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6-01-26 23:33:0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1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开关门时间及规定:

  早晨开门时间:

  5:30— 7:30上午锁门时间:

  7:30—11:55中午开门时间:

  11:55—12:40午休锁门时间:

  12:40— 2:15午休后开门时间:2:15— 2:45下午锁门时间:

  2:45—4:40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晚自习锁门时间:

  7:20—10:20晚上开门时间:

  10:20—10:50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翻墙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

  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政教处宿管处

  二〇〇六年九月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2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宿舍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宿舍的秩序,结合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个宿舍应设立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务,建议由舍长担任。

  二、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全体宿舍成员学习消防制度,组织讨论制定火灾发生时的安全逃离方案。

  三、宿舍人员应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了解身处环境的火灾危险程度,认识各种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表识,懂得防火常识,熟悉灭火知识(如使用各种类型的灭火器和室内消防栓等设施),掌握报警要领(如正确拨打火警电话,和大声疾呼及手动报警的方法),掌握自防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巧及注意防火灭火中的有关安全事项,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具体位置,应急照明平时不得关闭等消防安全知识。

  四、宿舍人员应定期检查宿舍,检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老化线路或其他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解决隐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员监督,宿舍全体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做好室内卫生保洁,宿舍内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池内,避免垃圾堆放。

  2、宿舍内存放物品,如纸箱等易燃物品,要及时处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烧起火。

  3、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禁止用电超负荷运行。

  4、保证用电器只在宿舍有人时使用,宿舍无人时不能使用,用电器应尽量远离床铺等易燃物。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3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领导,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度,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电热丝、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4

  为确保学校学生宿舍安全,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减轻学生家长的压力和焦虑,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对有学生寄宿的学校来说,宿舍安全问题更是学校安全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生火灾、校内伤害、流行疾病等恶性事故,就会对学校、学生、家长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为此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为了消除宿舍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确实抓好学校的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求政教处重视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政教处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方法和措施,拟定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成立学生宿舍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政教处主任为副组长,政教处为职能部门,宿管组长、生活老师、宿管工作人员为组员实行三级管理。 各级宿舍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实际、掌握情况、狠抓制度落实,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常规检查,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迅速解决。

  三、制定制度,提高职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 、凡要求住宿的学生,须填写好《寄宿生登记表》。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审批,交清住宿费后,凭发票由宿管老师统一安排寝室、床位,办理住宿登记,寄宿生须按宿舍管理人员指定的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床位。住宿证应妥善保管,不得外借,若有遗失应及时到政教处补办。

  2 、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学生宿舍作息制度》等学校规章制度,准时进出宿舍,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得串门、洗衣服,不得大声讲话,入睡后不得再出寝室。

  3 、寝室内不得出现明火,严禁使用蜡烛、点燃的蚊香;不得损坏安全、消防和用电设施;严禁私改线线路、私拉电线、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和焚烧物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4 、宿舍内不得打扑克、下棋、搓麻将、赌博。严禁吸烟、喝酒。

  5 、每个寝室设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室人员的`值日安排和纪律监督。室长应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有困难和同学商量解决,营造一个温馨、和谐、整洁的“家”。有问题报告老师,帮助同学纠正错误。督促检查本宿舍卫生、纪律。准时参加室长工作例会。

  6 、寄宿生住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的夜自修。若有事急需回家者,须凭班主任的准假条,交宿舍管理人员留底后方可回家。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5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早晨开门时间:

  5:30— 7:30上午锁门时间:

  7:30—11:55中午开门时间:

  11:55—12:40午休锁门时间:

  12:40— 2:15午休后开门时间:

  2:15— 2:45下午锁门时间:

  2:45—4:40课外活动开门时间:

  4:40-- 7:15晚自习锁门时间:

  7:20—10:20晚上开门时间:

  10:20—10:50晚上就寝锁门时间:

  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翻墙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6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舍务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内。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要认真负起安全检查责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

  7、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一经发现严加处理。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7

  一、学生宿舍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宿舍通道应24小时保持畅通,并有明显疏散标识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严禁违章用电。宿舍内不得乱接乱拉电线,私装插座,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三、使用台灯、床头灯时,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挡灯泡,同时要与其他可燃物(如蚊帐、床单、书报等)保持安全距离,并应做到人离灯熄、灯亮人在。

  四、学生宿舍严禁吸烟、点蚊香和使用蜡烛照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烧杂物,严禁使用煤火炉、酒精炉、液化气灶等烧水做饭(菜)。

  五、严禁在宿舍内、过道上停放各种车辆和堆放杂物,以免堵塞消防通道,非火警不得动用任何消防设施,否则按损坏公共设施论处。

  六、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要镇静,不要慌乱。值班员应根据火灾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报警,同时打开各安全出口大门并派人组织学生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出口离开火警现场。

  七、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生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经常性、不定期地检查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八、对违反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学生,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应按有关规定没收违规用具,并通报相关部门,学工部可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清退离岗,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8

  安全工作是学生宿舍生活老师的主要职责之一,包括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财物安全、人身安全等。作为楼层生活老师必须严格执行楼道寝室、设施设备的检查、巡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工作。为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身伤害责任追究

  1、学生因打架斗殴,生活老师未巡查或未及时到场劝阻、制止,造成伤害的。

  2、学生因违规用电、用火,生活老师未检查出或未及时处理,造成伤害的。

  3、生活老师因清场不到位或午休晚寝查房未查出学生不在宿舍,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

  4、学生上下床铺时,因扶梯、床挡板坏,生活老师未及时查看、上报维修,造成伤害的。

  5、学生擅自到宿舍屋顶平台,生活老师未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6、学生因违规爬窗,生活老师未巡查发现、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7、学生擅自从非正常出口外出,生活老师未巡查发现、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8、宿舍窗台掉下重物,学生或从室内向室外抛掷重物,生活老师巡视不到位,造成意外伤害的。

  9、学生上下楼梯发生拥挤,生活老师未及时疏导,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开水房打水,因地面湿滑,生活老师未及时拖干地面,造成意外伤害的。

  11、值班员因脱岗或监管不力,擅自放进外来闲杂人员,使学生造成伤害的。

  12、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不到位,发生火灾时贻误扑救时机的。

  13、明知学生带进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刀具,不制止、不上报的。

  以上各条,一经查实,根据不同程度,除适当扣款外,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辞退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送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处。

  二、财物丢失责任追究

  1、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关门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2、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巡视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3、生活老师在学生宿舍内拾得财物,据为己有者。

  4、生活老师没收学生违纪物品,据为己有者。

  5、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寝室钥匙管理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6、生活老师未及时发现宿舍内门窗、桌柜锁已坏的安全隐患,造成财物丢失的。

  7、生活老师脱岗造成财物丢失的。

  8、值班人员脱岗或未做到外来人员登记、陪同,造成财物丢失的'。

  9、值班人员监管不力,擅自放进闲杂人员,造成财物丢失的。

  10、生活老师监守自盗者。

  以上各条,一经查实,根据学生丢失财物的不同金额,给予生活老师(当事人)扣款。细则如下:

  案值500元以下:扣款100元,记严重工作失误一次。

  案值500元—1000元:扣款300元,记重大工作失误一次。

  案值1000元以上:扣款500元至丢失物品价值合计的1/2并直接辞退。

  监守自盗严重者,直接辞退,并视其情节上报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三、其他安全事故:

  按后果轻重给予适当扣款并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辞退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送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处。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9

  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终是整个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务。各楼层宿管老师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者;各班生活委员和各宿舍舍长兼任安全委员,负责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现、报告与防范,监督检查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禁绝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宿管老师,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二、消防安全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宿舍,不许抽烟、点蜡烛、烧纸物,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宿管办要组织宿管老师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救生常识等,必须演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检查更新各种消防设施。

  三、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锁入个人箱柜。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一层各宿舍(含水房、卫生间,由宿管老师负责)要及时关锁窗户,严防任何人从窗户出入,相关舍长要严把此关,绝无疏漏。

  四、上下楼梯安全

  在紧急集合、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楼层宿管老师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要按规定东、西楼梯分流,并必须靠右行。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五、值班安全

  每天宿舍楼区总值班老师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上课(含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学生不在时外来陌生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双休日值班老师负责清点留宿生人数、开具离校单(留宿生出入校门专用)、接听电话、安全保卫等。

  六、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不许窜床窜宿,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闹、推桑起哄。舍长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10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2、就寝前,要关好门窗,防止犯罪分子趁熟睡作案。

  3、建立健全学生宿舍“三防”制度。坚决杜绝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电热器、电褥子等电器设备,严禁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和私自安装、拆卸日光灯、插座、灯头等;严禁在宿舍内自炊、吸烟、点蜡烛、燃烧纸张等

  4、注意宿舍内外环境的清理与维护,在宿舍内堆放的杂物和停放的自行车要及时清除,保持道路畅通。

  5、学生有事外出要与房主请假或房主陪同,否则不准外出。

  6、学生宿舍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摔玻璃瓶等物。

  7、坚持宿舍安全管理,谢绝外来人员来访,做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8、学生上晚课,房主有责任到学校接送。

  9、晚上学生就寝之前,房主要特别注意熄灭炉火及关灯,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及火灾的发生。

  10、学生住宿期间,房主应承担起监护人的`义务,应该对学生住宿期间的安全负责任。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11

  一、 总务处、值班教师、班主任加强寄宿生的用电、用火及其它安全工作教育,提高学生的.消防自救能力,人人参与消防疏散演习。

  二、在学生宿舍内,禁止学生私自带入电器、接用电器,以免引发用电事故。

  三、宿舍内禁止带入火源,如打火机、火柴、酒精等,以免引发火灾。

  四、凡在第一时间发现火情者,必须立即报告宿舍生活教师或保安、行政值班老师人员等。

  五、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域内追逐打闹、高年级欺负低年级学生、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晚自习期间,不允许学生出校门,如特殊情况必要出校门,需得到生活老师的许可,和家长联系后,开具出门证明,必须由家长领出学校才可。

  七、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学生在宿舍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宿舍生活教师或行政值班老师人员,并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九、寄宿生在校期间突发急病、出现意外,知情者应立即报告宿舍生活老师,争取在第一时间内送往医院救治,学生出院后,按医嘱要求,需要全休的,一律回家休养,不得滞留学校。

  十、寄宿生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学校宿舍。如有物品丢失应及时报告宿舍生活教师、班主任。

  十一、寄宿生平时不允许携带手机。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校区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八个不准”

  1、 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走廊泼水。

  2、 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

  3、 不准在厕所、洗漱间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4、 不准向水池、小便槽内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5、 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6、 不准在宿舍内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7、 不准在走道上停放自行车,堆放家具及其它物品。

  8、 不准在走廊内乱垃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二、“五个做到”

  1、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搞好个人卫生。

  2、 学生寝室做到每天一清扫,把垃圾直接倒入楼道的箩筐内,不准将垃圾扫在寝室门外。

  3、 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

  4、 地面、墙壁、桌椅门窗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痰迹、烟蒂、蛛网,无纸屑污物。

  5、 室内厕所做到勤打扫、勤冲剧、保持清洁,尽量做到无异味。

  三、值日规定

  1、 学生寝室卫生由各寝室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

  2、 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和宿舍楼内的公共场所平时由清洁工负责打扫,如遇突击任务组织学生予以协助。

  四、检查制度:

  1、 平时学生社区管理中心组织人员随时检查“八个不准”的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进,并将情况通报相关学院和校社区党工委,情节严重者要作违纪处理。

  2、 学生寝室的卫生由学生社区管理中心负责检查,每月按优良(85分以上)、合格(70——84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级记入《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比纪录本》,并张榜公布和通报各学院。如在卫生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寝室的当日成绩为不合格,不再打分检查;

  (1) 地面不清洁,未打扫;

  (2)有未叠被子现象;

  (3)室内厕所未打扫,异味重(北区扣值日寝室,如厅内无值日轮流表,未表明值日寝室的,则三个寝室当日卫生均为不合格)。

  3、 在卫生检查中坚持重点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制度。在普查中凡是卫生为不合格寝室则列入重点检查寝室,对卫生状况做到一周一检查,连续两次合格或有一次优良,则改为卫生抽查寝室;在普查中卫生合格以上寝室列入卫生抽查寝室,对卫生状况实行不定期检查,若卫生抽查成绩为不合格,则列入重点检查寝室。

  4、 学年末对寝室卫生状况进行总评,凡月卫生检查成绩优良等级大于(等于)50%且无不合格等级则为卫生优良寝室;月卫生检查成绩不合格等级大于等于50%且无优良等级则为不合格寝室;其它均为卫生合格寝室。

  5、卫生优良为评比文明寝室的重要条件,并建议宿舍成员各学院在德育考评时适当加分;凡评为卫生不合格寝室的宿舍成员建议各学院在德育考评时不得评为优良及以上等级,宿舍成员在评定后第二学年不列入党员发展对象,党员在党内进行批评教育。连续两学年评为卫生不合格寝室的成员,建议其德育考核成绩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附: 学生寝室卫生评分标准

  一、上午第一节课前进行一次内务清扫,把垃圾直接倒入各楼层箩筐内,一律不准将垃圾扫出寝室外。发现一次扣15分。(15分)

  二、书籍、各种物品(床上用品、箱包、洗漱饮食用具、衣帽、鞋子等)摆放整齐统一。发现一张床位的床上用品摆放不整齐扣5分,一张桌面摆放杂乱扣5分,一张床铺下鞋子物品排放不整齐扣5分,其它酌情扣分。(35分)

  三、地面保持清洁,做到无痰迹、无烟蒂、无纸屑杂物。发现一处扣5分。(20分)

  四、墙壁、桌椅门窗、灯具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蛛网、无涂抹。发现一处扣5分。(10)

  五、字画等布置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不合要求扣5分 (5分)

  六、公物完整无损。有损坏公物现象除赔偿和按校纪规定处理外,并扣10分。(10分)。

  七、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寝室内务,做到有值日轮流表和值日制度。值日生工作认真负责。不合要求扣5分。(5分)。

  注: 如在卫生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寝室的当日卫生成绩为不合格,不再打分检查:(1)地面不清洁,未打扫;(2)有未叠被子现象;

  (3)室内厕所未打扫,异味重

  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使学生有一个“文明、舒适、整洁、安全”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校园文明建设的重点部位,是反映学生精神风貌的窗口,每个学生都应树立主人翁精神,自觉遵守和维护学生宿舍纪律,共同把学生宿舍管理好、建设好。

  第二条 学生处下设“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宿管中心负责对学生宿舍内学生的学习、生活、纪律,内务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督促和评比,为学生提供及时优质服务。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和管理,学院其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任意调换和强行抢占寝室和床位。

  第四条 建立学院、系部、学生干部在学生宿舍区的轮流值日、值周制度、以加强学生宿舍的分级管理,形成一个较完整的宿舍管理系统。

  第五条 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人,每层楼设层长一名、每栋设栋长一人,协助宿管中心对宿舍的学习、生活秩序、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事宜的管理。期末栋长、层长可参与优秀干部的评选。

  第二章 学生宿舍公共财物、水电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全院学生都应牢固树立爱护公共财物的道德意识,自觉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第七条 寝室内的床铺、床板、柜子,桌凳等由宿管中心按寝室人数配齐,并登记造册、落实到人,不得任意调换。不得将教室课桌椅搬进寝室。

  第八条 学生对所分配的家具要妥善保管。毕业离校或因其它原因离校时,须经宿管中心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九条 宿舍区和寝室内的公共役施每学期开学前由后勤部门搞好维修,宿管办负责验收。寝室内的公物开学时由寝室长签名负责。

  第十条 不准在室内外墙壁、栏杆,门窗、桌凳上涂写、刻画或进行其他破坏行为。

  第十一条 节约用水用电,不准私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杯等电热器。随时关好水龙头,不准用长流水冲洗衣物。

  第十二条 每名学生每月定额用电5度、用水3吨。一月结一次帐,超过部分学生应按时交纳水电费。

  第三章 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第十三条 全院学生都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的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会保卫部、宿管部协助保卫处做好学生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五条 学生出入宿舍大门,必须佩戴胸卡。男生(女生)不准进入女生(男生)宿舍。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会客制度,来客必须登记。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人,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七条 离开寝室必须落锁,不得将小商小贩引人宿舍。

  第十八条 放假回家时,必须将贵重物品及现金寄存或随身带走。

  第十九条 禁止在宿舍内和走廊上燃烧物品。不准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熄灯后不准点蜡烛。禁止在宿舍区燃放鞭炮。

  第二十条 爱护学生宿舍区装配的消防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

  第二十一条 严禁攀爬学生宿舍围墙。铁门和铁栏。不得在学生宿舍区起哄、闹事。不得在楼顶逗留。

  第二十二条 学生必须在指定寝室住宿。各班宿管委员和女生委员,寝室长应掌握每天晚上本班本室同学外宿名单,如有外宿者,必须及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 大件、贵重物品出入宿舍,必须自觉接受宿管员的检查、登记。未经他人同意乱拿他人用品者:视为偷盗行为,凡偷盗他人钱物,按《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宿舍内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和不文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第二十五条 寒暑假期间,学生不得滞留学院或提前返校在学生宿舍人住,毕业离校或因其它原因离校的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不得再在学生宿舍住宿。

  第四章 学生宿舍作息制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宿舍大门严格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开关。白天上课和晚自习时间内学生严禁进入或滞留宿舍。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特殊原因,学生可在禁止出入宿舍时间内出入宿舍:

  1、患病且有医务室证明;

  2、因公事或急事有学生处或宿管中心证明:

  第二十八条 学生必须在晚上10:00(周五六晚10:30)前回宿舍就寝,否则宿管员有权拒绝开门.并作违纪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宿舍电灯统一开关,熄灯或因故停电后,不得大声呼叫、喧哗起哄。

  第五章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讲究个人卫生,床上用品、服装、鞋袜要勤换勤洗,经常保持清洁。

  第三十一条 学生宿舍内清洁卫生实行宿管员主外,学生主内的原则,各门楼、公共走道、楼梯、公共洗浴、卫生间由宿管员打扫,各寝室内务以及各寝室门、窗及寝室门前的走廊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负责组织本寝室人员整理和打扫。

  第三十二条 学生宿舍内要严格做到五不准:①不准乱丢纸屑、果皮垃圾,不准随地大小便;③不准在窗户、拦秆处往室外或走廊上倒水、乱扔东西;③不准在宿舍内生火做饭;④不准在墙上乱贴、乱挂、乱画;⑤不准带饭菜进宿舍。

  第三十三条 建立寝室卫生轮流值日制度,每天由值日员打扫两次,分别于上午7:00和下午5:00前完成,各寝室垃圾自行倒入垃圾站。

  第三十四条 每周星期三下午进行寝室卫生大扫除,由学生会组织进行检查评分。

  第三十五条 寝室制度要全,必须按学院的规定张贴文明寝室标准,寝室床头卡、轮流值日表、寝室公约。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学生宿舍内开展以寝室为单位的“文明寝室’竞赛活动,通过纪律作风、文明礼仪、学习风气,劳动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考核,评选文明寝室,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十七条 学院每期评定最佳寝室、文明栋、优秀寝室长,授予称号,并发奖状、证书和奖品。

  第三十八条 学院对积极维护学生宿舍区的纪律作风、安全保卫、作息制度,爱护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和设施,认真搞好宿舍卫生的人和事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 寝室评比中每学期内累计三次排在未位的寝室,将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宿舍成员所有评先、评优、评定奖助学金和申请助学贷款等资格。

  第四十条 学生违犯宿舍纪律,学生处、宿管中心老师、学生会干部有权对其提出批评教育,责令其到宿管中心或系部作出书面或口头检查,态度恶劣或情节严重者,按《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四十一条 寝室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损坏,报宿管中心及时维修,由辅导员、宿舍管理员与使用人当场认定并核价。自然损坏由学院负责,人为损坏、破坏由学院维修或更换,当事人或寝室成员负责赔偿,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分。

  第四十二条 由于使用公共水电设施不当,导致水电设施损坏者,照原价赔偿。对违规违纪使用的电器一律予以没收。

  第四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偷电、偷窃公共水电设施的。

  2、私拉、乱接电源的。

  3、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的。

  4、故意损坏水笼头,闸阀、水管、声控、插座、开关、线路等公共水电设施的。

  第四十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1、因偷电、偷窃公共水电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生火等原因酿成触电、火灾,造成伤亡事故的。

  3、晚上就寝后在寝室内因听录音机、开灯不关等,影响他人就寝,造成学生起哄、打架等不良后果的。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13

  一、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各种线路,及时关水、关灯、关电扇,宿舍内禁绝使用、存放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饭锅、“热得快”、电水壶、电熨斗、电热毯、电蚊香、个人小风扇、床头灯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它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宿管老师,由学校维修。

  二、学生宿舍楼区内禁止使用、存放各种火源:蜡烛、蚊香、火柴、打火机及其它种类火源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禁止燃放鞭炮、抽烟、点蜡烛、烧纸物。

  三、学生进出宿舍楼的时候,上下楼必须靠右行。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四、打水时要排队,遵守秩序,严禁追逐打闹。洗澡注意防滑和用水安全。

  五、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禁止带手机等贵重物。及时交清伙食费,现金超过50元要按规定交由班主任保管。发现失窃等情况,及时报告宿管员和班主任。

  六、爱护公共财物,离开宿舍时,必须自行必须关窗锁门,切断电源;严禁踢门翻窗;不许随便更换锁,宿舍钥匙由舍长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宿管员有备用钥匙。发现门、窗、锁有损坏及时汇报宿管员。

  七、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学生宿舍,严禁携带和藏匿刀、剪刀、木棍、铁棒、钳、锤、锯等工具到宿舍。

 八、严禁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一切不良行为。

  九、严禁非住宿人员擅自出入宿舍,男、女生楼内禁止异性随意出入,如需进入宿舍的人员需经宿管老师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严禁宿舍内留宿本舍以外的`其它人员以及相互串宿和互串宿舍。

  十、上课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

  十一、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宿舍内务整洁,要经常打开门窗通风。不随地吐痰,严禁向走廊外或向窗外倒水和乱扔物品。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安全值日生制,每天有一名学生负责本楼层的门窗关锁、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源。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14

  一、生活指导老师和各班班主任是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对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负好则。应对所管理的住宿生进行住宿守则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导教育。

  二、生活指导老师、各班班主任每天应到住宿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内抽烟、点蜡烛、用电炉等用电器。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严肃教育处理,并向值周行政汇报。

  三、值周行政、老师,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在熄灯后,应对男、女生宿舍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师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认真开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识教育,让住宿生尽快适应在校集体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寝室公约》。

  五、注重发挥班队干部、寝室长的作用,管理好学生在宿舍就寝情况,维持就寝纪律,确保就寝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给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师汇报,以便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宿舍内的照明开关要有专人负责,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开关好室内的灯。

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15

  一、服从生活教师的安排。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二、爱护公物,节约用水,互帮互助。

  三、按时就寝,严禁不假离校。

  四、在宿舍内严禁翻窗、在床上乱爬、触摸电源、高声喧哗、说粗话和脏话、追逐疯打,以及其它违纪行为。

  五、保持宿舍内的环境卫生;不乱丢纸屑、垃圾,发现垃圾杂物,随时清扫干净;

  六、各寝室每天的卫生由生活老师管理,要尽职尽责,做好当天的.卫生工作。

  七、学生要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生活老师要勤晒被褥,勤换勤洗床单,生活用具要严格消毒,按要求放好。

  八、爱护厕所卫生,不浪费水,不将手纸等杂物丢入便槽。

  九、以上各项,由生活老师负责组织和指导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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