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6-01-25 05:53:3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必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产企业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必备]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1

  第一章员工守则

  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必须遵守以下守则。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期间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争吵打架,私自离岗,串岗等行为。

  3、服从领导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可婉转相告,或是书面陈述,但不管领导是否采纳意见,皆应服从上级安排,不得因为有异议而采取抵制情绪和行为。

  4、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公司利益,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对外不议论公司事务。

  5、爱护公司财产,勤俭节约,做到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6、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经股东大会同意的除外。

  7、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8、讲文明、讲卫生,严禁随处吐痰,车间与仓库内严禁吸烟,生产工人严禁留长指甲。

  第二章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1、出勤:时间调整时由办公室统一公布通知。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有特殊情况者需报经主管负责人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因业务需要外出,在外出前需告知主管负责人。

  2、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否则均以违纪处罚。

  3、迟到:上班时间超过5分钟即为迟到,30分钟后视为旷工。

  4、早退:每天中午12:00,下午18:00前无故离岗者为早退。按旷工处理。

  5、请假:员工若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主管部门负责人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发生,最迟应在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部门负责人请假,部门负责人将未到人员的情况在上班前报总经理,否则视为旷工处理。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间计算,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6、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

  第三章出入厂管理规则

  根据《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卫生标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1、员工进入厂房前应先更换衣鞋,在消毒池洗手消毒。上班期间应穿着制服,戴上工作帽,头发包入帽内,严禁披头散发。下雨天应在外面把鞋洗刷干净方可入内,以免将泥沙带入厂内。

  2、员工上下班应从正门出入,严禁只图方便直接走侧门。

  3、上班期间严禁亲朋来访,若确有急事,应先让亲朋告诉主管,让主管转告或经主管同意,方可走出工作间或在接待室会谈,但时间不宜过长。

  4、从业人员上班时不得无故或随意请假,家中若无大事或急事,不得请假。若确有事需中途离开或不上班,须先向主管说明,经主管批准方可离厂。

  5、从业人员下班时不得私自携带厂内物品出厂,经主管批准或是在厂内购买的物品除外。

  6、员工上班时不得携带私人物品(水杯例外)进入车间,如食品等。若有携带应将物品放入衣物柜。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安全生产。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仓库及厂房内严禁吸烟或携带引火物品,但在下班时间及仓库及厂房外则不在此限。从业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内到仓库及厂房处吸烟,影响工作。

  3、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挥发性易燃物,还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易取用之处,并定期检查,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5、电线不得接用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关闭电源。下班后应关闭总电源。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头。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头。

  6、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设备应经常检查。

  7、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然物品,在场的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8、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①、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②、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③、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④、如火焰封住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9、在料房等灰尘多的场合工作时,应戴上口罩及工作帽。

  10、玻璃、铁钉或铁丝等不得随意抛弃,不得穿着松驰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工作中的机器。

  11、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危险时必须先关闭开关再操作。

  12、机械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如无特殊情况严禁机械的空运转。

  第五章车间管理制度

  1、设备操作工必须提前到车间对设备进行预加温,做好开机前的生产准备工作。

  2、每批产品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材料配比生产,不能因为不好做就随意更换原料。若确实无法做,则应报经主管批准方可更换。

  3、吸料时要经常注意料仓,以免吸料太多而造成堵塞现象。

  4、工具用了必须归放工具架内,常用工具可放于易取放处,但在下班后也应回归原处,杜绝随用随放的`现象。

  5、工作时间不允许乱串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尤其是在暂时停机或是修机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私事或是到处溜达;大声喧哗或相互打骂,在车间吃零食,随处吐痰、在产品上坐、躺、踩、踏。情节严重者罚款50元。

  6、合格品和不合格品要分开放,合格品马上进行灌装,不合格品可以暂时先在废品区,但是等下班时必须要清理好,把不合格品中掺杂的合格品挑选出来,废品中的木桨剥离出来。如果废品太多,可以暂时放在废品区,有时间时再慢慢清除。

  7、爱护公物,凳筐等东西轻拿轻放,严禁拖着筐或袋子走.

  8、包装工应协助操作工抓好产品质量,当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告知操作工。

  9、下班后打扫好自己区域内的卫生,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地面拖干净。设备及周边不允许有木桨、产品、油污等存在,10、车间及仓库内严禁吸烟,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开除处理。

  第六章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的验收入库

  ①、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应会合采购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

  ②、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仓管员及时填写一式二联入库单,一联存根,一联交出纳做帐。

  ③、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2、物资保管

  ①、物资入库后按不同类别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②、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③、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物资的领发

  ①、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

  ②、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原则上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若有特殊情况经主管批准例外。

  ③、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告知总经理。

  ④、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⑤、透明胶等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

  4、物资退库

  ①、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②、废品或是销售退货,库管员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标识。

  ③、安全事项: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断电及其它不安全隐患。

  5、废品的管理

  ①、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废品(包括原料包裹层及纸筒芯等),仓管应及时将废品整理好,分类放入废品区。

  ②、废品区的废品堆积到一定数量时,应根据市场行情,以“价高者优先收购”的原则联系废品收购商,通知其前来取货。

  ③、废品处理时,由仓管和出纳员一起和收购商过磅,清点数量,做好记录,开具收款票据。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2

  在组织里,最高主管当然是指挥中心。而在厂内生产运作过程中,生产管理部门(或称生管)显然扮演的角色就是“生产指挥中心”或“运作枢纽”。中小企业因为生产管理经验不足和或认识不足,生管部门的附属单位,在生产管理不善的工厂内,经常会发生。

  1.经常停工待料,甚至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2.无休止的加班,人变成了生产机器。

  3.前后工序的半成品或材料不衔接。

  4.半成品堆积如山。

  5.生产计划表,徒具形式,你做你的计划,我做我的.产品,生产计划达成率低,生产计划表更动频繁,不是追加,就是取消。

  6.紧急订单很多,生产计划无法执行。

  7.交货经常迟延,影响公司信誉。

  8.生产紊乱,品质跟随着失控,返工重做。

  9.材料、零件或产品积压过多,造成企业资金调度困难。

  以上乱象就是意味着生产缺乏“秩序”与“纪律”,就像人一样,要有秩序就得有一套既科学又切实际的生产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消除生产中发生的乱象。

  生产管理制度,基本上的做法:生管部门先与营业部门协调好销售计划(出货计划),依此销售计划做基础,制订生产计划,生产工厂再依据此“生产计划”进行物料、人力、设备及场所的先期准备(计划),并依计划做生产排程,再依排程做进度控制。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九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第十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四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十七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十八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二十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

  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为

  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全检查。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4

  量化分级管理是一种实行标准化操作的管理模式,从目标出发,使用科学、量化的手段进行组织体系设计和为具体工作建立标准的理论。量化分级管理作为一种较为科学的卫生管理模式和路径选择,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可操作性强,目前已在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工作中推广使用。此次编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旨在将量化分级管理的思想引入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工作中,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实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管理模式转变。

  一、制定原则

  1、科学性原则:纳入考评的每个指标能独立提供信息,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各指标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使指标体系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代表性原则:考评表中选择的均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对企业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具有重大意义的指标,同时将一些对企业未来发展具有引导作用和监控作用的指标也纳入指标体系。

  3、完备性原则:整个指标体系当力求全面客观,能够反映评价对象的整体情况,以达到全面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本质和评价目标。当然在满足评价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化评价指标,以利于评价工作的开展。

  二、量化指标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要求,考评表制定了六大类指标体系,分别为:卫生质量管理、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物料和仓储要求、检验质量控制、生产区卫生管理和产品外包装。在每大类指标下又设定若干子指标,用于具体卫生要求的评价。每类指标根据不同的卫生权重指数,设定不同的分值,并细化到每个子指标中,以便于实际操作。

  三、量化评分

  1、在评价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时,可以有合理缺项,但分值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的分数/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根据标化分核定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量化评定,仍低于60分者,列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黑名单,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定期通报。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频次可参考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越低,不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具体如下:

  (1)A级,不少于1次/年;

  (2)B级,不少于2次/年;

  (3)C级,不少于3次/年;

  (4)未评定等级生产企业,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季,并列入重点监管黑名单。

  四、考评公示

  各辖区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分级量化评分标准》,每两年集中组织对当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量化分级评定,凡未达到评定等级的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后,可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主动审请一次补评。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消毒产品日常监督管理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量化分级情况,重点列出未评定等级需加强监管的消毒产品企业名单,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评定等级自动降低一个档次:(1)企业三次受到卫生监督部门协查并查实的;

  (2)两次以上对卫生监督机构下达整改要求置之不理的;

  (3)因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消毒产品,受到《特别规定》相关条款处罚的。

  年度两次公示均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年度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在一个许可周期内,两年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卫生许可证到期后将不予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三次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如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可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注销企业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5

  目的: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权利、义务,维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规避事故风险,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

  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和外来人员。包括本企业所在的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和现场。

  制定程序:

  1.明确主管部门、组织起草人和协作人员;

  2.制定初稿,调研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收集企业内部意见;

  3.提交初稿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4.送至法律部门审核;

  5.实施意见反馈,并经过修改完善最终版本;

  6.制定正式文件,开始执行。

  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制度

  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

  1.安全生产职责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协作,达成安全生产的目标。

  内容: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员工的个人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工作流程、安全实际执行情况和紧急情况的`处理方式等。

  责任主体: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执行程序:各级管理人员实施安全措施和员工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2.应急预案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通过事故预案的制定,预先制定应对措施,有效减轻和规避事故风险,减少损失。

  内容:制定全面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人员职责和安全设施的健康检查、维护和更新规则等。

  责任主体:各级应急人员和安全设施的管理员。

  执行程序:各级应急人员执行应急预案中的预案,并负责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处理。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3.工作场所安全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确保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预防意外伤害和事故发生。

  内容:规定工作场所内的安全设备、安全出入口、安全防护用品,对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和消除。

  责任主体: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执行程序: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执行安全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消除。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4.培训和宣传工作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文化。

  内容: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安排、每年的安全宣传计划和年度安全站评估等。

  责任主体: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人员和员工。

  执行程序: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人员组织宣传和教育活动。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5.安全检查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设施和工作场所,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标准。

  内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查。

  责任主体:各级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查负责人员。

  执行程序:安全检查负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对不符合标准的部分进行整改。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6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监控与预警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监控及安全预警,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交通运输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重大风险监控的领导机构。确保重大风险动态监测、预警、控制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安全科具体负责组织对重大风险监控决议事项的实施、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重大风险监控领导机构工作职责

  1、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开展公司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组织落实重大风险动态监测、预警、控制等相关工作,防范和减少事故。

  2、组织建立应急队伍,完善应急队伍建设,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检查督促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经验教训。

  4、制定落实公司重大风险源的控制措施。

  5、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安全科重大风险监控工作职责

  1、积极参与公司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等相关工作。

  2、动态监控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对安全生产隐患随时予以警示或向重大风险监控领导机构汇报,并收集相关资料。

  3、根据重大风险控制措施,做好重大风险的控制工作。

  4、积极组织参与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

  5、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重大风险源告知工作。

  6、组织对应急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并按照应急预案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风险动态监测、预警、控制

(一)风险监测

  1、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防控规定,每季度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上报。

  2、定期组织对重大风险源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并收集相关记录。

  3、加强对重大风险源的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预警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对整改结果查验。

  4、重点部位的重大风险应派专人进行重点监控。

5、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全面辨识,对识别出的重大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重大隐患进行重点监控和限期治理。

  (二)风险预警

  1、风险预警是指在全面辨识反映安全生产状态的指标的基础上,通过隐患排查、风险管理等安全方法及工作,提前发现、分析和判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信息,定性定量表示公司生产安全状态,及时发布生产预警信息,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及后果严重程度。

  2、预警条件,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进行风险预警:设备事故:出现某设备故障、爆炸时;防汛:出现较大雨水时;自然灾害:发生自然地质灾害、恶劣天气;出现安全生产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十一国庆节、五一劳动节等;本行业连续发生一般事故和较大以上事故时;与往年相比事故上升幅度较大;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事故控制指标超出;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事故;其他情况。

  3、预警要求

  (1)由安全科组织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运行情况、隐患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及时进行预警、纠偏。

  (2)安全科对安全预警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必要时予以公示。

  (3)发出预警后,应立即组织分析和查找公司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的作出相应安全生产工作布置。

  (4)安全生产预警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并做好记录备查。

  (三)风险控制

  1、依据风险的等级、性质等因素,科学制定管控措施。

  2、建立风险动态监控机制,按要求进行监测、评估、预警,及时掌握风险的状态和变化趋势。

  3、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保障必要的投入,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将风险基本情况、应急措施等信息及时告知从业人员和进入风险区域的外来人员,指导、督促做好安全防范。

  5、针对公司可能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或完善应急措施。

  6、当风险的.致险因素超出管控范围,达到预警条件的,应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并立即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7、对公司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登记、管控、应急等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8、如实记录风险辨识、评估、监测、管控等工作,并规范管理档案。重大风险应单独建立清单和专项档案。

  9、加大安全投入,积极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相关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10、对进入重大风险影响区域的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应急逃生避险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培训和演练。

  11、重大风险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重大风险危险特征、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12、将重大风险的名称、位置、危险特性、影响范围、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后果、管控措施和安全防范与应急措施告知直接影响范围内的相关人员。

  13、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机构,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预案演练。

  14、加强对重大风险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验证。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7

  一、整合目的

  为了提高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标准化管理水平,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与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整合。

  二、整合方式

  1、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在组织架构方面进行整合,设立统一管理部门和岗位。

  2、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在流程方面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管理流程,即:预防、识别、评估、管控、应对、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

  3、在管理措施方面进行整合,建立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管理的联动机制,做到同步落实。

  4、在评估方面进行整合,建立基于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管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

  三、整合实施的具体措施

  1、制定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管理的整合实施方案。

  2、建立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管理的联络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

  3、制定统一的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管理标准、检查规范和操作规程等。

  4、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管理的意识和技能。

  5、开展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并制定相关的改进计划。

  四、整合实施的评估

  通过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评估整合实施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关的改进措施。

  五、结论

  整合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标准化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8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及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逐级制订各岗位、各工种的生产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预案。

  2、各部门对所属车间和班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安全工作。

  3、对录用的新员工,应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按照规定和程序组织“三级”安全教育。

  4、在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时,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组织对职工进行“四新教育”和培训工作;员工复工或换岗时,应组织进行“复岗”和“换岗”安全教育培训。

  5、特种工种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经过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100%。使用部门必须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岗位训练。

  6、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地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的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六次。

  7、各部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章指挥,按章作业,严肃劳动纪律,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8、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对使用设施、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的技术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排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完好率达到100%。

  9、使用危化品的部门(粮食熏蒸使用磷化铝),必须严格按照危化品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和正确使用。

  10、各部门应加强对生产一线、码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有较大危险的作业现场必须有警示标志,并派专人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措施,予以整改。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应经常对生产一线的安全管理工作给予指导检查,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以确保安全。

  11、对从事有较大危险性的生产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使用年限及时更新。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12、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从事有较大危险生产作业、特殊工种以及特种设备操作等人员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和管理,定期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并妥善保管好有关资料。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9

  一、食品贮存管理

  1.1食品入库前要将仓储室卫生清理干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要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并按入库的时间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1.2食品入库前应确保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鼠药、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1.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存放。

  1.4保管员要每天对仓库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5贮存肉类食品要生熟分开,肉类和鱼类不得混放。冷库里要将冷冻的食品分类码放在不锈钢架上。冷冻温度保持在―18℃左右。

  1.6冷柜只能专用贮存熟食品,保持柜内清洁,不得污染。冷柜食品用完后要进行清理消毒(使用过氧乳酸涂抹),打开柜门凉干。贮存食品温度应保持在0℃—8℃。煮熟的食品要冷藏时必须待食品自然凉透后才准放入冷柜内。

  1.7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专人负责随时上锁。库房管理人员要对出、入库人员进行登记,任何人不准擅自进入库房。要对出、入库食品进行登记、查验,登记食品、数量、保质期等,做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准出、入库。发现问题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人员。

  二、食品运输管理

  2.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

  2.2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2.3运输前必须进行食品的质量检查,在标签、批号和货物三者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运输。

  2.4填写的运输单据、要字迹清楚、内容正确,项目齐全。

  2.5运输包装必须牢固、整洁、防潮、并符合相关的包装规定。在运输包装的两端有明显的'运输标志,2.6运输过程中装叠稳固、防雨、防潮、防暴晒。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

  三、交付管理

  3.1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上一级食品供应商或食品生产企业购进的食品,要清楚所购食品来源,先索证、索要。随运输工具携带“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复印件,随货同行单等”。

  3.2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下一级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要随运输工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销售发票(《食品进货验收台账》)等”。由送货人员查验货,货票一致后进货方签字或盖章认可。

  3.3贮存、运输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要无毒无害、清洁卫生。要与个人生活用品区分开,不得交叉使用,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特殊要求;运输过程中要生、熟分开、防蝇、防尘,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本公司要求贮存冻库保持0度以下,运输车辆也是冷链运输。

  3.4作人员装卸食品是要穿戴工作衣、帽,讲究卫生,轻搬轻放,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食品装车后要做到车不离人,人不离物,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四、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晶冒充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四)未在显著位置上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六)伪造或者变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许可标志、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九)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10

  一、企业安全生产职责

  1、企业法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总体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9、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10、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1、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责任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特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如下:

  1、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并经设备负责人许可方能上岗作业。

  2、作业员必须做到“三紧”、“三不”、“一注意”:三紧:衣着紧身:紧腰、紧袖;三不:不系领带、不戴手套、不戴手饰;一注意:注意眼睛,集中精力。

  3、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体是否有松动或脱落迹象。

  4、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5、开料机更换锯片时,必须锁紧螺丝,弄清锯片的旋转方向,切勿反装。

  6、操作锣机必须注意,主轴的旋转方向,正确选用切,削刀具、刀头锁紧、螺丝必须加上保护垫及螺杆。

  7、机器设备启动前必须了解电源是否正常,并在机器最高转速时方可进行作业;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 8、机器设备表面及工作台面不得放置杂物。

  9、落地风扇必须平稳放置,远离作业岗,转动时风扇严禁移动。 10、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岗位作业员劳动强度不可超过11个小时。 11、操作人员要熟悉本机台的所有安全防护装置,熟悉设备性能。 12、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打火机等)进入生产区域或禁烟区。 13、酒后严禁上岗,因患病或服药而影响身体状况者严禁上岗。

  14、领用油漆,最多存放半天的用量。

  15,严禁在砂磨设备上磨金属材料,防止火花进入吸尘管道造成火灾。

  16、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拆开与维护操作无关的配电系统、设备零部件。

  17、严禁设备超宽、超高、超厚、超重、超负荷使用。

  18、冷压、热压机设备严禁边上升(或下压)边送取板,严禁把手伸入其间,以免事故发生;立铣设备在小工件加工时采用工装设备。

  19、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用大功率超线路负荷电器设备。

  20、严禁使用带有安全隐患、裸露接线板或电动工具。

  21、清洁机器必须要机器停止,电源关闭的情况之下方可作业。

  22、发现设备异常或有其它危险因素,应立即停机或采取相应紧急措施,并向设备维修人员汇报。

  23、机修人员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对机台安全装置,运输设备(包括电梯)进行一次检验并做好记录上交安全主任。

  24、一周不少于一次对排尘(风)系统进行清扫、检验。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由安全主任(汇同机电人员、各部门主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做好记录(安全检查表)上交总经理;各部门针对各自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做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11

  一、 目的:

  为进一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食品企业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和监管档案,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工作。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所有食品生产企业。

  三、 内容:

  (一)信用档案的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分为:企业基础信息、表彰及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信用等级的评定等方面内容。

  1、企业基本概况: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或经营地址(含托生产地址和跨省设立生产场地)、生产或经营范围、邮编、联系电话等;

  2、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产品的过程检验、出厂检验以及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3、变更事项:《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及登记事项变更情况记录;

  4、质量体系考核报告或认证证书及跟踪检查记录;

  5、监督检查、抽查记录及跟踪检查记录;

  6、质量投诉、举报核查和处理记录;

  7、重产品质量事故、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

  8、日常检查情况记录和整改情况报告;

  9、表彰记录、处罚记录、不良行为记录;

  10、信用管理、信用评定记录;

  11、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检查的.其他记录。

  (二)信用档案的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可与业务档案统一管理,应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证企业信用信息实时、真实、准确、完整。

  (三)信用等级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级(诚信等级)、B级(基本诚信等级)、C级(警示等级)、D级(失信等级)四级分类管理;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按照年度信用得分高低每年评定进行一次评定,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得分在90-100分为A级,80-90分为B级,70-80分为C级,70(不含70)分以下为D级。

  (四)激励与惩戒:监管部门可根据企业的信用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应给予表彰和鼓励;对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企业,应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生产管理,增强诚实守信意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对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行为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布或曝光。

  四、监督与责任:

  食品生产企业的工作人员,提供不真实的企业信用等级信息,或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定提供、更新、披露、使用企业信用档案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企业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本企业总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企业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厂区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在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35呎(10米)在崇光电器制品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安全组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

  4、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筒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7、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要有前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9、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0、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7、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10、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1、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12、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十、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XX部门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工程部门向县或市级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十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产生麻痹思想,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2学时。

  3、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4、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实战演练,提高技术水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要求其接受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保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分公司、项目部,公司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企业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本企业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工种的班组安全教育和培训。

  3、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应设指示牌。

  4、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企业不得将施工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正在施工的楼内、仓库严禁住人。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对施工现场、库房等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施工现场,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必要时请示公司安全部门。

  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在施工现场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米。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安全组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

  4、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筒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消防设施及防火通道。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7、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要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纪律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要有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9、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0、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极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账,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5、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6、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7、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8、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0、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11、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示、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十、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报告。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十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产生麻痹思想,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学时。

  3、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4、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实战演练,提高技术水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二、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分公司、项目部结合本单位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工程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2、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3、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十三、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申请报公司综合部,经批准后方可雇佣。

  1、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有有效的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2、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3、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责任。

  十四、伤亡事故管理规定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新职工进入工地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

  本知识,灭火器及消防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个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并记录存档。

  3、每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14

  为加强高速大路养护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保证施工作业安全与施工质量,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掌握机构、力距限制器等安全装置,严禁拆除监测、指示、仪表、报警及警示装置。上述装置的调试了修理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新机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留意做好机械走合期的使用保养,机械设备冬季使用,应按机械设备冬季使用保养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需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别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5、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6、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7、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的承载力量。确保机械设备安全通行。

  8、机械设备在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做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识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听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遵守安全规章。

  9、机械设备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需在线路旁作业时,应实行安全爱护措施。

  10、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内应有充分的照明设备。

  11、机械设备应按《大路筑养护机械保修规程》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运转。

  12、操作人员必需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看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3、操作人员应仔细精确 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记

  1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需留意选择好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有驻车制动器的要拉上,坡道上停机时,要搭好掩木或石块,夜间应有动专人看管。

  15、机械设备在保养或修理时,要特殊留意安全。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中冒险进行保养、修理、调整作业。各电气设备的检查修理,一般应停电作业,电源开关处挂设“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16、在大路和城市道路上行使的车辆、机械、必需严格遵守交通规章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工作人员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工作人员,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工作人员的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工作人员的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一个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工作人员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的工资:根据工作人员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

  1、2薪等**

  高级职称博士**

  中级职称硕士1800

  初级职称本科1500

  技术员大专1300

  技工中专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工作人员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一个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一个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工作人员在企业中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的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的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

  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详见附件一《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详见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的人员和业务,公司给与的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第八条工作人员福利: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的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补贴、差旅保险、附加医疗保险等。其中午餐补贴在月工资中体现。

  第九条奖金:奖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1.年度奖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对工作质量完成出色的部门和工作绩效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特别奖励。

  1)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予以核定;

  2)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大贡献的相关人员,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发放。

  2.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标而设定的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进工作人员试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条应届新进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

  序号学历岗位金额(元)备注

  1博士研发4000

  其他4000 2硕士研发3000

  其他** 3本科

  研发**

  其他1500 4大专1000 5中专(含以下)800

  第十一条有工作经验的新进人员,其试用期薪酬根据招聘职位在任职资格体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级,其中岗位工资根据行业情况按70%~90%核发。根据经营需要引进的特别人才,其

  试用期工资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不享受司龄补贴、绩效工资等,但享受午餐补贴。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转正时间:工作人员转正时间为每一个月1日。

  第四章薪酬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工作人员固定薪酬计算:

  1.新进工作人员第一个月薪酬按工作实际天数发给,实际薪酬为:日平均薪酬×实际工作天数。

  2.离职的工作人员当月薪酬按日计算,并依实际出勤日的薪酬总额支付。

  3.停职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计算:停职前的薪酬×实际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公司内有兼职的人员,岗位工资就高不就低,兼职不兼薪。

  第十七条由于公司的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依据,而不是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对于加班不予发放加班费。如确系需发放加班费的`,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第五章工作人员工资的调整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调薪:公司视业绩的成长情况及工作人员的绩效成绩及能力进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名,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调薪的内容:

  1.基本工资的调整:工作人员在取得公司认定的新的职称或学历后,资历工资在当月予以调整。

  2.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的调整:

  1)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能力进行薪级调整时,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2)半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后,依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3.司龄津贴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

  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条薪酬的发放:为当月发放上个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一个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工作人员薪酬报表。

  3.每一个月薪酬发放时间为每一个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二十二条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的形式发放。

  2、薪酬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和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人事行政部每一个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的调薪变动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薪酬采取密薪制,工作人员应对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发岗位与绩效工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授权人事行政部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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