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服务协议书

时间:2021-11-15 12:34:0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品】委托服务协议书四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服务协议书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委托服务协议书四篇

委托服务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受托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责任人: 乙方(委托人):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一、委托事项:

  乙方现有闲余资金 元,自愿出资(大写):(小写: _元)委托甲方,以求获得较好资金收益。

  二、甲方的权限范围

  甲方对乙方委托资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合法的经营项目,不得将资金挪作它用,以确保资金安全。

  三、委托事项具体要求

  (一)、委托方式:

  1、本金红利分配方案一:乙方委托服务期限为 月,在 月内乙方不得撤资.在委托期内,甲方保证乙方所得红利不低于甲乙双方协定的年红利率。在委托期限到期,乙方要求收回投资, 甲方按时支付乙方。

  2、本金红利分配方案二:在委托期满后,如果乙方不愿收回本金,要求继续委托 月,甲方可将期满红利分配与乙方, 月及以上时间仍执行原协定的年红利率 %。如果甲方经营亏损,亏

  损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亏损责任,并保证本金返还。

  (二)、委托服务期限为 月。 从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如果乙方提前撤资,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甲方应作好提前退资准备,甲方根据合同法收取%合同违约金 。

  (三)、 公司是本着投资自愿,撤资自由,为委托者保密的原则。诚信经营,合法守信,把委托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是本公司的经营宗旨。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乙方委托,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托资资金自主使用和管理,但应高度负责,确保乙方的资金安全获利。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对乙方的资金保值增值,并对乙方的个人财富,家庭情况等资料保密,不得对其他人泄漏。

  3、甲方对经营产生的红利要按约定履行合同,将红利主动转入乙方帐户的,有义务将年度红利转入本金如数额告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银行户名、帐号、家庭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资料。

  2、对甲方的经营有权监督和建议,并积极支持甲方合法经营,不干涉甲方合法经营。

  3、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投资经营情况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委托服务协议等资料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对本合同中的约定如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加以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

  2、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发生的任何争执,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请裁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合同期满或乙方提前撤资,乙方须带好《资金委托服务协议书》,现金收据,才能办理本金和 红利结算手续。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章): (签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日 时间: 年 月日

委托服务协议书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

  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代购机票、酒店等的业务,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所有的预订应尽早通知乙方,并及时、准确地将客人信息告知乙方。甲方如要更改或取消预订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如果因为甲方信息告知的不及时、不准确、未能及时通知更改或取消预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 甲方每年在乙方所发生的业务款务必按规定的方式在规定时限前支付。

  3、乙方将不断丰富及完善机票产品和服务,并提供优惠价格给甲方。

  4、经乙方确认的预订,由于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导致甲方客人无法正常登机的,乙方将按原价格负责为甲方客人安排同级或更高级的服务。

  5、乙方为甲方设立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保证提供优质的服务水准。

  二、预订方式

  1、 甲方将所需的国内、国际机票、酒店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告之乙方。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更改具体的授权人员,届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 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人员的要求订妥后,用电话或传真方式回复,并通知甲方价格及最后确认期限。如预订当天机票,甲方须在此航班起飞前5小时向乙方预订。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把预订的机票送至甲方。如乙方未按规定将机票送至甲方,乙方需负责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机票和保险)。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3、 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无法在最后期限内确认的,甲方授权人员应及早通知乙方旅行顾问保留所需的服务项目,否则被航空公司取消所订内容,乙方不予负责。

  4、 乙方有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或电话确认后,方可出票;如无甲方通知而乙方擅自出票,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 乙方按甲方授权人员之要求完成所需服务项目后,及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授权人员签收;若甲方授权人员无法签名的,直接送到甲方乘机人处,签名必须和有效身份证件的姓名相符合,均视作代表甲方确认,成为乙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付款凭证。甲方必须给予承认并按本协议第五大条中第二小条规定时限内把业务款支付给乙方。

  6、甲方若由于某些原因无法使用该机票时,乙方必须根据国内、国外各航空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签转,如需退票则按航空公司规定收取相应的退票费,甲方必须给予承认并按本协议第五大条中第二小条规定时限内把退票款支付给乙方。

  三、结算及给付时间

  1、合同总金额:¥*****元(人民币******),当年如未用完此费用,所余金额留待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当年费用如有不足,甲方于下一年度1月份之前补足给乙方。

  2、结帐方式:甲方在签订合同的五个日内,先预付定金¥1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余款¥300000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甲方需在20——年——月——日之前付清乙方指定帐号。

  3、如遇甲方公司人员因私预订机票、酒店等,未经甲方授权人员经办的,乙方均视作个人行为,并按当场现金结算处理。

  4、遇特殊情况,无法于规定之日结清机票帐务,甲方授权人员必须向乙方财务提早说明,并确定最后的结帐日期。若甲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之结算日期故意拖欠、迟汇所欠款项,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服务,催讨欠款,并随时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5、甲乙双方若发生任何索赔事件,作为个案处理,以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扣留和拒付、拖欠机票及机票费用等行为。

  6、乙方明确甲方支付机票款等有关款项汇入以下帐号:

  对公帐号:

  全 称:

  开户行:

  帐 号:

  四、保密条款

  1、兹就双方之间的共同合作,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其有义务不向第三方透露。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开信息,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协议终止而失效。

  五、协议解除

  任何一方基于自身考虑认定无法继续履行协议,可提出解除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于该通知发出之日后满30天终止。

  六、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合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更改方承担。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七、纠纷解决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委托服务协议书 篇3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______________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_____________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______________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______________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______________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______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元,合计约 _________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__元。

  6.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__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协议书 篇4

  招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乙方全称:

  银行帐号:

  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甲方因企业发展需要,招聘企业人才,委托乙方提供相关人才信息。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语具有下面含义: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书》,包括本协议主文、附件及各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的其它相关文件,以及各方对其进行的有效变更。

  候选人:是指乙方按照本协议中《职位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搜索寻访,推荐给甲方的拟录用人选。

  受聘人员:经甲方面试认可,并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上岗的候选人。

  保证期:为中低端人选(经理级别以及经理级别以下)提供4个月保证期,从受聘人员到甲方单位报到之日起4个月(含节、假日);为高端人选(总监级别以及总监级别以上,包括总经理,集团总裁、副总裁,并且职位税前年薪50W以上职位)提供6个月保证期,从受聘人选到甲方报到之日起6个月(含节、假日)。

  第一年支付给受聘人员税前薪酬总额:是指甲方与受聘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应支付给受聘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业务提成、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甲方为受聘人员代付的离职违约金、风险补偿金、安家费或其他名义支付给受聘人员的报酬和费用的总和。

  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并将对本协议一方或各方对本协议的`履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件和情况。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意外事故。

  第二条 甲方招聘岗位及委托期限

  1、甲方招聘职位人才一人,参考年薪税前,该职位的要求与薪资福利等见附件《职位说明书》。

  2、本合约经双方代表正式签署后方可生效,合约自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双方如均有意愿可续签。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如实提供真实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单位有关情况和招聘职位的相关详细信息,填写《企业概况》,指定一名甲方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相关事宜。

  2、填写《职位说明书》,向乙方详细说明所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任职资格、岗位权限、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等,承诺该岗位候选人的劳动报酬范围、福利待遇、支付方式与时间以及社会保险。确定未将任何人选排除在搜索范围之外,如对候选人搜寻范围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职位说明书》中予以明确。《职位说明书》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服务期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岗位人才信息。如甲方同时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岗位人才信息服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所付款项不予退还。

  4、认真审核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在收到候选人信息之日起的七日内确定是否进行面试,并通知乙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私自与候选人接触或对候选人展开调查。否则乙方有权放弃所有已承诺的义务。

  5、与乙方确定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后,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面试、考核、沟通,若甲方还需要乙方跨省份前往陪同面试,甲方需承担乙方一人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乙方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面试结束后,对有意向的候选人,经乙方同意,可以单独与之保持联系与沟通,并在事后及时向乙方通报沟通情况。

  7、甲方应在面试后七日内确定是否录用候选人,并将面试意见和面试结果告知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延长决定时间的,应事先通知乙方。但甲方最迟应在面试后的十五日内做出相关决定。

  8、确定聘用人选后,按国家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存乙方一份用于备案。甲方不得与候选人私下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乙方有权放弃所有已承诺的义务。

  9、甲方不得利用候选人获取候选人原工作单位的保密信息或让候选人违反其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保密协议上规定的保密义务;因甲方利用候选人获取原单位保密信息而引起的任何后果由甲方独自承担,与乙方无关。

  10、在服务期内,如乙方未能向甲方推荐候选人;或者乙方向甲方推荐三位候选人均不符合《职位说明书》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终止通知应以书面方式送达给乙方。

  11、保证期内,及时与乙方沟通受聘人员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考察甲方实际的经营状况,如发现与甲方自述不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所付款项不予退还。

  2、自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乙方展开搜寻工作,对候选人进行甄选,对候选人进行家庭与社会背景调查,教育及工作经历调查,技能素质调查。并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拟举荐的候选人的评估报告(每一岗位的候选人评估报告最多不超过三份)。根据甲方反馈意见,乙方负责安排候选人与甲方面谈具体事宜,同时全程提供协助及引导性服务。

  3、乙方在不涉及个人隐私和其他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向甲方提供候选人的详尽资料,以备甲方参考。乙方保证候选人评估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无误。

  4、若乙方举荐的候选人不符合甲方要求或甲方不同意对乙方举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的,在服务期内乙方继续举荐新的候选人给甲方。

  5、若乙方举荐的受聘人员在甲方保证期内自行离职,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后备人选。

  6、参与甲方对候选人组织的面试活动。在甲方和候选人之间就薪资福利等问题进行斡旋,配合甲方与候选人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内容。

  7、乙方依法开展信息咨询服务工作,不向除候选人外的其他第三方透露甲方信息。

  8、应甲方要求,需要乙方陪同候选人到甲方考察或陪同甲方赴异地对候选人进行面试,乙方应予以安排。

  9、乙方推荐的候选人条件若与《职位说明书》中的任职资格有差异,但甲方同意面试并予以录用,视为双方对《职位说明书》的修改。

  第五条 收费标准与付款方式

  1、甲方按照第一年支付给受聘人员税前薪酬总额的25% 的标准支付服务费给乙方。

  2、服务费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三日内,甲方为合作的第一个职位根据参考年薪支付总服务费的20%为预付款,预付款额计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预付款在第一个职位人选上岗时可冲抵服务费,第一个职位成功合作后,其他职位将不再收取预付款;

  (2)对于第一次合作职位人选成功上岗,服务费分为三次支付,包括签订合同时候支付的大约总服务费20%的预付款,正式聘用候选人到岗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50%服务费(指根据候选人实际年薪×25%×70%-预付款),其余30%在保证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保证期根据职位情况不同而定,如人选在保证期内离职,已收的20%预付款以及上岗后收取的50%服务费,总计70%的服务费款项将不予退款,同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会为已经离职的职位向甲方继续推荐人选,待新上岗的人选通过保证期,再收取余下30%的服务费,如甲方在人选保证期内离职后因为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不再进行该职位的寻访,已收的70%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对于第一次成功合作后,服务费分为二次支付,正式聘用人选到岗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70%服务费,其余30%在保证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保证期根据职位情况不同而定,如人选在保证期内离职,人选上岗后所支付的70%的服务费不予退款,同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会为已经离职的职位向甲方继续推荐人选,待新上岗的人选通过保证期,再收取余下30%的服务费,如甲方在人选保证期内离职后因为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不再进行该职位的寻访,已收的70%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预付款和服务费须汇入乙方帐号:22020122000008866,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月湖支行

  。因预付款和服务费未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视为甲方未按时付款,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预付款退款条件及服务保障:

  (1)如果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推荐候选人,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寻访,乙方将在接到甲方的《终止委托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100%退还已向甲方收取的该职位预付款。如乙方逾期还款,则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2)若乙方向甲方推荐的人选,由于各方面之原因,均未到甲方上岗的,乙方应继续推荐;如甲方提出终止寻访,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回该职位已收预付款的50%。如乙方逾期还款,则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本合约签订后,如果因为甲方自身公司架构调整、业务变化等任何原因而导致原委托职位的撤消,甲方提出终止寻访,则预付款不退。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已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工作,甲方应当付清全部服务费:

  (1)对于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的相关资料,甲方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若将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转介给其它第三方并由其它第三方聘用的,视为乙方已完成服务工作。

  (2)出现本协议第七条第4款规定之情况,甲方应于聘用前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在聘用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务费;逾期按违约处理。如甲方拒绝提供或隐瞒支付给该候选人第一年税前薪酬总额,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人民币二十万元作为服务费和违约损失。

  (3)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甲方面试后因某种原因不能长期或专职聘用该候选人,而委托该候选人担任兼职或其它短期服务,同样视为乙方已完成服务工作。

  (4)服务期内,甲方又委托本协议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成功招聘本协议约定的职位的,视为乙方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工作。

  (5)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鼓动、引诱、劝说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绕开乙方私下签订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薪酬标准的,视为乙方已完成服务工作。

  6、应甲方邀请,候选人到甲方考察,或乙方陪同甲方赴异地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候选人往返交通、餐饮、食宿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考察和面试时直接予以支付。

  第六条 保证期

  1、对于甲方聘用的人选,乙方提供有条件保证期。在保证期内,如发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推荐第二位候选人,保证期重新计算。此项服务的提供,需符合下列条件:

  (1)甲方已根据本协议条款付清70%服务费;

  (2)聘用的终止非因甲方未遵守与受聘人员之间的聘用合同条件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受聘人员辞职的;

  (3)甲方在受聘人员解除、终止聘用起三日内已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提供协议规定之服务。

  2、保证期内,乙方责任如下:

  (1)甲方认为该受聘人员的工作无法适应《职位说明书》规定的岗位要求,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继续向甲方提供其他候选人。

  (2)若乙方推荐的人选在保证期内不合格或自行离职,甲方须在该人选离职当日以书面并盖章之方式通知给乙方,若甲方未在该人选保证期内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视该人选已经通过试用保证期。

  3、保证期内,甲方认为受聘人员不适合《职位说明书》规定的受聘任岗位工作但又不予辞退的,乙方不再为其免费推荐其他候选人,保证期满视为受聘人员合适。

  4、甲方认为受聘人员不适合《职位说明书》规定的受聘岗位工作的,经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将候选人调换其他岗位的,乙方不再为其免费推荐其他候选人,两个月期满视为合适。

  5、保证期届满后,甲方与受聘人员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聘用合同,乙方均不再无偿向甲方就该岗位提供其他候选人。

  第七条 保护性条款

  1、乙方承诺:

  (1)如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正式录用,在候选人受聘于甲方期间,不主动到甲方单位猎取任何在职人员。(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终止的除外)

  (2)乙方推荐给甲方的候选人,乙方不再推荐给其他第三方,但面试后十五日内甲方未有聘用决定的除外。

  (3)甲方如决定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乙方保证在候选人前往甲方报到之时,候选人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已解除。

  2、受聘人员在甲方任职期间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及所产生的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因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受聘人员之间就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所产生的争议,乙方保持中立态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无论本协议是否解除、终止或履行完毕,甲方在三年内(从乙方提供候选人个人材料之日起计)录用乙方曾推荐过的候选人的(包括任何职务),视为乙方推荐成功,甲方应于被录用人到位前通知乙方,并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八条 保密

  1、为保护候选人的职业安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可隐去真实姓名、最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敏感内容。在与候选人达成意向前甲方不得索取此类信息。

  2、为避免给乙方的搜寻工作造成障碍及影响其它业务,甲方应对乙方公司名称和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

  3、未经双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和本协议的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就本协议和本协议的履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到中国境内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其他

  1、《职位说明书》和《企业概况》是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补充如下: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4、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5、签约地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 人 代 表: 法 人 代 表:

  甲方签约代表: 乙方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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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检测协议书02-08

委托开发协议书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