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书

时间:2022-12-23 13:50:4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借款协议书【热】

  在当下社会,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借款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借款协议书【热】

借款协议书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 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的法定代表人 特向借用现金¥ (人民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 、 将自有现金¥ (人民币 )借给使用。借款本金为:¥ (人民币 );借款开始日期为:年 月日;借款到期日期为: 年 月 日;借款期限为: ;借款利息为:(即 ,每月利息为元),壹拾贰个月的利息总共为¥ (人民币);借款到期时本金加利息共计:¥元(人民币 )。

  (二)、在借款中途, 如遇特殊情况、急用资金时,应提前三天通知;此时 必须立即归还 全部借款,利息按实际借用日期计算。

  (三)、 自愿用其拥有的 的资产和个人的财产作为此项借款的抵押。在借款到期时, 必须将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归还给 ;如果乙方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由乙方的家属( )承担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按期归还 全部借款和利息。如 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将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全部归还给 ,从借款到期日起到借款全部归还日止,按本协议规定利息的二倍计息。在借款到期时如果乙方(或其家属)不能归还 全部借款和利息,甲方将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甲乙双方发生诉讼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从乙方(或其家属)所拥有的公司资产和个人财产中获得赔偿。

  (四)、本协议签订日期为:年月日。本“借款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受法律保护;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借人): (签字、按手印)

  乙方(借款人): (签字、按手印)

  乙方家属: (签字、按手印)

  日期:年月日

借款协议书2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乙方由于流动资金周转困难,于二0年月日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整,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及期限:甲方同意借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从二0年月日至二0年月日止。

  二、乙方应按期一次性归还上述借款本金给甲方。

  三、为确保甲方的有关权益,现丙方同意以其所有的`(依法有权处分的)(以下称抵(质)押物)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抵(质)押担保。

  四、(抵)质押担保的范围

  1、借款本金

  2、实现债权的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资产评估费、交通费、打印费、差旅费等)。

  3、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费用。

  五、抵(质)押物

  1、质押物事项

  (一) 名称:

  (二) 数量、质量:

  (三) 状况:

  (四) 所在地:

  (五) 所有权(使用权)归属:

  (六) 其他:

  2、抵(质)押物的价值依据双方认可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双方商定质押物的权利价值为。

  3、对抵(质)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甲方依本协议对抵(质)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甲方行使质押权的任何限制。

  六.乙方逾期未还,丙方同意甲方处置丙方抵(质)押财产。

  七、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丙方各壹份。

  九、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借款协议书3

  贷款方:

  借款方:

  1、借款用途

  略

  2、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3、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4、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5、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7、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借款协议书4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电话:

  丙方(担保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用于(用途),乙方保证该笔借款专款专用,所借款项必须而且只能用作(用途)。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2年,自全部款项汇入乙方帐户之日起开始计算。(或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及利息支付

  乙方按每月1.5%的利率标准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自款项汇入乙方帐户之日起开始计算(或自约定日期开始计算)。利息采用按月支付的方式,乙方须于每月25日之前支付当月利息。

  第四条、借款本金的偿还

  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偿还借款本金¥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偿还借款本金¥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3、借款期间,乙方可提前偿还甲方借款,利息据实结算至实际还款之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借款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支付利息总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偿还借款本金的,除按第三条规定的利率标准向甲方支付利息外,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每日按逾期还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在借款期限内,如果出现影响乙方债务偿还能力的事实(如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可能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或乙方的经营、经济状况恶化等情形)或者甲方认为乙方的行为可能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

  第六条、保证条款

  1、乙方自愿以其名下全部财产及家庭共有财产为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交通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为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期限届满后两年之日止。

  2、丙方自愿为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交通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为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期限届满后两年之日止。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履行地:郑州市区。

  第九条、甲、乙、丙三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及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年月日

借款协议书5

  出借人:

  借款人:

  一、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为:,甲方发现乙方将借款用作其他用途的,可以提前收回借款。

  二、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交付时间为:签订本协议当日。

  三、借款利息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 %。借款人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月利率为 %,并按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加收违约金。

  自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按实际交付数额计算利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人期限为从 月 日起至月 日止。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出借人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五、债务担保

  1、乙方将位于 房屋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等;

  2、担保人: ,担保范围为: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等,担保期限为:债务到期后三年。

  六、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当于每个自然月的月底前向出借人支付当月利息,在借款到期之前,借款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七、争议解决

  1、乙方逾期不偿还借款或存在其他违约情形造成甲方起诉的,应当承担甲方由此花费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6

  借款公司: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经营地此: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贷款公司:______

  贷款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通讯地此: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融资,为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贷款余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

  人民币(小写):______

  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借款利率。

  利率按月利率:______%计息。

  利息每月结付一次,于借款之日次月提前一天支付,如不按时支付利息,贷款人(公司)可要求借款方按当次利息的______%罚息。

  四、特别约定的违约责任:

  借款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还款,须提前______个工作日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同意,方可逾期,贷款方如提前收回贷款,需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借款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方一份,贷款方一份。

  六、如有争议借、贷双方另行商定。

  借款方:______贷款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协议书7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

  (2)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

  (4)还款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 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协议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借款协议书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合同当事人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签订。

  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借款用途

  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就挪用借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_____%计收罚息。

  二、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借款利息

  4.1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放款数计算利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______%.

  4.2借款利息从借款放款之日起按月结息。甲方应按期偿还借款,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至本金实际偿还之日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______%计收罚息。

  五、借款的发放和偿还

  5.1乙方须在合同生效的当日,将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交付甲方。

  5.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息。本合同下甲方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六、借款保证

  丙方根据甲方的请求,同意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丙方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6.1保证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6.2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6.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丙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方、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足弥补乙方的,应赔偿乙方实际遭受损失。

  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违约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甲方承担,丙方对此项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8.2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借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8.3甲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前_____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丙方同意后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_

  8.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丙任何一方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时,应在变更后____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九、其他

  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本协议经乙方提供借款并且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_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借款收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协议书9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借贷给乙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借款利息:

  3、借款期限:

  4、还款日期和期限:

  5、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 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10

  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公司名称: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出借给乙方人民币 (大写: ),并于 年 月 日通过银行转让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应于收款当日出具收据给甲方,乙方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二、借款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期限内甲方不收取任何利息,乙方应当于借款次月起每月15号前归甲方还借款金额的.%至款项还清。

  每笔分期还款最迟应于 年 月 日前还清,乙方若超过前述最迟还款期限仍未还款的,自最迟还款期限之日起算,每逾期一日按未还款金额的%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付至所有款项还清之日止。

  三、乙方于最迟还款期限仍未还清款项的,乙方自愿同意甲方所在公司对乙方税后工资报酬进行全额扣除,用于归还欠款及违约金。

  四、乙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及借款到期后年内都连续在甲方所在公司处工作,尽到忠实勤勉的工作义务。

  若乙方中途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当于解除劳动关系当日一次性还清所有未归还款项,同时并按借款金额的每日1支付借款期限内的利息。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日期:日期:

借款协议书11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借款用途

  甲方因装修______向乙方借款现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为______。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就挪用借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_____%计收罚息。

  风险告知:借款的用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于非法活动。如果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对于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第二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为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借款利息

  1、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放款数计算利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______%.

  风险告知:借款合同的借款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自然人之间约定有偿借款的,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2、借款利息从借款放款之日起按月结息。甲方应按期偿还借款,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至本金实际偿还之日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______%计收罚息。

  第五条、借款的发放和偿还

  1、乙方须在合同生效的当日,将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交付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息。本合同下甲方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第六条、借款保证

  丙方根据甲方的请求,同意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丙方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1、保证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丙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方、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足弥补乙方的,应赔偿乙方实际遭受损失。

  风险告知:合同双方可根据借款数额自行约定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数额,通常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应当根据合同的标的适量而定,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违约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甲方承担,丙方对此项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借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3、甲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前_____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丙方同意后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丙任何一方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时,应在变更后____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乙方提供借款并且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协议书12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借款协议书13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并由丙方担保,三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由甲方一次性借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大写款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即交付,乙方收款后当场出具借据,系协议的组成内容。

  二、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计算,自出借之日起计算。

  三、借款期限:共 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乙方应一次性将本息归还甲方。

  四、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不还或没有在借期届满之日还清本息,则乙方就尚未结清之本息款项一并承担按月利率2%计算的逾期利息之外,同时承担甲方为主张或实现本协议债权所应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取证费用以及交通住宿费用等。)

  五、如乙方逾期未偿还甲方本息的,由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范围为乙方为偿还的本息、违约金(包括本协议第四条所涉及的费用)。保证期限为本借款合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如乙方提供实物抵押,抵押物必须经过出借方选定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并向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的'评估、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借款逾期不还的,甲方对乙方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七、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并实际交付借款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1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因 事由借给乙方 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每日利息为本金的 %。

  二、借款期限 月,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付清给甲方。

  三、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还清为止。

  四、乙方同意用 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使用权人为: 。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抵押期限应当长于借款期限半年以上。

  五、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如有政府征用等情况,甲方有权对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偿还全部价款。

  六、出现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约归还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乙方担保抵押财产。

  七、乙方未返还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抵押财产。

  九、在抵押合同期限内,乙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十、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十一、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甲方赔偿,并赔偿甲方主合同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十二、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十三、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五、乙方借款到期未还的,除了向甲方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的,还应当承担甲方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十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15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购买汽车。所购汽车基本情况如下:

  汽车品牌: 汽车型号:

  发动机号: 车牌照号:

  汽车颜色: 购车合同号:

  购车价格: 购车用途: 运输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二年 (□年/□月/□日),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

  (1)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

  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采取以下第②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②贷放日生效,中长期贷款实行一年一定。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借款发放对应日,按照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一年内有多次利率调整的,以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

  (2)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合同期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2.逾期贷款的罚息依逾期贷款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依违约使用贷款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4.本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的,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人有权根据罚息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罚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 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四条 提款条件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借款人已按不低于贷款人规定的比例向汽车经销商支付首期购车款,并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担保的,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有关登记、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且有关手续持续有效。贷款采用抵押担保的,已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保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交贷款人保管。贷款采用质押担保的,已将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贷款人保管。

  4.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本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有义务据此条件放款,贷款人未满足提款条件的放款,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五条 划款方式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 ,账号 .

  2.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划入本条第一款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公司,账号 ,开户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直接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3.本合同的划款授权是不可撤消的,贷款人的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第六条 还款

  1.借款人同意以下列第 4 种方法还款:

  (1)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

  (3)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还款数额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月的 20 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 ]/[(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

  (4)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归还的贷款本金数额相同,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并逐月结清。还款日为每月的 20 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2.借款人委托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扣款账户户名: ,账号: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上述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应还借款本息款项。如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贷款人无法全额扣收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新的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如借款人要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3. 贷款人扣划所得款项按先前期、后当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抵充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贷款人不退还已计收的利息。

  2.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

  3.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的,贷款人除收取当期应收本息外,对其余结欠本金不再计息。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

  5.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借款人、贷款人与担保人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后的剩余本金,约定剩余本金的还款期数和月还款额。提前归还部分本金后缩短剩余还款期数的,剩余的贷款本金仍适用本合同约定利率。

  6.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 %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贷款。

  2.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3.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5.应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维护和保养好本合同项下的车辆,每年按时年审和办理保险,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7.当发生事故时,借款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通知贷款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使损失减到最小。

  8.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赔款应用于修复汽车至正常状态,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或被盗抢时,保险赔款应优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如保险赔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借款人应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直至贷款本息完全清偿。

  第九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约定处分抵押物。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同时在适用的下列担保方式前的方框内打钩确认)

  1.履约保证保险

  (1)借款人向贷款人认可的 保险公司购买履约保证保险,保单编号为: .保险单必须注明贷款人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应长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

  (2)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保管。

  2.抵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详见抵押物清单)

  (2)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共同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由抵押权人保管。

  (5)抵押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抵押人应当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6)抵押物由抵押人负责保管,抵押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及抵押物的状况,抵押人应予以配合。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处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的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非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如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抵押人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0)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与抵押物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公证、估价、登记、过户、保管、提存、诉讼费用等,贷款人有权从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中直接扣收。

  (1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抵押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

  (12)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而抵押物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3)其它约定事项:

  3.质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为: (详见质押物清单)

  (2)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质权的效力除及于质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质物及其从物或出质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交付质权人。

  (5)出质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质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出质人应当将质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6)质物由贷款人占有和保管,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在被担保债权收回之前,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质物。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处分质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处置质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出质人的行为足以使质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停止其行为、恢复质物价值、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质物价值减少,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非出质人的行为致使质物价值或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或其它补救措施。质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保险金、赔偿金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债权,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因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其处分质物所获得的价款中直接扣收。

  (10)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或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拍卖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本合同债务。处分质物所得价款超过担保范围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

  (11)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质权后,如果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而出质人为第三人的,出质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2)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人未按时足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担保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担保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担保物不利的处分。

  (6)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 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担保人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担保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5、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担保权。

  6、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7、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8.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履约保证保险、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效力;同时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条款效力的影响。

  2.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

  (3)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3.本合同项下担保为抵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抵押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质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出质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保证担保时,担保人即为保证人。

  4.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5.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时,须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时,本合同之规定仍可以适用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 抵押 时间从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2) 贷款未还清,该车要接续购买保险全保险种,由贷款方代办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或借款人支付,如违约保费则从其保证金支付。约定投保公司为梧州中保营业部、梧州太保苍梧支公司。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洲信用社。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各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六条 附则

  1.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借款借据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叁 份,借款人 壹 份、贷款人 壹 份,车管所 壹 份。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

  借款人(签章) 贷款人(签章)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或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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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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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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