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倡议书【热】
在当下社会,倡议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倡议书是为倡议、发起某项活动而写的号召性的公开提议性的专用书信。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森林防火倡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森林防火倡议书1
尊敬的xxx: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森林资源包括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森林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等作用。但是由于人为的破坏,以及不合理的使用,我们的`森林越来越少,使得许多土地沙漠化,许多野生动植物消失,产生全球气候变暖,人类居住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
为了我们美好的家园,为了我们的后代,为了人类共同的地球,让我们努力做到:
1、树立保护森林资源理念。自觉保护一草一木,不乱砍滥伐林木;自觉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保护人类共同的朋友。
2、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在荒山、荒地、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种植林木,有选择地种植有经济效益的树,如桃树、脐橙、板栗等,也可种植杉木、马尾松等水土保持林,这样既提高农民收入又可保持水土、提高森林覆盖率、美化寿宁。
3、加强森林防火。特别是秋冬季节,天气干燥,林内可燃物多,森林火灾频繁,给寿宁森林资源造成很大破坏。因此我们要自觉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把损失降到最低。
让我们一起携手,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此致
敬礼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倡议书2
又是一年春草绿,百花风起正清明。在这祭祀先人、纪念先贤、缅怀先烈的清明时节,为持续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坚持除陋习、树新风,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柳河县林业局向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森林火灾要严防。清明、五一假期相继临近,祭祀用火、农事用火增多,出游踏青频繁,且受干旱、大风天气影响,火灾风险呈现易发多发态势。我们要认清火灾危害,增强防范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火灾防控氛围,共同呵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防控安全不聚集。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非必要聚集带来疫情风险,提倡采取家庭追思、网上祭奠、种植纪念树等方式来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倡导在外亲友不返乡、不跨区域祭扫,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流动,营造安全文明祭奠的社会氛围。
文明祭扫树新风。百善孝为先,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后节俭治丧,文明祭祀,不破坏生态环境,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做到不在林内焚烧冥物、燃放爆竹,消除火灾隐患。以鲜花祭奠、植树绿化等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将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
党员干部做示范。《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规,以实际行动示范引领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和响应,自觉做移风易俗和森林火灾防范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疫情犹在,安全至上;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做保护生态安全的先行者,用实际行动共建柳河美好家园。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倡议书3
广大城乡居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是倡导安全用火,认清火灾危害。
请广大城乡民谨记我县是森林高火险区、冬至期间是高火险期,冬至进入林区追思先人一定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林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进行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平安作为对亲人的最大告慰。
二是倡导文明祭祀,弘扬节俭风尚。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规定,做到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管住老人、小孩和智障人员等特殊群体,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自觉摒弃烧香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陈规陋俗,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上祭扫等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哀思,不给疫情防控“添堵”,不给森林防火“添乱”,争当文明、有礼龙游人。
三是倡导爱护森林,呵护美好家园。
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加入到森林防火志愿者队伍中来,弘扬生态文明新风尚,自觉爱护身边的`林木,你我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争当绿色家园的守护者、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和璀璨明珠。如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和火情火灾,请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同时采取合理方式做好避险救灾,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森林防火倡议书4
亲爱的家长朋友、教职员工:
您们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进一步强化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避险技能,有效推动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我们特向全园教职工、家长发出“严防森林火灾,守护绿色浙江”森林消防倡议书,提出如下倡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与幼儿园携手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
2、强化学习、警钟长鸣。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不得在林旁山边烧田埂、火土灰,不要在林区吸烟、上坟烧纸,不能在林内用火把照明、在林区稻田烧稻草,更不能毁林烧木炭等。
3、无烟扫墓、文明祭祖。当前到清明节前后,是森林火灾的易发期和高发期。提倡以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祭祖,摒除焚香、点烛、放烟花爆竹、烧纸钱冥器等上坟陋习。
4、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防火规定,熟记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发现火情,应及时报告,服从指挥,科学灭火,并做到以人为本,注意安全。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浙江、共创美好家园!
森林防火倡议书5
市民朋友们: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当前,地球温室效应加剧、水土流失严重、沙漠面积日益扩大、生物多样性衰退等生态问题的凸现,都与森林资源的遭受破坏或过量消耗有关。其中,森林火灾更是破坏森林资源的主要杀手,短时间内就能将大片森林毁坏,从而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是我市划定的森林防火戒严期。在此期间,特别是春节、清明节前后,人们有祭奠故人的传统习俗,而点香烛、烧纸钱、燃烟花、放爆竹等传统祭祀方式常常引发森林火灾,给人们带来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失,因而,这一阶段正是森林防火的特殊时期。
时代在前进,观念在更新。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在春节、清明时节祭祀亡灵、以表哀思的习俗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体现人文关怀、带有新鲜气息的文明祭祀方式也不断出现,如携带树苗进墓区,植棵绿树告慰先人;拿起笔将自己对已逝亲人的怀念写在纸上,以慰藉心灵;插束鲜花,表示自己思念的虔诚之情等等……这一股股清新的祭祀文明之风已渐渐为广大群众所接受。但毋庸讳言,有一部分人在祭祀时摆祭品、放鞭炮、点蜡烛、烧纸钱或野外用火的迷信、铺张浪费的活动方式仍未完全摒弃,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依然存在。
鉴于此,我们必须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祭祀文明,力求以肃穆、环保节约的文明方式缅怀逝者,逐渐摆脱封建迷信的羁绊。这既符合我国的传统,又符合新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利于保护森林绿化,更好地促进生态上虞、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
清明节来临之季,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特别是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更要严加防范;当前,需提醒的是在上坟祭祀时严禁点燃香烛、烧化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非生产性用火,杜绝因违反规定引发森林火灾而承担经济损失、行政治安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现象。
市民朋友们!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希望大家都来关心森林防火工作,积极倡导文明新风,以实际行动来保卫我们的绿色家园,使我们XXXX的山川更加秀美,城乡更加文明和谐!
倡议人:xxx
xx年x月x日
森林防火倡议书6
____县的公职人员们: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含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干部职工和村居委干部及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在全县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公职人员要做森林防火的义务宣传员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探亲、休闲和祭祀时,要广泛向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知识,扩大森林防火的宣传覆盖面,让群众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避免野外违规用火,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模范践行者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祭祀时,要大力倡导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各种无烟祭祀,决不参与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各种祭祀,坚决制止在林区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三、公职人员要做森林火灾的义务扑救员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公职人员要及时向所在镇或县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火情,尽快疏导周边群众,尽快协助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四、公职人员是森林火灾的首要追责者
如果公职人员不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野外违规用火特别是参与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的,除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外,还要加倍处罚。
各级公职人员,____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生态环境大家同创,绿色家园你我共享!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建设山川毓秀幸福____、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振兴发展而不断努力!
倡议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森林防火倡议书7
致广大市民:
森林草原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为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态环境,我们向巴宜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者。
森林和草原等生态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要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履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职责,既要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友宣传乱扔烟头,焚烧荒草、秸秆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火灾危害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又要大力宣传做好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
二、争当森林草原防火践行者。
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规定,牢记森林草原防火“十不准”:
不准在林区内和景区内非吸烟点吸烟丢烟蒂火种;
不准携带打火机、火柴、易燃品进入林区;
不准在林区野外生活煮饭、生火取暖;
不准在林区上坟烧香纸、燃放鞭炮、礼花;
不准在林区点燃火把照明行路;
不准在林区毁林烧荒开垦;
不准在林区旁烧树叶、草、田梗等杂物;
不准在林区内烧炭、烧火粪;
不准在林区使用土制火枪狩猎和烧火驱兽,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不准无消防安全装置的车辆进入林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当好护林防火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监督者,从我做起,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共同保护森林资源,为建设经济强区,构建和谐巴宜贡献力量。
森林防火倡议书8
亲爱的各位家长及亲爱的同学:
大家好!
又是一年清明时,为有效遏制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保护好全县百万亩森林资源,建设绿色美丽陵川,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XX县政府封山禁火令,坚决杜绝在所有有林、有树、有草的区域及外沿300米内,进行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用火,以消除火灾隐患,保护森林安全。
二要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树立文明的祭奠理念,大力提倡通过植树、种草、献花、挂压纸等文明方式来践行孝道、寄托哀思,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与保护森林的良好愿望,用更加生态、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
三要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及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和谐陵川、美丽陵川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倡议书9
致康乐幼儿园全体幼儿及家长朋友们: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承担着优化人类生存环境,改善气候条件,防止水土流失,维持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扑救困难,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威胁人类生存环境最为严重的.灾害之一。保护森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也是每个公民应具有的社会公德。当前,气候干燥,林区杂草旺盛,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国家森林资源的安全,我们特向全体家长朋友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开展“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活动。每年的10月15日至笠年6月15日是全县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我们要告诉父母及亲戚朋友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烤火、野炊和狩猎等;农事活动时不烧茬燎堰,烧灰积肥;清明时节上坟祭祖时自觉摒弃烧纸点蜡,燃香放炮等陋习,以植树、献花等方式进行祭奠,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二、每个幼儿要做到自己不再林区野外玩火、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积极参与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规定,争做森林卫士。
三、当发现森林火情时要及时向县或乡镇人民的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进行处置。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19。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争做森林卫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建美好家园。
森林防火倡议书10
广大父老乡亲:
又是一年春草绿,在春耕备耕正忙、清明节来临之际,天气转暖,风大物燥,火险易发,为倡导社会新风、推动移风易俗,保护好绿水青山美丽家园,向全镇的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
发生森林火灾,会造成烧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多种危害,不仅会给国家和集体带来损失,而且会对家庭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我镇退耕还林面积大,一旦发生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相对困难,广大父老乡亲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让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并坚持从我做起,提高杜绝野外用火意;严禁春耕备耕户外用火,请广大群众珍惜绿色生态资源,坚决杜绝野外焚烧秸秆,尤其是在林区、林地、林草附近焚烧荒草、秸秆。
推动移风易俗,做好文明祭祖
清明临近,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带领广大群众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自觉传承文明美德,开展文明祭祀活动,摒弃烧纸钱、冥物等祭祀陋俗,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网上留言等文明祭祀活动,让祖先在绿色优美的环境中安息。
倡导文明出行,严禁野外用火
请广大朋友们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进行吸烟、烧烤、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既维护森林生态环境,又要保护好自身安全。同时,要按照“十户六联”模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防火体系,确保全镇无火灾发生。
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引导,采取有效措施看护好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规定,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森林防火倡议书11
全县广大市民: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我县天气干燥,林内游玩,清明扫墓,烧地边,烧荒情况时有发生,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清明节临近,又一个森林火灾高发期即将到来,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全县各级干部众要积极参与到我县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活动中来,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和规章,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在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现向全县广大市民提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
森林防火事关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打造平安秭归、生态秭归、构建和谐秭归的一件大事,森林防火工作不仅是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关注的`事,更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共同努力。要从我做起,注意防火。请广大市民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燃篝火、烧炭、烧蜂、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烧山毁林事故。
二、自觉禁止野外用火,改变祭祖风俗。
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用环保、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众志成城,共筑和谐。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祖坟周围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建设天蓝地绿,景美民富的和谐秭归、为建设平安秭归、生态秭归做出自已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倡议书12
广大市民朋友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在此,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全市人民提出如下倡议:
请不要在森林防火期内(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在林区及其周边从事下列行为:1.携带火种、火源进入山林;2.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烧纸祭祀;3.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4.野炊、生火烘烤食物;5.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爆破作业;6.其他野外用火行为。
请不要在封山防火期内(具体时间以市政府发布的春季封山防火决定为准)进入林区开展郊游、登山、踏青等活动。
请大家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单位和身边人做起,全面树立森林防火意识,拒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人人都做践行者,人人都当宣传员,人人都当护林员,爱护树木,保护森林,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担负起自己的一份责任。
森林防火倡议书13
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
绿色代表自然,绿色象征生命。绿色空间能给城市带来舒适、优美、清新和充满生趣的环境。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对提高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低碳、绿色、宜居生活的追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国家森林城市是国家对一个城市在生态方面的最高评价,建设标准很高,需要依靠全市每位公民的共同参与。为在今冬明春迅速掀起新一轮全民植树绿化的热潮,推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深入开展,到明年12月建市十周年之际,将一个崭新的、绿色的、生态的贺州呈现在世人面前,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创建森林城市的倡导者。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和低碳生活观念。切实增强参与“绿化贺州大地,创建森林城市”的主动性,积极学习了解绿化科普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广泛宣传我市城市森林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成就。
二、做创建森林城市的实践者。积极参加植绿护绿活动,参与生态体验,保护森林,主动为我市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献计献策。
三、做创建森林城市的`引领者、传承生态文明,组织多种形式的生态时间活动,如认植认养等活动,营造人人关爱森林,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功在当代、荫及子孙、福泽千秋的大业,同时也是我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播种绿色,播撒希望。我们深信通过大家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森林防火倡议书14
全市广大市民:
中国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到来,在此,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倡议:保护森林,人人有责,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新风,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一、文明祭扫树新风。不在林缘、林地、草地用明火、焚烧纸钱冥物,提倡植树祭祀、献花祭祀、清扫祭祀等文明健康安全的祭祀活动。
二、培育家风传美德。百善孝为先,我们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树立“丰祭不如厚养,孝道注重当下”的理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后节俭治丧,文明祭祀。树立厚养薄葬、绿色环保新风尚,将纪念逝者与弘扬优良家风相结合,使祭扫达到“传递亲情、传承家风”的真正目的。
三、缅怀先烈扬文化。提倡“献祭礼、讲变化、诵家规、谈感恩、致哀思”等家庭祭祀文明礼仪,把祭祀活动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融合起来,增强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的感恩意识。
四、党员干部作示范。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革除陋习,自觉进行文明祭祀,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五、文明祭祀从小抓起。倡议全市各中小学校在清明期间做好野外防火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防火责任意识。
祭奠先烈,孝思感恩是清明的传统,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节俭、生态、环保、安全的祭祀活动,赋予传统节日更加健康文明的时代内涵,为泸水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全市人民共有的绿色家园出一份力。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森林防火、文明祭奠、安全祭奠、节俭治丧等相关规定,倡导安全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弘扬新风正气,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野外用火,一律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倡议书15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又是一年清明时,为有效遏制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保护好全县百万亩森林资源,建设绿色美丽陵川,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XX县政府封山禁火令,坚决杜绝在所有有林、有树、有草的区域及外沿300米内,进行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用火,以消除火灾隐患,保护森林安全。
二要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树立文明的祭奠理念,大力提倡通过植树、种草、献花、挂压纸等文明方式来践行孝道、寄托哀思,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与保护森林的良好愿望,用更加生态、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
三要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及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和谐陵川、美丽陵川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乌兰察布、大同、张家口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共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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