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离婚律师咨询谈协议离婚风险

时间:2021-11-04 12:32:2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济南离婚律师咨询谈协议离婚风险

济南离婚律师咨询——常见问题解答系列之三

济南离婚律师咨询谈协议离婚风险

协议离婚的缺陷(协议离婚有哪些缺点?)

济南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是较为经济、快捷的离婚方式,只要双方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当场就可以办理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有人认为只有打离婚官司才需要请律师,如果协议离婚就没有必要花钱找律师,这种观点实在值得商榷。因为,协议离婚有着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特别是在涉及共同财产较多、自身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请一个经验丰富的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帮你防范离婚过程的前、中、后三个不同时期的风险还是很有必要的。

协议离婚的缺点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患。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不周全,措辞不严谨,容易产生纠 纷。加上有些婚姻登记机关的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审查不严格,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留有隐患。

2、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

效力。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后,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离婚,或是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内容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强制措施使对方必须履行义务,更有保障。

3、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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