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排查简报

时间:2022-10-09 09:37:36 简报 我要投稿

野生动物排查简报(精选14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简报,简报具有一般报纸的新闻特点,特别是要求有很强的时效性。那什么样的简报才具有启发意义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野生动物排查简报(精选14篇),欢迎大家分享。

野生动物排查简报(精选14篇)

  野生动物排查简报1

  为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2月21日下午平安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治安大队和三合派出所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检查。

  检查中,民辅警重点对三合派出所辖区夏都农家院、吉文农家院等餐饮场所进行了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排查,依法严格查验经营者证照,仔细排查非法经营、收购、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经排查,未发现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同时,民警积极向经营者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主体责任,呼吁广大消费者和餐饮服务单位坚决抵制伤害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营造了全民主动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的良好氛围。

  野生动物排查简报2

  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3月21至28日,清镇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乡镇林业站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围绕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已转产退出的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养殖野生动物行为、全市餐馆、酒楼、集贸市场、花鸟市场等场所是否存在违规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以及红枫湖周边地区鸟类活动情况,是否存在野生动物活动异常行为等开展检查。

  本次野生动物执法专项检查,共抽查我市2020年已转产退出野生动物养殖企业7家、大型餐馆18家、农贸市场1个、花鸟市场1个以及对红枫湖周边地区进行常态化巡查2次。通过执法检查,抽查的餐馆未发现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农贸市场和花鸟市场未发现经营利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在红枫湖景区常态化监测中,周边地区10余种留鸟和迁徙鸟类未发现异常活动行为。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检查组还向企业和群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决定》等宣传资料60份,要求经营主体严格遵守禁止非法猎捕、经营、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相关规定,引导广大民众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主动保护和关爱野生动物。

  下一步,清镇市自然资源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三方面管理:一是加大重点区域野生动物巡查和管理,严厉打击违规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二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营造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的.生态环境;三是加强重要景区、湿地、湖泊周边地区鸟类的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野生动物疫情。

  野生动物排查简报3

  为阻断疫情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连日来,区林业和园林局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组织检查组分赴到我区各镇街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市场、酒楼饭店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防止上述场所成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中转站”。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仔细查看厨房、仓库等场所,检查点菜间、冰箱中是否存放有野生动物。经检查,未发现我区有出售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和其他异常情况。在开展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户主和市民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疫源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并派发3200余份《关于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告知书》,积极引导经营户加强经营场地的`卫生消毒、引导市民勤洗手、戴口罩,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行为规范。

  据统计,区林业和园林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30人次,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71家、市场125个、酒楼261家。

  野生动物排查简报4

  12月9日下午,根据市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森林公安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徐建华同志带队,到我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区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麻章镇合流水库、高阳驾考场、大鹏水库及湖光镇程村、体村等野生鸟类栖息地进行巡查,并对湖光镇兄弟酒家、月岭山庄等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未发现野生鸟类栖息地及周边区域存在张挂捕鸟网现象,未发现相关餐饮单位存在非法经营、加工、利用、出售、储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检查组对我区保护野生动物工作表示满意,要求我区各级继续压实野生动物保护责任,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特别是候鸟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强河流、水库、山林、农田等重点区域和餐馆酒家、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巡查监管和执法,切实保护好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维护好地区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建设幸福美丽生态麻章。

  野生动物排查简报5

  为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近日,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莫莫格森林公安分局结合辖区特点,联合莫莫格保护区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辖区餐饮场所、集贸市场,开展了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对辖区餐饮场所、集贸市场、土特产交易场所、旅游商品市场、快递等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流通环节。检查中,工作组向辖区场所经营者、消费者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单,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辖区群众健康饮食、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同时,与辖区餐饮场所签订《拒食野生动物承诺书》,向商户强调了履行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主体责任和法律后果。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营造了保护野生动物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有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野生动物排查简报6

  为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狩猎、收购、加工经营销售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日前,白城市林业草原局会同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白城市森林公安局林业稽查科执法人员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重点对白城市饭店、酒店、药店、宠物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周边群众、商家发放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单600余份,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吃食、非法经营、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提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保护生态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经检查,未发现有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况,个别餐饮单位菜谱标示不规范,执法人员责令立即进行整改,要求他们切实履行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餐饮经营单位纷纷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消除可能对消费者产生的误解,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保护氛围。

  野生动物排查简报7

  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日前,我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和专项检查工作。

  10月 28日,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区政法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翠峦林业局公司、乌马河林业局公司、森林派出所等单位、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和专项检查工作。

  活动中,工作人员在我区主要街道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通过面对面的.讲解方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禁止滥捕滥猎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并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呼吁我区居民真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

  同时,他们还深入到山特产店进行检查,要求业主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禁止非法收购、经营、加工野生动及其产品。进一步提升山特产经营者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保护生态环境意识,有效预防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野生动物排查简报8

  “首季攻势”开展以来,阿木尔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为平安渡过“两节”,分局森保大队结合“疫情防控”、森林资源管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展开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和非法采摘野生兴安杜鹃行为。

  近日,分局森保大队对局址范围内山产品店、寄递业、饭店、海鲜冻货店、市场等,开展了野生动物植物资源检查。工作中,森保大队民警克服低温寒冷等不利因素,本着高度负责的心态对辖区内涉及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相关行业场所进行检查,严防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外转运贩卖。

  检查中,检查组重点查看寄递业对包裹的'收寄验视,邮寄包裹中是否存在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等情况。山特产品经销店重点对销售的种类进行检查,是否存在销售野生动植物的行为,同时要求从业人员禁止非法采集、邮寄和销售野生兴安杜鹃枝条等植物。海鲜冻货店检查中,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认真检查冰箱、冰柜等地方是否存放野生动物,同时向业主宣讲保护野生动物法、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危害性。

  公安分局党委组织民警在公路卡口,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检查,严查利用车辆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坚决阻断野生动物运输途径,有效的遏制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存有侥幸心理的违法犯罪分子敲响警种。此次安全检查行动阿木尔公安分局森保大队共出动车辆2台次、警力8人,检查山产品店、寄递业、饭店、海鲜冻货店、市场二十余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形成了打击的声势,对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活动起到了震慑作用。检查中未发现非法猎捕、运输、食用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

  野生动物排查简报9

  为全面禁止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2022清风行动”取得实效,4月21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联合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前往集贸、批发、农产品、花鸟市场等交易环节的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把违法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制品、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的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开展巡查。

  期间,检查组还积极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要求市场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倡导市民摒弃、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本次联合检查,共检查农贸市场1家,花鸟鱼类交易市场(店铺)5家,宠物店1家,巡查的'同时还开展了网络日常巡查和定向监测工作,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未发现违法行为。

  野生动物排查简报10

  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依法严查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茫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多个餐馆进行了突击检查。

  一是民警重点对餐馆的菜单、冰柜、营业执照等进行了严格的.检查,仔细询问店内负责人店内出售的肉制品的来源及是否有人向其出售野生动物肉制品;查看了店内后厨,重点查看存放肉制品的冰柜、冰箱等地。

  二是民警积极向经营业主和广大群众宣传国家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此次检查,共出动人员3人次,警车1台次,检查中未发现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接下来,茫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制止违法行为,逐步健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整体合力。

  野生动物排查简报11

  为贯彻落实示范区“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预防和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现象,11月9日,济源示范区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联合对鸟类经营市场和重点林区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执法检查。

  此次开展执法检查的重点一是加大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关爱野生动物、善待野生动物思想意识,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制非法猎捕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网络监管,查处网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三是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让广大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活动中,形成群防群治的高压态势。

  野生动物排查简报12

  10月18日,区自然资源局召开党组会议,经研究,局党组要求修复股结合麻章区实际,认真制定麻章区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各镇、区直单位及驻区单位征求意见后尽快修改完善报送区政府审定实施。并要求修复股在区印发实施“双百日”行动方案前,要抓紧提前对接各乡镇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时指导做好各地、各行业领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

  9月底我市印发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行动方案以来,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巡查执法和宣传行动。局林业工作人员对麻章镇合流水库、大鹏水库、湖光农场谭高水库、湖光镇郊野森林公园、云脚古樟树公园、旧县河、太平镇造甲村、里光、南夏、六坑林区等野生动物保护重点区域加强巡查,累计出动巡查人员25人次,检查各重点区域12个,未发现存在野外张挂捕鸟网、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现象。于此同时,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在各镇村多处悬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横幅20多条,并印发张贴野生动物保护倡议书300多份,积极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政策,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野生动物排查简报13

  9月23日上午,郑州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北闸口鸟类交易市场开展执法检查和宣传活动。

  9月份以来,郑州市林业局野保处组织志愿者,走进林区、公园、社区、学校、黄河滩区和乡村,开展了以“爱护野生动物,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主要采取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和现场执法检查等形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乱捕乱猎违法犯罪行为,旨在引导广大市民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坚决杜绝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争做文明市民。

  秋冬季节正是候鸟迁徙保护的重要阶段,全市林业系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活动,让生态保护意识和文明思想深入人心,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丽篇章。

  野生动物排查简报14

  7月22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森侦大队民警对辖区内的山货庄进行突击检查,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严密筑牢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线,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在检查中,森侦大队民警对辖区内山货庄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各山货庄的冷柜、仓库等物品存放处以及各类收发票据进行查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检查过程中,民警向经营业主宣传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经营业主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经营。同时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单,进行普法宣传,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共同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行动,检查山货庄8家,发放宣传单300余份,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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