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
为做好我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会正确操作使用,平时要做到精心维护,认真保养,加强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二、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要根据其性能进行,认真做好防锈、防火、防潮、防震等工作,同时还应做好清洁润滑、紧固、通电、更换磨损零部件等工作。
三、仪器设备出现故障隐患苗头时,应停止使用,及时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四、仪器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必须做到当天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维修。
五、仪器设备的维修必须在认真做好故障诊断记录的基础上,由使用保管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维修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仪器设备的修理采取自修、校内、校外等多种途径,立足自修,鼓励校内修理,控制校外修理,尽可能减少异地修理(超出保修期的)。
六、仪器设备的维修记录,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七、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维修技术,增强修理能力,做到仪器设备的一般故障,本室即可排除。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2
一、机具设备是维修生产活动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它们的技术状况完好与否直接影响车辆的维修质量,必须做好检测仪具和设备的采购、验收、登录、使用、维护、修理等管理工作。
二、机具设备由技术部门统一管理。按照单位发展和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此前预先做好择优选型和采价工作,采购计划应经批准后实施。
三、机具设备到货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即登录入册。
四、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先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
五、机具设备应实行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对设备技术状况组织定期检查,奖惩分明。
六、制定机具设备的维护计划,并按计划采购好易损件,准时做好维护工作。
七、保护机具设备的完好技术状况,出现故障,应即组织人员进行修理,严禁带病工作。
八、应根据机具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要求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贴挂上墙。
九、机具设备的操作人员要做到四懂(懂原理、构造、性能、用途)、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正确使用、会维护保养、会一般检修、会排除故障)。
十、加强设备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设备隐患,防止重大事发生,对已发生的设备事故,应当根据“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事故责任未清,与群众未受教育、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3
(一)每月工作内容:
1、检查及清理主配电柜、支配电柜、变压器及电量表;
2、检查及记录主配电柜及支配电柜之用电运行情况;
3、检查及清理所有配电箱(柜),空气开关及接线桩头等设施;
4、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电力系统配件;
5、及时设施管理部报告系统损坏情况;
6、提供月度维修保养记录。
(二)每半年检修工作内容:
1、进行二次仿真进电测试,以保证主配电屏配电保护器能工常运作;
2、清理及补充所有配电开关可动部份之润滑油;
3、检查补偿电容器是否有鼓肚、渗漏、少电解液,桩头是否锈蚀;
4、清理及补充所有排风扇之润滑油;
5、测试现有出路指示牌及紧急灯内置电池;
6、提供检修报告。
(三)每年检修工作内容:
1、检查所有金属部份之氧化情况,如有需要,用钢丝刷进行除锈及油漆工作;
2、对配电设备及管井内外进行除尘清洁;
3、定期量度用电负荷,提供给设施管理部,作为参考之用;
4、对主配电屏、线路及支配电线路进行绝缘测试;
5、进行首次及二次进电仿真测试,以保证配电保护器能正常运作;
6、进行主配电屏,时间控制器及电路控制箱之操作测试;
7、使用标准工具检查及固定所有电路连接棒、管线接驳及主配电线路;
8、测试及清理所有分电箱及出路指示灯内部;
9、进行配电接地测试,包括量度接地导电水平;
10、提供年度检修报告。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4
为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运行和维修成本,结合各类设备使用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公司设备的使用情况,对机械设备维修管理制规定如下:
1、各车间实行设备维修保养专人负责制,对每台设备进行责任划分,并根据实际情况列出详细的设备维修保养责任人员分工表。
2、操作人员要精心维修,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各项操作参数应符合设备要求,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3、巡回检查设备要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如扳手、听针、抹布等。掌握本工段内动、静密封点分布情况,及时堵漏。消除设备的脏、缺、锈,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4、各车间维修保养人员要熟悉所分管设备的润滑情况和所需的油质油量要求。不同牌号的油要用专门的油桶加油,不准多种牌号的油共用同一个油桶。
5、巡回检查人员要检查设备油箱的油位及油质,随时加注或更换润滑油,经常保持油箱达到规定的油位。车间检修人员每季度一次检查设备技术状况和油箱洁净情况,将发现问题填写在《设备技术台帐》中,及时修理改进。
6、质检科要定期对重要设备的.润滑油进行化验,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车间进行过滤或更换。更换后的废油按我公司有关废油回收制度进行处理。
7、各车间检修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每天早晨7:30-8:00时间进行巡检,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处理设备隐患和故障;操作人员要每小时对本工段的设备巡检一次,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汇报班长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如果发现重大的设备隐患及时汇报车间相关领导,紧急情况果断处理。
8、设备维修保养坚持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严格按照附页各车间《设备维修保养项目一览表》中规定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进行,不允许车间内出现只使用不保养或只维修不保养的情况。
9、特殊情况不能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的,需车间提出申请,经机械动力科专工批准后方可延期,但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
10、机械设备的保养要保证质量,不得漏保或不保,对于长期不运行或停用设备,也要按规定进行清洁、防腐、防潮等。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车间建立健全相关记录台帐,机械动力科每周检查一次,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的车间每项给予50-100元的罚款。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5
1.总则
1.1为了加强施工与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修人员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并解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维修作业管理。
2.施工组织
2.1由企业组织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
1.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2.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2.3有两个以上部门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部门和总承包部门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部门必须服从建设部门和总承包部门的指挥,对分包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部门,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4参加施工的人员以及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部门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部门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2.5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危险作业分别按危险作业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对承包、外包给有资质的建设施工部门进行的施工项目,企业应与建设施工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同时遵守本制度,若建设施工部门的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企业安全,应及时制止。
3.施工现场管理
3.1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并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时建设的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3.2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措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3.3施工现场的道路、沟渠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3.4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雨季来临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季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3.5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要求。
3.6施工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材料、脚手架、工具等要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7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管理,并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3.8施工现场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按《消防管理制度》中有关履行动火、用火手续。
4.施工机械与电气设备
4.1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4.2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4.3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4.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4.4.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4.4.2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和临时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4.4.3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4.4塔吊、龙门吊、汽车吊及铆焊平台等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5.拆除工程
5.1施工部门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中要有安全措施,并经技安、设备等部门审查确认,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5.2拆除工程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5.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5.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天然气管道、水管网线、供热管道等干线通往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5.5施工人员从事拆除工作时,应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
5.6拆除区周围应设围栏,挂警告牌,并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5.7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严禁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应保持稳固。
5.8拆除的物体不准由上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或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场地。
5.9在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或使用移动板梯),脚踏瓦钉处进行拆除。
5.10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路,应设置另外的配电线路。
5.11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载拆掉后,方可以拆除。
5.12拆除建筑物时,楼板上不准有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6.土石方工程
6.1凡在地面上开挖建筑、构筑物基础、设备基础以及其它基础和在地面上建造围墙及横穿公路、开挖各种管沟、电缆沟等作业都属于动土作业。
6.2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由施工部门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经批准后方能施工。
6.3动土作业施工时应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7.检修准备
7.1重大检修项目应在检修前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检修计划,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7.2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计划要求,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7.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7.4根据检修计划的要求,生产部门要为检修部门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部门,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7.5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7.6检修转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的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标志牌或上安全锁卡。
7.7检修部门的项目负责人要检查动火证、设备内作业证、高处作业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7.8检修部门的项目负责人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8.检修安全规定
8.1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项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8.2检修中的危险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设备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等)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8.3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进入检修现场的所有人员(含临时工),必须佩戴安全帽。
8.4检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区域内的设施、管道及运行中的设备、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8.5在生产现场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产生火花。
8.6在生产危险化学品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沟通。当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等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8.7各部门使用的临时工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生产车间现场用工时须接受车间的安全教育后,方可在可以使用临时工的岗位作业(作业内容主要是基建、搭架、保温或其它特殊作业)。
8.8临时工作业时,项目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同步监护,监护人必须是责任心强,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8.9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检查、落实好相应的措施,当生产现场发生异常情况时,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作好自我保护。
8.10检修完工后,必须做到一切安全设施恢复到正常状态。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11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9.维护、保养
9.1定期对设备设施、安全附件、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6
一、本公司的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计划及维修手续依照本规程执行。
二、本规程中的维修是指各管理区域的厂房、综合楼、办公楼及公司其他建筑物的增设、改造、维修和保养。
三、维修工作的责任人为公司工程部。
四、责任人负责制订所属房屋及设施设备等的'维修保养计划,依据维修保养计划和预算,开展维修保养工作。
五、公司品质部协助责任人,组织、协调、监督维修工作和服务质量。
六、财务部协助责任人,编制综合维修保养预算,检查执行预算与实际维修费用是否一致。
七、维修保养计划的确立
1、维修班长在进行维护保养前,应向工程部提交维修计划。
2、工程部确认有必要维修后,并安排维修人员进场维修。
3、工程部从技术的角度对维修计划的内容进行审查,严格维修标准和维修规范要求,并确保维修人员和设施设备安全。
4、财务部经理依据公司的维修计划,安排维修资金。
5、涉及到计划内设施设备的大型维护保养,工程部提出维修方案和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八、维修的实施
1、维修班及维修人员须按国家标准、规范、有关制度、规定及作业指导书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
2、发现设备故障(不属于维修班负责维修范围内),维修班应立即通知工程部相关人员,工程部接到通知,相关人员必须到现场,确定维修时间,关键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小区停电、停水、停梯或严重影响业主/用户生活及工作(不含重大设备事故),须按应急程序进行抢修,恢复设备功能。抢修所用的配件、材料标识后可按紧急放行处理。事后须按常规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3、设备中修,大修、更新改造工程由工程部按招标程序选择单位(至少3家以上),组织招标订立有关合同,并由工程部和维修人员进行工程施工监督。
4、维修保养检查
(1)维修班人员日常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对设备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点检),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告知工程部解决。
(2)设备维修完毕后,应对设备功能进行检定,所有设备检定记录都应备案。
5、品质部每月对维修保养实施情况、设备技术状态、记录资料,进行一次检查、评定。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7
物业工程设备管理制度:特约维修管理规定
第四节 特约维修管理规定
一、接到特约维修派工单后,15分钟内若不能按时到达业主家中,应向客服人员说明原因,客服人员还需将原因即时告之业主。
二、维修人员需自带鞋套,需注意保护业主财物,对维修产生的垃圾,要收拾干净,完工后自行带走。
三、若一时无法完成,需向业主讲明原因,请业主谅解,并约定(下次)上门时间。
四、若业主要自行购买维修材料,需耐心向业主说明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以免业主因买错而造成损失。
五、严禁接受业主任何形式的`馈赠和向业主索取报酬。
六、维修结束后,请业主检查验收,并在《派工单》上签署维修结果和维修服务意见,并请业主到客服中心缴纳特约服务费,若维修人员收费后需将收费票据交给业主。
七、将《派工单》返回办公室,并做好维修记录。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8
房屋及附属建筑(设施)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类房屋及附属建筑(设施)的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屋及附属建筑(设施)的建设施工、验收交接、登记、变动、处置的程序,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公司房屋及附属建筑(设施)归口管理部门为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房产公司(简称公用事业房产公司),建设施工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基建处、财务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处。
第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改建和拆建房屋及附属建筑(设施)。如果确需改建或拆建,须报公用事业房产公司,由公用事业房产公司负责逐级报批。
第二章 房屋建设施工及验收交接
第四条 公司根据生产、发展和生活的需要,研究通过需要建设房屋或构筑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指定基建处按程序进行建设房屋及附属建筑(设施)。竣工后,由基建处会同有关专家对新竣工的房屋及附属建筑(设施)进行质量验收。
第五条 公司确定建筑的房屋及附属建筑(设施)竣工并进行质量验收后,基建处或施工单位,应填写好《房屋建筑物交接入账资料登记表》。
第六条 《房屋建筑物交接入账资料登记表》中主要填写:(1)建筑物名称、(2)设计单位、(3)承建单位、(4)监理单位、(5)移交单位、(6)开工日期、(7)竣工日期、(8)坐落位置、(9)建筑面积、(10)结构、(11)层数、(12)产权来源、(13)总造价、(14)资产编号、(15)栋号、(16)占地面积、(17)朝向、(18)自然间数、(19)取得时间、(20)附属设施、(21)建筑设计图、(22)需说明事项。
其中(5)移交单位中的填表人、负责人要签字并加盖公章,有附属建筑(设施)的要同时填写《附属建筑(设施)登记表》;(14)资产编号由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房产公司负责统一编号并填写,(20)、(21)附属设施和房屋建筑的设计图纸要全部交到公用事业房产公司。
第七条 交接验收时,由公司基建处持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需要入账房屋及附属建筑(设施)数量明细表,召集公司计划、财务、法审等职能处室和公用事业房产公司(房产公司通知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工程交接验收。验收前,必须有公司领导批示的文件及齐全的相关资料(见附录1),否则,公用事业房产公司有权不予接收。在施工保质期限内,如发生建设质量问题,由基建处协调施工单位负责。
第八条 公用事业房产公司对登记表填写内容逐项审核并与实物对照,准确无误和验收完毕后,由基建处、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使用单位共同签写交接登记单,并加盖各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分别由公司基建处、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房产公司、使用单位和公司档案室保管。
第九条 公用事业房产公司对新接收房屋资产要按入账单进行新增资产的数据信息输入,提交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领导审核并上报公司财务处,公司财务处(含所属各二级单位财务)必须凭公用事业房产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登记表(原件)才能付款。
第三章 房屋的交付和使用(包括房屋安全及标准管理等)
第十条 公司所属房屋及附属建筑实施业管理分公司负责交接验收的房屋统一由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负责组织启用、资产配置、分配等工作,成立房屋启用筹备工作和分房委员会,确保房屋交付分配的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第十一条 房屋交付使用单位(或物业公司、个人等),由使用方负责日常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房产公司负责对其安全、标准化管理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第四章 房屋的维修
第十二条 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是公司房屋及设施维修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房屋及设施的立项维修工程项目(维修费用达到或超过2万元)的立项审核、工程预决算、招标、施工质量监督、验收以及公司零修工程(费用在2万元以下)的管理工作。具体由房产公司负责房屋及构筑物维修的计划安排、监督检查、费用结算报批等工作。
第十三条 需要立项的`维修工程项目的报批程序是:各使用单位需在年初向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提交维修计划申请,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根据公司年度维修经费状况确定该项目是否可以立项。可以立项的进行预算并汇总报公司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计划处下达计划后方可进入招标程序,对于不立项和公司未批准的项目,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将逐一给予回复。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履行维修责任,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分公司各管理单位要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维修质量,项目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对口管理单位、使用单位一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各单位签字盖章,方可结算费用。
第十五条 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将于每年12月份对各单位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并汇总上报公司,同时采取通报的形式对各单位维修情况进行评定。对因维修不及时,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 房屋及附属建筑(设施)变动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使用人)需要对房屋使用单位、使用人、现状、建筑面积等进行变动时,需向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房产公司提交申请变动报告,由房产公司报经分公司领导、公司领导批准。通知使用单位到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房产公司办理变动手续,有关涉及资产价值发生变化,还要提交财务处审核确定、调帐后,予以通过。
第六章 房屋及附属建筑(设施)处置
(主要指拆除报废、变卖等)
第十七条 由使用单位提出拆除报废、变卖书面报告,说明处置原因和有关意见并加盖公章〔附拆除报废、买卖房屋及附属建筑(设施)明细表〕,提交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房产公司审核,并报公司基建处,由基建处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论证,并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 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房产公司要准确填写资产编号、资产名称、竣工日期、建筑面积、总造价等资产信息,打印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逐级审批签字同意后,向公司财务处提交处理结果,经财务处审核确定、调帐后,予以销账,同时房产公司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及时注销资产。
第十九条 由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房产公司通知提出拆除报废、变卖单位进行拆除报废、变卖。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公用事业管理分公司。
附录1 :房屋交接验收资料明细 附录2 :工程验收交接标准
附录1 :房屋交接验收资料明细
一、产权资料:
项目批准文件、用地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建筑执照
二、技术资料:
1、竣工图。包括平面图、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
2、竣工验收证明书;
3、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4、新材料、新配件的鉴定合格书;
5、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件处理记录);
6、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证;
7、沉陷和变形位移观测记录;
8、永久性水准点位置及基础埋深;
9、水、电、气、采暖、通讯、网络、消防、电梯、污水、化粪池等设备设施检验合格证书;
10、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11、给排水、采暖、空调、燃气系统的试压报告;
12、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约定保修合同。
三、其他相关资料
附录2 :工程验收交接标准
一、主体结构
1、地基基础结构不得超过建筑地基基础允许变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结构开裂或损坏;
2、混凝土构件发生变形、裂缝,不得超过钢筋混凝土规定值;砖石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有明显裂缝;
3、木结构应结点牢固,支撑系统可靠,其构件的选材必须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凡应抗震设防的房屋,必须符合GBJ11的有关规定。
二、墙面
1、屋内墙面: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剥落、无明显裂缝、无污迹,块料(如瓷砖)面层粘贴牢固,无缺棱掉角,对缝砂浆饱满,线条顺直,色泽一致,无裂缝、损伤;
2、外墙不得渗水,不应有漏刷、脱皮、脱色现象,瓷砖粘贴牢固、色彩一致、表面无污。
三、屋面
1、各类屋面必须符合规定,排水畅通,无积水;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设施,房屋公有部位应设置屋面检修孔;
2、房屋、阳台和屋顶平台应有组织排水、出水孔、檐沟,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严密、不渗漏。
四、楼地面
面层与基层必须黏结牢固,不空鼓;卫生间、阳台、盥洗间地面与相邻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返水和渗漏;木楼地面应平整和牢固,接缝密合,卫生间、盥洗间要做围水试验。
五、门窗
1、开启自如,手轻摇晃门窗墙面接触牢固、无晃动和裂缝出现,目视零配件齐全,位置准确,无翘曲变形;
2、从室内轻摇晃门锁与门连接牢固,开关灵活;
3、木门油漆均匀,缝隙适度、线条均匀,不掉角、无变形;
4、玻璃应安装平整、牢固,单指轻击无轻微晃动,玻璃胶缝密实,无损伤和刮花痕迹;双玻夹层无污迹,塑钢门窗框无裂缝;
5、电子对讲门开启灵活,通话器完好无损,通话清楚,不锈钢门无刮花痕迹;
6、防盗门无锈迹和刮花痕迹;
7、窗台泛水正常,无向室内倒流缺陷。
六、电气 电气线路安装平整、顺直、接点紧密牢固,过墙应有导管,电气管路连成整体,并有可靠接地;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分户地下室的照明与楼上各分户电表连接有预留接线;各种避雷装置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电梯能准确运行、选层、平层、停层,曳引机的噪声和震动声不得超过规定值,制动器、限速器及其他安全设备动作灵敏可靠。
七、水、卫、烟气
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滴漏;水压试验及保温、防腐设施必须符合要求,应按套装水表或预留表位;卫生间、厨房内的排污管应分设,管道排水必须流畅;卫生器具质量良好,接口不得渗漏,安装应平正、牢固,制动灵活;各功能管道安装布局合理,使用方便。
八、楼梯、扶手
混凝土结构的楼梯无裂缝,面层无剥落,钢筋无外露;钢木结构的楼梯安装牢固,用力摇无晃动,钢筋无锈蚀、无弯曲;扶手表面无龟裂、油漆无脱落,色泽一致、表面光滑、不扎手。
九、附属工程及其他
室外排水系统的标高、检查井设置、管道坡度、管径均符合室外排水设计要求;管道应顺直且排水畅通,井盖应搁置稳妥并设置井圈;明沟、散水、落水沟不得有断落、积水现象;房屋入口处必须做室外道路,并与主干道相通,路面不应有积水、空鼓和断裂现象;房屋应按单元设置信报箱;烟道、通风道、垃圾道应畅通,无堵塞物;单体工程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临时设施及过度用房拆除清理完毕,室内外高差符合设计要求;群体设计应检验相应的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和服务设施。
十、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必须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签证
1、防栓阀门完好,无渗漏水,油漆均匀,无少刷、漏刷现象;
2、消防箱门锁开启自如,玻璃安装牢固,标志清楚;消防管、消防带等配套齐全,阀门完好,无渗漏水。
十一、小区路灯
1、灯按设计要求安装,灯柱牢固、高度适宜,柱面油漆均匀、无损伤和刮花;
2、灯具安装牢固、配件齐全,灯罩无损伤,灯泡照明正常,光照度达到规定要求。
十二、绿化
1、绿化面积、绿化率符合设计要求,按设计要求种植花草树木,不缺株少苗、不乱改品种,成活率98%以上,无病虫害发生,无绿化死角,无杂草丛生,绿地纯度98%;
2、绿地水管布局合理,阀门安装稳固、无摇晃,开关灵活、无漏水。
十三、小区道路
1、路面平整,无起砂、无空鼓、无损伤;路沿砌筑整齐,灰缝饱满、无损伤;
2、块料面层拼砌整齐、平整稳固,料面五裂纹、无缺棱掉角;
3、路牌标志清楚,地面线条顺直、清晰。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9
1、建立健全以岗位负责制为基础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设备管理负责制,主要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责。
2、加强对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3、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4、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工作记录中详细记录。
5、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防止缺陷扩大。
6、实行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保证体系,确保职责明确、检查有效。同时,做好信息传递与反馈,建立检查登记台账。
7、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8、对于设备管理中由于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等造成设备事故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对于精心操作、忠于职守、设备使用维护良好者,将给予奖励。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0
一、各专门实验室管理人和大型仪器设备保管员,应按仪器设备说明书要求作好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完好率,并作好记录。
二、各专门实验室管理人和大型仪器设备保管员,应按仪器设备购买清单清理好该仪器设备的说明书、附件、合格证书、保修卡,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的厂家维修记录表,并可靠保管。
三、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人员,遇仪器出现故障,不准擅自拆卸仪器检修,必须报告实验室的管理人和实验室主任,并把仪器故障的情况记录好,由实验室管理人和实验室主任请厂家来检修。校管大型仪器出现故障,应报校资产管理处,并作好记录。
四、智能式仪器及计算机设备出现故障,维修时该注意保护好软硬件。
五、对单价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通电,清扫灰尘,防潮保洁。
六、要经常检查分析仪器样品流经的管路、元件是否堵塞,检查分析仪器使用后是否及时清洗。
七、要经常检查离心机内腔是否干净,转头离心管孔是否塞有不应有的物品。
八、每月清洗一次空调、除湿机的过滤网的灰尘。
九、实验室内容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仪器设备无灰尘。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1
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设备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的预防性、保护性措施,是保障我院实验室教学和科学研究正常、顺利进行的基础,各实验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仓库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包括兼职管理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员未经批准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或调换仪器设备,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任何人均不得出借或调走。管理人员应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院老师和学生员工都必须尊重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管理人员按其职权进行管理。
二、实验室和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日常的维护工作,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性质,分别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冻、防震、防锈等工作,基准仪器应根据规定即使送检,是仪器设备保持应有的性能和精密度,经常处于可用状态。特别是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三、要加强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以及学生的.基本操作训练,使他们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特点,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或失误造成损坏事故,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严禁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私自操作大型精密仪器。
四、仪器设备应该经常检查,发现失灵、损坏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修复。修理力量不能承担者,报设备管理部门报院领导批准后,安排送外单位修理。
①电子仪器设备
a、非常用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除尘,定期通电,防止元器件受潮损坏。
b、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了解清楚其技术状态,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c、内部使用充电电池保持其数据或程序的设备,要定期通电使用。
①机械设备要经常进行清洁、润滑、防锈、防尘、防潮、防腐等保养工作。
②实验室环境条件调节设备
a、空调室内机及去湿机的防沉滤网至少半年清洗一次,室外机要定期维护清洁,提高散热效果。这既是提高效率、效果的需要,又是防止过载诱发火灾的和损坏设备的需要。
b、实验室内吊扇、风扇要定期清洁、除尘、润滑。
五、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充分发挥潜力,提高使用率,除供本实验室教学、科研、生产使用外,要大力提倡实验室之间互通有无,互相协作。
六、教师和学生在校外进行生产劳动和科学技术协作,如确需携带仪器设备到校外,需由申请人填写仪器设备携出校外申请单,经实验室负责人、系部负责人、相关院领导审批后,到中心办公室办理携出手续。携带精密贵重仪器需经实验室主管领导批准。
七、各实验室应分别在开学初、学期放假前分别对设备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进行一次维护性检查,包括病毒检查和软、硬件维护工作;
八、设备发现问题后,实验技术人员应及时查明问题情况,向实验中心和系部反映,以便及时安排维修,不可任意拖延时间,以免影响正常的实验、实习教学秩序;
九、设备修理前,应提出修理办法,制定修理计划,估算修理费用,填写维修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设备管理部门,并做好修理和记录工作;
十、提倡实验技术人员自己动手维修设备,确实无法处理的才能送到设备定点维修单位,一般维修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须报中心办公室,经实验室主管领导批准送专业单位维修的,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进一步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以达到挖掘潜力、节约经费、提高使用效益的目的,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随时掌握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维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督促实验室技术人员对仪器设备经常的进行维修、保养,例如:防潮湿、防尘土、防腐蚀等。
三、在用实验仪器设备都应制定合理的操作规程,从严要求,违章操作要追究责任。特别是重要机器更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进行定期保养、维护,并随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如机器发生故障(损坏)及时向实验室主任通报。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检修或聘请校外专家维修。
四、为保证人机安全,每个实验室都应装备合格的地线,离开时要关闭总电源。
五、每学期末实验室管理人员对仪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组织技术人员对故障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或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七、新购进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在保修期内非人为造成的故障,必须与厂方联系维修或索赔;超出保修期,可安排自修或外修等,同时做好维修记录。
八、对需维修的仪器设备要认真及时检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3
机械设备是生产单位从事生产和施工的重要工具,它的完好状态和安全性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效益和职工的生命与健康。为了及时消除设备的故障,降低生产成本,使设备及车辆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挥应有的效能,特制定以下设备及车辆维修管理办法:
1.设备的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仔细分析,并及时报告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员。
2.设备管理员接到报告后,应对设备的故障进行核实,确认设备的'故障后,本单位能够修理的,应尽快安排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进行修理,不能维修的应向本单位的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司技术装备部提出设备(车辆)维修申请。技术装备部对公司内部单位能修理的优先安排内部单位修理。
3.设备(车辆)维修申请单,应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技术装备部的设备管理员收到各分公司的设备(车辆)维修清单后,应进行认真的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对维修项目多且非计划性、非例行性的项目应到现场进行确认。
5.设备(车辆)维修单经技术装备部管理员审核后,还应经技术装备部经理审核,并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将设备(车辆)送技术装备部指定的修理单位进行修理。
6.若公司主管经理出差离开上街,且施工急需修理的设备和车辆, 经技术装备部经理再次核准后,可先行修理,随后补办主管经理签字手续。
7.在外施工的项目部和连云港分公司的设备和车辆出现故障,经项目部和分公司经理批准后可到外修理,若修理费用较多应报技术装备部和公司主管经理同意方可实施。
8.设备(车辆)中修或例行性维护保养过程中与完毕后,各分公司的设备管理员和操作人员应共同对设备的维修过程进行监督与验收,并在设备(车辆)维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设备大修或修理费用高的,技术装备部的管理人员应到场确认,并在修理单上签字确认。修理更换下来的旧件由分公司负责收回上交公司仓库,仓库保管员按维修单的明细收到旧件后在维修单上签字予以确认。
9.技术装备部应每年对设备(车辆)的维修单位进行评价,审定维修保养价目表,选择维修质量好、价格合理、服务好的单位作为定点维修单位。
10.20xx年对各分公司的设备和车辆维修费用实行包干控制,具体分配指标见附表,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应严格控制,不得突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费用超标的,公司将在年终全员目标管理考核时进行处罚。
11.各分公司设备管理员应做好设备检修记录。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4
1目的
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设备检维修安全、顺利、高质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4职责
3.1设备负责人对大检修进行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3.2安全负责人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3相关作业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控制程序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4.1.1设备检维修计划分年度检维修计划和日常检维修。
4.1.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由设备负责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交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4.1.3年度大修计划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检维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
4.1.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检维修负责人直接下达。
4.1.5检维修计划应包括设备及安全设施检维修的内容。
4.1.6检维修计划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4.2检修准备工作
4.2.1公司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公司大修指挥部。设立大修指挥负责人、成员、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4.2.2应根据检维修计划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a.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计划编制检修施工方案,落实检修人员的具体分工及安全措施。
b.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任务划分作业组,凡两人以上的检修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c.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必须到检修现场核实检修任务,并与作业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制定安全措施。
4.2.3检修负责人要做好检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检查、安全可靠。
4.2.4检维修前还应执行下列程序:
a.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b.编制检维修方案;(检修规程已明确的`,能按照检维修规程进行检修的,可不再编制检维修方案。)
c.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d.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e.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f.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g.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4.3检修作业管理
4.3.1检维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现场应设有安全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等,确保检维修安全。
4.3.2检维修过程中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检修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需要,办理动土、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证,作为检维修施工依据。
4.3.3安全负责人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4.4设施交接
4.3.1检修前交接
a.应制定停车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停车。当设备检修对生产设施进行卸压、降温、排净、置换、隔离,切断检修设施的水、电、气等。
b.分析测定检修环境空气中的可燃气体的含量,应达到安全要求。
c.检修负责人在现场检查检修设施,同时指派一人在检修现场协助/监护工作。
d.设施移交后,未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
4.3.2检修后交接
a.检修完毕后应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设施内部遗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扫管路,清理拆除阻塞;三是清除现场的杂物垃圾。
b.检修完毕后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做好记录,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
c.检修完毕要执行交验手续,双方当场检查质量合格,安全设施恢复完备。
d.对检修前切断的管线、重点设施等,要由专人检查处理。
e.检修后试车应与负责运行人员联系,不得私自乱开乱动。
f.生产设施检修要有完整检修记录,并存档。
g.年度大修完工后,由生产厂长、公司安全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大修质量进行验收,并记录。
5、一般日常检维修作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检修维护作业都应按规定记录。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5
1.总则
1.1为加强对高压设备维修的管理,预防不安全作业引发的打击、冲击、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高压设备维修作业的管理,县域公司参照执行。
2.术语
高压设备维修作业是指在设计压力不小于10.0MPa的设备、固定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的维修行为。场站包括母站、子站、标准站、L-CNG站等,成员企业其他类似场站可参照执行。设备包括:压缩机、储气井、加气机、卸气柱、顺序控制盘、高压气化器、储气瓶组、缓冲罐等高压设备。
3.高压设备维修作业的准备
3.1凡属高压设备维修作业,必须按照本公司的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3.2作业前应根据该次作业的对象和条件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出危害并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3申请人作业前应编制维修作业方案,包括组织安排、人员分工、安全措施等,包含拆除作业、恢复供气作业。
3.4作业前应由现场负责人对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知晓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3.5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范围、环境、人员资质和状况、安全措施等全面检查,确认满足作业条件方可下达作业指令,并记录。
3.6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组织专门的培训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
3.7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8对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确认处于正常状态。
4.高压设备维修作业的实施
4.1严禁无证、超范围维修。
4.2作业人员严禁擅动作业范围以外的设备。
4.3归口管理部门人员指定人员实施现场监督。
4.4严禁带压进行维修作业,作业前属于维修范围的管道及设施必须卸压,且应检测压力并记录。
4.5能拆卸的设备应安排在非防爆区进行维修。
4.6监护人应针对安全措施进行专项检查,对作业过程进行监护。
4.7恢复供气时,要严格按照检修方案实施,全面落实安全监护工作。
4.8通气后要进行泄漏性检查;CNG压缩机工作前,要对压缩机进行人工盘车。
5.高压设备维修作业的结束
5.1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维修人员确认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2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5.3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安全措施设备等应及时拆除。设备、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应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5.4现场负责人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试运行,并做好记录。
5.5维修后累计运行一定小时数后应对该次维修范围的设备应再次进行检查,具体由各部门根据设备说明书等确定。
6.现场应急处置
6.1现场负责人应明确作业人员的应急分工;作业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措施,会使用应急器材和物品。
6.2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物品,并建立清单。
6.3如出现异常情况,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运行管理部门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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