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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管理制度(精选7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部管理制度 1
一、概述:
编制总
为提高我公司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科学化、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规范化和系统化,明确职责和要求;确保安全,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全体职工的责任感,充分调动每位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此管理目标与职责,希望全体大成集团(商丘分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明确项目管理目标与任务:
①项目管理的目标:
1、费用目标
2、进度目标
3、质量目标得以科学的实施。
②项目管理根本任务:三控,三管,一协调
1、进度控制
2、费用控制
3、质量控制。
三管:
1、安全管理
2、质量管理
3、合同管理。
1、一协调,项目组织协调,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确保标准化管理工地;明确职责和要求;
④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推进建筑工程科学管理;
⑤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安全的管理、施工队伍管理,建立大成公司良好的企业文化,为公司继续开拓市场奠定良好的基础。
⑥杜绝重伤以上事故,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2‰以内;
⑦省市、集团和公司安全检查合格率100%,综合评定85分以上。
三、项目管理组织:
①、项目经理向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本项目日常工作,履行项目部职责,接受公司上级领导和公司相关领导的业务管理、指导和监督。
②、项目部所以编制人员必须服从项目经理的管理,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③、项目部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各专业必须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坚持执行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④、项目部管理人员编制统一由公司安排,根据工程需要需增加管理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申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由公司人事部门统一负责安排调配。
四、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项目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项目部实行部门经理领导下生产经理负责制;
②工程项目部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需要,组建相应力量的施工管理人员。
2、工程项目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项目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有效的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项目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实行作业面日巡制,周小结、月大查制制度。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对问题采取一事一议,解决问题不过夜。由各专业工程师负责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并落实整改方案及时间。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总结、周计划,月总结、月计划,年总结、年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4、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制度。
项目部针对不同部位、不同季节、不同施工进度做好预测预控、杜绝亡后验尸。为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五、工程项目部各岗位责任制:
1、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建立项目管理班子,调集施工力量,组建响应的工程管理人员班子,组织编制工作计划,下达施工任务,签订施工班组承包合同;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④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⑤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⑥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⑦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⑧组织材料、构件、半成品订货、生产、储运及材料,机具设备的租赁、进场、堆放等管理工作;
⑨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要求时间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应在不影响进度前提下提前完成;
⑩根据材料预算,组织施工编制材料采购计划,交由采购员了解市场价格后,由施工员审核、技术总负责批准后,方可选择供货单位订货。
2、技术总工岗位职责制
①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技术、质量管理标准,促进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②参与定期的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做好检查日志记录;
③负责技术管理达标和文明施工管理;
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图纸会审,为预算、材料、财务提供会审资料;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分包单位小型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编制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和措施并组织试试。编制重要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密切结合施工现场处理技术问题;
⑤参加现场生产例会,在会上报告施工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情况。
3、生产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项目生产经理对部门项目总工负责,接受部门项目经理领导;落实项目总工程师的技术、进度、质量、安全、的全项工作顺利进展。
②负责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及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的实施;
③全面负责项目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安排工序,确保产品质量;
④负责劳动力、机械、材料等资源的调配与供应,有计划的安排施工机械和材料的进出场;
⑤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保证措施;
⑥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与施工班组、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等单位的配合工作。
4、施工员岗位责任制:
①施工员对项目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认真熟悉图纸,按照图纸核实施工现场墙体、给排水、电源点位;
③指导相关单位施工全日制布菲台,确保设备的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
④按照项目制定的月施工计划编制周计划,确保月计划的顺利完工;
⑤合理规范施工现场,协调公众交叉配合工作;
⑥认真做好“三检”和隐蔽验收等签证及记录;
5、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①制定保证安全技术的措施计划,监督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安全技术的监督检查及措施落实,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负技术上的责任;
②制定保证工程质量控制计划,深入现场督促知道操作工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把质量检查验收关对施工生产中的工程质量负指挥责任;
③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施工图纸的审查和技术交底,对重点部位和隐蔽工程检查、核对和验收,防止发生错误;
④严格执行各项技术规程、操作工艺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记录好施工日志,监理技术档案,保存全部原始资料和写好施工技术总结;⑤定期向上汇报施工中的技术质量状况。
6、质检员岗位责任制
①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验证和改进,建立健全质检相关制度;
②负责质量目标的分解和落实,制订公司的年度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和质量计划,参与制订质量的年、季、月质量技术措施计划;
③根据施工阶段、施工分部、季节等变化,对本部门的环境管理运行工作进行自查,发现不符合或不符合趋势的立即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④组织质量专业会议,总结推广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技术;
⑤定期汇总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质量动态和趋势,对可能发生的偏离制定预防措施,并予以纠正;
⑥参与特殊技术、特殊工艺、特殊材料和创新开发的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7、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①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②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并粗度制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有关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机械的安装、施工验收督促和指导电器线路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③阻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发生重大隐患时,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8、资料员岗位责任制
①负责本项目部各项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②及时做好项目部技术资料和各种会议纪要的手机和分类整理,并督促相关施工人员及时做好资料的记录;
③负责对上级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件进行整理分类以及分发;
④负责项目部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向相关单位报检。
六、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项目部文件资料(含甲方、建立及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甲方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专业工程师资料留做备份。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项目经理审查上报甲方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⑤外购件发至工地由项目副经理和施工员签收,单据交由资料员复印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工施工员保管,原件及时送回公司存档。
⑥从单位发过来设备由施工员签收,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一份返回公司一份施工员管,复印一份资料员存档。
⑦采购拉来的配件由施工员签收打单据一式三份,一份采购带回公司,一份施工员保管,另一份资料员存档。
七、项目部现场考勤制度:
①、为加强项目部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证项目类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结合项目特性,特制定本制度。
②、本项目部员工实行每月休息四天制,由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休息,每周每人仅安排一天休息,并尽可能的安排在工程不是很忙或者施工现场不能施工作业的情况下休息。
③、由于项目工作的特殊性及上下班时间的不确定性,各项目工作人员按照以下时间进行打卡签到: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因工作工程情况的特殊性和工作需要的不确定性因素,上下班时间可随时调整,调整时间必须先申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有公司综合部门下达调整文件。方可进行上下班时间的调整)
1、上下班打卡制度条理:
①、项目所有岗位人员上下班必须严格执行打卡记录考勤制度。
②、员工在正常出勤当日,分别于上午上班前,及下午下班后各打卡一次(即每日早晚各一次进行打卡)。
1、未打卡的具体要求:
①对于未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照迟到、早退处理:
②对于上、下班无打卡记录的,因公外出并主动向综合部以书面的形式说明未打卡原因,应按未打卡程序审批(附件1;员工未打卡记录表),审批通过的,当日考勤补录工作正常出勤处理,未得到审批的,单据不补,按旷工计算当日的考勤。
③如每月的考勤信息异常,综合部于每月的第五个工作日18:00前予以通报,对于存在异议的个人,必须在次日12:00提出书面异议,凡未及时提出书面异议的,一律按已确认异常信息。
1、工作需要外出及请假制度:
①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出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②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③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④员工休假及事假要向副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两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三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四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项目部经理休假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甲方有要求的同时需申报甲方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总经办备案。
⑤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在每天正常出勤下班后有加班的可以存假,待其本人有时间时公司给予调休。如确实因为项目原因不能调休完的,公司在按所加班时间假期累计到下一月。
⑥各项目部加班人员要如实上报有效加班时间,不得谎报,项目负责人和考勤员要认真负责,对加班的员工进行监督,经查谎报加班时间的员工将扣除已经累计的.加班时间。
⑦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工作满三个月可休假一次,休假时间不得超过七天(包括往返时间),家属在当地人员每月可休息3天,员工每个月可以休息3天。
⑧项目经理在项目上时,实行不扣不补的休假方式,未经批准超假按旷工处理,按个人日平均工资的两倍扣除。项目部除项目经理及副经理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请假,按本人日平均工资扣除。
⑨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八、施工现资料管理制度:
①项目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资料员,资料员应严格按城建档案管理要求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号、装订,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②做好施工现场每周例会记录、每月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③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④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⑤工程中其他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⑥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⑦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⑧工程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原则上要求项目部要求随工程进度制作,最迟不能超过完工日期半个月,确因人员配置原因而无法独立完成时,可向技术部申请绘图员协助。
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①新工人入场,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③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④特除工种持证上岗,特除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⑤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⑥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岩物上随意走动。
十、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①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②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构成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③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④前期技术的准备工作,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⑤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⑥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工人。
⑦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受。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十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①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②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③临时用电,执行三项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④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或海底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⑤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每一个接线口只准接搭一组线路。
⑥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⑦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⑧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⑨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十二、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
①保卫人员必须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财产不受损失。
②项目经理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挡栏,围栏等。尽可能实行封闭施工。
③项目经理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④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外来人员无项目经理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⑤夜间值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睡觉。
⑥保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主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设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项目部或公司汇报。
⑦施工班组自带的所有设备、工具等应进行登记,登记清单由资料员保管。以备相关人员查阅。
⑧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的批条方可带出。
十三、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①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②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③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④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⑥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⑦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⑨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十四、奖罚规定:
①损害公司利益或因渎职造成经济损失;利用工作便利贪污、受贿、盗窃及用不正当手段诈骗财物者,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情况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②不服从或项目部领导工作安排、调配的将给予辞退处罚。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部有权对违规者处以50――1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并在被处罚人薪资或班组进度款中扣除。
④不遵守岗位职责,不按时上班者;
⑤施工员及有关专职人员在管辖的工段内,如因管理和监督不力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及材料严重损失的;
⑥施工班组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⑦属于管理协调不当造成某段工作停滞及妨碍下道工序进行而影响整个工程进度的;
⑧施工班组不按要求下料,不听劝阻严重浪费材料的;
⑨施工班组没有做好完工清场,影响文明施工的;
⑩由于收集和整理资料不及时或工作不力而影响工程结算的;
管理人员没有充分理由迟迟不能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任务的;
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物料、用具丢失的。
十五、奖励制度
①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②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的;
③工程施工过程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的;
④当月全勤,无任何请假。(以下三项节约成本均在5000—10000元以内者)
⑤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建设成本成效显著者;
⑥杜绝浪费,发现公司内或施工方人员的浪费现象及时有效进行制止的
⑦提出建议,改进施工工艺、流程,经实际验证成果显著的。 ⑧施工中为公司(节约成本均在10000元以上者)视具体情况由工程总监
和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奖励奖个人200--1000元不等。
十六、材料员责任制度:
①负责项目部上所有的材料的采购,主要材料必须有总经理的确认签字才能进行采购。
②项目上的大批量的主要材料必须经过项目经,项目总工,确认签字,然后申报到公司采购部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采购。
③对于大批量的物品,在同样的质量条件下必须到市场上线进行采集信息价,然后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材料员,公司负责人,四方会议后再进采购,采购进场的如;钢筋、砼、砖块、砂石、等大型机械物件,必须进行先检查核实产品的型号,质量、数量、产品的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三包合格证,等相关存档的有关资料证件。
④小件物件的采购责任,项目部所系物件必须先申请,经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批准在进行够买,申请物件购买必须填写清晰、公正、型号、尺寸,使用部位、功能、数量,购买时间、进场时间、使用时间填写清晰无误,方能购买。
⑤对于采购错误,采购数量超出计划数量必须及时退回,由于采购是数量质量,出现问题是必须严格处理,坚决查出问题的根源,谁出现问题谁负责,公司绝不会承担任何经济损失。所有的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有相关的责任人全部负责。
项目部管理制度 2
(一)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条例,按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2、财务联络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抵制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人和事。
3、未经主任和财务主管领导批准,财务联络员不得擅自支付或预借款项,对因公预借的款项要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4、财务联络员必须注意切实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到银行存款取款在5000元以上时必须有人同往,确保安全。
(二)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主任对单位财务进行及时、有效地监督。
2、财务主管领导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并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全年按县政府规定的各项政策性待遇落实到位。
3、财务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对全年收支情况必须年初有预算计划,平时要加强管理,以保证收支预算的平。
4、财务联络员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财务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好财务管理的职责。
(三)财务审批制度
1、50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须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副主任及财务联络员经手的费用(发票)由主任审批。
2、报销经费在500元以上的,由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报主任批准后财务方可报销;5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接待费用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主任审批。
3、各项报销的费用必须就地开具正式发票,附件齐全,并写明用途和时间,经手人和证明人的签字,经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未经签字报销,要追究财务联络员的责任,并追回所报款项。
4、福利、津贴、加班补助、下乡补助、电话费、旅差费等各项费用及节日补助,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5、为节约费用,经主任会议通过决定,来客接待用餐和工作人员加班用餐均需主任和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各科室负责人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统一安排用餐。
6、添置日常办公用品须先填报办公用品申请购置单,经主任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联络员统一购买,否则,不予报销。如须经政府采购批准购置的办公用品,要报政府采购中心批准后再添置,报销时,做到手续齐全,经手人和验收人必须签字。
7、借款。一般情况下,个人不得借用公款,如遇特殊情况借款,需由主任会议决定。
8、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健全现金帐目,严格现金管理,除备用金外,对所收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如因违反制度而出现被盗和短款,由责任人负责全部赔偿。
9、干职工及配偶因病住院,可开支100元以内的慰问品、400元慰问金。
10、干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去逝可开支200元以内的悼念品和400元现金。
项目部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建立科学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现既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必须时期内,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含各区统筹)在市、区范围内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的资金。主要包括: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农业、服务业、教育和环保等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市(区)发展支出,省级及省级以上专项资金配套支出。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执行,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市级依法征收的各类基金(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一并纳入本办法管理。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按本办法规定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救灾、应对突发性事件等安排的,不宜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不纳入专项资金的管理范围。纳入市级各单位部门预算的专项支出,按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设立的原则。设立专项资金务必具备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依据,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贴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安排专项资金,并体现示范性、激励性和动态性。重点支持推进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的支出项目,着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的决定。
(三)公开公正的原则。专项资金管理要做到公开、公正、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的确定实行群众决策、联合会审、专家评审等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和筛选机制。
(四)规范运作的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申报、分配、执行、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要充分体现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管理程序和方法运作。
(五)绩效管理的原则。根据既定的绩效目标,将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紧密结合,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监管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七条市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一)负责专项资金的宏观管理和政策的.研究制定,会同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各类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
(二)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等事项的审核工作,并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负责汇总梳理专项资金类型和目录,报市人民政府审议后确定;
(四)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
(五)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规范项目申报、审核与分配;
(六)负责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资金调度和统筹安排,严格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八)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支出活动;
(九)组织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市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的实施细则,设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制定管理流程,明确职责主体,规范资金管理;
(二)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行业发展重点,按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计划;
(三)执行已经批复的年度专项资金预算,会同财政等部门,组织具体项目申报、评审和分配,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对专项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规定向市级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并对执行状况进行自查;
(五)负责对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市级审计部门应会同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并出具绩效评价和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市级监察机关对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本办法行为作来源理。
第三章设立、调整和撤销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应当重点满足政府带给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产业提升,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保障民生工程的要求。
第十三条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设立的专项资金,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设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务必具有明确的依据,至少要贴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要求;
(三)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
(四)市人大议案要求;
(五)市级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需要,并经市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申请设立专项资金,应当带给文件依据、绩效目标、可行性报告。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对专项资金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认真论证。必要时,可透过组织听证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要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合理确定。专项资金不得重复设立,不得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者用途一致的专项资金。凡需要新增的专项资金,应首先思考从现有同类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整合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中央及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要求市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批准。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向市级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带给要求配套的文件。
第十八条专项资金应当明确执行期限,执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项资金执行期限届满后不再纳入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目录。
第十九条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执行期届满前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时重新申请设立。
第二十条专项资金在执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报请市人民政府调整或者撤销该专项资金:
(一)客观状况发生变化,使专项资金设立的目标失去好处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已不存在的;
(二)客观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三)对同一类使用方向和用途的专项资金,有必要归并整合,统筹安排的;
(四)专项资金的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情节严重或者经整改无效的;
(六)财力状况发生重大变动;
(七)其他需要调整或撤销的状况。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二十一条专项资金一般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量入为出,注重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建立健全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优先安排重点项目、急需项目、成效明显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程序:
(一)市级主管部门会同市级财政等部门,按规定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区级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申报。凡贴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二)项目申报每年组织两次,或者实行上半年预申报,下半年集中审核制度。
(三)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申报资料应主要包括企业状况、项目状况、绩效证明材料、相关文件、报表资料等。
(四)预申报两月内,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核实项目申报的真实性、效益性,构成初步核实意见,联合下达项目初审确认书。
(五)实行项目集中评审制度。在项目初步审核认定的基础上,再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业务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集中联合评审。并按必须比例实地核查,择优立项,合理确定补助资金。
(六)专项资金项目分配方案,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重大项目需要公示的,应当在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严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一)同一类型专项资金的项目,明确牵头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避免重复申报。
(二)同一单位的同一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专项资金;同一单位的不一样类型项目能够分别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财政资金奖励或补助的,一般不得重复奖励或补助(国家或省文件规定需要地方配套的除外)。贴合市级专项资金奖补条件的,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个类型资金奖励。
(四)对于已批准项目尚未完成的,除特殊状况外,项目单位不得再申报同一类型的专项资金。
第二十四条市级、区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实施经批准的专项资金项目,保证项目如期完成,确保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确需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的,应当按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市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审批,重大项目变更的,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六条撤销或者调整专项资金项目构成的资金结余,市级财政部门有权及时收回,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积极配合。
第五章资金使用和执行
第二十七条制定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执行期限、分配办法、审批程序、支出管理、绩效评价和职责追究等资料。对未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的,市级财政部门暂缓拨付资金。
第二十八条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分配方案,编制专项资金具体用款计划,按规定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专项资金的拨付按财政国库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专项资金支出实施分类管理。
(一)实行财政“以奖代补”方式的,能够采取根据项目进展状况预拨部分资金、使用项目完成并经考核后拨付剩余资金的方式管理。对经考评后,不贴合奖补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收回预拨资金。
(二)实行财政直接补助方式的,根据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度,分次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前资金拨付一般不得超过补助总额的80%,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三)实行财政贴息补助方式的,能够按贴息比例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四)实行财政专项借款方式的,根据文件或合同,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五)股权投资等其他支出方式的,按“一事一议”原则拨付。
(六)专项资金支出涉及基本建设投资的,应当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七)用于项目评审、业务培训、会议、考核评比、工作性奖励等方面的工作性经费,按照不超过专项资金总额的5%提取并统筹使用。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开展状况,提出使用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政审批后安排。
(八)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第三十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专项资金,不得无故滞留、拖延专项资金的拨款。区级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市级财政部门应予扣回资金。
第三十一条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当年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预算不再结转下年使用。经批准的跨年度执行的项目专项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
第三十二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财政部门能够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对间隙资金统筹安排,合理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账核算,切实加强财务核算的基础工作。
第三十四条专项资金按规定构成国有资产的,应当及时办理决算验收,进行产权、财产物资移交,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并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
第六章绩效评价
第三十五条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对专项资金加强过程跟踪、组织验收和绩效管理。
第三十六条市级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由市级审计、财政部门牵头,联合业务主管部门,采取抽查、重点检查、全面检查等方式,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
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应于下一年度组织新一轮项目评审前完成。
属于尚未执行完毕的跨年度支出项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继续跟踪项目实施,项目建设结束及时组织验收。
第三十七条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后,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审计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
第三十八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应当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完善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法律职责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设立专项资金,或者未经批准延长专项资金执行期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该专项资金,并收回相关资金。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并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三年内取消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资格;严重违纪违规的,由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调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督查仍未按计划规定如期完成的项目;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变更项目资料或调整资金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专项资金构成的国有资产未按规定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八)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或财务管理的。
第四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罚,追究直接职责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三条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个人如发现专项资金支出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部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本项目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项目管理过程,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保障项目投资者、合作方、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权益。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项目的管理,包括新产品研发项目、市场推广项目、IT系统开发项目、生产制造项目等。
1.3 项目管理流程
本制度规定了项目管理的流程和方法,包括项目立项、项目计划、项目执行、项目控制、项目收尾等阶段。
第二章:项目立项
2.1 项目立项的目的
项目立项是为了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资源、时间、质量等方面的要求,为项目的计划和执行奠定基础。
2.2 项目立项的程序
(1)项目申请:项目申请者填写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范围、项目资源、项目时间、项目风险等信息,提交给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2)项目评估: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申请进行评估,包括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成本效益等方面的分析,决定是否批准项目立项。
(3)项目立项:项目管理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项目立项,并发放项目立项文件,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资源、时间、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2.3 项目立项文件的内容
项目立项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范围、项目资源、项目时间、项目风险等信息。
(2)项目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赞助人等角色和职责。
(3)项目计划:包括项目进度计划、项目成本预算、项目风险管理计划等内容。
(4)项目质量要求:包括项目质量目标、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控制方法等内容。
(5)项目变更管理:包括项目变更管理流程、项目变更审批流程、项目变更影响分析等内容。
第三章:项目计划
3.1 项目计划的目的
项目计划是为了确定项目的时间、资源和成本等方面的要求,为项目的执行和控制奠定基础。
3.2 项目计划的程序
(1)项目任务分解:项目经理将项目目标和范围拆分为具体的任务,形成任务清单。
(2)任务优先级排序: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目标和资源限制等因素,对任务进行优先级排序。
(3)制定项目进度计划:项目经理根据任务清单和优先级排序,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包括任务起止时间、任务关键路径、资源分配等内容。
(4)制定项目成本预算:项目经理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和资源需求,制定项目成本预算,包括人力成本、物料成本、设备成本等。
3.3 项目计划的内容
项目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任务清单:明确项目目标和范围,将项目分解为具体的任务。
(2)任务优先级排序:根据项目目标和资源限制等因素,对任务进行优先级排序。
(3)项目进度计划:包括任务起止时间、任务关键路径、资源分配等内容。
(4)项目成本预算:包括人力成本、物料成本、设备成本等。
(5)项目风险管理计划: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等内容。
第四章:项目执行
4.1 项目执行的目的
项目执行是指按照项目计划和要求,组织实施各项任务和工作,完成项目目标和交付成果的过程。
4.2 项目执行的程序
(1)任务分配:项目经理根据任务清单和资源分配计划,将任务分配给项目团队成员,并明确任务完成标准和要求。
(2)任务实施:项目团队成员按照任务分配和要求,实施各项任务和工作。
(3)进度控制:项目经理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质量控制:项目团队成员按照项目质量要求,实施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交付成果符合质量标准和要求。
(5)沟通协调:项目经理及时沟通项目执行情况和问题,协调各项任务和工作,解决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和障碍。
4.3 项目执行的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要求,组织实施各项任务和工作。
(2)加强任务分配和执行监督,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3)强化质量控制,确保项目交付成果符合质量标准和要求。
(4)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和障碍,避免影响项目进度和质量。
(5)注意风险管理,及时识别和评估项目风险,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
第五章:项目监控与控制
5.1 项目监控与控制的目的
项目监控与控制是指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照计划和要求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的过程。
5.2 项目监控与控制的程序
(1)进度控制:对项目执行进度进行监控和调整,及时解决进度延迟和风险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2)质量控制:对项目交付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确保项目交付成果符合质量标准和要求。
(3)成本控制:对项目成本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成本问题,确保项目按照预算和要求进行。
(4)风险管理:对项目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最大限度减少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5)变更管理:对项目变更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变更符合项目目标和要求,避免对项目进度和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5.3 项目监控与控制的要求
(1)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对项目进度和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2)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的监控和分析,及时调整项目计划和措施,确保项目按照要求进行。
(3)注重风险管理,及时识别和评估项目风险,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最大限度减少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4)加强变更管理,确保变更符合项目目标和要求,避免对项目进度和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第六章:项目收尾
6.1 项目收尾的目的
项目收尾是指在项目完成后,对项目进行总结和归档,及时交付项目成果,做好后续工作的过程。
6.2 项目收尾的程序
(1)项目总结: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归纳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2)项目成果交付:按照项目计划和要求,及时交付项目成果,并进行验收,确保项目成果符合质量标准和要求。
(3)项目档案归档:对项目文档和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项目资料安全保存和易于查阅。
6.3 项目收尾的要求
(1)做好项目总结和评估,归纳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2)按照项目计划和要求及时交付项目成果,并进行验收,确保项目成果符合质量标准和要求。
(3)对项目文档和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项目资料安全保存和易于查阅。
第七章:项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7.1 项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的目的
项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是指对项目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7.2 项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的程序
(1)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评估项目管理的效果:对项目管理过程进行评估,发现和解决管理问题,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3)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归纳项目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7.3 项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的要求
(1)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对项目管理过程进行评估,发现和解决管理问题,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3)归纳项目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第八章: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8.1 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的目的
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是指对已有的项目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及时完善和更新项目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理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8.2 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的程序
(1)评估现有的项目管理制度:对现有的项目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制定修订方案:针对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修订方案。
(3)征求意见和建议:将修订方案公示,并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4)制定新的项目管理制度:根据评估结果和征求意见的结果,制定新的项目管理制度,并进行审核和批准。
(5)宣传和培训:对新的项目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理解并遵守新的项目管理制度。
8.3 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的要求
(1)及时评估现有的项目管理制度,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针对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修订方案。
(3)将修订方案公示,并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4)根据评估结果和征求意见的结果,制定新的项目管理制度,并进行审核和批准。
(5)对新的项目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理解并遵守新的项目管理制度。
第九章: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9.1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的目的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指对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9.2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的程序
(1)制定监督和评估计划:根据项目管理制度,制定监督和评估计划。
(2)执行监督和评估计划:按照计划对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解决。
(4)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归纳项目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9.3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的要求
(1)根据项目管理制度,制定监督和评估计划。
(2)按照计划对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解决。
(4)归纳项目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第十章: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评估
10.1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评估的目的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评估是指对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提高项目管理的效果和水平。
10.2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评估的程序
(1)收集数据和信息:收集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数据和信息。
(2)分析和评估: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
(3)发现问题和不足:发现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制定改进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和意见建议,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
(6)实施改进方案:按照改进方案对项目管理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
10.3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评估的要求
(1)收集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数据和信息。
(2)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
(3)发现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根据评估结果和意见建议,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
(6)按照改进方案对项目管理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十一章:项目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11.1 项目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的目的
项目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是为了使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充分了解项目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其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的意识和能力。
11.2 项目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的程序
(1)制定宣传和培训计划:根据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宣传和培训计划。
(2)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按照计划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
(3)进行考核和评估:对宣传和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
11.3 项目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的要求
(1)根据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宣传和培训计划。
(2)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确保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理解并遵守项目管理制度。
(3)对宣传和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
第十二章: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的监督和评估
12.1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的监督和评估的目的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的监督和评估是为了发现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提高项目管理的效果和水平。
12.2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的监督和评估的程序
(1)制定监督和评估计划:根据项目管理制度,制定监督和评估计划。
(2)执行监督和评估计划:按照计划对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收集数据和信息:收集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数据和信息,包括执行情况、效果和影响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4)分析数据和信息: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
(5)发现问题和不足:发现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6)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7)制定改进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和意见建议,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
(8)实施改进方案:按照改进方案对项目管理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
12.3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的监督和评估的要求
(1)根据项目管理制度,制定监督和评估计划。
(2)按照计划对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收集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数据和信息。
(4)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
(5)发现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6)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7)根据评估结果和意见建议,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
(8)按照改进方案对项目管理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十三章:项目管理制度的更新和完善
13.1 项目管理制度的更新和完善的目的
项目管理制度的更新和完善是为了适应新的业务、新的技术和新的管理要求,保证项目管理制度与时俱进,不断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13.2 项目管理制度的更新和完善的程序
(1)制定更新和完善计划:根据需要,制定项目管理制度的更新和完善计划。
(2)开展更新和完善工作:按照计划开展项目管理制度的更新和完善工作。
(3)审核和批准:对更新和完善后的项目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和批准。
13.3 项目管理制度的更新和完善的要求
(1)根据需要,制定项目管理制度的更新和完善计划。
(2)按照计划开展项目管理制度的更新和完善工作。
(3)对更新和完善后的项目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十四章: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责任
14.1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责任的分工
(1)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执行、监督和评估项目管理制度。
(2)项目经理:负责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负责。
(3)项目管理人员:负责执行项目管理制度
14.2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责任的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权限。
(2)项目经理应当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3)项目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学习项目管理制度,积极执行项目管理制度。
(4)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对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负责,确保项目取得预期的效果。
第十五章:项目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15.1 项目管理制度的宣传的目的
项目管理制度的宣传是为了让所有项目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项目管理制度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保证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
15.2 项目管理制度的宣传的形式
项目管理制度的宣传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文件、会议、培训等。
15.3 项目管理制度的培训的目的
项目管理制度的培训是为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让项目管理人员掌握项目管理制度的内容、要求和方法,保证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
15.4 项目管理制度的培训的形式
项目管理制度的培训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研讨会等。
15.5 项目管理制度的培训的内容
项目管理制度的培训内容应当包括项目管理制度的基本概念、要求和方法,以及项目管理实践中的案例分析和经验分享等。
第十六章:项目管理制度的评价
16.1 项目管理制度的评价的目的
项目管理制度的评价是为了了解项目管理制度的实际效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制定改进方案提供依据。
16.2 项目管理制度的评价的程序
(1)确定评价的内容和要求:确定项目管理制度的评价内容和评价要求。
(2)收集评价数据和信息:收集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数据和信息。
(3)分析数据和信息: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
(4)发现问题和不足:发现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5)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制定改进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和意见建议,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
16.3 项目管理制度的评价的方法
(1)问卷调查法: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项目管理人员的意见和反馈,从而了解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2)检查核实法:通过对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评估项目管理制度的实际效果。
(3)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项目管理实践中的成功案例和失败案例,总结经验教训,评价项目管理制度的实际效果。
第十七章:项目管理制度的更新
17.1 项目管理制度的更新的目的
项目管理制度的更新是为了适应项目管理实践的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项目管理制度的实际效果。
17.2 项目管理制度的更新的程序
(1)确定更新的内容和要求:根据项目管理实践的需要和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确定更新的内容和要求。
(2)制定更新方案:制定相应的更新方案,包括更新的内容、时间、范围、责任等。
(3)宣传和培训:对更新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项目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新的项目管理制度。
(4)实施更新:根据更新方案,实施项目管理制度的更新。
(5)评价更新效果:对项目管理制度的更新效果进行评价和总结,为下一次更新提供参考。
17.3 项目管理制度的更新的频率
项目管理制度的更新频率应当根据项目管理实践的需要和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来确定,一般应当不少于一年一次。
第十八章:附则
18.1 项目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项目管理机构。
18.2 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审核和批准应当严格按照组织机构和管理程序进行,确保合法、合规和可行。
18.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作废。
项目部管理制度 5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当进展,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治理制度,望广阔职工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一、本工地的全部员工必需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治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听从建立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视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二、仔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治理条例》,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文明先进员工。
三、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四、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若有违犯者,不管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峻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对不听从公司治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安排,寻衅闹事、有意制造事端均处以5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并开除当事人。
六、文明用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七、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关怀和爱惜,不得损坏和丧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文明工地的设施人人都得关怀爱惜。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的50%。爱惜公物、人人有责。
八、工地用电要留意安全,全部用电线路、电器、接电、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他人不得私自乱动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担心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需根据《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便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安全驾驶、文明操作。
九、工地全部员工必需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根据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种、火源进入施工现场。
十、进入施工现场的所的人员必需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需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担心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担心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概不负责。高快乐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工地全部员工应妥当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建立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觉,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峻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文明吏者。
十二、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常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容貌及个人容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讲文明礼貌、树良好风气。
十三、工地全部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工具、用具、设备、车辆、钢化、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丧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干净。
十四、严格遵守文明工地及宿舍的治理制度。自觉遵守纪律、爱护环境卫生。语气和谐、团结友爱。
十五、为了公司荣誉和职工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阔员工切实执行、严格遵守,以充分表达: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项目部管理制度 6
一、目标
为规范公司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降低项目成本、规避项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安全服务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立项至项目结项)涉及到的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工作,本制度仅适用于所有非涉密的信息安全服务项目。
三、项目管理职责
公司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建设方针、政策、法律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局指及中南指挥部的领导及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2、全面负责项目管理、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工期效益、严格履行工程建设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承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3、对工程项目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安全、质量、工期、效益目标的实现。
4、充分发挥项目管理机构整体作用,制订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标准。
5、协调处理内外关系,及时妥善的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及时计回工程价款。负责做好工程索赔工作。
6、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组织编制竣工文件、施工技术总结。负责工程项目竣工交验和保修服务。
7、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正确处理各种利益的关系,合理兼顾项目利益和职工利益,改善劳动条件,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抓好“两个文明”建设,培养企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8、按照上级的规定和条例对优秀职工进行奖励,对违纪职工给予处罚。
9、负责从项目立项到结项过程中的各项工作、风险控制、项目质量、用户满意度和文档完成质量。
10、负责项目关键环节的评审和质量把关,负责指导和协调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管理贯穿项目从立项到结项的整个过程,公司所有项目都要求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行实施,对于规模较小、时间较短的项目,在保证顺利通过项目验收、结项的情况下,项目经理和部门可以根据项目情况简化相关项目管理,并报部门备案。
1 项目立项管理
具体立项流程详见公司具体规定。
2 项目计划管理
项目立项时由立项申请人明确的项目主要需求与目标,此需求和目标将作为项目经理制定项目计划的依据。
项目经理首先应根据项目计划、技术方案以及调研情况,在项目启动会上向项目组成员说明。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实施目标与实施内容、项目里程碑和输出物、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任务分工、项目的人工成本和费用预算(适用时)、项目风险分析、项目质量保证措施等。
3 项目过程管理
项目经理召开项目启动会,向项目组成员(包括甲乙双方,必要时包括第三方)介绍项目背景、客户要求、解决方案等情况,向项目成员明确项目工作内容和任务分工、进度计划。
公司应按项目“里程碑”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控与管理。
项目周报是公司跟踪和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的主要手段。项目经理在每周的项目周报中,详细说明项目总体进展情况、本周计划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风险,明确项目下一周的工作任务、人员分工、进度安排等。
部门将根据项目周报跟踪、检查项目进展情况,每个月对所有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将项目情况报告发送相关领导。
项目经理根据合同要求,取得各阶段的验收报告。在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时,应及时要求用户方对阶段性任务进行确认,在《项目任务确任单》上签字。在项目达到初验和终验要求时,要及时要求用户方组织验收,并在《项目初步验收报告》和《项目最终验收报告》上签字并盖章确认。
项目经理要加强项目文档的管理,及时将文档提交部门,特别是要注意做好离职人员的项目交接工作。所有纸质的'签字验收单原件都要及时交部门,原件由部门复印后交财务部。
4 项目验收管理
服务类项目:项目经理必须每(月、季)度提交项目工作进度确认。项目经理在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成果文档交付客户后,需客户签字或在项目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并将原件提交质量部。
集成类项目:项目经理提供客户签字盖章的《产品到货验收单》、《项目初验报告》、《项目验收报告》等文档,并提交相关部门。
5 项目结项管理
项目经理申请项目结项需确认已将项目各阶段文档报部门,由部门确认归档情况,如不满足要求,由项目经理负责补齐文档。
项目经理填写项目结项申请时,要说明项目结项理由、遗留问题和解决建议、项目成果归档情况等,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对项目技术应用和项目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6 项目质量管理
公司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贯彻落实项目的各个质量环节,确保项目的顺利验收。
(1)、项目启动后,项目经理须在项目计划中制定项目质量计划,确定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措施,让项目组成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质量标准和要求,并对项目全过程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做好质量记录。
(2)、项目经理组织开展需求调研,保证实施方案满足需求和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要求。
(3)、项目经理要加强对项目正式文档和过程文档的管理,项目结项时要把所有文档都归档至公司文档服务器。
各部门注意离职人员的项目交接工作,防范因人员离职等原因而造成项目信息泄漏,交接不全等现象发生,影响项目后续工作正常开展。
7 项目风险管理
项目风险管理对项目进行风险控制,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管理手段,与项目实施和管理相关的人员要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
项目立项时,项目经理根据项目情况,在项目计划书中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给出相应风险的规避控制措施。公司须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对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项目风险,要及时预警,协助排减风险。
4.8 项目评审管理
项目评审管理是控制信息安全服务项目关键环节风险,保证项目质量的重要管理手段。
公司项目评审分为外部评审和内部评审。
外部评审指外部项目需根据合同或客户要求组织的评审或审查确认,外部项目的评审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协调,并由项目相关方签字确认,评审结果由项目经理通报各相关单位,纸质评审意见送相关部门归档。
内部评审指由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等人员组织的项目评审,内部评审形式可以是会议或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会议评审和意见征求方式,由项目经理提前准备好评审材料,并将评审材料随评审通知一并发给评审人员。评审人员提出评审意见或形成会议纪要。
4.9 项目变更管理
对项目变更进行规范管理是控制项目风险,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管理手段。项目变更一般包括项目商务变更(包括服务内容的变更)、项目进度变更和项目人员变更。
(1)、项目商务变更
因客户需求或设计发生变化或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按项目原方案无法完成实施,需要对原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进行变更,项目经理应及时和项目销售与用户方进行沟通协商,双方对变更进行初步确认并达成一致。
(2)、项目进度变更
因需求变化、方案修改等导致项目进度发生变更时,项目经理要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客户说明原因,并得到客户的认可。
(3)、项目人员变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人员流动、工作需要必须调整项目成员时,需要相关人员知悉。
4.10项目文档管理规范
项目中的文档分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项目结束后,项目所有过程文档需要归档,公司专门需建立独立、不联外网的文档服务器,用于保存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档、代码等资料。原则上要求各项目文档要尽可能按照公司项目文档规范和各类项目的文档模版进行编写。如客户另有特殊要求,也可以按客户要求编写相关文档。
项目过程中的电子文档,由项目经理负责及时上传到文档服务器上。
项目部管理制度 7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公共设施项目,主要是使用财政性资金、各级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政府统一借贷资金等安排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县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对全县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的预(概)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实施审计监督。
第四条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审计机关对本县区域内下列政府投资项目行使审计监督权。
(一)以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
(二)以经营城市收入安排的项目;
(三)利用政府融资安排的项目;
(四)以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
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条项目审批机关应将当年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和批复,按季度抄送审计机关;具体项目在立项后15日内,将立项批复抄送审计机关。
财政部门在年初将以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抄送审计机关,年内追加及变更的临时项目预算随时抄送审计机关,并将建设资金拨付情况及时通报审计机关。
其他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税务、建设、国土、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工程全过程实施内部监督,并及时将内部审计结果报送审计机关。
第八条审计机关依法对内部审计、社会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竣工决算审计的业务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九条对政府投资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管理中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和其他基本建设规定的情况;
(二)预(概)算执行及调整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设计变更内容、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经济性;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特别是征地、拆迁费用支出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情况;
(四)项目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五)项目各种税费计提和缴纳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
(六)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各个建设环节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资质以及与政府公共工程直接有关的收费和其他财务收支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竣工决算财务报表和说明书以及竣工决算财务报表编制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控制的有效性,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建筑安装工程核算、设备投资核算、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及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情况、建设资金到账情况,未到账资金对该项目产生的影响;
(五)项目所用设备、物资、材料采购程序的合规性、定价的合理性,质量控制的有效性,使用管理的规范性;
(六)交付使用的资产及其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七)建设期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有关税费的提缴、留成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
(八)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和资金预留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竣工决算审计时,可以根据需要对其投资效益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对未实施预(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时应包括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内容。
第三章审计程序
第十二条年初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县政府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结合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情况,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重点。
第十三条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前,应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并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十四条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意见,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
第十五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定的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需要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审计决定;应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处罚或涉嫌犯罪的,审计机关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申请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机关在接到建设单位竣工决算审计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具备审计条件的审计事项实施审计。
第十七条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建设、施工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须按规定向审计机关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一)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编制资料及有关部门的立项、规划、用地、环保等批准文件资料;
(二)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合同等资料;
(三)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竣工图纸等资料;
(四)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或签证单、隐蔽工程记录单等资料;
(五)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及出库、入库资料;
(六)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资料、竣工决算报表;
(七)财务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
(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签定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作出的审计决定,应当作为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工程款和国有资产移交的依据。
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在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前,有关单位应按项目概算或预算预留10%—30%的工程款项。
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应当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结果,经批准可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配备或聘请具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审计力量进行审计所需专项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证,非财政直接投资的其他国有资产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机关应督促有关单位按期补办;逾期不办的,可视情节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处罚。实施处罚后,被审计单位仍须接受审计机关监督。
第二十二条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项目批准文件规定,擅自要求设计部门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而增加的概算投资,审计机关责令建设单位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查批准。
第二十三条对建设单位改变建设资金用途,转移、侵占和挪用的建设资金,审计机关有权予以制止,责令其限期收回,并建议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的多计或少计的工程款项,审计机关应责成有关单位予以调整,属国家及地方政府投资,尚未拨入建设单位的,按规定予以核减;已经拨入建设单位的,责令限期全额收缴;属政府和单位拼盘投资的,按投资比例收缴属于财政性的资金部分。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的工程价款,应根据审计决定予以追回。
第二十四条对应计、应缴而未计缴的各种税费,审计机关应督促责任单位补计、补缴,并按有关财经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虚报投资完成额、虚列建设成本、隐匿结余资金行为的,审计机关应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建议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被审计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处理、处罚、收缴所取得的全部财物,一律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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