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02 11:46:2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锦集15篇)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

  编制人:zz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工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工地内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等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施工管理人员和各个班组长负责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工地施工的全体员工应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每天上班前,各个班组应做好班前文明安全施工交底工作。

  第二章场容场貌

  第一条工程必须进行全场围护封闭施工,封闭的高度必须超出作业层1.2米,以防物体外坠。封闭材料为符合要求的密目安全网,严禁使用竹篱笆和劣质安全网。工地施工必须设置施工人行通道。人行通道必须用围栏与工作区域分开,并设有醒目的指示标志,通道遇有坑、井、沟渠等处,必须搭设安全牢固的`桥板,并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夜间须设红灯示警。

  第二条施工班组应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堆放建筑材料、设置施工机械等,做到物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第三条工程必须做到硬地坪施工,并完善给排水设施,不得使污水横流、外溢。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做好废弃钢筋、铅丝、水管理、电线、碎砖、灰砂、木材料头的清理。架料和模板(钢、木)拆除后,应堆放整齐。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前,各个班组必须将临时设施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工程验收后7日内,应按有关规定搞好周围环境。

  第六条在施工现场,工地管理人员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三章生活卫生

  第一条各个施工班组现场各类临时生活、办公设施,必须按照项目部计划要求设置,并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条办公场所和生活区环境应保持整洁,无垃圾和污水。

  第三条食堂周围的垃圾和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应及时清场。并按标准设置防鼠设施。饮食卫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条宿舍应保持整洁卫生。宿舍须设置2×0.8平方米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搭设通铺。

  第五条工地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六条施工现场饮用水不得用来洗衣洗裤。

  第四章环境保护

  第一条施工班组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国家环保技术标准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条除设有符合环保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第三条在施工过程,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施工必须按《淮南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第四条施工污水及泥浆应当有排放措施,不得溢流到路面影响工地卫生。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不得直接排放在路面及现场。

  第五条禁止从高层或多层建筑向下抛撒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第六条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门卫应对进出工地车辆轮胎进行清洗,保证车辆清洁,车辆料土装运必须符合规定。

  第五章安全防护

  第一条工地员工入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凡未经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第三条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第四条脚手架、施工电梯、塔吊及其他机械设备,搭设安装完必须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维修保养。

  第五条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都要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配备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七条加强季节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来临之前要作好防洪抢险准备。

  第六章罚则

  第一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停工整顿。

  第二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退场。

  第三条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项目经理负责处罚。

  第四条根据本规定的处罚,由现场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员开具罚款单,罚单递交工地总工,由总工确认呈报财务,由财务部直接从被罚班组工程款中扣除。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

  (一)总则:

  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建筑业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一标三规范”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为加大管理力度,使公司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尽快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一标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3.工程部要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工地”的活动,认真遵守《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及建设环保局(99)第8号文和有关程序文件。

  4.质量安全部和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资料员,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

  5.签定三级安全责任书,工程补部在工程开工前,工程部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同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现场工人同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

  6.项目开工前,工程部要详细编写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签字生效后方可开工。

  7.坚持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现场三级教育,即:项目负责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员对各班组负责人的安全教育;

  各班组负责人对每个工人的安全教育,教育要有结果有检查有考核。

  8.坚持对工地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四口”防护以及各种机具防护措施,必须按规定搭设,报质量安全部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10.各种临时设施的搭设,做法要符合市、区两级文明施工以及公司文施工和有关程序文件规定。

  11.坚持安全生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

  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责任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围墙不低于1.8米,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内外抹灰加压顶,紧靠公路的工程要进行美化和亮化处理。外墙面用米黄色涂料涂刷,压顶用海蓝色涂料涂刷,墙顶悬挂XX公司彩旗。

  2.工地出入口要安装金属大门,大门要牢固美观,并设置公司标志牌,灯箱;

  出入口道路要用混凝土硬化,硬化长度结合现场而定,但最短不短于5米,紧靠公路的工程应设置汽车冲洗台。

  3.施工现场的道路l万平方米以上的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

  l万平方米以下的全部采用石屑硬化;

  道路两侧做好排水沟,保证道路完好畅通。

  4.临时房的建设应设有项目经理室、职工娱乐室、淋浴间、伙房、卫生室等。室内必须进行吊顶,淋浴间和伙房间墙面镶贴瓷砖,生活区和加工区必须分区明确,设置分区牌,生活区内要进行绿化,绿化面积不低于生活区域的5%。工地严禁使用木材及散煤取暖和做饭。

  5.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必须内外抹灰刷白、水泥地面、吊顶、纱门窗符合坚固、保温通风、防火防潮等要求,禁止睡通铺。

  6.现场各类材料、构件、料具要严格按平面布置图布局堆放,砂子、石子、白灰要设料池堆放,各种材料按产品标识的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分类、分规格;

  堆放及标识,材料、构件、料具堆放整齐。

  7.食堂生熟要分开,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要有灭鼠设施,生活垃圾要达到随时清运。

  8.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佩带袖标,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有胸卡,胸卡必须有照片。

  9.要求制作六牌两图。

  10.公司新承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全部实行密目安全防护立网围挡,其产品必须使用部、省推荐产品且高出建筑物1.5米达到安全、牢固、美观。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部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安全资料员,且必须经公司授权任命,质量安全部备案。

  2.项目施工前,项目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3.项目负责人要同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施工班组要同现场工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且责任书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必须切实可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执行严格的安全交底程序。’

  5.工地的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做到人证相符。

  (四)落地式外脚手架搭设管理制度:

  1.脚手架搭设必须有指导性施工方案,必须有质量安全部安全员批准方可搭设。

  2.脚手架的基础必须坚实、平整,要有垫板必须连续使用,垫板的厚度不小于5cm;立杆要全部设置底座,底座为15X15cm不小于8mm厚铁板制成,铁板上焊不小于直径25的钢管,长度不小于15cm。

  3.脚手架外侧要设排水沟,排水沟用砖砌或水泥砂浆抹灰,要畅通美观。

  4.立杆、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6m,大横杆搭设在立杆里侧,立杆、大横杆的接头采用对接法不许搭接,小横杆拉结墙体内外用短管夹紧。

  5.架体剪刀撑必须按规定跨5根立杆,角度不大于45度,搭设不少于3个卡具,搭接长度不小于60cm。

  6.卸料平台严禁与脚手架连接一体,必须单独搭设。

  7.脚手架搭设完毕后,不经质量安全部门验收签字后,严禁使用。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TN—S供电系统。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必须使用推荐产品,三证一票必须齐全有效。

  3.临时用电施工前必须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4.现场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器的参数应匹配。

  5.配电箱、开关箱都要设置防雨棚,其防雨棚设置一致,达到实用、牢固、美观的要求,其箱下要设置操作用木垫板,垫板尺寸不小于30 X 100 X 5cm上面铺设绝缘胶垫,总配电箱用红白相间的栅栏围护。

  (六)“三安”、“四口”及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有公司标志的安全帽;管理人员佩戴红色豪华型安全帽;工人佩戴豪华型或普通型黄色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2.工地使用的安全网规格必须符合要求,证票齐全有效。

  3.通道口防护棚与建筑物外延伸不小于5米,高度根据需要规定,但不小于2.5米,宽度不小于2米,防护棚使用的板材厚度不小于5厘米并有防水设施,搭设要标准、整齐、美观,严禁使用竹架板代替。

  4.通道口、楼梯口各种临边的防护栏杆,均按标准设置,第一根距地0.6米,第二根距地1.l米,均用钢管制成,并刷红白相间30厘米的色标,其色标涂刷要标准、整齐、美观。

  5.工地使用的井架必须有准用证和合格证,井架使用的各种限位装置,必须是推荐产品且证票齐全有效。

  6.井架卸料平台必须独立搭设,不准架设于井架架体上,卸料平台脚手板必须用不小于5厘米的板材,且满铺,严禁使用竹架板,井架各层卸料平台的防护门必须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做到美观、耐用。

  7.塔吊进场必须有合格证,各种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必须用推荐产品,安装与拆卸由专业队伍进行。

  8.各种塔吊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设置,有地锚的要按要求配备。

  9.施工机具都必须安装好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

  10.机具的防护罩必须牢固、安全、严禁使用电锯与电刨一体的木工工具,各种机具使用前必须通过机械员和安全员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搅拌机、灰浆机、电焊机、电锯、钢筋加工机械等都必须搭设防雨棚。

  (七)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设施的设置和拆除时间管理制度:

  1.有通道口的防护棚在一层完成二层施工前搭设好,楼体内外装修完成后拆除。

  2.首层安全网在二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必须搭设好,层间网在其上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架设好,首层和层间网随外墙装修完后拆除。

  3.各种洞口的栏杆随产生随架设,封好后方可施工,楼梯栏杆随层架设,直到正式安装栏杆方可拆除。

  (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然后由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审批,履行审批手续。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施工管理人员施工。

  3.班组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员都要进行签字。

  4.工程项目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工人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要强。

  6.不得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安全检查等制度代替,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7.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针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的危险因素而编写,即要体现一般作业的共性,又要体现本作业的特性。

  8.安全技术交底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9.工程开工前,项目工程师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程负责人、施工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并向工程项目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10.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员要按施工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书面交底。

  11.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底人的签字,交底要按单位工程归放一起,以备查验。

  12.安全技术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能分开要融为一体,要有针对性起安全施工的目的。

  13.安全技术交底要在施工前进行,不得施工期间进行交底,也不得交底提前的过早,否则无实际意义。

  14.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与分部分项交底同时进行,如果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种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重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1.奖励办法:

  1〉工程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省级工地的奖励l.5万元;

  2〉创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l万元;

  3〉创区级文明工地的奖励5000元;

  4〉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90分奖励1000元,每高1分加奖300元。

  2.处罚办法:

  1〉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75分,罚款3000元,每低1分加罚300元;

  2〉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每缺一项罚1000元,无安全员或安全员虚设的罚20xx元;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及新工人上岗前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真实的缺一项罚款500元;

  4〉各种安全施工方案不齐者,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5〉安全员不戴袖标罚款100元,现场人员不戴胸卡罚款20元。

  6〉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一个罚50元,安全帽无带罚款1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一个罚款100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不按要求堆放罚1000元;

  7〉临时设施不按规定搭设罚款20xx元;

  8〉“四口”防护不按规定时间设置,每次罚款500元。

  9〉安全密目网不按规定时间设置,每层罚款200元,如有破损网片不及时更换每片罚款200元,网内杂物不及时清理,每次罚款100元;

  10〉塔吊、井架经设备处机械使用功能验收合格后,报质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违者罚款1000元,井架卸料平台不单设的罚1000元;

  11〉塔吊、井架拆装不按规定,使用无证人员罚500元;

  12〉凡不按防护设施规定执行,每缺一项按构件价格两倍罚款。

  13〉施工现场不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的罚款1000元。

  14〉漏电保护器不合格的每处罚款300元,熔丝采用金属丝代替的每处罚款200元;

  15〉施工标志牌图不按贯标办规定设置的每少一块罚款500元,规格不符的每块罚款200元;

  (16)工地食堂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罚款20xx元,工地烧煤烧材罚款1000元、,临街不亮化围墙大门的罚款1000元,无标语口号,绿化率不足,材料堆放混乱,每项罚款500元;

  17〉无机具操作牌少一块罚款200元,机具无棚,不防雨每处罚款300元;

  18〉对质量安全部下发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单不按规定时间返回的,每次罚款1000元。

  19〉未执行《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20〉凡在质量安全部日常检查中没有按规范规定操作的,将随时处100—3000元罚款。

  21〉以上各项罚款如果数额较大,由质量安全员同相关领导协商处理,如发生意见分歧,报主管经理裁决。

  (十)质量安全组工作人员职责制度:

  1.协助质安组完成公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目标。

  2.深入施工现场指导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3.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加强学习专业知识和上级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法令。

  4.及时发现、处理、预防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隐患,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5.协调好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关系。

  6.做好各种文件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硕曲河去学水电站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审核、支付等相关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安全专项措施费用、文明样板工地创建及保持费用、环水保费用及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四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大唐香电得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荣公司)统一掌握使用。

  第三条依据主体工程施工合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申请、审核、支付,以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条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6月29日公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xx年11月24日公布)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标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20xx年版)

  《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的通知》(〔79〕劳总护字45号1979年7月12日实施)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0—20xx

  《水电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1—20xx

  《水电水利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2—20xx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l/t 5373—20xx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 5162—20xx

  第二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规定

  第五条为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投入,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得荣公司分标段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专项台账,专款专用。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范围为劳动部、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以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可再生定额[20xx]5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中的所有内容,主要开支项目详见附件1。

  第七条承包商须严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用于安全生产,监理单位负责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进行审核,项目公司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商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编制按年度拆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详见附件2),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项目公司批准。

  第九条根据经批准的工程分年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承包商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提出下一年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详见附件3),经监理单位审核、得荣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每季末承包商参照合同的作价原则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填写四川硕曲河去学水电站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批表(详见附件4),经监理单位和得荣公司审核签字确认后,列入月度工程款结算报表。

  第十一条当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划未用完部分,可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章费用结算程序

  第十二条安全费用结算、支付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第一步:制定措施或提交申请。由施工单位根据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用品、设施、工器具采购申请;或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安全检查与评估、应急演练、业主或监理指令等安全活动申报表。

  安全技术措施应有编制人、校核人、审核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并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估算金额。安全技术措施范文见附件5;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格式见附件6。

  安全用品(或活动)采购申报表格式见附件7。物品采购需说明采购事由;应急演练需附演练大纲;监理、业主指令需附工作内容清单及书面指令(如果有);特殊物品及大件采购应有专门报告,并需大唐香电公司批准。

  第二步:实施。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或采购,监理进行质量管理及过程监控。

  第三步:验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完成(或安全用品、活动采购完毕),施工单位按三检制自检合格,报监理终检,终检合格后,由业主安监处组织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完工验收及效果评定,验收签证表格见附件8。验收时,根据需要,施工单位应提供有关原材料质量检验凭证、采购票据、产品试验成果等资料。

  第四步:结算。由施工单位提交安全费用结算申请,相关单位及部门审批。结算审批表格式参见附件4。

  第五步:支付。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表中单独立项支付。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大唐香电得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主体工程标。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4

一、 进场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不乱堆乱放。

  二、 门房周围、办公室、工具房、施工现场硬化地面,必须派专人材料、保持清洁卫生。

  三、 修排水沟、及时排除施工造成的污水,并保证污水通过沉淀后再排放。

  四、 现场禁止大小便,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对每一次违规者,将勒令退场。

  五、 尽可能地将施工场地作硬化处理,以便清扫,保持清洁卫生。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5

  为了更好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管理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标

  无重大伤亡事故,月负轻伤率低于1‰,年重伤率低于0.5‰;

  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日常监督检查100%合格。

  二、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以项目总工程师、安质部长、专职安全监察员为骨干的安全检查小组,小组成员一律持证上岗,明确项目经理为工程安全的第一负责人。本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如下: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安质部长

  专职安全监察员

  各班组安全检查员

  在本工程施工中,将各部分施工内容的安全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抓安全的良好作风。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把安全生产从组织上统一起来。

  2.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

  3.对分包工程,合同中条款明确,专门规定双方所承担的安全责任、义务及相关措施。

  4.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5.制定项目责任目标分解及考核规定,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落实。

  6.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要全面具体,具有针对性,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7.按要求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全面、具体,具有针对性,同时履行签字手续。

  8.制定项目安全检查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主要采取定期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安全检查两种形式,同时采取专业性、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检查相结合,对查出的隐患按“三定”原则进行处理。

  9.制定项目安全教育制度,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狠抓项目、班组级安全教育,使得人人懂得安全基本知识、规章、制度,懂得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要求内容真实、详细,项目对班组进行抽查。

  11.项目对持证作业人员进行严格验证,杜绝无证操作。

  12.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如发生工伤事故,严格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定处理,按规定及时报告。

  13.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照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14.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要安全到位,如:脚手架、模板、塔吊、安全网、施工用电、洞口、临边等的搭设及其防护设置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15.凡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或因施工需要动用明火,均要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动火监护。

  四、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建立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2.本项目按要求进行封闭管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连续、封闭的围墙,围墙外观清洁、美观并达到规定高度。

  3.按规定和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对市政管网和周围建筑物已采取保护措施。排水沟涵畅通,污水及泥浆水排入城市管网前进行处理。

  4.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隔离,宿舍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性能,并制定了宿舍管理规定。

  5.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置图划定的位置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所有材料堆放整齐,挂齐品标、名称、规格等标牌。

  6.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禁止焚烧有毒、有害、有恶臭气味的物质,中午和夜间未经许可不得施工,施工中不得产生超过规定的噪音。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上路行驶,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7.明确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责任人,做到工完料清,设置足够的垃圾桶,及时清运,要有除“四害“消杀措施。食堂要具备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要有健康证,生、熟食操作分开,要有防蝇措施。禁止使用非食用塑料制品做熟食容器,食堂炉灶面贴瓷砖。施工现场设置卫生间,卫生间设冲洗设备,有化粪池,便槽贴瓷砖,墙面刷白。

  8.关心职工身心健康,开展卫生防病教育,设淋浴间,设茶水亭,茶水桶,具有保健医药箱,急救措施和器材,宿舍要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设吸烟室,严禁随意吸烟,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

  9.注重现场放火、防爆,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消防人员要进行培训,易燃易爆物分类存放。

  10.搞好治安综合管理,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计划生育责任人。建立来访、来客门卫登记制度,工作人员佩带工作卡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黄、赌、毒。

  五、安全检查制度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和群管的`方针。

  2.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清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进行,要求做到:

  (1)各级安全员每天巡回安全检查;

  (2)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3)班组要执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前应对每天的施工任务进行危险预测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安全活动记录。

  4.定期安全检查,项目每月1~2次,根据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评分,对于专业性强的安全检查,要有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工长参加。

  5.对查出的隐患,按“三定”原则进行处理,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6.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相挂钩的奖惩制度,促使人人重视安全,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六、安全教育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招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民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位操作。

  2.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学习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4.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4.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5.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7.执行三级教育制度。

  七、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主持进行,主要内容包括:

  1.班前安全活动是各个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的真实记录,内容包括:施工部位、作业环境、安全条件、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佩戴等。

  2.班组长根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当天施工特点及作业条件就当天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事项在班前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并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本中。

  3.每个班组应有一个安全活动记录本,由班组长仔细填写。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内容要详细、真实,要求每天都有记录。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6

  (一)总则

  1、为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到位,实现专款专用,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工程的建设和配套设施(包括设备安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劳保防护用品等)。

  3、本制度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单位对项目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4、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组成

  1、安全防护费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支出:

  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的两侧等;

  4)内外脚手架,即:落地架、悬挑架、门架、附着式提升架;

  5)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

  6)施工机械与用具,即: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检验设备与仪器等;

  7)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

  8)其它安全防护措施费。

  2、文明施工措施费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费用支出:

  1)工地围挡:围挡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等;

  2)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娱乐室、仓库、加工场等;

  3)硬地化: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

  4)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除四害措施、车辆保洁措施等;

  5)消防、保健急救、宣传栏及不扰民措施等。

  (三)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项目部质安部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财务部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2、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内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费用支付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1、项目部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项目质安部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项目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

  2、公司应定期对项目部支付本工程的.安全措施费,公司质安部对项目部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项目部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集团公司质安部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集团公司质安部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项目部安全措施费投入不足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必须要求项目部整改;情况严重的,必须要求项目部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集团公司总经理。

  3、工程项目部不得将安全费用挪做他用,出现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集团公司质安部根据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五)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支付方式及各阶段划拨比例

  1、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及支付方式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经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实施。项目部依据批准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上期安全措施费使用执行情况并向集团公司质安部提供需要提供的相关凭据,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和质安部审查合格,再向公司质安部申报本期安全措施费,经过公司总经理及质安部审查合格后才能支付。安全措施费与工程进度款分开单独支付。

  支付流程:项目部填安全措施费支付表——公司质安部审查——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支付。

  2、安全措施费各阶段划拨比例项目安全措施费安全前提条件审查合格30%完成工程量的10%(安全措施检查合格)20%完成工程量的40%(安全措施检查合格)15%完成工程量的70%(安全措施检查合格)15%竣工评价合格(竣工合格证)20%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7

  1、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是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具体措施。文明工地管理制度要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山东省建管局、省安监总站的有关标准、规定及要求,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详细的创建保证措施,内容包括:

  (1)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明确

  工程开工前要确定创建文明施工目标,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列出文明施工创建工作重点、标准、要求及创建措施,对“五小设施”的设计施工要精心组织。

  (2)组织落实。创建文明工地要有一套强壮有力的领导班子,有组织有计划地从基础开始做起。

  (3)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4)搞好全体人员的思想发动。创建文明工地是全体施工人员的事,因此要齐心协力,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5)分阶段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自我检查组织验收。

  (6)对照标准进行认真整改,并准备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

  2、门卫制度及交接记录

  (1)门卫制度是指对施工现场大门值班警卫人员的职责及对进出大门人员的管理制度。其内容包括:

  ○1警卫人员责任和任务;

  ○2警卫目标;

  ○3发生问题的处理;

  ○4做好来访登记及询问;

  ○5检查来往人员的证件。

  (2)按规定搞好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按表中内容填写。

  3、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是职工休息的地方,要有一套管理制度。

  要是搞好宿舍的生活卫生、秩序及设施的使用的`管理,特别是搞好用电管理及火源管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宿舍管理责任制度;

  (2)设施管理;

  (3)用电管理;

  (4)作息时间;

  (5)卫生管理;

  (6)生活秩序管理;

  (7)保管好自己的东西,防止丢失;

  (8)火炉管理及防煤气中毒措施。

  4、消防制度

  消防制度是工地安全文明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该制度主要内容有:

  (1)建立消防培训,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

  (2)确定防火重点及部位;

  (3)搞好消防培训,熟悉灭火方案及灭火器材的使用;

  (4)定期按实战演练(有演练方案和记录);

  (5)按计划配备消防器材;

  (6)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使用规定及保养措施;

  (7)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要标明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位置及防火重点部位的目标;

  (8)消防检查制度;

  (9)建立奖罚制度。

  5、动火审批手续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查批准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动火审批为各级共用的动火审批表格。要求填写审批事由要明确防火等级、工程及部位位置、措施及方案等内容。审批双方必须盖章或签字。

  6、治安保卫制度及责任分解

  (1)治安保卫制度

  治安保卫制度是工地安全管理的一个环节,也是维护治安确保工地材料不丢失和有序工作的一项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治安综合治理组织;

  ○2分工明确,落实责任;

  ○3有考核标准和考核情况记录;

  ○4有奖罚办法和规定。

  7、七牌两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企业简介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建筑工程立面图。七牌两图制作要求:

  (1)七牌两图的内容必须按上述内容制作;

  (2)标准尺寸及内容可由地市统一标准制作;

  (3)具体可参照图样。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

  安全及文明标化施工目标

  配合土建单位创建省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

  安全及文明标化管理体系

  作为机电承包商在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和骨干力量,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三级教育制

  对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工程项目教育、岗位(班组)教育,同时将教育内容和现场工作时间等登记入卡。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人应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合格。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及起重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3)安全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前,应编制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隐蔽较大的施工如:垂直运输、管井施工、设备吊装、电气调试,洞口临边、临时用电、施工防火,安全防护等进行重点交底。每道工序施工前也应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认识学习,生产中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4)专题方案制

  大型设备运输、安装编制专题方案,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说明班组的施工任务、施工部位、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定期不定期抽查,并制订奖罚制度报业主、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5)安全例会巡查制

  项目经理每周六(或在业主、监理例会同一天)主持工地安全例会,对整个施工现场及职工生活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例会和巡查均写出书面会议纪要和巡查报告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安全负责人按时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例会,

  6)完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组,负责日常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组坚持每天一次的安全巡视及一般障碍物的排除。督促施工人员使用好'三宝'和纠正违章操作,夜间施工的路灯照明管理,'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检查,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告示文,安全操作牌。高空作业人员应作定期检查,随时系好安全带。检查使用土建脚手架柱情况并及时与业主联系。

  7)现场安全用电制

  现场照明一般场所采用220v 电压。危险、潮湿场所以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一般应离地4m 以上,机动车道为6m 以上。配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电箱内应设置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及合适的总熔线、分熔丝、分开关。金属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良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积大于48m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9

  第一条形象管理

  1、文明施工管理是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项目部在外部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并对分公司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该管理模式注重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尊重环境、文化及社会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负面影响。通过精心组织和规范操作,项目部能够积极塑造企业形象,提升企业声誉,并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分公司的稳定发展。这种文明施工管理不仅仅关注项目的进度和效益,更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体现了企业的成熟和专业性。

  2、项目部管理人员统一着装、统一安全帽、佩戴胸卡,胸卡上标明姓名、职务,以明确工作职责。

  3、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规范,我们要求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挂牌作业,并穿着统一的工作服,戴上统一的安全帽。此外,根据不同的工种,施工人员还需要佩戴相应的施工工艺要点卡片,以确保工作按照正确的流程进行。对于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书才能上岗。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可以有效提高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第二条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部设立了一个名为“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的团队。该团队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负责整体安排和部署工作;主管副经理担任副组长,负责现场施工的具体安排;而文明施工管理员则负责协调和组织文明施工小组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条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设施布置整齐,出入口24小时设保安人员。

  2、建立健全文明施工检查考评制度,施工现场每月进行3次文明施工大检查。

  3、施工现场划分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并用铁艺栏杆隔开,场地道路平整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① 办公区

  A、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标示牌、宣传栏、公告栏及六版一图。六牌(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文明安全组织机构),一图(施工现场平面图)。工程概况标明建设工程名称、规模,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工地总代表,施工单位总负责人,工程开竣工日期等内容。

  B、工地不得随意吸烟,设置吸烟室。

  C、在办公区内设置花坛、景观鱼池,停车场全部铺设草坪砖,对长期裸露的`土地进行绿化,很好的改善了职工办公环境,体现项目部人文化管理。

  D、办公区设置使用水冲厕所设置饮水间、淋浴室;文明施工人员每天负责及时清理生活垃圾。

  ② 工人生活区

  A、生活区设有食堂、卫生间、娱乐室等设施,满足职工、工人生活需求,同时丰富职工、工人的业余生活。

  B、生活区设置使用水冲厕所,设置饮水间、淋浴室;文明施工人员每天负责及时清理生活垃圾。

  C、生活区厨房每天保持卫生、通风、明亮,房内安装排气扇,以保证房内通风良好。炊事员上岗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生熟品严格分开,餐具用后立即洗刷干净并按规定消毒。

  ③ 施工现场

  A、现场消防设备齐全,建立了消防管理机构和消防制度。

  B、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全部硬化处理,并设有调度人员负责协调主要道路进出车辆,保持道路畅通。

  C、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实行24小时轮班制,在施工现场围挡周边薄弱部位单独设立保安值勤,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D、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建立防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具体见环境保护过程控制管理),施工现场不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E、每天施工作业结束将施工作业面清理干净,做到工料清、场地净。

  F、工地设有为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集水坑及排水设施。

  G、施工现场设置使用水冲厕所,设置饮水间。

  H、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卫生条件和工作环境,我们每天都会及时清运现场弃土和施工垃圾,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施工环境。此外,我们还会每月开展一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大家的健康意识。为了更好地照顾工人的身体健康,我们在施工现场设立了医护站,并配备了两名专业医生,24小时为大家提供服务。在显眼的位置上,我们会张贴医护站的联系方式以及卫生防病的宣传画,以便大家随时获取相关信息。

  ④ 材料堆放

  A、易燃易爆物品按照安全要求分类隔离存放。设置安全警示牌及灭火器材。

  B、设立专门文明施工队做好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的卫生工作,时刻保持卫生整洁。

  C、建筑、生活垃圾存放在指定的密闭式垃圾房,生活废水通过污水沟排放。

  D、施工现场应在危险部位、出入口悬挂安全警示牌。

  E、在施工现场,我们要设置办公用房、材料房、宿舍、厨房、洗浴间、厕所等各种设施,为了管理方便,我们必须在这些场所的显眼位置张贴责任人牌和管理制度牌。这样可以让每个人都清楚地知道各个场所的责任人是谁,以及遵守的管理制度是什么。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还能确保安全生产,维护施工现场的良好秩序。望大家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F、要确保施工区域内的材料堆放有条不紊,并且需要设置标牌,清楚地标示材料的相关资料。同时,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等物品不能侵占施工场地内的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0

  绿化工程安全施工、文明管理组织措施

  (一)现场生产施工措施:

  1、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做到防管结合、专管与群管结合、传统管理与系统管理结合,加强预防措施,做到文明施工,无重大伤亡事故。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1)安全保证体系的组成: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队安全员、工班安全员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

  (2)组成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有关安全措施、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及安全技术培训,监督措施的执行,组织定期检查。

  (3)队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安全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4)工班安全员负责工班安全生产,组织班前安全检查和班前安全交底活动。

  3、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检查评定标准,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落实现场安全措施。

  4、现场安全用电措施:

  (1)严格执行《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计划。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电工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安装、维修或拆除。

  (3)施工用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即工作零线与接地保护零线(地线)分开。

  5、工地消防措施:成立工地消防管理小组,项目负责人为组长,专业安全员及其它专业人员为组员,落实责任,并监督执行。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他用。

  6、工地所有杀虫剂均采用低毒、有机环保药物,保证不污染环境。

  (二)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建立安全、文明施工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例会,责任落实到人。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合理布置临时设施、堆放材料、成品、半成品,按规定架设施工用电线路。

  3、保证施工现场道路排水通畅,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周转材料、施工用料堆放整齐。妥善解决施工道路的污染问题,及时清理道路上洒落物。

  4、严格现场平面管理,平面规划的.临设、材料、机具、成品、半成品、临时管路管线,未经审批不准随意变更。

  5、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少安排夜间施工,施工中尽量少产生噪音,尽量避免扰民问题,为周围居民创造一个安静舒心的环境。

  6、项目经理部所有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加强个人素质教育,举止得体、大方、文明,对不文明现象及时制止,坚决取缔。

  7、做好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护工作。尽量减少对周边行车及道路的影响。

  8、及时对施工工具和设备检查维护,选用噪音小、无污染或污染轻的设备,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教育司机尽量少鸣笛,以免施工扰民。

  9、加强现场管理,建立规范化施工现场,设置简易厕所杜绝工人在工地上随地大小便的现象发生。

  10、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保洁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力争做一个工程,树一座文明丰碑。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承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工程以及大检修工程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统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各企业要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收取专项费用,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足额到位,为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条件。

  第四条 施工单位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四个方面的投入,每年不得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2.5%,单独提取,单独核算,单项检查。

  第五条 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不得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列入竞标范围;严禁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签定有关安全费用的阴阳合同;不得以低价中标为借口、挤占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合同下游企业不承担上游企业竞标时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方面的任何让步承诺。

  第六条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统一由总承包单位管理。总承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严禁变相强迫施工单位垫资或少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

  第七条 承包合同规定由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实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的方案或措施,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按批准的费用额向总承包单位支取。

  第八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凡是不属于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措施范围的举措一律不得动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

  第九条各企业及所属各级机构的财务部门,要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专项核算,封闭运行,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足额投入。

  第十条 采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使用的材料、设施、物品时,提倡采购绿色产品;严禁采购假冒伪劣产品。验收保管时,要填写清楚品名、规格、型号,发放时要填写领取人、使用的临设名称,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一条 各企业要加强对外包队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管理,监督检查实际运用情况并及时按合同支付。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系统内的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履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现场监理。对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字认可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将按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的有关规定对各企业的安全投入进行考核检查。安全检查考核中发现因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未有效实施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集团公司将严肃处理发生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第十四条本规定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xx]89号)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xx]206号)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2

  一、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使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适用于参加建设的各施工单位及个人。

  三、职责

  1、 各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2、监理公司负责施工现场日巡查和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3、工程部负责每月组织各单位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不定期专项检查。

  4、安全委员会负责每季度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

  四、工作程序

  1、工程实行施工单位班组、部门、项目部和监理与业主的四级安全检查制度。

  2、定期安全检查

  3、各施工班组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本施工区进行安全巡查。

  4、部门专职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进行本专业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

  5、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半个月至少组织一次施工现场的全面安全检查。

  6、监理公司会同工程部每月组织各单位专职安全员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按检查表内容进行)

  7、每季度末结合安全文明施工流动红旗竞赛,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各施工单位领导、安监科长和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工地联合大检查。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评分表”和“文明施工管理检查评分表”逐项检查打分,并结合月、日安全检查考核将结果汇总,评出主战单位和一般参战单位优胜各一名。

  3、日常安全检查

  1、日常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项目部、部门和班组三级安全员应按照每天划分的安全监督区域进行不间断动态安全监督,落实安全监督区域责任制。各施工人员要采用互相之间的安全监督措施,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监理安全专工坚持对施工现场日巡查和不定期开展“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冬雨季安全施工设施),查“三违”,查“三宝”,查“四口”的检查活动。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多层交叉作业区,监理安全专工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

  3、工程部安全专工不定时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公司。要求监理公司对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要签发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给予停工或处罚。

  4、 专项检查

  1、安全设施检查。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的'检查,监理公司和工程部安全专工不定期进行检查。

  2、大型施工机械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检查。

  3、小型电力工具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进行日常检查。

  4、施工用电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进行日常检查。

  5、环境卫生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检查。

  6、防火防爆检查。每年11月份进行联合大检查。

  7、防汛、防台风、防雷检查。每年4月份进行联合大检查。

  8、防暑降温检查。每年6月份进行一次大检查。

  4、 安全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围绕本工程执行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2、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

  3、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精神状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4、各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除使用本公司的企业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工程有关各项规定并做好各项记录。

  5、每次安全检查均应作好记录,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做到资料齐全。

  6、对各级安全检查中(包括业主、监理、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所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或监理公司安全专工、各项目部安监负责人填发“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落实责任部门,并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封闭。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公司和监理公司备案。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7、“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由存在事故隐患单位的领导或安监部负责人签字接收和组织整改。如拒绝签字,取消全年安全考核资格,所查出的问题一旦发生意外,由该单位领导承担一切责任。

  8、各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及管理台帐。

  9、安全检查标准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严格执行。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3

  1、各施工单位都必须设置安全生产责任人1名,可由工程负责人兼任。

  2、施工用水用电,必须按规定向物业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代维单位申请,严格按申请批准范围内的用电容量使用,并限于在批准的接电接水供应点联接。

  3、施工人员在施工操作时,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施工有关规定,以及修缮工程的具体施工要求,避免影响正常办公、营业。

  4、现场的'设备、材料必须排列堆放,整齐有序,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5、各施工操作人员严禁赤脚,赤膊工作,严禁在施工场地内吸烟、喝酒、赌博。

  6、施工队伍应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工具、劳保设施和足够的施工人员,确保施工按进度计划完成,对可能存在的高空、高危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严禁上下抛递工具。

  7、工程施工当中,应做到“三清制度”,即:人走料清、日产日清、工完场地清;弃土及时清理,保证道路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8、正确操作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种施工机械要完好,经常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不准带病作业,机械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严禁机械设备过负荷操作,操作人员离岗时随手断电。

  9、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施工人员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

  10、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组织办理好各种有关证件,施工单位所属的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场地。

  11、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安装有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一机一箱一保护,施工现场供电线路必须按三项五线制专用保护接零系统要求部设;专用保护接零线的重复接地必须符合《临电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接地电阻阻值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12、电导线的截面必须满足一定的机械强度和供电容量的要求,pe线必须采用黄绿双色专用线,黄绿双色线不得当做n线或相线使用;pe线必须使用铜芯塑料绝缘导线,不得采用铝芯线或金属裸露线等。

  13、电线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

  14、电箱中电源线路的进出线应整齐成束,严禁临时随意挂接在熔丝上。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整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和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不利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的有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抢险救灾工程、铁路和军事建设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文明施工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文明施工举报热线(12319),建立工程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投诉快速处理机制。

  第五条 建设、水务、林业园林、交通、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分别负责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

  (一)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二)水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水务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三)林业园林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四)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及相关公共场地除外)施工的监督管理。

  (五)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人行道开挖及占用人行道施工的监督管理。

  (六)港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港口码头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七)公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路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工程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六条 各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文明施工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并将企业实施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纳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在建设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单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二)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有关申请、审核、支付和结算等条款。

  (三)在办理施工许可时,提供施工合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关文件。

  (四)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定前,组织设计单位对工程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进行现场勘查,提出文明施工的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并将工程所涉及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设施管理单位的书面意见以及环保行政部门提出的设计要求,提交给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

  (五)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检查、督促、协助施工单位实施文明施工,不得要求施工单位降低文明施工标准。

  第八条 设计单位在编制设计文件时,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文明施工书面意见,对建设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提出保护要求,并优先选用有利于文明施工的施工技术、工艺和建筑材料。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按照本规定要求,落实各项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实文明施工责任人,建立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二)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工程,各分包单位应当遵守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规定,落实分包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三)根据建设单位的文明施工书面意见和设计文件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明确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并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施工单位对施工活动中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整改。

  第十条 实施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审核施工单位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二)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三)施工单位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实施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距工程开工7日前,在现场周边张贴开工通告,通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计划、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城市道路占道施工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应急预案和道路修复方案,并通过市级以上电视台、报纸、广播电台等媒体发布的施工通告、公交临时调整等信息。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设置相关设施:

  (一)在醒目位置设置施工铭牌,并张贴有关许可证件。施工铭牌应当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监督机构名称,开工、计划竣工日期和监督投诉电话等。

  (二)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具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的,不得设置办公场地、宿舍等非必要区域和设施。

  (三)施工现场四周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管线工程、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等工程应当使用路拦式围档。

  (四)工地内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场地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水枪;不具备设置洗车设施的管线工程、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等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采用移动式冲水设备冲洗工地车辆,并安排工人保洁。

  (五)工地外立面脚手架使用钢管搭设,禁止使用竹子搭设或者钢竹混搭,脚手架杆件应当涂装规定颜色的警示漆,不应有明显锈迹,立面统一采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围蔽。

  (六)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设施,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整齐,并设置标签,不得堆放在现场围蔽以外。

  (七)施工现场道路应当畅通,并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应急设施。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防止施工噪声污染,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噪声排放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办法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值进行监测。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防治扬尘的规定:

  (一)建设工程应当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由于交通、施工场地等客观条件限制,需要使用袋装水泥的,应当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二)施工现场堆放的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三)禁止凌空抛撒建筑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四)散体物料运输应当遵守本市散体物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拆除工程施工应当采取喷淋除尘措施。拆除工程完工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简易绿化等措施。

  (六)装卸建筑散体材料或者在施工现场粉尘飞扬的区域,应当采取遮挡围蔽或者喷水降尘等措施。

  (七)禁止燃烧建筑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水务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施工排水许可手续,并按规定进行临时排水接驳。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沉淀池和排水沟(管)网,禁止直接将工地泥浆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者河道。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进行电焊作业或者夜间施工使用灯光照明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遮蔽光照措施,避免光照直射居民住宅。

  除满足工地夜间安全保卫需要外,工地于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应当停止使用强照光源。

  第十七条 在城市道路上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

  在城市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施工作业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警示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警示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建设工程邻近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道路上方搭建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警示和引导标志。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盗、防火措施。

  第十九条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对周边单位、社区有关施工影响的随访、复访工作,根据反馈意见改进文明施工工作。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文明施工档案,记录文明施工情况。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拆除工地围蔽、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清运废弃物。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并在批准施工期限届满前清理场地。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具体标准,按本规定所附《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执行;需要调整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修订并公布。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各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本市文明施工评价制度,组织进行企业文明施工评价,将评价结果交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本规定的施工行为。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未履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记入企业文明施工评价档案。

  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未履行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通告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施工现场设施不符合要求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灯光照明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确定的分工实施行政处罚。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5

  墙体砌筑高度超过1.2m以上时,必须及时搭设脚手架,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上垫高工作。高处操作时要挂好安全带,安全带挂靠点要牢固。

  新搭设的砌筑内脚手架上堆码砖高度不超过3层,操作人员不超过两人。

  不得勉强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体上进行砌筑,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坍或上砖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运输车辆不得超载,模板装载不得超高。小件零配件必须装箱或装袋,不得散装散卸。车辆出场时,冲洗车轮,不准污染道路和大气。

  使用电锯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转速不能过快。产生噪音的'电锯应放置在封闭的木工棚内,围护墙及屋顶设吸音或隔音板。

  所有运输车辆不产生超标噪音,且严禁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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