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质量保证书合集九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保证书不再是罕见的东西,保证书有利于保证者依此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约束、自我督促。一起来参考保证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质量保证书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质量保证书 篇1
承诺人(供货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使得收货方(_________ 超市)放心从承诺人处进货,承诺人对提供的产品质量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对产品质量的所有相关要求,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具体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承诺人保证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3、承诺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相关规定及要求的,承诺方保证自收货方主张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上述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货款,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如果由于承诺方产品质量引起的质量事故,承诺方承担赔偿责任,收货方有协助消费者维权的义务;承诺方承担收货方因消费者维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5、因承诺方销售给收货方的产品引起的纠纷,由收货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 篇2
为确保给水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施工方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质量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施工单位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经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
2.施工单位建立质量责任制,对施工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记录,记录工程的各部分施工是由那个人或那几个人负责施工,一旦该部分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将对该部分工程负相关责任,项目负责人有连带责任.
3.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及各项施工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各种材料及配件.设备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严格按照<>里的条例施工,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6.工程中使用的`设备若出现质量问题,从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超过一年后,我公司只收取维修的成本费用.非产品问题(人为损坏、使用不当或不可抗拒之力)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施工单位:深圳市xx-xx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4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 篇3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就位于____的甲方住房的大理石装簧(外墙面及屋檐)事宜,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1、质量保证期限:经甲乙双方约定,大理石的质量保证期限为20年。
2、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外墙和屋檐的大理石墙面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1、保证大理石墙面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大理石墙面接缝平整,整体墙面纹理通顺;
3、保证大理石墙面不开裂、空鼓、脱落;
4、保证安装大理石墙面牢固、无倾歪,杜绝缺楞掉角和裂缝等现象。
5、其他项目保证条约: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
2、发生紧急抢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3、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大理石墙面脱落、裂缝、空鼓、倾斜等情况,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保修费用
因建筑安装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 篇4
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就位于 的甲方住房的大理石装簧(外墙面及屋檐)事宜。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1、质量保证期限:经甲乙双方约定,大理石的.质量保证期限为20年。
2、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外墙和屋檐的大理石墙面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1. 保证大理石墙面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 保证大理石墙面接缝平整,整体墙面纹理通顺;
3. 保证大理石墙面不开裂、空鼓、脱落;
4. 保证安装大理石墙面牢固、无倾歪,杜绝缺楞掉角和裂缝等现象。
5. 其他项目保证条约: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
2.发生紧急抢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3.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大理石墙面脱落、裂缝、空鼓、倾斜等情况,乙方负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灾害以及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安装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乙方身份证)
工程质量保证书 篇5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南溪县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学大楼二至三层装饰装修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一、工程价款
本工程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合同,工程总价为壹拾万元。
一、工程质量保证范围和内容质量保证范围:为承包人所负责南溪县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学大楼二层、三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包质量、安全、工期,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二、质量保证期与保修期
质量保证期从工程开工之是起到实际竣工之日算起的质量保修期内为质量保证期。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三、质量保证期与保修期责任
1.本工程按装饰装修相关验收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质量要求为合格。
2.工程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对所施工全部范围的质量进行负责,如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工程在保证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上下水道或管线漏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7.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零。
本工程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本工程总价的的95%,同时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质量保证金。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两份,承包人与发包人各执一份,承包方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签字盖章):
承包人(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工程质量保证书 篇6
安装工程属甲方外包项目,我施工单位接受甲方委托,对安装工程进场施工进行管理,安装工程公司必须做到我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安装工程在我施工单位必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一、施工质量要求
1、安装工程材料进场,必须附有产品简介、产品出场合格证、产品质检合格证、安全施工材料合格证。
2、安装工程进场施工必须提交施工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完善施工资料,以备检查。
3、安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达到自检合格,报请监理、甲方复检。
二、施工安全要求
1、安装工程人员进场施工必须佩戴安全帽。
2、安装工程施工人员施工用电、必须用我施工单位指定的三级箱,不准私拉乱接,如遇电路不通问题,立即与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沟通、指定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如发现安装工程私自搭接线路,则按我施工单位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处以劝退处理,安装公司私自乱接电源,不论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我施工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安装工程如遇高空作业,必须附有安全保护设施,同
时施工人员系好安全带,在日常施工中,听从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施工目的,如不服从安全管理,则立即停工整改,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
4、现已进入冬季,安装工程人员冬季必须防火,施工现场不能随意点火取暖,以防火灾,如施工人员须取暖,可到我施工单位指定地点统一取暖,如发现施工人员随意点火,则按我施工单位管理条例处罚,不服从管理者,处以劝退处理。
三、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安装工程施工人员不得在建筑物内居住,有施工人员住现场,应报清我施工单位管理处,统一管理安排住宿,以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如发现有私自居住者,必须立刻清除出场,我施工单位同时对安装公司处以罚款。
2、安装工程施工人员住宿,男女分宿,不可混合居住,以免发生刑事案件,安装公司人员必须听从调配。
3、严禁安装公司施工人员偷盗我施工单位材料,如发现一次,按我施工单位管理条件进行处罚。
4、安装工程施工人员安装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落入我施工场地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厂清。
5、安装施工队材料进场应与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协调材料堆放处,堆放整齐,统一管理。
6、安装工程施工人员如需使用我施工单位建筑材料,应到后勤处统一领取,用完后如数归还,不能归还的应按价赔偿,如发现私自乱用的`情况,处以500元的罚款。
工程质量保证书 篇7
一、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竣工验收结果, 本公司对我们施工的工程在房屋的结构质量按设计使用年限保证使用。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及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一般质量事故 7天 内、重大事故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由本公司原项目负责人以及客户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可以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
四、在保修期内,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因业主装修时拆除、剔凿墙体及柱、梁、楼板等上面挖洞、开门、开窗、超设计荷载使用,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的;窗框周边遭到损坏而出现质量事故的;
2、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而引起的渗漏;
3、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凿洞,造成墙体破坏而引起的`建筑物体损坏:
4、因擅自改动管道及散热器等采暖设施;对供热管路范围内进行地、墙面材料镶铺,而导致渗漏损坏的地、墙面材料;
5、未按《说明书》标明的强、弱电额定负荷使用,擅自改动电器线路致使线路损环或超负荷运行而发生的短路、断路及由此造成的电器设施损害;
6、擅自改动或不合理使用给、排水管道及设施,导致渗漏堵塞等情况;
五、为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客户服务机构,以便监督实施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接受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 篇8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内容进行保修。
2 该工程在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及许昌安全管理局监督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3 保证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材料用证制度,严格建筑材料采购、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手续,确保使用建筑材料的合格率达100%。
4 该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部(xxxx)xxx号规定,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方验收、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合格工程。
5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用户在使用时,向用户提出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已备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了解应注意事项和发现问题及时向我方反溃
6我公司承建的建筑产品,在保修期内和出现因施工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质量方面的'一切问题(除人为的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我公司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处理,且在工程交付使用期后进行工程回访工作,以观察询问工程在使用期间的情况。
7用户使用过程中如有需施工解签的技术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可直接反馈到我公司或打电话进行咨询,我方接通之后3日内给予答复,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达到用户满意。
8切实搞好建筑产品的质量,实行建筑产品交付使用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
项目经理:xxx
xxxx-xx-xx
工程质量保证书 篇9
温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为了做好对龙湾区天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质量跟踪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厅相关文件的精神,对由本公司项目经理 施工员负责施工的工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
一、符合贵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二、符合国家、浙江省现行建筑施工技术规程要求
三、墙体、屋面、楼面无渗水现象
四、已通过本公司组织的质量验收
五、保修期限内,属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除他人为及不可抗力外。
1、保修期限
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到以下规定的期限为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为两年。
(3)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工程为一年。
(5)其他按合同规定。
2、保修范围
(1)屋面渗雨
(2)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起碱脱皮
(4)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5)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倒泛水造成积水
(6)外墙面渗水,阳台积水,窗边渗水
(7)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渗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8)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9)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七章第 42 条规定,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单位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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