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运维管理制度

时间:2026-01-24 06:26:2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IT运维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IT运维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IT运维管理制度(通用15篇)

  IT运维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切实加强海淀区电子政务内网机房(以下简称内网机房)的运维管理,确保电子政务内网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内网机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电子政务内网,是与政务外网物理隔离的按涉密网络管理的政务内网平台,主要满足区内各政务单位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的需要,提供公文传输、信息管理、决策支持等业务应用服务,是区电子政务的重要基础设施。

  电子政务内网机房日常管理制度

  一、 严格机房工作人员的身份管理,参与内网机房运维的人员必须经过甄选。

  二、 机房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分为业务培训、技术培训和安全保密培训,经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三、 机房工作人员离职应严格遵守人员变更管理流程,非紧急情况下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人员变更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 机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要求,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离岗,有事提前请假。

  五、 机房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着装整洁,佩戴工作证件。对服务电话应及时接听,礼貌结束。

  六、 内网机房内严禁喧哗,严禁机房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七、 机房工作人员每天进行机房巡检工作,认真查看机房环境状况、设备运行状况、系统运行状况,并准确、完整地填写机房巡检记录表。

  八、 机房设备应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工作台上只允许摆放办公电脑及必要的办公设备,禁止摆放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

  九、 机房环境保持整洁,做到防尘、防水、防火、防静电。

  十、 进入机房必须换专用拖鞋或使用防静电鞋套。

  十一、 值班期间禁止携带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严禁吸烟、吃喝、聊天、会客。

  十二、 定期组织清扫机房内部环境卫生。每年对机房设备使用环境进行评估检查,发现不达标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改善。

  十三、 机房工作人员进行设备配置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流程。

  十四、 机房工作人员负责内网机房设备的日常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和存档工作。

  十五、 机房网络及主机系统的`文档,由机房工作人员负责装订保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文档内容。

  十六、 随网络和主机设备附带的说明书、各种文字资料必须登记,由机房工作人员妥善保存,重要资料只限于在机房内查询。

  十七、 网络及主机系统配置参数变更时,必须及时修改、变更文档,保持网络系统配置文档与实际参数对应一致,同时将原配置归档。 十八、 外来人员进入内网机房,需遵守机房管理规定,一律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未授权的人员严禁进入内网机房。

  十九、 外来人员进入内网机房后要听从机房工作人员的安排,未经许可严禁操作内网机房设备。

  二十、 外来人员得到授权后方可对有关设备进行操作,操作过程应由机房工作人员全程陪同监督,操作后要填写操作记录。

  电子政务内网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一、 内网机房实行7×24小时值守,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值班电话和手机24小时畅通。

  二、 严格执行机房值班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与交班人员按要求完成交接班工作,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

  三、 交班人员如例行工作未完成,接班人员有权要求交班人员完成应做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未完成工作需说明原因,详细描述其未完成工作的具体事项,由接班人员继续完成。

  四、 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岗必须履行请示程序,并在备班人员到岗完成交接班工作后方可离开。

  五、 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时监测内网网络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迅速予以处理,并及时上报。不能现场解决的,应及时通知技术支持人员协助处理。

  电子政务内网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无关物品,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机房。

  二、 严禁在机房及其附近吸烟、焚烧任何物品,机房内不得动用明火。

  三、 定期检查机房内配备的灭火器状态,及时更换到期灭火器。

  四、 严禁任何人随意更改消防系统配置参数、设备位置。确需更改的,必须履行请示程序,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

  五、 每日应对气体消防系统进行巡检,认真检查系统的工作状态;定期安排专业人员检验和测试气体消防系统,确保系统的正常使用。

  六、 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七、 机房工作人员应熟悉机房消防设施操作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和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IT运维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网络和信息系统软硬件设备的稳定可靠地运行,并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员工运维工作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IT运行维护管理的原则是:立足根本促发展,开拓运维新局面。在企业发展壮大时期,通过网络、桌面和系统等运维,确保系统能够平稳可靠地运行,更好地为客户提供系统服务,促进企业稳定可持续性发展。

  第二章IDC机房托管设备管理

  第三条为加强IDC机房托管设备的管理,对可能影响机房生产、安全的各种因素进行控制,确保网络通信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不间断通信服务,并有效地保障机房维护、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条硬件设备巡检

  1、定期到IDC托管机房检查机房配备设备,按规定配备防静电地板、UPS、恒温设备、温湿度感应器、消防设备、防鼠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

  2、定期到IDC托管机房巡检硬件设备,检查防火墙、交换机等设备运行情况,以保证其稳定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3、定期到IDC托管机房巡应建立相关的出入登记、设备机历登记、设备巡检、重大故障等记录,并认真填写。

  第五条安全管理

  1、巡检IDC托管机房人员应恪守IDC机房管理各项制度,进入IDC机房巡检设备,不得擅自泄露硬件设备信息资料与数据。

  2、严禁在机房硬件设备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聊天、玩游戏),对外来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等),做到先杀病毒后使用。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3、巡检IDC托管机房人员监控或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第六条运行管理

  1、巡检IDC托管机房人员监控或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2、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所有配置更改,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硬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3、各类硬件配置文件必须保存一份,为确保配置文件或数据的安全保密。

  第三章服务器管理

  第七条通过对服务器设备的日常监控,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监控,及时发现故障并处理,确保主机稳定运行和提供服务正常。

  第八条服务器管理

  1、根据应用服务需求,服务器的`配备和安装及系统资源的使用分配等提供给公司负责人确认,再由运维人员统一规划部署。

  2、应指定专人作为系统管理员(或运维工程师)和数据库管理员,对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和安全负责,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系统和数据的备份与恢复。不得擅自删除、移动、更改服务器数据;不得故意破坏服务器系统;不得擅自修改服务器系统时间。

  3、运维人员/数据库管理员应定时对系统进行监控和定期的健康性检查,分析系统运行和资源使用状况,并进行必要的优化、调整和修正,及时消除隐患。如系统设置发生变化,或重新安装系统,或安装了新软件,应在此后15个工作日内对系统进行密切跟踪。

  4、及时解决处理服务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问题和软硬件故障,并采取必要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好系统资源和数据资源。对所有工作中出现的大小故障均要作详细的登记,包括故障时间,故障现象、处理方法和结果。

  5、对于重大软硬件系统故障,应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协调服务商,使系统尽快得以恢复运行;对于应用系统引发的系统异常或故障,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协同解决处理。对所有工作中出现的大小故障均要作详细的登记,包括故障时间,故障现象、处理方法和结果。

  6、具有系统操作或管理权限的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离职,应立即从系统中删除该用户。如该人员掌握超级用户口令,应立即更换口令。另外运维对服务器管理员账户与口令应严格保密、定期修改,以保证系统安全,防止对系统的非法入侵。

  7、定期进行服务器系统扫描,及时关闭可疑的端口与服务,经常查看服务器运行日志,检查服务器磁盘空间(或其它存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服务器异常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数据库管理

  第九条通过规范对数据库运维管理要求,检查和监控数据库的运行状,及时发现故障并处理,确保数据库稳定运行和提供服务正常。

  第十条数据库的运维管理

  1、服务器的数据库必须做好备份,定期(每天)对数据库数据进行自动备份,以便在故障发生后尽快恢复最新的数据。定期检查备份的执行情况,确保备份操作正确执行。服务器内的重要数据做好不同介质存放,确保数据库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服务器贮存外,还应拷贝到其他介质上,以防遭异常破坏而遗失。每周定期检查备份数据,如有损坏,及时重新备份。

  2、数据库变更操作,必须有记录,可以回滚。对于无用表和字段要及时清理。还要数据库删除数据一定要先备份再删除。

  第五章应用系统管理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个应用系统管理,检查和监控各个应用系统服务的运行状,及时发现故障并处理,确保各个应用服务稳定运行和提供服务正常。

  第十二条应用系统管理

  1、避免在用户工作时间进行软件版本升级工作,以免由于人为失误造成业务中断。

  2、应用系统的安装、升级等操作应保留完整的实施记录。

  3、对应用系统进行升级、更新补丁,应首先进行相关的测试,并在确认无误后实施。

  4、对应用系统进行升级、更新补丁,或进行系统的重新安装等操作,应在实施前对原有系统及数据进行备份。

  5、变更应用系统的配置文件,在修改配置文件或参数文件时,应对原始配置数据(或文件)进行保留。

  6、应用系统服务进行版本升级时,对于不影响业务的升级工作,须以书面形式详细将计划、方案、措施等报上级领导报备;对于影响业务的升级工作,必须提前一周向上级领导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详细报告计划、方案、措施等,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7、运维人员应定期跟踪所使用应用系统的升级情况和升级后的新功能,必要时提出升级建议。

  IT运维管理制度 3

  第一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密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运动和性质类似的在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侵入。

  第二条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单位网络的系统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良好周密的`日志审计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应定期对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审计,审计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内容,对络设备日志须保存三个月。

  第四条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外于被攻击状态后,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发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五条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

  第六条网络设备策略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前需经过技术验证,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第七条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据厂家提供的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第八条对于需要将服务器托管接入申请表。

  第九条对关键网络设备和关键网络链路需进行冗余,以保证高峰时的业务需求,以消除设备和链路出现单点故障。

  第十条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IT运维管理制度 4

  一. 驻场人员守则

  1. 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 服从上级管理,一经上级主管决定的任务,应立即遵守执行

  3. 遵守客户单位的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4. 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5.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客户的合作

  6. 驻场人员有义务保守客户单位的.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7. 驻场人员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8. 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留胡子。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9. 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10. 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11. 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12. 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13. 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14. 私人资料不得在驻点打印、复印、传真。

  15. 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16. 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二. 考勤管理

  1. 严格遵守客户单位的办公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 事假需提前一天向客户单位管理人员申请,得到客户单位管理人员同意后提交请假说明,让确认盖章。如果遇上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请假的,则需在上班后第二天补交请假说明,同样需要公司盖章,客户存档记录。

  3. 如假期未得到客户单位管理人员同意或未提出申请,按旷工处理。

  4.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需得到中心和公司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5. 驻场人员请事假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6. 驻场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

  7. 按照规定当月迟到次数在三次以上,每超一次罚款20元。

  8. 单次迟到时间逾一小时者(不含)视当天缺勤,并执行双重处罚。

  9. 当月累计迟到60-100分钟者罚款100元,累计超过100-150分钟者罚款200元,逾150分钟罚款500元。

  10. 驻场人员不得在未下班时间内提前下班,早退一次扣减20元/次,当月累积早退达60分钟者按旷工1日论处。

  三. 应急人员储备

  1. 将安排一名储备人员,平日储备人员可到现场中去了解项目的运作。

  2. 在遇到驻场人员请假时,储备人员可立即上岗,由于本身已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工作方面不会造成很大的困难。

  3. 当有驻场人员提出辞职时,储备人员可立即安排其上岗,避免了招聘时间过长和交接时间过短的不利。

  4. 储备人员无论能力还是个人素质与驻场人员要求相当,是通过人力部门与使用部门按照客户的需求共同挑选。

  IT运维管理制度 5

  一、工作守则

  1、按时上下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争取按时、高效完成。

  2、服从管理,对主管分配的任务,应立即遵守执行,不得拖延、推诿、拒绝。

  3、遵守客户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4、加强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5、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事及客户的合作。

  6、保守客户单位的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资料。

  7、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任何涉及用户方的文件、技术、业务资料、业务数据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信息。

  8、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及长胡须;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9、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保持办公区干净整洁,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

  11、工作期间应使用普通话,礼貌用语。认真做好工作日志。

  12、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13、节约资源、注重环保,下班后及时关闭电气,就餐、办公耗材等严禁浪费。

  14、工作中尽量减少接听私人电话,接打电话应尽量不影响他人工作。

  15、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16、禁止通过网络浏览涉黄、涉赌、涉毒、涉恐方面信息,违者开除,涉及违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7、禁止以用户单位名义对外宣传,禁止使用用户单位名称、图片、LOGO等对外发布微博、微信等信息,违者开除。

  二、考勤管理

  1、严格遵守客户单位的办公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事假需提前一天向用户管理人员申请,得到用户管理人员同意后提交请假说明。如果遇上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请假的,需在上班后当天补交请假说明。

  3、如请假未得到用户管理人员同意或未提出申请,按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需得到公司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罚。

  4、当月迟到、早退次数在二次以上,每超一次罚款20元。单次迟到(早退)时间逾一小时者(不含)视当天缺勤。

  5、缺勤、事假扣发工资标准:工资÷当月出勤天数×缺勤/事假天数。

  6、旷工3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并开除。

  三、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职责

  1、掌握网络总体性能指标,系统拓扑结构、设备连接关系、信息流程以及各系统设备功能和工作状态。

  2、熟练掌握系统设备的硬件安装、线缆连接、系统设置;熟悉软件的安装、测试、升级等管理工作;完成设备的资源调整、配置等任务。

  3、掌握系统常用故障的检测手段与排除方法,迅速准确定位故障部位,积极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密切配合,排除系统故障。

  4、熟悉网络设备及系统定期维护方法和步骤,负责分管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维护工作。

  5、随时监控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的流行,定期检查计算机病毒库升级工作,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

  6、掌握电力工作原理、配电设备组成,熟悉电源设备的技术指标、机房配电线路及供电情况,定期检查设备线路的安全状况,确保人员及各项设施的用电安全,提出合理的预防处理措施。

  7、掌握机房精密空调机工作原理和空调系统技术性能指标。熟悉空调系统的日常操作;保障设备稳定可靠运行。

  8、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服从管理,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出现问题要冷静分析、沉着处理。

  9、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学习,努力钻研,收集整理技术资料,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内勤岗位职责

  1、负责运维工作的故障登记、派单并及时归档管理。

  2、负责运维工作的客户回访工作并及时归档管理。

  3、按照业务标准定期制作服务报告、巡检报告并递交至用户。

  4、负责运维驻场人员的考勤记录。

  5、负责运维驻场人员的办公用品管理。

  6、监督办公室环境卫生并制定卫生清洁值班制度。

  7、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8、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服从管理,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出现问题要冷静分析、沉着处理。

  9、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学习,努力钻研,收集整理技术资料,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每日工作结束后,须对机房各区域进行巡检并在工作日志上登记后方可离开。

  IT运维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的运维管理,保障光伏发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光伏发电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光伏发电项目的运维管理,包括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电表、支架、布线等设备的检修、维护、管理。

  第三条 光伏发电项目的运维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并结合光伏发电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度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 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实施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完善。

  第五条 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和检查,确保全体运维人员理解并遵守管理制度。

  第六条 运维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二章 运维组织

  第七条 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成立专门的运维组织,确定运维组织的责任和权限,组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的运维管理。

  第八条 运维组织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运维人员,确保运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 运维组织应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第十条 运维组织应建立健全的人员考核机制,定期对运维人员进行考核评估,保持运维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技术水平。

  第三章 运维管理

  第十一条 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编制运维计划,明确运维工作的目标、内容、时间和责任人,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运维计划应包括设备巡检、设备维护、设备更新、设备修理、设备报废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和时间节点。

  第十三条 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建立设备档案,对光伏发电系统的设备进行登记,记录设备的品牌、型号、数量、投运时间、维修记录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

  第十四条 运维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和隐患,做到预防为主,及时处理故障,确保光伏发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 运维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设备的修理和维修,确保设备能够及时恢复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 运维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设备的报废,做到资源合理利用,并将报废设备的报废原因、处置方式等信息记录在设备档案中。

  第十七条 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召开运维例会,总结运维工作情况,交流经验,解决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运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光伏发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 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进行安全管理的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条 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日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 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救援机制,针对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二十二条 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对运维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运维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中的运维工作应按照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运维工作的质量。

  第二十四条 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光伏发电项目的质量。

  第二十五条 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并进行质量管理的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六条 运维人员应按照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工作,确保运维工作的质量。

  第六章 绩效评估

  第二十七条 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对运维工作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设备的运行效率、设备的故障率、故障处理的及时性、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二十八条 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运维人员进行奖惩,激励优秀员工,督促差员工提高工作能力。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对本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完善,确保其适应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需求。

  第三十条 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修订本管理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 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将本管理制度向全体运维人员进行宣传,确保全体运维人员理解并遵守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运维人员,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IT运维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保护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管理,规范网络运维工作。

  二、适用范围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信息资源中心工作人员、网络安全运维的.第三方单位及相关运维人员。

  三、运维项目管理

  (一)外包运维项目招标方案应明确安全管理要求。涉及网络安全内容的运维项目在招标完成后,须与中标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二)信息化运维项目应确保不会带来网络安全隐患。信息资源中心应对校内信息化运维项目进行安全抽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通报,要求整改。

  (三)外包运维项目结束后,应针对运维项目相关的信息系统账户进行统一清理和密码修改工作。

  四、运维人员管理

  (一)运维项目正式实施,第三方运维公司必须提供详细的项目人员清单,包含姓名、电话、身份证信息等。对运维驻场人员应进行背景审查。运维工作涉及学校重要信息系统和核心数据,负责项目的职能部门必须与运维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二)运维人员进行远程运维所开设的系统账号,要进行严格管理,及时修改密码,确保账户只能当时使用。驻场运维人员在校期间独立开设系统账户,权限为工作相关的最小用户权限,离职时及时回收账户权限。

  (三)驻场运维人员须会同信息资源中心,定期进行网络资产排查工作,编制学校IT资产清单,开展安全评估。

  五、附則

  (一)本管理规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告实施,修正时亦同。

  (二)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信息资源中心,此前的相关规定如与本管理规定发生矛盾,按本规定执行。

  IT运维管理制度 8

  为了规范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确保系统硬、软件稳定、安全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度本制度。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二、对信息进行日常操作和维护的管理工作,要责任到人,保证系统的政策运行。

  三、严格管理操作系统账号,定期检查系统账号和用户权限分配。

  四、当管理员监测到可疑的信息安全问题、违规行为或紧急安全事件系统时,应及时修复;若当时无法修复,则需要向上级政务中心管理人员汇报。

  五、电脑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除系统维修和维护时间,要保障服务器24小时正常运行。

  六、备份资料,每月定期检查备份数据,如有损坏,及时重新启用备份。

  IT运维管理制度 9

  一、机房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严格注重防火、防盗,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存放各种易燃、易爆、发射性及强磁场物品。机房工作人员外出及下班时要锁好门窗。

  2.机房工作人员应时刻注重机房空调运行状态,保持机房及设备恒温、湿度状态,浮现故障要准时通知有关人员协作解决。

  3.为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机房的服务器须天天24小时开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服务器。因机房设备检测、修理或其他缘由关闭服务器,应事先征得相关负责人批准。

  4.机房工作人员要定期维护机房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发觉异样状况应准时处理并好记录,如不能解决须报告相关负责人讨论处理计划。

  5.机房内计算机系统软硬件的配置及更改,须由系统管理员举行。为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使用外来的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前,要先查毒后使用。

  6.机房内的设备、资料、物品只限在机房内用,外借时需经批准并记下,用后准时收回。

  7.保持机房清洁卫生,每两周集中打扫1次清洁卫生。严禁在机房堆放杂物,禁止将食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8.其他部门人员可进入机房,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上机操作。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须经信息化讨论中心负责人批准,机房人员伴随并记下,做好记录。

  二、技术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技术服务人员主要指:机房设备原厂服务商、系统集成商、第三方服务人员,为机房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1.技术服务人员进入机房前应事先与机房工作人员交流沟通,推断故障浮现的缘由,拟定故障排解方案,估量故障影响范围。

  2.技术服务人员进入机房前,应填写《机房出入记下表》,由机房工作人员全程伴随,举行相关维护、修理操作,并做好全部操作记录。

  3.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复征服务器、交换路由、平安设备等相关配置,不得将相关配置告知第三方,不得将相关信息外泄。

  4.技术服务人员在新安装设备时,应告知机房管理人员设备使用、维护的'注重事项。

  三、技术开发人员管理制度

  1.开发人员进入机房前,应填写《机房出入记下表》。由机房工作人员全程伴随,举行相关维护、修理操作,并做好全部操作记录。

  2.未经负责人批准,开发人员不得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3.开发人员在配置好新系统后,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机房管理人员需要备份的数据和备份周期。

  4.开发人员从服务器上传和下载数据,原则上使用ftp软件,除特别需求,并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使用u盘或移动硬盘等便携式设备在服务器上传输数据。

  5.开发人员安装新应用系统时,禁止盲目的把程序拿到服务器上测试,应在自己的测试机上测试程序,并确保应用软件的平安性。不得私拘束服务器上搭建安装测试环境。

  6.开发人员在服务器上操作时,遇异样状况,应准时通知机房管理人员,切勿在服务器上举行测试操作。

  7.开发人员在服务器上的主要操作内容为:上传和下载数据。对自己开发的系统举行升级和维护。对新开发的应用系统举行安装和配置。

  8.开发人员不得举行以下操作:修改服务器系统配置,特殊是涉及平安方面,如端口的开放,注册表的修改等。在服务器上调试程序代码。未经许可重启服务器和系统服务。

  IT运维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全集团公司IT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深化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集团公司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信息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根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xx集团公司信息化促进条例》以及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IT运维管理是指为保障IT系统(包括基础设施、网络、信息系统、信息资源、机房环境等)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而进行的一系列规划、实施、监控与评估过程。

  第三条 IT运维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运维资产管理、运维人员管理、运维安全管理和运维绩效管理等。

  (一) 运维资产管理是对已正式投入使用的信息化基础设施、软件等资产的动态配置管理。

  (二) 运维人员管理是对参与运维工作的人员的资格、能力和行为的管理。

  (三) 运维安全管理是在IT系统运维过程中为保障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而对信息安全的职责、制度、标准和流程的管理。

  (四) 运维绩效管理是科学评价运维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条 本规范用于指导xx集团公司各单位、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管理本部门的IT运维工作。各单位可根据本规范明确相应的组织与职责,制定具体的IT运维制度与流程,对运维的资产、人员、方案与经费、外包与合同、绩效等进行管理。

  第二章 组织与制度

  第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IT运维管理委员会,负责IT运维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包括审查批准运维总体规划、管理体系、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经费方案等,负责重大和紧急事件决策,对运维工作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估。IT运维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由本单位信息化主管领导兼任,成员包括业务部门、信息化部门以及运维外包企业代表等。

  第六条 各单位业务部门负责提出对信息系统的运维服务需求,配合实施运维应急预案,并通过推广、应用IT系统,创新业务管理模式。

  第七条 各单位信息化部门负责IT运维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包括:运维体系建设、运维资产管理、运维经费预算编报、运维外包项目招标、运维合同管理及绩效评估,运维经费使用、应急响应、运维外包管理、日常运维的实施与管理,以及业务部门关系管理等。

  第八条 运维采用外包形式且外包单位超过两家的,应建立外包管理协调工作机制,要求外包企业设立协调工作组。协调工作组组长由IT运维管理委员会指定,协调工作组成员由各外包企业代表组成。协调工作组负责运维总体的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处理、投诉管理、争议管理等,并接受IT运维管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第九条 各单位IT运维团队包含服务台和专业运维人员。其中,服务台负责接受运维服务请求,推进运维知识库建设与完善,跟踪、监督运维任务执行,向责任单位和主管部议管理等,并接受IT运维管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第九条 各单位IT运维团队包含服务台和专业运维人员。其中,服务台负责接受运维服务请求,推进运维知识库建设与完善,跟踪、监督运维任务执行,向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和反馈重大事件的处理情况;专业运维人员负责执行运维任务。

  第十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IT运维工作管理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见附件1),建立确保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自上而下的IT运维管理决策流程和规范。其中:

  (一) 运维管理决策流程和规范应明确决策主体、内容、原则方法、各决策主体的职责以及决策流程。

  (二) 重点对重要运维项目的保障与安排、重大事故的防范与处置、运维经费的预算与使用以及协调工作组人事任免等的决策流程与控制措施进行规范。

  (三) 注重决策信息的收集和处理。监督落实服务报告、绩效评估、重大事故问责、联席会议等制度的执行。

  第十二条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管理需求和基础情况,参照运维服务国际标准,制定统一的运维服务流程,实现运维服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第十三条 各单位参照《IT运维服务支撑系统规范》,结合本单位运维管理实际需求,制定运维服务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运维绩效评估机制,开展运维绩效评估工作,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第三章 运维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 运维资产的属性包括基本属性、财务属性和运维属性。

  (一) 基本属性:描述信息类资产的固有信息以及运维管理和财务管理共同关心的资产信息。如资产的名称、编号、类别等。

  (二) 运维属性:描述除基本属性之外运维管理所关心的资产信息。如资产的技术属性。

  (三) 财务属性:描述除基本属性之外财务部门所关心的资产信息。如价值、采购组织形式等。对运维资产财务属性的管理应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各单位按照信息化部门、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构成的三级资产管理体系进行运维资产管理。信息化部门负责运维资产的运维属性管理和日常维护,并负责机房内资产的日常保管.财务部门负责运维资产的基本属性和财务属性的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运维资产的日常保管。

  第十七条 各单位信息化部门应根据信息类资产特点,按照《IT运维服务支撑系统规范》中信息系统、物理资产、软件资产、信息资源等分类的规定建立统一的资产分类体系,对信息类资产进行科学分类和编码,安排专人负责运维资产档案和运维资产数据库的建立、数据采集、更新和保管,并与集团公司财务部的资产库保持同步。

  第十八条 在预算编制前,信息化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对全部运维资产进行盘点,盘点结果作为运维工作方案制定和经费预算编制的基础依据。

  第十九条 实行资产委托管理的单位,应与受托部门或企业签订《信息类资产保管协议》,确保运维资产安全、可用。

  第四章 运维人员管理

  第二十条 各单位信息化部门应明确运维管理职责,定期制定运维服务岗位人力资源需求方案,制定运维人员专业能力评定标准(可定为高、中、初三级),组织实施运维人员能力培养、考核和准入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运维管理人员的业务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其行为符合专业技术服务规范。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评估运维关键岗位人员流失带来的风险,制定人员候补和岗位接替计划,在人员岗位发生变化后及时变更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运维采用外包形式的单位,应要求外包服务企业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甄选和培训。并对外包服务人员进行履历备案、身份验证、职业技能鉴定、背景调查等,关键岗位服务人员应进行政审并签署保密协议,实行权限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应加强外包人员变更的管理。要求外包服务企业在合同期内保持主要负责人员的稳定。确需更换的,应由外包企业提供说明材料,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单位提出人员变更申请,说明人员的离职原因、离职人员的安全保密措施、变更人员资质及身份证明材料等。离职人员应做好外包项目未尽任务和工作移交,经甲方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现场。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加强外包人员现场管理,规范外包服务人员的在岗、离岗行为。外包人员需要离开服务岗位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单位同意,重大项目主要负责人员离开岗位,应由其所在企业提供包含原因、返回现场时间、离岗期间工作安排等内容的书面材料,在取得甲方单位和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现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岗。

  第二十六条 运维人员对本单位的业务秘密和系统安全与风险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各单位应与运维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防止其擅自对本单位提供的任何文件进行修改、复制或带离现场。

  第五章 运维方案与经费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根据业务工作要求、IT建设与应用情况、自身技术和运维管理能力等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运维工作方案(见附件2)。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可按以下步骤编制年度运维工作方案:

  (一) 信息化部门全面梳理在用的IT系统和计划下一年度投入运行的IT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要求,以及对基础设施、环境的运行条件要求。

  (二) 信息化部门根据IT系统功能、性能要求以及同基础设施的关联关系,明确年度运维工作目标和运维需求。

  (三) 信息化部门会同业务部门协商制定满足业务需要、经济可行的服务目录、服务质量和服务质量评估标准。

  (四) 信息化部门细化运维需求和任务,明确完成各工作细项的动作、时间、频次、成果、技能要求、优先级等。

  (五) 估算运维经费并明确经费来源。

  (六) 根据服务质量评估标准,确定运维绩效考核指标。

  第二十九条 年度运维工作方案应对各项运维任务提出质量要求,包括质量目标、过程记录、结果检查方式等内容。

  第三十条 各单位信息化部门应根据运维目标和任务,确定执行各项运维任务的工作量,依据经费预算管理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对运维经费进行合理测算(见附件3)。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应遵守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IT运维经费核算制,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计划执行,项目结束时做出财务决算,总结、分析资金使用情况,为科学编制运维预算提供依据。

  第六章 运维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可参考国际信息安全管理标准

  ISO/IEC27001,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符合本单位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的运维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第三十三条 运维采用外包形式的单位,在选择承担运维安全服务工作的外包服务单位时,应选择获得xx集团公司信息安全服务能力评估证书的单位。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应加强信息系统建设转运维阶段的安全风险管理。重大建设项目或升级改造项目应按照《xx集团公司业务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

  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项目验收,未经验收通过的重要系统不得投入正式运行。

  第三十五条 运维过程中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应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和《xx集团公司重大信息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等文件执行。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建立运行监控管理机制,动态掌握网络及信息系统的运行状况,针对可能出现的重大故障和灾难,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各相关方进行应急演练,并对各种异常情况做出快速响应。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应根据《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GB/T20988-2007)和《关于加强我集团公司IT信息系统灾难恢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对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和内容等进行风险分析和业务影响分析,衡量确定灾难恢复目标,制定本部门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相关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保证关键业务持续运行并减少非计划宕机时间。

  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应明确数据管理的目标、职责、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建立有关数据的.采集、存储、备份、恢复、加工、访问、清除和销毁等控制流程。涉及保密的数据,依照国家及xx集团公司有关数据安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应加强系统上线环节的风险管理,组织承建方和运维方的交接工作,要求运维方完成系统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方案。系统上线应遵循变更管理流程,按照承建方移交的文档要求建立正式运行环境并设置相应的系统与数据库权限,运维方拥有运行环境权限,承建方需进入运行环境的,应向该单位信息化部门提出权限申请。

  第七章 运维外包与合同管理

  第四十条 除有保密等特别要求的,各单位IT运维工作可采用集团公司场化机制或授权委托等形式实行运维外包。对于重大项目,需要协调多家合作单位的,可实行总包制。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在制定运维外包计划时,应:

  (一) 明确外包范围,做好资产核查,对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管理服务等进行整合,形成集约化运维项目。

  (二) 针对外包的运维项目,分解并定义运维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作为外包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的依据。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选择运维外包企业应综合评估运维服务企业的商业信誉、相应的服务安全等级资质、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相关运维项目经验、财务状况和责任承担能力等。涉密系统外包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应同外包企业签订运维服务合同(见附件4)。合同内容应包括委托运维的资产、甲乙双方职责、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安全保密要求、违约责任、知识产权归属、绩效考核要求和费用支付等条款。其中:

  (一) 重要运维服务内容以及需要第三方服务的事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 运维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根据项目情况和行业特点,在合同中具体细化和量化。

  (三) 运维合同周期根据运维工作实际需求确定,并逐年落实到年度运维预算中。

  第四十四条 实行运维总包的单位,应要求总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分包范围以及分包企业运维关键人员等事项事先申报。总包与分包企业的合同谈判、变更、合作关系变化等均不应影响甲方单位运维服务质量。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应与外包企业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及时发现外包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重大缺失,尤其需要考虑外包企业的重大资源损失、重大财务损失和重要人员变动,以及外包协议的意外终止,保证外包服务不间断。

  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应建立服务质量管理流程,定期审核和修订服务水平协议,对运维外包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见附件5)。

  第八章 运维绩效管理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应建立IT运维绩效评估体系、考核制度和奖惩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应针对运维体系建设和运行效果开展年度运维绩效评估工作。评估内容包括:运维组织与规划、管理机制与保障、服务提供与支持等(见附件6)。

  第四十九条 采用运维外包形式的单位,应分别对本单位和运维外包企业的运维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其中,针对运维外包企业的绩效评估,应依据运维外包合同及相关服务质量评估标准设计运维绩效评估指标,绩效评估工作在年度中期和末期分别进行,绩效评估工作应有业务部门参与。

  第五十条 各单位可将运维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运维责任单位及人员绩效考核的依据,运维外包企业的绩效评估结果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运维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总结运维工作,提出改进方案,并依据方案进行改进。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规范由集团公司IT运维管理委员会解释、修订。

  第五十二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IT运维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为了规范运维服务服务台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用户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运维服务服务台的管理。

  三、职责

  1.运维服务服务台的主要职责是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用户的问题。

  2.运维服务服务台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技能和良好的服务态度。

  3.运维服务服务台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服务质量评估。

  四、服务流程

  1.用户向运维服务服务台提出问题。

  2.运维服务服务台工作人员接受问题并进行初步排查。

  3.如果问题无法在运维服务服务台解决,将转交给相应的技术支持部门。

  4.运维服务服务台工作人员跟进问题解决情况,并及时向用户反馈。

  五、服务质量评估

  1.运维服务服务台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服务态度、解决问题的能力、响应速度等。

  2.根据评估结果,运维服务服务台应及时进行改进和提升。

  六、违规处理

  1.如果运维服务服务台工作人员存在服务质量问题或违反管理制度,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等。

  IT运维管理制度 12

  一、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1、操作人员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定期进行仪器现场巡查,进行必要的校准、维护、维修、耗材更换工作。以保障仪器准确可靠运行。

  3、采用国家级样品,若采用自配标样,应用有证标准样品对自配标样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应在标准值确定度范围内。

  4、标样浓度应与被测废水浓度相匹配。每月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或按规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标样溶液核查,质控样(或标准溶液)测定的相对误差应不大于标准值的±10%,若不符合,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并记录结果。

  5、负责每天进行一次仪器运行状态检查,如发现问题则在第一时间解决。

  6、按仪器运行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校准,以保证仪器数据的准确有效。应具备运行过程中定期自动标定和人工标定功能,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7、应对在线监测站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账,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账检查。

  8、应每月向上级部门提交工作报告,陈述站点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情况。

  9、安排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负责现场运营维护工作。

  10、应备有常用耗材与配件及必要的交通工具,以保障维修及时。

  11、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考核,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

  二、在线监测运维人员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业行为,严格操作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运维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增强基站运维人员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3、严格在线监测室内各设备的操作,并按时做好每天的仪器运行台帐,监测数据台帐记录工作。定期对仪器进行比对、校验。定期对仪器和配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如发生数据超标、数据采集遗漏等异常,应及时找出原因及时维护恢复正常,并在台账上做好记录,同时上报公司。

  5、节假日做好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凡遇上级部门比对监测或例行监测,必须提前校验仪器,并做好自我比对,确保比对监测、例行监测一次性合格。

  三、运维人员日常工作

  1、每日工作

  (1)运营单位应每日远程检查或电话询问现场管理员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2、每周工作

  每周1~2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内容包括:

  (1)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2)检查自来水供应、泵取水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 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

  (3)检查站点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4)检查各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分析试剂,对电极探头进行清洗。

  (5)观察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3、月度工作

  每月现场维护内容:

  (1)COD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检查内部试管是否被污染,必要时进行清洗,对易损件进行更换。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或按规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标样溶液核查,并记录结果。

  (2)流量计:检查超声波流量计高度是否发生变化。

  (3)对台账进行整理。

  (4)准备好季度性监测的比对工作。

  (5)清点试剂、药品数量,做好使用记录并及时补充。

  四、设备故障预防处置制度

  1、在线监测设备需要停用、拆除或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能环部有关部门批准;

  2、运行中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白天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夜晚发生故障由运维人员电话指挥现场操作人员应急处理,并于次日清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理;

  3、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数据仪死机、气路堵塞等,可携带工具或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

  4、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4小时内无法排除,应上报备案并及时通知厂家进行处理,设备大修时应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5、在线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必要时采用人工方法进行监测,人工监测的周期不低于每4小时一次,每天不少于4次。

  五、运维人员考核办法

  1、每周完成所辖设备的巡检和维修任务,漏检或维修不及时造成故障或事故罚款100元。

  2、每日(最多三天一次)上传数据,若没有按时按要求上传数据造成上传率、合格率等指标不合格,或受到主管部门、业主问责,罚款100元。

  3、按照要求对试剂进行定期更换,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校验等,圆满完成每一次比对监测任务,若因个人原因没有规范操作或试剂配比不准确造成比对不合格,罚款100元。

  4、设备及数据发生异常时,应及时电话指导或到现场处理问题,若因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罚款100元。

  5、其他因个人工作不认真,不按规范操作或个人技术能力原因造成的不良后果也因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并罚款。

  6、若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且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根据比对监测合格率、设备正常运转率、维修成本、业务量等因素考核优良差,同时与运营板块管理人员一并纳入考核体系,获得相应奖励。

  IT运维管理制度 13

  为确保医院计算机设备管理规范有序,确保计算机系统正常可靠地运行,保证各科室、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试行)。

  一、医院所有连接医院内部局域网的计算机设备由信息网络科统一管理,所有计算机设备均应按医院规定列入使用科室固定资产帐,并由专人管理,定期登记。

  二、计算机设备是指各科室、个人日常工作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以及包括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机、条码扫描仪、显示屏等专有设备。计算机设备主要有计算机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外设(键盘、鼠标)以及随机资料等。各使用科室使用的计算机设备,都将直接分配到科室使用和保管。各科室都必须对领用的设备负责。领用任何设备时,必须认真清点并签写“zz一院固定资产领用单”。

  三、计算机设备的申购、更新、更换、维护和淘汰。

  (一)计算机设备的申购(医院内部网联网的工作站)。使用部门因业务开展需要增加计算机或与计算机相关设备的,需由使用部门向信息网络科提交有科室负责人(正职)签字的书面申请,由信息网络科负责人确定是否同意计算机设备申购。若同意,则由信息网络科提供设备相关性能参数交由设备科统一采购。

  (二)计算机设备的更新。一是定期对部分需要升级的机器增加新配件(如增加内存)或更新部分配件;二是使用的设备已经到了淘汰的年份而必须更换新设备。计算机设备如需要更新,经信息网络科人员确认后,按计算机设备申购的相关规定购置。

  (三)计算机设备的更换和维护。当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毁坏时,需要将原设备交信息网络科(不能自行拆除设备的任何组成部分)维修,若不能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按计算机设备更新有关规定换领相应的设备。

  (四)计算机设备的淘汰。对于被更换及超过使用期限、没有必要维修的老化淘汰设备,由计算机设备资产所在科室提出向设备科提出申请,打印报废单后交由信息网络科确认后,送设备科报废处理。

  四、计算机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

  (一)分配到科室使用的设备,使用者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各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二)未经使用科室同意,不能擅自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医院业务工作无关的`任何操作。

  (三)未经信息网络科授权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服务器和网络设备。

  (四)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交由保卫科严肃处理。

  (五)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系统内部的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

  (六)如工作实际需要增加配备设备或更新设备的,各科室都必须预先向信息网络科提交申请报告,且须有科室负责人(正职)签字,由信息网络科批复后统一选型交由设备科采购。

  (七)任何科室不得将系统内的计算机设备搬离工作地点(或借给外单位)使用,必须经信息网络科同意后才能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删除)。

  (八)各科室须保证自己所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五、由信息网络科定期对计算机设备进行全面清查、核对。

  六、本规定由公布之日起执行。

  IT运维管理制度 14

  一、非涉密计算机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将计算机品牌、型号、标识、硬盘序列号、使用系统等登记在册。

  二、非涉密计算机必须与涉密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涉密网络。

  三、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输出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

  四、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五、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管理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维修一般在本单位内进行,并全程有工作人员陪同。维修时必须完善登记审批手续,要标明维修时间、批准人、经手人、维修单位及维修人员。

  二、涉密计算机需要外出维修时必须进行脱密处理,将涉密设备卸下后方可送修,同时完善登记审批手续,要标明维修原因、送修时间、送修地点、返回时间、批准人、经手人。

  三、涉密计算机的更换、报废必须进行脱密处理。需更换和报废的涉密计算机及涉密存储介质应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销毁涉密计算机必须到县国家保密局指定的单位和地点销毁。

  IT运维管理制度 15

  一、进入机房必须更换拖鞋,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定期对机房进行清洁打扫。

  二、非本计算机中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三、由于安装无人值守系统,平常不用进入机房进行设备检查,一旦值守系统报警,应根据值守系统提示及时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

  四、在节假日期间应开启网络摄像对机房进行监控。

  五、保证服务器24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在服务器专用电路上加载其他用电设备,应在专门的市电线路上加载。

  六、机房内严禁烟火,并开启自动防火、防盗系统。

  七、严禁在机房内进食,嬉戏,大声讲话(会触动报警系统),进出机房要随手关闭防火门。

  八、内部服务器严禁接入因特网,并安装好杀毒软件,做好病毒防范,杜绝院内病毒感染。

  九、对服务器参数及配件进行调整或更换,应经部门经理批准,管理人员应严格填写工作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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