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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时间:2021-12-10 15:46:49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1

关于印发《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事业单位)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团中央有关部门、省级团委有关部门、团市(地)委、学校团委)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作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目的

  第一条 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目的是接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进行就业见习,为其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创造条件,为企事业单位选人搭建平台。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 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 年_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是否续签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合作方式与内容

  第三条 甲方愿在合同期限内,与乙方合作建立____个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每个基地每年提供的见习岗位不少于10个。

  第四条 乙方或乙方委托市(地)级、县(区)级团委按照甲方岗位需求招收青年,并选派到甲方进行见习,见习时间为2至3个月。乙方所选派的青年应身体健康。

  第五条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的见习活动包括业务培训和工作由甲方安排和管理,乙方予以协助。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制定见习管理制度,同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

  第七条 安排见习人员具体见习岗位,见习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不能安排超越见习人员年龄体力、承受能力的工作和高危岗位,也不应以短期劳务用工为主要目的安排见习内容。

  第八条 负责见习人员在岗期间的管理,有权要求见习人员遵守企事业单位各项规定。

  第九条 乙方提供的见习人员名单报甲方后,甲方在见习人员到岗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________元人民币;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具体金额由甲方同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规定;有条件的单位为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见习人员休息权;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见习人员在见习岗位的安全。

  第十条 对见习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培训内容及时间由甲方确定。

  第十一条 见习结束时,应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

  第十二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见习人员。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协助甲方对见习人员进行管理,加强见习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见习人员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对见习人员见习情况进行联系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第十四条 面向青年公布甲方见习岗位信息,向甲方提供见习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在读学校或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技能)等信息),组织见习人员到甲方进行见习。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3

  由共青团中央号召建立的1952个“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日前全面开始接收见习生,首批“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将向社会提供多达59802个见习岗位,为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等提供就业援助

  由共青团中央首批建立的1952个“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涉及金融、出版、通讯、交通和制造等行业,其中,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开发银行、北京意之尚传媒机构等企事业单位,近2千“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开始接收见习生,就业参考《近2千“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开始接收见习生》。

  这些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企业将为见习青年安排2-3个月的见习期,见习期间,企业承诺将为见习青年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一定的.生活补贴,同时负责对见习青年进行必要的技术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并在见习结束后为见习人员出具相关鉴定,鼓励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本企业见习的青年。其中,正在多省市开展纪念建国60周年地方性庆典活动的策划和执行工作的北京意之尚传媒机构,将向见习青年提供文案、策划、客服等10多个岗位。

  据悉,有见习意向的青年,可根据见习岗位基本条件的要求,与学校团委或见习基地直接联系。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4

  年初以来,团浙江省委按照省委和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浙江“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见成效。目前已建有省级以上基地607家,累计为青年提供见习岗位14771个,已有3851名青年实现上岗见习,通过见习已经实现就业的青年达761名。

  坚持组织化动员与社会化动员相结合,积极创新模式多渠道建立基地是团浙江省委该项工作的一大特色。各级团委分别联系各自所联系的企事业单位募集岗位,三级联动建立见习基地。高校团委与就业指导中心的合作,面向本校学生建立基地,就业参考《浙江“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见成效》。广泛动员广大青年企业家、青联委员、青年星火带头人提供更多的适合青年就业创业的见习岗位。

  基地能否得到企事业单位和青年的广泛认同,关键要看能否有效帮助他们实现岗位对接。各级团组织积极探索“以共青团为平台、以市场机制为原则、以需求为导向”便捷有效的'对接途径。青年可以从团省委建立的“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网站上寻找适合自己的见习岗位并提出申请外,还可以通过热线电话咨询。各市级团组织牵头建立大型集中性对接与小型分批对接相结合的对接工作机制,通过企事业单位和青年的面对面交流,实现了对接过程的高效、有序和有效。3月1日,浙江省暨杭州市首场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岗位推荐会上,90多家企事业单位参加,累计招聘见习岗位达2300多个,参与学生达2.5万人,达成见习意向823人。

  为推动基地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团浙江省委一方面重服务,推出各种延伸服务,提高基地工作的实效性;另一方面重管理,建立健全各种配套管理制度,真正让基地收获信誉,让青年收获能力。

  浙江共青团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柳军表示,目前,见习基地建设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好评,深受大学生们的欢迎,现在很多热心的企业主动找上门来要求建立见习基地。下一步,在抓好对接,扩大见习覆盖面的基础上,重点将在提高见习期满后的就业率上下功夫,切实为大学生就业做好服务。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5

  从共青团辽宁省委了解到,截至目前,辽宁共建立684个“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能够提供见习岗位15136个,有2389人已经开始上岗见习,辽宁建立684个“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辽宁团省委书记曹爱华说,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是发挥团组织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凡可为青年提供2个月至6个月的就业见习周期,提供10个以上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即可授牌,就业参考《辽宁建立684个“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下级团委也可以向上级团委申请授牌,在一个见习周期内提供20个以上岗位,可申请省级团委授牌;在一个见习周期内提供30个以上岗位,可申请团中央授牌。

  辽宁团省委同时借助新媒体,开通了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网站和咨询热线。目前,在网上有约500家企业注册,网站日点击量超过7000次。每天可接到青年、企业咨询电话上百个。

  曹爱华说,团省委下一步将重点做好推荐和选派青年到企业见习工作,保护好企业选人、用人、育人的积极性;为青年提供相应的理论和技能培训机会,促使见习青年在见习中提高水平、掌握本领;把青年的利益保障和企业的经营发展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6

  春风送暖,鲜花盛开。适逢衢州X会胜利闭幕之际,团市委在这里隆重举行衢州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授牌仪式。这是我市共青团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助手作用,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服务企业的具体举措,对于推动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市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蔓延,以及对实体经济影响的不断加深,给我市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劳动就业压力不断加大。为了有效应对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按照浙江省的总体部署,市委、市政府及时提出了“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并且出台了有关扶持企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积极鼓励创业创新,努力保持了社会就业基本稳定。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抓好广大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面对我国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日益加大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前不久,国务院专门下发了文件,要求各地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可以说,这是吹响了一曲促进就业的“政策集结号”。市委、市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也高度重视,也组织相关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很快也会出台一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相关政策。

  为帮助广大青年就业,团市委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想为青年所想,急为青年所急,办为青年所需,迅速行动起来,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全市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开展服务青年、服务企业专项行动。这一举措意义重大,对于广大青年积累工作经验,特别是增强技能、创新就业理念、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为“保增长”大局作贡献,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团市委率先发起的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行动刚刚启动,要做的工作很多,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千方百计为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提供有力的支持。社会各界也要共同关注、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奉献爱心,贡献力量,特别是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积极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和推动青年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各级共青团组织更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主动加强联系与沟通,研究制订基地建设及管理的.工作规范,切实推动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务实有效地开展。

  企业家是衢州发展的宝贵财富,是衢州的品牌和骄傲,是支持广大青年实现创业创新理想,稳定和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我衷心希望广大企业家在危机中坚定信心,不迟疑、不观望、不退却,始终保持饱满的激情、奋发的精神、高昂的斗志;衷心希望广大企业家在危机中抢抓机遇,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变压力为动力,着力在自主创新、挖潜增效、抱团联合上下功夫,在产业重组、增收节支、转型升级上做文章;衷心希望广大企业家在危机中勇挑重担,尽力做到不减少工作岗位、不裁员、不减薪,同时,还要千方百计创造工作岗位,为广大青年就业创业多提供帮助、多作贡献。

  青年是衢州的未来和希望,就业创业是时代的主题。希望全市广大青年正确认识当前形势,正确面对当前困难,既要充分理解党委、政府为改善就业、推动创业所作出的种种努力,更要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珍惜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支持,切实转变就业观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各自领域寻找和拓展自身的发展空间,不断地锻炼自我、发展自我、实现自我。我完全相信并衷心祝愿,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每一位青年朋友都能顺利就业、成功创业。

  青年朋友们、同志们!新的一年充满挑战,也充满希望。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携手奋进,直面困难、迎接挑战,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7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事业单位)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团市委、团县(市、区)委)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作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目的

  第一条 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目的是接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进行就业见习,为其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提供帮助,为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搭建平台。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是否续签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合作方式与内容

  第三条 甲方愿在合同期限内,与乙方合作建立 个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每个基地每年提供的见习岗位不少于 个。

  第四条 乙方按照甲方岗位需求招收青年,并选派到甲方进行见习,见习时间为2-6个月。乙方所选派的青年应身体健康。

  第五条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的见习活动包括业务培训和工作,均由甲方安排和管理,乙方予以协助。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制定见习管理制度,同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

  第七条 安排见习人员具体见习岗位,见习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不能安排超越见习人员年龄体力、承受能力的工作和高危岗位,也不应以短期劳务用工为主要目的来安排见习内容。

  第八条 负责见习人员在岗期间的管理,有权要求见习人员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定。

  第九条 乙方提供的.见习人员名单报甲方后,甲方在见习人员到岗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 元人民币;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具体金额由甲方同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规定;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为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见习人员休息权;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见习人员在见习岗位的安全。

  第十条 对见习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培训内容及时间由甲方确定。

  第十一条 见习结束时,应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

  第十二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见习人员。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协助甲方对见习人员进行管理,加强见习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见习人员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对见习人员见习情况进行联系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第十四条 面向青年公布甲方见习岗位信息,向甲方提供见习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在读学校或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技能)、兴趣爱好或特长等信息),组织见习人员到甲方进行见习。

  第十五条 在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撤销基地牌匾。

  六、保密协定

  第十六条 乙方教育见习人员对涉及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等秘密进行保密。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生效。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乙方报送团中央或团省委备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