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启刚同志优秀事迹

时间:2022-10-13 17:27:11 事迹材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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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滕启刚同志优秀事迹(通用6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说到事迹,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事迹可以起到引导读者认识先进,学习先进的作用。那么事迹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有关滕启刚同志优秀事迹(通用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滕启刚同志优秀事迹1

  2019年5月的一天傍晚,王华(化名)与任冰(化名)超车互不相让,险些酿成交通事故。待停车后,王华拽开任冰的车门理论。当地派出所接到任冰报案称有人对其殴打后当即出警,现场证人称并无打斗,病历显示任冰无外伤。

  2020年3月,原告任冰不服被告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鞍山市公安局对第三人王华不予治安行政处罚的决定,向千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撤销决定。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双方是否有肢体冲突是案件争议的焦点。路上的监控视频距离太远,根本看不清楚,公安机关未采纳此证据。然而,滕启刚并未放弃,他买了个8倍放大镜,一帧一帧反复观看,终于发现对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遂判决公安机关败诉。面对“铁证”,公安人员打心眼儿里钦佩这个戴老花镜、头发稀疏的“小老头儿”。

  岁月流逝,尘封已久的案卷在无声述说。2011年他办理了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件起因是某采矿厂泄漏将附近农户的果树淹埋,农户要求赔偿。卷宗附有很多现场照片。据介绍,这起案件从受理开始,滕启刚就跟随农户前往现场了解情况。鉴定时,烈日炎炎,他全程跟随,穿着雨靴踏进十几厘米厚的污染物涂层,勘查了100余棵树,不停提示鉴定人员,这里污染物覆盖更厚一些,那里需要再测量。勘验整整一天,他的衣衫都湿透了。有人说,他完全可以根据鉴定报告来判决。最终,案件以赔偿农户4万余元结案,原、被告双方都对滕启刚的敬业精神赞叹不已。

  不管多忙,现场永远是滕启刚的第一法台。2021年1月1日起,辽宁省环资案件实行集中管辖,鞍山地区的'环资案件由千山区法院集中管辖。由于对案由把握尚不纯熟,立案时会出现管辖争议。凡是遇到涉行政类的环资案件,滕启刚都会第一时间到现场去调查,再次确认案件类型,确保案件管辖无误。

  “他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敢于负责,为我省环资审判集中管辖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于德江说。

  “他有股钻劲儿,敢开口,我们有个全国行政审判业务交流微信群,有一半消息是他在请教问题。”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庭长李群说。他没少和滕启刚“掰扯”,但“到现场找真相”是他们的共识,更是他们敲响法槌的底气。

  在滕启刚的年度总结电子文件夹下,每年都有一个“自查报告”,上面写着当年发回重审案件的名称、原因和改进举措,有反思,亦有坚持,“加强学习”是他提到最多的词儿。

  滕启刚同志优秀事迹2

  滕启刚整理归档的案卷中,有一本封面上写着“史上最牛的一年收结案”。那是2009年,是他到千山法庭担任庭长的第四个年头。除了办案,他还要负责买菜,给6个人做午饭。当年,千山法庭管辖两个乡镇和千山风景区,共有18个村和社区。法庭收结案1075件,他本人收结案达219件,其中有210件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

  法庭受理的多是赡养老人、邻里纠纷类案件。“滕老爸就坐在老百姓家炕头上,他会一直讲到当事人想通为止。” 滕启刚一手带起来的徒弟、千山区法院法官吕晋锋称滕启刚为“滕老爸”。

  滕启刚调解有“三不原则”:不违反法律、不违背事实、不违背良心。他将情理法融为一体来讲述,运用传统文化启发人、乡土人情感染人、现身说法教育人、以案释法震慑人,他把当事人的`案子都当作自己的案子来办。

  2013年,滕启刚接手一起赡养老人纠纷案件。时值寒冬,乡间道路冰滑崎岖,滕启刚踏着雪一户一户到老人的几个子女家摆事实、讲道理,以身示教。讲他无论自己工作再怎么繁忙,也要每天给父亲做晚饭,看着父亲食米一粒,也乐在心中;讲他背着病重的母亲上班半年多,悉心照料……以此引导老人的子女们感悟亲情可贵,及时尽孝。耐心的调解最终赢得了老人子女的尊重和信服,同意轮流赡养母亲。那天,滕启刚回家后进门就对妻子喊:“老婆子,今天我又赢了,感谢后勤支持。”然后滑稽地敬了个军礼。

  多年来,滕启刚认真总结将传统文化融入审判工作的经验,他把送达、开庭视作宣传传统文化的契机,他常说:“只要人有情,司法就会有温度。”他还以“我是怎样运用《弟子规》处理传统民事案件”为题与全院干警分享办案心得。

  滕启刚也有受气的时候,每当他自己受委屈时,他都会说:“群众打官司很不容易,你可能永远也体会不到当事人打官司的痛处。”

  只要遇到村委会起诉本村村民的案件,他就先到被诉村民家、邻家了解情况,分析谁是谁非,做好案前准备。对于容易产生村民不服、村民有严重疾病等不利于诉讼解决的案件,他一定不放过任何一个化解矛盾的机会。

  在某村委会拟诉赵成(化名)返还土地案中,赵成一直无偿地使用村里公有土地种植蔬菜和栽植果树20余年。村里当年准备在此地块修建公益场所,赵成不仅不腾退,还向村里索要损失3万元。此时,赵成刚刚做完心脏大手术,情绪波动不得。村里、镇上多次沟通仍不见效果。为此,滕启刚4次到赵家做疏导工作,在多次被拒后,滕启刚坚持原则,以案释法,指明拒不腾退公有土地的严重后果,最终将这起“骨头案”在庭前调解成功。

  据统计,滕启刚共审理过民事案件886件,近七成调解结案。

  滕启刚同志优秀事迹3

  基层法院如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很久以前,滕启刚就在一个个案件和司法服务中寻找答案。

  坚持大胆受理、独立审判原则。在2003年的一份汇报中,记者看到“畅通立案渠道,解决行政案件‘告状难’现象。”

  在办理行政案件时,滕启刚坚持有案必立,着力解决群众“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三不”问题。

  案件是社会的“晴雨表”。在千山法庭工作期间,滕启刚发现辖区离婚案件逐年上升与征收补偿款之间有联系。为了防止村民被一时的利益冲昏头脑,滕启刚在处理离婚案件和下乡普法时将“前进一步是孤独”“后退一步是幸福”“不弃不离”几句话制成对联,挂在调解室中和巡回法庭的宣传架上,一点巧思反响良好,滕启刚倍感欣慰。

  接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因为善于做群众工作,每有重大接访任务,院领导总会想到滕启刚。在辽宁高院部署的某次接访任务中,18天里,滕启刚专攻“老户”,共解决30余起行政案件,并写下了万余字的接访经历,写出《如何解决城市征收补偿上访案件的一点认识》调研文章。

  新时代,新理念,新格局。2020年7月,千山区法院与千山区司法局联合建立千山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彼时,千山区法院行政审判庭集中管辖铁西、立山和海城辖区内行政争议案件。作为庭内唯一员额法官,2019年、2020年,滕启刚分别办理案件155件、161件,结案率均为100%,平均审理天数仅45天。在已经满负荷工作的情况下,滕启刚主动担当,负责牵头调处中心工作。

  这是滕启刚去世前头疼了好几周的案件。李梅(化名)和郭力德(化名)是二婚重组家庭,有一处共有财产被当地政府征收,签订补偿协议时只有郭力德一人,李梅并不知情,后下发补偿款时被李梅发现。2020年8月,调处中心受理了李梅要求确认某综合执法局《关于对郭力德补偿的'协议书》无效一案。

  立案后,滕启刚第一时间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冻结补偿款672万余元。紧接着,滕启刚找到综合执法局了解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是否尽到了审慎审查义务,是否存在委托授权签订等情况。在调查之后,他发现综合执法局并未履行调查义务便签订协议。只要撤销该征收补偿协议,案件也就结了。然而,滕启刚认为,这起案件是因为家庭内部财产分配存在严重分歧引起的,简单一判,案子能了结,家庭矛盾不能解决。于是,他将其家庭纠纷纳入案件的调解中,找到第三人郭力德与原告李梅儿子共同到法院调解此案,重新调整了补偿协议,原告与第三人也签订了调解协议。在解除冻结款时,滕启刚一并将征收补偿款为李梅和郭力德分配完毕,家庭多年恩怨就此化解。

  滕启刚同志优秀事迹4

  起笔写滕启刚前,记者就在想,一定要把一个真实的滕启刚奉献给读者。

  一张国字脸,眼睛不大,中等身材,微微发福,地中海发型。这是照片中的他。

  他亲切、阳光、质朴……这是在过往采访中留下的印象。

  这一次,记者采访了滕启刚生前数十位亲朋好友,他们共同的感受是,他是一个有情怀的人,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审判工作无比热爱。他是一个有激情的人,工作起来风风火火,废寝忘食,不顾一切。他是一个有情感的人,以群众苦为苦,力求实质性解决问题;对同事,肝胆相照,如兄长般关爱;对后辈,春风化雨,像老师一样督促进步。他是一个有能力的人,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能干得有模有样、风生水起。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热爱生活,热爱劳动,持家有道。

  滕启刚生前所在的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在辽宁并不算多,他30年共审结了1927件案件,这个数字在法院里未必很突出。然而,谁也算不清楚他在诉前还化解了多少矛盾,在生活中帮助他人解决了多少难题。

  当下,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年均办理三五百件案件已成常态,法官每天要为世间的不公而挺身,为千家万户的烦恼而忧愁。他们都和滕启刚一样,为公平正义在坚守,他们都有一个法治追梦者光荣的模样。

  滕启刚同志优秀事迹5

  滕启刚在法院工作31年间,先后从事刑事审判、民事审判、信息化管理、行政审判等工作。去世时,任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主要负责行政审判和千山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工作。曾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带领行政审判庭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滕启刚在新任员额法官宣誓仪式上讲话。

  “幽默风趣的您,严肃认真的您,积极向上的您,热爱生活的`您,为了公正‘斤斤计较’的您,您是我们心中永远的‘滕叔’,永远是追求公平正义的少年!”

  2021年,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滕启刚在家中突发疾病去世,终年57岁。听闻噩耗,同事满怀不舍和眷恋,写下上面这些悼文。办公室里,他的“老搭档”——一副碎了很久也没换的旧眼镜还摆在一堆案卷上,仿佛他从没离开,在等着他回来。

  滕启刚同志优秀事迹6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再审某民营企业家诈骗案,再审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无罪。这起案件被誉为敲响了东北地区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第一槌。而23年前,在此案一审中,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作出无罪判决的法官正是滕启刚。

  1996年到1999年间,滕启刚年均审理刑事案件150件。而后,他担任过千山区法院千山法庭副庭长、庭长,千山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等职。在滕启刚30年审判工作生涯中,他办理过刑事、民事、行政三大类案件。自1996年以来,滕启刚共受理各类案件1953件,审结1927件,结案率达9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