同,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承租方所雇用的`人员必须在指定医疗部门进行体检,合格后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同时要进行定期体检。

  三、定点采购粮、油、菜、肉,变质的和未经检疫的不得采购。

  四、小食品类、饮料类等必须有商标,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含保质期)。否则,不得购买和销售。

  五、承租者要做到“五勤”、“六防”、“七保证”。

  “五勤”:勤消毒无菌;勤清扫房间(墙、棚);勤出灰除垢;勤清扫地面;勤征求师生意见。

  “六防”:防毒、防霉、防腐、防鼠、防蝇、防火。

  “七保证”:保证生熟食分开(储存、加工);保证通风排气状况良好;保证非工作人员不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保证配有洗手设施;保证使用计算机算帐;保证用汽、用电安全;保证饭菜质量且价格合理。

  从而保证橱房、餐厅、餐具、设施整洁明亮,就餐环境优良,增进就餐师生的食欲感,保证就餐师生的身心健康。

  六、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四不”。“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四不”:

  不健康不上岗;

  不用食品工具不上岗;

  不洗手不上岗;

  不穿工作服不上岗。

  七、食堂所有工作人员要优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育人,语言文明、举止端庄、热心为就餐师生服务,引导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制度一: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

  六、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七、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九、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合规,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制度二: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有碍食品操作与服务卫生的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接触脏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接触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如处理货物、执行清洁任务、接触钱币等)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制度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以备检查。

  制度四: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制度五:食品贮存(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臵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1、 食品处理区应按照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置、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 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 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 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并且提供温水。

  5、 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 用于加工、贮藏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的(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7、 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道具、砧板等公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 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地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 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一、接到食品生产者召回问题食品信息的,本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封存相关问题食品,并配合食品生产者做好食品召回工作。

  二、本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实施召回食品生产企业信息、被召回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召回单位、召回日期、召回原因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单据,建档备查。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对由于本单位自身原因导致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本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在销售的范围内召回相关问题食品。

  四、本单位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对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及时进行清理。

  五、本单位发现其单位内的食品属于《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范围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并封存库存产品,通知相关门店和消费者停止销售和消费相关问题食品。

  六、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停止经营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停止经营的日期、停止经营的原因、采取的措施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单据,建档备查。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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