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保护企业名称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名称。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第四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核准登记企业名称。
超越权限核准的企业名称应当予以纠正。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含有同级行政区划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第二章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八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第九条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第十二条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一)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二)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第十三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一)国务院批准的;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第十四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
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第十五条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第十六条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
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第十七条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第十八条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二)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三)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第十九条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第二十条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第三章企业名称的登记注册
第二十一条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第二十二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
设立其他企业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十三条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以下统称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人,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可以载明备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投资额和投资比例、授权委托意见(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人姓名、权限和期限),并由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上应当粘贴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场对申请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予以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按照《企业登记程序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已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设立企业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未能提交审批文件的,登记机关不得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登记注册。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企业登记注册不在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送核准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企业变更名称,应当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属登记机关管辖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不属登记机关管辖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当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名称的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企业登记和企业名称核准不在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对企业拟变更的名称进行初审,并向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上应当载明原企业名称、拟变更的企业名称(备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企业登记机关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后,应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登记机关应当在核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送核准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八条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和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的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第二十九条企业被撤销有关业务经营权,而其名称又表明了该项业务时,企业应当在被撤销该项业务经营权之日起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企业名称等登记事项。
第三十条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如其名称是经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登记机关应当将核准注销登记情况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核准该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一条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三)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四)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三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档案。
第三十三条《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及企业名称核准登记表格式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第三十四条外国(地区)企业名称,依据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协定、条约等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第四章企业名称的使用
第三十五条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企业变更名称,在其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前,不得使用《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上核准变更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转让。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当在住所处标明企业名称。
第三十七条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信笺所使用的企业名称,应当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
第三十八条法律文书使用企业名称,应当与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
第三十九条企业使用名称,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在本机关管辖地域内从事活动的企业使用企业名称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
第四十二条企业因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四十三条企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名称争议时,应当向核准他人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三)举证材料;
(四)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署并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情况、名称争议事实及理由、请求事项等内容。
委托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资格证明。
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企业名称争议后,应当按以下程序在6个月内作出处理:
(一)查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情况;
(二)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有关争议的情况;
(三)将有关名称争议情况书面告知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1个月内对争议问题提交书面意见;
(四)依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原则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以下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名称,参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本办法办理:
(一)企业集团的名称,其构成为: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字样;
(二)其他按规定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组织的名称。
企业管理制度2
第一节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六天。其中:
冬季: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8:00
夏季: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20:30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3 、请假
(1)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致电部门负责人。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
(1)员工出差前报负责人批准,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负责人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第二节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 、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全体合伙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三节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长话短说,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严禁将任何办公用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用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四节奖惩
一、惩罚条件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公司资料者
5、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
6、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 、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如发现有以上行为者,轻则处理点名批评或者口头警告,屡教不改者处以50—500不等罚款。
第五节员工权益
一、劳动安全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劳动保护。
2、在灾害条件下坚守岗位的员工,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3、保管公司财产的员工,接到预警信号后,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权利保障:
1、员工享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赋予的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公司对这些权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对下列情况,员工有权提出申(投)诉以得到公正待遇:
(1)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
(2)对处理决定不服;
(3)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
(4)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
3、申(投)诉方式:
(1)向公司合伙人直接提出申(投)诉;
(2)可书面或面谈两种方式申(投)诉;
(3)《申(投)诉书》必须具名,否则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4)受理申(投)诉者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馈。
企业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 本公司职工的聘用、试用、调迁、解职、服务、出勤、给假、培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制度办理。
三、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四、 本公司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 聘用
一、 本公司发展所需职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二、 本公司聘用职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岗位或工作为原则。
三、 本公司新职工的聘用,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筹计划,呈报公司领导班子核准。
四、 本公司中层干部(部门主管),由经理提名,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商议并公示后任命,聘期为1年。新聘任的中层干部试聘期为3个月,试聘期间工资下浮一档。
五、 本公司一般职工,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核定编制数,优先聘用本部门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其他部门职工可申请聘用,但必须遵循双向选择、服从原所在部门优先聘用的原则。
六、 本公司一般职工,因不符合岗位要求而落聘,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安排试聘,试聘期间工资降一档,试聘期限3个月,试聘后能符合岗位要求,可恢复正式聘用。不能符合岗位要求,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再试聘,再试聘期间工资降二档,再试聘期限3个月,再试聘仍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 试用
一、 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分别为相应岗位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给予合同约定工资或所在岗位的工资。
二、 职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报到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 填写职工登记表,交登记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及交(验)学历证书或上岗证书。
(二) 体检健康证。
三、 职工在试用期内出现品行和能力欠佳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四、 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请辞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调迁
一、 本公司基于生产和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职工的工作岗位。
二、 被调职工在接到调令后,要在2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并按时到新岗位报到。如所管理事物特别繁多,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需由原部门主管向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可适当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三、 被调职工如有困难可向公司提出,但在要求未得到批准前必须坚决服从。凡不服从分配和调动者,在接到通知的第3日起,即停止其工作,停工期间停发岗位工资,在停工期间,各级领导应尽力做好其思想工作,劝其服从分配和调动,若再不听规劝,则解除其劳动合同。
四、 被调职工到新岗位,如果专业不对口,执行一个月试岗期,岗位工资降一档发放,试岗期满合格,给予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试岗期满不能符合岗位要求,则延长试岗期,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第五章 解职
一、 职工解职分为“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终止”等二种。
二、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按《劳动法》规定办理。
三、 当出现以下事由时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退休。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服务
一、 职工必须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
二、 职工应做到热爱企业、精诚团结,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形象,发扬“立足市场靠质量,服务社会讲信誉,拓展市场求效益,树立品牌促发展”的企业宗旨,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 职工应熟练掌握本岗位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四、 实行连续性轮班制生产的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工作班次。
五、 职工应做到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听从指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六、 严禁酒后进行登高作业、现场施工、设备操作;严禁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七、 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着装必须整齐,不得穿睡衣、拖鞋等;做到文明施工。
八、 坚持文明生产、文明经营。工作(生产)场所实行“定置”管理,办公室及生产场所应保持整洁、摆放有序。不乱倒垃圾、污物,不乱堆杂物,不乱扔烟蒂,不随意吐痰,不乱停放车辆,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严禁携带小孩到生产(工作)岗位。
九、 严禁利用公司材料或设备为自己或为他人干私活谋取私利。
第七章 出勤
一、 职工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一律以签到(指纹录入)为准。凡迟到、早退者,1次扣5元,迟到30分钟以上,按半天事假论处。
二、 职工因公外出办事,必须事先填写外出申请单,职工、部门副职由部门正职审批,部门正职由分管领导审批,经理助理、副职领导由经理审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而擅自外出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三、 职工外出申请单必须于当天或第2天上报主管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报,作脱岗处理,1次扣50元。
四、 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专心工作,一律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凡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打乒乓、上网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听音乐等,发现1次扣50元。
五、 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私活。一经发现,1次扣50元,如果因此而发生生产事故,按责任事故处理制度执行。
六、 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工作岗位,发现1次,扣50元,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章 给假
一、 本公司例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法定假日执行。因工作需要可指定安排值班,以加班计算。
二、 职工请假批准权限:请假1天由部门主管批准,2-3天由分管领导批准,4天以上由经理批准,请假手续于当日送交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
三、 职工请假审批程序:请假职工必须填写请假单,按批准权限审批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一律按旷工论处。
第九章 培训
一、 本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以多渠道、多类型、多层次的方式开展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文化水平和岗位技能。
二、 本公司专业技术职能部门每年要有计划地举办岗位培训班,确定培训日程、内容、师资、地点、教材、对象、人数等,在拟办班前半个月报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由其下发通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培训档案由其汇总保存。
三、 本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外送职工参加各类岗位技能及专业业务培训。有关部门直接下达的培训通知,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统一办理送培有关手续。
四、 职工参加各类外送培训必须按时报到,不得提前离岗,培训结束按
时返岗,违者按旷工论处。
五、 职工参加自办培训班,必须遵守培训纪律,无故旷课视同旷工,迟到早退参照上班考勤制度执行。
六、 受本公司委派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的职工,培训、学习期间岗位工资照发。
第十章 考核:
一、 职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三种。
(一)试用考核:聘任人员试用期满应参加试用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部门认为不符合录用约定的,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处理。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交试用期间的心得报告。
(二)月度考核:
1、 部门主管每年初应制订本部门职工考核办法,对所属职工当月的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对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 职工假勤奖惩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统计汇总,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三)年终考核:
1、 公司于次年1月初对职工进行一次年终考核。
2、 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职工进行考核,应参考月度考核记录情况及假勤记录,填具年度考核汇总表。
二、 考核期限为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本制度经公司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即行实施。
四、 本制度如与公司以前颁布的制度有异议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五、 本制度所未及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之事项,公司另行商议决定。
六、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为准。
企业管理制度4
前言
江苏南通三建华鼎建筑集团公司,作为一个新兴的现代建筑企业,经过历年的发展,企业队伍不断壮大,要适应日新月异的建筑业发展形势和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已不能满足企业现代和将来发展的要求。
随着我国加入WTO及北京申奥成功给建筑业带来的.巨大市场机遇,迫切需要我们制订一套能适应新形势且符合广大职工利益及企业发展要求的规范具体、具可操作性的严格合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使它能够在企业发展中起到强大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战斗力,并更大地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本制度第一章介绍了从公司精神风貌、工作作风等全方面地向管理人员提出的原则性要求;第二章是企业生存的根本、是公司前进的灯塔、是集团发展的秘决;第三章是个人工作的内容;第四、五章需要全体人员对照学习;第六至十五章是针对性内容,需要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的。
希望全体管理人员认真对照学习本管理制度,并且作为今后工作的实施准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抵制。大家应正确面对各种奖罚,摆正个人与企业的关系,以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为原则,确立先公后己的指导思想,不折不扣、义不容辞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大家应当懂得:只有公司兴旺发达,才会有广大干部职工丰厚的回报。最后希望大家对其中的不妥之处积极批评指正。
江苏南通三建华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年元月
企业管理制度5
不同的企业在员工培训这一块培训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对其不同的性质企业员工所规范条例也不同,下面是企业管理网准备的商业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各位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羽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于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人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1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6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灯留夯.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末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前条第1、1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加%。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拾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羽
第五十七条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羽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1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屑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十)附则
第六十七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企业管理制度6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管办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管办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管办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2.1 预防措施
7.2.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2.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2.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2.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2.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7.2.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2.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2.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2.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2.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2.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2.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2.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2.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2.3 职业卫生管理
7.2.3.1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7.2.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2.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管办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2.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2.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2.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2.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2.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8、办公室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
企业管理制度7
一、19xx年7月1日至x年1月1日,适用行业会计制度
中国境内企业适用的会计制度有13个分行业会计制度,具体包括:《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农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企业会计制度》、《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乡镇企业会计制度》《旅游、餐饮服务业会计制度》《建筑安装企业会计制度》等。至此,财政部没有明确下文废除上述行业会计制度。对此,在没有明确哪些企业必须执行哪类会计制度之前,上述分行业会计制度可以一直执行。
二、x年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全面推行《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x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制度》、x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x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财会〔x〕11号):《企业会计制度》x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鼓励其他企业先行实施。
也就是说,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无论上市与否,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其他非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选择执行原来的行业会计制度,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x〕49号):《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自x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也就是说上市金融企业必须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但没有强制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非上市股份制金融企业也可以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不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x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x〕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符合“小企业”标准未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或者《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应当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三、x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企业会计准则》
自x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xx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及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最新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xx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x〕3号):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自x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至此,上市公司必须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他企业也可以选择执行。
除金融企业以外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还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非上市股份制金融企业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x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还可以执行19xx年7月1日起实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企业会计制度》、非股份制金融企业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
除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企业(包括不符合小企业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等)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执行19xx年7月1日起实施的分行业会计制度。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自x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xx基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
企业管理制度8
为理顺考勤程序,规范考勤行为,严格考勤制度,确保有序经营,特制定本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厂区工作的全体员工(总裁、总裁助理、总经理除外)之考勤管理。
职责
人事行政部全面负责公司考勤工作之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收集、汇总考勤数据。门岗负责收集《员工请假单》,并于每天下班前转交人力资源安全处,并对员工进、出厂区刷卡进行控制。各部门经理、各商业广场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并监督本部门公司考勤制度,参与控制考勤管理,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考勤方面问题与人力资源安全处相互沟通。
考勤办法
本公司考勤采用智能化、数字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刷卡考勤。倒班员工不参与刷卡,实行手工签到考勤。
考勤要求
员工考勤是公司进行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自觉刷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人力资源安全处每月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次月8日以前将公司执行层人员出勤情况表报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考核;同时将各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表及员工剩余换休时间表反馈给各部门的兼职考勤员,以此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参考。各部门倒班员工考勤记录,由兼职考勤员在《月份出勤计算表》进行统计,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于次月5号前交于人力资源安全处。考勤员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如实统计、汇总考勤数据,为考核各车间、处室的出勤率提供可靠依据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规范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人力资源安全处应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考勤管理工作。考勤原始记录保存时间为二年。
考勤规定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作息时间以公司办公室下发的通知为准。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刷卡(共计每日2次)。法定休假日作息时间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考勤内容
1、迟到
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刷卡或虽然刷卡但未到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迟到。(因通勤火车或公司通勤班车晚点的不计迟到)迟到10分钟(含10分钟)以内扣罚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扣罚30元;无故迟到超过1小时(含1小时),视旷工半天处理,超过3小时(含3小时)视旷工一天处理;连续迟到三次或月累计迟到五次以上者除按迟到处理外,另累计旷工一次。
2、早退
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终了前刷卡离岗视为早退。早退处罚规定比照迟到条款处理。
3、旷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特殊情况下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假的;假期已满,逾期未归而又无正当理由的';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报到上岗工作的;无故不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旷工不足4小时(含)的按旷工半天计算,5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的按矿工1天计算;旷工后出勤时间不满5天仍旷工的,其前后旷工时间连续计算。
处罚规定:旷工一日,扣罚其旷工者当月日工资的300%;连续旷工五日(含五日)以上者,扣罚其当月工资,并将其工作关系调整到培训中心待岗培训;连续旷工十五日(含十五日)以上或年累计旷工三十日(含三十日)以上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员工一年之内出现一次旷工现象则扣发其年终奖。
4、公出(即出差)
员工出差应事前填写《员工请假单》请公出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预计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一律视为事假。公出期间按正常出勤核发全额工资。
5、事假
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事假应事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的,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事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不足4小时(含)按半天计算,5小时(含)以上,8小时以下的按1天计算。
企业管理制度9
(一)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线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和省相关实施意见或细则的宣传教育培训,修订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着力解决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职责。
(二)突出三个重点
1、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监员制度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建设,抓好关键环节的工作落实,充分发挥驻厂安监员的一线安全监督作用,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年底前,全市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实现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全覆盖。驻厂安全监督员实行资格证制度,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各区县要加强后备力量的组织培训工作,建立驻厂安全监督员人才库,经考试合格发放《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资格证书》,并报市安监局备案,《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资格证书》由市安监局统一监制。
2、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班组”创建活动,搞好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度,利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坚决防止重创建、轻运行、安全标准化工作流于形式的现象,力争年底前完成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3、重点加强外聘专家队伍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快高层次外聘专家人才资源的引进工作,制定出台外聘化工专家使用管理办法,为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夯实专家技术支撑力量,提升我市危化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深化四个整治
1、开展“二重点一重大”企业综合治理。对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全部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及独立的紧急停车系统,实现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等超限、泄漏时自动报警和自动关闭停车。启动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完善提升工作,强化重点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逐步实现联网联控。继续聘请中国安科院专家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方位的隐患综合治理,对专家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
2、开展蒸馏系统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号文件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蒸馏系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蒸馏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重点监控工艺参数和安全控制措施,对蒸馏系统进行安全生产专项评价和安全控制技术改造,在有爆炸危险的蒸馏装置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提高蒸馏系统本质安全水平。
3、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意见》及《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的要求,深入排查治理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存在的安全隐患。6月底前,所有未经正规设计的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安全诊断,出具安全诊断报告书。9月底前,相关企业要完成设计安全诊断发现隐患的整改工作,迎接省安监局在第四季度开展的对各市设计诊断工作情况的全面督查。
4、开展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进行调查摸底,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组织专家对重点监控管线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深层次的安全隐患。
(四)抓好五个落实
一是抓好安全操作规程完善修订工作的落实。各级安监部门督促危化品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针对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特性,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时完善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聘请有关安全专家加以论证,修订完善后,要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学习,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有效贯彻执行。
二是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按照《关于印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将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的建立、执行、考核、奖惩等情况作为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指导监督和执法监察力度,全力推动此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抓好危险作业票证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大危险作业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动火、检维修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断路、吊装、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安全规范,加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三违”整治力度,全面落实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和作业前风险分析制度。尤其是针对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事故多发问题,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作业安全规范、风险分析、安全条件确认、现场安全控制和对外来检维修施工队伍管理等六个方面,督促企业整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强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落实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有效遏制检维修环节事故发生。
企业管理制度10
近年来,随着国家环保、节能治理力度的持续加大,水、电、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日益增长,用能成本不断攀升,能源管理工作业已成为很多企业的核心业务之一。而如何利用企业已有的成熟管理机制方法,全面推进能源管理工作,实现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能源消耗持续降低,就成为企业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此,本文对如何运用在许多企业已经有效应用的精益管理模式做好能源管理工作进行了分析。
一、什么是精益管理
所谓精益管理是以客户价值为导向,通过5S、TPM、员工培训体系、车间标准化管理体系、精益改善等基础项目的运维,持续提升业务管理基础和管理绩效,最终目标是实现企业“高品质、高效率、低成本、低库存”的卓越运营,形成全员参与、不断持续改善的文化氛围。目前,作为一套成熟的管理模式,精益管理已经在许多行业企业得到有效落实并取得显著效果。
二、精益管理与能源管理的关系
首先,节能的主要途径有结构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是通过建立体系、制度等方法,加强对用能过程的科学管理,进行节能。从这点上来看,精益管理正是管理节能的最佳模式。
其次,能源管理是精益管理实现降低成本的主要管控业务之一,因此围绕能源管理实施精益管理,体现了精益管理的核心价值和作用。
最后,运用精益管理工具能够对能耗考核指标进行有效改善。当然有更好和便捷的方法,如引入新的工艺技术等,也可以使用。但精益管理是培养全员改善意识,营造全员节能氛围的有利抓手,能够体现公司的软实力。
三、如何用精益管理模式推动能源管理工作
了解了什么是精益管理,知道了精益管理与能源管理的相互关系,那么如何将精益管理的知识、工具和方法运用到能源管理工作中去呢?下面,针对单位产品蒸汽消耗量这个能源绩效参数分别从日常维持、持续改善两个方面做案例分享。
案例一:运用SDCA方法维持能源绩效
SDCA方法,也就是标准化维持,即“标准化、执行、检查、总结(调整)”模式,包括所有和改进过程相关的流程的更新(标准化),并使其平衡运行,然后检查过程,以确保其精确性,最后作出合理分析和调整使得过程能够满足愿望和要求。
(一)标准化阶段
1、利用目视化工具将生产现场影响单位产品蒸汽消耗量的管控点—蒸汽压力值标识出来。在压力表上将蒸汽压力正常运转范围与警戒范围、上限范围利用颜色进行区分,现场人员可以一目了然的查看压力是否正常。
2、将目视化后的蒸汽压力表读数检查纳入到《点检基准书》中。
(二)执行阶段
按照《点检基准书》中的要求,制作《点检记录表》,现场人员按照判定基准及点检周期对点检项目进行点检。
(三)检查阶段
能源管控水平高低的最终落脚点是在员工的行为落实上,即员工有没有有效执行有关管理及操作标准。因此,需要管理人员对员工是否进行点检及点检效果进行检查。将巡检纳入到管理人员的一日作业标准中,并通过管理看板将每班的单位产品蒸汽消耗量数值进行展示,及时发现异常,让班组内的每名员工时刻关注指标,与其他班组进行对标比赛。
(四)总结阶段
根据点检及巡检出来的问题点,及时进行纠偏或维修。班前会及周例会上对经常出现的问题点利用5WHY分析,查找根源,制定方案,防止问题点的.再次发生,同时如发现标准不适用,则对标准进行调整、改进。
案例二:运用PDCA方法持续改善能源绩效
PDCA是持续改善、不断提升的方法,分为计划、执行、检查、总结四个阶段。精益改善机制包括改善提案活动、 QC(质量控制)小组活动、精益六西格玛项目活动等,这些改善活动在本质上都遵循了PDCA方法,下面就以QC小组活动为例进行介绍。
(一)计划阶段
1、选择课题。首先运用饼状图将企业上年度发生费用各项成本所占比例展现出来,找到能源费用占比。进一步分析,运用饼状图展示能耗成本中水、电、天然气等占比,找到消耗量最多的能源(如蒸汽)。再进一步分析,运用饼状图将各车间蒸汽消耗量占比展示出来,找到消耗蒸汽量最多的车间。最后选定课题,即降低该车间单位产品蒸汽消耗量。
2、现状调查。首先按照生产工艺,绘制该车间蒸汽流动的微观流程图,找出各用汽设备及阀门;其次到现场运用调查表,对各用汽设备及阀门进行调查,对影响单位产品蒸汽消耗量的事项及影响程度进行统计;然后运用帕累托图进行分析,影响程度占比80%的事项是影响单位产品蒸汽消耗量的主要问题;最后查看车间过去六个月的蒸汽用量及產量统计表格,运用折线图将每月单位产品蒸汽消耗量展示出来。
3、设定目标。选定过去六个月最低的单位产品蒸汽消耗量作为基本值。通过能量平衡,计算出单位产品蒸汽消耗量理论值。再通过计算,如解决了影响程度占比80%的主要问题,则单位产品蒸汽消耗量将为基本值-(基本值-理论值)×80%,选取该值作为目标值。
4、原因分析。召集小组成员,采用头脑风暴,运用鱼骨图对问题点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进行分析,找到末端原因。
5、确定主要原因。制定要因确认计划表,明确各末端原因确认方法、标准、负责人及完成日期。按照计划表,到现场对各末端原因进行确认,如不符合标准,则为主要原因。
6、研究制定对策。首先小组召开小组会议,对各主要原因分别提出对策方案,并制定对策评价标准;其次按照对策评价标准对对策方案进行选择,找到各主要原因的最佳实施方案;最后制定对策表,明确各主要原因的对策、目标、措施、地点、完成时间及负责人。
(二)执行阶段
按照对策表,实施改善,对并改善后的结果进行验证,对策目标是否达成。
(三)检查阶段
对策实施完毕后,到现场进行调查,确认主要问题是否解决,并跟踪三个月单位产品蒸汽消耗量,确认小组活动目标是否达成。如小组活动目标达成,为确定活动效果,对产生的经济收益进行计算。
(四)改进阶段
1、制定巩固措施。将改善中措施、方法及关键控制点纳入到企业文件标准及工作标准中。
2、总结和下一步打算。对小组成员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从专业技术、管理水平、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评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确定下一步改善方向。
四、文章小结
通过精益管理概念的引入,精益管理与能源管理相互关系的阐述以及实际案例应用的介绍,我们能够清晰地了解到如何运用精益管理工具做好企业能源管理。通过精益改善机制,对能源绩效参数进行系统性的改善,从而使能源管理工作人人参与、不断提升,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持续,降低企业能源成本,增强市场企业竞争力的同时,履行企业节能降耗的社会责任。
企业管理制度11
一,公司会议由行政部门提前通知。与会者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或有事要迟到或早退的,会前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并通知行政部。
二,会前要认真准备,会中要长话短说,有的放矢,提高会议效率。
三,主持人会前宣布会议纪律。会议期间要关机或将手机开致震动,需接听电话 的.向主持人示意后,到会议室外接听。会议期间禁止交头接耳,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四,会议一律用普通话。
五,会议期间要认真听讲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会议决议事项由公司指定领导负责监督落实,并在下次会议上予以反馈。若不能完成的,需提前向公司领导作出书面说明。否则,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七,公司会议,公司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并发至各有关单位。会议记录或纪要,要妥善保管并归档。
八,严格保密制度。公司会议内容,未经许可,不的外传,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企业管理制度12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制度化管理将显得越来越重要。在企业管理中,制度化管理是最靠得住的,它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它不会因企业领到的变更而变更,也不会因领导的看法和注意力的变化而变化。下面就如何加强制度化管理提几点建议:
1、必须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尊严。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公司领导经过长期的探索的理论
总结,是任何部门、仍员工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部门任何员工没有超越公司制度的特权。公司的各级领导(包括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领导的亲戚朋友)必须带头遵守和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制度的尊严。那种把领导的个人意志置于公司制度之上,仗权违章、仗势违章、依仗关系违章的现象,是极不正常的,也是决不允许存在的。
2、必须逐步完善公司的制度体系。目前,公司的制度体系的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在公司的发展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壮大,公司的规章制度也要逐步更新和完善,使它适应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使它更规范明确,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3、必须严肃规章,尊章行使。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驰则国乱国衰。
个企业也是如此,企业管理必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任何违纪违章的现象,都要按照制度严肃处理,决不手软。任何制度只有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折不扣的执行下去才能显示出制度的作用,否则,再完善的制度也是空的。
4、加强制度的学习。制度出台后,要让全公司的员工都明白制度所规定的要求和制度与工作的关系,提高大家遵守制度的自觉性。特别是各级领导,更要树立制度化管理的新观念,了解制度规定的办事原则和程序,增强按制度办、按程序办、按原则办事的思想意识,坚决纠正重权轻制度、以权压制度的思想和行为。
一、管理职能
1、行政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b、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c、本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d、上级有关事故通报,本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e、推广应用的新技术;
f、有关人员对规程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g、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编制或修编
(1)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等)在编制或修编前,应广泛搜集上级有关的法令、法规、政策、条例等资料,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级规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体化。
(2)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编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修编具体工作。
(3)为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的需要,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并编制,报行政部备案,以便再版时修编。
(4)管理制度每年10月份进行一次审查,每2-3年进行一次复审,分别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对不适应的制度内容应及时修改和补充,原已有的制度,在执行中若发现不够完善或部分条文需作修改时,按修改部分予以颁发,不得将原合理的制度废止。若需要重新修编原有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提出,经批准后,须将原制度予以废止,不得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同类型制度,以免造成执行困难。
三、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生产规程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各项规程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
(2)将初稿送交归口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
(3)由分管的副总工程师负责复审,由公司分管生产技术的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批准。
2、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管理制度经职能部门编修起草后,可采取组织有关部室会签,集体讨论,最后领导批准的办法颁布执行。一般专业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批准颁布执行。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关部室、公司或专业人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四、规章制度的印刷及发放
1、规程及管理制度必须经审批后方可交付印刷,印刷件的幅面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
2、所有规程制度的发放应编号有序,由档案室负责管理,承办部门具体发放。
3、人员调离本公司时,应及时收回所有的规程、制度,外单位索取规程、制度时,由行政部档案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三、工作制度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内部用电管理。
一、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当班电工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机电车间解决。
二、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当班电工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三、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四、高压设备检修停送电由岗位工和中控操作员填写《停电申请单》及《送电申请单》由生产科批准后送交值班电工,值班电工接票要认真核对票及现场后才能执行,值班电工执行后悬挂标示牌及并在回单上加盖“已执行”章,现场人员见到盖章票后才能进行设备检修。
五、高压开关操作一律执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长填写,主任批准后执行。
六、现场低压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岗位检修停送电需书面通知值班电工,由值班电工断电挂牌并记录,同一任务的停送电必须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电时见有牌均不得送电应查看记录联系停电电工。
七、各岗位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需由工段长申请生产科批准交由机电车间执行,新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的电工安装完毕后要填写施工记录及材料用量交回车间。
八、规定未尽事宜,依据本公司《供用电管理考核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14
一、安全教育制度
1.1安全教育目的
安全教育是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技能,掌握安全管理常识和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安全教育包括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1.2 培训主体
安全培训包括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对职工及其公司中层、基层干部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
1.3 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1.3.1 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对各生产、运营部门领导进行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基本技术知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1.3.2 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对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工伤保险、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方案等,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1.4 员工的安全教育
1.4.1 公司组织的“三级教育”
1.4.2 本公司由安全管理部牵头,各部门负责组织新进职工、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即对新入职的员工、来公司参加实习培训人员、新调入的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其主要内容有:
1)公司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公司安全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及特殊危险区域分布情况;
3)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4)公司制订的安全禁令及安全规章制度等;
5)公司安全生产史,及有关安全生产的事故案例;
6)燃气安全知识;
7)安全卫生技术基本常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预防方法。
1.4.3 教育的重点是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公司的特点、安全运营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知识及急救常识、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等。教育时间每人不少于8学时。受教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由经营管理部分配到各部门。
1.4.4 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织的部门教育
1)了解本部门概况,职能范围、业务流程及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管理作用;
2)涉及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的部门,应组织学习与之相关的安全要求与操作规程;
3)学习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介绍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教训;
4)教育重点是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状况等)、预防事故的措施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部门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教育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16学时,经考试合格后部门方能任用。不及格者应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部门有权退回经营管理部重新安排,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5)如未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安排上岗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安全宣传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包括宣传资料、用户咨询、标语、电影、幻灯片、报告、讲座、黑板报、简报、展览、参观、现场会等;
二、安全检查制度
2.1 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目的
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清除生产运营中存在的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2安全检查的基本内容
查安全思想认识、查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查制度执行情况、查施工现场及燃气设备运行状况、查安全运行设施、查员工安全保护意识、查各种事故隐患、查劳动安全作业环境、查事故处理情况。
2.3安全检查形式 2.3.1 全面安全大检查
2.3.1.1 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由公司经理、主管安全、生产、技术的领导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公司检查小组;
2.3.1.2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节假日、气候变化、季节等特点每年组织进行12次以上(一般每个月组织一次);
2.3.1.3检查重点内容为场站、特种车辆、输配系统(燃气设施)和重要燃气用户(商业用户和工业用户),检查基础档案台帐和事故隐患;
2.3.1.4检查组发现隐患,应及时对此隐患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2.3.2月度安全例行检查
2.3.2.1由安全部、办公室、工程部、运营部等部门联合组成安全例行检查组,对重点要害部位、燃气设施及场站进行检查;
2.3.2.2每月组织一次,可与全面安全大检查并检;
2.3.2.3检查重点是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度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及燃气设备运行状况、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员工安全保护意识、各种事故隐患、劳动安全作业环境,以现场查看为主,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班组、站点限期整改。 2.3.3周安全检查
2.3.3.1由工程现场管理员、运营班组长、场站站长(班组长)及专兼职安全管理员等组成,各自对责任区进行周安全检查;
2.3.3.2每周组织一次,可与月度安全例行检查并检;
2.3.3.3检查现场,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提出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
2.3.4安全突击检查
2.3.4.1技术质量安全部按照公司布置或自行组织进行专项抽查;
2.3.4.2时间不定,可与月、周安全检查并检;
2.3.4.3抽查重点是查制度执行情况、查施工现场及燃气设备运行状况及现场查看、查阅基础资料和台帐、了解公司布置任务完成的情况,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2.3.5日常安全检查
2.3.5.1技术质量安全部对公司所有燃气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转、竣工验收、保养检修、大修及停产、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护;
2.3.5.2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部门实际,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要建立自查制度,对LNG储罐、LNG钢瓶、锅炉、压力容器、运输车辆等燃气设备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专业检查;
2.3.5.3各级员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应经常进行岗位安全检查,抵制违章指挥,杜绝违章操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各级领导对上报的隐患必须认真予以处理。 2.3.6入户安全检查
2.3.6.1公司组织技术、运营和客服人员,对各类燃气用户进行入户检查;
2.3.6.2每年组织对用户进行1-2次的入户检查,可与平时入户检修(必须履行检修手续)并检;
2.3.6.3重点是对燃气用户表具、灶具、热水器、采暖炉及立管、胶管等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统计和处理占压、封堵、偷气等违章用气行为,发放正确使用燃气的宣传资料。
三、 安全交底制度
3.1 布管安全:
3.1.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身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
3.1.2起重机械在起重期间,非施工人员严禁靠近。
3.1.3起重机械在作业过程中,距离施工场地25米外,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3.1.4施工人员在挂钩时,必须佩戴手套,严禁把手放在挂钩处,避免造成划伤、夹手事故的发生。
3.1.5布管车在运输过程中,除司机外,其他施工人员严禁乘坐布管车辆。
3.1.6在布管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将管材捆扎牢固,避免滚管,滑管事故发生。
3.1.7起重机械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上车操作。
3.1.8起重机械在操作期间,必须由专业人员指挥。 3.1.9起重机械在操作过程中,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3.2 焊口组队安全
3.2.1在进行焊口组队期间,施工人员必须将倒链架固定结实,避免事故的发生。
3.2.2磨口人员在进行磨口期间,必须佩戴眼睛,避免铁屑,铁锈进入眼睛。
3.2.3施工人员在对口期间,严禁将手放在管口处,避免夹手事故的发生。
3.4 焊接施工安全:
3.4.1焊工在焊接期间,非焊接操作人员严禁靠近,避免刺伤眼睛。
3.4.2非电焊操作人员严禁进行焊接操作。
3.4.3焊接作业前,施焊人员必须身穿焊接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
3.4.4如遇下例情况时必须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街头时;更换保险时;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电焊机时;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维修时。
3.5 挖机操作安全:
3.5.1挖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
3.5.2操作挖机时必须集中精神。
3.5.3挖机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对挖机进行检修和保养。
3.6施工用车安全:
3.6.1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停靠有序。
3.6.2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减速慢行。
3.6.3施工车辆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
3.6.4施工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3.6.5严禁车辆超载、超速等现象。
3.6.6严禁施工车辆司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3.7夜间施工安全.
3.7.1夜间施工时,必须安装警示灯。
3.7.2夜间施工时,施工车辆必须配备照明设施。
3.7.3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
3.7.4应急车辆必须保持性能良好,并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3.7.5林区夜间施工时,严禁吸烟。
3.7.6夜间施工时,必须有3人以上,禁止单独施工。
3.7.7夜间施工用电设施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看守,确保用电设备和人生安全。
四、 施工用电及防火安全制度
4.1 用电制度
4.1.1在使用发电机械前,必须对发电机械进行检查。
4.1.2施工接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
4.1.3线路破损、老化必须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4.1.4线路要避开各种可燃物体,避免引起火灾的发生。
4.1.5电线接头时,必须用绝缘胶布缠绕,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
4.1.6角磨机等用电时,必须有专用的连接插头,不得直接将电线塞进插座。
4.1.7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经常检修,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4.2 防火制度
4.2.1各场所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确保灭火器性能良好可用。
4.2.2住人间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4.2.3施工现场及办公场所的电线布置应由具有电工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布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拉接电线。
4.2.4指定专人负责用火、用电的安全监督
五、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5.1燃气立管敷设在外墙时,经常要进行攀登作业、悬空作业、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上下交叉作业。一些洞口、临边及外墙,虽然都设置了防护栏杆、安全网及脚手架,但是高空坠落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对高空作业必须进行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所有安全标志、工具和设备等,在施工前逐一检查,做好对高空作业人员的考核、持证和体检。
5.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为保证不出纰漏,不发生安全事故,还要做到以下几点:
5.2.1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做到及时解决,必要时停止作业;
5.2.2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
5.2.3现场的水、雪、冰霜等必须清除搭设防护棚和安全设施;
5.2.4设立警戒区并有专人防护。
5.3在高层建筑外墙立管的安装作业中,在恶劣天气情况下,极易遭受坠落物的打击,造成人身伤害。为有效防止物体打击,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随意堆放物品,
5.4高处堆积物必须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建筑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指定方式投放,禁止在脚手架及高空中抛接物体,材料、机具的传送须配有安全绳,在危险的区域必须有可靠的围护设施和有明显的禁入标志,并加强监督和检查。
5.5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管理
5.5.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重型机械的拆装、重大构件的吊装、运输、机械保养、修理作业,要提出保障人身和机械安全的措施。
5.5.2认真进行机械安全检查。包括机械本身的故障和安全装置的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还要进行机械施工条件、现场环境的检查。
5.5.3杜绝机械责任事故。应杜绝由于操作不当、违章作业、维护保养不当、修理质量不合格、带病运转、管理不严、保管不善、指挥失误等造成机械损坏、人员伤亡的机械责任事故。
5.5.4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后,应由专人排除,严禁操作人员擅自拆除,避免因此而造成事故。
5.5.5机械在运动中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和调整作业。
5.5.6操作人员在机械上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5.6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
5.6.1埋地燃气管道施工时,要进行大量的挖掘作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土壤结构、硬度、地下水位、天气等影响,开挖管沟及沟内作业时易发生塌方事故。因此,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5.6.1.1在施工前了解清楚气象、水文地质资料、地下管道资料编制好挖掘作业方案;
5.6.1.2施工作业时,如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或未预料到的各种管道或电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上报;
5.6.1.3开挖管沟时,要按规定的坡度放坡,由于条件限制无法放坡的,必要时设立支撑、支架;
5.6.1.4及时排除管沟积水。
企业管理制度15
第一条总机房是全厂通讯联络的机要重地,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第二条话务员在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做到接、转迅速、准确;值机用话简炼、清晰,回话礼貌、耐心;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工作;精心操作,爱护设备,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做好机房、机台清洁工作;作好交接班和长话记录;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窃听电话,不泄漏机密。
第三条凡因公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先到××履行登记手续,填写登记卡,经批准后,总机房才能办理。未经批准,话务员不得擅自挂长途电话。
第四条原则上不接私人和外单位人员长途电话,特殊情况,需到××履行登记批准手续,并到财务部门办理缴交押金手续后,总机室才予挂接,通话结束后凭总机房回单到财务部门结清费用。
第五条机房内不准抽烟、喧闹和闲谈,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第六条话务员应经常检查机台完好状态,发现故障无法排除应及时报告电话维修员和领导。
第七条话务员应定期进行用户的访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八条电话维修人员须按规定定期对机房各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保证线路畅通。
第九条××应经常对总机的'通讯情况和邮电局转来的各类长途电话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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