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时间:2024-12-18 18:00:07 文圣 简报 我要投稿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通用19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简报,简报的写作既不同于文字作品,也不同于评论文章。那么拟定简报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野生动物救助简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通用19篇)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1

  20xx年2月10日上午,呼市林业和草原局接到市民韩女士电话,称自己在从武川回呼市途中,在大青山第二个隧道里的路边发现了一只趴着的狍子,下车查看狍子疑似腿部受伤,无法行动,故请求救助。

  呼市林业和草原局回民分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人云峰接到呼市林业和草原局通知后,立即前往市民所述地点,把狍子接到救护中心。兽医检查后,发现狍子的后腿和嘴部受了伤,随后实施了救治,并给狍子准备了食物和水,留在救护中心进行观察。

  通过对狍子的'观察,工作人员认定狍子的腿部伤势已无大碍,可以自由活动,精神状态良好。20xx年2月11日上午,工作人员把狍子带到段家窑村水泉沟放归大自然,狍子一路向北坡跑去,很快便消失在灌木丛中。

  此次救助受伤狍子的事件充分反映了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已经逐渐提高,感谢有爱心的韩女士。“给它们一点爱,我们唯一的家园地球才更美好—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关爱人类自己”。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2

  20xx年9月17日,洛大保护站相关工作人员对救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毛冠鹿进行放归前最后一次检查,在确认各项生命体征正常后,送至野外实施放归。

  据了解,受伤毛冠鹿是洛大镇一位杨姓村民,于9月9日黄昏从G345国道公路上所救,发现时该毛冠鹿因伤行动不便。翌日清晨该村民主动联系保护站进行移交。经站医务人员检查,确诊为左后腿小腿骨粉碎性骨折,依据伤情及时进行截肢治疗。术后经悉心喂养、照料,毛冠鹿伤口恢复理想,符合放归条件,遂于9月17日实施放归。

  整个救助过程自发形成有效合力,各个环节一起默默发力,使受伤动物尽早重返家园。救助行动不仅挽救了生命,更重要的是体现出生态保护意识已根植于广大群众心中。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3

  20xx年5月10日、啦井天保所接群众电话反映,富和村委会弥勒坝水库指挥部内疑似有一只外来野生鸟类。需天保所前往处置!

  接电后,天保所立即向县野保办、县局分管领导、镇分管领导逐级上报,并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在与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派出所共通信息、通力配合前往处置!

  到达现场后,经工作人员确认该物种属于国家三有动物、蓝孔雀。经派出所民警与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孔雀身体状况良好,无外伤。民警与工作人员对弥勒坝指挥部及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孔雀的来源,查明该只孔雀于5月10日上午飞到弥勒坝水库指挥部并停留下来,未发现附还有养殖孔雀的个人或者企业。

  目前,啦井天保所已将孔雀移交至新生桥天保所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站!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4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是一个野生动物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但是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人为破坏,致使我国野生动物的数量、分布范围正日益缩小,许多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处于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

  最近,我报进行的采访调查表明:我市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还十分严重;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也正受到越来越多人们的谴责。要彻底改变滥食野生动物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此,我们倡议: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普法力度,媒体和社会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使《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们倡议: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林业、工商、卫生检疫、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坚决打击非法盗猎、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全社会也要积极行动起来,举报并协助执法部门,坚决与各种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作斗争。我们倡议:为了保护港城的生态环境,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摒弃不良饮食陋习,保护野生动物从餐桌做起,争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公民。朋友们,为了人类共同的生存环境,为了让港城成为更加美好的家园,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大地处处充满生命的绿色;让野生动物与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平安地生活。让我们携手共创21世纪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存的美好家园!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5

  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每年四月的第二周,是上海四鸟周。其实,我们不仅仅要保护鸟类,还应当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环境!截止目前,上海分布有陆生野生动物四百八十余种:鸟类三百九十七种,兽类四十二种,两栖类十四种和爬行类三十六种。野生动物的数量正在日益减少!

  动物们是人类的朋友,是社会的财富,我们应当保护好它们!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植物是大自然的天然屏障;谈水是我们的`生命之泉;而环境则是大自然赐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我简直不能想象没有动物、植物、淡水和环境的生活是什么样儿的!人们总是把“环保”这个词挂在嘴边,但始终没有采取行动!

  大自然已经向我们人类发出了危险的警告,如果再不保护环境的话,是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的,为了创造美好的环境,我们要珍惜大自然的每一份礼物,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保护有限的自然之源,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6

  近日,都安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对一只救助后康复的野生猫头鹰进行放生,并呼吁大家继续提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切记盲目救助和放生。

  20xx年6月1日下午4点,经过再次检查确认身体状况良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这只野生猫头鹰被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带到都安县翠屏山森林公园中进行放生,让它重回大自然怀抱。据悉,这只猫头鹰是热心群众在210国道旁发现并及时送到都安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根据伤势判断是在近期的极端暴雨天气中受了伤,暂时无法飞行。经过一段时间的.救治、饲养后恢复健康,达到放生条件。

  猫头鹰学名褐林鸮,头宽大圆形,嘴短而粗壮,前端成钩状,头部正面的羽毛排列成面盘,与猫极其相似,故称猫头鹰,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明确规定,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决定》还规定了严厉惩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因而,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忌以身试法。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也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我们呼吁广大群众,珍爱野生动物,共同维护生态平衡,自觉遵守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不非法猎捕、杀害、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做一个守法、文明、有爱心的好公民。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7

  20xx年2月20日,武都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三河派出所、区动保站救助放生野生动物麂子一只。

  2月20日下午,三河镇南山村书记王树平向三河派出所报称:该村党群活动中心院内发现一只野生动物。森林警察大队获悉信息后立即驱车前往,15时30分许到达三河镇南山村王家湾社,经向南山村村主任王庚勤了解,该野生动物是当日中午12点左右被本村农户家豢养的狗追赶,村民王社清、李谢红二人发现后联系王庚勤将该动物救助本村党群活动中心。经现场仔细检查并辨认,确定为“三有”保护动物麂子,身体无明显伤痕不影响野外生存。17时许联合三河派出所民警、区动保站工作人员,在三河镇麻崖林区张目沟进行了放生。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武都区公安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生态环境大为改善,武都区也成为更多的野生动物的栖息地。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8

  3月15日,松溪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松溪县检察院、松溪县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花桥乡大林坑山场对救助后康复的野生动物进行放生,一批野生石灵和眼镜蛇重返山林,回归大自然怀抱。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的.朋友。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我们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珍爱野生动物,共同维护生态平衡,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9

  日前,市森林公安局联合公安局治安大队、梨树乡党委政府,将近期在我市境内收缴的`野生动物统一组织放生活动。此次共放生国家2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1只、猕猴2只,有益类动物画眉、竹鸡、斑鸠数只。

  希望广大市民不要捕杀、捕捉、饲养珍贵和有益野生动物,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向森林公安提供类似的违法线索。

  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深入推进“迎庆5号”行动,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宣传不停,要求不减,打击不软,为全市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10

  近年来,通化市林木茂盛、江水清澈,为野生动物活动、栖息、繁衍创造了良好环境,持续向好的自然生态条件,让更多的'`“山水精灵”悄然落户。

  维护全市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通化市从本月到年末,组织开展包括秋季候鸟护飞、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冬季清山清网清套和野生动物专项执法检查等一系列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野生动物保护系列专项行动对野生动物集中越冬地和候鸟栖息地、迁徙通道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开展巡护巡查值守。清除猎捕工具,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严防乱捕滥猎行为发生。强化对迁徙鸟类主要分布区、越冬区、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和集群活动区的野外巡护。

  加强辖区内水生野生动物管理,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行为,对电鱼多发水域不间断开展执法巡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非法捕杀、捕捉东北林蛙、大鲵、细鳞鱼等国家或省重点保护物种违法行为。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场所,加大清山、清网、清套清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巩固禁猎成果。加强对农贸市场、集贸批发、花鸟市场、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联合执法检查,对区域内所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开展清理整顿,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从源头上切断非法获得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渠道。

  下一步,通化市各地将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和林业主管部门责任,扎实做好野生动物秋冬季巡护监测。全面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为,为野生动物繁衍生息创造良好生态环境,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11

  双柏县鄂嘉镇位于哀牢山东麓,辖区内有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恐龙河州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近日,双柏县公安局鄂嘉派出所联合保护区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分别对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情况及开展的保护性措施进行了介绍,并采取现场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品等方式,大力向辖区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知识,引导村民共同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行动。

  派出所民警结合近年来办理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盗伐林木等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以案释法,普及相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此次活动共开展宣讲4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受教育群众3000余人,进一步提升了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奠定了基础。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12

  为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狩猎、收购、加工经营销售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日前,白城市林业草原局会同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白城市森林公安局林业稽查科执法人员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重点对白城市饭店、酒店、药店、宠物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周边群众、商家发放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单600余份,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吃食、非法经营、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提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保护生态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经检查,未发现有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况,个别餐饮单位菜谱标示不规范,执法人员责令立即进行整改,要求他们切实履行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餐饮经营单位纷纷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消除可能对消费者产生的误解,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保护氛围。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13

  9月2日下午,西吉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震湖乡张撇村一村民家鸡舍发现一只不明野生动物。接警后,森林派出所迅速赶往村民家中,到达现场后,看到一只困在鸡笼中形似“豹子”的.猫。经民警仔细查看,确认为豹猫,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经过检查,豹猫无外伤,精神状态良好,具备放生条件,民警遂将该动物放生于栖息地。

  随着生态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珍稀野生动物逐渐增多,森林公安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活动,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和环境资源的意识不断提高。近年来,森林派出所多次救助国家保护动物,有一级保护动物黑鹳;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凤头、豹猫、猫头鹰等及

  “三有”保护动物白鹭、雉鸡、刺猬、狍等。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它们不是野味,它们是我们共同的朋友。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14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也得到了明显增强。4月10日上午,梅湾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现已移交给冷水滩林业局野生保护办交由专业人士救治。

  当天上午10点,梅湾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求助:在河东湘永路电信营业厅飞进来一只猫头鹰。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警民合力,成功将猫头鹰引到地面,经民警检查,猫头鹰身上无明显外伤,民警遂将其带回警局。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广大群众要自觉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还它们一片自由驰骋的天地。如果在路边发现、或者有野生动物闯入家中,首先要注意自身安全,有可能其具有一定的'攻击性。且由于性质特殊,市民不要随意进行救治、圈养,要及时向公安、林业部门报告,以保护野生动物的安全及自身安全。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15

  20xx年5月26日,该所民警与群众合力,救助一只国家三级野生保护动物——小麂,获得人民群众点赞。

  当日下午,雷锋派出所接到热心村民刘先生电话,称发现一只小麂正被猎狗追逐。民警朱金良及时赶到现场,合力将小麂救下来,并一起将小麂接回警局。

  来到派出所,民警对刘某热心爱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了表扬,当场联系了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经工作人员初步鉴定,此小麂系国家三级野生保护动物,将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作进一步救助。

  “平时民警也会经常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所以我对保护野生动物也有了一定的认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刘先生表示。

  近年来,雷锋派出所联合街道认真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提高了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推了辖区生态文明建设。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16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x月x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中山公园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全国人大、省人大“两个决定”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直观形象的向市民介绍珍贵濒危物种的保护知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重要性的认知。

  据了解,每年x月是我省法定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今年活动主题为“保护野生动物,倡导文明饮食”,旨在引导市民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倡导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氛围。

  宣传月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文件,野生动物保护成效,野生动物保护科普知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海关等部门开展非食用性陆生野生动物专项清理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开展以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的清山、清网、清套和候鸟护飞行动。

  当前正值秋冬季候鸟大规模迁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启动了20xx年秋冬季野生动物保护行动,行动将持续至明年3月,通过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制度建设和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调查和监测,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报告和处置,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和公共卫生安全。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17

  为提高我市青少年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近期,西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分别走进xx城第四小学、后宰门小学大明宫分校、未央区煜星外国语小学、以及兰蒂斯城幼儿园,为同学们带来了生动的“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讲座”。

  讲座涉及“秦岭四宝小知识”“野生鸟类保护”“有趣的昆虫”“蝴蝶的一生”等方面内容,同学们在老师生动有趣、活灵活现的讲解下,认识了身边的'野生动物朋友,了解其生活习性,并学会了该如何保护它们。此外,工作人员还为同学们发放了《身边的100种鸟类》《秦岭野生百鸟图》《野生动物保护知识100问》等宣传资料,以及便利贴、记事本等有奖问答小礼品,深受同学们的喜爱。

  此次举办“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讲座进校园”系列活动,目的是希望将生态文明的种子植根于青少年心中,并通过他们把生态文明意识向家庭传播、向全社会辐射,促进社会文明的发展和公众意识的提高,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18

  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兴凯湖林业部门与保护区管理局共同开展了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在市场、居民区、公园等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放置宣传板、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材料,向过往居民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参与度。同时,工作人员进入肉店、鱼市场等场所,进行“面对面”“一对一”宣传教育,普及动物疾病防治检疫知识,要求业务主要通过正式渠道购买检疫肉类销售,禁止野生动物销售,发现野生动物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248hm。脊椎动物36目91科414种,鱼类2纲8目16科70种,两栖动物2目4科7种,兽类6目14科40种,鸟类17目53科289种。保护区水域广阔,河流纵横,沼泽密布,森林茂盛,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也是候鸟迁徙的重要栖息地。

  近年来,兴凯湖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定期增加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越冬、停歇、迁徙通道等区域的检查监测范围和密度,通过集中进食、鸟类环境活动,促进兴凯湖自然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兴凯湖林业部定期利用微信官方账号、视频新闻、QQ群等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的意义,倡导居民树立“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身”的理念,积极学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以及如何保护野生动物,不断提高对生态文明保护的'认识。此外,积极引导广大职工从自身做起,不滥杀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坚决抵制非法盗猎、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形成了全民参与、共同管理的良好氛围。

  野生动物救助简报 19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3月4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在中心市场、太平桥市场、迎丰市场等集中贸易市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据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8部委办于1月31日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联合行动。按照统一要求,此次“清风行动“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将重点查处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清理网上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网上销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电毒炸”工具、“绝户网”、可视瞄鱼器等禁用猎捕工具和渔具。

  通过前期的安排部署,市林业局牵头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动值班执法人员1089人次,执法宣传车辆302台次,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土特产经营店、餐饮酒店等924家经营场所开展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中清查,有力遏制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下一阶段,林业部门还将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成果,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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