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检查简报

时间:2022-09-27 16:33:05 简报 我要投稿

质量安全检查简报(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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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检查简报(通用5篇)

  质量安全检查简报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是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的重要体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有力抓手,是压实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贵州省通过“六强化”扎实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强化问题导向,部署监督抽查。

  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参数,研究制订监督抽查方案。一是确定重点品种。以豇豆、韭菜、芹菜、牛肉、羊肉、鸡蛋、鸡肉、水产品等问题较为突出品种作为监督抽查重点品种,根据风险监测和例行监测情况扩大重点品种覆盖面,增加大白菜、菜豆、香葱等风险较大的品种。二是增加抽检参数。近年来,省级监督抽查农药残留重点参数从30项增至60项,兽药残留重点参数从6项增至21项。检测参数包括毒死蜱、克百威、氯霉素、氧氟沙星等禁限用农药和禁停用兽药,以及氯氟氰菊酯等常规药物。市、县级监督抽查检测参数以本级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资质和当地农兽药使用情况为依据,复检统一由省级检测机构承担。三是扩大抽查范围。监督抽查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供学校供军营的生产主体为主,同时省、市、县三级均将小农户纳入监督抽查范围。四是加大抽查力度。根据各市(州)人口数,按定量监测1.5批次/千人的标准,将监督抽查任务分解到各市(州),再由各市(州)将任务分解到县(区)。2022年安排省级监督抽查1.2万批次、9个市(州)监督抽查1.35万批次(0.15万批次/市),88个县(区)监督抽查3.5万批次,平均每县(区)开展监督抽查400批次,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要素支撑,保障监督抽查。

  一是落实经费保障。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2500万元,其中1000万元用于省级监督抽查。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也相应安排本级财政经费开展监督抽查,毕节市黔西市2021年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抽查;黔东南州凯里市在没有双认证质检机构的`情况下,市政府3年来共安排经费39万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抽查。二是夯实检测能力。贵州省高度重视检测机构建设运行,全省9个市(州)、76个县建有农产品质检机构,已通过双认证的占90%以上。9个市(州)级检测机构认证检测参数平均达160项,县级检测机构认证参数17—202项。每年省里组织检测机构参加技术培训和能力验证考核,对通过农产品检测能力验证考核并在检测中发现问题产品的检测人员,由省厅颁发检测能力验证优秀证书,鼓励检测人员积极提升检测能力。

  三、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社会震慑。

  一是定期结果通报。各市(州)每月定期上报检测结果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每月通过媒体向社会通告不合格产品名单,增强社会震慑。每季度统计各市(州)监督抽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度慢的地区进行提示,督促其按计划完成监督抽查任务。二是结果与评优挂钩。监督抽查结果作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评选的参考依据,当年监督抽查不合格主体,一律不得参加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评选申报。

  四、强化服务并举,提高抽查效率。

  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抽查与培训同步,在监督抽查抽样过程中,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同步开展巡查检查,对生产记录、农兽药库房进行检查,了解病虫害发生情况,指导生产主体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的同时,向生产者宣传培训禁限用农兽药名录,严格落实兽药休药期、农药安全间隔期有关规定。以案释法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警示生产者不得使用禁限用药物,按规用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强化检打联动,发挥监督实效。

  一是加强检打联动。对每期通报的不合格农产品,督促当地农业农村执法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每季度调度案件查处情况,年底进行考核。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将每期不合格产品通告发省市场监管、公安、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2021年,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对农业农村厅公布的不合格农产品进行研判,将20个不合格农产品涉案线索通报当地检察院跟踪督办,其中4起已由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中1个芹菜检出蔬菜禁用农药毒死蜱,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个月,罚金4000元。其他16个达不到刑事立案条件,均由农业农村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六、强化考核评议,压实抽查任务。

  将监督抽查任务纳入省政府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完不成抽检任务的,予以考核扣分;每季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数量、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予以考核扣分;对不合格农产品不查处、涉嫌犯罪不移送的,予以考核扣分。用好考核“指挥棒”,压实地方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人员和经费落实。

  质量安全检查简报2

  浙江省湖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等问题,深入推进“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聚焦‘阳光农安’强化风险治理 提升监管水平”经验做法入选首批健康浙江行动创新破难优秀案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为促进乡村振兴、建设共同富裕夯实绿色基础。

  一、强化底数排摸,突出“分类施策”。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点、线、面”相结合,实行重点对象重点监管,精准发力、科学治理。紧盯重点品种清单。在浙江省11+4个重点品种基础上,湖州市结合本地实际,增加肉鸡、黄颡鱼、中华鳖和泥鳅等4个重点品种。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聚焦种植养殖、屠宰、产地初加工等环节,加大重点品种监督抽查力度,2021年抽检样品3267批次,其中监督抽查样品2003批次,占比达61.3%。锁定重点区域定责。全面落实“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网格化监管措施,突出水产养殖密集区、抽检问题突显区、上市品种销售区等重点区域,采取“四不两直”抽检方式,有效避免“重点区域不突出,少数主体抽漏网”现象。全市58个涉农乡镇落实117名监管员、检测员,2021年以来已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31个、跨部门任务13个,处理投诉举报转执法事件42件,通过“农安湖州APP”进行掌上执法,执法率100%。组织重点行业护卫。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地产农产品,建立种植、畜牧、水产、产品检测、执法检查、综合协调等6支“护航突击队”,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管主责、把脉会诊、迅即能动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二、强化联合督查,突出“行刑衔接”。

  紧盯薄弱环节,强化部门协作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常态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协作,2022年已召开2次“三年行动”协商会议,开展重点品种会商,联合制定农产品检测认定指导意见及案件移送、检测鉴定等规范。对乡镇监管站、涉农主体、农贸市场组织开展联合大检查,重点检查“三年行动”落实及进展情况。“全方位”抽检分析。强化联合抽检力度,对重点品种生产基地、养殖场、屠宰场等进行全域抽查,主动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吴兴区、长兴县、德清县在抽检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增加第三方检测的'方式加大抽检;南浔区在完成年度任务的基础上,额外安排166.8万元,对区域内30亩以上的规模养殖主体开展全覆盖抽样检测,完成抽检样品2100批次,检出25批次不合格,生产主体均已列入重点监管名单。“零容忍”执法惩处。保持对食用农产品违法犯罪高压态势,依法依规通报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农资打假、巡查检查等发现的问题情况,组织案件办理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全市立案15起,移送公安4起。长兴县连续破获两起农兽药制假源头在外省的大要案,涉案案值高达6000余万元。

  三、强化评价运用,突出“信标定向”。

  坚持以考核促落实,以信用促担当,以标准促提升,强化“信标定向”激励牵引作用,助推产业健康发展。把好生产“标准关”。坚持生态化、标准化原则,围绕渔业、湖羊等特色主导产业,全面推行绿色调控技术,发布《湖州湖羊饲养技术规范》《黄颡鱼养殖技术规范》等农业地方标准48项,2021年新增标准2项、新立项标准4项。制发绿色标准化生产“明白纸”及“4个地产品种”技术性指导意见,推广使用有机肥10万吨,水肥一体化技术实施3万亩,绿色防控技术实施90.45万亩。亮起信用“警示灯”。强化农安信用建设,将农安信用作为“国家信用示范城”的一项硬性指标,通过动态检测数据评信、依托“信用湖州”公开“示信”、助力主体“修信”实现闭环管理,长兴“一物一码”溯源应用场景获评2021年度湖州市“信用+”十佳案例。联合多家金融机构制定优惠政策,对184家监测结果好、信用评价B级以上的农业主体执行10%以上的贷款利率优惠,涉及金额1.06亿元。强化信用与监测挂钩,对信用度较低的主体加大2倍以上的抽检频次。舞好考评“指挥棒”。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纳入《关于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绿色样本的实施意见》之中,将监测结果运用到乡村振兴考核、标准化绩效考评及未来农场创建等工作中,实施与扶持补贴、评优评先、试点示范、创建认定、品牌推选等工作“五挂钩”,对连续出现常规药物检测超标或发生1起检测出违禁药物的,取消其相应优惠政策。2021年以来,已对3家检测不合格的农业主体分别取消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资格、“三品一标”及“未来农场”认定资格。

  质量安全检查简报3

  云南省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将“因农兽药无证经营、购销底数不清等监管不力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纳入云南省纪委监委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政治监督事项。9月23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关于整治农药、兽药监管不力等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瞄准整治监管不力等关键症结,推动整治措施向基层落实落细,形成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全力遏制禁限用药物违法违规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一、强化源头管控,突出整治重点

  一是整治监管不力,造成农药无证经营、购销底数不清的问题。重点整治是否切实履行农药监管责任,是否指导督促基层加强农药监管,是否严格农药经营许可,是否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是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农药、销售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是否建立健全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等制度,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二是整治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肥料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重点整治是否学习政策法规,是否提高审批业务能力,是否增强业务素质,是否依法严格审核、审批,是否依法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三是整治不全面履行兽药监管职能,造成兽药无证生产、不按兽药GMP生产经营、规范使用等问题。重点整治履行兽药行业监管责任不严实,指导督促基层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开展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力,日常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频次较少;对购销记录、用药记录、追溯管理、休药期等制度执行不监督、不检查、不处罚;未能全面完成各级下达的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及相关工作安排,在监管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四是整治监管执法不到位,造成农兽药残留超标未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重点整治对贯彻落上级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政策文件不学习、不研究、不执行的情形;对云南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不部署、不落实的情形;是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日常监管巡查;是否存在行政执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该立案不立案,该查处不查处、该罚款不罚款等执法“宽松软”的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拧紧整治“发条”

  一是认真梳理负面清单开展自检自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结合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业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聚焦农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肥料审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等环节,梳理出25条负面清单,组织对标对表开展自检自查。二是强化政治监督开展督促检查。将“因农兽药无证经营、购销底数不清等监管不力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纳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政治监督事项,联合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重点检查各地各单位履职尽责和突出问题整治情况,及时移送、处置检查中发现的涉嫌失职失责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三是推动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坚持以整治带政风促行风,推动农药、兽药、肥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机制化;督促指导各地结合自检自查情况和巡查检查反馈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和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农药、兽药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扛牢政治责任,提升监管能力

  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来统筹谋划和抓好整治工作。二是强化整治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紧盯农兽药无证经营、购销底数不清等监管不力造成食品安全问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决策部署、省纪委省监委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部署要求上来,层层传导压力,实现整治工作“一杆子插到底”。三是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刀刃向内揭短亮丑,确保在查处农药、兽药无证经营和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上有突破,在推动各级履职尽责上有突破,在切实提升监管能力上有突破,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质量安全检查简报4

  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查监督,强化科室职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始终处于稳定、良好状态,建设局质安检查一组、二组,与检查中心合署办公。质安检查组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的月度和日常质量、安全、环保等监督管理,实行网格化和层级管理。现将质安检查组2月份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月日常检查情况

  为积极响应《2018-2019年全市秋冬季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工作方案(试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通知要求,又因本月处于春节假日期间,我区大部分房建项目及市政项目已处于半停工状态。因此,本月的主要工作为检查报停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及节后复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一)质量及安全方面

  共检查在建房建单位工程430个,建筑面积约398万㎡,在建市政工程9个,占地面积约为43万m,下达《安全、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29份,发现并消除安全问题105处,质量问题3处,对于存在的问题质安检查组继续跟踪落实各项目整改落实情况。

  因本月在春节假日期间,主要工作重点在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节后项目复工检查。我区大部分项目均能较好的'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但个别项目出现了未报复工申请书,未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等情况,质安检查组已通知整改并书面回复。

  (二)扬尘治理方面

  重点检查工地是否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济宁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图集》严格落实“8个100%”原则,本月共下达《扬尘治理责令整改通知书》17份,发现问题29处,主要出现问题为裸土覆盖不全面、道路清理不及时等情况。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影响较小的扬尘治理问题,已口头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立即整改;对于施工现场存在影响较大的问题,已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书面回复。

  (三)农名工工资清欠方面

  根据《关于做好保障农名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实施方案》《区建设局质量安全市场清欠环保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名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本月19日至21日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本次检查共下发《农名工工资专项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18份,发现问题141处。

  本次专项检查发现:大部分项目出现农名工工资专属账户未开通启用或账户内无预储金、农名工工资保障金无缴纳单、现场维权公示牌信息不完整或缺失等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项目,已责令立即整改,检查人员将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二、其他工作

  1、迎接市领导检查。

  本月22日为迎接市督导组来我区检查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情况,检查组分别对东北片区永胜项目、东北片区新增地块汇源项目、涌泰澜湾项目、碧桂园中央公园天元项目、特殊教育学校等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月24日,市领导来我区检查部分在建项目重污染天气响应落实情况,检查组积极配合检查,并严格监督各项目落实预警方案及措施。

  2、处理转办单、督办单。本月共处理政府服务热线转办单10起,指挥中心案件转办单1起。

  质量安全检查简报5

  为切实保障在建项目质量,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日前,绿发集团公司总经理魏苑平带领质量安全检查组,对集团所属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武夷新区五指山生态休闲公园、建阳区潭山林下旅游项目、政和县七星溪林下旅游步道工程、邵武市二都国家森林康养基地项目福山片区等施工现场,传达上级有关防疫、防暑、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部署要求,与项目现场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在建工程施工进展。

  魏苑平充分肯定了各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并强调,一要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强化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加强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从细、处置从速,坚决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三要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夏季防暑降温措施,确保一线施工人员健康安全;四要积极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逐月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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